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報告及審查
籌備諮詢會議紀錄(Consultation Meeting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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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83-兒童權利公約首次國家報告國際審查諮詢會議-第4次會議紀錄(1050729).pdf
- 壹、主席致詞:略
- 貳、秘書組報告:略
- 參、確認前次會議紀錄:確認
- 肆、報告事項:
- 一、洽悉。
- 二、有關 CRC 國家預算之定義,請交由「行政院兒童及少
- 一、洽悉。
- 二、有關參與國際審查會議之兒少代表,除原擬三階段培力
- 三、有關兒少培力規劃,請參酌聯合國《兒童參與 CRC 報
- 伍、討論事項:
- 陸、臨時動議:無。
- 柒、下次會議時間及主持人:主持人由林委員沛君擔任,時間請秘書
- 捌、散會(上午 11 時 20 分)
- 1184-兒童權利公約首次國家報告國際審查諮詢會議-第3次會議紀錄(1050623).pdf
- 壹、主席致詞:略
- 貳、秘書組報告:略
- 參、確認前次會議紀錄
- 肆、報告事項-報告二、決定三(二)
- 肆、報告事項:
- 一、洽悉。
- 二、正式邀請函請依行政流程簽請總統簽名後,由秘書組以
- 一、洽悉。
- 三、提交說明確認通過,請秘書組上網公布並函送相關民間
- 伍、討論事項:
- 陸、臨時動議:
- 柒、下次會議時間及主持人:主持人由郭委員銘禮擔任,時間請秘書
- 捌、散會(下午 4 時 50 分)
- 1185-兒童權利公約首次國家報告國際審查諮詢會議-第2次會議紀錄(1050512).pdf
- 壹、主席致詞:略
- 貳、秘書組報告:略
- 參、確認前次會議紀錄
- 肆、討論事項-案由三、有關 CRC 首次國家報告英譯作業規劃決議二,有
- 肆、報告事項:
- 一、洽悉。
- 二、第 2 輪國內審查會議改以公聽會方式辦理,會議資訊及 CRC 首次
- 三、有關定稿作業之規劃,請提下次會議報告。
- 一、確認由下列 5 名專家擔任我國 CRC 首次國家報告國際審查委員:
- 二、有關回復 Judith Karp(朱蒂斯.卡普)
- 三、有關「臺灣 CRC 首次國家報告國際審查委員會」組成程序:
- 伍、討論事項:
- 一、NGO 報告應註明內容所涉章節及條次,俾與國家報告章節架構對
- 二、NGO 報告繳交期限為 106 年 3 月 15 日,另應註明報告是否公開。
- 三、依據兩公約經驗,非政府組織倘有提交 NGO 報告即具有優先參與
- 一、有關 105 年兒少代表培力規劃,納入「CRC 首次國家報告國際審
- 二、有關兒少代表參與國際審查會議,未滿 18 歲是否為必要條件,請
- 陸、臨時動議:無。
- 柒、下次會議時間及主持人:106 年 6 月 23 日,主持人由彭委員淑華擔任。
- 捌、散會(下午 5 時)
- 1186-兒童權利公約首次國家報告國際審查諮詢會議-第1次會議紀錄(1050408).pdf
- 壹、主席致詞:略
- 貳、業務單位報告:略
- 參、報告事項:
- 一、洽悉。
- 二、有關民間團體或專家學者參與國家報告國內審查之角色乙節,主
- 三、有關 CRC 首次國家報告初稿中,各部會較少提及困難或具體建議
- 四、目前第 1 輪國內審查會議尚在進行中,即將進入議題較為具體之
- 肆、討論事項:
- 一、開會期程:一個月至一個半月召開一次,今(105)年底前約再召
- 二、主持人擔任方式:由本諮詢小組委員輪流擔任,當次會議決定下
- 三、諮詢委員表決權:以共識為原則,如遇表決議案,當次會議主持
- 四、議案討論:由秘書組先行規劃,如委員有相關議案,請於會前提
- 五、列席人員原則:秘書組為列席人員,如當次討論事項涉及其他相
- 一、邀請人數及名單:
- 二、邀請程序:
- 三、請郭委員銘禮協助秘書組起草邀請信件及邀請函,再由秘書組寄
- 一、請秘書組依規劃調整相關行政作業。
- 二、有關英文版定稿作業程序如下:
- 伍、臨時動議:無。
- 陸、散會(中午 12 時)
- 1187-兒童權利公約首次國家報告國際審查諮詢會議-第5次會議紀錄(1050923).pdf
- 壹、主席致詞:略
- 貳、秘書組報告:略
- 參、確認前次會議紀錄:確認
- 肆、報告事項:
- 一、洽悉。
- 二、有關審前會議
- 三、有關委員會建議我國首次國家報告架構應遵循《聯合國
- 伍、討論事項:
- 一、有關會議形式,委員會雖同意公開,但明確揭示不得公
來源 PDF: 1183-兒童權利公約首次國家報告國際審查諮詢會議-第4次會議紀錄(1050729).pdf
「兒童權利公約首次國家報告國際審查諮詢會議」第 4 次會議
會議紀錄
時間:105 年 7 月 29 日(星期五)上午 9 時 30 分
地點:衛生福利大樓 304 會議室
主席:郭委員銘禮 記錄:蕭珮姍
出(列)席人員:詳如簽到表
壹、主席致詞:略
貳、秘書組報告:略
參、確認前次會議紀錄:確認
肆、報告事項:
報告一:兒童權利公約(以下簡稱 CRC)首次國家報告撰擬進度
說明。
決 定:
一、洽悉。
二、有關 CRC 國家預算之定義,請交由「行政院兒童及少
年福利與權益推動小組」會議討論。
報告二:
「CRC 首次國家報告國際審查會議-兒少參與」辦理進度
說明。
決 定:
一、洽悉。
二、有關參與國際審查會議之兒少代表,除原擬三階段培力
對象外,建議可主動發掘具代表性但不易對外發聲之兒
少,如有司法矯正經驗之少年及無法取得合法居留之非
本國籍兒少等,俾蒐集多元意見。
三、有關兒少培力規劃,請參酌聯合國《兒童參與 CRC 報
1
告程序工作方法》
、Laura Lundy(勞拉.倫迪)委員提
供資料及其他相關文獻,研擬具體目標、執行方法及時
程,建議可評估兒少視訊會議及提交報告之可行性。
伍、討論事項:
案由一:有關 CRC 首次國家報告英文版審查小組名單,提請討論。
決 議:有關推薦審閱小組名單,請徵詢相關專家學者意見後續
處。
案由二:有關 106 年 11 月辦理我國 CRC 首次國家報告國際審查
會議,邀請國際專家學者擔任審查委員來臺之機票艙等
及審查費用原則,提請討論。
決 議:有關審查委員機票以商務艙為原則;審查費用參考兩公
約經驗,各委員為每日 500 美元,主席為每日 600 美元。
陸、臨時動議:無。
柒、下次會議時間及主持人:主持人由林委員沛君擔任,時間請秘書
組調查後另行通知。
捌、散會(上午 11 時 20 分)
2
來源 PDF: 1184-兒童權利公約首次國家報告國際審查諮詢會議-第3次會議紀錄(1050623).pdf
「兒童權利公約首次國家報告國際審查諮詢會議」第 3 次會議
會議紀錄
時間:105 年 6 月 23 日(星期四)下午 2 時
地點:衛生福利大樓 302 會議室
主席:彭委員淑華 記錄:蕭珮姍
出(列)席人員:詳如簽到表
壹、主席致詞:略
貳、秘書組報告:略
參、確認前次會議紀錄
肆、報告事項-報告二、決定三(二)
,「聘書」修正為「正式邀請
函」
。
肆、報告事項:
報告一:兒童權利公約(以下簡稱 CRC)首次國家報告撰擬進度
說明。
決 定:洽悉。
報告二:
「中華民國 CRC 首次國家報告國際審查委員會」組成進
度說明。
決 定:
一、洽悉。
二、正式邀請函請依行政流程簽請總統簽名後,由秘書組以
雙掛號寄送審查委員。
報告三:「CRC 首次國家報告-非政府組織報告(NGO 報告)提
交說明」辦理進度說明。
1
決 定:
一、洽悉。
二、《兒童權利委員會提交報告週期-非政府組織及國家人權
機構指南》(The Reporting Cycle of the Committee on the
Right of the Child-A Guide for NGOs and NHRIs)請以連
結方式公告,避免版權爭議。
三、提交說明確認通過,請秘書組上網公布並函送相關民間
團體周知。
伍、討論事項:
案由一:CRC 首次國家報告流程圖暨國際審查會議議程(暫定),
提請討論。
決 議:原「委員與立法委員會議」時段,併邀請監察委員參加,
爰修正為「委員與監督機關會議」
;另有關「非政府組織
及兒少代表會議」是否得以公開方式辦理,因與聯合國
規定確有不同,宜併整體議程安排,徵詢審查委員意見
後再議。
案由二:「CRC 首次國家報告國際審查會議-兒少參與」規劃,提
請討論。
決 議:列下次會議討論。
案由三:有關 106 年 11 月辦理我國 CRC 首次國家報告國際審查
會議,邀請國際專家學者擔任審查委員來臺之機票艙等
及審查費用原則,提請討論。
決 議:列下次會議討論。
2
陸、臨時動議:
案由:CRC 首次國家報告定稿作業規劃,提請討論。
決議:定稿作業請幕僚單位依實際需求規劃,惟為使討論聚焦,
參與成員人數宜控制;修正後內容應請各部會確認;相關
經費支用授權幕僚單位依規定辦理。
柒、下次會議時間及主持人:主持人由郭委員銘禮擔任,時間請秘書
組調查後另行通知。
捌、散會(下午 4 時 50 分)
3
來源 PDF: 1185-兒童權利公約首次國家報告國際審查諮詢會議-第2次會議紀錄(1050512).pdf
「兒童權利公約首次國家報告國際審查諮詢會議」第 2 次會議
會議紀錄
時間:105 年 5 月 12 日(星期四)下午 2 時
地點:衛生福利大樓 206 會議室
主席:何委員素秋 記錄:蕭珮姍
出(列)席人員:詳如簽到表
壹、主席致詞:略
貳、秘書組報告:略
參、確認前次會議紀錄
肆、討論事項-案由三、有關 CRC 首次國家報告英譯作業規劃決議二,有
關英文版定稿作業程序修正如下:
(一)英文版翻譯(草稿)完成,請各部會確認相關內容;
(二)由本諮詢小組委員推薦對各章議題熟稔之專家學者分章審閱修訂;
(三)提報本諮詢小組討論。
(四)提報行政院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推動小組核備。
肆、報告事項:
報告一:兒童權利公約(以下簡稱 CRC)首次國家報告撰擬進度說明。
決 定:
一、洽悉。
二、第 2 輪國內審查會議改以公聽會方式辦理,會議資訊及 CRC 首次
國家報告初稿應於會前公告周知;另為能使北部以外地區民間團
體方便提供意見,請透過線上多元管道廣蒐意見。
三、有關定稿作業之規劃,請提下次會議報告。
1
報告二:CRC 首次國家報告國際審查委員邀約進度說明。
決 定:
一、確認由下列 5 名專家擔任我國 CRC 首次國家報告國際審查委員:
、Jaap Egbert. Doek(夏侯.依吉伯特.
John Tobin(約翰.托賓)
德克)
、Nigel Cantwell(奈傑爾.坎特威爾)
、Judith Karp(朱蒂
斯.卡普)
、Laura Lundy(勞拉.倫迪)
。請秘書組續辦「臺灣 CRC
首次國家報告國際審查委員會」組成事宜。
二、有關回復 Judith Karp(朱蒂斯.卡普)
、Laura Lundy(勞拉.倫迪)
及 Yanghee Lee(李洋熙)之信件,注意下列說明,請郭委員銘禮
協助確認:
(一)回復內容宜詳盡明確,如「外交困境」可逕敘明我國非聯合
國會員國。
(二)有關我國兒少參與審查部分,建議詢問 Laura Lundy(勞拉.
倫迪)相關意見。
(三)有關 Laura Lundy(勞拉.倫迪)提及有排課需求,回復內容
宜說明我國願提供相關文件,協助其辦理請假手續。
三、有關「臺灣 CRC 首次國家報告國際審查委員會」組成程序:
(一)發送確認信:敘明下列內容,並請郭委員銘禮協助確認
1.正式組成「臺灣 CRC 首次國家報告國際審查委員會」及委員
會成員。
2.我國特殊國情、本次審查目的及臺灣辦理其他公約國際審查經
驗。
3.國際審查會議規劃時程及構想(含兒少參與、主席推舉方式、
2
NGO 報告提交),並詢問委員意見。
(二)寄送聘書:聘書宜以總統名義頒發,並以電子郵件及紙本併
送。
報告三:CRC 首次國家報告國際審查會議場地調整說明。
決 定:洽悉。
伍、討論事項:
案由一:有關「兒童權利公約首次國家報告-非政府組織報告(NGO 報告)
提交說明及注意事項」,提請討論。
決 議:
一、NGO 報告應註明內容所涉章節及條次,俾與國家報告章節架構對
應,以利國際審查委員閱讀。另有關 NGO 報告撰寫原則,於社會
及家庭署官網(CRC 資訊網)公布 NGO 提交報告指南(The
Reporting Cycle of the Committee on the Right of the Child-A Guide
for NGOs and NHRIs)供民間團體參酌。
二、NGO 報告繳交期限為 106 年 3 月 15 日,另應註明報告是否公開。
三、依據兩公約經驗,非政府組織倘有提交 NGO 報告即具有優先參與
國際審查閉門會議之資格,未來規劃非政府組織與會之相關事宜
時,請秘書組納入研議。
案由二:有關「CRC 首次國家報告國際審查會議兒少代表」培力與相關籌
備事宜,提請討論。
(提案單位:臺灣兒童權利公約民間監督聯盟)
決 議:
3
一、有關 105 年兒少代表培力規劃,納入「CRC 首次國家報告國際審
查會議籌備計畫書」
(修正如附件 2)。
二、有關兒少代表參與國際審查會議,未滿 18 歲是否為必要條件,請
提案單位蒐集聯合國相關資料或可諮詢 Laura Lundy(勞拉.倫迪)
委員。
案由三:有關 106 年 11 月辦理我國 CRC 首次國家報告國際審查會議,邀
請國際專家學者擔任審查委員來臺之機票艙等及審查費用原則,
提請討論。
決 議:列入下次會議討論事項。
陸、臨時動議:無。
柒、下次會議時間及主持人:106 年 6 月 23 日,主持人由彭委員淑華擔任。
捌、散會(下午 5 時)
4
來源 PDF: 1186-兒童權利公約首次國家報告國際審查諮詢會議-第1次會議紀錄(1050408).pdf
「兒童權利公約首次國家報告國際審查諮詢會議」第 1 次會議
會議紀錄
時間:105 年 4 月 8 日(星期五)上午 9 時 30 分
地點:衛生福利大樓 203 會議室
主席:黃委員默 記錄:蕭珮姍
出(列)席人員:詳如簽到表
壹、主席致詞:略
貳、業務單位報告:略
參、報告事項:
報告案:兒童權利公約(以下簡稱 CRC)首次國家報告撰擬進度說明。
決 定:
一、洽悉。
二、有關民間團體或專家學者參與國家報告國內審查之角色乙節,主
要在提醒政府落實相關政策不足之處,並建議納入國家報告內
容,可使我國 CRC 落實狀況完整呈現。
三、有關 CRC 首次國家報告初稿中,各部會較少提及困難或具體建議
乙節,可參考聯合國相關文書之規定(準則或一般性意見)或參
與會議之專家學者及民間團體建議,列入會議紀錄,由各部會提
出具體回應與說明。
四、目前第 1 輪國內審查會議尚在進行中,即將進入議題較為具體之
章節討論,請秘書組持續邀請相關部會、民間團體及專家學者與
會。
肆、討論事項:
1
案由一:有關本諮詢小組議事規則,提請討論。
決 議:
一、開會期程:一個月至一個半月召開一次,今(105)年底前約再召
開 5 至 7 次會議,當次會議決定下次開會時間。
二、主持人擔任方式:由本諮詢小組委員輪流擔任,當次會議決定下
次會議主持人。下次會議主持人由何委員素秋擔任。
三、諮詢委員表決權:以共識為原則,如遇表決議案,當次會議主持
人不參與表決。
四、議案討論:由秘書組先行規劃,如委員有相關議案,請於會前提
供秘書組彙整,或於當次會議提出臨時動議。
五、列席人員原則:秘書組為列席人員,如當次討論事項涉及其他相
關機關,由秘書組函邀與會;另委員或民間團體委員代表有須組
織內相關人員列席者,每團體代表另開放 1 名與會,並請提前告
知秘書組預作行政安排。列席人員無表決權。
案由二:國際審查委員選任名單及後續邀約事宜,提請討論。
決 議:
一、邀請人數及名單:
(一)共邀請 6 名專家擔任我國 CRC 首次國家報告國際審查委員。
(二)名單如下:John Tobin(約翰.托賓)
、Jaap Egbert. Doek(夏
侯.依吉伯特.德克)
、Judith Karp(朱蒂斯.卡普)
、Laura Lundy
(勞拉.倫迪)
、Yang hee Lee(李洋熙)
、Nigel Cantwell(奈
傑爾.坎特威爾),詳細名單簡介詳如附件 1。
二、邀請程序:
2
(一)電子郵件洽詢:以秘書組名義同時以電子郵件及書面信件(署
長署名)洽詢前開 6 名專家擔任意願。
(二)函發邀請函:確認擔任國際審查委員者,將寄送正式邀請函
(由總統或行政院長署名)。
三、請郭委員銘禮協助秘書組起草邀請信件及邀請函,再由秘書組寄
送。
案由三:有關 CRC 首次國家報告英譯作業規劃,提請討論。
決 議:
一、請秘書組依規劃調整相關行政作業。
(詳如附件 2)
二、有關英文版定稿作業程序如下:
(一)英文版翻譯(草稿)完成,請各部會確認相關內容;
(二)由本諮詢小組委員推薦對各章議題熟稔之專家學者分章審閱
修訂;
(三)提報本諮詢小組確認定稿;
(四)提報行政院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推動小組核備。
案由四:有關國際審查會議場地,提請討論。
決 議:原則同意,請秘書組續處。
案由五:有關「兒童權利公約首次國家報告-非政府組織報告(NGO 報告)
提交說明及注意事項」,提請討論。
決 議:列入下次討論事項。
伍、臨時動議:無。
3
陸、散會(中午 12 時)
4
來源 PDF: 1187-兒童權利公約首次國家報告國際審查諮詢會議-第5次會議紀錄(1050923).pdf
「兒童權利公約首次國家報告國際審查諮詢會議」第 5 次會議
會議紀錄
時間:105 年 9 月 23 日(星期五)上午 9 時 30 分
地點:衛生福利大樓 302 會議室
主席:林委員沛君 記錄:蕭珮姍
出(列)席人員:詳如簽到表
壹、主席致詞:略
貳、秘書組報告:略
參、確認前次會議紀錄:確認
肆、報告事項:
報告一:兒童權利公約(以下簡稱 CRC)首次國家報告撰擬進度
說明。
決 定:洽悉。
報告二:與「CRC 首次國家報告國際審查委員會」信件往來與後
續規劃說明。
決 定:
一、洽悉。
二、有關審前會議
(一)
「委員與立法及監察機關代表會議」時段,請秘書組
向立法及監察委員轉達委員會對與會者提交報告之
期待,並事先洽詢提交意願,再視結果與委員會確
認參與方式;另議程草案(英文版)以 Ombudsperson
稱監察委員,考量二者角色並非相當,未來倘有監
察委員與會,建議向委員會說明國內監察委員之功
能及職責。
1
(二)
「委員與非政府組織會議」時段,考量 NGO 聯盟提
交報告內容包含不同主題,又委員詢問範圍未知,
因無場地空間限制,建議除指派 1 名代表外,可有
1 名以上代表與會備詢,請秘書組向委員會說明。
(三)有關各時段會議時間分配及發言規則等,俟與會單
位及人數確認後再議,併與委員會確認。
三、有關委員會建議我國首次國家報告架構應遵循《聯合國
兒童權利公約定期國家報告撰寫準則》乙節,考量報告
是遵循《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首次國家報告撰寫準則》
擬定章節內容,但仍依定期準則補充相當統計資料,現
已進入定稿,報告應已充足。以上,倘委員會再次提出
疑義,請秘書組進一步詳細說明。
伍、討論事項:
案由一:有關 NGO 參與國際審查審前會議原則,提請討論。
決 議:
一、有關會議形式,委員會雖同意公開,但明確揭示不得公
開性犯罪、身體或精神暴力、虐待受害者姓名或特徵
等。因討論議題將涉及公開之方式及範圍,又 NGO 與
會單位及其報告尚未確定,宜再與參與單位及委員會討
論確認後再行公告。
二、由於參與資格須於 106 年 3 月 15 日前提交替代報告,為
使有意願參與之 NGO 及早準備,請秘書組依前開決議
修改「非政府組織參與審前會議相關訊息」
(附件 1)後
公布。
案由二:
「CRC 首次國家報告國際審查會議-兒少參與」第一階段
辦理情形與未來規劃方向,提請討論。
2
決 議:
一、有關第二階段,提交兒少報告方式,除由 NGO 協助兒
少外,並開放兒少可自行提交,請秘書組配合修正「CRC
首次國家報告國際審查籌備計畫書」
(附件 2)
;另請秘
書組調查有意願提供兒少諮詢撰擬報告之 NGO,併「兒
少報告提交說明」公告周知。
二、配合兒少報告提交時間(5 月)
,調整提交問題清單及回
復時間(附件 3)
,請秘書組向委員會說明。
案由三:有關辦理審前兒少、NGO 視訊會議之可行性,提請討論。
決 議:
一、兒少會議維持原規劃。
二、有關 NGO 視訊會議,考量委員會已同意透過書面審閱
產出問題清單;目前亦規劃提交兒少報告,委員會應有
充分資訊了解我國現況;又各委員所在時區不同,會議
時間對部分委員不便等因素,爰不增辦 NGO 視訊會議。
陸、臨時動議:無。
柒、下次會議時間及主持人:主持人由陳委員麗如擔任,時間請秘書
組調查後另行通知。
捌、散會(上午 11 時 40 分)
3
資料來源:CRC 兒童權利公約資訊網 · 轉換工具:pdftotext -layout -enc UTF-8 · doc_id: F0CE08FE-4FDC-4BD1-A7A5-AB4983080A9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