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少人權監督平台

Child Rights Watch Taiwan

AABE
首頁CRC 官方文件兒童權利公約(CRC)第三次國家報告第1輪民間審查會議資訊及書面意見格式

國家報告及審查

兒童權利公約(CRC)第三次國家報告第1輪民間審查會議資訊及書面意見格式

區塊國家報告及審查
所屬目錄498_第三次國家報告
子目錄國內審查會議
屆別第 3 次審查
PDF 數2 份
內容字數6,612

原始 PDF 下載(連結 CRC 官網)

↓ 80_20260109124020_4529509.pdf↓ 84_20260127125859_7975511.pdf
📑 目錄(45 個章節)

來源 PDF: 80_20260109124020_4529509.pdf

兒童權利公約(CRC)第三次國家報告第1輪民間審查會議簡章

壹、背景說明

依兒童權利公約施行法規定,政府應每5年提交國家報告,並邀請專家學

者及民間團體代表審閱。兒童權利公約(CRC)第三次國家報告預計於115年

11月提出,作業流程業經114年4月21日行政院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推動小組

第六屆第1次會議通過,民間意見徵詢程序預計辦理2輪審查會議,按國家報告

章節,於115年第1季辦理第1輪審查會議5場次,115年第2季辦理第2輪審查會

議3場次,以利於國家報告提出前蒐集兒少、其代表團體及專家學者意見,並

請相關部會參酌修正,續於116年邀請國際專家學者進行國際審查。

貳、辦理規劃

一、第1輪民間審查會議預計於臺大醫院國際會議中心402廳辦理共5場次,

各場次時間及討論章節規劃如附表。

二、每場次會議時間約3小時,並將透過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 Facebook1

及 YouTube2進行網路直播。直播畫面以同步聽打及手語翻譯為主,不會

播出個人畫面。

三、為有利兒少參與,另於115年1月21日(星期三)上午9:30辦理線上說明

會,開放兒少報名參加,說明國家報告及國際審查兒少參與事項及國家

報告章節撰寫重點。

參、會議議程

➢ 上午場次

時間 內容

09:00-09:30 報到

09:30-09:35 主席致詞

09:35-09:40 司儀宣讀議事規則

09:40-10:45 第一階段綜合討論

10:45-11:00 中場休息(15分鐘)

11:00-12:30 第二階段綜合討論

12:30 賦歸

1

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 Facebook:https://www.facebook.com/sfaa.gov.tw

2

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 YouTube:https://pse.is/8begxn

1

➢ 下午場次

時間 內容

13:20-14:00 報到

14:00-14:05 主席致詞

14:05-14:10 司儀宣讀議事規則

14:10-15:15 第一階段綜合討論

15:15-15:30 中場休息(15分鐘)

15:30-17:00 第二階段綜合討論

17:00 賦歸

肆、發言規則

一、發言時務必先說明代表單位或個人姓名,以利記錄。

二、採統問統答方式進行,每3位提問後,由權責機關回應說明。

三、發言時間最多3分鐘(2分鐘響1聲短鈴,時間到響2聲短鈴,並舉牌提

醒)。

四、手語使用者、口語障礙者或現場經評估需透過他人轉譯者,發言時間為

6分鐘(5分鐘響1聲短鈴、時間到響2聲短鈴,並舉牌提醒)

五、若無其他人發言時,方可再度請求發言,發言時請把握時間。

伍、報名方式

一、採線上報名,連結:https://forms.gle/XBRxSMmfGZEewrhm8。

二、報名截止時間至115年1月19日(星期一)下午5時,報名結果將於115年1

月20日(星期二)以電子郵件通知。

三、活動消息如有變更,以 CRC 資訊網(https://crc.sfaa.gov.tw/)公告及電子

郵件通知為準。

陸、為響應環保,減少一次性垃圾,現場不提供紙杯,請自備水杯。

柒、報名連結使用問題請聯繫:

一、電話:03-8315067古小姐、02-25523930溫小姐。

二、Email:tianyi10356@gmail.com

2

附表、第1輪民間審查會議場次規劃

場次 時間 地點 討論章節 出席機關

監察院、司法院、立法院、人權處、性平處、

第1章:一般執行措施 主計總處、內政部、外交部、法務部、國防

115年1月27日(二)

1 第2章:兒少之定義 部、教育部、運動部、交通部、勞動部、文化

9:30至12:30 第3章:一般性原則 部、農業部、環境部、經濟部、原民會、通傳

會、故宮、衛福部

司法院、內政部、外交部、法務部、國防部、

第4章:公民權與自由

115年1月27日(二) 教育部、勞動部、財政部、農業部、數發部、

2 第6章:家庭環境與替代性

原民會、通傳會、個資會籌備處、人事總處、

14:00至17:00 照顧

臺大醫院國際 衛福部

會議中心 第5章:保護免受暴力侵害 司法院、性平處、內政部、外交部、法務部、

115年1月29日(四) 402廳 第9章:特別保護措施 國防部、教育部、勞動部、運動部、數發部、

3

(臺北市中正區 第10章:任擇議定書後續 文化部、客委會、原民會、通傳會、海委會、

9:30至12:30

徐州路2號4F) 行動 衛福部

司法院、性平處、內政部、法務部、經濟部、

115年2月2日(一) 第7章:身心障礙、基本健

4 教育部、文化部、運動部、環境部、通傳會、

康與福利

14:00至17:00 故宮、衛福部

115年2月3日(二) 第8章:教育休閒與文化活 內政部、外交部、教育部、勞動部、文化部、

5

動 客委會、原民會、僑委會

14:00至17:00

3

來源 PDF: 84_20260127125859_7975511.pdf

1

目錄

壹、作業期程

貳、第1輪審查會議各場次資訊

參、第1輪審查會議流程

肆、會後注意事項

2

壹、作業期程

依兒童權利公約(CRC)施行法及「我國各核心人權公約撰提國家人權報

告及辦理國際審查共通性作業規範」,我國分別於105年及110年發布

首次及第二次國家報告,預計於115年11月發布第三次國家報告。

撰寫期程經114年4月21日行政院兒權小組第6屆第1次會議通過,如下:

辦理第1輪 辦理定稿會議(2場)後

民間審查會議(5場) 提交行政院兒權小組會議確認

115.1~3 115.4~6 115.7~10 115.11

辦理第2輪 發布國家報告

民間審查會議(3場)

3

貳、第1輪審查會議各場次資訊

場次 時間 討論章節

第1章:一般執行措施

115年1月27日(星期二)

1 第2章:兒少之定義

9:30至12:30

第3章:一般性原則

115年1月27日(星期二) 第4章:公民權與自由

2

14:00至17:00 第6章:家庭環境與替代性照顧

第5章:保護免受暴力侵害

115年1月29日(星期四)

3 第9章:特別保護措施

9:30至12:30

第10章:任擇議定書後續行動

115年2月2日(星期一)

4 第7章:身心障礙、基本健康與福利

14:00至17:00

115年2月3日(星期二)

5 第8章:教育休閒與文化活動

14:00至17:00

4

參、第1輪審查會議流程(一)

上午場次

時間 內容 說明

09:00-09:30 報到

09:30-09:35 主席致詞 宣布會議開始

一、每3人發言後,請部會回應。

09:35-09:40 司儀宣讀議事規則

二、現場發言前請先說明單位職稱與姓名,發言

時間至多3分鐘(2分鐘響短鈴、時間到響2

09:40-10:45 第一階段綜合討論

下短鈴,並舉牌提醒)。

手語使用者、口語障礙者或需他人協助翻譯

10:45-11:00 中場休息(15分鐘)

者,延長發言時間為6分鐘(5分鐘響短鈴、

時間到響2下短鈴,並舉牌提醒)。

11:00-12:30 第二階段綜合討論

三、直播留言注意事項:

問題與建議請說明對應章節及點次,以利會

12:30 賦歸

後提供相關部會參考。

5

參、第1輪審查會議流程(二)

下午場次

時間 內容 說明

13:20-14:00 報到

14:00-14:05 主席致詞 宣布會議開始

一、每3人發言後,請部會回應。

14:05-14:10 司儀宣讀議事規則

二、現場發言前請先說明單位職稱與姓名,發言

時間至多3分鐘(2分鐘響短鈴、時間到響2

14:10-15:15 第一階段綜合討論

下短鈴,並舉牌提醒)。

手語使用者、口語障礙者或需他人協助翻譯

15:15-15:30 中場休息(15分鐘)

者,延長發言時間為6分鐘(5分鐘響短鈴、

時間到響2下短鈴,並舉牌提醒)。

15:30-17:00 第二階段綜合討論

三、直播留言注意事項:

問題與建議請說明對應章節及點次,以利會

17:00 賦歸

後提供相關部會參考。

6

肆、會後注意事項(一)

• 會後若有相關建議,請於會後 場次 時間 書面意見繳交截止日期

5日內(如遇假日則順延1日) 1 115年1月27日 115年2月2日

填寫書面意見,寄至衛福部社 2 115年1月27日 115年2月2日

家署王小姐信箱。 3 115年1月29日 115年2月3日

4 115年2月2日 115年2月9日

sfaa0492@sfaa.gov.tw

5 115年2月3日 115年2月9日

7

肆、會後注意事項(二)

• 請各權責機關,依第1輪審查討論意見修正內容,於

115年3月10日(星期二)以前,免備文以電子郵件

回復衛福部社家署王小姐(sfaa0492@sfaa.gov.tw )。

• 如有與會者未及簽到,請於會後補簽到。

8

本頁為 AABE 平台轉換之 markdown 內容。原始檔以 CRC 官網為準。 ← 回 CRC 文件索引

資料來源:CRC 兒童權利公約資訊網 · 轉換工具:pdftotext -layout -enc UTF-8 · doc_id: AA835A0C-8699-440B-B954-0A8837C7E4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