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少人權監督平台

Child Rights Watch Taiwan

AABE
首頁CRC 官方文件歷年中央兒少代表團運作情形

推動CRC

歷年中央兒少代表團運作情形

區塊推動CRC
所屬目錄推動CRC > 兒少代表遴選
PDF 數3 份
內容字數18,788

原始 PDF 下載(連結 CRC 官網)

↓ 39_20211025092708_4659291.pdf↓ 39_20230206150148_0472368.pdf↓ 39_20240220142122_2762083.pdf
📑 目錄(22 個章節)

來源 PDF: 39_20211025092708_4659291.pdf

中央兒童及少年代表團-109 年度執行成果

1989 年 11 月 20 日聯合國通過兒童權利公約(Convention on the Rights

,是兒童人權保障的國際標準。臺灣於 2014 年 6 月 4 日通過兒

of the Child)

童權利公約施行法,並自 2014 年 11 月 20 日起施行,確立公約所揭示保障

及促進兒童及少年權利的規定,具有國內法律之效力,各級政府機關行使職

權,應依循公約,避免兒少權利受到不法侵害,並積極促進兒少權利之實現。

為遵循公約第 12 條、第 13 條,以及首次國家報告國際審查會議結論

性意見第 32 點意旨,強化兒少參與國家推動兒童權利的過程,2019 年陸續

修正兒少福利與權益保障法及兒童權利公約施行法,開啟行政院、衛福部、

地方政府遴聘兒童及少年代表,與相關機關代表、專家、學者、民間團體代

表共同討論兒少福利政策,以及推動兒童權利公約相關工作的新模式、新里

程。

依據行政院兒少福利與權益推動小組通過「遴選兒少代表參與中央兒

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事務相關小組原則」

,衛福部設置中央兒少代表團,由

各縣市兒少代表推舉 1 至 3 名兒少共同組成。兒少代表來自不同地區、家

庭與生活環境,具有不同的生命經驗與抱負,但是共同懷抱熱忱以及對社會

的關懷,從家庭、學校、社團、社區出發,現任中央兒少代表注意到自身就

學、就業藍圖的不足、遊戲與休閒的需求、並關注到弱勢兒少享有社會資源

的差異,特別關注「中央兒少代表遴選機制」

、「安置兒少權益」

、「學生心裡

輔導機制」、

「兒少休閒場館規劃與設置」及「新興菸品危害」等議題。

1

COVID-19 疫情及課業考量,中央兒少代表以視訊方式集會討論。

(109 年 5 月 7 日拍

攝)

兒少代表為研擬「保護兒少免於新興菸品危害」提案,諮詢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

2

兒童福利聯盟政策中心(李主任宏文)

。(109 年 6 月 19 日拍攝;地點:兒童福利聯盟

總會)

◎展開對話的平台──

為協助這群直接參與國家決策協調平台的兒童及少年獲得所需資訊,

以及了解跨部會之間懸而未決的兒少議題爭點及目前推動進度,衛福部社

家署委託具有兒少培力經驗的社會福利團體-兒童福利聯盟提供服務。

兒福聯盟依中央兒少代表需求提供專業課程與經驗分享,另提供場地

及引介熟習兒少議題之專家、學者擔任諮詢顧問,協助兒少更認識生活圈存

在的兒童人權議題,並於兒少會議中充分交流意見,確認需要倡議的重要議

題,守護每一個兒少與生俱來的人格尊嚴。

中央兒少代表團首次培力活動。

(109 年 2 月 14 日拍攝;地點:YMCA 台北青年國際

旅館)

經統計中央兒少代表自 2020 年 3 月 11 日任期開始至同年 11 月 2 日

止,總計提討論案 7 案(如附表 1),中央兒少代表就許多兒少議題與各部

會展開對話,在政策規劃和執行上提供兒少需求與觀點,也將繼續追蹤各部

3

會推動相關施政的辦理情形。

附表 1 中央兒少代表提案一覽表(截止 2020 年 11 月 2 日止)

會議別 會議日期 討論案名稱 權責部會

行政院兒少權益 2020/3/24 當兒少觸法移送法院,若無得到場陪訊或受 衛福部

推動小組 責付之法定代理人、家長、最近親屬、現在

保護少年之人,以致法院無適格之人得裁定

責付時,為避免將兒童或少年收容於少年觀

護所中,宜交由社政機關進行安置、保護或

協助,提請討論如何建置相關機制。

2020/3/24 為提升受安置輔導之兒少權益,以維護兒少 衛福部

最佳利益,查現行之安置機構相關措施及評

鑑制度尚有可改進之處,為確保落實該制

度,提請討論如何改善及建置相關機制。

內政部、

針對網路社群常見之匿名版樣態設置相關

教育部、

侵權防範機制及兒少相關輔導與保護之作

衛福部、

為,提請討論。(2020/6/17 提交)

通傳會

針對兒童及青少年人口密集處(如:校園、

補習區、公園、兒童休閒娛樂場所…等)交

通安全之相關建議,提請討論。(研擬中)

衛福部兒少權益 2020/4/27 建議少年場館設計與規劃應邀請少年參與 衛福部

推動小組 討論,公設場館(含國民運動中心)提供兒少 (彙整)

優惠,以保障兒少休閒權益,提請討論。

2020/4/27 為提升兒少心理健康、降低兒少自殺機 教育部、

率,關於改善校園輔導機制,提請討論。 衛福部

2020/11/2 有關改善我國學童性知識缺乏現象,提請 教育部、

討論。 衛福部

衛福部兒少事故 2020/8/25 有關「保護兒少免於新興菸品之危害」 衛福部

傷害防制推動小 案,提請討論。

4

在行政院與衛福部的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推動小組、事故傷害防制

推動小組會議中,兒少代表就其關注議題表達意見,獲得各部會正向回應與

納入研議,近半年重點推動工作包含:關於安置機構評鑑指標之研修納入兒

少代表參與、盤點兒少休閒場館情形並納入兒少意見修正社會福利「兒少文

化及休閒娛樂」考核指標、強化校園心理輔導機制、新興菸品稽查人力分配

及防制宣導等兒少代表建議皆受到正向肯定與支持,充分展現兒少代表的

價值。

兒少代表宗婕妤、詹譽翔、鄒新猷、黃靜盈、許子安出席衛生福利部兒童及少年福利

與權益推動小組 109 年第 2 次會議(109 年 11 月 2 日拍攝;地點:衛生福利部)

◎展開合作的契機──

中央兒少代表的熱忱、堅定與積極,激勵政府應當為他們象徵的兒少群

體更加努力,提供更友善、支持兒童與少年成長的大環境。為了達成這個目

5

標,必須確保兒少事務的決策與協調機制納入兒少代表參與監督。

衛福部邀請中央兒少代表共同來推動兒童及少年工作,包含「兒少反歧

視案例彙編」

、「保障兒少表意權策略」

、「兒少安置機構優化研究」

、「性別平

等倡導」等項目。不僅如此,立法院各黨團也邀請兒少交流政策、司法院為

友善兒少出庭環境、完善家事與少年事件程序邀請兒少參與研議、國家教育

研究院為研修課綱、勞動部為保障少年勞動權與職場安全、文化部及行政院

環保署為確保兒少申訴機制發揮功能‧‧‧等等,均響應推動兒少參與。也

是每一位中央兒少代表的努力,讓每一個兒少的未來有更多可能性。

◎每個小孩都會成為大人──

現任中央兒少代表於 2020 年 11 月 14 日於臺北西門町意舍酒店

「聽吧」

辦理期末會議,總結年度成果以及對於臺灣兒少權益現況的觀察與期許。

衛福部已於 2020 年 9 月 8 日核定下一屆中央兒少代表名冊,來自 22

縣市總計 60 名兒少將於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接棒,目前為見習期間。現任

中央兒少代表以學長姐的角色,就這一年來的參與心得、經驗傾囊相授,期

待學弟妹們能更快適應角色,更順利地參與國家決策。

尊重兒童意見是兒童權利公約的重要原則之一,衛福部設置中央兒少

代表團的亮眼表現,真實反映兒少參與的重要意義。也在兒福聯盟的協助下

建立了兒少培力的參考模式。期盼更多部會一起加入,讓國家的政策考量更

多兒少的意見和觀點,讓成人與兒少的理念與見解相互交流,確實改善兒少

享有權利之環境,讓社會更為美好!

6

中央兒少代表下半年培力活動,現任(試行屆)與第 1 屆兒少共同參與,為參與政府

議事了解相關資訊。(109 年 9 月 28 日拍攝;地點:天下一家社教服務中心)

中央兒少代表期末團會議,現任(試行屆)與第 1 屆兒少共同參與,表達對兒少權益

7

現況的觀察與期許。(109 年 11 月 14 日拍攝;地點:台北西門町意舍酒店聽吧)

8

來源 PDF: 39_20230206150148_0472368.pdf

第 1 屆中央兒童及少年代表團執行成果

Feb. 2023

1989 年 11 月 20 日聯合國通過《兒童權利公約》

(Convention on the

,是兒童人權保障的國際標準。2019 年陸續修正《兒童

Rights of the Child)

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 10 條及《兒童權利公約施行法》第 6 條,明

訂行政院、衛福部、地方政府為推動公約相關工作與兒少福利政策,應邀集

兒童及少年代表,與相關機關代表、專家、學者、民間團體、機構代表共同

推動,落實保障公約第 12 條尊重兒童意見之核心精神。

行政院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推動小組於 2019 年 11 月通過「遴選兒

少代表參與中央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事務相關小組原則」

,衛福部按此原

則設置中央兒少代表團,由各縣市兒少代表推舉 1 至 3 名兒少共同組成。

圖 第 1 屆中央兒少代表遴選懶人包

1

第 1 屆中央兒少代表(下稱第 1 屆兒少)計 60 人(男性 32 人、女性

28 人)

,任期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第 1 屆年齡組

成(以任期始日為基準)包含 13 至 14 歲(國中階段)計 8 人,15 至 17 歲

(高中階段,極少數為國三生)計 52 人。

◎焦點議題──

截至 2022 年 10 月止,第 1 屆兒少於中央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事務

相關小組總計提討論案 23 案(如附表 1)

,與各部會展開對話,在政策規劃

和執行上提供兒少需求與觀點。

附表 1 第 1 屆中央兒少代表團提案一覽表

會議別 序號 討論案名稱(會議日期) 權責部會

行政院兒童及 1 為落實 CRC 第 28 條之內涵,建請研議以家 教育部

少年福利與權 庭子女數為基準之學費補助事宜,並重新檢

益推動小組 視現行免納學費政策一案,提請討論。

(2021/4/20)

2 針對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評審委員會設 教育部

置辦法第 5 條,新增學生代表列席教評會會

議,廣納多元聲音,提請討論。(2021/4/20)

3 為落實 CRC 之兒少表意權與發展權,針對 行政院環保署

兒少積極參與環境議題與相關會議一案,提 、中選會、教

請討論。(2021/8/9) 育部

4 為落實 CRC 第 32 條之內涵,針對兒少工作 勞動部

權保障、申訴一案,提請討論。(2021/8/9)

5 為落實兒童權利公約第 15 條內涵,針對兒 內政部、教育

少自主成立組織之趨勢,政府應採取之友善 部、文化部

措施,提請討論。(2021/12/7)

6 有關保護兒童免於接觸二手菸、三手菸危害 衛福部、教育

乙案,提請討論。(2022/4/29) 部

7 針對我國國、高中生因心理健康相關因素之 衛福部、教育

病假,訂定准假準則並盤點、強化、整合現 部

有心輔資源,提請討論。(2022/4/29)

2

會議別 序號 討論案名稱(會議日期) 權責部會

8 針對我國面臨敵方來犯之威脅,急需攸關兒 國防部、教育

少安全之預備及防範措施一案,提請討論。 部、內政部、經

(2022/10/31) 濟部、行政院

農委會

9 為建請本小組追蹤我國「國家人權行動計 法務部、衛福

畫」中與兒權相關之「指標」、「行動」,並 部、內政部、外

強化各行政機關人權政策之協調機制,納入 交部、國防部、

兒少直接參與,提請討論。(2022/12/28) 財政部、教育

部、法務部、勞

動部、行政院

環境保護署、

海洋委員會、

原住民族委員

10 建請針對我國「偏鄉發展遲緩兒童早期療育 衛福部、教育

服務資源」挹注及相關法規等配套措施修 部、勞動部

正,以利提升我國發展遲緩之兒童權利,提

請討論。(2022/12/28)

衛福部兒童及 1 有關訂定全國性《共融公園認定原則》及改 內政部、衛福

少年福利與權 善共融公園普及率案,提請討論。 部

益推動小組 (2021/7/23)

2 有關改善偏鄉及小型學校教師流動頻繁 教育部

案,提請討論。(2021/7/23)

3 有關推廣及落實 CRC 一案,提請討論。 教育部、衛福

(2021/12/20) 部

4 有關偏鄉公共運輸一案,提請討論。 交通部

(2021/12/20)

5 有關增進及鼓勵兒少於學習與生活環境中 文化部、教育

使用作為母語之「面臨傳承危機之國家語言 部、客委會、原

(如臺語文、客家語文、原住民語文等)」 民會

一案,提請討論。(2022/5/16)

6 為保障幼兒接受教育時,身心健全發展, 教育部、衛福

提請討論。(2022/5/16) 部

7 有關建立兒少線上心理輔導服務一案,提 衛福部、教育

請討論。(2022/11/28) 部

3

會議別 序號 討論案名稱(會議日期) 權責部會

8 關於月經平權落實與推廣一案,提請討論。 教育部

(2022/11/28)

衛福部兒童及 1 有關青少年自殺死亡率逐年上升,學校輔 教育部、衛福

少年事故傷害 導機制案,提請討論。(2021/10/4) 部

防制推動小組

2 有關各級學校施測校園生活調查,造成校 教育部

園霸凌事件相關人隱私保密案,提請討

論。(2021/10/4)

3 有關因應全國兒少交通事故逐年攀升之精 交通部、內政

進作為案,提請討論。(2022/4/12) 部、教育部

4 兒童虐待事件調查數據雜亂案,提請討論。 教育部、衛福

(2022/10/25) 部

5 校園膳食食品衛生安全問題案,提請討論。 教育部、衛福

(2022/10/25) 部

前揭兒少關注議題,各部會後續推動重點工作包含:

1.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人權工作納入兒少參與、教育部督導高級中等以

下學校教師評審委員會、午餐供應會確實納入學生代表參與。

2. 文化部、教育部研議補助兒少組織發展。

3. 衛福部推動心理健康促進資源之兒少友善性與系統性研究、共融遊

戲場設計參考手冊。

4. 交通部辦理偏鄉公共運輸調查及統計、勞動部增加少年就業狀況調

查樣本。

5. 文化部檢討國家語言各發展階段目標。

6. 教育部研議以家庭子女數為基準之學費補助事宜、以線上施測方式

進行校園生活調查、學生身心健康假規範等。

4

◎嶄新模式──中央兒少代表大會暨部會座談會

延續(試行期間)中央兒少代表團與民間團體於 2020 年 12 月行政院

兒少福利與權益推動小組委員會議提出建言-呼籲籌辦兒少大會,給予兒

少專屬、專場之發聲與提案管道。

衛福部依據前揭建言,協助於第 1 屆兒少任期間試辦兒少大會,作為

全體中央兒少代表與部會對話之任務型平臺。主要核心目標有三:

1. 全體中央兒少代表參與。

2. 議程以討論兒少議題為主軸。

3. 兒少可以直接與政府代表對話,影響施政方向。

經第 1 屆兒少確認會議時間、會議地點、提案數、提案方式、議程、議

案後續列管方式等細節,訂於 2021 年 11 月 16 日首次召開「中央兒少代表

團大會暨部會座談會」(下稱兒少大會)。

兒少提案議題包含本土文化推動、認識國際文化、學生自治組織發展、

校園申訴機制、受安置輔導之兒少權益、新興菸品危害防制、性別平等教育、

偏鄉教育等,可能是自身遭遇或者是為同儕發聲。為透過傾聽與對話,更加

認識兒少需求,行政院性別平等處、教育部、文化部及衛福部均派代表列席

會議說明現行法制,針對兒少所提辦法納入研議。

2021 年 11 月 16 日「中央兒少代表團大會暨部會座談會」與會

者合影(地點:衛生福利部)

5

依據兒少提案議題,座談會特邀請相關領域的專家及公民團體代表與

會,適時加入政府代表與兒少代表對話、追問相關政策,也提供了更多元的

推動方向。

兒少參與公共事務的每一次實踐,都有助於國家政策能納入更多兒少

的意見與觀點,落實保障兒少權利,讓兒少的發聲,不只在殿堂之上,更是

迴響在每個兒少生活的空間。

◎國際交流──不同國情下的兒少參與情形

因應兒少大會建議:辦理中央兒少代表與外國兒童議會之交流,互相了

解並學習彼此的運作模式。第 1 屆代表團培力團隊-財團法人中華民國兒

童福利聯盟文教基金會與愛爾蘭民間團體 Fóroige 合作,克服地理位置、時

差、語言、軟硬體設備、網路等種種限制,促成中央兒少代表團、22 縣市

兒少代表、地方政府、民間團體與愛爾蘭兒少議會 Comhairle na nÓ g 於 2022

年 8 月 5 日以視訊方式交流,認識不同國情下的兒少參與制度、對政府表

達意見的方法、兒少參與過程中的困難與阻礙,以及家長、學校與社會對兒

少參與的支持情形等。兒少回饋意見表示這次難得的經驗讓他們認識外國

的兒少參與制度,以及在兒少群體關注的議題、思考方式與解決方法、社會

支持的感受都不一樣。

6

2022 年 8 月 4 日「中央兒少代表團下半年培力活動」-中央兒少代表與

愛爾蘭兒少代表透過視訊連線交流(地點:沃田旅店)

◎每個小孩都會成為大人──

衛福部於 2022 年 7 月 29 日核定第 2 屆中央兒少代表名冊,來自 22 縣

市總計 62 名兒少於 2023 年 1 月 1 日起接棒。

第 1 屆兒少於任期尾聲(2022 年 11 月 4 日)於臺北集思臺大會議中心

辦理期末團會議,總結年度成果以及對於臺灣兒少權益現況的觀察與期許,

就任期間的參與心得、經驗傾囊相授,協助第 2 屆兒少更快地適應角色,更

順利地參與國家決策。

尊重兒童意見是兒童權利公約的重要原則之一,兒少積極參與公共事

務的亮眼表現,真實反映兒少參與的重要意義。

衛福部在培力團隊的協助下持續蒐集兒少回饋意見,精進兒少培力與

參與公共事務的支持模式。未來,中央與地方機關將繼續推動,讓國家公共

政策考量更多兒少的意見和觀點,讓成人與兒少的理念與見解相互交流,確

7

實改善兒少享有權利之環境,讓社會更為美好!

2022 年 11 月 4 日「中央兒少代表團期末團會議」-第 1 屆與第 2 屆合影

(地點:集思台大會議中心柏拉圖廳)

8

來源 PDF: 39_20240220142122_2762083.pdf

112 年度中央兒童及少年代表團

培力服務計畫書面實錄

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 指導

兒童福利聯盟文教基金會 製作

目錄

一、兒少代表名冊…………………………………………………… 01

二、年度大事記……………………………………………………… 02

三、團會議與培力活動辦理情形…………………………………… 03

四、兒少分組運作情形……………………………………………… 05

五、提案情形………………………………………………………… 07

六、兒少大會辦理情形……………………………………………… 09

一、兒少代表名冊

按行政院與衛生福利部會議分為三組:

行政院兒權小組(簡稱院兒權小組)

新北市 聞○佐 臺北市 黃 ○

桃園市 趙○杉 臺中市 王○帆

臺南市 鄭○立 高雄市 林○子

宜蘭縣 徐○諭 新竹縣 温 ○

苗栗縣 姚○米 彰化縣 黃○彤

南投縣 劉○諭 雲林縣 陳○蓁

嘉義縣 黃○翔 屏東縣 曾○鴻

臺東縣 江○庭 花蓮縣 周○嫻

澎湖縣(從缺) 基隆市 林○程

新竹市 鄭○昇 嘉義市 劉○喬

金門縣 蔡○曄 連江縣 曹○晴

衛福部兒權小組(簡稱部兒權小組)

新北市 鄭 ○ 臺北市 鄭○欣

桃園市 張○溢 臺中市 唐○庭

臺南市 梁○勛 高雄市 林 ○

宜蘭縣 王○晴 新竹縣 鄭○薰

苗栗縣 陳 ○ 彰化縣 洪○富

南投縣 劉○祐 雲林縣 黃○蕙

嘉義縣 陳○羽(退團) 屏東縣 翁○華

臺東縣 楊○樺 花蓮縣 鄭○恩

澎湖縣 張○昕(註) 基隆市 林○萱

新竹市 沈○芯 嘉義市 薛○茂

金門縣 黃○城 連江縣 曹○菱

註:兒少未曾出席見習期間相關會議或培力活動者,不予發給聘函。

衛福部兒少事故傷害防制小組(簡稱部傷防小組)

新北市 廖○佑 臺北市 柯○瀛

桃園市 莊○緯 臺中市 林○妤

臺南市 何○詳 高雄市 陳○薪

宜蘭縣(從缺) 新竹縣(從缺)

苗栗縣 謝○辰 彰化縣 粘○育

南投縣 劉○倫 雲林縣 王○妘

嘉義縣 廖○霈 屏東縣 温 ○

臺東縣 陳○亨 花蓮縣 徐○傑

澎湖縣 許○珍 基隆市 蕭○竣

新竹市 蔡○珊 嘉義市 楊○然

金門縣 盧○恩 連江縣(從缺)

1

衛生福利部聘任第 2 屆中央兒少代表共計 62 人,任期自 112 年 1 月 1 日起至

113 年 12 月 31 日止。

二、年度大事記

2

三、培力活動辦理情形

(一)寒假培力

1. 活動與住宿地點:高雄國際蓮潭會館(實體進行)

2. 參與人數:50 人

3. 課程與講師安排:

第一天(112 年 2 月 11 日,星期六)

時間 課程內容 講師/負責人員

09:30-10:00 報到 兒福聯盟

10:00-10:30 【開幕式】 衛福部社家署、兒福聯盟

10:30-12:00 【團體凝聚力】 兒福聯盟

12:00-13:30 午餐與午休 兒福聯盟

13:30-15:00 【CRC 的理論實踐】 台灣人權促進會

施逸翔秘書長

15:00-15:15 茶敘 兒福聯盟

15:15-17:00 【兒少代表任務與議事規則】 兒福聯盟政策中心

李宏文資深主任

17:00- 晚餐 兒福聯盟

19:30-21:30 組會

22:00- 巡房

第二天(112 年 2 月 12 日,星期日)

時間 課程內容 講師/負責人員

08:00-09:15 起床+早餐 兒福聯盟

09:15-09:30 報到

09:30-12:00 【共同事項討論】 中央兒少代表

12:00-13:30 午餐與午休 兒福聯盟

13:30-16:30 【公民素養培養】 思樂樂劇場

16:30-16:45 閉幕式 衛福部社家署、兒福聯盟

16:45- 賦歸、提供餐盒 兒福聯盟

3

(二)暑假培力

1. 活動與住宿地點:台北劍潭青年活動中心(實體進行)

2. 參與人數:46 人

3. 課程與講師安排:

第一天(112 年 7 月 15 日,星期五)

時間 活動內容 講師與主責人員

09:30-10:00 報到 兒福聯盟

10:00-10:30 開幕式 衛福部社家署、兒福聯盟

10:00-11:30 【共同事項討論】 兒福聯盟

11:30-13:00 午餐與午休

13:00-16:00 【真人圖書館】

 社會參與  青民協 張育萌理事長

 學生自治  吳律德

 心理健康促進社會方案  Stand by 憂 林家安主理人

 校園霸凌、傷害、人權  人本教育基金會 陳志遠主秘

 兒少法律、司法  桃園地院 王以凡主任少保官

16:00-16:30 茶敘 兒福聯盟

16:30-17:15 【回顧與反思】

17:15-18:00 兒少大會議題討論(一) 中央兒少代表

18:00-18:30 行政事項說明 兒福聯盟

18:30- 晚餐

22:00- 巡房

第二天(112 年 7 月 16 日,星期日)

時間 活動內容 講師與主責人員

09:15-09:30 報到 兒福聯盟

09:30-11:30 【兒童權利的再思考- 東吳大學人權所

國家、父母與兒少的三角關係】 林沛君

11:30-13:00 午餐與午休 兒福聯盟

13:00-14:30 【知識轉譯力與媒體識讀】 台灣吧講師

趙子琳

14:30-16:00 兒少大會議題討論(二) 中央兒少代表

16:00-16:30 行政事宜與結業式 兒福聯盟

16:30 賦歸、領取餐盒

4

四、兒少分組運作情形

(一) 行政院兒權小組

總召 曾○鴻 副召 周○嫻、趙○杉

文書 鄭○立、温○ 公關 劉○喬、黃○彤、陳○蓁

大會出席代表 王○帆、鄭○昇、劉○諭、江○庭、蔡○曄

5

(二)衛福部兒權小組

總召 林○萱 副召 沈○芯

紀錄 (輪流)

大會出席代表 洪○富、黃○城、鄭○欣、梁○勛、鄭○恩

(三)衛福部兒少事故傷害防制小組

總召 盧○恩 副召 廖○佑

文書 柯○瀛、何○詳

列席代表 第一次大會 何○詳、温○、廖○佑、柯○瀛、蔡○珊

第二次大會 何○詳、温○、廖○佑、謝○辰、陳○薪

6

五、提案情形

(一) 行政院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推動小組提案情形:

案由 會議決議

針對我國優化友善兒少 一、本案提出兒少出庭環境友善空間、

出庭環境,並落實兒少 軟、硬體設備資源優化、專業人員參與,

法治教育提供需求兒少 以及增設少年及家事法院等建立友善兒少

增能學習一案。 司法程序之相關意見,請司法院納入考

(112/05/23) 量,並請法務部就相關權責事項納入推

動。司法院及法務部後續製作兒少近用司

法相關教材時,並得將德國之「兒少參與

司法程序準則」納入參考。

二、為妥適協助不同年齡、處境兒少參與

司法程序,請司法院、法務部及教育部持

續精進法治教育,將兒少、教師、家長、

執行兒少保護業務之人員、警察等納入教

育或宣導對象,並得以培訓種子師資方式

進行。

針對新南向政策-策畫 一、請內政部與教育部參考提案委員意見,

人才培育計畫。 包含培訓內容設計與促進新住民子女受益

等,優化與精進我國培育新住民人才政策

(112/5/23)

與相關方案。

二、請內政部研議於新住民事務、人才培

育計畫相關會議納入新住民子女參與討

論。

改善我國兒少進行申 為落實保障兒少於就學、就業或家外安置

訴、陳情、或其他揭弊 過程陳情、申訴管道之程序友善、資訊對

及求助行為管道對於兒 等、保密與提供後續救濟,請教育部、法

少不友善之現況。 務部、勞動部與衛生福利部邀集兒少代表、

專家、學者共同檢視盤點兒少利用現行申

(112/5/23)

訴、陳情或其他揭弊及求助等管道實際遭

遇之問題後,研擬策進作為,並於本小組

第四次會議提出辦理情形說明。

針對我國兒少取得價格 預計於 12/25 日召開院兒權大會討論。

合宜的大眾交通資源與

兒少取得學生電子票證

資源一案,提請討論

(112/12/25)。

7

(二) 衛生福利部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推動小組提案情形:

案由 會議決議

有關兒少照顧體系裡的 一、國際間兒童醫療自主權經過多年發展,

疏忽與「心理虐待」, 需考量兒童心智發展情形、年齡成熟度、

建請推進「未成年醫療 家庭狀況等多元面向,並在兒少、家長及

自主權」修法討論並研 醫療專業等各方意見間取得衡平,目前優

議相關策進方案,提請 先從降低兒童及少年接受醫療、諮商的門

討論。 檻及知情同意權研究著手,期能穩健周延

保障臺灣的未成年人醫療權益。

(112/05/30)

二、有關未成年醫療自主權研究,請本部

醫事司除參考英國法及美國法之兒童醫療

自主權經驗,亦將兒童權利公約國際審查

委員意見及一般性意見納入考量。

三、請教育部及各部會透過親職教育等教

育宣導管道,讓父母更了解兒童權利公約,

並尊重兒童表意權及意願。

(三) 衛生福利部兒童及少年事故傷害防制推動小組提案情形:

案由 會議決議

有關校園安全事件及各 一、 請教育部加強督導各地方政府及學校

級學校對兒少事故傷害 調查或處 理兒少相關事件過程時,在確保

防制業務之處理情形, 兒少隱私與個資 維護的前提下,能讓事件

如何確保兒少聲音、意 的兒少當事人或相關人 員充分表達意見,

見能確實傳達,提請討 以確保兒少聲音、意見能確實表達。

論。(112/10/17)

二、 請教育部評估各級學校於各類校安事

件處理程 序結束後,提供學生回饋機制之

可行性。

三、 請教育部督導各級學校加強教育相關

工作人員 之兒童權利公約知能,以營造尊

重兒童權利的友 善校園環境,並提供各地

方政府教育行政人員參 與兒童權利公約

研習之參訓數據,予本小組委員參考。

四、 請教育部透過與地方政府教育局

8

(處)相關聯繫 平臺會議,研議在各地方

政府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促進委員會

(下稱兒促會)中,報告校園霸凌、性別

平等校安事件處理情形,後續由各地方

兒促會自行評估是類議題定期報告或列管

之必要性。

六、兒少大會辦理情形

1. 舉辦時間:11/6(一)13:30-17:15

2. 舉辦地點:衛生福利部(實體進行)

3. 出席人數:32 人

4. 活動流程:

時間 活動內容 / 提案主旨 主責人員/相關部會

11:30-13:30 餐敘 兒福聯盟

13:30-14:00 會議準備、報到 兒福聯盟

衛福部(社家署)

14:00-14:05 會議開始、主席致詞 衛福部

14:05-14:45 第一案:依據 CRPD 第二次國 兒少代表;

家報告國際審查的建議及 CRC 衛福部、交通部、

第 9 號一般性意見,對身心障 內政部、文化部、

礙兒少採取必要的措施,提請 教育部、數位部

討論。

14:15-15:15 第二案:關於未成年兒少避孕 兒少代表;

措施、性教育落實與嬰兒安置 教育部、衛福部

措施一案,提請討論。

15:15-15:25 中場休息

15:25-15:55 第三案:關於校園申訴案件管 兒少代表;

道新增與修正一案提請討論。 教育部、衛福部

15:55-16:25 第四案:針對「實驗教育學生 兒少代表;

權益」一案,提請討論。 教育部、財政部、

文化部、考選部

16:25-16:35 中場休息

16:35-17:05 第五案:有關我國中央政策讓 兒少代表;

兒少代表參與之理由及機制, 衛福部、教育部、

提請討論。 交通部、內政部、

法務部、環境部

17:05-17-35 第六案:兒少表意行不行?共 兒少代表;衛福部

創機制有友善性!

17:35 散會

9

本頁為 AABE 平台轉換之 markdown 內容。原始檔以 CRC 官網為準。 ← 回 CRC 文件索引

資料來源:CRC 兒童權利公約資訊網 · 轉換工具:pdftotext -layout -enc UTF-8 · doc_id: 92350EE2-834F-422C-BF52-8F4D583E7AA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