推動CRC
第6次諮詢會議紀錄
原始 PDF 下載(連結 CRC 官網)
↓ 81-「推動兒童權利公約施行法」第6次諮詢會議紀錄.pdf📑 目錄(13 個章節)
來源 PDF: 81-「推動兒童權利公約施行法」第6次諮詢會議紀錄.pdf
「推動兒童權利公約施行法」第六次諮詢會議紀錄
時間:104 年 8 月 7 日(星期五)下午 3 時
地點:本部 301 會議室
主席:林政務次長奏延(簡署長慧娟代) 紀錄:蕭珮姍
出(列)席人員:詳如簽到表
壹、主席致詞:略
貳、業務單位報告:略
參、討論事項:
案由一:續商「推動兒童權利公約施行法」第四次諮詢會議討論事項案由
二「CRC 國家報告撰擬權責分工案」。
決 議:
一、家庭環境與替代性照顧 1 章,第 10 條部分請外交部彙整。
二、基本健康與福利權部分:
(一)彙整機關:各條彙整機關同議程附件所擬。
(二)撰寫機關:
1.第 6 條第 2 項請司法院協助提供相關資料。
2.第 23 條第 4 項有關我國是否為發展中國家之認定,配合
國際審查所需,請國家發展委員會及經濟部等相關單位
提供相關資料及說明。
3.第 26 條增列考試院(銓敘部)及勞動部,請分別就公保
及勞保保險給付提供相關資料。
4.第 27 條第 1 項至第 3 項免列司法院及外交部。增列農委
會及教育部,請分別就糧食安全及營養午餐部分撰擬相
關內容。
三、教育休閒與文化活動部分:
(一)彙整機關:本章及各條彙整機關同議程附件所擬。
1
(二)撰寫機關:第 31 條增列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及經濟部,請
就從事兒童適合之遊戲與娛樂活動等撰擬相關內容;另本
條依據兒童遊樂設施安全管理規範,增列教育部(國民及
學前教育署、體育署)
、文化部、交通部、經濟部(商業司、
標準檢驗局)
、內政部(營建署、消防署、民政司)
、行政
院農業委員會、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行政院環境
保護署、衛生福利部(醫事司、食品藥物管理署、國民健
康署、疾病管制署)
,請就有關遊樂設施部分提供相關資料。
四、特別保護措施部分:
(一)彙整機關:
1.第 40 條及第 37 條第 1 項 a 款改列法務部彙整。
2.受剝削之兒童(包括協助這些兒童身心康復及重返社會之
相關措施)1 節(第 39 條)改列本部彙整。
(二)撰寫機關:
1.第 22 條免列勞動部,增列外交部及教育部,撰寫機關可
就我國未來倘有難民入境,有何相應協助措施撰擬相關
內容。
2.本章「武裝衝突中的兒童,包括協助這些兒童身心康復及
重返社會之相關措施」1 節(第 38 條、第 39 條)
,有關
涉及兒童身心康復之相關心理輔導增列本部(心理及口
腔健康司)提供相關資料予國防部彙整。
3.第 40 條增列內政部,可就預防查緝、輔導少年虞犯等相
關措施撰擬相關內容;增列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可就
媒體報導部分,有關保護觸法少年隱私之相關措施撰擬
相關內容。
4.本章「觸法之兒童及少年-協助觸法兒少身心康復及重返
社會」1 節(第 39 條),增列教育部及勞動部,可就自
2
少年輔育院離院院生相關就學、就業等協助撰擬相關內
容。
5.本章「受剝削之兒童(包括協助這些兒童身心康復及重返
社會之相關措施)」1 節(第 39 條)增列第 32 至 36 條
之權責業務機關:勞動部、教育部、內政部、海巡署、
財政部、外交部、文化部、交通部、陸委會,可就所轄
業務針對遭受各種形式剝削之兒童,協助其身心康復及
重返社會之相關措施撰擬相關內容。
6.第 34 條請司法院協助提供相關資料。
7.第 36 條免列勞動部及內政部。
案由二:有關國家報告繳交期程及撰寫格式,提請討論。
決 議:
一、請業務單位整理撰寫格式甲案供各機關填復,考量時效性,各章
節彙整單位不另行文,請各機關依下列期程填復國家報告內容:
(一)撰寫單位於 8 月 31 日前提供資料給條文彙整單位。
(二)條文彙整單位於 9 月 10 日前提供資料給章節彙整單位。
(三)章節彙整單位於 9 月 20 日前提供資料給本部。
二、有關國家報告撰擬內容,請各部會踴躍參加本部辦理之進階與基
礎培訓,相關教育訓練教材請逕自網站下載(網址:
,完成上
http://www.sfaa.gov.tw/SFAA/Pages/List.aspx?nodeid=630)
開進階與基礎培訓後,如有另行訓練必要,可參考本部(社家署)
課 程 師 資 名 單 ( 網 址 :
http://www.sfaa.gov.tw/SFAA/Pages/List.aspx?nodeid=634)。
三、為利相關權責機關彙整條文及章節,請各機關於會後 3 日內提供
聯繫窗口單位、姓名、職稱、電話及電子郵件,免備文以電子郵
件回復本部(蕭珮姍,sfaa0275@sfaa.gov.tw)彙整。
3
案由三:請外交部協助推動 CRC 施行法事項,詳如說明,提請討論。
決 議:請業務單位會後與外交部就「蒐集 CRC 資訊提供相關國際資料」
、
「國家報告翻譯」及「國際審查」等協助事宜自行研商。
肆、臨時動議:無。
伍、散會(下午 5 時 30 分)
4
資料來源:CRC 兒童權利公約資訊網 · 轉換工具:pdftotext -layout -enc UTF-8 · doc_id: 157D58D5-5D74-4488-A156-9DCC039CF4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