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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方政府兒童及少年關注議題參採情形彙整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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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 年度各地方政府兒童及少年關注議題參採情形彙整表
一、地方政府依據兒少法第 10 條設置委員會(下稱兒權會),並以兒少代表為委員,有助於政府了解利害關係人意見,完善政策(計畫)。
二、113 年度兒少委員共 67 名(具身心障礙處境者 4 名;具原住民族身分者 4 名;新住民家庭者 3 名)、兒少諮詢代表共 400 名(具身心障礙處境者 29 名;具原住民族身分者
32 名;新住民家庭者 28 名)。
縣市 兒權會屆次 序號 兒少意見 參採點次與參採情形 不參採點次與理由
新北市 第 7 屆第 4 次 1 建議青年局下次將 15~18 歲補助相關社團或活動等資料納入工作報告, 青年局及教育局會納入下次工作報告呈現。
以瞭解其工作辦理現況或視內容可與其他局處合作。
新北市 第 7 屆第 4 次 2 有關兒少交通安全改善,新北市已有 18 校提報中央進行交通環境改 交通局已回應執行現況及未來改善方向。
善,針對未提報之學校,教育局是否已掌握改善現況,以讓兒少在上放
學行走時,都能夠有友善的交通環境。
新北市 第 7 屆第 4 次 3 對於學校參與 CRC 訓練約有 97%已完成,另學校老師的完成率為何? 青年局及教育局會納入下次工作報告呈現。
新北市 第 7 屆第 4 次 4 有關衛生局 113 年心理衛生宣導場次仍持續規劃,有預計辦理幾場以及 衛生局會納入下次工作報告呈現及回應推動入校服務
選擇的學校?以及推動學校身心科醫生專業諮詢服務計畫建議可納入高 方案執行現況及未來合作方向。
中生試辦,是否有其考量。
新北市 第 7 屆第 4 次 5 另衛生局 113 年會與高中職、大專院校、少年觀護所等單位合作辦理青 衛生局已回應執行現況。
少年論壇,內容大概為何?
新北市 第 7 屆第 4 次 6 有關電子煙在台灣為不合法衛生局如何查察? 衛生局已回應執行現況。
新北市 第 7 屆第 4 次 7 針對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已修法納入學生代表參與,教育局是否有具體 教育局已回應執行現況。
規劃。
新北市 第 7 屆第 4 次 8 有關學校性侵害與性騷擾調查人員培訓,若學校仍未完成培訓或人力尚 教育局已回應執行現況。
未補足之情形,會影響調查人員被借用及工作量倍增之負荷情形,教育
局如何規劃。
新北市 第 7 屆第 4 次 9 另豐珠中學工作重點中提及 CRC 精神部分,在研習課程上會滾動修 豐珠中學已回應執行現況。
正,具體內容為哪些?
新北市 第 7 屆第 4 次 10 針對中央推動之心理衛生諮商計畫,建議未來衛生局可將參與機構名單 衛生局已回應執行現況並納入規劃。
公佈外,是否可同時公告每間機構可預約之名額,供民眾參考。
新北市 第 7 屆第 4 次 11 有關教育局統計各級學校管教衝突事件表,其「管教衝突」定義為何? 教育局已回應定義及執行現況。
查近二年通報數與召開校事會議數有明顯落差為何?另統計表未來是否
能明列成案並懲處數、違反條文,並建議違反霸凌及性別平等教育法是
否可分開明列。
新北市 第 7 屆第 4 次 12 教育部執行多元生理用品計畫,本市其成果報告是否可分享參考。 教育局依委員建議於下次工作報告呈現。
新北市 第 7 屆第 4 次 13 另學校如發現有體罰或不當對待事件教育人員應 24 小時內通報,是否 教育局回應其統計數已呈現於工作報告中。
有針對校園端違反兒少權法第 49 條之件數、公告數?
新北市 第 7 屆第 5 次 1 關於高中生少年身心議題,考量現行專輔老師工作量大身兼其他行政職 教育局已回應執行現況並加以宣導。
務,不太有充足時間與學生會談等情形,應全面瞭解不願走入學校輔導
室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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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市 兒權會屆次 序號 兒少意見 參採點次與參採情形 不參採點次與理由
新北市 第 7 屆第 5 次 2 先前建議衛生局可將提供年輕族群心理健康支持方案的剩餘名額公告及 衛生局已回應執行現況及官網已可正常連結。
配合診所名單,但進入後無法開啟,請衛生局再協助確認。
新北市 第 7 屆第 5 次 3 衛生局有設置社區心理衛生中心及教育局有學生輔導諮商中心,建議學 衛生局已回應執行現況。
校對於學生相關身心議題,如評估需進一步就診或其他心理師談等情況
下,可轉介衛生局介入以提供相關適切服務協助。
新北市 第 7 屆第 5 次 4 關於聘用代理專任輔導人員若尚未進用完成,教育局會如何補足其資 教育局已回應聘用情形及後續規劃。
源。
新北市 第 7 屆第 5 次 5 有關教育局性平委員會已納入學生代表參與,建議學生以自治會或自薦 教育局已回應執行現況及未來修正規定會納入參考。
推派為適。
新北市 第 7 屆第 5 次 6 衛生局有提供國中女學生接種 HPV 疫苗,但對男性而言亦可接種,且 教育局回應中央已修正納入對象並加以宣導。
可預防陰莖癌症及疾病,建議在衛教宣導上加以宣傳。
新北市 第 7 屆第 5 次 7 家防中心在受理性侵害通報數據上有明顯增長情形,是否有分析其情 家防中心已回應通報數及分析案件類型。
況?
新北市 第 7 屆第 5 次 8 關於家防中心辦理家暴及性侵害宣導防制與警察局婦幼隊辦理兒少性剝 家防中心及警察局已回應宣導對象、內容及辦理情
削宣導等工作,其政策宣導如為相似,未來可考慮合併,避免重複辦 形。
理。
新北市 第 7 屆第 5 次 9 針對教育局統計霸凌相關通報數據資料,不成立比例較高,教育局是否 教育局將依主席裁示事項配合辦理。
能統整不成立之理由。
新北市 第 7 屆第 5 次 10 有關兒童交通載具安全問題,尤其是幼童專用車的違規數仍高,教育局 教育局會納入下次工作報告呈現。
能否分析從幼童專用車到短期補習班之違規樣態說明與統整。
新北市 第 7 屆第 5 次 11 有關高中職校車目前仍有學生上公車且刷悠遊卡的違法情況發生,建議 交通局已回應執行現況及違規處置。
教育局應普查及統計,希望校車能合法化及管理、輔導違法車輛使用。
新北市 第 7 屆第 5 次 12 教育局針對未成年無照駕駛改善策略之訓練為何? 教育局已回應執行現況並加以宣導。
新北市 第 7 屆第 5 次 13 查學生管教衝突會議在 113 年上半年召開校事會議數有 127 件、未成案 教育局已回應現行法規規定及執行現況。
為 0 件,有成案為 35 件,其餘案件如何處理?
新北市 第 7 屆第 5 次 14 關於學校執行多元生理用品情形,請教育局會後先提供 112 學年度執行 教育局會依委員建議於委員會上半年度提供前年度執
成果供參。 行成果供參。
新北市 第 7 屆第 5 次 15 上次會議請交通局釐清市區公車評鑑委員會是否納入兒少參與,查其回 交通局回應因應要點修正,已有邀請兒少參與,後續
應為去年有召開會議但未邀請,因考量此服務有不同族群及需求,尤其 再召開會議屆時請社會局協助邀請兒少代表參與。
是學生使用率最高,故當時才會期待納入兒少代表參與討論,不應有兒
少議題時再邀請,另補充目前臺北市已納入兒少參與會議。
新北市 第 7 屆第 5 次 16 有關推動 15~30 歲心理健康方案,今年中央特別諮詢學生使用情形,經 衛生局已回應執行現況並加以至各場合辦理宣導。
初步瞭解大家對此方案仍不敢使用或家長不願帶小孩去,建議應多向學
校、教師及家長宣導,以協助其如何使用。
新北市 第 7 屆第 5 次 17 關於學校辦霸凌相關訓練,是否會運用在實務端或理解如何與學生溝通 教育局已回應會持續加以宣導。
等情況,或認為無需通報及協助等情形,應加強對其知能之宣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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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市 兒權會屆次 序號 兒少意見 參採點次與參採情形 不參採點次與理由
新北市 第 7 屆第 6 次 1 有關學生過了法定年齡就會至網路平台上尋找打工很方便,在身份查核 勞工局統一回應打工宣導部分並會持續與學校合作,
上也不嚴謹,爰建議勞工局應加強查核,避免進用童工及應禁止兒少進 辦理情形已納入工作報告。
入不適合之工作場域。
新北市 第 7 屆第 6 次 2 因應網路發達,兒少容易在網站上購買物品,但當錢財不易取得時就會 勞工局統一回應打工宣導部分並會持續與學校合作,
去打工,建議勞工局可與教育局合作規劃完整的配套措施或教育政策, 辦理情形已納入工作報告。
以進入校園方式宣導打工安全或認識勞動合約等基礎內容,提供兒少能
尋找正常的工作,且有安全的工作環境。
新北市 第 7 屆第 6 次 3 上次會議請交通局釐清市區公車評鑑委員會是否納入兒少參與,查其回 交通局回應因應要點修正,已有邀請兒少參與,後續
應為去年有召開會議但未邀請,因考量此服務有不同族群及需求,尤其 再召開會議屆時請社會局協助邀請兒少代表參與。
是學生使用率最高,故當時才會期待納入兒少代表參與討論,不應有兒
少議題時再邀請,另補充目前臺北市已納入兒少參與會議。
新北市 第 7 屆第 6 次 4 關於各級學校新上路的身心調適假,目前在高級中等學校施行狀況,有 教育局已回應執行現況及後續規劃。
多少人使用、是否完善(含宣導及使用)?
新北市 第 7 屆第 6 次 5 學生輔導法剛修法通過,針對人力聘用部分,當代理教師招不到人或代 教育局已回應執行現況及後續規劃。
理需求較高的學校,教育局會如何處理?另本法第 5 條規定辦理諮詢會
議需納入學生代表,此部分會如何規劃與安排。
新北市 第 7 屆第 6 次 6 關於推動月經教育及性別平等教育應納入課程情事,若遇國高中課綱有 教育局已回應執行現況及後續規劃。
上不完情形,是否就會影響融入教學。
新北市 第 7 屆第 6 次 7 針對中輟學生再輟之人數,每年數字有小幅度增加,是否有瞭解學生再 教育局已回應執行現況及後續規劃。
離開學校的原因?
新北市 第 7 屆第 6 次 8 關於中離生是針對高級中等學校學生,對於個人因素部分,能否再釐清 教育局已回應執行現況及後續規劃。
原因,若類別能抓出,是否教育局可進而調整在國中階段要職業試探或
學校博覽會的進行方向。
新北市 第 7 屆第 6 次 9 在心理輔導部分,後續社區心衛中心會與教育局如何合作,請再補充說 衛生局已回應執行現況並加以宣導。
明。
新北市 第 7 屆第 6 次 10 有關推動線上心理輔導資源部分,提供桃園市有製作心靈加油站網頁平 經主席裁示,後續請教育局未來規劃時可作為參考與
台,倘若學校輔導資源不夠時,建議教育局可透過此方式辦理與使用之 使用。
參考。
新北市 第 7 屆第 6 次 11 從統計上看家暴諮詢服務每年都有增加,但法律扶助確有下降情形,是 家防中心已回應執行現況及後續規劃。
否有相關分析,另性侵害防治的諮詢服務也是增加,但法律扶助也是下
降?
新北市 第 7 屆第 6 次 12 依衛生局 112 及 113 年統計愛滋病宣導數據看應會集中在 10-12 月辦 衛生局已回應宣導規劃並視委員建議納入。
理,約增加二倍,因新北市學校多,若平均分配在其他月份上執行,是
否對學生的幫助會較好。
臺北市 113 年第 1 次 1 建請教育局訂定本市高級中等學校技能、技藝競賽選手培訓、技藝競賽 請教育局函頒相關實施計畫。
選手獎勵相關實施計畫實施方式。
臺北市 113 年第 1 次 2 增加「高級中等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個人實驗教育未與學校合作之自學 請教育局繼續辦理後續事宜。
生」諮詢輔導資源與空間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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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市 兒權會屆次 序號 兒少意見 參採點次與參採情形 不參採點次與理由
臺北市 113 年第 1 次 3 建請教育局檢視所屬各級學校關於性別平等之服裝儀容規定。 有關服儀規定更動的部分已函文請學校於修正後進行
公告並於學生手冊上修正。
臺北市 113 年第 1 次 4 學生獎懲規定中將「未完成愛校服務」納入懲處未符合明確性原則,建 請教育局針對學校改善情形持續追蹤。
請修正。
臺北市 113 年第 1 次 5 建請教育局修正「臺北市各級學校員生消費合作社設置管理要點」納入 請教育局參考委員意見辦理,並參酌民法有關成年規
學生意見,並進一步強化校園販賣食品之規範。 定及相關法規評估修改要點。
臺北市 113 年第 1 次 6 建請教育局針對本市技術型高中(高職)肄業比率進行結構性因素分析 請教育局依委員建議持續檢討辦理。
及肄業生畢業流向調查。
臺北市 113 年第 1 次 7 建請教育局針對學習歷程檔案商品化及營隊舉辦之議題,增加本市學生 經查明本市學校皆無與業者合作情事發生。
學術倫理知能、查核本市學校是否有與相關業者合作。
臺北市 113 年第 2 次 1 為瞭解兒少被聆聽權落實情形,建請調查北市轄內高中及國中校內性別 請教育局持續督導並鼓勵本市高中及國中落實性別平
平等委員會之學生代表參與情形。 等教育法規定,聘任具有性別意識之學生代表參與性
別平等教育事務,以落實性別平等教育法精神。
臺北市 113 年第 2 次 2 健全本市國中小學生校務參與管道。 修正相關要點,並於新的學年度實施辦理。
臺北市 113 年第 2 次 3 有關本市國民中小學建立學生自治組織。 國中小設立學生自治組織尚無法源依據,請教育局邀
集專家學者從公民教育的角度訂定指引,供學校推動
學生自治組織之參考。
臺北市 113 年第 2 次 4 建請教育局針對特教生積極提供入班宣導以促進其班級適應。 考量本案涉及特教專業,本府設有特教諮詢委員會研
議相關政策,且該委員會亦設有兒少代表,本案請教
育局於特教委員會上提案討論。
臺北市 113 年第 2 次 5 針對文化局所辦理育藝深遠計畫,建議可以因應現在的 108 課綱檢視目 請教育局及文化局共同研商,辦理適合國高中生參與
前的計畫是否合時宜;並且也希望可以進一步延展到國高中生。 藝術文化活動或方案。
臺北市 113 年第 3 次 1 明確常態化臺北市對特教學生發放的電子教材製作補助預算。 依學生需求提供個別化服務及資源。
臺北市 113 年第 3 次 2 為瞭解「教師諮商輔導支持服務」利用狀況,請提供近三年使用該支持 請教育局參酌委員意見,考量教師諮商輔導資源之可
服務之相關統計資料。 近性、便利性並持續辦理。
臺北市 113 年第 3 次 3 關於新增臺北市兒童及少年福利促進委員會設置要點第四點之委員會進 本案先依社會局建議簡化會議報告程序試行
行方式。 辦理有關委員索資或提案仍由社會局擔任窗
口。請各機關應於會前先行向提案委員及兒
少代表確實溝通取得共識,以利會議進行。
臺北市 113 年第 3 次 4 為因應青年局設立,建請邀集青年局之機關代表加入本市兒童及少年福 本案先行比照社會局建議於後續委員會議邀
利促進委員會。 請青年局列席;另請青年局辦理青年委員遴
選時加強對本市高中學生之宣導。
臺北市 113 年第 4 次 1 建請市府擴大「國中小女性生理用品補助計畫」兌換方式及補助對象。 請教育局與資訊局研議評估本案兌換方式之可行性。
臺北市 113 年第 4 次 2 為落實兒少表意及參與權,建請社會局盤點及統整本市現有兒少可參與 依委員意見調整現行本局局網公告揭示資料之方式;
之諮詢會議或委員會。 另針對委員所提意見,後續彙整教育局資料後公告。
臺北市 113 年第 4 次 3 建請教育局針對停課不停學期間加強各校勸導案。 請教育局加強宣導並與學校溝通,以落實停課規定。
臺北市 113 年第 4 次 4 研議身心障礙愛心卡線上申辦的可行性。 請社會局研議線上申辦之可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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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市 兒權會屆次 序號 兒少意見 參採點次與參採情形 不參採點次與理由
桃園市 113 年第 1 次 1 有關防範兒少犯罪宣導可以利用 Podcast 平台搭配 youtube,跟有名的 各年齡層針對宣導之喜好可能有所不同,有關兒少委
Podcast 創作者合作,或者找 IG 網紅、youtuber 合作吸引兒少注意。 員建議,警察局將綜合考慮可行性及經費資源,辦理
符合兒少想法和需求的宣導活動。
桃園市 113 年第 1 次 2 有關預防犯罪宣導可以參考家庭教育中心小桃家幸福+的宣導方式,以 各年齡層針對宣導之喜好可能有所不同,有關兒少委
製播故事的形式,每集邀請不同的講師或兒少分享。 員建議,警察局將綜合考慮可行性及經費資源,辦理
符合兒少想法和需求的宣導活動。
桃園市 113 年第 1 次 3 有關教育局「心靈加油站學生心理關懷平臺」,目前多數兒少都不知道 心靈加油站於 3 月上線有設計給小朋友的一封信,並
這項服務,建議加強宣傳。 請學校廣為宣傳,後續會加強推廣及宣傳。
桃園市 113 年第 1 次 4 諮詢服務一晚只能服務 6 個人,如果兒少有緊急需求如何因應? 目前服務量能有限,如果有緊急事件,可以撥打網站
上的緊急諮詢電話,另考量要給兒少更長的諮詢時
間,因此每晚只能服務 6 個兒少,後續會再依照兒少
使用意見做檢討及修正。
桃園市 113 年第 2 次 1 桃園的學校不只有這幾所,也有其他學校學生是覺得必要申請設置行人 如果有學校不在清冊上,請兒少委員們可以於會後向
觸動按鈕,建議交通局可以用表單等方式,去問其他學校的需求。 教育局反映,也回去詢問其他學校的學生,是否真的
還有有需求但沒有提出來的學校,並請教育局留下一
個窗口,讓兒少委員可以聯絡,或由社會局提供會議
紀錄時確認窗口,必要時再請教育局發文詢問各學
校。
桃園市 113 年第 2 次 2 1. 針對數據顯示有 17%未得獎,比率是否偏高,抽樣樣本(各類別) 1. 發現弱勢生約有 30%,一般生的得獎上約 76%,
占比幾%?會擔心某一類別比率偏低,會有誤差。 確實低於弱勢生得獎比率。
2. 弱勢生 4 萬人是否偏高,偏高如何處理? 2. 統計部分是由教育部資料計算,是由人次計算,
調查是針對 28 所學校,學校有扣除重複的部分,
班級抽樣為 622 人,弱勢生為 179 人(其中 150
人有獲獎),會在 113 學年度的時候請學校補充
出來,讓數字更為精確。
桃園市 113 年第 2 次 3 建議文化局、觀旅局、家防中心、交通局等,有很多活動或場館討論, 主席回應:理論上大多都會有適合兒少參加的會議,
可以邀請兒少參加。 重點是府內各單位對這件事情認知、觀念上開始改
變,聽聽看兒少的想法,考慮到他們的觀點,會再請
各局處重新盤點。
桃園市 113 年第 2 次 4 有 16 名青年受補助,原本預計補助的人數是否可以更多,另外服務轉 勞動局回應:受保護就業輔導少年的可能不是同個
介受保護個案 45 名變 34 名的數據是否為相同人群? 人,其實很有可能再轉介過後還是盤點有需求的會持
續服務。
桃園市 113 年第 2 次 5 建議表格看的不是很清楚,希望圖表能清楚點,紙本看不清楚。 原民局回應:針對會議手冊圖表數據顯示不清楚,會
於下次圖表更正。
桃園市 113 年第 2 次 6 期待未來在辦理的時候可以擴大觸及率,將這些藝人朋友的宣導拍成影 青年事務局針對校內場次會加強校內宣傳,提高參與
片更有效益。 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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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市 兒權會屆次 序號 兒少意見 參採點次與參採情形 不參採點次與理由
桃園市 113 年第 2 次 7 針對兒童權利公約的宣導,建議可以更普及化,可透過邀請兒少代表設 兒權公約宣導過往比較散狀,所以自 113 年起社會局
計小遊戲問答或抽獎,青年局及勞動局也可以更普遍化的宣導。 有規畫宣導大使,未來會到各校作宣導,希望更為普
及。
桃園市 113 年第 2 次 8 大多寫道注重在掌握自已的路權以及行人的交通環境,較少注重在單 交通局目前主要針對國小的步行系統做改善,下一步
車、自行車的交通環境上,勞請交通局評估如何解決少年在改善其單車 會針對國高中自行車方面持續規畫完善的交通系統。
環境的路權。
桃園市 113 年第 2 次 9 校內知道兒少代表遴選機制的學生很少,建議教育局可以透過公文的形 教育局會於之後宣傳協助社會局透過公文形式廣發各
式告知學校,讓更多學生知道這些事情。 校。
桃園市 113 年第 2 次 10 中途離校學生人數 481 人,僅顯示數據,並未解釋具體原因,無法看出 教育局針對中途離校學生會定期了解,並請學校回復
多少人有需求和如何因應。 追蹤狀況。
桃園市 113 年第 2 次 11 為達到多元性別平等之目的,校園制服選擇建議應不受生理性別與刻板 教育部針對服裝儀容規定有規範也有函文,校內可以
印象影響,提請討論。 透過舉辦公聽會、問卷調查等,廣納學生及家長的意
見,另外教育部也有重申服裝儀容應消除性別刻板印
象,也會持續輔導及督促學校。
臺中市 113 年第 1 次 1 建請教育局研擬本市中小學寒暑假實施自主學習替代制式化作業。 請教育局依委員意見於下次會議前完成研商,並於下
(勞動教育暨 次會議報告研商方向和預計辦理規劃。
權益發展組)
臺中市 113 年第 1 次 2 建請本府針對兒少前往工作之高頻率場所加強勞動檢查頻率及對於未繼 1. 請勞工局依委員提議在業務上持續進行公安稽查,
(勞動教育暨 續升學之兒少加強就業輔導。 對於高危險高風險等工作業主,須多宣導,呼籲業
權益發展組) 主必須重視兒少權益並遵守勞工基準法則以保障
兒少權益。
2. 請教育局和勞工局在對特殊生的求職、轉介及輔導
上持續努力。
臺中市 113 年第 1 次 3 建請臺中市教育局落實國中小學生水中自救能力教學,加強學生水中自 請教育局依委員的建議,持續推動,鼓勵學校將游泳與
(勞動教育暨 救 4 招式與面對水域安全事故時處理能力,並提出督導游泳教練與課程 自救能力納入課程中。
權益發展組) 教授水中自救能力方案。
臺中市 113 年第 1 次 1 建請教育局為因應校園安全緊急事件,應於本市各級學校教室內、走廊 請教育局研議在學校教室內、走廊上設置緊急通報系
(衛生與福利 上設置緊急通報系統(安全鈴或電話等等)或進行學生遇突發緊急安全 統之可行性,研擬具體規劃與管理措施。
組) 事件應變能力。
臺中市 113 年第 1 次 2 建請臺中市政府重新檢視目前行人號誌燈是否被外物所遮擋,並確認市 照案通過。
(衛生與福利 內劃設斑馬線標準之道路均已設置一般式或觸控式行人號誌燈。
組)
臺中市 113 年第 1 次 3 建請臺中市政府針對「臺中市紅綠燈檢視與廣設有聲號誌以及導盲磚」 請交通局、建設局依委員之建議,盤點相關學校,例
(衛生與福利 使身心障礙兒少上下學更安全。 如:惠明、啟明學校或有招收身心障礙學生之大專院
組) 校等地點,考量優先設置有聲號誌以及導盲磚之必要
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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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市 兒權會屆次 序號 兒少意見 參採點次與參採情形 不參採點次與理由
臺中市 113 年第 1 次 4 建請臺中市政府針對「只設置天橋未設置斑馬線」的路口,重新衡量是 請交通局盤點學校周邊之行人與行車安全,並將行人
(衛生與福利 否設置斑馬線,以利市民使用。 穿越線及行人庇護島的設計納入考量,並於下次會議
組) 中報告推動進度。
臺中市 第 7 屆第 3 次 1 建請本府教育局針對學校學生申訴制度及管道應提供予學生周知。 請教育局研究辦理。
臺中市 113 年第 2 次 1 建請臺中市政府社會局應針對臺中青年諮詢委員會社福文教組提案,於 請社會局朝向除 4 名兒少代表出席會議,其餘兒少代
(勞動教育暨 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促進委員會應針對出席規定之兒少人次調 表有意願參與者得全部列席的方向研議。
權益發展組) 正。
臺中市 第 7 屆第 4 次 1 建請本府教育局針對本市各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加強查處,確保落實教學 教學正常化現行已有相關機制落實及查處,另請教育
正常化。 局參考委員建議進一步瞭解無預警視導實務做法,並
於下次小組會議說明。
臺中市 第 7 屆第 4 次 2 建請本府關注一切形式微歧視議題,並引導兒少正向看待差異。 1. 請教育局針對教師、學生及家長加強推廣預防微歧
視議題,提升教育場域相關人員預防與處遇工作專
業知能;另亦請教育局協助兒福聯盟周知反霸凌課
程資訊,俾利共同營造兒少友善環境。
2. 請社會局將 CRC 業務納入預防微歧視議題,並加
強推廣周知。
臺中市 第 7 屆第 4 次 3 建請臺中市政府全面檢視市內國中小、高中職校園內無障礙設施是否完 教育局目前針對校園無障礙環境已有現行機制進行盤
善、是否具實用性及連結性,並設定期程完善校園內無障礙設施之不足。點,請持續督導學校改善無障礙校園環境,並依需求
改善迫切性及預算等考量,逐步改善校園內無障礙環
境。
臺中市 第 7 屆第 4 次 4 建請臺中市政府改善兒少代表相關機制,並應注重兒少代表表意權,聆 委員會設置目的係為協調、研議、諮詢兒少福利政策
聽兒少代表聲音。 及保護工作等事項,並提供兒少參與公共事務管道及
落實表意權,本委員會設置委員及代表其角色及定位
不同,代表應蒐整本市兒少意見及聲音,請社會局會
後蒐集本市兒少代表意見,並研擬兒少代表進退場機
制。
臺南市 113 年第 1 次 1 改善本市永康區中華路學區重要路段交通安全,透過加強取締違規停 1. 於開學期間請警察局加強巡查永康中華路交通路
車、規劃通學道等方式,以落實兒少通學安全環境。 段,嚴加取締違規停車。
2. 人行道通道順暢、排除騎樓障礙物及台電變電箱固
體障礙物,也請工務局向中央儘早提報計畫申請補
助款,並落實執行。
臺南市 113 年第 1 次 2 有關強化學生衛教知識及發展保險套取得配套措施。 請教育局協同兒少委員確認問卷設計。
臺南市 113 年第 1 次 3 提升本市兒少 YouBike 騎乘便利性和服務品質: 1. 有關車輛故障修繕及責任歸屬、尖峰時段車輛周
1. 建請交通局於校園附近設置 YouBike 2.0 站點之短中長期目標:臺 轉以及騎行安全,請交通局跟 YouBike 公司討
南市政府規劃 114 年(營運 2 年內)完成至少 500 站、1 萬鎖孔 論,提醒並告知民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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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市 兒權會屆次 序號 兒少意見 參採點次與參採情形 不參採點次與理由
(柱)及 5,000 輛自行車建置規模,截至 2024 年 4 月 19 日,已完 2. 因前 30 分鐘免費涉及市府預算及學生身分是否有
成 439 站點設置。 優惠,也請交通局研議。
(1) 短期目標:優先於永仁高中、臺南慈濟高中設置 YouBike2.0 站點。 3. 請交通局盤點 YouBike 跟各縣市合作的優惠,另
(2) 中長期目標:希望至 114 年(營運 2 年內)朝每校皆有 YouBike 2.0 有關 YouBike 保險相關執行方式及保險內容,請
站點之目標邁進。 參酌委員建議,在校內進行宣導,有助於學生瞭
2. 建請交通局調查現有設置及未設置 YouBike2.0 站點學校之學生使用 解,另鄰近學校廣設站點,也請交通局持續研
需求情形: 議。
(1) 調查設置有站點之學校,其尖峰時段車輛補充和遷離之需求,確保
本市兒少有車可借,有柱可還。
(2) 調查未設置站點之學校,其學生對於 YouBike2.0 站點設置使用需求
情形,以利安排設置的優先順序。
臺南市 113 年第 1 次 4 針對臺南市現有路口有聲號誌不足及相關 APP 功能不完善之情形,建 1. 請於會後 1 週內,針對有聲號誌每年、每季定期
議升級改善,以提升視障者通行安全,建請交通局辦理以下措施: 會勘檢查的時間及地點,提報相關書面資料。
1. 盤點目前有聲號誌的狀況:交通局應盤點所有智慧有聲號誌的狀 2. 有關 16 處智慧有聲號誌請於會後 3 個月內檢修完
況,包括哪些處於正常運作狀態,哪些已發生故障需要維修。透過 畢。
此舉,可以確保修復工作的優先順序和有效性,以最大程度地提升
視障者的通行安全性。
2. 定期檢修:交通局應每月定期檢修路口智慧友善號誌,以確保視障
者不會因智慧友善號誌的壞損,而侵害到他們安全穿越行人穿越道
的權利。
3. 考慮設置實體按鈕裝置以保障平等權益:交通局應考慮在智慧有聲
號誌路口設置實體按鈕裝置,以確保所有視障者都能方便地操作交
通號誌,因為有些人可能不會攜帶智慧手機,或者有些人可能仍在
使用舊型手機,而無法使用智慧型手機提供的功能。
4. 會議後 3 個月內進行路口會勘:建議交通局邀請提案兒少代表於本
次會議後 3 個月內,一同參與路口會勘,以便確認目前所設置之 12
處智慧有聲號誌實際情況。
5. 評估普設智慧有聲號誌:市府應有計畫性地規畫短、中、長期建置
智慧有聲號誌,優先考慮在學校、重要路口以及車流量大的地方進
行設置,以提升視障者的通行便利性和安全性。
臺南市 113 年第 1 次 5 建議設置之市民參與委員會主責單位為研考會,委員會設置詳細細節由 請研考會與兒少委員討論,以檢討市民參與情形的基
研考會擬定之,其設置內容建議如下: 礎上,如何形成機制,以符合委員期待。
1. 市民參與委員會委員比例、任期
(1) 建議市民參與委員會委員要有十一個或十五個有關民眾參與、開放
政府相關經驗或研究的學者專家。
(2) 建議委員任期為二年。
2. 市民參與委員會顧問資格、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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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市 兒權會屆次 序號 兒少意見 參採點次與參採情形 不參採點次與理由
(1) 建議市民參與委員會顧問資格以本市兒少、婦女、青年、身心障礙
者、原住民、客家人、老人等族群的委員會或小組中的委員為顧
問。
(2) 建議顧問能夠就每次討論市民參與機制,可以提出書面建議,供市
民參與委員會委員參考。
3. 市民參與委員會組織架構及各小組任務,建議除了市民參與委員會
外下設預算及政策參與機制組、開放資料組,這二個小組任務建議
內容如下:
(1) 預算及政策參與機制組:負責研議及推動本市各單位及各議題參與
式預算及參與政策制定制度政策、執行計畫及標準作業流程。
(2) 開放資料組:負責研議及推動政府資料公開政策、執行計畫及標準
作業流程。
4. 建議各小組及委員會開會時須錄音、錄影,並放上網站供民眾查
閱。
臺南市 113 年第 2 次 1 針對臺南市各高中職學生自治組織、社團缺乏資源支持之情形,建議市 1. 請研考會協助確認局處是否有新增或刪減之場
府擬定相關補助計畫,以促進學生發展多元適性發展。 館,更新場館使用資訊。
1. 建請教育局設立專責窗口並以三階段形式推動補助計畫,對象為本 2. 請教育局提供校內的場館資訊,並提供予委員參
市高中職學生自治組織、社團。 考。
(1) 第一階段:以專案計畫形式與場地單位合作。透由申請組織之學校 3. 有關國私立高中職場館,請教育局協助聯繫教育
提交完整資料予教育局,經審核通過得具場地減免。 部,瞭解本市私立高中職場館是否可以提供協助
(2) 第二階段:編列經費預算 使用。
(3) 第三階段:整合現有所有資源 4. 請教育局提供學輔校安科窗口的聯繫資訊給予學
2. 結合社團、學生自治組之活動融入議題宣導落實青年事務委員會工 校,讓同學知悉,如遇問題可向教育局反應。另
作小組裁示「由教育局視業務相關(如性平、反毒、反詐騙)與各 涉學校以外場域,如本府其他局處,請學輔科轉
校學生會合作辦理活動。」於推廣學生自治組織及社團發展同時, 給研考會,洽請負責之局處協助。
促進學生對性平、反毒、反詐騙……等議題及兒少權利之認知與關
注。
3. 定期辦理學生自治相關培力工作坊、公民議題咖啡館。參考本年度
由市立南寧高中及永仁高中辦理「臺南市高中職學生會交流培力工
作坊」、苗栗縣政府主辦「苗栗縣 113 年度高中職生自治工作
坊」……等培力工作坊,定期辦理相關知能研習以提升學權意識及
促進本市青少年參與公共事務。
4. 籌辦「臺南市高中職社團博覽會」除令學生了解各社團宗旨與特
色、提供社團展演及交流機會外,同時也能充分展現我國教育部制
定之 108 課綱所提及「共學」意涵。此外,市府也可透由此機會展
現對於兒少權利的重視與落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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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市 兒權會屆次 序號 兒少意見 參採點次與參採情形 不參採點次與理由
臺南市 113 年第 2 次 2 臺南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性別友善廁所的設置及教學宣導之相關建議 1. 請教育局提供到 113 年度改善學校有那幾所,其
1. 建議教育局依據臺南市政府性別友善公廁設置原則,同時就校園中 執行進度、相關數據及計畫,以及 114 年度核定
及校園周遭性別友善廁所的設置以下建議: 的改善學校,列入本會議下(114)年度上半年的
(1) 廁所應強調其機能性,各種類型的便器都需要設置,且要有完整隔 工作報告內。
間,而非隔板;每個廁間門外皆需要有對便器種類、設施種類標示 2. 請教育局隨機抽查,確認性別友善廁所是否有依
的明確設計,讓如廁者有選擇便器的自由性。 照當初所設定之標準建置及使用。另請督學於學
(2) 廁所空間的內外不強調二元性別分類的設計,也沒有性別檢視的標 校視導時,確認性別友善廁所這概念是否已納入
示或空間所帶來的相關二元性別的感受。 性別平等教育內。
(3) 廁所應架設完整的安全設備,提升隱私性和安全性,例如緊急求救
裝置、安全警鈴等,於清潔時能有器材或目測的方式檢查廁所內是
否有偷拍/攝影的相關裝置。
(4) 建議無障礙廁所的設置獨立於性別友善廁所之外,且動線上能夠先
抵達,對行動不便者提供更加友善的空間。
2. 依據 113-114 年臺南市政府推動各機關性別主流化實施計畫建議 114
教育局就國小、國中、市立高中、國立高中(含技術性、綜合型)
「校園性別友善廁所數量統計」、「各校友善廁所設置比例」進行
統計及統計後公布在局處性別主流化專區並納入教育局的統計年
報。
3. 建議教育局提供關於本市臺南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性別友善廁所的
短、中、長期的規劃內容。
4. 建議教育局就各校性別友善廁所設置,督促各校應積極邀請學生參
與,並適時蒐集案例,供其他學校參考。
5. 於教育局性別主流化專區的成果報告或落實性別平等措施相關報告
較少看見關於性別友善廁所的宣導,建議教育局在未來的宣導或研
習課程等相關活動納入性別友善廁所的資訊和概念。
高雄市 第 7 屆第 3 次 1 建請市府設立學生代表遴選平台,並開放參與資格。 請教育局以多元管道宣傳,另持續盤點各局處委員會
資訊公告。
高雄市 第 7 屆第 3 次 2 暑假期間請教育局及各級學校關心學生遊玩、交通及就業(打工的部 請教育局依建議辧理。
分)安全。
高雄市 第 7 屆第 3 次 3 請各局處協助宣傳少年代表遴選訊息。 請相關局處依建議辧理。
高雄市 第 7 屆第 4 次 1 有關現行升學榜單形式未取得學生同意公告學生個資權益一案,提請討 請張副秘書長邀集法制局、教育局及社會局於 1 週內
論。 召開會議討論作法。
宜蘭縣 113 年第 1 次 1 兒少代表能否進入國中小宣導兒童少年福利權益公約。 請教育處研擬兒少諮詢代表進入校園宣導計畫。
宜蘭縣 113 年第 1 次 2 兒少諮詢代表是否可進入縣內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 因個案保密及隱私考量,兒少諮詢代表無法參與縣內
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未來若有提案可邀請兒少諮詢
代表參與。
宜蘭縣 113 年第 1 次 3 身障學生親職教育活動建議結合 CRC 宣導身障兒少權益,並周知可參 請教育處研擬兒少諮詢代表進入校園宣導計畫。
與兒少諮詢代表遴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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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市 兒權會屆次 序號 兒少意見 參採點次與參採情形 不參採點次與理由
宜蘭縣 113 年第 1 次 4 公部門可否提供高中生打工機會? 因業務性質考量,暑期打工以大專生為主。
宜蘭縣 113 年第 1 次 5 是否可邀請相關單位入校開辦職涯探索課程? 勞工處以單次性宣導活動方式進行。
宜蘭縣 113 年第 1 次 6 文化局辦理各項活動,建議運用戲劇表演等動態方式進行,提高兒少參 會後再與社會處索取兒少諮詢代表聯繫窗口名單。
與之意願,期盼兒少諮詢代表與文化局合作執行相關活動。
宜蘭縣 113 年第 1 次 7 許多學生專車停駛,造成學生上學遲到就學不便,相關配套措施為何? 因國光客運虧損嚴重,致許多路線停駛或併線,目前
暫由遊覽車業者協助運輸。相關配套措施尚未規劃完
善,請交通處會後與兒少委員聯繫,俾以瞭解學生搭
乘公共運輸目前困境及研擬解決方案。
宜蘭縣 113 年第 1 次 8 本縣學校輔導是否需監護人同意。 輔導在一級轉二級無需家長同意書,另建置校內評估 宜蘭大數據系統尚未連接至國民及學前教育
機制,為服務對象為未成年之兒少,故校方仍應與其 署健康系統;因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將進行改
監護人或照顧者進行溝通。二級轉三級的服務單位為 版,待改版後再進行數據連結;惟國民及學
學生輔導諮商中心,本縣國高中另設有輔導諮商中 前教育署健康系統係由縣市政府登入,未開
心。校園輔導轉介具兩大面向,除了一般的二級轉 放一般民眾。
介,如有校園危機事件,例如校安系統裡啟動包含自
殺、自傷、性平、兒少保護等議題,皆應透過校園危
機處理,當轉介學生有以上議題,無論是一級或二
級,均應以校園危機立即處理,緊急事故無需家長同
意書,教育處亦會同步與學校,對於學生輔導進行適
切處置服務。
宜蘭縣 113 年第 1 次 9 本縣學校衛生教育(書包減重與檢測)、衛生議題數據(宜蘭教育大數 於教務主任會議進行宣導學生書包減重宣導。
據網站學校身高、體重分析資料部分年度項目樣本數過低)。
宜蘭縣 113 年第 1 次 10 兒權會議日期洽逢學校段考,建請避開學校段考期間。 參酌委員意見辦理。
宜蘭縣 113 年第 1 次 11 兒少靜態空間難以尋覓,請相關單位整合適切之場所。 請教育處、勞工處及衛生局等單位盤點縣內兒少靜態
使用空間之場域,並請社會處彙整相關資訊後,提供
兒少代表知悉與運用。
宜蘭縣 113 年第 2 次 1 親職教育部分,家庭教育中心有辦理相關活動,其中教育及地方廣播電 會後再與兒少諮詢代表聯繫。
臺,可邀請兒少諮詢代表一同合作,共同參與家庭教育資源中心相關活
動。
宜蘭縣 113 年第 2 次 2 14 歲以上可駕駛微電車,是否有與教育處合作宣導?另是否有針對 14 對於預防部分,皆有函文予各分局。
歲以下騎乘微電車進行預防宣導?
宜蘭縣 113 年第 2 次 3 兒少諮詢代表是否有參與原民所活動及工作坊演出機會? 因經費有限,若兒少諮詢代表願意免費出席活動,原
民所表示歡迎。
宜蘭縣 113 年第 2 次 4 公車有繞線問題,建議在某些路線加註或公告繞線事宜。另請於之後工 本府很願意協助學生爭取及協調公車載送上下學。另
作報告呈現學校公車各路線之載運量。 公車載運量數據於下次工作報告呈現。
宜蘭縣 113 年第 2 次 5 是否可減少電動公車行駛及改善搭乘品質。 因應中央政府推動公車全面電動化,且中央
要求電動公車須安排在班次較密集的行駛路
程上,因此學生公車多為電動公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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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市 兒權會屆次 序號 兒少意見 參採點次與參採情形 不參採點次與理由
宜蘭縣 113 年第 2 次 6 為促進本縣公共運輸服務更貼近使用者需求,建請學生、兒少等群體能 同意兒少諮詢代表列席市區汽車客運業審議委員會,
加入宜蘭縣政府市區汽車客運業審議委員會,發表對於公共運輸之意 倘未來要加入委員,待後續研議。
見。
新竹縣 113 年第 1 次 1 研議有關學生上下學交通安全及便利性事宜。 參採,並回應說明現行法令與作為。
新竹縣 113 年第 1 次 2 研擬提供高中、職原住民族學生習得自身族群文化權。 參採,並回應說明現行作為。
新竹縣 113 年第 1 次 3 研議縣內兒少研擬及提供文組教育,以達均衡教育資源之辦法。 參採,並回應說明現行作為。
新竹縣 113 年第 2 次 1 研議兒童節禮物選擇權開放給全縣 18 歲以下兒少。 參採,並回應說明現行作為與未來調整方向。
新竹縣 113 年第 2 次 2 研議本縣兒童及少年符合各年齡層兒童及少年遊憩休閒公園之盤點與提 參採,並回應說明現行作為與未來配合作為。
供其遊戲空間。
苗栗縣 113 年第 1 次 1 以更為貼近兒少之方式進行推廣心理健康。 中心於 FB 貼文時,可於下方標註「心理健康中心」或
是多一些關鍵字如情緒支持,以便有需求之民眾進行
相關資訊搜尋時,可透過有助益之資訊,快速獲得其所
需資訊。
苗栗縣 113 年第 1 次 2 改變藥品保管方式,能否降低兒少自殺率。 提供個案應如何自主管理藥物之衛教,亦有與學校老
進行聯繫,請老師關注學生在校學習情況等,以多元
化方式進行協助兒少,以降低兒少自殺率。
苗栗縣 113 年第 1 次 3 兒童權利公約訓練課程辦理內容與地點。 未來將設計多元化課程並增加場次。
苗栗縣 113 年第 1 次 4 有關學生代表加入學校午餐供應推行委員會,是否有主動監督機制? 1. 兒少代表如獲悉有學校違反規定(高級中等以下
學校午餐供應會組織及運作要點),可將學校名
單提供本府教育處進行清查;倘有違規情事,則
請學校進行改善。
2. 請教育處清查法律是否明定須將兒少代表納入委
員會,倘依規定應置兒少代表,則須依規辦理,
以維護兒少權益;倘學校有違規情事,則請校方進
行改善。
苗栗縣 113 年第 1 次 5 團膳業者收到學生午餐滿意度調查表後,卻無明顯改善作為,希望可以 1. 縣長自今(113)年度起推動「校園供餐質量升級
解決此問題。 -學生午餐加碼 10 元」計畫,無非是期望學生午
餐能有更加豐富、營養且精緻化之菜色。
2. 請教育處確認是否有納入學生代表,並請學校向
團膳業者轉達改善意見。
苗栗縣 113 年第 2 次 1 針對第八節課程施行的議題,提起討論。 1. 請教育處持續加強宣導第八節課的輔導原則及檢
舉機制,並派員至學校查核或了解實際狀況。
2. 兒少代表如有掌握明確違反規定者,亦請向本府
提出。
3. 有關加派校車部分,應回歸各校以實際需求進行
規劃,請教育處轉知各校留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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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市 兒權會屆次 序號 兒少意見 參採點次與參採情形 不參採點次與理由
苗栗縣 113 年第 2 次 2 為降低現行兒少的生活壓力處境,提起討論。 有關專輔教室欠缺或環境設備不足的情形,建議兒少
代表可具體提供校名及待改善情形以供本府進行了
解。
彰化縣 113 年第 1 次 1 建請政府針對兒少購買 TPASS 通勤月票費用過高、及尚無兒少搭乘大 有關 TPASS 票價本府與台中、南投及苗栗進行討論
眾運輸優惠措施之狀況,提請討論。 後以 3 折定價,若低於 3 折將由縣府自籌補貼,若尋
1. 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規定,國內大眾交通運輸、文教設 覓到相關財源,擬規劃優惠措施;另針對票證業者要
施、風景區與康樂場所等公營、公辦民營及民營事業,應以年齡為 求提供年度執行狀況,以掌握旅客每月通勤費用,若
標準,提供兒少優惠措施。 票價高於 3 折,將再研議修正。
2. 本縣 TPASS 通勤月票費用已是定價 3 折,為何相較於鄰近其他縣市 1. 本案持續列管。
還是高出許多,且是否能針對經濟弱勢兒少提供購買優惠,以利減 2. 請交通處及社會處針對經濟弱勢族群如低收及中
輕負擔。 低收人口,掌握相關人數及需求,研議提供優惠措
3. 本縣內尚無兒少搭乘大眾運輸之優惠措施,並據兒少代表進行校園 施之可能性。
調查,不到五成兒少知道有優惠乘車資訊,建請加強相關宣導使兒 3. 另請交通處與新聞處合作,加強宣導大眾運輸之優
少知悉優惠措施。 惠措施。
彰化縣 113 年第 1 次 2 建請教育處函文各級學校提供學生手冊規範、上傳於學校網站,以落實 請教育處函文本縣轄內學校辦理。
資訊公開原則,提請討論。
1. 學校,學校網頁查詢不到學生手冊或僅能於校內網域中查詢。
2. 學生手冊彙整各處室的流程與跟學生有關的規定,如服裝儀容等,
應公開透明使學生知悉以遵守規則,及了解相關懲處規定,以避免
資訊誤差造成學生與學校間的不信任。
3. 建請教育處函文各級學校,請各級學校提供學生手冊規範,上傳至
學校首頁明顯處以供學生參閱。
彰化縣 113 年第 2 次 1 有關「微型電動二輪車教育宣導推動及執法取締情形」提請討論。 1. 請教育處、警察局、交通處於辦理兒童及少年交通
1. 據交通部道安總動員資訊平台數據顯示,兒少騎乘微型電動二輪車 安全宣導時,針對微型電動二輪車騎乘安全,列為
死傷人數逐年增長,本縣 113 年 1-4 月微型電動二輪車少年(13 到 宣導重點。
17 歲)死傷人數為 74 人,死傷人數逐年增長。 2. 請教育處參照交通部設計之 EDM,有關微型電動
2. 經第七屆兒少代表進行「彰化縣青少年對於微型電動二輪車法規了 二輪車相關交通法規及安全駕駛方式,如適用請提
解程度」問卷調查,共計 225 名填答者中高達 63%不曉得限速 供國高中學校加強宣導,若不適用請另行製作。
25km、51%不清楚後座不可載人及 24%完全不了解法規等情形。 3. 有關微型電動二輪車領牌,建請監理站辦理巡迴登
3. 建請相關局處落實微型電動二輪車之教學宣導內容、或新增相關測 記,並針對改裝部分加強聯合稽查。
驗機制,特別是國高中學生/教師。
4. 建請提供/推廣微型電動二輪車相關政策法規之宣導手冊,加強兒
少有關微型電動二輪車的騎乘知能。
南投縣 113 年第 1 次 1 針對因本縣非都市地區,無照駕駛情況普遍,學生交通安全案,建議多 教育處已有每學期開辦至少 4 小時安全教育課程,持
加強防制及交通安全觀念課程,讓學生能透過教育降低無照駕駛比率。 續規劃辦理;警察局在校園或車廠附近,針對滿 14
歲得騎乘微型電動車案,加強宣導騎乘安全觀念及法
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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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市 兒權會屆次 序號 兒少意見 參採點次與參採情形 不參採點次與理由
南投縣 113 年第 1 次 2 針對性別平等事件,請教育處於下次會議業務報告資料增加性別平等教 依建議辦理。
育委員會召開之討論項目(涉個資請隱匿)。
南投縣 113 年第 1 次 3 性別友善廁所設置部分,如學校空間足夠,請學校研議多增加性別友善 依建議盤點學校空間及預算,如足夠,協助研擬增加
廁所。 性別友善廁所。
南投縣 113 年第 1 次 4 請教育處持續協助推動兒童權利公約精神實踐。 教育處已請本縣國中小成立自治會並請學生參加校務
會議,以落實兒少表意權實踐,後續於規劃時可邀請
兒少代表研商如何支持學生多表意或發聲。
雲林縣 113 年第 1 次 1 針對本縣兒少童工就業保障不足且資訊封閉現況,以至於兒少勞動地下 請勞青處及教育處研議,整合資源並提供公開透明之
化及黑工猖獗,應制定保障童工政策,提請討論。 平台讓青少年能了解相關資訊及自身權益。
雲林縣 113 年第 1 次 2 針對國高中生校園開放外食訂購,由縣府提供本縣符合食品安全規範、 衛生局已有提供評核名單予教育處,請教育處督促各
衛生檢查績優店家,以制定商家表、有品牌的食品業者供學生選擇,降 學校將評核名單公告於學校網站並列印紙本張貼於校
低學生外訂食安風險。 園公佈欄,請教育處於下次會議回應各級學校公告狀
況;另請衛生局研議是否有其他方式能夠讓大家更方
便查看評核名單。
雲林縣 113 年第 2 次 1 針對學校生活教育競賽之懲處措施,提請討論其合理性及改善建議。 請教育處帶回研擬,並請於召開會議時邀請學生代表
共同與會。
雲林縣 113 年第 2 次 2 建請協助學生通學乘坐大眾交通運輸之安全與票價價格問題。 請教育處主導,盤點本縣相關路線運量需求,後續再
將相關資料及兒少代表所提出之需求交給交工局進行
規劃;TPASS 部分因本縣交通路線不足,所以很難發
揮效益,但縣長及交工局會更加積極打造更便利的交
通環境,未來若有需求也提交相關單位進行處理。
嘉義縣 113 年第 1 次 1 針對校園針對霸凌(生對生、師對生)、體罰及性平等校園事件,建請 回應現行法令,並說明本縣校園霸凌及性平事件發
積極處理和落實保密機制。 生,處理流程及調查程序皆要求各校審慎處理並依教
育部規定及流程辦理。另外,外聘委員甄選亦儘快處
理,避免拖延案件處理過程。
嘉義縣 113 年第 1 次 2 建議校園落實「月經平權措施」、擴大生理用品補助對象,建議可與超 說明教育部「友善提供多元生理用品」政策
商、賣場合作,提供生理用品兌換券或女性生理用品禮金。 因經費有限,發放對象為弱勢學生,另回應
本縣困境為因校數眾多、幅員遼闊、小校人
數稀少,故由各校統一購買發放生理用品以
利管控,並無與超商、賣場合作。
嘉義縣 113 年第 1 次 3 請公車處評估嘉義縣公車「7325 路線嘉義-北港」於 20:00 至 21:30 之 說明因涉及「勞動基準法」與及「汽車運輸
間加開班次的可行性,以緩解學生於補習後返家之交通壓。 業管理規則」對於工時之限制,故評估晚間
尚無法加開班次。後續再研議其他替代方案
以解決學生搭車需求。
嘉義縣 113 年第 2 次 1 建請研議制定「學生行動方案暨青少年築夢計畫」,以推廣青少年實作 正向看待兒少提案的構想,但實際操作仍有很多要克
技能與夢想實踐之精神。 服的困難,先由社會局、教育處、勞青處、兒少代表
及找幾個學校代表討論,設定主題及目的,並思考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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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市 兒權會屆次 序號 兒少意見 參採點次與參採情形 不參採點次與理由
作方式及如何落實,再將可行的方案提到兒委會討論
及確認,後續再據以編列預算及執行。
嘉義縣 113 年第 2 次 2 建請加強派員至各校進行宣導、不定期訪視,以改善校園違規問題,包 回應依相關法規辦理,另有關榜單張貼與否尚存在討
含遵守早自修以及課後輔導之規定、成績不公開、尊重榜單隱私權。 論空間,但仍需尊重當事人意願並取得同意書。
嘉義縣 113 年第 2 次 3 建請改善學生陳情過程中的友善性與保密機制不足,讓陳情制度能成為 回應依「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學生申訴及再申訴評議委
真正保護學生權益的工具,而非造成二次傷害的來源。 員會組織及運作辦法」辦理,學生身份在處理申訴過
程中不被洩露。而師對生不當對待陳情案件,由學校
以外部委員審議的機制進行調查及處理。
屏東縣 113 年第 1 次 1 屏東縣兒少騎乘電輔車之狀況及騎樓空間改善與設置校園附近行人觸控 1. 請交旅處針對兒少委員(學校周邊人行步道)及
號誌。 張計畫的執行意見,下次會議提出專案報告,並
指派專員以上人員與會報告。
2. 請交旅處將 113 年 1-5 年辦理宣導場次、人次、成
效資料及 113 下半年安全宣導規劃情形,會後補
充併會議紀錄提供委員參酌。
3. 有關號誌的補充、宣導場次的增加及計畫上的執
行等等,相關建議事項的部分,本案可以整合起
來,請業辦單位彙整後提送道安會報進行討論,提
醒交旅處,道安會報的幕僚單位是交旅處,後續
的執行及處理成效跟回應等資料,請交旅處下次會
議報告。
4. 請教育處與微笑單車公司一併納入宣導統計分
析,進行宣導時相關成效呈現。
屏東縣 113 年第 1 次 2 落實屏東縣國民中小學校務會議之實行。 1. 請教育處針對修法後如何因應、兒少委員如何產
生及後續搭配的相關規範要做修訂,請教育處全
盤掌握,本案請處長跟主席報告,視推動執行情
形決定是否列管。
2. 相關法規修訂,並在本學期完成,以利 113 學期
開始執行,相關時效請教育處掌控。
3. 請教育處後續法規修訂,邀請兒少代表參與,有
關委員意請在學校相關主任會議、校長行政會議
等加強另請各督學在做督學區視導時加強宣導,
並請教育處納入相關考評指標之一。
屏東縣 113 年第 1 次 3 屏東縣屏科實中設立及小學決議廢校過程之建議。 1. 議會今日亦請縣府針對此議題提出專案報告(包
含相關的配套措施及歷程等),請教育處檢後提
供專案報告資料併會議紀錄提供委員參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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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市 兒權會屆次 序號 兒少意見 參採點次與參採情形 不參採點次與理由
2. 有關公聽會程序中邀請兒少代表參與,請教育處
列入,其他會議或程序部分,請教育處檢視研
議。
屏東縣 113 年第 2 次 1 屏東縣兒少騎乘電輔車之狀況及騎樓空間改善與設置校園附近行人觸控 1. 請交通旅遊處針對委員建議事項,會後補充至會
號誌專題報告。 議紀錄中;另有張貼公益宣導的部分,請與 Ubike
1. Ubike 車上是否有張貼交通安全廣告文宣,目前執行狀況如何? 公司在協商。
2. 針對騎樓優化改善的部分,除了民生路段外,還有其他路段規畫改 2. 請城鄉發展處針對騎樓或公共建築物、無障礙優
善嗎? 化等,依內政部頒發計劃,將年度執行計劃、執
3. 屏東女中路口,為學生經常行進的道路,請城鄉發展處可優先納入 行情形及內容、整平現況、後續維護管理及成果
考量。 等,列入補充至會議紀錄。
屏東縣 113 年第 3 次 1 1. 有關衛生局自殺防治,青少年自殺方式高樓跳下居多,有相關作 1. 請衛生局將使用藥物自殺防治執行情形併會議紀
為,但暑假期間以割腕方式較多,針對割腕方式的防治,有做哪些 錄補充,並將青少年自殺防治相關作為進行補
預防?另外其次為使用藥物自殺,與去年較不同,兒少如何取得這 充。
些藥物?有哪些預防措施? 2. 有關青少年自殺防治相關量表用詞等,會後請衛
2. 青少年自殺原因,家庭成員問題估 12%,未有相關防治措施。青少 生局再與兒少委員討論。
年割腕比例高,後面有辦理講座,但建議網路宣導(社群平台等)會
比實體講座更有用。
屏東縣 113 年第 4 次 1 屏東縣高中職學生交通優惠措施及學生證轉型之可行性。 1. 針對學生身分提供交通優惠方案,請教育處與交旅
處規劃研議。
2. 請交通旅遊處與縣內運輸業者,例如臺灣鐵路、客
小黃巴士研議學生相關優惠方案。
屏東縣 113 年第 4 次 2 屏東縣高中職校園輔導系統軟硬體設施改善及資源整合建議。 1. 有關本縣縣立國小、國中、高中輔導空間及措施
內容,請教育處盤整並函請學校改善。
2. 衛生局心衛中心布建及衛生所服務功能相關措施,
請函文並提供相關資料至高中職校宣導。
3. 有關張委員建議部分,請教育處及衛生局辦理相
關講座時可納入宣導,並運用網路宣傳,以推廣
更多家長及青少年。
屏東縣 113 年第 4 次 3 將本縣高中職心理健康檢查納入學校定期健康檢查之可行性。 請教育處及衛生局參考兒少代表調查問卷結果,特別
針對家長方面加強宣導,另除了手冊及海報方式,公
布資訊管道方式,可調整為數位化方式,以觸及更多
青少年知悉。
屏東縣 113 年第 4 次 4 縣內經媒體過度渲染事件之兒少保護處遇措施。 請傳播處向媒體公會反應,新聞及民眾上傳報導畫面
中,涉及兒少隱私保護部分,如涉及校園、兒少資訊
新闖畫面相關隱私遮蔽作為,請予以協助。
臺東縣 113 年第 1 次 1 建議臺東縣政府研議編列相關預算將男性青少年納入補助公費 HPV 疫 1. 依據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 113 年 7 月 12 日(國
苗施打,在校內或至公費 HPV 疫苗特約醫療院所接種時,男女青少年 健癌字第 1130360742 號)來函,確認 114 年起將
男生納入 HPV 疫苗補助對象(即 114 年起補助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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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享有相同待遇同時施打,倘未能全面納入公費,建請研議部分年齡層 象包含當年 8 年級的男女學生),疫苗費用由該
青少年優先測試施打,再實行問卷調查。 署補助 75%,縣分攤 25%(已納入 114 年度預算
編列 105 萬)。
2. 其他非補助對象可逕洽醫療院所自費接種,縣內
有 HPV 疫苗之醫療院所共 5 家(台東馬偕醫院、
台東基督教醫院、吳博霖婦產科診所,李晉峰婦
產科診所及安件婦產科診所),費用約 6,000-
6,500 元/劑,15 歲以上需接種 3 劑。
臺東縣 113 年第 1 次 2 建請縣府落實校園 HPV 不分性別宣導,包括: 本處業於 113 年 6 月 12 日府教體字第 1130130358 號
1. 施打同意書及事前宣導時,男性也應參與聆聽。 函(計達)縣轄國高中各校,請務必於發放 HPV 疫
2. 校園宣導時除了講解女性施打的目的外,亦增加說明男性施打的重 苗接種同意書及規劃事前宣導時,納入陳述男性施打
要性及影響,消除性別刻板印象。 的重要性及影響,並安排男女青少年共同參與聆聽,
3. 成立相關平台宣導 HPV 疫苗對於女性及男性的施打用意,鼓勵青少 以消除性別刻板印象。
年施打。
臺東縣 113 年第 1 次 3 為優化校園申訴機制,簡化申請程序,提升學生對校園信任度案,提請 1. 有關校園申訴處理流程應讓學生清楚知悉乙節:
討論。 (1) 為提升校園人權環境與兒少權利,本府教育處已
1. 建請研議各級學校建立申訴機制與管道(如:回復時間、經手人 於 113 年 8 月 16 日府教學字第 1130174559 號函
員、資料去向),設置單一受理申訴窗口及專人受理處理申訴案 文縣內各級學校,並檢附學生申訴事件類別及處
件,並宣導周知,俾利學生有需要時得申請。 理方式說明、學生申訴案件運作流程及常見問題
2. 上開申訴機制內容依據 CRC 兒權公約及相關報告,應符合保密度、 各 1 份。
友善度、透明度、保護性、獨立性、即時性及課責性等各指標,建 (2) 本案同時函知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高中職
請將確保保護反應過程中學生個人資訊與隱私之保護,處理申訴相 主管機關)建議其落實學生知悉學生申訴管道與
關委員會建議納入外部委員及兒少代表。 流程。
3. 另建議簡化申訴程序,有關佐證資料提供並得採更彈性的條件(如 2. 教育處處理申訴案件落實客觀及保密乙節:
個人主觀陳述),避免證據單一呈現及蒐集困難,亦確保學生的申 (1) 本府於接獲校園檢舉或申訴相關案件時,皆本落
訴能得到有效的結果及處理。 實維護兒少相關權益之原則,積極介入協處,並
4. 加強學生權益相關宣導,如張貼海報、學校網站頁面增加相關管道 確依個人資料保護法,注意陳情人身分保密等相
資訊及定期於班級或校內大型集會舉行宣導講座等,以增加學生對 關事宜。
自身權益認知。 (2) 為妥處案件,函請所屬學校依事件相關規定辦理
5. 針對申訴案件提供相對應的支持服務,與學校輔導室或者校外諮詢 外,並應依個人資料保護法落實相關當事人保密
合作,確保在申訴得過程中學生的心理狀態受到照顧,以及能夠應 事宜。
對壓力與困難。
臺東縣 113 年第 2 次 1 為提升青少年打工就業安全,建請研議規劃臺東縣青少年打工地圖及相 1. 有關勞動部定義青少年打工的年齡與兒權法所定
關職涯探索與輔導課程,提請討論。 義少年年齡不同部分,建請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
1. 為支持本縣青少年在就學期間工讀之安全及權益保障,建議可參考 高屏東分署依據本縣兒少代表於會議上所提之建
屏東縣兒少代表所推動的青少年打工地圖,建請臺東縣政府對青少 議,建議中央針對 18 歲以下青少年打工部分建立
年打工地圖及就業輔導課程提供輔助,包括: 專區,俾使青少年可以更加精準的找到需要的資
(1) 對店家進行相關安全審核及評估。 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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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市 兒權會屆次 序號 兒少意見 參採點次與參採情形 不參採點次與理由
(2) 可於安全就業環境給與認證標章,並簽訂相關合約。 2. 打工地圖部分,請社會處參考外縣市做法於半年
(3) 青少年打工地圖製作完成後,放置於學校、政府官網、青少年中心 內研議辦理,並於下次會議報告。
等相關場所。 3. 職業探索部分,請教育處及社會處應合作連結,
2. 建請縣府規畫並提供在學學生更多元且貼合實際需求的職涯課程, 依照兒少代表提案中所提及的土木、水電、餐飲
如土木、水電、餐飲等做為未來職業及生涯方向參考,並於課程結 等,辦理相關職業探索及體驗規劃,以符合兒少
束後進行定期追蹤青少年後續發展。 所需。
4. 以上進行相關程序研議時,請邀請兒少代表及委
員參與相關討論。
臺東縣 113 年第 2 次 2 有關優化臺東縣國中及高中職學生證案,提請討論。 1. 高中職部分除蘭嶼高中外非為縣屬,爰請教育處
1. 建請縣府評估國中及高中職學生證優化為數位學生證之可行性並提 將兒少代表有關優化學生證意見函轉給各高中學
供相關補助,協助臺東縣各國中及高中職學校之學生證統一換發為 校知悉,並同步正本函知教育部。
一卡通數位學生證,建議設計可具學生身分識別、儲值與圖書借閱 2. 縣屬國中以上學生證核發部分,請教育處結合相
功能。 關局處嘗試進行整合、經費預估及可行性評估,
2. 建議可與大眾運輸業者合作,持數位學生證之學生在搭乘臺東公車 於下次會議提出報告。
時享有優惠。
3. 定期辦理成效評估,檢討實際運作情形,適時優化調整。
花蓮縣 113 年第 1 次 1 我們想了解在性侵害防治、家庭暴力、兒少性剝削防制後續的服務情 社會處回應:只要是我們社會處有進案或評估開案服
形,請各局處協助。 務的個案,社工提供全方位服務串聯,如心理諮商、
司法資源連接等,這部分會持續進行。
花蓮縣 113 年第 1 次 2 偏差行為查察部分,主要是哪些行為,那這些行為的分析又是為何;在 1. 社會處回應:下次會議將函請少輔會列席會議。
宣導部分,希望能呈現宣導主題內容以及成效,以利完整檢視。 2. 警察局回應:將在下次呈現偏差行為細項以及宣
導內容細節。
花蓮縣 113 年第 1 次 3 那在原民處的課後培植計畫,主要針對國小生的一些課程安排那我的看 教育處回應:現在縣內六所的原民實驗教育學校,國
見是這些課程、興趣的培養並沒有延升到國中,既然已經培養六年了肯 中端是缺的,那再來是高中端的實驗專班,那這個問
定有它的價值與能力,但在國中就直接斷掉我覺得相當可惜,是否有機 題其實在我們上一次的原住民協作會議有稍微提出來
會將這個計畫延升到國中,來延續這樣的興趣與技藝。 討論,針對國中端成立的可能性,那這邊有個限制是
我們縣內國小有 101 所,校數相對是多的,那有些學
校確實都是原住民,那它要推原民課程相對來的容
易,那在國中縣內只有 24 所,且多為族群融合,所
以要推展有它的限制,當然升學也是有它的壓力,但
在國家語言法的推展,目前會需要設置符合學生需求
母語課程,那這是目前國中端能努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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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市 兒權會屆次 序號 兒少意見 參採點次與參採情形 不參採點次與理由
花蓮縣 113 年第 1 次 4 擬請以下相關局處協助辦理以下作為: 1. 社會處回應:將於 114(明)年度發包需求第察時
1. 社會處:「花蓮縣兒童及少年生活狀況與需求調查計畫」研究報 將這樣的規劃放進標規中,以利後續調查的執行
告,於下一期報告中增設調查兒少夜間活動之需求、內容、場所等 以及分析。
相關調查項目。 2. 花蓮縣少年輔導委員會回應:少輔會於下次會議
2. 警察局:請提供夜間取締及管制相關數據資料,例如:夜間稽查危 作呈現。
害青少年身心健康場所時,發現並進行勸導之人數。 3. 主席決議:請花蓮縣少年輔導委員會及教育處於
3. 花蓮縣少年輔導委員會、教育處:請提供兒少進入少年偏差行為預 下次會議針對兒少進入少年偏差行為預防及輔導
防及輔導轉銜流程後,從接案評估至結案各階段人次、服務內容、 轉銜流程後,從接案評估至結案各階段人次、服
相關宣導之主題及場次。 務內容、相關宣導之主題及場次提供相關資料。
澎湖縣 113 年第 1 次 業務單位報告兒少代表意見:反應學生畢業後多為進入職場工作,現在 參採並列入下次會議追辦。
職業教育訓練不符需求,請社會處勞工科與澎水校方連繫辦理。
基隆市 第 4 屆第 4 次 1 月經平權宣導。 請教育處查明後並補充。
基隆市 第 4 屆第 4 次 2 有關性取向和性別認同的基本知識、尊重和包容。 請教育處參考委員建議持續積極執行。
基隆市 第 4 屆第 4 次 3 有關交通教育加強。 經會議討論,維持原案辦理,延續現行方
式,若有公益團體願協助,我們會宣導鼓勵
青少年加入。
基隆市 第 4 屆第 4 次 4 有關基隆市通學兒少,因大眾交通運輸工具塞車、減班、誤點、時間不 請交通處及教育處協助改善問題。
準確或客滿無法搭乘班次等情形,而學校不受理客運開立之誤點證明。
基隆市 第 4 屆第 4 次 5 有關提升大眾對兒少諮詢代表了解及認識。 請確認兒少處是否有會議室能夠提供兒少作為開會場
地,並請留意日後會議資料及紀錄減少公文用語,盡
量以白話文呈現。
基隆市 第 4 屆第 4 次 6 有關市長是否出席兒權會。 會議上說明,本會會議紀錄會陳核至市長、
若有重要議題亦會向市長報告。
基隆市 第 4 屆第 4 次 7 基隆市是否有青少年微型電動二輪車之輔助。 回應說明目前本市無相關補助,未來可能在
節能減碳時再考量這議題。
基隆市 第 4 屆第 4 次 8 有關兒少代表遴選辦法宣傳單張重點標示。 請業務單位多加留意並調整。
基隆市 第 5 屆第 1 次 1 提供兒少活動場地。 請兒少處在 114 年 10 月前青少年福利服務中心未完
成整建期間找一替代場地;另圖書館假日延長開放時
間、B'IN 及咖啡館、書店部份由文觀局研議辦理。
基隆市 第 5 屆第 1 次 2 兒權會議用語能夠更白話,會議流程能將工作報告排到後面,且會議時 儘量不要使用生硬的文字、用語,會議議程還是以工
能詢問所有兒代。 作報告在前,也讓與會者了解本府為兒少做了什麼事
情。請兒少委員與兒少代表保持良好互動並告知他們
會議時間。
基隆市 第 5 屆第 1 次 3 有關基隆市公車循環站旁聚集未成年吸菸之一事。 請衛生局加強巡邏及督導,並請學校協助宣傳,穿制
服不要在公共場合吸菸,這是有害學校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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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市 兒權會屆次 序號 兒少意見 參採點次與參採情形 不參採點次與理由
基隆市 第 5 屆第 1 次 4 有關校園服儀穿著之規定。 在制服外可以加穿便服的規定請教育處通知各學校,
並努力跟學校溝通,讓學校知道國教署對違反規定的
學校有處罰權。
基隆市 第 5 屆第 1 次 5 希望兒少培力課程講師可以列席下一次的兒權會議。 兒少處研究後再行回覆。
基隆市 第 5 屆第 1 次 6 有關中央兒少代表遴選的結果,請業務單位了解一下進度。 中央來信表示,剛遴選完,要比照成人委
員,徵詢委員的意願後才能確定。
基隆市 第 5 屆第 1 次 7 希望可以邀請兒少顧問參與兒權會。 兒少處研究後再行回覆。
基隆市 第 5 屆第 1 次 8 有關基隆市清寒優秀獎學金的審查標準,針對學習成績做討論。 請教育處了解後再行回覆。
基隆市 第 5 屆第 1 次 9 兒權會的會議紀錄先提供給所有委員還有兒少代表確認完之後再公布。 按照市府公文流程辦理業務單位正式簽辦、
發文、公告,並在公告後於群組通知大家。
基隆市 第 5 屆第 1 次 10 有關兒少委員的選舉制度,希望以後選委員時,優先以提案人相關為主 兒少處研究後再行回覆。
來選兒少委員或開些彈性名額。
新竹市 113 年第 1 次 1 請行政處研議建置整合性網站及專屬網頁,使兒少可使用本府提供資 社會處於 113 年 4 月 1 日召開「新竹市兒童及少年福
訊。 利與權益促進會 113 年度第 1 次提案討論會議」決議
透過勞工處-青年事務專區增加兒少培力課程資訊、兒
少代表及委員專區、新竹市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促
進會、活動資料及場地租借資訊等標題,供本市兒少
瀏覽及運用。
新竹市 113 年第 1 次 2 請社會處調查各局處 113 年度適合兒少代表參與之活動及會議,並請考 調查表已於 113 年 3 月 1 日府社婦字第 11300351491
量兒少代表上課時間,提供相關兒少代表及學校知悉。 號函送兒少代表及教育處,並副知兒少代表所屬學校
及各局處知悉運用,另請校方惠允出席活動及會議之
兒少委員及兒少代表辦理公假。
新竹市 113 年第 1 次 3 1. 請衛生局結合都發處及大樓管委會針對易發生自殺事件地點進行通 1. 本市衛生局已針對自殺地點進行統計及分析,並
報統計及分析,進行相關危險地點預防措施。 規劃因應策略及未來計畫,本府都市發展處配合
2. 有關自殺原因及方式分析,請衛生局函文中央,針對自殺防治通報 辦理。
表單建議增列地點,以便統計相關數據及分析。 2. 經洽詢中央,自殺防治通報系統之統計報表功能
雖未針對自殺地點資訊進行統計,但可於自殺個
案通報清冊中以 EXCEL 自行統計,另分析近三年
(2021~2023 年)之自殺通報清冊資料內之自殺地
點加以統計。
新竹市 113 年第 1 次 4 教育處和衛生局研議性教育宣導結合之可能性,讓兒少有充分學習之時 教育處依據衛生局來文,另函請本市所屬學校配合衛
數並運用,以面對多元環境,提供更全面性教育。 生局 HPV 施打時機,進行相關衛教宣導配合事宜;
衛生局結合衛生所於社區、校園進行青少年性教育宣
導,另提供「青少年親善門診」相關服務及執行性觀
念等相關衛教單張。
新竹市 113 年第 1 次 5 請衛生局及各單位未來彙整中央及地方相關局處有關違反菸害防制法稽 針對菸害防制執法稽查輔導說明詳如 113 年第一次會
查取締查核結果,請適度呈現於工作報告。 議資料第 16 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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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市 兒權會屆次 序號 兒少意見 參採點次與參採情形 不參採點次與理由
新竹市 113 年第 1 次 6 請文化局洽消防局協助指導改善場地消防設備及淹水情形。 文化局針對「風 livehouse」淹水問題,經瞭解因建物
消防水池補給水浮球鏽蝕與廁所預備水底閥故障導致
消防池水倒灌溢出,已於 112 年 12 月 30 日更換水池
浮球,分離廁所預備水不共用並加裝止水閥,目前已
改善溢水問題。
新竹市 113 年第 1 次 7 請教育處研議思考與學校討論課綱會議時,邀請兒少代表參與,透過兒 有關兒少代表所提「性教育專題」報告建議,預定於
少角度提供相關建議融入課程設計,使性教育更全面。 113 年課程計畫撰寫工作會議時,邀請兒少代表與
會。
新竹市 113 年第 1 次 8 請衛生局與中央研議,有關傳染性疾病統計數據提供不同年齡層感染情 針對 112 年 1 月-12 月不同年齡層確診不同性疾病情
形,以便設計相關性教育宣導及疾病預防措施。 形分析及擬定衛教策略。
新竹市 113 年第 2 次 1 交通防治及宣導需跨局處合作,持續建立及深化青少年及家長之交通安 1. 警察局已辦理完成相關宣導。
全觀念。 2. 教育處邀請本市警察局交通隊警官、教育部新竹
市聯絡處暨學生校外生活輔導會及新竹律師公會
透過辦理教師研習、安全教育及巡迴宣教等配套
措施,引導與支持高中以下學校每校推動推動安
全教育課程,讓學生從小建立學生安全意識,進
而降低發生學生意外事故傷害。
3. 行政處結合本市警察局交通警察隊、教育處、社
會處、民間企業及結合節慶活動等,共同推動交
通安全宣導活動,有關交通安全宣傳管道包含市
府新聞稿(含市政電子報)、市府官方臉書粉絲
專頁「新竹市政府」、市府 line 等管道。
4. 交通處每月召開之「本市道安會報」由代理市長
親自主持,透過工程、執法、教育、監理、宣導
等面向橫向溝通聯繫,列管各局處教育宣導辦理
情形,並針對本市交通事故特性提出重點宣導項
目,加強青少年交通安全防制觀念。
新竹市 113 年第 2 次 2 1. 有關統計本市剝削案件,建議透過案件分析了解現階段案件樣態, 1. 有關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所稱行為,分為 4
透過跨局處討論符合在地性之宣導及防治措施,對象除兒少外,另 種樣態,近年性影像案件數眾多皆為同儕互相傳
建議針對相關專業人員及教師進行宣導及教育。 遞及網路交友等情事,社會處於今(113)年 7 月
2. 建議性別平等教育輔導團研擬思考整合案件類型,透過與局處間討 10 於世界高中辦理 1 場次宣導對象為教師之兒少
論與時俱進的防治跟宣導作為。 性剝削宣導活動,未來也會將相關專業人員及教
3. 請警察局研議有關兒少性剝削之相關犯罪資訊及救援、保護成效之 師列為重點宣導對象。
數據是否納入違反刑法第 28 章及第 28 章之一案件統計範疇。 2. 本市性別平等教育輔導分團持續透過課程研發、
4. 請相關局處擬訂性剝削防治措施及宣導內容時,可邀請兒少代表共 分區訪視與增能研習等整合現場案件類型與實際
同參與及討論。 需求,研發相關教材。
3. 教育處針對就讀本市有學籍之學生涉性剝削案
件,定期針對校安通報案進行統計分析,並透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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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市 兒權會屆次 序號 兒少意見 參採點次與參採情形 不參採點次與理由
相關網絡會議勾稽討論;另於各類研習、會議、
活動等時機,針對學校教育人員宣導。
4. 警察局已完成相關宣導辦理,內容後附說明。
5. 教育處於暑期辦理校長研習及中心下半年巡講計
畫,邀請兒少代表共同參與計 5 次。
6. 社會處將視需求邀請兒少代表共同參與及討論宣
導事宜。
新竹市 113 年第 2 次 3 有關本市之性剝削及網路成癮之案件分析後,請主責局處(委員會)研 1. 衛生局委託指定醫院辦理性侵害、性剝削防治相
擬相關宣導內容及防治措施。 關宣導活動,113 年截至 9 月底,共辦理 40 場,
受益共 2,060 人次。
2. 衛生局 113 年度網路成癮相關宣導,共辦理 30
場,受益共 1,827 人次,另衛生局製作宣導單張及
電子量表,請各網絡單位多加利用,如遇有疑似
網路成癮之個案可請家屬多瞭解個案成癮原因,
協助轉介資源以防止個案成癮狀況越加嚴重影響
其生活。
3. 警察局已完成相關宣導及防治內容。
4. 教育處配合社會處召開之「家暴及性侵害與兒少
性剝削防制委員會」及衛生局召開之「新竹市網
路成癮防治聯繫會議」網絡單位會議,共同研擬
宣導內容及防治措施。
5. 教育處每年辦理兒少性剝削宣導 6 場次,除針對
學生及民眾宣導今年起也將相關專業人員及教師
列為重點宣導對象,其中警察局更以廣播電台方
式宣導希望能增加受眾,教育處則將兒少性剝削
納入性別平等教育宣導主題,希望更完整建構師
生性別相關觀念。
新竹市 113 年第 2 次 4 建議推動兒少藝文扎根推廣教育業務時應針對不同客群,規劃適合的內 為讓青少年對新竹在地文化有更深入的認識與體會,
容,另針對少年為主題規劃相關活動,降低青少年群體福祉受漠視情 使在地知識向下扎根,並提升藝文活動的參與度,文
形,增加青少年休閒機會。 化局規劃多元的博物館主題活動。
新竹市 113 年第 2 次 5 1. 有關本市輔導資源建議請教育處針對兒少代表建議項目進行可量化 1. 針對兒少相關提案,分為已宣導、刻正改善部
與否分類,請於下次會議時說明。 分、待長期規劃部分進行說明。
2. 請教育處將兒少代表建議納入督學視察之資料。 2. 本處督學室經研擬,已將兒少代表建議納入督學
視導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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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市 兒權會屆次 序號 兒少意見 參採點次與參採情形 不參採點次與理由
新竹市 113 年第 2 次 6 建議各局處未來推動相關業務除納入性平觀點外,亦需納入不同兒少需 1. 文化局未來推動相關業務及工程建置評估時,納
求,如有工程建置時另建議納入各年齡層需求。 入性平觀點、兒少需求及各年齡需求,以周延規
劃。
2. 市立體育場目前設有四座網球場場館,如欲使用
網球場,可於本市數位申辦服務平台或體育館辦
公室申請辦理網球證。目前無設置排球場,惟民
眾可向本場租借體育館籃球場(綜合球場),布
置後進行排球運動。
3. 城市行銷處針對後續共融式公園改善工程將依各
年齡層需求納入規劃設計項目,並持續依照衛福
部兒童遊戲場規範進行 3 年定期檢驗並納入遊戲
場開口契約維護改善。
4. 社會處另函轉本委員會與會局處未來推動相關業
務除納入性平觀點外,亦需納入不同兒少需求,
如有工程建置時另建議納入各年齡層需求。
新竹市 113 年第 2 次 7 請教育處持續與學校溝通,落實教學正常化,努力讓兒少不必申訴,若 1. 112 學年度已辦理本市教學正常化實地校訪計 25
有申訴需求,可以透過學校申訴、1999 專線及市長民意信箱。 場次,113 學年度持續依「國民中小學教學正常化
實施要點」及「國民中小學教學督導辦法」督責
各校教學正常化之推動。
2. 若有申訴需求可透過 1999 及市長民意信箱提報,
或來電新竹市政府教育處學務管理科 03-5216121
分機 277 賴課督。
3. 另有關國立、私立高中職校教學正常化申訴案,
權管屬中央單位,請逕洽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
署署長民意信箱提報。
新竹市 113 年第 2 次 8 於 113 年第二次委員會調整會議程序,先提案討論,再進行報告事項及 本次會議起依決議事項調整會議議程順序。
專題報告。
嘉義市 第 11 屆第 3 次 1 嘉義市政府各局處兒童及少年相關諮詢、委員會會議遴聘兒少委員。 1. 經調查目前本府有「嘉義市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
益促進委員會」、「嘉義市性別平等教育委員
會」、「嘉義市政府少年輔導委員會」及「嘉義
市永續發展青年推動小組」有遴聘兒少委員;
另,「嘉義市政府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治諮詢
會」有邀請兒少代表列席。
2. 為落實兒少表意權推動,針對關兒少相關議題
(如兒權友善店家徵選),邀請兒少代表參與
「兒權友善店家徵選專家學者會議」一同討論。
3. 請各局處持續盤點有關兒少相關會議,並遴聘兒
少委員或邀請兒少代表列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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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市 兒權會屆次 序號 兒少意見 參採點次與參採情形 不參採點次與理由
嘉義市 第 11 屆第 4 次 1 為增進本市國中小學生的學習資源,建請嘉義市政府研議結合嘉義地區 1. 經調查本府教育處與嘉義大學簽訂合作 MOU,並
鄰近大專院校資源,辦理各學系相關特色課程及活動,有助於職涯發展 於每年於 3 月初辦理技職院校與大學博覽會,提
和生涯探索,提請討論。 供學生多元升學資訊舉辦展覽。
2. 本市於嘉義國中設立職業試探與體驗示範中心,
開辦「設計」與「家政」兩類職群學習課程,增
進國民中小學學生對職業與工作內容之認識、提
供國民中小學學生職業試探與興趣探索之機會、
培育學生具備良好工作態度與建立正確職業價值
觀。
3. 本市 12 所國中皆辦理職業試探與生涯輔導課程,
安排至地方高職與技職院校參訪體驗與職業試
探,幫助學生透過性向測驗與探索,更好地了解
自己的適性與長才。
4. 請教育處於下次會議針對已辦理的特色課程及活
動進行專題報告。
金門縣 113 年第 1 次 1 1. 有關繪本分享愛的傳遞成果發表會,邀請金門高中學生至金城幼兒 1. 教育處:有關心理健康辨識課程是從人權議題去
園進行繪本分享,因主題為心理健康情緒辨識課程,若定義為心理 培訓金門高中學生,再藉由繪本成果發表會分享
健康或情緒相關辨識課程是否由相關專業人員進行宣導較為妥適, 金城幼兒園之幼兒,有稍微將心理健康辨識課程
若由金門高中學生進行繪本分享性質應屬活動之辦理方式。 議題融入,後續有關專業性部分會再與學校研議
2. 因案由主要是針對金門地區國中小情感教育,主要在幼兒園辦理, 辦理方式。
建議可以擴增辦理場次。 2. 教育處:在第一部分生命教育議題融入課程及第
3. 其實就是在教育不是每個人都一定要樂觀正向的看待每一件事情, 二部分正式與非正式課程都是針對國中小學生;
悲傷可能也是讓你找到自己核心,像這樣的課程,希冀未來能透過 另心理健康辨識課程為今年度新增辦理,並將幼
各種方式宣導與宣傳,讓同學們了解到情感教育之課程。 兒園納入,此部分執行也只針對幼兒園。
4. 有關心理健康方案 15 歲至 30 歲這個好像是中央政策,如果不涉及 3. 主席:請教育處在推動此業務可以跟現有狀況進
隱私部分,是否能將資料區分出兒少部分。 行比對,並確認學校學生之需求,使課程能更接
近學生的想法與需求。
4. 請各單位不管是宣導或是方案,在數據上將兒少
區分出來。
金門縣 113 年第 1 次 2 考量中正國小確實無多餘空間可做其餘規劃,若有持續配合宣導及警察 教育處:此部分有會同觀光處進行調整,原本有四個
局的交通維護,對於中正國小交通秩序確實有獲得改善。 停車位是直立的,調整成三個,並且將方位進行調
整,讓導護老師可以從校門口看見左右兩邊學生的動
線,這個部分目前還在觀察調整之後的情況如何。
金門縣 113 年第 1 次 3 有關學生專車因常有非學生民眾搭乘,致使學生無座位可坐,有想做一 本案請車船處於 9 月份開學後進行調查分析後,再與
個 google 表單,想針對學生專車進行調查。 教育處及○委員進行討論。
金門縣 113 年第 1 次 4 建議車船處做公車班次調查,是否可減少離峰時段的車次調整尖峰時段 可將相關資訊提供給車船處參考,現況車船處都有在
的車次。 進行統計跟分析,因牽涉的不僅車輛,還有人員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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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市 兒權會屆次 序號 兒少意見 參採點次與參採情形 不參採點次與理由
度,及時間的配置等層面,且亦有針對偏遠地區使用
中巴或是計程車搭乘。
金門縣 113 年第 2 次 1 為推動月經平權、打造女性友善環境,期待可以提高本縣學生對於「月 1. 主席:月經券制度也要有明確的對象與條件,重
經貧窮」議題的關注及重視,發放月經券,讓有需求的學生可以憑券購 點並不是全面發放,而是針對因經濟困難而無法
買所需的生理用品。 取得必要生理用品的學生來進行協助。
1. 希望縣府能參考其他縣市做法,能與當地商店合作,發放月經券, 2. ○委員:月經券可以讓孩子們在這個議題上擁有
讓有需求的學生可以憑券購買所需的生理用品,並廣發月經券。 選擇權與發展的空間,本身也是一個重要的學習
2. 未來會將文化局意見納入。 歷程,建議採用「相對身份審查」的方式,也就
3. 「普發」是因為這是針對性別不平等所做的一種補償與支持,因此 是依據是否屬於相對弱勢的身份,來提供一定金
希望能夠以普發的方式,來回應女性在生理需求上的不平等,這樣 額的協助。
的政策也才能真正落實月經平權的精神。 3. 文化局:有關月經平權議題希望未來兒少代表與
4. 「月經券」的是否可以考慮用類似於「交通券」的概念,在固定發 委員可以從文化與社會的角度延伸提出探討。
放一個定額的月經券,讓學生可以根據自己的生理期提前準備。 4. 主席:請教育處與我們的兒少代表共同討論,特
5. 如台北、台中,目前是以每人每月 200 元的額度進行普發。 別是女性學生們,一起深入討論這個議題,做完
討論與研究之後,再透過簽呈的方式提出具體方
案。
金門縣 113 年第 2 次 2 為推動校園及村莊周圍交通安全,建請縣府在民生路和民權路多多的做 1. 有關民生、民權路等路段常於學童上下學有違規
巡邏取締,觀察較偏遠地區村莊公車站牌周遭是否安全。 停車及西南門里公所至城中段人行道遭商家佔用
1. 民生路與民權路這一帶有三所學校,經常有民眾違規停車,導致影 部分請警察局協助宣導與執法。
響學生過馬路之視線,以致影響學生的交通安全,建議於學生上下 2. 有關偏鄉地區站牌與道路安全請觀光處邀集兒少
學時段加強巡邏與取締,並參考金門高中對面的作法,加裝科技執 委員與兒少代表進一步討論可行性後續再行文簽
法設備。 呈辦理。
2. 有關西南門里公所至城中段人行道遭商家佔用,建議初期先針對周 3. 有關路燈設置請工務處先行研議方案後,再請兒
邊商家進行勸導,提醒不要佔用人行空間。如果勸導後情況仍未改 少代表進行最後確認。
善,再考慮依法開罰,以確保行人安全。
3. 改善建議與總結:第一點是在民生路到民權路段的違停問題,建議
在上學尖峰時段,加強警方的巡邏與交通引導。如果有必要,也希
望可以考慮在該路段導入科技執法系統;第二點是關於西南門里公
所至城中沿線人行空間被佔用的問題,希望警方能加強向周邊商家
宣導;第三點針對公車站牌設置與鄉村地區道路安全問題,思考是
否有增設或調整站牌位置的必要,提升整體交通安全。
金門縣 113 年第 2 次 3 因最近開放了陸客來金觀光嗎,多數陸客都是騎著時速約 25 公里的電 兩岸在騎乘習慣上差異不同,再請警察局或是觀光處
動車,因為兩岸的交通法規有所不同,所以他們對於我們的一些規範相 能特別配合租賃業者,在他們租車時進行一些安全宣
較不瞭解,例如陸客騎電動車在人行道上行駛,甚至有逆向行駛的情 導。如在當租車時,可以提供一些簡單的說明,或者
況,這一些情況也會造成交通混亂。 設置 QR 碼,讓外來的遊客可以掃描後了解當地的交
通規範和相關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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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市 兒權會屆次 序號 兒少意見 參採點次與參採情形 不參採點次與理由
連江縣 113 年第 1 次 1 建請增加南竿公車於上下學尖峰時段之班次。 請公共汽車管理處審慎評估是否可以增加或彈性調以
上班次時間,以滿足地區學子對公車班次的需求。
連江縣 113 年第 2 次 1 為因應學生參加晚自習,建請增加夜間公車。 公共汽車管理處回應:得尊重夜間加開班次之駕駛意願
及勞基法超時之管制,長期執行恐影響駕駛正常休息
時間且違反勞基法、如需加開夜間班車需增加駕駛人
力。
連江縣 113 年第 2 次 2 確保民眾夜間活動安全及提升步道管理品質,建請增加福清步道照明設 納入本府 114 年度一般性補助款指定工作項目中執行,
備與監視設備。 會連同水塘周圍設置護欄等安全設施一併處理。
連江縣 113 年第 2 次 3 建請學校減少利用週五第六、七節的社團活動或班會時間辦理各項宣導 建議學校日後後可將多項宣導活動整合為每月一次的
活動。 「集中宣導時段」,或移至課堂時間中與宣導主題合適
的課程,例如公民、健康或生活課程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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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CRC 兒童權利公約資訊網 · 轉換工具:pdftotext -layout -enc UTF-8 · doc_id: 5CAA6BE0-D623-494A-979E-6FD8F6D9BB4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