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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RC教學宣導研究報告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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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228-CRC教學宣導研究報告書.pdf📑 目錄(133 個章節)
- 5228-CRC教學宣導研究報告書.pdf
- 壹、教案之研擬方針與架構 ............................................ 17
- 第四章 研究成果與討論..............................................297
- 壹、CRC 內涵於現行國民中小學課程綱要之適用性.... 297
- 貳、現行以 CRC 為主題教學之普及性 .......................... 303
- 二、人權教育議題輔導群教材發展與推廣 ............................... 309
- 三、結合社區特性與學校行事曆的特色課程 ........................... 310
- 一、CRC 內涵於現行國民中小學課程綱要之適用性 ................ 331
- 四、建置 CRC 主題教學相關資源網路平台 ............................... 336
- 五、對於 CRC 概念與內涵於課程綱要適用性與普及性之系統研究
- 第一章、研究概要
- 壹、名稱緣起
- 貳、工作目標
- 參、研究進度
- 一、本研究案甘特圖
- 二、實施步驟
- (一) 組成研究團隊,規劃教案設計
- (二) 選定夥伴學校,秉持區域衡平原則
- (三) 聯繫教師團隊及夥伴學校進行教案試教
- (四) 試教影片拍攝
- (五) 研究成果
- 肆、研究團隊
- 一、本計畫工作架構及人員分工如後
- (一)計畫主持人
- (二)兼任研究助理
- (三)教案設計教師暨夥伴學校團隊
- (四)學者專家諮詢委員
- 二、成員學經歷
- 三、諮詢委員
- 第二章、教案執行情形
- 壹、前言
- 貳、試教實施內容
- 一、夥伴學校
- 二、試教實施期程
- 三、觀察方式
- 四、試教影片拍攝
- 第三章、教案成果
- 壹、教案之研擬方針與架構
- 一、教案研擬方針
- 二、教案設計統整架構
- 貳、教案成果
- 一、締約國承認兒童有與生俱來之生命權。
- 二、締約國應盡最大可能確保兒童的生存與發展。
- (二) 尋找失落的權利 簡報 12
- 7.2016 世界人權日主題教學我的幸福,誰的血汗-童工辛酸知多少學習單
- (一)每個人都擁有很多重要的權利,如果就兒童的身分而言,你覺得應該要有什
- (二)如何保護或是爭取上述應該有的權利呢?
- 壹、 規範宗旨
- 貳、 條文要義
- 參、 案例介紹
- 6.21(1) 條之規定違反憲法第 15(4) 條、第 17(1) 條、第 19(1, 2) 條、第 21(1)條、
- 肆、 綜合分析
- I. 武裝衝突下的兒童會有什麼惡夢與絕望? 估)
- II. CRC 可敦促國家幫他們實現哪些美夢?
- III. 學習單文章顯示一些國家徵召童兵作戰,戰火
- 第二節學生更專注於創作,在文稿中教師亦有機會根據拍攝企劃、圖卡或
- 一、引起動機:
- 二、發展活動: 是小孩,我
- 三、綜合活動:
- 一、引起動機:
- (一) 活動:家庭就是避風港 簡報 1-4 10
- (二) 活動:即刻救援 20 發表意見小
- 壹、規範宗旨
- 貳、條文要義
- 一、第 20 條第 1 項
- 二、第 20 條第 2 項及第 3 項
- 參、案例介紹
- 一、2009 年立陶宛最高法院跨國境收養案
- 二、2013 年巴布亞紐幾內亞國家法院母親量刑案:
- 肆、綜合分析
- 壹、 規範宗旨
- 貳、 條文要義
- 參、 案例介紹
- 肆、 綜合分析
- 壹、 規範宗旨
- 貳、 條文要義
- 參、 案例介紹
- 肆、 綜合分析
- (一)播放影片 CRC 第 3 集「平等對待每一位兒童」
- 壹、規範宗旨
來源 PDF: 5228-CRC教學宣導研究報告書.pdf
衛 生 福 利 部 社 會 及 家 庭 署
106 年度「兒童權利公約教學宣導研究」
「CRC 教學宣導」研究報告書
計畫名稱:
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106年度
「兒童權利公約教學宣導研究」
契約編號:案號 106054
執行期間:106/12/6-107/10/5
單位名稱 : 臺北市立大學
計畫主持人:湯梅英教授
日期:中華民國 107 年 10 月 15 日修
目次
第一章、研究概要 ............................................................1
壹、名稱緣起 ...................................................................... 1
貳、工作目標 ...................................................................... 2
參、研究進度 ...................................................................... 2
一、本研究案甘特圖 ....................................................................... 2
二、實施步驟 ................................................................................... 3
肆、研究團隊 ...................................................................... 4
一、本計畫工作架構及人員分工如後 ........................................... 4
二、成員學經歷 ............................................................................... 5
三、諮詢委員 ................................................................................... 7
第二章、教案執行情形 ....................................................9
壹、前言.............................................................................. 9
貳、試教實施內容 ............................................................ 10
一、夥伴學校 ................................................................................. 10
二、試教實施期程 ......................................................................... 11
I
第三章、教案成果 ..........................................................17
壹、教案之研擬方針與架構 ............................................ 17
一、教案研擬方針 ......................................................................... 17
二、教案設計統整架構 ................................................................. 18
貳、教案成果 .................................................................... 19
教案 1:活出生命力 ......................................................... 20
教案 2:人人都有受教權 ................................................. 52
教案 3:關於兒童與兒童權利 ......................................... 83
教案 4:兒童的事 大家的事 ......................................... 116
教案 5:給兒童一個安全的家 ....................................... 169
教案 6:不要讓我受傷害 ............................................... 205
教案 7:聽聽兒童怎麼說 ............................................... 228
教案 8:公平對待每一位兒童 ....................................... 243
教案 9:一起玩遊戲 ....................................................... 270
第四章 研究成果與討論..............................................297
壹、CRC 內涵於現行國民中小學課程綱要之適用性.... 297
一、 現行國民中小學課程綱要說明 .......................................... 297
二、CRC 內涵於課程綱要之適用性 ............................................ 300
貳、現行以 CRC 為主題教學之普及性 .......................... 303
II
一、現行課程內容與 CRC 主題對應 ........................................... 303
二、人權教育議題輔導群教材發展與推廣 ............................... 309
三、結合社區特性與學校行事曆的特色課程 ........................... 310
參、教案試教評估 .......................................................... 311
一、兒童權利公約教學評估表 ................................................... 311
二、CRC 教學觀察 ........................................................................ 320
三、教學觀察回饋意見 ............................................................... 322
四、教學省思回饋意見 ............................................................... 326
肆、CRC 教學宣導之建議 ............................................... 330
第五章 結論與建議 ......................................................331
壹、研究成果 .................................................................. 331
一、CRC 內涵於現行國民中小學課程綱要之適用性 ................ 331
二、現行以 CRC 為主題教學之普及性 ....................................... 332
三、CRC 宣導教案編制及成果 .................................................... 332
四、CRC 教案試教成效評估 ........................................................ 333
貳、CRC 學宣導策略之建議 ........................................... 335
一、建構 CRC 課程與教學宣導網絡 ........................................... 335
二、辦理 CRC 專業成長研習 ....................................................... 335
III
三、研發 CRC 主題相關教學資源 ............................................... 336
四、建置 CRC 主題教學相關資源網路平台 ............................... 336
五、對於 CRC 概念與內涵於課程綱要適用性與普及性之系統研究
....................................................................................................... 336
IV
第一章、研究概要
壹、名稱緣起
本研究案緣以「兒童權利公約(以下簡稱 CRC)施行法」後,由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
建置於 CRC 資訊網中的宣導動畫:「兒童權利公約 CRC-兒少版宣導系列首部曲」(以下簡稱
CRC 動畫,內容如表 1)。
表 1 CRC 動畫各集名稱與內容對照表
集序 集名 內容/CRC 條文
1 什麼是兒童權利公約 CRC 介紹 CRC;兒童的定義(§1)
2 兒童有生存和成長的權利 生命、生存及發展權(§6)
3 平等對待每一位兒童 禁止差別待遇(§2)
4 兒童有表達意見的權利 尊重兒童表意權(§12)
5 給兒童一個安全的家 喪失家庭環境之兒童(§20)
6 誰都不可以傷害兒童 不受任何形式之不當對待(§19)
7 兒童有接受教育的權利 教育權(§28)
8 兒童的遊戲權 遊戲權(§31)
9 兒童的事 大家的事 兒童最佳利益原則(§3)
為推廣上述影片應用,茲以國中、小學生為對象設計教學架構與學習範例,俾利教育工作
者及中小學教師善加運用,讓學生了解 CRC 兒童權利公約的精神與內涵,並能在日常生活中覺
察兒童權利之相關議題,以保障、維護兒童權利。
1
貳、工作目標
本研究編輯 CRC 動畫研擬分級教學指引(以下稱教案),並規劃適宜教具,使任課於我國
中、小學之教師,依據不同年級兒少之認知能力,在教學場域能引導學習者理解 CRC 精神及內
涵。上開教案成果於本案履約期間內完成試教,了解受教學生接收宣導內涵情況,據以精進、
改善教案,進而提出本案研究報告,作為後續推廣教學宣導之用。
參、研究進度
一、本研究案甘特圖
本研究案甘特圖遽依契約規定期程如下:自 106 年 12 月 6 日起至 107 年 10 月 5 日止。
第 第 第 第 第 第 第 第 第 第
執行時程
1 2 3 4 5 6 7 8 9 10
執行項目
月 月 月 月 月 月 月 月 月 月
提供工作說明書 ●
CRC 教案草案 ● ● ●
試教計畫書 ● ●
成效評估計畫書 ● ●
期中成果報告 ●
試教 ● ● ● ●
試教影片 ● ● ● ● ●
提出 CRC 教學宣導研究報告 ● ●
研究報告書 ●
圖 1 研究進度甘特圖
2
二、實施步驟
(一) 組成研究團隊,規劃教案設計
本案於準備階段即邀集國中 3 位、國小 8 位教師共組研究團隊,針對 CRC 相關教學資源及
影片內容,召開教師團隊會議,討論教案設計取向。於 1 月中旬提出教案初步構想,透過工作
會議研商以及網路線上交換意見,共同討論、審議。教師團隊於 3 月初完成各階段教案設計初
稿,並召開教案設計諮詢會議檢視教案,給予實際修改建議。4 月 3 日期中審查會議提交教案
草案及試教計劃書,經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審查後進行試教、檢討、修正及成效評估等工
作。
(二) 選定夥伴學校,秉持區域衡平原則
為顧及區域衡平原則,選定夥伴學校,進行試教。試教係以全班進行,學生數依實際班級
人數計算,計國小學生 214 名及國中學生 138 名,總計 352 名學生。有關教案試教實施詳如第
二章。
(三) 聯繫教師團隊及夥伴學校進行教案試教
試教工作分別由 9 名教師實施,每場試教安排至少 1 名觀察人員觀察教學,並依據研究團
隊設計之「CRC 教學觀察表」和「教學觀察後會談內容大綱」,作為教學觀察之參考,提供教
案修正與回饋意見,作為修正教案及評估教學成效之參考。
3
(四) 試教影片拍攝
配合教案設計教學流程,攝製、剪輯「教學示範影片」,並於本案結案後公開教學使用,
作為 CRC 教學推廣及教師實施教案之參考。
(五) 研究成果
研究成果主要包含:CRC 內涵於現行國民中小學課程綱要之適用性、現行以 CRC 為主題教
學之普及性、試教實施、教案成果以及教學評估等內容。教學成效評估係採取多元方式進行,
包括,學生學習評估、教學觀察及教師教學省思等評估方式。據此,了解學生接受宣導內涵情
況,並針對 CRC 教學宣導提出實務適用之建議,供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作為擬定後續相關
宣導策略之參考。
肆、研究團隊
一、本計畫工作架構及人員分工如後
(一)計畫主持人
統籌規劃研究計畫、判讀並應用 CRC 相關網站資料及兒童人權教育教材內涵、規劃教案撰
寫方向並撰寫研究計畫成果報告。
(二)兼任研究助理
蒐集及整理資料、專案協助執行及核銷、與教師團隊聯繫及協調夥伴學校學習社群有關共
構、觀課、議課之討論對話。
4
(三)教案設計教師暨夥伴學校團隊
首先,邀集國中 3 位、國小 8 位教師組成研究團隊,召開教師研究團隊工作會議,共同
撰擬教案。研究團隊主要工作內容如下:
1、討論 CRC 相關網站資料及兒童人權教育教材內涵,建立 CRC 課程架構、CRC 內涵
與課程綱要之適用性。
2、討論以及教案撰寫方向,確定教學設計元素與格式。
3、討論 CRC 教案草案、試教計畫書,以及成效評估計畫書。
4、共構、觀課、議課流程並形塑討論對話之學習社群。
5、討論、評估教案試教、學生學習成效及研究執行內容。
6、研議 CRC 研究報告內容及編撰內容概要。
(四)學者專家諮詢委員
邀請學者專家及教育工作者,針對教案設計、試教情形、改善方法及 CRC 教學宣導給予諮
詢建議。
二、成員學經歷
表 2 研究團隊一覽表
職務 姓名 學歷 經歷與能力
美國密西根大學 臺北市立大學教育學院教育學系教授
計畫主持人 湯梅英 教育學院教育基礎暨政策與行 教育部國教署課程與教學人權教育議
題諮詢委員
政管理學系 博士
5
臺北市立師範學院 國民小學社會科課本編輯
兼任研究助理 李章瑋 臺北市敦化國小退休教師
初等教育研究所碩士
教育部國教署課程與教學人權教育議
國立臺北教育大學
蕭玉芬 題諮詢委員常務委員
課程與教學研究所碩士 臺北市河堤國小退休教師
美國加州蒙特利學院 臺北市東門國小教師
楊澤恩
外語教學碩士 臺北市人權教育輔導團團員
新北市鷺江國小教師
臺北教育大學社會領域教學研
翁麗淑
究所碩士
新北市性別平等教育輔導團團員
玄奘大學中文研究所 苗栗縣南湖國小教師
教師團隊 鄭美珠 苗栗縣人權輔導團專輔工作
碩士
國小組 高雄市油廠國小教師
高雄師範大學特殊教育學系暨
林勝發 高雄市國教輔導團人權教育議題輔導
研究所資優教育組博士 員
臺北市立大學教育系 澎湖縣文澳國小教師
陳姵宇 多元文化教育教學設計專案研究助理
碩士班肄業
澎湖馬公市馬公國小教師
陳河開 高雄師範大學教育博士
澎湖人權教育輔導團團員
臺北市立大學教育系
高梅瑄 臺北市新生國小代課教師
碩士班肄業
嘉義市民生國中教師
教育部中央與教學輔導群人權教育議
國立中正大學政治學系
陶秀英 題副召集人、常務委員
政府與公共事務研究所碩士 教育部課程與教學輔導諮詢教師團隊
教師團隊
人權教育議題輔導群副組長
國中組
國立臺北大學社會學 新北市福和國中教師
吳瑞元 在職班碩士 教育部國教署課程與教學人權教育議
國立中央大學歷史研究所碩士 題諮詢委員常務委員
6
教育部中央課程與教學輔導諮詢教師
團隊人權教育議題輔導群團員
臺灣師範大學公民與社會教學
碩士 高雄市苓雅國中綜合活動童軍教師
韓筱玲 高雄市人權教育議題專任輔導員
高雄師範大學成人教育研究所
博士
三、諮詢委員
表 3 專家諮詢一覽表
姓名 學歷 經歷與能力
東吳大學政治學系端木愷客
美國哥倫比亞大學 座教授
黃 默
教育部國教署課程與教學人
政治學博士
權教育議題諮詢委員
國立師範大學公民教育與領
導活動學系副教授
英國亞伯丁大學
林佳範 教育部人權教育諮詢委員、國
法律學博士 教署人權教育課程與教學輔
導群召集人
美國俄亥俄州立大學
黃譯瑩 國立政治大學師資培育中心
教育學院哲學博士
7
姓名 學歷 經歷與能力
慈濟大學兒童發展與家庭教
育學系副教授
東華大學多元文化
李雪菱 教育部國教署課程與教學人
教育博士 權教育議題諮詢委員常務委
員
臺北市東門國小校長
臺北市立教育大學
謝明燕 臺北市國教輔導團國小人權
國民教育研究所博士 教育議題召集校長
新竹縣精華國中校長
玄奘大學中文所
何美慧 新竹縣國教輔導團人權教育
碩士 議題輔導團國中組副召集人
香港弘立書院中文科老師
國北教育大學 臺北市吳興國小退休教師
王秀津
曾任教育部課程與教學輔導
課程與教學碩士
群常任委員
東吳大學政治學系 國家教育研究院教科書研究
李仰桓
中心專任助理
博士
嘉義市民生國中教師
師大公民與訓育學系 教育部中央課程與教學輔導
陳玉佩
組語文學習領域國語文組輔
研究所碩士
導群常委
8
第二章、教案執行情形
壹、前言
本研究案於準備階段先行收集相關 CRC(兒童權利公約)影片、兒童權利概念及內涵,以
及 CRC 內涵與現行課程綱要相關性等資料。研究團隊來自臺灣北中南各地,並涵蓋都會與城
鎮、離島等不同地區特性的國中小專業教師所組成。研究團隊經 106 年 12 月 15 日及 107 年 1
月 12 日兩次工作會議,討論教案設計格式、設計方向,兒童權利概念、內涵分析以及撰寫教
案期程,並配合教師任教專長及適合規劃的教學階段,將 CRC 影集主題及教案設計分為國小
1-3 年級、4-6 年級和國中 7-9 年級三個學習階段。各階段 CRC 影集、教案設計參考主題及參
與教師團隊,如表 4 所示。
表 4 教師團隊主題概念工作分配表
1-3 年級 4-6 年級 7-9 年級
CRC 影集 參考主題 參與教師 CRC 影集 參考主題 參與教師 CRC 影集 參考主題 參與教師
禁止 陳姵宇 喪失家庭環境
影片三 影片五 林勝發 影片一 兒童的定義 吳瑞元
差別待遇 鄭美珠 之兒童
不受任何形式 生命、生存
影片四 表意權 翁麗淑 影片六 楊澤恩 影片二 韓筱玲
之不當對待 與發展權
影片八 遊戲權 高梅瑄 影片九 兒童最佳利益 陳河開 影片七 教育權 陶秀英
9
其後,研究團隊於 2 月到 3 月間持續透過工作會議、雲端討論社群,由教師成員提出構想、
設計教案,彼此分享與討論,針對教案內容所涉及的相關權利概念共同討論、釐清或提供參考
資源;並依據各階段教師編撰的教案(稿),經由同一教學階段教師彼此交換意見、整合教案
設計,以及透過教師自我檢視及教師團隊回饋過程,逐步調整、修改教案,以增進教案設計品
質。教案(草案)編制及試教規畫工作完成後,經 107 年 4 月 3 日期中報告審查會議,由衛
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審定,教師團隊於 4 月到 6 月初陸續進行試教,觀察和評估教學,及拍
攝試教影片,提供教案修正之參考。有關試教實施內容詳如下節所述,教案成果將於第三章詳
述。
貳、試教實施內容
本案 CRC 教學設計經由教師團隊編制及專家學者檢視後,實際於課堂試教。試教實施內容
包含:參與教學之夥伴學校、試教實施期程、教學觀察及試教影片拍攝。相關試教規劃已於
107 年 4 月 3 日期中報告審核在案,茲就 CRC 試教實施內容分述如下:
一、夥伴學校
為考慮區域衡平,邀請不同區域國中、小學校,共組教案設計夥伴學校(如下表 5)。夥
伴學校主要為教案試教及 CRC 推廣學校。各階段教案撰擬教師、觀察人員(每場試教至少 1
名)與夥伴學校教師,形成討論對話之學習社群,並採取共備(共同備課)、觀課(觀察教學)、
議課(討論教學)流程,由教案撰擬教師負責試教,觀察人員負責觀察試教,作為教案修正之
參考。
10
表 5 夥伴學校一覽表
組別 學校名稱
臺北市東門國小
臺北市新生國小
新北市鷺江國小
國小組
苗栗縣南湖國小
高雄縣油廠國小
澎湖縣馬公市馬公國小
新北市福和國中
國中組 嘉義市民生國中
高雄市苓雅國中
二、試教實施期程
本研究案規劃之教案試教期程,為配合學校學期行政安排,必須考量國小及國中學期末學
校事務繁忙;包含期末考試、在校生、畢業生必須參與畢業典禮,以及國中 9 年級學生升學考
試等諸多因素。此外,國中 9 年級以及國小 6 年級學生即將畢業,試教期程必須配合調整。因
此,本研究案配合學校既有課程教學進度及行政事務,大多安排 4、5 月,最後一場試教於 6
月 4 日完成。試教係以全班進行,學生數依實際班級人數計算,計國小學生 214 名及國中學生
138 名,總計 352 名學生參與。有關教案試教時間、試教學校、學生數等,詳如表 6 所列。
11
表 6 試教實施期程
時間/節次 地區 試教學校 對象 人數 科目 試教教師 觀察教師 教案
4/25/2 節 高雄市 油廠國小 5 年級 28 社會 林勝發 吳明芳 5
4/25/3 節 臺北市 東門國小 5 年級 28 綜合活動 楊澤恩 楊夏枝 6
4/26/4 節 臺北市 東門國小 4 年級 28 綜合活動 楊澤恩 周良姿 6
王儷欣、
4/24/4 節 新北市 鷺江國小 3 年級 28 綜合活動 翁麗淑 7
張麗瓶
鄭啟清、
4/27/2 節 新北市 鷺江國小 3 年級 28 綜合活動 翁麗淑 7
李少芃
吳淑敏
4/30/6-7 節 臺北市 新生國小 3 年級 28 社會 高梅瑄 9
韋秋琪
林鈺珅
5/11/1 節 澎湖縣 馬公國小 6 年級 28 綜合活動 陳河開 4
高欣蕙
5/18/3 節 苗栗縣 南湖國小 3 年級 18 社會 鄭美珠 王薇茹 8
國小組(小計) 214 人
12
綜合活
5/25/2 節 高雄市 苓雅國中 8 年級 24 韓筱玲 林俊宏 1
動
邱舒平
5/21/5 節 新北市 福和國中 9 年級 28 歷史 吳瑞元 3
連維卿
張慧萍
5/22/7 節 新北市 福和國中 9 年級 28 歷史 吳瑞元 3
陳又鈴
蕭佳慧
5/30/1 節 嘉義市 民生國中 9 年級 29 公民 陶秀英 吳姍樺 2
陳建宏
宋佳靜
6/4/3 節 嘉義市 民生國中 9 年級 29 公民 陶秀英 2
黃家珊
國中組(小計) 138 人
三、觀察方式
試教工作分別由 9 名教師實施,每場試教安排至少 1 名觀察人員觀察教學,以提供教案修
正與回饋意見,作為教案修正及教學成效評估之參考。為使觀察人員觀察、評估教學有所依據
不致失焦,並避免主觀,以期有效可信,研究團隊乃依據 CRC 教學特性,設計「CRC 教學觀察
表」和「教學觀察後會談內容大綱」(如圖 2、3 所示),作為教學觀察之參考。
13
圖 2 CRC 教學觀察表
14
圖 3 教學觀察後會談內容大綱
15
四、試教影片拍攝
教案經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審定後,配合教案設計教學流程,攝製、剪輯「教學示範
影片」,並於本案結案後公開教學使用,作為教師實施教案之參考。有關「教學示範影片」剪
輯腳本架構如下所示:
分鏡 字幕 影片編號
片頭:校門、或是有代表性的 教案名稱: 教案編號-流水號(三碼)
校園風景 教案編號: 101
教學老師:
架設在教室後方的攝影機 教學活動 103
1-2 節課
拍攝有關的學習單、或是教具 CRC 教具介紹 105
(旁白)
設計的理念與簡介 102
教學反思 104
片尾 謝詞
圖 4 「教學示範影片」剪輯腳本架構
16
第三章、教案成果
研究團隊依據 CRC 動畫影片共計 9 集之兒童權利相關概念與內涵,規劃設計各學習階段 3
份教案,每階段涵蓋 CRC 動畫影片各 3 集,合計 9 份教案。CRC 教案設計秉持「課程與教學是
師生互動與建構歷程」的信念,並經由研究團隊討論、學者專家檢視及試教評估意見等教案研
發、編製及修改之程序,完成教案成果。有關教案執行及試教實施已於第二章詳細說明,茲就
CRC 宣導教案之研擬方針、架構及成果,詳述如後:
壹、教案之研擬方針與架構
一、教案研擬方針
研究團隊經多次工作會討論 CRC 相關影片內涵,研擬教案設計方針與架構。由於 CRC 動畫
影片製作淺顯易懂,足以引發兒童興趣,因此,教案設計可適當安排 CRC 動畫影片作為引起學
習動機或教學活動的討論的切入點。為使 CRC 教案設計符合課綱規準及適用性,研究團隊將
CRC 內涵最直接相關的人權教育議題作為教案研擬方針,以說明 12 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綱人權
教育議題國小、國中階段與 CRC 主題相關之內涵;並經由教師團隊討論,依課程綱要對應適切
內涵,列出教案設計擬採用之學習階段(如表 7 所示),作為研擬教案及試教之依據,並可提供
日後繼續探究與推廣之參考。
17
表7 CRC 影片與設計教案名稱、試教年級對照表
集名 教案設計名稱 試教年級
兒童有生存和成長的權利 1.活出生命力 7-9
兒童有接受教育的權利 2.人人都有受教權 7-9
什麼是兒童權利公約 CRC 3.關於兒童與兒童權利 7-9
兒童的事 大家的事 4.兒童的事 大家的事 4-6
給兒童一個安全的家 5.給兒童一個安全的家 4-6
誰都不可以傷害兒童 6.不要讓我受傷害 4-6
兒童有表達意見的權利 7.聽聽兒童怎麼說 1-3
平等對待每一位兒童 8.公平對待每一位兒童 1-3
兒童的遊戲權 9.一起玩遊戲 1-3
二、教案設計統整架構
為突顯 CRC 動畫影片 9 集內涵與人權教育主題連結,並加強各學習階段教案設計之連結與
統整,研究團隊規劃以 CRC 內涵統攝各集影片與各學習階段教案設計之統整架構,如下圖所
示。例如:1-3 學年階段設計 3 份教案,主要學習內容包括平等權、表意權與遊戲權等 CRC 內
涵,並以 CRC 動畫影片 3、4、8 集為主要教學資源。簡言之,本教案研究團隊規畫每階段各有
3 份教案設計,共計 9 份教案,並以 CRC 課程架構整合,以涵蓋 CRC 動畫影片共 9 集所有相關
內涵。此教案設計架構可供各國中、小學校規畫課程統整之參考,並考慮各校、各學習階段不
同資源與需求,適切發展與選擇教案,據以發展學校特色課程,以利日後 CRC 主題教學之推廣
與普及。
18
圖 5 CRC 宣導教案設計架構圖
貳、教案成果
教案設計係以 CRC 課程架構整合,涵蓋 CRC 動畫影片共 9 集所有相關內涵。經由研究團隊
討論、學者專家檢視及試教意見等研發、編製及修改程序,完成教案成果。具體教案成果包括,
國中 7-9 學年階段:教案 1.活出生命力及 2.人人都有受教權、教案 3.關於兒童與兒童權利;
國小 4-6 學年階段:教案 4.兒童的事大家的事、教案 5.給兒童一個安全的家及 6.不要讓我受
傷害;以及 1-3 學年階段:教案 7.聽聽兒童怎麼說及 8.公平對待每一位兒童、教案 9.一起玩
遊戲。每階段各有 3 份教案,共計 9 份教案。
19
教案 1:活出生命力
兒童權利公約(CRC)影片及課程設計
教學領域 綜合活動學習領域 教學單元 活出生命力
適用年級 7-9 年級 教材來源 CRC 影片第(2)集
教學時間 45 分鐘 ()兒童權利公約逐條釋義
()宣導簡報與講義
其他媒材 ()兒童版手冊《小於 18》及有
教案設計者 韓筱玲
聲書等
()網路媒材
兒童權利公約第六條規定:
教
一、締約國承認兒童有與生俱來之生命權。
學
二、締約國應盡最大可能確保兒童的生存與發展。
研
因此,本節課程中分成兩個部分關注兒童權利:第一有關「生命權」
究
的議題,藉由一些經典照片中的事件主角讓學生覺察人權被剝奪的殘酷,
以及失去人權的悲慘世界,使學生能更加同理,進而探討如何保障兒童的
設計理念 生存權。
第二,介紹兒童權利公約,引導出「兒童的生存與發展」的權利,透
過照片事件的探尋,讓學生理解兒童權利的概念,明白兒童生存和成長權
利的重要性,以及全面落實兒童發展權必須仰賴公約其他權利項目之實
踐,包括健康權、足夠的營養與教育(第 24 條、第 28 條、第 29 條等)。
最後,學生擬定「行動宣言」,藉此活動強調生活的行動和參與對於
兒童發展的重要性,並透過參與的過程理解個人基本權利及自由實現的可
20
行方案。想要改變世界並非不能,從改變自己,改變周遭的人開始影響起。
教
人 E9 認識生存權、身分權的剝奪與個人尊嚴的關係。
人權教育 人 E11 了解兒童權利宣言的內涵及兒童權利公約對兒童基本需求的
學
實質內涵 維護與支持。
人 J1 認識基本人權的意涵,並能了解憲法對人權保障的意義。
研
A1 身心素質與自我精進。
究 J-A1 具備良好的身心發展知能與態度,並展現自我潛能、探索人性、
自我價值與生命意義、積極實踐。
對應總綱
C1 道德實踐與公民意識。
核心素養
J-C1 培養道德思辨與實踐能力,具備民主素養、法治觀念與環境意
識,並主動參與公益團體活動,關懷生命倫理議題與生態環境。
認識兒童權利公約第 6 條的規定內涵。
知道「生存權」是一與生俱來的權利,且無法取代或讓渡。
了解兒童最大可能之生存及發展的內容,也是兒童最佳利益之核心。
學習目標
發表行動宣言,守護兒童,參與改變。
21
時
教學活動 教學資源 評量
間
一、 準備活動:
1. 先備知識:小組討論的能力、歷史課程對宗教、戰爭的已
有相當理解、公民課程已具備對媒體的認識。
2. 分組學習的班級模式,共分成五組。
3. 本節注重兒童生存與發展權利內涵的介紹。。
二、 發展活動:假如我是照片的孩子
(一) 引起動機 15 具備同理心
1. 引導語:各位同學大家好,今天老師要來介紹一個與各位 能主動參與
簡報 1-2
都息息相關的課程,你們就是主角本身― CRC 討論
(Convention on the Rights of the Child)兒童權利
公約,在介紹公約之前,我們先來看看以下幾張照片,討
論一下,待會請各組小組長來簡單報告。 電腦、附件
2. 小組討論與同理心練習: 一:各組討
(教師發下各組討論的照片及題目)附件四 論的照片 能仔細聆聽
(1) 題目 1:你們看到了什麼? 同學意見
(2) 題目 2:照片中的人物可能發生什麼事? 簡報 3 能專心聽講
(3) 各組報告,教師配合電腦播放照片檔案投影。
3. 補充資料照片內容:
第一組:一個小孩睜著無辜的雙眼並舉起雙手,這女孩她 簡報 4
遭受到巨大的驚嚇。第一張照片是攝影師想為難民營中的 照片圖檔說
22
她留張影,她下意識地把相機當成是武器,舉起雙手示意 明 PPT
投降。照片上的小女孩,看到攝影師舉起長長的鏡頭對準
她,以為那是一把槍。於是,她舉起雙手,表示投降。這
張照片拍攝於敘利亞邊境與土耳其交界處的 Atmen 難民
營。
第二組:這是恐怖組織伊斯蘭國(ISIS)「娃娃兵」的照 簡報 5
片,年齡最小的竟然只有 4 歲。據美聯社報導,世界各地
都存在「大規模」招募兒童當兵的現象,有 15 個國家的
軍事組織在武裝衝突中向兒童發放武器。國際社會一直努
力確保未滿 18 歲兒童遠離戰爭,但是據查,蒲隆地、哥
倫比亞、剛果、象牙海岸、賴比瑞亞、緬甸、蘇丹和烏干
達等國有 22 個新的好戰組織招募娃娃兵或讓兒童參戰。
目前,全球總共約有 5 萬名「娃娃兵」正在轉戰沙場,整
天過著刀光劍影的日子;也有人估計,實際數目可能有
20 萬名。
(資料來源:https://kknews.cc/zh-tw/world/axn2eg.html)
第三組:有一個小孩看起來很無助,另外幾個大人有抱著 簡報 6
小孩也有的繼續走路,背後是黑色的濃煙。可能是在躲避
戰爭的難民。
第四組:這張照片是南非自由攝影師凱文·卡特,贏得九 簡報 7
四年普利策新聞特寫攝影獎的作品。作品名是《饑餓的蘇
23
丹》(The Starving Sudan)由凱文·卡特拍攝於 1993
年蘇丹內亂和大饑荒期間。那是一個蘇丹女童,即將餓斃
跪倒在地,而兀鷹正在女孩後方不遠處,虎視眈眈,等候
獵食女孩的畫面。照片震撼人心的感染力,激起世界人民
對蘇丹大饑荒的強烈反響,各國政府亦關注蘇丹內戰。讀
出的並不僅僅是這個孩子的痛苦,更深層次的是戰爭,是
戰爭所帶來的種種悲劇。苦難從未真正遠離過人類,即使
我們如今處于安詳的平靜的生活中,但是遠處的我們的朋
友仍有人在承受著本不該由他們承受的苦難。這張震撼世
人的照片,還引來諸多批判與質疑。當人們紛紛打聽小女
孩的下落,遺憾的是,卡特也不知道。他以新聞專業者的
角度,按下快門,然後,趕走兀鷹,看著小女孩離去。在
他獲頒這一生最高的榮譽,兩個月之後,卡特自殺身亡。
道德良心上的遣責,可能是卡特無奈結束生命的原因之一
吧?
(資料來源:https://kknews.cc/world/m3qknyg.html)
第五組:羅興亞人信奉伊斯蘭教,人口約 110 萬,多半居 簡報 8
住於緬甸的若開邦(Rakhine State)。由於羅興亞人涉
入英國殖民的歷史恩怨,緬甸政府不承認其法律地位,稱
他們是從孟加拉遷入的非法移民,1982 年剝奪羅興亞人
的國籍與公民權,上百萬羅興亞人因此無法工作或受教
育,長年過著赤貧生活,經常是以佛教徒為主的緬甸人民
24
迫害的對象。106 年 8 月 25 日,若開羅興亞救世軍攻擊
若開邦陸軍基地和 30 間警局,導致 12 人死亡。緬甸政府
將 ARSA 定調為恐怖組織,誓言嚴加反擊,緬甸軍放火燒
羅興亞村莊,屠殺手無寸鐵的羅興亞人。國際社會嚴厲撻
伐緬甸軍方的行為,聯合國譴責這根本是「種族清洗」
(ethnic cleansing)的典型範例。
(資料來源:https://ppt.cc/fyV3Ox)
4. 小結:謝謝大家的發表,我們可以發現,這些孩子也許都 簡報 9-10
沒有順利長大。可能他們都遇到了「戰爭」。當人權被剝
奪,甚至連生存的權利都沒有時,是沒有辦法再繼續討論
或是替換成任何事的,生命,本來就是無法取代或讓渡
的,它是最優先應該要被保護的權利,也是所有權利的基
礎。
5. 有關兒童生存權的議題,兒童權利委員會曾於個別國家之
結論性意見中提出以下關切:愛滋病兒童、墮胎、殺嬰(特
別是女嬰)、兒童自殺率偏高、兒童因交通事故喪生比例
偏高等問題。這些也常出現在我們的新聞事件中。
6. 補充講美難民營的資料:1975 年西貢淪陷/解放,越南統 簡報 11
一/獨立,經濟破敗和政治迫害導致許多越南人出逃,其
中大部分的人乘船出海漂流,因而有「船民」的稱呼。1977
〜1988 年間,澎湖越南難民營曾經收容過 46 艘難民船、
超過 2,000 名難民。
25
(二) 尋找失落的權利 簡報 12
1. 引導語:我們有了生存權,是不是就夠了?兒童還有其他
應該被保障的基本權利嗎?《兒童權利公約》在一九八九
年正式於聯合國通過,是國際間保障兒童擁有基本人權的
條約,包括公民、文化、經濟、政治和社會參與權。目前
共有 196 個成員,為共識度最高的國際公約,各國政府
承諾保護及確保兒童的權利,亦願意在國際社會的層面上
承諾負責。接著,請大家就各組照片的主角來討論,這些
兒童沒有那些權利?應該要有什麼權利?待會來分享。
2. 可能回答:
沒有人照顧孩子,無法上學,喪失教育權。
只能當兵不能自由自在、開心地玩,沒有遊戲權。
沒有完整的家,安心的環境,喪失家庭成長權。
缺乏食物跟醫療,無法生存長大。
沒有家,沒有教育,戰亂下不能好好成長發展。
3. 小結:綜合大家所說,那些都是兒童生存與發展的基本需
求,應該受到保障。接下來,請大家注意看影片,有哪些
是剛才大家討論到的內容? 簡報 13 15 能主動討論
(三) 影片觀賞與討論: CRC 影片第 分享並發表
1. 觀看 CRC 影片第二集:兒童有生存與成長的權利。 2集 自己的看法
http://crc.sfaa.gov.tw/crc_front/index.php?
action=video
26
(1) 影片內容小結:健康的環境、細心的照顧、溫暖的家庭、
完整的醫療、完善的教育、安心的守護、適當的遊戲與休
閒活動,這些都是兒童生長的基本需求,家庭、社會和國
家必須積極實施各種措施,盡最大努力來維護和保障兒童 簡報 14
生存與成長的權利。
(2) 引言:前面提到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是保障兒童基本權利
的國際公約,讓我們來看看兒童權利公約有哪些兒童基本
需求的保障?
三、 綜合活動:
(一) 行動宣言製作活動 圖畫紙、剪 15 能呈現出守
1. 引導語:維護權利相當的重要,現在我們要把我們所學 刀、線、彩 護兒童權利
到、知道的、想守護的,化(畫)做實際的語言文字,讓 色筆 之宣言
權利萌芽守(手)護我們。 簡報 15-16
2. 發下各組所需圖畫紙、剪刀、線、彩色筆。
3. 實施過程:先描繪下手掌的輪廓,接下來在紙上的手心內
寫下你的兒童行動宣言,並著色或插畫,最後剪下手心, 能完成小組
和全班大家的串連起來。 作品
4. 總結:守護兒童生存與發展手護宣言完成,展示宣言成
果,期許各位將宣言落實於生活之中,也影響你的家人朋
友。
---------------------課程結束--------------------
27
教 教學省思,是讓教學者更有能量回顧並且自我改善的過程。經過修正,讓每一堂教
學 學的課程與孩子互動更有火花,更能達到原先的目標。說明如下:
省 整體而言,您覺得自己在上完這節課後,是否有達到原先設定的教學目標?
思 原先設定的教學目標,與課程實施一致,從讓孩子認識兒童權利公約第 6 條,並把
及 重點放在「生存權」,並經由討論介紹兒童生存及發展的權利,透過發表行動宣言,守
學 護兒童,參與改變。
生 您覺得這節課所設計的相關教學活動內容及學習單,是否能吸引且維持學生的學習
學 興趣?
習 相關教學活動內容及學習單,因為時間緊湊,討論需要很有效率,加上最後要製作
評 行動宣言,學生的學習興趣必須很高昂持續著。
估 呈現的教材內容,對學生的學習是否有效?能否進一步說明?
透過學生學習單的回應,可以看出孩子對於經典照片中故事的主人翁有更多人權與
兒童權利的看法,當這樣的人權視角開啟了,相信學生對相關兒童權利的覺察也會開始
敏銳,生活也會有些改變。
學生是否能主動的參與學習過程?如何主動參與呢?
透過分組合作學習的方式,建立小隊制度,學習過程中讓孩子們透過討論與觀察更
能進入課程,師生互為主體。
您覺得學生在回答問題或討論時,是否掌握關鍵重點?學生是否會進一步提問或回
應?
我認為孩子表現得很好,在設計題目上也盡量聚焦,討論內容可以很廣,但發表時
要以重點呈現。學生過程中也會向巡視的教師我提問,更能深入課程角色。
對於這節課的教學活動,您覺得自己哪些部分做得最好?哪些部分是可以再改進的
28
教 呢?
學 我認為我做的最好的部分是,利用小隊制度與分組合作學習,帶出不同經典照片中
省 的兒童故事,讓學生同理照片中的兒童並轉化為行動力量。另外增加學生的國際觀之
思 外,更多的是希望透過這些冰山一角的孩子,讓學生知道權利並不是失去才來爭取,而
及 是原本就應該擁有的,我們必須守護這些權利。至於改進的地方,就是時間不夠,可以
學 再精簡。
生 您認為學生是否已達成學習目標?您認為學生的學習效果如何?可否進一步說
學 明?
習 我認為有達到學習目標。兒童權利的知道並不難教,希冀達到的是情感上的同理與
評 願意行動的改變,從學生的行動宣言中可以觀察出來孩子的學習有效果的。
估 整體而言,您自己對這節課的教學活動滿意度有多少?為什麼?
整體滿意度有 9 成,課堂時間掌控上仍超過時間稍顯可惜。但教案設計上本身希望
以一節課為限,讓願意推廣人權教育的教師容易上手不佔用太多課堂。但本課程內容可
大可小,能夠延伸補充的內容部分很多,也可以與歷史科或公民科教師合作。
參考資料與附件:
11.兒童權利公約宣導動畫第二集「兒童有生存與成長的權利」(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
(http://crc.sfaa.gov.tw/crc_front/index.php?action=video)。
2.第一組圖片(https://kknews.cc/history/n8bbz2.html)。
3.第二組圖片(http://news.takungpao.com.hk/paper/q/2016/0106/3263997.html)。
4.第三組圖片(https://kknews.cc/history/n8bbz2.html)。
5.第四組圖片(https://kknews.cc/world/m3qknyg.html)。
6.第五組圖片(http://gotv.ctitv.com.tw/2017/09/667196.htm)。
29
7.2016 世界人權日主題教學我的幸福,誰的血汗-童工辛酸知多少學習單
(http://hre-tw.blogspot.tw/2016/10/2016.html)。
8.附件一:學習單
9.附件二:教學簡報
30
《附件一》學習單
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 106 年度「兒童權利公約教學宣導研究」
教案 1:活出生命力 年 班
第一組學習單
1. 你們看到了什麼?
2. 照片中的孩子可能發生什麼事?
3. 生命,本來就是無法 或 的,它是最優先應該要被保護
的權利,也是所有權利的基礎。
這孩子為什麼把手高舉呢?他可能的感受是什麼?
資料來源:https://kknews.cc/history/n8bbz2.html
31
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 106 年度「兒童權利公約教學宣導研究」
教案 1:活出生命力 年 班
第二組學習單
1. 你們看到了什麼?
2. 照片中的孩子可能發生什麼事?
3. 生命,本來就是無法 或 的,它是最優先應該要被保護
的權利,也是所有權利的基礎。
恐怖組織伊斯蘭國(ISIS)的「娃娃兵」,年齡最小的竟然只有 4 歲。
他面對什麼樣的世界?
資料來源:http://news.takungpao.com.hk/paper/q/2016/0106/3263997.html
32
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 106 年度「兒童權利公約教學宣導研究」
教案 1:活出生命力 年 班
第三組學習單
1. 你們看到了什麼?
2. 照片中的孩子可能發生什麼事?
3. 生命,本來就是無法 或 的,它是最優先應該要被保護
的權利,也是所有權利的基礎。
遠處硝煙瀰漫,從孩子眼中,你看到什麼?
資料來源:https://kknews.cc/history/n8bbz2.html
33
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 106 年度「兒童權利公約教學宣導研究」
教案 1:活出生命力 年 班
第四組學習單
1. 你們看到了什麼?
2. 照片中的孩子可能發生什麼事?
3. 生命,本來就是無法 或 的,它是最優先應該要被保護
的權利,也是所有權利的基礎。
這孩子遭遇什麼困境?即將面對什麼命運?
資料來源:https://kknews.cc/world/m3qknyg.html
34
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 106 年度「兒童權利公約教學宣導研究」
教案 1:活出生命力 年 班
第五組學習單
1. 你們看到了什麼?
2. 照片中的孩子可能發生什麼事?
3. 生命,本來就是無法 或 的,它是最優先應該要被保護
的權利,也是所有權利的基礎。
孩子跟媽媽為什麼在哭泣呢?他們遭遇到什麼困難?
資料來源:http://gotv.ctitv.com.tw/2017/09/667196.htm
35
【尋找失落的權利學習單】
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 106 年度「兒童權利公約教學宣導研究」
教案 1:活出生命力 年 班
※討論一:
以 1959 年 11 月 20 日發表的《聯合國兒童權利宣言》(精簡版)來比對,
各小組討論圖片中的兒童他們失去哪些權利呢?請勾選出來。
•第一條 •第二條
所有兒童,不論身分,都享有本宣言 兒童必須受保護,並保障其身心發展
的權利。 與成長。
•第三條 •第四條
兒童從出生後, 兒童要受到保護與照顧。
即有取得姓名及 兒童有獲得適當的營養、
國籍的權利。 居住、娛樂活動與醫療的
權利。
•第五條 •第六條
身心障礙的兒童,應獲得特 家長應給兒童保護,在愛、道
別的治療、教育和保護。 德及物質的保障下獲得養育。
國家須援助有困難的家庭。
36
•第七條 •第八條
兒童有受教育、參與 不論在任何狀況下,
教育類遊戲,以及玩 兒童應獲得最優先的
樂的權利。 照顧與救助。
•第九條 •第十條
保護兒童不被遺棄、虐待或剝削,亦 保護兒童避免受到各類差別待遇。讓
不得買賣兒童。不得雇用兒童從事危 兒童能夠在關愛中成長,並培養造福
及其健康、教育或有礙其身心、精神、 世人的崇高理想。
道德等正常發展的工作。
※討論二:
(一)每個人都擁有很多重要的權利,如果就兒童的身分而言,你覺得應該要有什
麼權利?
(二)如何保護或是爭取上述應該有的權利呢?
參考資料:2016 世界人權日主題教學我的幸福,誰的血汗-童工辛酸知多少 學習單
http://hre-tw.blogspot.tw/2016/10/2016.html
37
【守護兒童權利:行動宣言學習單】
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 106 年度「兒童權利公約教學宣導研究」
教案 1:活出生命力 年 班
請設計一個宣傳口號或標誌,用於表達重視兒童權,或是為呼籲兒童生命權
或生存發展權利的重要。步驟如下:
1. 先描繪下手掌的輪廓。
2. 接下來在紙上的手心內寫下你的兒童行動宣言,並著色或插畫。
3. 最後剪下紙的手心,小組串起並和全班大家的串連起來。
宣傳口號、標誌命名的設計理念
設計草稿
38
《附件二》教學簡報 簡報 ○
1 ○
2
39
簡報 ○
3 ○
4
40
簡報 ○
5 ○
6
41
簡報 ○
7 ○
8
42
簡報 ○
9 ○
10
43
簡報 ○
11 ○
12
44
簡報 ○
13 ○
14
45
簡報 ○
15 ○
16
46
《教學資訊站》兒童權利公約逐條釋義第 6 條 生存及發展權
【參閱自高玉泉、蔡沛倫(2016)。兒童權利公約逐條釋義。衛生福利部。】
壹、 規範宗旨
《世界人權宣言》、《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及《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
約》揭示人人有權享有生命、自由和人身安全,並受法律之保護。而其中家庭為社會
之自然基本團體單位, 應受社會及國家之保護。所有兒童有權享受家庭、社會及國家
為其未成年身分給予必需之保護措施,不得因出生或其他關係而受任何歧視。兒童應
有保障、免受經濟及社會剝削。延續此項基本人權的規範,《兒童權利公約》更進一
步的將生存發展權與公約第 2 條(禁止歧視)、第 3 條第 1 項(兒童最佳利益)及
第 12 條(尊重兒童意見)並列為公約之四項一般性原則,作為落實與解釋公約所有
條款必須納入考量的原則之一。而本條所保障之生存權為其他兒童權利之根本,倘若
此項權利未獲尊重與足夠之保障,其他權利亦將喪失其意義。
貳、 條文要義
一、 第 6 條第 1 項
「生存權」係一「與生俱來」的權利 (inherent right)。依據聯合國人權事務委
員會就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第 6 條生存權所做之解釋,生存權係一不得限縮解釋
之人權項目。此權利除具有國家不得侵害人民生命的消極防禦面向外,國家亦應採取
積極措施予以保護。因此,國家應特別就降低嬰兒死亡率、幼兒傳染病以及提供母親
產前照護等各方面採取積極作為以保障兒童的生存權。
就兒童生存權的議題,兒童權利委員會曾於個別國家之結論性意見中提出以下關
切:愛滋病兒童、墮胎、殺嬰(特別是女嬰)、兒童自殺率偏高、兒童因交通事故喪
47
生比例偏高等問題。以兒童自殺率的問題為例,兒童權利委員會曾建議國家就少年自
殺的可能原因、危險族群之特徵、原住民兒童自殺率偏高等問題進行研究,並儘速在
健康、教育等領域增加支持性的介入方案; 同時參考他國處理此問題之經驗,以降低
該等事件之發生。
二、 第 6 條第 2 項
除生存權外,本條另規定國家有「盡最大可能確保兒童的生存與發展」的義務。
由制訂公約的協商過程觀之,兒童發展權的概念係受到當時國際間對於「發展權」(the
right to development) 概念的影響,即強調「參與」對於發展的重要性,並透過參與的
過程達到個人權利及基本自由的實現。
此外,兒童權利委員會相當強調發展的全面性,例如該委員會於其定期國家報告
撰寫準則(1996 年版)所提及之發展概念包括「身體、心理、心靈、道德、精神及社
會的發展」,並為兒童於「自由社會展開個人生活預作準備」。而唯有完全保障公約
之各項公民、政治、經濟與社會等權利之國家始得稱為已「盡最大可能」確保兒童的
發展。換言之,全面落實兒童發展權必須仰賴公約其他權利項目之實踐,包括健康權、
足夠的營養與教育(第 24 條、第 28 條、第 29 條等)。
兒童權利委員會期待公約其他所有規範之落實均以達成兒童最大可能之生存及發
展為目標,而此亦是兒童最佳利益之核心所在。
參、 案例介紹
一、2004 年美洲國家間人權法院反恐案:Gomez Paquiyauri Brothers v. Peru 1991 年,
秘魯警方因 14 歲的 Rafael Samuel 及 17 歲的 Emilio 二兄弟,涉嫌違反政府之 反恐倡議而遭
拘留。警方使用武力攻擊二兄弟、蒙蔽其雙眼並將其關在巡邏車中。不久後,兩兄弟遭監禁並
48
更進一步遭警方施虐致死。二兄弟死亡後,其家人不斷受秘魯官方騷擾、恐嚇及訊問,其姊妹
並遭監禁長達 4 年。
二兄弟之父母就上開情節向地區檢察官提起控訴,檢方隨即展開調查。逮捕二兄弟之
警察之後遭判決有罪。惟此事件涉及之更高層警方人員並未受到審判及處罰,亦未擔負民
事賠償責任。美洲國家間人權委員會於 2001 年發布了建議,認為秘魯應為適當之補償,
就二兄弟之謀殺案做出公正之調查,並處罰應負責之人。惟秘魯並未遵照委員會之建議,
該委員會遂向美洲國家間人權法院提出控告。
美洲國家間人權法院認為根據美洲人權公約,秘魯因對該二兄弟拘禁,施以酷刑以及
非法處死,侵害了其生命權、受人道對待、自由權、公平審判以及司法保護之權利。同時,
法院亦認為秘魯政府違反《美洲國家間防止及懲罰酷刑公約 (Inter-American Convention
to Prevent and Punish Torture)》。
法院在判決中說明,觀察《美洲人權公約》以及《兒童權利公約》,每一兒童有權受
特殊措施之保護,對於兒童之監禁必須是例外情狀下且以最短期間內為之。政府受有特別
之義務以確保兒童之生命權不受威脅,另關於兒童受人道對待之權利,並須有更高之標準
規範。
由於秘魯政府無故拘禁二兄弟、且未能確保其安全,並拒絕針對此事件進行有效之
調查或處罰,從而侵犯上述兒童權利。此外,該家屬遭非法恣意拘禁,受有殘忍、非人
道以及減損人格對待。法院認為秘魯政府應對二兄弟家屬賠償並要求政府調查並懲處所
有對此事件有責之人。
二、2014 年俄羅斯憲法法院兒童抗議案: Constitutionality of Part 1 Of Article 6.21
of the Code of Administrative Offences of the Russian Federation in Relation to the
Complaint Lodged by Citizens Alexeev N. A., Evtuschenko Y.N. and Isakov D.A.
49
本案 3 名兒童於兒童圖書館附近之公共區域內從事抗議活動,而遭行政處罰。治安
法官 (Justice of Peace) 認為 3 名兒童於抗議活動期間所揮舞的旗幟上之標語(反同
志不存在、一個人並非變成同志,其乃生來如此、身為同志與愛同志是正常的、攻擊及殺
害同志乃犯罪)係宣傳非傳統性關係,有害於兒童之健康與發展。當事人向法院提出上訴
失敗,接著向俄羅斯聯邦憲法法院提出合憲性審查,控告警方所依據之行政審判法第
6.21(1) 條之規定違反憲法第 15(4) 條、第 17(1) 條、第 19(1, 2) 條、第 21(1)條、
第 29(1, 2, 4) 條及 55(3) 條之規定。另國際條約優於國內法、依國際標準下權利與自
由之保證、不歧視原則、人性尊嚴以及表現自由等,3 名當事人的權利應受保護。
俄羅斯聯邦憲法法院認為行政審判法第 6.21(1) 條之規定禁止對兒童宣傳非傳統性
關係之資訊,符合《兒童權利公約》及其他國際人權法與憲法之規定。為達此結論,該法
院參考《兒童權利公約》相關規定後,指出國家必須確保兒童之發展與對於任何一種形式
之性暴力之保護,並且尊重父母有權適當地指揮其孩童行使權利之方式。法院並參考《公
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及《歐洲人權公約》相關規定,同意表意自由得以基於保護公共
健康與道德時加以限制。因此,如同前審法院之判決理由,禁止對未成年人宣傳非傳統性
關係,乃在於保護憲法上之價值如家庭與孩童關係、預防有害於孩童健康與道德發展,並
且不影響個人發展權利,包含性自主權等等。
惟有論者批評本案判決,認為法院並未客觀的檢視此等限制兒童權利的措施是否符合
比例原則,且這樣的限制反而可能導致歧視的現象,及不當地阻礙兒童取得資訊。
肆、 綜合分析
本條所涵蓋的範圍,除兒童生存權外,同時亦要求國家應確保兒童的發展。而公約第 5
條、第 18 條、第 20 條、第 23 條第 3 項、第 24 條、第 27 條、第 28 條、第 29 條、第 31
50
條及第 39 條等規範則為兒童「發展」之意涵提供進一步之闡釋。例如,第 18 條要求父母雙
方應對兒童的養育與發展負起共同責任;而國家依據第 5 條規定則應尊重父母對兒童之指導
與指引。再者,上述條款皆以家庭重聚及預防兒童與其父母分離為規範目的;當兒童有必要與
其父母分離時,國家應對兒童提供特殊協助。此外,兒童的發展與健康、生活水準、教育及休
閒等層面亦有所關聯;至於《兒童權利公約》有關兒童免於暴力及剝削之規範(特別是第 19
條、第 32 條至第 39 條)對兒童發展權之保障,則與福利服務之提供同等重要。
關鍵詞:與生俱來、生命權、生存及發展、發展
51
教案 2:人人都有受教權
兒童權利公約(CRC)影片及課程設計
教學領域 社會領域 / 公民科 教學單元 人人都有受教權
適用年級 7-9 年級 教材來源 CRC 影片第(7)集
教學時間 45 分鐘 ()兒童權利公約逐條釋義
()宣導簡報與講義
其他媒材 ()兒童版手冊《小於 18》及有
教案設計者 陶秀英
聲書等
()網路媒材
教育可以協助個人追求自我實現,透過教育更能探索自我的無限可
能。部分國中階段學生視教育為義務,將教育侷限在於學校教育,認為僅
教 是為升學考量,忽略教育的目的在使兒童之人格、才能以及精神、身體之
學 潛能獲得最大程度之發展,並培養對人權、基本自由等基本原則之尊重等。
研 學生的學習權、受教育權皆依法受國家保障,我們可以選擇適合自己的教
究 育,朝夢想一步一步前進!
設計理念
本教學設計藉由聯合國兒童基金會製作之「小孩子、大夢想」影片引
發學生回想自己的夢想開始,從馬拉拉冒死力爭教育權的故事中體會教育
對個人生涯發展的重要,重新思考教育與學校教育的關係,進而認識兒童
權利公約對於教育權的保障,最後透過小組共同協作,運用曼陀羅思考法,
練習規劃安排欲達成自己夢想的教育準備。
52
人權教育
人 J9 認識教育權、工作權與個人生涯發展的關係。
實質內涵
A1 身心素質與自我精進。
J-A1 具備良好的身心發展知能與態度,並展現自我潛能、探索人性、
對應總綱 自我價值與生命意義、積極實踐。
核心素養 C1 道德實踐與公民意識。
教 J-C1 培養道德思辨與實踐能力,具備民主素養、法治觀念與環境意
學 識,並主動參與公益團體活動,關懷生命倫理議題與生態環境。
研 瞭解教育對個人發展的關係。
究 感受馬拉拉勇敢追夢的熱忱與決心。
學習目標
覺知教育權為基本人權,應受到普遍保障。
練習評估夢想達成所需條件及作為。
時
教學活動 教學資源 評量
間
一、 準備活動: 單槍、電腦 1
1. 教師:準備「勇敢的巴基斯坦女孩馬拉拉」文章、
單槍投影機、筆記型電腦、設計教學活動簡報、學
習單、便利貼、彩色筆。
2. 學生:攜帶課本、文具,依分組合作學習組別入座。
(每組 4 人,共計 7 組)
二、 發展活動:
1. 教師說明本次課程之學習目標與重點(簡報○
1 -○
2 )。
53
2. 引起動機。
3. 教師播放簡報○
3 聯合國兒童基金會製作之「小孩子、大 網路影片 5 能專心觀看
夢
想」影片(1 分 24 秒)促進學生聯想起自己兒時的夢想。
影片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hERFQ-D_3DI
4. 教師播放簡報○
4 並提問:「你的夢想是什麼呢?」請學
生思考後在便利貼寫下自己的夢想。 教學簡報 能踴躍分享
學生兩兩一組配對分享自己的夢想是什麼? 便利貼
(每組 4 人,組內兩兩配對分享)
請學生將寫好夢想的便利貼貼在黑板上,並邀請幾位同
學分享。(學生:想當醫生、網紅、空服員、消防員…)
5. 教師接著提問:「怎麼達成夢想呢?」
(學生:接受教育、考證照、多練習…)
6. 師生歸納:達成夢想、實現自我並非一蹴可幾,需要透
過學習、練習、受教育等,一步步朝夢想前進。
7. 文本閱讀:勇敢的巴基斯坦女孩〜馬拉拉
附件一:馬 能認真閱讀
15
8. 教師發下「勇敢的巴基斯坦女孩馬拉拉」文章,請學生
拉拉文本 並參與討論
閱讀後,小組討論文章後問題。問題如下:
你記得故事中有哪些內容?
馬拉拉的願望與夢想是什麼?她想透過什麼方式達成?
故事中的哪些情節讓你有什麼感覺?
(感到生氣、害怕、擔心、快樂……)
54
從馬拉拉為實現夢想的作為,你學到什麼?
9. 教師引導學生分享。
教學簡報 能踴躍參與
10. 教師播放簡報○
5 -○
7 ,簡單歸納馬拉拉的故事。馬拉拉雖
討論並分享
然生於有根深蒂固性別規範的巴基斯坦,因為爸爸的支
持,馬拉拉也能夠接受教育,然因塔利班政權入侵,從
12 歲開始,馬拉拉的受教育之路幾經波折,甚至差點送
了性命,獲救的馬拉拉仍然冒著生命危險倡議教育,16
歲受邀至聯合國演說,17 歲獲頒諾貝爾和平獎。馬拉拉
積極爭取透過教育,選擇自己的人生,也希望維護其他
兒童的教育權。
能踴躍參與
11. 教師播放簡報○
8 並接著提問:還記得馬拉拉的夢想嗎?獲
教學簡報
討論並分享
獎後的馬拉拉完成夢想的追求嗎?史上最年輕的諾貝爾
和平獎得主現在在做什麼呢?
(學生自由發表)
12. 教師播放簡報○
9 ,說明 20 歲的馬拉拉分享大學哲學、政
教學簡報
能踴躍參與
治和經濟學程(PPE)錄取通知的照片,錄取理想中的大
附件二報導
討論並分享
學。馬拉拉雖然獲頒諾貝爾和平獎,仍希望繼續接受教
(附件二供
育,為維護其他兒童教育權的理想努力。
教師參考)
教師接著提問:若當初沒有堅持受教育,馬拉拉現在可
能會怎樣呢?
(學生:只能跟當地習俗期待的女孩一樣,主要工作是煮
能踴躍參與
飯和生孩子,沒有其他選擇)
55
13. 教師播放簡報○
10 ,小結教育的意涵。教育,根據教育部 討論並分享
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有「教導培育」之意。教育可以裝
教學簡報 12
備我們自己來迎向個人生涯發展。 能認真聆聽
三、 討論與分享
1. 教師播放簡報○
11 並提問:有那些因素影響了孩子的教育
呢?(家庭?學校?社會?國家?其他?),每個孩子都需要這
些支持嗎? (學生自由發表)
教學簡報
2. 教師播放簡報○
12 並提問:馬拉拉爭取到自己的教育權
了,為什麼還要冒死為其他兒童的受教權發聲呢?
(因為這是基本人權,人人都該享有的)
3. 教師播放簡報○
13 -○
14 ,說明很幸運的是我們的教育受到國
家保護,並簡單介紹《兒童權利公約》第二十八條內容,
包括締約國為確認兒童有接受教育之權利,應該重視下
列事項:
教學簡報
(1) 實現全面的免費義務小學教育。
(2) 鼓勵發展不同形態之中等教育、包括普通教育與職業教
育,使所有兒童均能進入就讀,並採取適當措施,諸如
實行免費教育以及對有需求者提供財務協助。
(3) 以一切適當方式,使所有兒童依照其能力都能接受高等 教學簡報
教育。
(4) 使所有兒童均能獲得教育與職業方面之訊息與引導。
(5) 採取措施鼓勵正常到校並降低輟學率。
56
4. 教師播放衛福部製作兒童權利公約第 7 集「兒童有接受
CRC 影片 能用心觀看
教育的權利」影片,說明 CRC 保障每位兒童都有受教育
的權利,都可以選擇適合自己的教育。
附註:影片來源:衛福部 CRC 資訊網影音專區
http://crc.sfaa.gov.tw/crc_front/index.php?
action=video
5. 教師播放簡報○ ○並提問:學校等於教育嗎?大家要接
15 16
受的教育都一樣嗎?只有學校能提供教育嗎?不到學校
受教育,有其他選擇嗎?
(學生自由發表)
教學簡報 能踴躍參與
11
6. 師生歸納:每個孩子都有平等接受教育的權利,可以選
討論並分享
擇未來的方向,也都可以選擇適合自己的教育!
學習單:我的夢想我完成!
教學簡報
7. 教師播放簡報○
17 -○
19 ,引導學生思考以下問題:
為達成夢想或成為自己覺得理想的人,是否需要透
過教育來促進?
需具備哪些專業與能力?是學歷?證照?相關經
歷?還是個人特質?
有哪些作為可以促進這些條件的逐步達成?
能與小組成
例如:為取得相關學歷或能力可以怎麼做?為了具備相 附件三:學
員合作,充分
關特質,可以怎麼做? 習單
57
8. 發下學習單(附件三:我的夢想,我完成!),請小組 參與討論並
共同討論,選擇其中一位組員的夢想,集思廣益練習寫 完成學習單
下具體可行的方法。
(回家後可繼續蒐集相關資料修正補充)
1
(教師可以先舉一個夢想當作示例,帶領學生共同完成一 教學簡報
份,協助學生清楚如何進行)
9. 邀請小組分享。
(分享時,教師可以引導學生觀察討論不同夢想所需的條
件作為相同與不同之處,如何找到相關資源)
四、 總結活動:
教育可以協助個人追求自我實現,透過教育更能探索自
我的無限可能。學生的學習權、受教育權皆依法受國家保障。
我們可以選擇適合自己的教育,朝夢想一步一步前進!
教 或許是因為面臨升學的壓力,學生常把教育視為辛苦的義務,認為教育就是到學校
學 上學,日復一日的念書,小學、國中、高中、大學,甚至有些人念研究所只是因為還不
省 知道能做什麼,未曾好好思索為何需要教育?教育跟自己有何關係? 國中(八年級)公民
思 課談憲法保障時,課本提到受教育是權利也是義務,經常有學生對於受教育是一種權利
及 相當不解,認為僅是義務,何來權利可言?
學
生 『人人都有受教權』這堂課,希望引導學生對『教育權』有多一些思考。國中學生
學 已較少發表自己的夢想,先播放聯合國兒童基金會製作之『小孩子大夢想』影片作為引
習 起動機,促發孩子們回憶並說出自己的夢想。試教不同年段學生反應不一,國一的學生
58
評 較能輕易說出夢想,倒是國三學生,可能較謹慎、也可能升學壓力大,下筆寫出夢想花
估 了點時間,還有學生問:達不到的可以寫嗎?(在意料之中)接著讓學生閱讀並討論馬拉拉
勇敢追夢的故事,馬拉拉的受教育之路幾經波折,甚至差點送了性命,仍冒著生命危險
倡議教育,雖然 17 歲獲頒諾貝爾和平獎,仍積極爭取透過教育,選擇自己的人生,這
段不同文化背景下的逐夢故事,許多學生很有感受(孩子對於文章提及巴基斯坦女孩只
能在家洗衣服、生小孩乙事,相當有感!),也藉此了解教育可以協助個人追求自我實現、
探索自我的無限可能!
然而,影響孩子教育的因素很多,前述馬拉拉的故事更凸顯國家角色的重要,透
過衛福部製作的兒童權利公約動畫認識兒童權利公約對於教育權的保障,孩子們感受到
自己的教育受到國家級的保護,似乎也更能理解教育為什麼是權利而愈加珍惜了!
最後的小組協作,孩子們都能積極參與討論,練習評估夢想達成所需條件及作為,
雖然時間不多、手邊可供查詢資料亦不足,小組協作後的討論相當重要,教師引導學生
觀察討論不同夢想所需條件的相同與不同之處,如何找到相關資源?如何備齊這些條件?
自己需要怎樣的教育?並鼓勵學生課後可以試著以多元管道蒐集相關資料,完成自己的
學習單。
參考資料與附件:
1. 「小孩子大夢想」(聯合國兒童基金會)https://www.youtube.com/watch?v=hERFQ-D_3DI
2. 「勇敢的巴基斯坦女孩馬拉拉」(中小學國際教育資訊網)
http://www.ietw.moe.gov.tw/GoWeb/include/index.php?Page=1-3-7
3. 「諾貝爾和平獎最年輕得主馬拉拉要當牛津人」(聯合新聞網)
https://udn.com/news/story/6904/2667111
4. 兒童權利公約宣導動畫第七集「兒童有接受教育的權利」(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
http://crc.sfaa.gov.tw/crc_front/index.php?action=video
59
5. 附件一:「勇敢的巴基斯坦女孩馬拉拉」文本
6. 附件二:「諾貝爾和平獎最年輕得主馬拉拉要當牛津人」
7. 附件三:「我的夢想,我完成!」學習單
8. 附件四:「勇敢的巴基斯坦女孩馬拉拉」圖檔
9. 附件五:教學簡報
60
《附件一》閱讀單
勇敢的巴基斯坦女孩馬拉拉
撰文/陳達萱
文章來源:中小學國際教育資訊網 http://www.ietw.moe.gov.tw/GoWeb/include/index.php?Page=1-3-7
三聲槍響震驚全世界
2012 年 10 月 9 日,15 歲的巴基斯坦女孩馬拉拉(MalalahYusafzay)和往常一樣,搭著
校車回家。這是一個再平常不過的午後,馬拉拉一邊看著窗外熟悉的風景,一邊如常和好朋友
聊著天,非常快活。不料校車卻在途中被人攔下,有兩個男子上了車,其中一人一面往車尾走,
一面問走道兩邊:「誰是馬拉拉?」車上的學生都被這命令式的語氣震懾住,有好幾個女孩看
向馬拉拉―她是唯一沒有用面紗蒙臉的女孩―這個歹徒舉起槍對著馬拉拉的頭連開三槍,
「砰!砰!砰!」第一槍射中馬拉拉的左眼眶,子彈從她的左耳飛出,馬拉拉往前倒下,第二
槍和第三槍射傷了她的兩個同學。
案發後証實這起槍殺案為塔利班組織所為,這個事件震驚全世界,各國相繼譴責暴行,很
多人都在問:「誰是馬拉拉?這麼年輕的女孩到底做了什麼,竟會引發如此兇殘的暗殺?遭受
槍擊案後的馬拉拉怎麼樣了呢?」
父親的支持鼓勵造就馬拉拉勇於發聲的個性
馬拉拉是一個 1997 年 7 月 12 日誕生於巴基斯坦西北史瓦特縣的女孩。史瓦特是一個狹
長的山谷地,風景優美,馬拉拉就是和雙親與兩個弟弟一起生活在這美麗的世外桃源。馬拉拉
和很多孩子一樣,也會和弟弟打打鬧鬧,和好朋友談論偶像的新歌與穿著,不同的是身在重男
輕女的文化中,女子受到的限制與輕視實在不少。
61
馬拉拉所出身的巴基斯坦是個有著根深蒂固性別規範的地方。當地習俗認為女性是男性的
附屬品,主要工作是煮飯和生孩子;女子出門時一定要用面紗蒙臉,而女子向男性表達愛意,
則是一件讓家族蒙羞的事,馬拉拉一位美麗的朋友西瑪就因此被家人毒死了。
幸運的是,馬拉拉的父親並不這樣想。馬拉拉的父親特別重視女性的權益,不僅大小事都
會與妻子商量,而且成立了學校,讓女子和窮人、孤兒都能有受教育的機會。馬拉拉的父親鼓
勵馬拉拉多看各式各樣的書籍,也會和她討論國家大事;馬拉拉在父親的默許下,也是朋友中
唯一可以不用蒙臉的。他的父親甚至不顧家中老人反對,堅持在家族的族譜中放上馬拉拉的名
字,因為他要馬拉拉知道:女生和男生一樣重要。
「父親總說:『我會捍衛妳的自由,繼續追求夢想吧,馬拉拉。』」馬拉拉在自傳中提到:
馬拉拉在父親強壯的羽翼下成長,像小鳥一樣自由的飛翔。
用筆寫心聲揭露塔利班政權的恐怖生活
然而,馬拉拉快樂自由的時光,卻在塔利班政權入侵下被迫結束。巴基斯坦本來就是個擁
有諸多不平等戒律的地方,而塔利班政權對性別、宗教、娛樂都有著更嚴苛的規範,他們規定
男人必須蓄鬚,女人必須蒙面,同時禁止電影電視,嚴控娛樂活動,也不允許婦女接受教育和
就業,違者將受到宗教警察嚴厲的懲罰。這些宗教警察甚至可以因為婦女的面紗掉落,就當街
鞭打婦女,使得史瓦特的人民生活得更加戰戰兢兢。
由於反對女子受教育,塔利班政權也開始放火燒女子學校,馬拉拉除了感到恐懼,更感到
難過,因為這意味著她可能必須放棄自己最喜歡的事――上學。馬拉拉雖然年紀小卻仍一直想
著:我可以做些什麼來改變現狀嗎?
就在她一籌莫展的時候,機會來了,2009 年,只有 12 歲的馬拉拉開始為英國廣播公
司(BBC)寫網誌。馬拉拉以「GulMakai」為筆名,用寫日記的方式,寫下她在塔利班政權下
的恐懼生活,與她一心只想上學的渴望。她在日記中寫著夜晚耳邊充滿炮火聲的可怕;痛訴她
62
聽到街上又有人被殺的難過;抒發她班上原先有 27 個同學,卻因為怕被迫害,現在只剩下 11
個還沒放棄就學的無奈;坦承她堅持上學,卻在放學途中擔心會被殺害的恐懼。
這一篇篇真摯卻沉重的日記,很快的引起世界的共鳴,人們越發關注塔利班政權下人民的
生活權與女子的受教權利。馬拉拉開始接受外國媒體的採訪,公開呼籲女子也有受教育的權
利。塔利班政府對馬拉拉的行為非常憤怒,透過收音機、報紙、甚至臉書,多次對馬拉拉提出
死亡威脅,馬拉拉卻不為所動,仍繼續鼓吹女子教育,塔利班政府怒不可抑,終於在 2012 年
10 月 9 日這天槍殺馬拉拉。
走出死亡陰影堅持為兒童教育繼續發聲
馬拉拉遭到槍殺後陷入昏迷,各國紛紛提出援助,最後由阿拉伯聯合大公國提供飛機運
送,由英國提供醫療救治,世界各地的人民也聚集一起為她祈禱。由於傷勢嚴重,馬拉拉的家
人甚至已經準備後事,但是昏迷了六天,開了四次刀之後,馬拉拉竟然奇蹟似的活了過來,現
在居住在英國。
馬拉拉雖然遭遇到如此殘暴的槍擊,與痛苦不堪的治療過程,還差點犧牲生命,卻選擇繼
續為兒童的受教權發聲。「塔利班以為子彈能讓人閉嘴,但他們失敗了,軟弱、恐懼、絕望,
已離我們而去;堅強、力量、勇氣,因應而生。我仍然是擁有相同抱負的馬拉拉。」她說:「子
彈打得穿我的軀殼,卻射不破我的夢想。」馬拉拉最大的願望,就是未來能回到她最愛的祖國
巴基斯坦當總理,全力發展教育、改變壓迫女子自由的文化。
聯合國演說振奮人心凝聚全球力量
馬拉拉的勇氣感動無數人,她也因此榮獲多樣獎項,包括「國際兒童和平獎」、「國際特
赦組織良心大使獎」、「巴基斯坦國際青年和平獎」、歐洲議會聲望崇高的「沙卡洛夫人權獎」、
《Time 時代雜誌》年度風雲人物的第二名等殊榮,更在 2014 年獲得「諾貝爾和平獎」。
63
2013 年 7 月 12 日馬拉拉 16 歲生日的這一天,也是聯合國訂為「馬拉拉日」的這一天,
她應邀到美國紐約聯合國總部,對五百多名學生發表演講,這是馬拉拉遭受槍擊後第一次公開
露面,雖然她的面容因為槍擊有些改變,左耳全聾,但她為兒童教育請命的決心卻絲毫沒有改
變。她堅定的表示自己不會因為恐怖脅迫而停止發聲,也呼籲世界各國能支持女子受教,保護
女人與兒童的權利,更可貴的是對於槍殺她的人,馬拉拉選擇原諒,因為她深信愛與和平。
在聯合國的演說中,劫後餘生的馬拉拉用充滿力量的聲音呼籲:
「親愛的兄弟姐妹們,請記得《馬拉拉日》不是我一個人的紀念日,它屬於每一個
為權利發聲奮鬥的人。
我們要為每個小孩爭取學校與教育,讓所有小孩都享有光明的未來!
我們要大聲說出自己的意見,我們要相信自己說的話是強而有力的,能夠改變世界,
沒有任何人能阻止我們!
請不要忘記數百萬深受貧窮之苦的人們,請不要忘記數百萬無法上學的孩童,更不
要忘記所有渴望光明和平的受苦人們。
讓我們拿起書和筆,它們是最強的武器,因為教育是唯一的解決之道。一個小孩、
一個老師、一本書和一枝筆,就能改變世界!」
聽到馬拉拉懇切的邀請了嗎?擁有老師、書和筆的你們,準備好要行動了嗎?不要小看自
己,快拿起書和筆,和馬拉拉一起改變世界吧!
64
《想一想、說說看》
1. 你記得故事中有哪些內容?
2. 馬拉拉的願望與夢想是什麼?馬拉拉想透過什麼方式達成?
3. 故事中的哪些情節讓你有什麼感覺?
(我感到,生氣、害怕、擔心、快樂……)
4. 從馬拉拉為實現夢想的作為,你學到什麼?
65
《附件二》
文/陳韻涵 文章來源:聯合新聞網 2017-08-29 https://udn.com/news/story/6904/2667111
諾貝爾和平獎最年輕得主馬拉拉要當牛津人
諾貝爾和平獎最年輕得主、20 歲的馬拉拉.尤沙夫賽 17 日興奮宣布,她將進入牛津大學
就讀!馬拉拉 18 日在推特上貼出牛津大學哲學、政治和經濟學程(PPE)錄取通知的照片,寫
道「好興奮要去牛津!」牛津大學瑪格麗特夫人學堂(LMH)的 PPE 學程極富盛名,培育出許
多政治家和世界領袖,包括巴基斯坦已故總理碧娜芝.布托和諾貝爾和平獎得主翁山蘇姬。
馬拉拉去年 12 月獲得牛津大學邀請面談,並接受在結業考試中取得 3 個 A 的入學條件。馬拉
拉形容,「那是一生中最難的面試,我只要想到那場面談就害怕。」馬拉拉在結業考試中選考
歷史、數學、宗教研究和地理,她沒有公布成績,但推文寫道「所有 A-Level 學生都很棒。這
是最辛苦的一年,祝福往後的人生」。
全英國各地的高中生 17 日收到結業考試成績單,用以申請大學。馬拉拉除了申請牛津大
學之外,還申請了倫敦政治經濟學院、杜倫大學和華威大學。馬拉拉曾說,學成後希望返回家
鄉巴基斯坦從政,但另有傳言指出她計畫赴美深造。
2012 年 10 月 9 日,年僅 15 歲、在巴基斯坦提倡女性受教育權的馬拉拉剛考完試,搭乘
校車返家途中,遭神學士槍手開槍射擊頭部;她緊急被送往英國伯明罕的伊莉莎白女王醫院接
受治療,奇蹟康復。馬拉拉一家人移居伯明罕,她在埃德巴斯頓女子高中繼續學業,並持續為
第三世界的女性受教權奔走。
66
2014 年,17 歲的馬拉拉與印度的沙提雅提因為致力捍衛兒童權利,共同獲頒諾貝爾和平
獎。馬拉拉說:「我只是一個堅定且固執的人,我希望看到每位兒童都平等受教,我想要看到
女性擁有平等的權利,我追求世界的每一個角落都是和平的。」她認為,獲獎不是爭取平等受
教權的終點,而是起點,且「教育是生命的一大賜福,也是必需品之一。」
史上最年輕的諾貝爾獎馬拉拉錄取牛津,成為她為夢想努力多年的里程碑。許多名人紛紛
向馬拉拉道賀,包括《哈利波特》作者 JK 羅琳,以及 LMH 院長陸斯布里哲。馬拉拉的父親席
奧丁對愛女錄取牛津感到無比驕傲,他推文寫道,「我的心中充滿感激。我們感謝阿拉,感謝
曾經協助馬拉拉推廣教育的所有人。」
她的故事/堅持上學惹惱神學士 身中三槍沒讓她噤聲
馬拉拉 11 歲(2009 年)起替「英國廣播公司」撰寫部落格,揭發巴基斯坦神學士暴政並
鼓吹女性受教權,之後還親身參與紀錄片拍攝。2012 年,馬拉拉遭神學士槍手以攻擊,緊急
赴英救治後痊癒,成為最年輕的諾貝爾和平獎得主和聯合國和平大使。
當時的巴基斯坦在神學士掌控之下,實行嚴格的伊斯蘭律法,禁止 10 歲以上的少女上學。
神學士 2012 年開會,決定槍殺堅持上學、公然違抗神學士的馬拉拉,殺雞儆猴。
馬拉拉在自傳中寫道,2012 年 10 月 9 日,神學士成員在她放學途中,攔截卡須爾學校的
校車,登車高喊「誰是馬拉拉?」當時,沒有人開口,但好幾個女孩望向她,「我是唯一沒有
把臉包起來的女孩」。槍手掏出手槍,朝馬拉拉開了 3 槍後逃逸;子彈貫穿馬拉拉的頭、頸並
傷及肩部,傷勢危殆。馬拉拉遇襲震驚國際,她及時被送往英國救治,奇蹟似地康復。
67
馬拉拉遇劫重生後說:「子彈不會使我噤聲。」2013 年 7 月 12 日,馬拉拉生日當天,受
邀至聯合國演說,當天被訂為「馬拉拉日」。她說:「書本和筆,是有力的武器。一名兒童、
一位老師、一支筆和一本書,就能改變世界。」時代雜誌在 2013 年到 2015 年,連續 3 年將她
評選為最具影響力人物之一。今年 4 月,馬拉拉成為史上最年輕的聯合國和平大使。
她想做的/創作繪本鼓舞青少年 創辦學校當做生日禮
馬拉拉持續推動女性受教權,她創立非營利的「馬拉拉基金會」、在黎巴嫩興學,還寫了
傳記《我是馬拉拉》(I am Malala)且即將出版繪本《馬拉拉的神奇鉛筆》(Malala's Magic
Pencil,暫譯)。
《馬拉拉的神奇鉛筆》將於 10 月 17 日上市。她說,希望藉由繪本鼓舞青少年,並為他(她)
們的社群帶來正向改變。馬拉拉在月初貼出她與母親圖爾.佩卡共同閱讀繪本的照片,寫道「很
高興,正在學英文的母親,是第一位讀到這本書的人。」
負責出版繪本的利特爾布朗出版社表示,《馬拉拉的神奇鉛筆》描述作者幼年希望擁有一
支神奇鉛筆的願望,她希望藉著這支筆改變周遭。出版社官網概要寫道,「身為巴基斯坦的一
個小孩,馬拉拉許願想要一支神奇鉛筆。她將會用它讓每個人開心,清除家鄉城市的小垃圾,
並在早上多睡幾個小時。但隨著她逐漸長大,馬拉拉體會到,有更重要的事情可以許願。她看
到一個亟需整頓的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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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繪本,馬拉拉大難不死後已出版傳記,並持續為女性受教權奔走。去年生日,馬拉拉
透過自己的基金會在黎巴嫩貝卡谷地創辦了一所難民學校,堪稱最有意義的生日禮物。
她的家人/父親影響她至深 母親全家的核心
馬拉拉的父親席奧丁是影響馬拉拉最深的人,他 2014 年獲邀至 TED 演講時說:「在父權
制的社會當中,父親通常因為兒子而出名,但我卻是少數因女兒而出名的父親,我為此感到特
別驕傲。過去,她是我的女兒;現在,我是她的父親。」
席奧丁以阿富汗傳奇的普什圖族民族女英雄「馬旺德的馬拉拉」為女兒命名,可見她對馬
拉拉的期許之深。席奧丁是詩人兼教育家,在巴基斯坦經營一所學校,目前則是聯合國全球教
育特別顧問。
馬拉拉曾想當醫生,但席奧丁鼓勵她,醫生只能一個一個治療病患,當政治家卻能治好整
個國家。於是,馬拉拉立志當巴基斯坦總理,但在神學士對馬拉拉全家下格殺令後,馬拉拉一
家人逃往英國。
馬拉拉的母親圖爾.佩卡向來較少接受外界訪問,因為她恪守普什圖婦女的謙虛與節制。
不過,紀錄片《他叫我馬拉拉》導演古根漢說:「她 100%掌控全局,每當馬拉拉家中要做出
重大決定,所有人都會徵詢她的意見。」馬拉拉還有兩個弟弟,他們一樣很努力,不讓姐姐專
美於前。13 歲的小弟阿塔爾說:「看著,馬拉拉,有一天我會成為太空人和偉大的運動員,
人們會知道,妳是我姊姊。」
69
《附件三》
班級: 組別:
成員姓名:
想一想、說說看,為達成夢想或成為自己覺得理想的人,需具備哪些專業與能力?學歷?證照?
相關經歷?個人特質?有哪些作為可以促進這些條件的逐步達成?
我的夢想…
70
《附件四》
71
72
《附件五》
簡報○
1 ○
2
73
簡報○
3 ○
4
74
簡報○
5 ○
6
75
簡報○
7 ○
8
76
簡報○
9 ○
10
77
簡報○
11 ○
12
78
簡報 ○
13 ○
14
79
簡報 ○
15 ○
16
80
簡報 ○
17 ○
18
81
簡報 ○
19
82
教案 3:關於兒童與兒童權利
兒童權利公約(CRC)課程設計
教學領域 社會領域 教學單元 兒童權利公約 CRC-兒童人權
適用年級 7-9 年級 教材來源 CRC 影片第( 1 )集
教學時間 90 分鐘 ( V )兒童權利公約逐條釋義
( V )宣導簡報與講義
其他媒材 ( V )兒童版手冊《小於 18》及有
教案設計者 吳瑞元
聲書等
( V )繪本圖案
教 對於期盼被當成大人對待的國中生而言,他們總能感受到兒童與
學 成人的差異。這個教學活動,以國中生的生活經驗出發,從而引導思
研 考兒童特別需要保護的處境,由此推導出 CRC 立法的根源和目標。
究 本課主要教學活動以腦力激盪活動回顧國中公民課程已學之兒
少福利法律,並運用衛福部動畫素材延伸介紹 CRC。
其後,課程開始深入瞭解 CRC 的淵源與精神。本階段以武裝衝突
設計理念
下的兒童為題材,透過具情境脈絡的學習單佐以課堂問答與教師講
述,搭配投影具代表性繪本圖像,實施閱讀理解策略的教學。教師引
導學生從跨文化的閱讀素材,以理解兒童權利公約保障兒童的重要意
義。
本課發展活動的最後以比較各兒童年齡的界定,引導學生腦力激
盪各自對兒童年齡的定義和考量,進而揭示 CRC 的兒童年齡認定與我
83
國法律的銜接。
本教學之統整活動引導學生組成宣導團隊,鼓勵學生採製作圖
卡、短片、撰稿或口語傳播等方式分享所知,達成倡議宣導的行動。
教 本項學習以分組合作學習模式,結合教師講述、情境故事、短片、
學 學習單等進行課堂對話、集思廣益、腦力激盪,並由小組策劃發表倡
研 議行動,以此教學活動期能符應「經驗式」、「互動式」、「參與式」、
究 「行動式」之人權教育有效教學策略。
E11 了解兒童權利宣言的內涵及兒童權利公約對兒童基本需求
人權教育
的維護與支持。
實質內涵
J10 了解人權的起源與歷史發展對人權維護的意義。
A2 系統思考與解決問題
J-A2 具備理解情境全貌,並做獨立思考與分析的知能,運用適
當的策略處理解決生活及生命議題。
B1 符號運用與溝通表達
J-B1 具備運用各類符號表情達意的素養,能以同理心與人溝通
對應總綱
互動,並理解數理、美學等基本概念,應用於日常生活中。
核心素養 C1 道德實踐與公民意識
J-C1 培養道德思辨與實踐能力,具備民主素養、法治觀念與環
境意識,並主動參與公益團體活動,關懷生命倫理議題與生態環
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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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出維護兒童權利維護的必要性。
理解兒童權利列為國際公約的重要性,並能確知兒童權利公約的
學習目標
英文簡稱。
確知兒童權利公約所保障兒童的年齡範圍。
時
教學活動 教學資源 評 量
間
----------------第一節課---------------------- 3 分 學生互評
一、 引導活動 鐘 態度評量
1. 學生依照每組 4 人模式分組就座。
2. 教學簡報播放:「認識兒童權利公約 CRC—兒童人
權」
3. 引起動機—實施【活動一:說說看,兒童和大人有
何不同?】
(1) 本項教學是以課堂問答進行。
(2) 因國中生常渴望社會以成人看待,但他們實際尚未
成年。對本項提問,學生將有各種心聲之表達。學
生可能會說,大人可以上班賺錢,或說成人可以感
情交往或親密關係。學生也可能指出一些兒童才有
的福利,例如:可以享有優惠、兒童節可以免費到
社教機構參觀、兒童可以免費塗氟....,教師藉此
引導思考為何兒童可有這些福利?為何大人可以
做這麼多兒童不能做的事。教師可以協助彙整這些
答案,然後引導學生思考。許多兒童可享的優惠,
85
或兒童所受限的限制,都與兒童身心尚未健全有
關,此時可導入行為責任能力的概念,讓學生瞭解
兒童仍在身心發育與智識成長的歷程,必須理解基
本權利,學習妥善運用並承擔責任。
(3) 本活動將結束時,教師預告下個活動。在理解兒童
須受養護與保育的前提下,教師說明本節課將回顧
兒童保育相關的法律,並要認識一套與兒童自身相
關的國際公約。
二、 發展活動 3 分 觀察與推理
1. 播放第 4 頁投影片,實施【活動二:想像一下,圖
鐘
中的兒童需要哪些關懷和照顧呢?】
五個小圖示
(1) 這個活動採用「課堂問答」的方式進行,課堂開放
依討論進度
腦力激盪,想像投影片圖中兒童的處境並口頭發
逐步出現。
表。本頁圖片有很多想像的空間,學生可發揮想像
力和聯想力。
(2) 每出現圖片畫面時,教師可發問:「你看到這個兒
童需要什麼幫助?」(第一張圖是乾涸黃土上食器
空著的少年,顯示兒童面臨飢餓或是渴望乾淨的水
源;第二張圖是一個以紙箱為家的街童,顯示兒童
需要住所的庇護;第三張圖,表達出童工的問題;
第四張圖是一個心生畏懼的小孩,可讓同學想像這
小孩發生了什麼事?從學生依據圖片所推理的答
案,提示這些圖片分別呈現各類人權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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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本頁引導出結論:兒童常居於弱勢,並需要受到許
多面向的保護。為延伸至下一頁投影片,教師可提
問:「誰應該保護這些兒童呢?有什麼法律可以保
障他們呢?回想一下,我們有哪些保護兒童的法律
呢?」
2. 播放第 5 頁投影片,實施【活動三:我國保障兒童 3 分 認知與記憶
的法律有哪些?】 鐘 性知識內容
(1) 本頁活動採分組討論與課堂問答方式。投影片以動 的回顧
態文字,依投影片上的提問(「說說看,你聽過哪
些保障兒童的法律?」)待學生有某種程度應答
後,點擊滑鼠呈現法律列表。然後依學生有答的法
律名稱點擊以觸發紅框動畫,直到預設答案皆有紅
色文框出現。(紅框之條文如下所述)
(2) 國中生於八年級下學期社會領域公民課已有上過
青少年相關法律,這個教學活動也是一個學習回顧
和教學起點行為的檢核。依照國中生(公民科)所
學,與青少年有關的法律有--《國民教育法》、《兒
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兒童及少年性剝
削防制條例》、《少年事件處理法》。
3. 播放投影片第 6 頁,教師提問:「哪一項法律名稱 3 分 觀察、分析
比較特殊,而且和國際社會有關?」待學生回答《兒 鐘 與區辨
童權利公約》後,教師提問:「你們從字面上想看
87
看,什麼是『國際公約』?」(課堂互動問答、腦
力激盪)針對本項問題,簡要而言,國際公約就是
簽約的每一個國家共同遵守的約定。
4. 教師彙整答案,簡要說明「國際公約」係許多國家
開會後整合共識,訂出國際間應遵守的法規準則。
這樣的國際公約會影響到簽署國的國內法律,國家
的法律、規則和制度必須遵守國際公約的規範。
5. 為銜接下一頁的介紹 CRC 的動畫,教師預告:「兒
童權利公約是保護兒童的國際公約,這個國際公約
有個英文簡稱,大家注意看下一個動畫,等下要抽
問是什麼英文簡稱喔!」
6. 播放投影片第 7 頁,並播放衛福部《兒童權利公約》 3 分 閱讀與理解
第一集,建議播至放前兩分鐘內動畫。 鐘 須能正確回
(1) 在播放影片前(第 7 頁投影片)提示學生將問下面 答影片中之
幾個題目,要用心看影片: 內容
第一題:這份公約目前簽署的國家有幾個?(本題
用於提高專注度,學生無須強記有幾個國家簽署。)
第二題:我國在何時簽約?
第三題:這份公約的英文簡稱?(本題冀望有最多
學生能正確回答,因本課之後,投影片及講述皆以
CRC 簡稱)
(2) 影片結束時,教師可採搶答方式,提問影片相關問
88
題(例如,前項所提的問題,或是提問我國是否需
要遵守 CRC?為什麼?)。
課堂搶答
(3) 為銜接下一頁的投影片,教師以本頁投影片討論告
確認與複述
一段落時點選產生新一頁字卡動畫(內容為:讓我
們瞭解全世界發展 CRC 的由來)教師搭配投影片出
現的字卡提問:「為什麼會有這套《兒童權利公約》
呢?世界各國從什麼時候開始覺得這是一個國際
性的重要議題呢?」
7. 播放投影片第 8 頁,教師講述聯合國有感於二次大 3 分 課堂問答
戰及戰爭下的兒童處境,經由後人的不斷地倡議, 鐘 推理與分析
終於完成 CRC 的制訂。
(1) 教師可在此頁簡要提及有「兒童權利之父」之稱的
柯札克事蹟(教師可依對史事掌握的程度,取捨是
否述及柯札克的故事)。
兒童權利之父柯札克的故事:
波蘭籍猶太人柯札克幼時見聞窮人的處境後
發願:「若我能是國王,我一定要幫助兒童遠離貧
窮和飢餓。」後來他成了小兒科醫生。(此為相關
繪本《好心的國王》書名的由來。
波蘭曾受俄統治,柯札克在日俄戰爭及戰後都
醫治很多兒童,他後來開辦了孤兒院,也大量撰文
倡議呼籲重視兒童權益。
89
1939 年德國入侵波蘭,第二次世界大戰爆發,
終究,柯札克的孤兒院無法撐過屢次的戰火,柯札
克最後與受良好照顧、有教養的院童在猶太人集中
營中同受屠殺。
受柯札克影響,聯合國特別感受到戰爭對兒童
的傷害,在《日內瓦宣言》的基礎上,1989 年終
於達成國際簽署而通過《兒童權利公約(CRC)》,
CRC 成為保護兒童的國際公約。
在柯札克的故事中,流露著以下的兒童人權:
生存權、溫飽不受飢餓、可獲得醫治的健康權、受
父母照顧之權(對比孤兒)、學習與教育權、不受
戰爭之苦等等。
(有關柯札克的故事可參考繪本《好
心的國王》)
(2) 教師提問:「 CRC 是國際社會對戰爭殘酷的反省
而受到重視,大家想想,戰亂對兒童的基本需求有
哪些嚴重傷害呢?」(課堂互動問答,教師可將學
生的答案書寫於黑板上。)戰爭、武裝衝突造成的
嚴重傷害,包括生存成長、遊戲、教育等基本需求,
並讓人活在恐懼、害怕的日子。教師可補充,戰亂
讓人流離失所成為難民,讓兒童失去家庭、社會和
國家所提供各種基本需求的保障。 歸納與統整
小組發表
90
8. 播放投影片第 9 頁。教師講述:「直至今日,有些 5 分 學習單活動
國家或地區仍有武裝衝突發生,遭受迫害的兒童需 鐘 (閱讀與理
要國際公約的保護。」並講述非洲剛果共和國 15 解、觀察、
歲少年克拉米的處境。 推理、同理
(1) 本投影片以武裝衝突對兒童基本權利保障的影響 心、價值評
為主,凸顯臺灣之外仍有值得關注的兒童人權迫害 量)
事件,讓學生理解兒童權利公約對於維護、保障全
球兒童基本權利的意義與重要性。
(2) 給教師的補充資訊:依據聯合國秘書處武裝衝突下
的兒童特別辦公室(Office of the Special
Representative of the Secretary-General for
CHILDREN AND ARMED CONFLICT) 1996-2016 二十
週年報導,至今有數十萬的童兵被徵召,在阿富
汗、剛果、蘇丹、緬甸尤其是嚴重。這些地方戰爭
下的兒童,男童可能被強迫當兵,女童則可能受到
性剝削的對待。他們目睹死亡,承受長期的心靈創
傷。國際人道主義法認定徵召未滿 15 歲屬觸犯戰
爭罪,多種人權公約亦規定不得徵召未滿 18 歲兒
童參與戰爭。
https://childrenandarmedconflict.un.org/eff
ects-of-conflict/six-grave-violations/child
-soldiers/
91
(3) 克拉米的故事可採閱讀預測策略引起動機。教師可
問:「你覺得克拉米現在是否還在軍隊中?」「你
讀到克拉米有哪些兒童人權受到侵害?」
9. 執行【活動四:戰火中的童兵與 CRC 的必要】 5 分 學習單活動
教師導讀學習單內閱讀資料一與二(本教學設計附 鐘 (回應與消
錄一),其中第二項文字資料是:獅子山共和國的山姆 化材料、推
故事。本活動採閱讀理解策略學習單寫作及小組討論模 論與詮釋、
式。教師提示解題任務: 比 較 與 評
I. 武裝衝突下的兒童會有什麼惡夢與絕望? 估)
II. CRC 可敦促國家幫他們實現哪些美夢?
III. 學習單文章顯示一些國家徵召童兵作戰,戰火
下的女童命運亦是相當悲慘(承受性剝削的命
運)。除了武裝衝突下兒童的不幸,目前有一些國
家或地方存在童工、童兵、童婚等現象,請同學討
論如何運用 CRC 維護這些兒童的基本權利?
(1) 引導依據閱讀學習單故事後,教師播放第 10 頁投
影片。請小組討論學習單的 Q1,設身處地想像童
兵的惡夢或絕望,並設想他們的美夢。透過這個活
動教師讓學生連結惡夢與人權迫害的相關;而美夢
常常也代表人權的實現。這頁圖片取自謝雅玲譯,
大衛•史密斯(David J. Smith)撰文,席拉•阿姆
斯壯(Shelagh Armstrong)繪圖 (2016) 《天下
92
的孩子都是一樣的:一本關心全球兒童的書(This
child every child)》。臺北市:東方出版社,第
28 頁、29 頁。該書的第 29 頁標題「戰火中的兒童」
裡面提到了獅子山共和國山姆的故事。
(2) 教師導讀兩份閱讀資料可搭配投影片第 10 頁。本
頁投影片的問題採師生課堂的互動方式進行。教師
引導思考投影片第一個問題(前述的提問 I)「為
何需要國際公約」,於本題教師可提示世界仍有多
個國家徵召未滿 18 歲的兒童參與武裝衝突。針對
學習單 Q2 所問:「CRC 對於保障世界兒童可以發
揮哪些功能?」進一步討論,兒童權利保障是否因
國家、地區屬性不同而有不同的標準?讓學生理解
兒童權利的普世標準,各國遵守 CRC 的重要價值,
才能讓世界各地的兒童獲得基本權利的維護與保
障。
(3) 引導學生小組討論本投影片第二個問題提問(即前
述的 II.):「公約應保障未滿幾歲的人免於涉入
武裝衝突?」本題透過思考徵兵的法定年齡,思考
後面投影片切入 CRC 所訂之「兒童」定義。小組討
論後可任選 1〜2 組發表。
(4) 第三個問題提問:掌權者若違反國際公約,可能付
出什麼代價或處罰?本題以教師講述,分析國際公
93
約約束各國的方式,同學在聽聞講述後,再於學習
單 Q2 處填入答案。教師亦應鼓勵學生除了聽到老
師的舉例,另再集思討論或獨立思考,設想國際間
可引據 CRC,產生哪些約束力。以童兵為例,對違
反 CRC 公約徵用童兵限制的規定的國家,聯合國相
關部門會將這些國家列名造冊,除監督該國救援資
金的動向並督促這些國家改善,此外亦有關心兒童
權益的 NGO 會對這些國家持續施壓。
三、 統整活動 5 分 小組討論、
1. 教師引言:「CRC 對世界的兒童如此重要,到底哪 鐘 學習回顧
些年齡的人屬 CRC 中的「兒童」呢?同學們,你們 (認知與記
覺得你的年齡是否是屬 CRC 的保護的兒童呢?現 憶)
在小組討論看看,一般來說,哪些人算是兒童呢?」
(發放便利貼紙,教師引導小組討論,將各種兒童
的年齡規定寫入單張便利貼中,在 3 分鐘後,小組
將便利貼交老師彙整)依照投影片所提示,學生可
依照購票時的半票優惠、一般看法、民事責任與刑
事責任的年齡認定、兒少法的規定,思考這些年齡
規定。
2. 待便利貼展示與歸納於黑板後,教師展示投影片第 3 分 小組討論
12 頁,公告我國法律所界定的「兒童/少年」。 鐘 ( 回 顧 所
(相關規定請閱讀後方延伸資料,但於課堂講授 學、回顧生
94
時,教師僅需簡要說明即可,以確保本課的主旨在 活經驗、分
於介紹 CRC 的兒童年齡規定,避免本處模糊主題) 析與思考)
3. 教師展示投影片第 13 頁,並且說明:「剛剛 3分
各組所討論的兒童年齡規定,都有其合理之 鐘
處,但 CRC 對兒童年齡的認定係以兒童最佳利
益為優先考量、禁止歧視及確保兒童能獲得最
大程度之生存及發展而訂定,也就是未滿 18
歲者,皆受到 CRC 的保障。」教師可以於活動
總結補充:本條規定為公約適用對象之界定,
即包括所有未滿 18 歲之人。但此為原則性規
定,如有特殊考量,則會有特別的規定,例如
公約第 38 條,將兒童涉入武裝衝突行為的年
齡降為 15 歲。我國現行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
益保障法第 2 條則將未滿 18 歲之人分為兩
類,即兒童(未滿 12 歲)及少年(12 歲以
上未滿 18 歲)。此項國內法上的分類並不影
響公約本條所定之適用對象。
4. 切換為投影片第 14 頁,教師提出結論:「所以, 3 分 學習單 Q3 實
無論是小學生、國中生,直到高中生,未滿 18 歲 鐘 作
都受到 CRC 的保護。」教師引導學生完成學習單 (基礎記憶
95
Q3,提問「回顧今日課程,CRC 保障未滿幾歲兒童 層次練習)
的權益,答案為「未滿 18 歲」。
5. 切換投影片至第 15 頁。先前衛福部製 CRC 宣導影
片已有提及,我國已經在 2014 年通過 CRC 施行法,
教師可於此處補充,我國不但願意遵守 CRC 的規
定,並在國內法中訂定施行法律,徹底落實 CRC 的
規定。
1. 切換至投影片第 16 頁。教師提問:「大人和小朋 3 分 課堂問答
友都該知道 CRC 嗎?說說看為什麼?」(可採課堂 鐘 態度評量
對答、選擇舉手之個人發表) 邏輯推論與
發表
------------------第二節課-------------------— 5分
一、 引起動機與發展活動 鐘
1. 教師回顧課堂,然後交代課堂作業,指引完成【活
動五:讓更多的大朋友和小朋友知道 CRC】
(1) 作業方式:用圖畫,文字投稿,口語對話,或是開
直播,為他人介紹什麼是 CRC。(可小組一份作品,
亦可鼓勵個人行動)
(2) 教師可透過投影片 17 頁引導學生書寫介紹詞的草 10 小組任務完
稿。 分 成課後作業
(3) 本課後作業教師可透過聯絡簿書寫檢閱、通訊軟 鐘
體、影音網站、社交媒體等訊息掌握學生倡議與作
96
業情形。
(4) 教師播放投影片第 18〜22 頁,示範透過短片、圖
畫,為他人介紹 CRC。
2. 引導學生在課堂進行文稿寫作或是繪圖、影片創 10
作。影片拍攝以 2 分鐘內長度為宜,並鼓勵發表至 分
社群網站或群組。 鐘
二、 統整活動 12 實作評量
1. 個人作品發表 分 (總結性評
鐘 量)
態度評量
2. 同儕互評、教師講評。 8分
3. 教師引導學習過程回顧。 鐘
4. 發放教學宣導評估單。
--------------- 教學活動結束------------------
教 透過課堂教學師生互動與學習單評閱的歷程,本教學活動已有達成既定之
學 教學目標。在本教學中經學生所填之教學評估表得知,CRC 動畫與學習單所示
省 之「武裝衝突下」兒童的處境,讓學生有最深刻的印象。關於學習活動中,學
思 生對於戰爭下兒童所失人權之討論與發表,以及學習單童兵的絕望與希望的寫
97
及 作,學生最有參與的熱忱。在關於學生各自設想兒童年齡的界定、對童兵年齡
學 限制的意見等提問,學生表現出較多的主見,並多能解釋所持之理由;但在倡
生 議行動的文稿寫作、圖文創作或短片拍攝部分,一部分同學表現出把握發表舞
學 台的濃厚興趣,但亦有不少學生顯得諸多顧忌與消極,在人權教育的行動面仍
習 須孕積能量與自信。
評 本教學於試教與公開觀課與議課過程,已修訂以下內容:
估 1. 教學活動涵蓋講述、腦力激盪之師生互動與發表、閱讀與理解學習單、CRC
影片片段及倡議行動之示例,因活動較多,原本設計為一節課內實施,使
教學各環節顯得匆促。本版教案已將教學活動修改為 2 節課實施,經實際
教學,各節之統整活動有較好之呈現。
2. 原先版本之教學投影片在倡議行動的作業部分,僅以口頭描述作品模式,
並搭配投影片文字說明,學生對此創作的成品初有諸多不同的想像(學生
原未能估算對倡議作品花費的精力、美編要求的程度,學生亦顧慮影片上
網會否丟臉。)教學設計者在累積部分圖文作品後,在教學投影片後續修
訂版本中,投影片呈現部分學生作品,教師亦親自製作教具並示範短片模
式。另也邀約學生拍攝互動式的節目模式,鼓勵學生進行拍攝內容的企
劃,經此具體示範,學生在創作與發表上顯得積極。因教學活動增加 1 節,
第二節學生更專注於創作,在文稿中教師亦有機會根據拍攝企劃、圖卡或
口白文稿予以確認學生的觀念。
3. 初次公開觀課活動所收回的教學評估表顯示,亦有若干同學無法將CRC
與中文法規名稱正確對應,這些同學有的誤答 CRC 為兒童及青少年福利法
或兒童福利法,依此判斷,一方面顯示教學匆促,另一方面學生所已能確
98
教 知本教學所介紹的法規係與「兒童」相關,但一旦法規名稱為「兒童 XX
學 法」時,學生便受到混淆。基於這個觀念容易混淆的現象,教師在後續的
省 教學活動中,特別強調「(國際)公約」的關鍵字,並且說明「兒童權利」
思 比「兒童福利」有更大的涵蓋度,以此也強調出 CRC 的重要。
及 4. 學習單 Q2 提問:「設立國際應遵行的《兒童權利公約》可以怎麼發揮功
學 能?」本題原設定採學生小組討論方式,但實際教學時同學在本題的討論
生 並不熱絡,也因此,學習單顯示學生的回答多不夠具體。學生的回答如:
學 「可以幫助兒童」「可以提升兒童人權」....,這些語句欠缺主詞、欠缺
習 脈絡,且答案空泛。原本預期學生可答出「NGO 將予譴責」「發動國際經
評 濟制裁」等,但因關乎欠缺國際局勢與國際事件的理解,所以在本版教學
估 設計中,將 Q2 題改為教師講述,由學生填入答案。在實際操作中,教師
亦鼓勵小組集思廣益如何依據 CRC 產生國際的壓力,促使世界兒童人權受
CRC 的保障。
本次教學學生於學習單表現出非常契合學習目標的學習表現。教學評估表
的回饋顯示,學生能從戰火下兒童的處境,推想出相當多層面於兒童密切相關
的「基本人權」,學生尤其在教育權、生命權、發展權表現出明確的意識覺醒,
顯示循序漸進的教學活動鋪陳,使學生在此議題能以情意的同理基礎,建立兒
童人權知識的深度與廣度,符合建構主義式的知識學習。
本教學應用衛福部發行之 CRC 影片第 1 集,因此本教學活動亦以預設為 CRC
系列的第一場教學為考量,學生可於課堂初步認識 CRC,並可領略本公約的歷
史淵源與視角,從而鼓勵學生思考兒童人權的許多面向,這些面向都將預告銜
接後續之系列課程,具有建立基礎與延伸學習的學習成效。
99
參 Coalition to Stop the Use of Child Soldiers (2004) CHILD SOLDIER USE
考 2003: A Briefing for the 4th UN Security Council--Open Debate on
資 Children and Armed Conflict London: Coalition to Stop the Use of
料 Child Soldiers
與 Federal Ministry Economic Cooperation and Development (德國聯邦經濟
附 發展部) (2013) 《影片:Children´s and Young People´s Righ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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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雅玲譯,大衛•史密斯(David J. Smith)撰文,席拉•阿姆斯壯(Shelag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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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素菁譯、聯合國兒童基金會編 (1993) 《大家都愛我們 : 世界兒童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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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
編號: 日期:
CRC 兒童人權學習單
《附件一》:學習單--兒童權利公約(CRC)--兒童人權
戰爭中的童兵與設立兒童權利國際公約的必要性
閱讀資料一:剛果共和國 15 歲的克拉米(Kalami)
「有一天指揮官要我們去對一個家庭作戰……我決定逃去森林,但我被發現了,還被帶返軍
營。他們限制我的行動,每天都虐打我……今天,我仍然非常害怕,每晚無法入睡!我不懂
讀書、寫字,亦不知道家人在那兒。我想不到未來,不知該怎麼做......。」
(克拉米在 9 歲時就被迫成為童兵)
(原文取自 Coalition to Stop the Use of Child Soldiers (2004) CHILD SOLDIER USE 2003: A Briefing for the 4th UN Security
Council--Open Debate on Children and Armed Conflict London: Coalition to Stop the Use of Child Soldiers 中文改寫自聯合國兒童基金
香港委員會網站。)
閱讀資料二:獅子山共和國的山姆
全世界仍有很多國家徵召未滿 18 歲的孩子加入軍隊,還有十多萬名兒童身在反叛軍
中。他們接受殺人訓練或在軍隊中打雜,有的童兵甚至只有七歲。
非洲獅子國共和國的山姆是在家中被抓入軍隊的,雖然他終於逃脫軍隊,但卻時時畏
懼被抓回軍隊,在志工組織幫他前,山姆一直過著被惡夢驚醒的日子。
聯合國關心武裝衝突下的兒童問題,CRC 第 38 條更對徵召童兵有所約束:戰爭中的孩
子有權受到保護其免於戰禍,不能強迫 15 歲以下的兒童加入軍隊及參與戰爭。不過 IS、阿
富汗、柬埔寨等許多國家仍然允許未滿 18 歲的青少年參與武裝衝突,世界各地的反叛軍也
持續在徵召年紀更輕的童兵。(資料參考自同上,另改寫自謝雅玲譯,大衛•史密斯(David J. Smith)撰文,席拉•阿姆斯
壯(Shelagh Armstrong)繪圖 (2016) 《天下的孩子都是一樣的:一本關心全球兒童的書(This child every child)》。臺北市:東方出版
社。p.29)
Q1.想像看看,克拉米和山姆常浮現哪些惡夢?CRC 的條約可以督促各國幫他
們實現哪些美夢呢?
⼭姆的惡夢或絕望: ⼭姆的美夢:
Q2.以童兵或童工為例,當各國各行其是,或各國各有對待兒童的文化傳統時,
設立國際應遵行的《兒童權利公約》可以怎麼發揮功能呢?
答:
Q3.回顧今日課程,CRC 保障﹍﹍﹍歲以下兒童的權益。
●行動任務:用圖畫、文字投稿、口語對話,或在通訊軟體刊登,或是發佈短片
為他人介紹什麼是 CRC(介紹內容包括 CRC 的中文名稱、源起、這個公約保障
的對象,以及讓大家知道這個公約為何很重要)。將你的所知,分享讓更多人知
道。
102
(小組討論單)
Q2.以童兵或童工為例,當各國各行其是,或各國各有對待兒童的文化傳統時,設立國際應
遵行的《兒童權利公約》可以怎麼發揮功能呢?
答:
Q3.回顧今日課程,CRC 保障未滿﹍﹍﹍歲兒童的權益。
行動任務:用圖畫、文字投稿、口語對話,或在通訊軟體刊登,或是發佈短片為他人介
紹什麼是 CRC(介紹內容包括 CRC 的中文名稱、源起、這個公約保障的對象,以及讓大
家知道這個公約為何很重要)。將你的所知,分享讓更多人知道。
103
《附件二》教學投影片 簡報 ○
1 ○
2
104
簡報 ○
3 ○
4
105
簡報 ○
5 ○
6
106
簡報 ○
7 ○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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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報 ○
9 ○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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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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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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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20
113
簡報 ○
21 ○
22
114
簡報 ○
23 ○
24
115
教案 4:兒童的事 大家的事
兒童權利公約(CRC)影片及課程設計
教學領域 綜合/彈性 教學單元 兒童的事 大家的事
適用年級 4-6 年級 教材來源 CRC 影片第(9)集
教學時間 80 分鐘 (V)兒童權利公約逐條釋義
(V)宣導簡報與講義
其他媒材
教案設計者 陳河開 ( )兒童版手冊《小於 18》及有聲
書等
本教案旨在引導學童認識兒童權利公約(CRC)內涵之兒童最佳利益原
則,希望讓學童在討論與實作中了解到我國對兒童的各種保障措施及所保
障的權利價值,進而理解兒童最佳利益原則之定義與其考量之各面向內
教 涵。本教學分為二部份:第一部份介紹兒童最佳利益原則之定義與目的;
學 第二部份則帶領學生思辨最佳利益原則之精神內涵。
研 教學者首先突顯以兒童最佳利益原則制訂兒童規範所必須考量的因
究 設計理念 素,再以符合兒童繪本及基本權利為起點,讓學童透過對照活動連結基本
需求與權利的關聯,再扣合 CRC 四大範疇之權利(生存權、發展權、受保護
權、參與權)為討論架構,蒐集國內對兒童相關權益保障的規定,讓學童透
過思考與同儕討論,理解保障兒童相關規定的目的及保障兒童基本權利的
內涵,藉以理解兒童最佳利益原則之定義。
為進一步探討是否符合兒童最佳利益之評估原則,教學者在課程之第
二階段引入關於保障兒童的禁制措施,思辨對兒童採取「優先」及「禁制」
116
的保障措施所引發的益處與代價,並透過小組討論實際案例,評估禁制兒
童參與或接觸的相關規範是否符合兒童最佳利益,引導兒童從另一角度去
審視兒童最佳利益原則,理解到對兒童的各種權利保障措施同時有保障與
禁制兩種類型,皆以保障兒童基本權利為基礎,雖然有代價,但衡量益處
教 與代價後,形成對兒童最有益處的政策判斷原則。
學 最後,以校園營養午餐菜色設計為課後作業單,給定一假設之禁制規
研 定,藉以檢視學生是否能以課程介紹之思考工具,考量營養午餐規定的益
究 處與代價,能思辨該規定是否符合兒童最佳利益原則。並能以合理、適當
的方式表達自己的意見,並尋求改善的可能途徑。
人權教育 ● 人 E11 了解兒童權利宣言的內涵及兒童權利公約對兒童基本需求的
實質內涵 維護與支持。
● A2 系統思考與解決問題。
● E-A2 具備探索問題的思考能力,並透過體驗與實踐處理日常生活問
題。
● B1 符號運用與溝通表達。
對應總綱
● E-B1 具備「聽、說、讀、寫、作」的基本語文素養,並具有生活所需
核心素養
的基礎數理、肢體及藝術等符號知能,能以同理心應用在生活與人際
溝通。
● C2 人際關係與團隊合作。
● E-C2 具備理解他人感受,樂與人互動,並與團隊成員合作之素養。
117
1. 了解 CRC 內涵之兒童最佳利益原則。
2. 辨識以兒童最佳利益原則的兒童保護措施對兒童權利的維護與保障。
學習目標
3. 評估保障兒童之相關規定符合兒童最佳利益原則,並能夠提出自己的
看法與建議。
時
教學活動 教學資源 評 量
間
《第一節開始》
一、引起動機:
(一) 播放影片:『兒童節大禮上課 10 分下課 40 分-民視 7
新聞 https://www.youtube.com/watch?
v=NFYwLaIVTV0』 Youtube 頻 能專心觀看
(二) 問題與討論: (ppt): 道影片
Q1:為什麼在兒童節更改上下課時間算是一個大禮物?兒
童喜歡嗎?老師喜歡嗎?父母喜歡嗎? 教學簡報
(備註:T 在每一個提問後短暫讓 S 舉手發言,並徵求班 簡報 1-3
能踴躍發表
上同意發言者意見的人數。但必須說明學生不是老師與家
長的身份,因此建議利用課後時間去訪問老師與家長)
Q2:為什麼這個禮物不能天天都給?(每天都上課 10 分
鐘下課 40 分鐘)兒童贊成嗎?老師贊成嗎?父母贊成
嗎?
(同上述教師引導方式,鼓勵 S 自主訪問老師及家長)
Q3:讓我們想一想,每天都上課 10 分鐘下課 40 分鐘是真 簡報 4
118
正對兒童最好的教育方式嗎?
1. 兒童認為最好的上下課時間是什麼?說說看原因?
2. 父母認為最好的上下課時間是什麼?說說看原因? 簡報 5
3. 老師認為最好的上下課時間是什麼?說說看原因?
能專心聽講
(1) 家長跟教師的意見會不會跟自己相同?理由各是什
能踴躍回答
麼?(依據實際情形回答)
(2) 小結:既然兒童、父母跟老師的看法可能不一樣,那 簡報 6
到底要聽誰的?要考慮哪些條件才是對兒童好呢?
最後該如何做決定呢?這些問題都和我們這一堂課
要探討的兒童最佳利益原則有關。
S 能夠參與討
繪本:「我
論能專心聽
5
二、發展活動: 是小孩,我
講,能踴躍回
(一) 小組討論:每組發一本繪本 有權利」
答
1. 提問:「為什麼要特別強調讓兒童得到最好的對待呢?兒
童需要哪些對待?」
(可能回應:學生依據實際情形自由回答)
2. 將兒童權利圖卡印出請各組抽籤,請各組 S 討論出圖卡內 附件一:兒
提到的兒童權利。(內容如附件 1,班級人數如果太少, 童權利圖卡
圖卡數量可以減少) 簡報 7-8
3. 請各組就發到的圖卡,閱讀圖卡上的文字與圖畫內容,看
看是哪些兒童權利?為什麼要保障這些需求?
(備註:T 在各組討論時巡視各組,適時給予協助或參與
119
討論,S 如果對於權利的名稱並不清楚時,T 可以提示權
利名稱)
(二) 說明與澄清:
1. 引導語:說說看,各組拿到的圖卡,各是保障哪一類的基
本需求呢?請各組討論看看。
2. 各組輪流報告圖卡內容(備註:T 在每一組報告完時揭示
繪本的內容給予回饋,並做小結)
3. 請 S 說明這項基本需求的重要性。
4. 小結:因為兒童有安全健康成長的需求,所以家庭、社會 簡報 9
和國家政府必須針對兒童的照顧盡責任,並努力滿足兒童
的基本需求。
8
(三) 簡報:認識這個社會對於兒童最佳利益所做的努力 簡報 10-11 能專心聆聽
1. 提問:除了你的家人,你知道國家政府對兒童的照顧嗎? 簡報 12 能參與討論
接下來,我們來看看政府做了哪些對兒童特別照顧的事? 政府保護兒
2. 揭示「對兒童的特別對待」塗氟措施 童措施題目
3. 引導語:政府為了讓兒童能夠安心健康地長大,國家為兒 卡,附件二
童制訂了很多的規定,都是為了保護兒童,讓我們來看一
看這是為了保障兒童的哪些權利。
Q1:請問 12 歲以下的兒童免費塗氟,這是為了滿足哪一
種需求?保障兒童哪一類的權利?目的是什麼?(備註:
S 討論後由 T 揭示 ppt 統整概念)(可能回答:預期 S 能
回答滿足健康生長的需求,保障的是兒童的生存權,目的
120
在於讓兒童擁有健康的牙齒,才能攝取營養,健康長大)
(註:小學視力檢查大多由校護實施,非專業醫師進校檢
查,學童較無法體會,故以牙齒檢查及塗氟為例,但若該
區並未補助兒童塗氟,請老師自行舉例,例如:視力檢查
也可以做為另類的答題思考。)
三、綜合活動:
(一) 抽題答答看
1. 請各組抽題目進行兒童權利保障分析,S 分組討論後,將 政府保護兒 5
能積極與小
答案寫在答案條上,輪流分享小組成果。題目列表如下: 童措施題目 組成員討
2. 五歲的兒童就可以接受免費的教育,這是為了滿足哪一種 卡 論,指出各種
需求?保障兒童哪一類的權利?目的在於讓兒童能夠如 保障措施所
何?(可能回答:預期 S 能回答發展權,受教育能夠學習 欲保障的權
到在社會上生存的各種能力) 利
(1) 兒童受到不當傷害或暴力對待時可以打哪一支專線?這
是為了保障兒童哪一類的權利?目的在於讓兒童能夠如
何?(可能回答:預期 S 能回答受保護權,目的在於讓兒
童能夠在免於害怕的安全環境中生長)
(2) 兒童少年福利中心/家庭教育中心常常舉辦一些親子活
動。圖書館也都設有兒童專屬閱讀室,這是為了讓兒童擁
有哪一類的權利?目的在於讓兒童能夠如何?(可能回
答:預期 S 能回答參與權,有權接觸各種有益身心的資訊)
(3) 許多公共設施的廁所皆設置兒童專用馬桶或兒童專用小
121
便池。而飲水臺也有分大人與兒童的設計,這是為了讓兒
童擁有哪一類的權利?目的在於讓兒童能夠如何?(可能
回答:預期 S 能回答生存權,上廁所與喝水都屬於基本需
求,不能因為場所而受到限制)
(4) 每年的流感疫苗開放施打時,都是兒童與年長者優先選擇
是否要施打,這是為了讓兒童擁有哪一類的權利?目的在
於讓兒童能夠如何?(可能回答:預期 S 能回答受保護
權,目的在讓兒童能夠優先享用數量有限的醫療資源)
備註:學生組數如果超過 5 組,題目可重複
10
(二) 小組討論:巡視各組討論情形,適時給予提示: 能積極與小
1. 兒童在學校接受教育,可以學習哪些在家裡學不到的內 組成員討
容?對於未來長大後有什麼幫助? 論,指出各種
2. 以暴力對待或其他方式來傷害兒童,會造成兒童哪些生長 保障措施所
上的影響?而撥打專線的時機有哪些時機?為什麼其他 欲保障的權
人(非兒童本人)在看到兒童受傷害時也可以撥打專線反 利
應?
3. 假如舉辦的活動或比賽都不分大人與兒童,那會有什麼情
形發生?兒童專屬閱讀室有哪些特徵?為什麼要做這樣
的設計呢?
4. 假如公共場所的廁所或飲水設計不分大人與兒童,對於兒
122
童會有什麼不方便?
5. 流感疫苗並不是免費給所有人的,為什麼國家特別要免費
提供兒童跟年長者優先選擇要不要施打?施打疫苗的用
意在哪裡?
6. 評量過程:由 S 分組討論進行解說,S 分組解說時,各組 能專心聆聽
可以提出 1 個疑問,小組彙整後再統一回應。 其他組分享
內容
(三) 提問:揭示 ppt 簡報 13-14
1. T:「國家為了照顧兒童的需求,制訂許多兒童的特別對 5 能踴躍參與
待方式,說說看這些規定有符合兒童最佳利益嗎?」 回答
2. T 依上述思考工具帶領 S 逐一討論上述問題條是否符合兒 能專心聆聽
童最佳利益,請 S 自由回答。
3. T 總結兒童最佳利益並不是單向度的「大人覺得這樣對兒 簡報 15-16
童好就是好,而是必須讓兒童本身在衡量益處與代價後,
普遍可以接受的前提下才能成立,部份措施甚至讓兒童有
選擇的自由」
4. T 說明兒童最佳利益原則就是思考怎樣才是對兒童最好
的對待方式,包含保障兒童的基本權利(例如兒童專用設
施)、各項規定在制訂時必須優先考量對兒童的影響(例
如疫苗的優先施打)以及法律出現不同解讀時,必須符合
兒童最佳利益的原則。
註:教學簡報圖片出處
123
1. 陳怡潔譯(2017)。我是小孩,我有權利。(原作者:Alain
Serres)。台北市:宇畝文化。(原著出版年:2016)
2. 網路圖片下載自 CC0(Creative Commons Zero)授權之
網站 https://pixabay.com/ (詳細網址如教學簡報 ppt
所示)
---------------------第一節結束---------------------
一、引起動機:
(一) 動畫欣賞與討論 5 能專心觀看
1. 播放 CRC 動畫「兒童的事 大家的事」 簡報 17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c7Yuu6e8dqY(備 CRC 動畫
註:T 提示 S 特別注意影片中哪些人對於兒童的事情有特 (第 9 集)
別的關注) 教學簡報
提問:動畫中提到哪些職業的大人會以兒童利益考量而執 簡報 18
行工作?(ppt 揭示警察、立委、家庭福利服務中心(社
能正確回答
福人員)、地方法院的圖片)
2. 小結歸納:現階段有很多規定是以兒童為主要對象,而這 簡報 19
些保障或規定是依據怎樣才是對兒童最好的作法(最佳利
益原則)所制訂的,代表社會國家相當重視兒童的特性與
權益。
能專心聆聽
二、 發展活動: 8
並踴躍參與
(一) 揭示 ppt 提問:對於兒童權利保障的規定,有些是保
能踴躍回答
障兒童優先享有的權利,有些則是禁止兒童參與的規定。 簡報 20
124
想一想,這些禁止兒童參與的規定,是不是就是真的為兒
童好呢?我們來看看有哪些禁止兒童做的事?
1. 揭示有關禁止兒童的保護措施題目卡: 簡報 21-22
(1) 卡 1:「菸酒不能販賣給未滿 18 歲的兒童」
(2) 卡 2:「兒童不能觀看限制級電影」
(3) 卡 3:「校園附近 200 公尺內不得開設網咖」(依據兒少 政府禁制兒
法第 47 條) 童措施題目
(4) 卡 4:「校園福利社不得販賣含糖飲料」 卡,附件三
(5) 卡 5:「兒童不得乘坐飛機逃生口旁座位」
(6) 卡 6:「未滿 18 歲不得騎機車」 10
能依自己的
問題與回答:想一想,「兒童不宜」是限制或禁止兒童參
看法回答益
與某些事情,為什麼禁止兒童做某些事情反而是保障他們
處與代價
的權益呢?
能踴躍回答
2. T 以 ppt 舉例,引導 S 思考各種禁制措施的益處與代價。 簡報 23-24
兒童在車上必須坐安全座椅,不能坐在一般位置。
(1) 這個對兒童的益處是什麼?
能參與討論
(2) 代價是什麼?
能分辨對於
(3) 為了什麼目的?
兒童不宜的
(4) 兒童能夠自己選擇要不要坐在安全座椅嗎?
禁制措施之
【預期 S 能回答是該措施為了保障兒童的安全,代價是不
益處與代價
能自由選擇座位且不能自由選擇是否要乘坐】
能踴躍互動
(5) 6 歲以下兒童不能單獨留在家裡,這個規定對兒童的益處
125
是什麼?代價是什麼?為了什麼目的? 兒童能夠自己選 政府禁制兒
擇嗎? 童措施題目
【T 引導 S 以四類權利的維護思考最佳利益的原則,並思 卡、彩色筆
考益處與代價的衝突,從規定的目的歸納出什麼是對兒童
最好的作法】
請各組就看板上抽出一項禁止措施,請各組在答案條上寫 簡報 25
能專心聆聽
下目的、益處與代價。T 巡視各組討論情形並提示以四類
能踴躍發表
權利的保障做為益處的思考方向。 5
各組輪流上台報告(T 在每一組報告完後簡單結論,並訽
問其他人的認同情形)
能踴躍提出
1. 引導語:政府對兒童的一些禁止規定,兒童在無法自由選 簡報 26
個人看法
擇的情形下,雖然會付出代價,但獲得的益處可以達到保
認真發表
護兒童的目的,也屬於兒童最佳利益原則。
提問:如果要判斷是否符合兒童最佳利益原則,需要考慮
哪些條件、注意什麼因素呢?(先鼓勵 S 踴躍發表,引入
「第 14 號一般性意見書-兒童最佳利益」內容「兒童權利
委員會建議,判斷兒童最佳利益時,應特別注意之因素」)
2. 以 ppt 揭示以下因素,並依 ppt 內容解釋。(ppt 僅揭示
標題,內容由 T 補充)
(1) 兒童表示意見之權利(T 解釋:確保兒童除被告知相關權
利資訊外,其本人表示意見之權利,亦不應被剝奪。)
(2) 兒童之身分(T 解釋:兒童之性別、性取向、宗教、文化
126
等等,應受考量。)
(3) 維護家庭聯繫(T 解釋:家庭是社會之基本單位,為能使
兒童健全成長,兒童有享有家庭生活之權利。)
(4) 兒童權利公約對於兒童之照顧、保護與安全(T 解釋:兒 簡報 27-29
童應享有受成人保護、照顧之權利,使兒童得以安穩成
長。)
(5) 弱勢族群(T 解釋:如受虐兒、身心障礙、少數民族之兒
童,因各個兒童情況並不相同,應視其情況為不同評估。)
(6) 兒童的健康權(T 解釋:兒童的健康狀況應納入考量因
素,依兒童心智成熟的程度,告知其病情,並賦予其表達
意見之權利。) 發表用小白
(7) 兒童的受教權(T 解釋:兒童獲得免費的義務教育,各國 板
應視其不同的情況培養專職的教育人員,以創造有利於兒
10
童教育之環境及方式。)
三、 綜合活動:
提問:想一想,兒童在前面提到的情形下,行為受到限制,
不能想買什麼就買什麼,不能想做什麼就什麼,這些規定
的標準在哪裡?(T 引導 S 回答對兒童權利的保障是依兒 課後作業
童最佳利益原則所制訂的規定) 單,附件四
1. 用相同的原則想一想,學校營養午餐菜單應該要如何設計
才符合兒童最佳利益原則呢?到底要聽誰的?該納入哪
些人的想法呢?該如何做決定呢?(S 自由回答) 簡報 30-32
127
2. 就學校營養午餐菜單進行討論,在設計菜單時,必須考量
哪些因素?並將想法寫在小白板上。(T 鼓勵 S 踴躍發表
後再揭示 ppt,預期 S 能回答營養、衛生、美味、均衡…
等因素)
3. 你認為學校目前的菜單內容符合兒童最佳利益原則嗎?
為什麼?
2 能利用課後
時間認真填
評量活動:發下課後作業單。說明作業單內容:
寫
1. 情境:快樂國小規定營養午餐不能出現油炸食物,因為根
據研究指出,油炸食物對於兒童健康有害。快樂國小基於
保護兒童健康的目的,禁止午餐菜色不能有炸薯條、雞
塊、排骨等食物。請就自己的看法回答是否符合兒童最佳
利益原則。
(1) 快樂國小午餐禁止的內容是什麼?
(2) 禁止的目的是為了什麼?
(3) 這項規定的益處在哪裡?
(4) 這項規定的代價是什麼?
(5) 你認為是否符合兒童最佳利益?為什麼?如果你是快樂
國小的學生,除了轉學,你可以怎麼做?
(備註:讓 S 利用課後時間完成,T 可以彙整 S 作業單內容,
張貼成海報看板展示)
---------------------第二節結束---------------------
128
教 1. 教學目標達成
學 (1) 為讓兒童能夠充份理解 CRC 之兒童最佳利益原則,本教學方案設計二節課的時間來
省 帶領學童探討兒童權利保障與兒童最佳利益原則之間的關係,課程設計也呼應 CRC
思 動畫第九集的內容。並希望學童能夠思辨目前政府對於兒童的相關政策是否基於兒
及 童最佳利益原則所訂定。
學 (2) 二堂課試教下來,兒童能夠分辨目前對兒童的照顧措施,無論是保障優先的政策,
生 或者是禁制兒童不能接觸或參與的政策,都能夠理解政策制訂所想要保障的兒童權
學 利,並且能進一步評估該政策目的的益處與代價,並且提出自己的意見與想法。更
習 重要的,課程設計安排許多討論互動的學習任務,透過作業單的完成,可以幫助學
評 生建立更清晰的概念。
估 (3) 課後則安排午餐禁止油炸食品的學習單,讓學童應用課堂所學到的思考工具分析禁
制措施背後保障的兒童權利,並能夠在評估益處與代價之後提出自己的意見。學習
單沒有一定的正確答案,試教班級學生皆能夠列出該假想政策的益處與代價,並能
提出自己的意見。也代表學童經過這個課程能夠理解到,兒童最佳利益原則是必須
兼顧保障兒童權利的目的以及多方審議的民主形式下,制訂政策所依循的原則。
2. 教材教具使用
(1) 本課程在第一堂課使用「兒童權利圖卡」、「政府保護兒童措施題目卡」二種討論
工具,前者讓學童能夠辨認兒童所需要基本權利內容;後者引導學童分析政府保障
兒童的措施之益處與代價。學生對於基本權利的內涵皆能夠說明清楚,雖然課程並
未安排講解 CRC 的四種權利範疇,但教學者在帶領討論時亦適時介紹帶過。對於政
府保障兒童的措施政策,也多認同其保障意義,逐漸認識兒童最佳利益原則落實於
129
政策措施的實際情形。
教 (2) 第二堂課使用「政府禁制兒童措施題目卡」討論工具,讓學童理解禁止兒童做特定
學 事情或限定參與資格的措施規定,也是為了兒童最佳利益原則而制定的,學童能夠
省 辨認政策所保障的兒童權利內容,也能夠正確討論出益處與代價,對於課程所舉的
思 禁制措施也能認同其兒童最佳利益原則。
及 (3) 本課程的課程作業單則是讓兒童跳脫政府政策制訂層次,給予一模擬校園情境,反
學 身思考校園午餐的食材禁制油炸食物的規定,並希望學童依循課程建立的思考工
生 具,分析校園規定所欲保障的基本權利,益處與代價,並讓學童自由表達自己的意
學 見,評估兒童最佳利益原則的符合程度。最後帶領兒童思考,當規定與自己想法不
習 同時,該如何反應自己的意見以改變現況。
評 (4) 分析課後作業單的填寫情形後發現,班上學童皆能夠正確辨認禁止規定的益處與代
估 價,但是在分析規定是否符合兒童最佳利益原則時,有 2 位認為一半符合一半不符
合、有 14 位認為不符合、有 11 位認為符合。意見相當分岐,顯示課程所練習的思
考工具使得學童有能力根據自己的判斷,表達出自己意見。此外,作業單最後也嘗
試引導兒童如何表達意見,礙於篇幅與時間,未再進一步帶領學童深究正確的意見
表達。
3. 學生討論情形
(1) 分組討論以 4-5 人一組的方式進行,二節課共 3 次的小組討論時間,學童參與討論
的情形熱絡且融洽,部份組別在辨別基本權利時,因為缺乏先備知識(對權利名稱
的界定),因此由教師介入引導,適時提示權利名稱(例如:發展權、生存權…)。
(2) 小組分享時間,部份組別仍然會埋首於自己的作業單而未注視聆聽。再加上時間緊
湊,未能夠再提供不同組別之間的相互提問評論,是需要再改進的地方。
130
4. 師生互動
(1) 試教班級即為授課教師平時上課班級,與學童關係熟絡密切,授課過程出現許多有
趣互動,學童在教師面前也能坦誠說出內心看法,也因此造成引起動機階段超過約
5 分鐘的延長討論。
(2) 教師口頭提問的問題,學生舉手回答情形熱絡,雖然集中在少數幾位,但教師能適
時詢問其他同學的回饋意見,儘量讓全體學童都能有參與感。由於課程的議題與學
生生活經驗有深刻連結,因此學生多能舉自己經驗,教師的提問能夠得到預期的答
案。
131
《附件一》兒童權利圖卡
「我是小孩,我有權利」
相關繪本圖片請參閱下列:阿朗•賽赫(原文作者: Alain Serres),譯者: 陳怡潔,繪者: 奧黑莉婭•馮
媞 Aurélia Fronty,書名:我是小孩, 我有權利……,出版社:字畝文化。
我有權利擁有姓和名,有一個會對我微笑的
家,和一個像家一樣的國家。
這一段文字出現在繪本第 頁〜第 頁
閱讀其他的文字或者圖畫內容,回答下列問題
問題 1:這是屬於兒童在追求哪一類的權利?
問題 2:跟同學討論看看,這個權利為什麼重要?
備註:學習單文字係依據中文譯本,如有未盡之處,教學時請參照繪本圖文。
132
我有權利吃東西、喝東西,好讓我長大。
這一段文字出現在繪本第 頁〜第 頁
閱讀其他的文字或者圖畫內容,回答下列問題
問題 1:這是屬於兒童在追求哪一類的權利?
問題 2:跟同學討論看看,這個權利為什麼重要?
我有權利住在房子裡,待在合宜的住所與環
境。
這一段文字出現在繪本第 頁〜第 頁
閱讀其他的文字或者圖畫內容,回答下列問題
問題 1:這是屬於兒童在追求哪一類的權利?
問題 2:跟同學討論看看,這個權利為什麼重要?
133
我有權利在生病時接受照顧,服用人們研發
出來治病的藥物!
這一段文字出現在繪本第 頁〜第 頁
閱讀其他的文字或者圖畫內容,回答下列問題
問題 1:這是屬於兒童在追求哪一類的權利?
問題 2:跟同學討論看看,這個權利為什麼重要?
我有權利免費去上學,好讓我知道鳥類、飛
機,或是虞美人的種子怎麼飛翔。
這一段文字出現在繪本第 頁〜第 頁
閱讀其他的文字或者圖畫內容,回答下列問題
問題 1:這是屬於兒童在追求哪一類的權利?
問題 2:跟同學討論看看,這個權利為什麼重要?
134
我有權利公平的享受權利,不管我是女孩或
男孩。
這一段文字出現在繪本第 頁〜第 頁
閱讀其他的文字或者圖畫內容,回答下列問題
問題 1:這是屬於兒童在追求哪一類的權利?
問題 2:跟同學討論看看,這個權利為什麼重要?
我有權利受到尊重,相同的尊重。
這一段文字出現在繪本第 頁〜第 頁
閱讀其他的文字或者圖畫內容,回答下列問題
問題 1:這是屬於兒童在追求哪一類的權利?
問題 2:跟同學討論看看,這個權利為什麼重要?
135
我有權利擁有爸爸、媽媽的照顧或是朋友的
友誼,以及得到國家的幫助。
這一段文字出現在繪本第 頁〜第 頁
閱讀其他的文字或者圖畫內容,回答下列問題
問題 1:這是屬於兒童在追求哪一類的權利?
問題 2:跟同學討論看看,這個權利為什麼重要?
我有權利永遠不必忍受任何暴力的對待。
這一段文字出現在繪本第 頁〜第 頁
閱讀其他的文字或者圖畫內容,回答下列問題
問題 1:這是屬於兒童在追求哪一類的權利?
問題 2:跟同學討論看看,這個權利為什麼重要?
136
我有權利不去工作,而是去上學。
這一段文字出現在繪本第 頁〜第 頁
閱讀其他的文字或者圖畫內容,回答下列問題
問題 1:這是屬於兒童在追求哪一類的權利?
問題 2:跟同學討論看看,這個權利為什麼重要?
我有權利受到大人們的保護。
這一段文字出現在繪本第 頁〜第 頁
閱讀其他的文字或者圖畫內容,回答下列問題
問題 1:這是屬於兒童在追求哪一類的權利?
問題 2:跟同學討論看看,這個權利為什麼重要?
137
我有權利永遠不要經歷槍林彈雨,還有戰爭。
這一段文字出現在繪本第 頁〜第 頁
閱讀其他的文字或者圖畫內容,回答下列問題
問題 1:這是屬於兒童在追求哪一類的權利?
問題 2:跟同學討論看看,這個權利為什麼重要?
我有權利呼吸純淨的空氣。
這一段文字出現在繪本第 頁〜第 頁
閱讀其他的文字或者圖畫內容,回答下列問題
問題 1:這是屬於兒童在追求哪一類的權利?
問題 2:跟同學討論看看,這個權利為什麼重要?
138
我有權利玩遊戲、喊叫、幻想。
這一段文字出現在繪本第 頁〜第 頁
閱讀其他的文字或者圖畫內容,回答下列問題
問題 1:這是屬於兒童在追求哪一類的權利?
問題 2:跟同學討論看看,這個權利為什麼重要?
我有權利學習什麼是友情、和平,還有怎麼
尊重地球,以及每個居住在地球上的人。
這一段文字出現在繪本第 頁〜第 頁
閱讀其他的文字或者圖畫內容,回答下列問題
問題 1:這是屬於兒童在追求哪一類的權利?
問題 2:跟同學討論看看,這個權利為什麼重要?
139
我有權利盡情自由的表達我的想法,說出我
心理真正想說的話。
這一段文字出現在繪本第 頁〜第 頁
閱讀其他的文字或者圖畫內容,回答下列問題
問題 1:這是屬於兒童在追求哪一類的權利?
問題 2:跟同學討論看看,這個權利為什麼重要?
140
《附件二》 政府保護兒童措施題目卡
五歲的兒童就可以接受免費的教育,這是為了滿足哪一種需求?
回答:
延伸問題 1:符合兒童健康發展的最佳利益原則嗎?
延伸問題 2:兒童接受這項服務,需不需要付出什麼代價呢?
延伸問題 3:兒童可以自由選擇要不要接受這個「禮物」嗎?
思考錦囊:
兒童在學校接受教育,可以學習哪些在家裡學不到的內容?
對於未來長大後有什麼幫助?
141
兒童受到不當傷害或暴力對待時可以打哪一支專線?
這是為了保障兒童哪一類的權利?
目的在於讓兒童能夠如何?
回答:
延伸問題 1:符合兒童健康發展的最佳利益原則嗎?
延伸問題 2:兒童接受這項服務,需不需要付出什麼代價呢?
延伸問題 3:兒童可以自由選擇要不要接受這個「禮物」嗎?
思考錦囊:
以暴力對待或其他方式來傷害兒童,會造成兒童哪些生長上的影響?
而撥打專線的時機有哪些時機?
為什麼其他人(非兒童本人)在看到兒童受傷害時也可以撥打專線反應?
142
兒童少年福利中心/家庭教育中心常常舉辦一些親子活動。圖書館也
都設有兒童專屬閱讀室,這是為了讓兒童擁有哪一類的權利?
目的在於讓兒童能夠如何?
回答:
延伸問題 1:符合兒童健康發展的最佳利益原則嗎?
延伸問題 2:兒童接受這項服務,需不需要付出什麼代價呢?
延伸問題 3:兒童可以自由選擇要不要接受這個「禮物」嗎?
思考錦囊:
假如舉辦的活動或比賽都不分大人與兒童,那會有什麼情形發生?
兒童專屬閱讀室有哪些特徵?為什麼要做這樣的設計呢?
143
許多公共設施的廁所皆設置兒童專用馬桶或兒童專用小便池。而飲水
臺也有分大人與兒童的設計,這是為了讓兒童擁有哪一類的權利?
目的在於讓兒童能夠如何?
回答:
延伸問題 1:符合兒童健康發展的最佳利益原則嗎?
延伸問題 2:兒童接受這項服務,需不需要付出什麼代價呢?
延伸問題 3:兒童可以自由選擇要不要接受這個「禮物」嗎?
思考錦囊:
假如公共場所的廁所或飲水設計不分大人與兒童,對於兒童會有什麼不方
便?
144
每年的流感疫苗開放施打時,都是兒童與年長者優先選擇是否要施
打,這是為了讓兒童擁有哪一類的權利?
目的在於讓兒童能夠如何?
回答:
延伸問題 1:符合兒童健康發展的最佳利益原則嗎?
延伸問題 2:兒童接受這項服務,需不需要付出什麼代價呢?
延伸問題 3:兒童可以自由選擇要不要接受這個「禮物」嗎?
思考錦囊:
流感疫苗並不是免費給所有人的,為什麼國家特別要免費提供兒童跟年長者
優先選擇要不要施打?
施打疫苗的用意在哪裡?
145
《附件三》 政府禁制兒童措施題目卡
菸酒不能販賣給未滿 18 歲的人
這個規定是為了達到什麼目的?
這個規定對兒童的益處是什麼?
兒童所要付出的代價(可能發生的問題)是什麼?
146
兒童不能觀看限制級電影
這個規定是為了達到什麼目的?
這個規定對兒童的益處是什麼?
兒童所要付出的代價(可能發生的問題)是什麼?
147
校園附近 200 公尺內不得開設網咖
依據兒少法第 47 條
這個規定是為了達到什麼目的?
這個規定對兒童的益處是什麼?
兒童所要付出的代價(可能發生的問題)是什麼?
148
校園福利社不得販賣含糖飲料
這個規定是為了達到什麼目的?
這個規定對兒童的益處是什麼?
兒童所要付出的代價(可能發生的問題)是什麼?
149
兒童不得乘坐飛機逃生口旁座位
這個規定是為了達到什麼目的?
這個規定對兒童的益處是什麼?
兒童所要付出的代價(可能發生的問題)是什麼?
150
未滿 18 歲不得騎機車
這個規定是為了達到什麼目的?
這個規定對兒童的益處是什麼?
兒童所要付出的代價(可能發生的問題)是什麼?
151
《附件四》
【兒童的事 大家的事】 課後作業單
快樂國小規定營養午餐不能出現油炸食物,因為根據研究指出,油炸食物對於兒童健康
有害。快樂國小基於保護兒童健康的目的,禁止午餐菜色不能有炸薯條、雞塊、排骨等食物,
以免影響學生發展。
請整合這單元學習的內容,整合自己的看法,看一看是否符合兒童最佳利益原則
☆快樂國小午餐禁止的內容是什麼? ☆禁止的目的是為了什麼?
☆這項規定有什麼益處? ☆這項規定的代價(可能發生的問
題)是什麼?
你認為快樂國小的規定是否符合兒童最佳利益?為什麼?
【請從生存權、發展權、受保護權、參與權的權利內容來思考,並寫下自己的看法】
如果你是快樂國小的學生,除了轉學,你可以怎麼做?
152
《附件五》教學簡報 簡報 ○
1 ○
2
153
簡報 ○
3 ○
4
154
簡報 ○
5 ○
6
155
簡報 ○
7 ○
8
156
簡報 ○
9 ○
10
157
簡報 ○
11 ○
12
158
簡報 ○
13 ○
14
159
簡報 ○
15 ○
16
160
簡報 ○
17 ○
18
161
簡報 ○
19 ○
20
162
簡報 ○
21 ○
22
163
簡報 ○
23 ○
24
164
簡報 ○
25 ○
26
165
簡報 ○
27 ○
28
166
簡報 ○
29 ○
30
167
簡報 ○
31 ○
32
168
教案 5:給兒童一個安全的家
兒童權利公約(CRC)影片及課程設計
教學領域 健康與體育 教學單元 給兒童一個安全的家
適用年級 4-6 教材來源 CRC 影片第( 五 )集
教學時間 80 分鐘 ( )兒童權利公約逐條釋義
()宣導簡報與講義
其他媒材
教案設計者 林勝發 ( )兒童版手冊《小於 18》及有聲
書等
根據兒童權利公約第 20 條的規定,當兒童面臨暫時或永久剝奪其家庭
教
環境」之情況,例如:雙親身亡、遭雙親拋棄、雙親非自願情形下失蹤、雙親暫
學
時或永久失去能力(例如:入獄服刑、疾病、身心障礙等),締約國家應給予
研
兒童一個安全的家以及不受任何人(包括父母在內)傷害的公權力保障。安
究
全的家指的是可以讓兒童身心皆能健康成長的家庭;不受任何人傷害指的
是兒童能自主生活以及成長,不被奴役、虐待或限制人身自由。
台灣是個高度民主以及自由經濟發展的國家,人均生活富裕, 公共以
設計理念
及衛生建設發達且普及,對於兒童的教育投資以及照顧更是政治人物尋求
支持的要務。雖然如此,但社會新聞中,還是不時會有父母用極端手段爭
奪兒童監護權、父母帶著孩子全家尋短以及虐童致死或傷殘等不幸事件發
生。因此,學校應透過教育的方式,積極引導並教導孩子透過人權知識、
態度以及行動的人權素養學習,積極主動面對生活中可能會受到傷害的情
境,學習自我保護並且能進一步保護他人,也就是「兒童幫助兒童」的行
169
動學習概念和生活素養。
這個課程設計的理念,意在透過「兒童幫助兒童」的行動學習概念和
生活素養,透過兒童權利公約的學習和了解,引導學生從能夠保護自己出
發,進而願意並且有能力去幫助其他需要幫助的兒童,建構一個互助祥和
教 且充滿幸福感的理想社會。
學 家庭成長權
研 人權教育 替代性照顧
究 實質內涵 行動策略
人 E7 認識生活中不公平、不合理、違反規則和健康受到傷害等經驗,
對應總綱
並知道如何尋求救助的管道。
核心素養
能欣賞兒童權利公約第 20 條的影片,了解自身的權利
了解環境的改變造成兒童成長不利時,要如何尋求正確的協助管道
學習目標
分析兒童受傷害的社會案例,並尋求救濟方式
能討論在危險情境中,如何學習自保的策略
時
教學活動 教學資源 評 量
間
一、 主題: 給兒童一個安全的家
(一) 活動:家庭就是避風港 簡報 1-4 10
1. 引起動機:各位同學,老師今天要上課的主題是: 家庭就 CRC 影片第 分
170
是避風港,現在老師要播放一首大家耳熟能詳的歌,老師 5 集
相信大家一定都會唱,待會兒會唱的同學都跟著唱好嗎? https://ww
教師播放兒歌-甜蜜的家庭,請小朋友跟唱。 w.youtube.
2. 影片與問答:老師播放兒童權利公約 CRC-兒少版宣導系 com/watch?
列首部曲動畫-中文版的 5 集,接著進行影片內容與問答; v=63czYar4 10 觀賞與發表
家庭可能有哪些功能? 8l4 分
(可能回答:保護小孩、讓小孩健康長大、讓小孩受教育、
簡報 5-11
讓小孩快樂成長
如果兒童在街上流浪,這可能代表兒童發生什麼危機?那
他們需要甚麼協助呢?
(可能回答:這可能是因為他欠缺父母或是家庭照顧,我
們就需要關心他。例如:警察或社工員可能會幫助這個流
浪的小朋友到「兒童之家」之類的照顧機構)
父母或家庭如果互相爭吵傷害,會對兒童造成什麼影響?
(可能回答:兒童因為年齡比較小,無法判斷父母的爭吵
原因。可能因此感到心理壓力、無助、或是驚慌憂慮,這
些都會形成兒童的心理壓力,也會傷害兒童的心理健康與
快樂成長的歷程)
發生了哪些情況可能會讓小朋友必須尋求替代性的家庭
照顧?
(可能回答:父母或主要照顧者過世、入獄、生病,以及
失去照顧小孩的能力等)
171
當家庭發生變故,例如:照顧兒童的親人入監服刑,這時
候兒童需要什麼照顧?
(可能回答:可能必須提供家長支持,協助家庭功能回復,
例如:由社工人員提供課後照顧等。)
如果災害造成家庭破碎,例如:地震造成家人死亡,應該
提供兒童那些照顧?
(可能回答:必須由社工單位協助,例如尋找收養家庭等,
讓兒童可以繼續在家庭環境中成長)
3. 小結:各位同學,每個人都希望能夠希望有一個甜蜜的家
簡報 12-14
庭,每個人都希望能夠開心而且快樂的成長,但是人生總
會有不如意的時候,例如發生地震、海嘯、戰爭或者是家
庭變故,如果遇到這些情況,基於兒童最佳利益的考量,
必須提供兒童安全的家,和父母親人的照顧。讓每一個小
朋友都能夠平安、健康、幸福、而且快樂的長大,所以不
管在哪裡,不管發生了什麼事,國家政府都應保護大家在
良好的環境下長大,學習愛別人,也愛自己。你們覺得兒 簡報 15-16
童權利公約重不重要?
(二) 活動:即刻救援 20 發表意見小
1. 新聞閱讀與解析: 分 組創作
(1) 課程操作說明:分組閱讀與討論,老師可進行適度的任務 簡報 17
分配,例如〜心靈寫手、點子王、王牌播報員、鋼鐵英雄…
等。各組依據規定的海報寫作內容進行創作,並依抽籤順
172
序進行海報發表。發表過程,老師適時給發表學生一些意
見和回饋。
海報內容如下(格式如附件二):
題目 1:選一個新聞,為新聞內容重新下一個適合的主題
題目 2:新聞中的兒童遇到甚麼危機?
題目 3:這些小孩最需要甚麼協助?
題目 4:根據兒童權利公約,聰明的你們,請幫新聞中的
15 發表與分享
孩子想一個比較好的解決策略?
(2) 引導語:各位同學,我們現在要進行新聞閱讀與解析,老
師這邊有六個跟兒童需要家庭照顧有關的新聞,我們現在
請組長出來抽自己小組的新聞,抽完新聞的小組請組員一
起閱讀這篇報導,閱讀完後請各組分工完成新聞解析的工
作,請有的同學協助摘要、有的同學協助命題、有的同學
協助美工寫字,給大家 20 分鐘,20 分鐘到了以後各組輪
流出來發表,越早出來的分數越高,至於要怎麼做,老師
將樣本放在黑板版上給大家參考。
(3) 小組發表:發表每組時間控制在 1:30 秒,學生發表完後,
老師給予回饋,接著進行課程指示) 相關六則新
(4) 小結與連結:各位同學,剛剛各組的海報做得很棒,也報 聞如附件
告得很好很精彩,老師覺得很高興。那接下來要進行即刻救援
的活動,老師會先給各位看一段影片,看完影片後各組會有一
張學習單,學習單有三個任務,分別是解救兩個需要協助的兒
173
童,以及設計一句口號,用這句口號來宣導如何提醒大家幫助
社會的各個角落中那些需要幫助的兒童,幫助他們平安健康長
大!!發表時須說明你們理念是什麼?
專注欣賞
2. 《即刻救援》—幫助受虐兒平安健康長大 20
簡報 18
(1) 影片欣賞與發表:課程操作說明如下,片長 11 分零 4 秒,
看完影片後,分組討論完成學習單並發表內容以及設計的
口號,學習單二如附件三
題目一:案例一被爸爸綁在房間裡,社會局該不該進
行強制安置呢?為什麼? 海報製作並
題目二:案例二很想念媽媽,媽媽也很愛她,社會局 發表
該不該停止安置,讓她回到媽身邊呢?為什 簡報 19 創意與行動
麼?
題目三:各組設計一句口號,可以貼在公共場所,提
醒大家,幫助受虐兒平安健康長大!!!
評量與回饋
3. 《教師總結》――就是要快樂長大 簡報 20-25
5
各位同學,我們今天學習到了兒童權利公約的相關內容,
知道讓兒童平安幸福並且健康長大是國家和社會的責任,也是
所有大人應該付出的責任,大家在今天這一堂課裡面,也學到
了如何保護自己和盡自己的力量去幫助其他需要幫助的兒
童,老師相信,如果所有同學都能夠並且願意站出來幫助身邊
或周遭一些需要幫助的小朋友,透過兒童幫助兒童,這股力量
174
將會是一股非常強大的力量,社會上就會少了許多兒童被虐
待、受傷害的事情發生!讓我們一起努力!!今天這堂課就到
這邊結束...
(一) 延伸課程參考:《認識兒童權利公約》
所以接著讓我們用最短的時間來認識部分的兒童權利公
家扶微電影
約,了解在座所有同學的權益有那些?老師會先播放一段小動
《受虐兒去
畫影片,然後開始講解兒童權利公約的部分條文內容,為了確
哪裡》-完整
認大家都有聽懂,待會兒老師會輪流請各組派人起來回答問
https://ww
題,大家可以解釋、也可以舉實例說明。
w.youtube.
內容〜
com/watch?
我們要有同情心,在世界各地也有很多窮困的和可憐的
v=MKf5kT9a
小孩,他們在心中呼喊著「救救我」,我們必須要共同努
VI8
力去幫助他們。
學習重點是:願意幫助其他需要幫助的小朋友
我們有活下去的權利。
我們也絕對不應該受苦,所以, 無論什麼時候,凡是能
夠讓我們健康活潑成長的,我們都需要。
學習重點是:如何讓小朋友都能夠健康活潑成長
我們小朋友們都不願意和爸爸媽媽分開。
不過有時候和爸爸或媽媽,或兩者分開,對我們比較好。
這時最好用法律來做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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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習重點是:國家和法律會做出對小朋友最好的決定並且保
護小朋友
世界上所有的父母親,都有共同養育孩子的責任。
所以爸爸媽媽或是代替他們的人,必須要負起養育孩子,
使他們成長的責任。
學習重點是:兒童的照顧者要負起養育的責任
我們不能夠被丟棄。也不能夠被迫做事。
如果爸爸媽媽或代替他們的人,對待我們非常殘酷,國家
一定要制定法律,或採取其他各種手段,防止類似這種事
情的發生。
學習重點是:每一個小孩都要被好好的照顧和對待
教 這次的 CRC 教案設計,真的是一個充滿挑戰的任務,不但教案本身經過多次的會議
學 討論以及修改,還要試教、錄影以及做教學成效評估,而且在教案的設計過程中,還花
省 了許多時間在蒐集資料、課程規劃和調整,前後的時間超過半年,可以說是相當用心產
思 出的教案。基本上,整個教案的教學過程相當順利,學生的學習反應和互動回饋也非常
及 積極熱烈,由於整個課程的內容議題能夠引發學生的學習興趣和共鳴,因此整個課程的
學 學習產出是豐富而且有創造力的,可以說這是一個成功有效的教案。不過在剛開始上課
生 時,教學上遇到了一點問題,那就是學生沒有人會唱-甜蜜的家庭,原本想用這首膾炙
學 人口的歌謠來引發學生對於兒童權益以及 CRC 內容的重視與興趣,課程開始後才發現,
習 原來學生們從沒有機會學這首歌謠,於是老師只好自彈自唱,讓小朋友欣賞完後再發表
評 自己的想法。這經驗告訴我們,不要把老師或大人的思維視為一種理所當然,學生的視
估 野、思維以及文化語言可能跟我們會有隔閡和落差,教學上要盡量以學生為本位,而非
176
教師本身。
學生的學習成效,經由回饋統計,學生在知識、態度以及行動都能夠有很好的表現,
對於本課程是很好的肯定。
參考資料與附件:
1. 甜蜜的家庭:https://www.youtube.com/watch?v=G6F1r4Zz-sg
2. 《受虐兒哪裡去》—家扶影片:https://www.youtube.com/watch?v=MKf5kT9aVI8&t=12s
3. 新聞閱讀素材(附件一)
4. 海報格式(附件二)
5. 學習單(附件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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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
《新聞一》
921 的回憶……小靜,當年 7 歲,台中市豐原人,好久沒回老家,怎麼有這麼多樹?草
也長好多,根本變森林了。以前我們家很大,這裡是大門,左邊有棵榕樹,阿公在上面綁鞦韆,
我跟哥哥最愛盪鞦韆。我們家像動物園,養狗、兔子、寄居蟹、蠶寶寶,還養過猴子!聽說地
震時,猴子從山坡跑了。
右邊這裡有鯉魚池,晚上還有人來偷釣魚,他站在馬路上、隔著圍牆垂釣,我們聽到鯉魚
掉在池邊甩尾的聲音,從客廳衝出來,看到魚在地上啪啪啪地跳,釣魚的人已經溜走。差不多
是這個位置,腳踩這邊還有一些紅磚頭,你們看到了嗎?魚池好像在這裡。
我們家有 7 個人,阿公、阿嬤、爸爸、媽媽、姑姑、哥哥和我。那天,我聽到爸爸大喊「地
動、地動」,才曉得那種搖晃是地震,上鋪的哥哥一直哭,姑姑房間傳來保養品乒乒乓乓掉落
和玻璃碎裂聲。哥哥哭著哭著就沒聲音了,我叫他,他也不回我。後來才知道,全家只有我活
下來。
聽說我被救出來時,救難人員問我:「小朋友,妳叫什麼名字?」我回答:「我不是小朋
友,我是小寶貝。」報紙報導後,好多人想領養我。其實我不記得這件事,但我是老么,全家
都寵我,只要我一哭,哥哥什麼都讓我,確實是個小寶貝。我最喜歡和哥哥玩了,我們一起打
電動、抓蜻蜓,穿溜冰鞋追小狗玩。
我們也會拌嘴吵架。有一次,我偷騎哥哥的腳踏車,那時我剛學會騎兩輪,很興奮,哥哥
急著把車搶回來,就推了我一把。結果我摔進水溝裡,一顆牙齒噴走、另一顆歪掉,我張嘴大
哭,血一直冒出來。哥哥好緊張地抱著我,知道會被痛罵,還是急著告訴大人送醫院。我記得,
他衣服上都是我的血。
178
家人都走了,我住進阿姨和姨丈家,有了新的家人。漸漸的,我改口喊他們爸媽,但也有
了弟弟妹妹,從老么變老大,變成家裡最年長的孩子。一開始當姊姊,真的很不適應,以前是
哥哥讓我,現在是我要讓弟妹,突然間像被迫長大。爸媽很用心扶養我,國小讓我學英文、國
中補習好多科,要求很嚴,希望我做弟妹的榜樣。但我不愛讀書,讀得好痛苦,難過時忍不住
會想:是不是因為我不是親生的?所以對我特別嚴格?我曾想離家出走,背著包包走沒多遠又
回家了。
高中時,我到偏遠國小課輔、也去八八風災當志工,大學選讀社工系,我從小被幫助到大,
想回饋社會。但我太容易投入感情,時常無法抽離,看到悲慘個案就想做更多。去年我考到保
母證照,現在每天照顧新生兒,寶寶的眼睛好單純乾淨,好像能為世界帶來力量,感覺很幸福。
原新聞請見:2009/09/07 聯合報
http://dailynews.sina.com/bg/tw/twpolitics/ausdaily/20090906/173664358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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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二》
311 東日本大地震至今已屆滿 3 年,但從 3 年前留下來的孤兒,卻漸漸出現教養問題。
據日本《讀賣新聞》報導,社福團體指出,許多兒童因為 311 失去父母,之後被祖父母和其他
家族成員收養,但以祖父母養育最多,但隨著祖父母年齡大,照顧孩子的能力和體力都在下降
中。
報導中探訪一名 92 歲老爺爺的家,他養育著 14 歲孫女和 12 歲孫子。報導指出,小姐弟
的父親早在 2008 年病逝,主要由母親撫養,但母親卻在 311 死亡,之後老爺爺擔任起養育小
姐弟的責任。家中的桌上擺滿了用保鮮盒裝的食物,這些都是爺爺從超市裡買來的熟食,並交
代小姐弟到了吃飯時間,記得去微波。
爺爺也說,他還必須再活 10 年,看到小姐弟長大,他才能安心離世。但是他說現在身體
越來越不好,腰也使不上力,行動變慢,去年秋天更住院 1 個半月,他只好請其他親戚幫忙,
但實在非長久之計,讓爺爺相當擔心小姐弟的未來。(施旖婕/綜合外電報導)
資料來源:(出版時間:2014/03/11 08:52)
https://tw.news.appledaily.com/international/realtime/20140311/358034/311%E5%AD%A4%E5%85%92%E3%80%80%E6%81%90%E5%87%BA%E7
%8F%BE%E6%95%99%E9%A4%8A%E5%95%8F%E9%A1%8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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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三》
(2016 年 10 月 11 日 13:54 中時 張祈)
太狠心!花蓮○○鄉一名小 5 男童,長期遭父親及其同居人家暴,狠心用鐵鍊綑綁、水管
抽打,甚至只提供兩人的剩菜剩飯給他吃,上週男童臉上多處傷痕,經老師詢問才發現男童處
境,先後由社工、縣議員及警方介入調查,直到上週五男童父親才坦承對兒施暴,被依違反家
庭暴力防治法,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等罪函送法辦。
游縣議員指出,受暴男童由 36 歲父親獨力撫養,從事水電工的父親與妻子離異後,與另
一名女性同居人及男童在花蓮○○租屋同住。過去一年時間,時常以水管鞭打小朋友的腰部和
背部,校方發現學生背部傷勢,建議家長盡快就醫,但父親竟然帶兒子去醫院看精神科,事後
還用辣椒膏擦拭兒子背部,導致背部嚴重紅腫,社工第一時間介入關心,男童也因為怕挨打遲
遲不敢說實話。
直到上週五警方及縣警局婦幼隊介入調查,男童父親才承認有動手打小孩,男童也才道出
委屈,他說,在家只能吃父親及其女同居人吃剩下的麵或剩菜,吃不飽就翻冰箱的食物填飽肚
子,父親卻大聲斥責他沒經他同意就拿來吃、「偷」東西!
游議員指出,男童父親時常對兒子大發脾氣,拿水管抽打屁股,甚至拿鐵鍊將兒子當狗綁
起來,還會處罰交互蹲跳 100 下,殘忍情境令人髮指。男童說,直到父親處罰累了,才能暫時
結束被罰的命運,這名狠心的父親已被警方函送地檢署偵辦,而受虐的男童則是由社會處安置。
原新聞請參考:http://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161011003357-26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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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四》
(2016-10-25)
還好找到了!苗栗縣有一家人家境困苦,也被列為高風險家庭,日前,這家五口中的國小
二年級男童,因為母親在上周向學校請假後,就一直沒有回到學校上課,包括男童及母親、年
幼弟妹和繼父一家 5 口驚傳失聯,經校方緊急通知警方及社政單位協尋,消息曝光後,引起社
會關注。這家人目前已在 25 日凌晨被台北警方尋獲。
綜合相關報導,這名就讀小二的劉姓男童上周由母親向學校請假,說要回南部探親,未料,
之後一家 5 口全部失聯,連平常居住的工寮也不見人影。校方後來通報警方以及社政單位協
尋,由於男童一家人失聯近一周,引發高度重視。
警方表示,這名男童原先在桃園讀國小時,也曾中輟半年,後來母親改嫁到苗栗。男童繼
父平時以打零工維生,經濟不穩定,一家人生活十分困頓、連房租也付不出來,只能住在工寮。
男童一家人失聯前,最後是於 10 月 19 日出現在苗栗縣通霄鎮一間超商,警方調閱監視器畫面
及戶役政資料,並查詢男童繼父前雇主電話,透過層層詢問,也利用「警政署 E 化失蹤人口系
統」通報全國警察機關協尋。
超商監視器曾拍下劉姓男童一家人的身影,當時全家人坐在超商打發時間,而且疑似因為
肚子餓,只好拿超商內的免費醬包止飢!
據報導,超商店員受訪時表示,這家人有跟顧客要錢,表示他們要坐火車回家。後來警方
根據男童繼父友人手機發話位置鎖定區域,動員警力尋找,終於在台北市內湖區的一家超商找
到這一家人,目前苗栗通霄警員連夜派員北上將人接回,將由社工緊急安置 3 名幼童,防止意
外事件發生。
而劉姓男童的母親接受媒體訪問時則表示,因老公身體瘦弱,還有懼高症、工作難找,這
幾天是在台北借住友人家。她也表示,希望她們能有自己的房子、穩定的工作,在台北時兒子
182
也想回通霄念書。被詢及會不會擔心小孩被安置保護?她則流淚地說不願意,她要全家都在一
起!不要分開!
對於這起個案,苗栗縣社會處 25 日稍晚表示,警方將這一家人從台北市帶回苗栗後,暫
時安置於通霄分局,目前已由苗栗縣政府保護服務科接續進行處遇。苗栗縣社會處強調,將依
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規定,先行安置三名兒童,讓孩子們獲得穩定照顧,也將協助案
父母穩定工作與生活,並接受親職教育,提升教養功能。(李遊博/綜合報導)
資料來源:https://kairos.news/54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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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五》
發生在昨天,四歲女童,被媽媽和阿姨虐待致死的意外,真的太讓人心痛。其實這起遺憾,
是可以避免的,就在十月二十七日,也就是二十天前,女童就曾經,被打得全身是傷,逃出來
求救,當時有鄰居看看之後報警,警方卻是以失蹤兒童來處理,完全忽略掉女童身上大大小小
的傷身,前前後後,總共有 20 個人可以有機會救這小女孩,但因為大人的冷血,讓一切都來
不及了。
透過鐵門看,這裡就是○○跟媽媽住了一個月又十二天的地方。婉嬿最愛的粉紅色鞋子,
靜靜躺在角落,但是小主人已經不在,婉嬿跟著媽媽從台南北上投靠表姨。原本以為,不用再
看到爸爸打媽媽。沒想到,搬到表姨家住,是自己惡夢的開始。鄰居是什麼時候看到。全身傷
很累累的琬嬿。為什麼當時沒有報警。時間回到二十天前。十月二十七日下午,這條巷子的巷
口到巷尾,有麵店飲料店水果行早餐店。老闆加上客人,至少二十個人目睹小婉嬿只穿著紙尿
褲,沒有穿褲子也沒有穿鞋子,從家裡跑下樓,全身都是傷。四歲的婉嬿在陌生的環境,她哪
裡知道要往哪逃,只好呆坐在巷口的椅子上,婉嬿從恐怖的表姨家逃出來,就坐在這張椅子上,
看著路人一個一個經過,三個小時過去了,數不清阿姨叔叔對他投以好奇的眼光,誰能夠救救
他,最後婉嬿一抬頭,看見警察叔叔出現在他面前,原本以為得救了,沒想到跟在警察後面是
打人的大阿姨。就這樣又被大阿姨帶回家毒打一頓,人來人往的十字路口,婉嬿就坐在這裡,
如果當時大家能夠細心點發現四歲的婉嬿臉色發白,身上都是瘀青,甚至連鞋子都沒穿,坐在
這裡三個小時。那麼一個還沒看見未來美好的小生命,就不會被迫畫下句點。
新聞出處:2009/11/16 19:00 綜合報導 / 新北市-華視新聞網
https://news.cts.com.tw/cts/society/200911/200911160345362.html#.W7A8t2gzZP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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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六》
2017 年 02 月 07 日 04:10 中國時報 程炳璋/台南報導
0206 台南大地震造成台南永康維冠金龍大樓倒塌,115 人罹難,昨天屆滿周年,台南市長
賴清德與 3 名震災孤兒及 1 名單親孩子共進午餐,賴鼓勵孩子們堅強,也關心他們 1 年來的生
活細節,強調將用社會善款持續幫助這群孩子。
孤兒小祐 阿嬤相伴去年 2 月 6 日凌晨的一場地震,台南永康維冠金龍大樓應聲倒塌,上
百個家庭隨之破碎,其中有 7 個孩子因父母雙亡成了孤兒,另有 6 個孩子成了單親孩子。一年
過去,市府昨邀請孩子們與市長共進午餐,了解孩子們的生活與課業成績,共有 4 個孩子由親
人陪同出席。
5 歲的小祐,震災前與父母住在維冠大樓 A 棟 7 樓,大樓倒塌時,父親將他抱起,放在安
全的角落,再衝入房間救媽媽,卻遭掉落的梁柱壓住,父母雙雙罹難,小祐幸運獲救,卻成了
孤兒。
魏小弟由大伯照顧小祐左手臂一度因遭水泥塊重壓過久,險些要截肢,後來保住左手臂,
開刀以頭皮植皮,留下明顯的疤痕。現由阿公、阿嬤照顧的他,雖知父母已不在,仍天真地以
為他們有朝一日會回來,1 月 24 日回到維冠大樓原址參加圍爐餐會,還問阿嬤「今天爸媽會
來一起吃飯嗎?」,讓阿嬤揪心不已。
10 歲的魏小弟有中度身心障礙,母親離家出走,從小與父親相依為命,魏父去年 2 月 6
日到維冠大樓訪友,不幸罹難,現在由大伯照顧。大伯 6 日表示,孩子因尚未成年,獲得的撫
恤金還在信託中,無法動支,家庭經濟困難,只能清苦度日。
父母親同在維冠大樓喪命的鄭家姊妹,姊姊 16 歲、妹妹 12 歲,倖存的兩姊妹由姑姑照顧,
搬到高雄開始新生活。姊姊感謝這一年來社會各界幫忙,傷勢較重的妹妹則說,逃出維冠大樓
後,身體被大石壓傷,一年來共開刀 3 次,現在仍在復健中,很感謝成大醫院醫療團隊的幫忙,
讓她治療過程順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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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家小妹 開刀 3 次,賴清德 6 日與 4 名孩子及親友共進午餐,他一一詢問 4 人目前的生
活狀況,強調台南市政府一年來以社會各界捐助的善款,持續幫助 13 位因地震失依或單親小
朋友,不會讓孩子未來教育與生活出現問題。新聞來源:中國時報
http://www.tainan.gov.tw/publicdisaster/page.asp?mainid=%7B93542AA3-C81C-4A4C-9ADF-2F4DA79FF627%7
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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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
海報格式範例
新聞來源: 新聞二
我們的標題
日本 311 地震孤兒教養漸漸出現問題
迫切的危機 需要的協助
日本 311 大地震造成許多地震孤 協助爺爺奶奶接手這些地震孤兒
兒這些孤兒大部分由爺爺奶奶進 的教養問題
行隔代教養
爺爺奶奶年紀大了,有點力不從
心
幸福小幫手
政府要出面,派社工人員進行協助,讓這些爺爺奶奶無後顧之憂,也可
以幫這些地震孤兒積極尋找有能力照顧他們的收養家庭,讓這些地震孤兒幸
福快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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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三 :學習單
《即刻救援》—幫助受虐兒平安健康長大
一、 影片中的案例一被爸爸綁在房間裡,社會局該不該進行強制安置呢?為什麼?
我覺得:□應該 □不應該
因為:
二、 影片中的案例二很想念媽媽,媽媽也很愛她,社會局該不該停止安置,讓她回到媽身
邊呢?為什麼?
我覺得:□應該 □不應該
因為:
三、 請設計一句口號,可以貼在公共場所,提醒大家,幫助受虐兒平安健康長大!!
口號:
理念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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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四 :教學簡報 簡報 ○
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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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報 ○
3 ○
4
190
簡報 ○
5 ○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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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報 ○
7 ○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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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報 ○
9 ○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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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報 ○
11 ○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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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報 ○
13 ○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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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報 ○
15 ○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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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報 ○
17 ○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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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報 ○
19 ○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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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報 ○
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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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
簡報 ○
23 ○
24
200
簡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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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
《教學資訊站》兒童權利公約逐條釋義第 20 條 喪失家庭環境之兒童
【參閱自高玉泉、蔡沛倫(2016)。兒童權利公約逐條釋義。衛生福利部。】
壹、規範宗旨
《兒童權利公約》及許多其他國際文件均認為兒童應該在其家庭中成長,但在特殊情況
下,仍有兒童失去其家庭或因為各種原因必須與其家庭分離,或是國家基於兒童最佳利益認為
其應該離開家庭,此類兒童均為本條適用的對象。雖然一般認為在家庭以外之環境成長的兒童
較為弱勢,但國際人權法下相關的規範較少,亦缺乏區域或國內層次的標準,因此公約這條規
定更顯重要,而本條與公約第 7 條第 1 項、第 9 條第 1 項、第 18 條第 1 項及第 2 項、
第 27 條第 2 項及第 3 項等均密切相關。
貳、條文要義
一、第 20 條第 1 項
為決定哪些兒童具有本條權利,須先分析「家庭環境」的意義。兒童權利委員會認為由於
經社因素、大環境的政治、文化、經濟傳統等不同方面的影響,「家庭」種類多樣,包括:核
心家庭、重組家庭、數代同堂的大家庭、單親家庭、習慣法家庭和收養家庭等,因此無法有一
統一定義,聯合國人權事務委員會亦採取類似立場 4。而導致本項所指之「暫時或永久剝奪其
家庭環境」之情況可能包括以下幾種:雙親身亡、遭雙親拋棄、雙親非自願情形下失蹤、雙親
暫時或永久失去能力(例如:入獄服刑、疾病、身心障礙等)、兒童在境內非自願流離失所等 。
惟兒童自身觸法後被判應進入矯正機關而須離開其家庭環境時,是否屬於本項所指之情狀不無
爭議。從公約協商過程等相關資料似乎看不出制訂公約者在討論本條時有考量此類兒童,因此
有論者認為此類兒童之權利和待遇仍應由公約第 37 條及第 40 條處理。
而「因顧及其最佳利益無法使其繼續留在家庭環境」所指者,包括主管機關依照第 9 條
第 1 項但書判斷因顧及其最佳利益, 兒童應與其父母分離者 7,如此的判斷並須定期檢視,
確保分離是有必要且適當的。
本項之「特別之保護與協助」指的是針對個別被剝奪家庭環境之兒童調整之保護與協助,
相較於一般的兒童,締約國對此類兒童應提供更多的保護與協助,以彌補其因較為弱勢而無法
享受公約權利之缺憾。另外,締約國有直接的「給予」上述保護和協助的義務,而非較間接的
「確保」或「確認」義務。
二、第 20 條第 2 項及第 3 項
本條第 2 項要求締約國「依其國家法律」確保前述兒童獲得替代性照顧,這樣的規範一
方面要求締約國立法建立替代性照顧的相關機制;另一方面也留下空間讓締約國決定如何設計
相關制度,本條第 3 項所提之伊斯蘭法之監護 (kafala) 以及收養為此類制度的例子,但各
締約國實際上究應建立何種制度,仍得依各國政治、社會、經濟、環境、文化、發展等因素衡
量後立法規範。依照本項規範,國家有義務「確保」此類兒童獲得替代性照顧。換而言之,替
代性照顧不一定要由國家提供。惟須注意的是,國家仍應確保私部門提供之替代性照顧已達公
約要求的標準 11。
202
本條第 3 項舉出替代性照顧的例子中大部分(寄養、依伊斯蘭法之監護、收養)性質上
仍以「家庭」為基礎,其中「收養」制度在第 21 條有更詳盡的規範。「適當之照顧機構」順
序上為最後一個例子,並且前面加上了「必要時」的前提,似乎代表了條約起草者暗示此為最
後手段。兒童權利委員會甚至於 1996 年發布之締約國定期報告撰寫準則中要求國家說明採取
何種措施確保「只有實際必要時才能使用將兒童安置在適當機構」之手段,但此項要求在新版
的定期報告撰寫準則中已不復見。並有學者認為應該鼓勵國家提供各種不同的替代照顧方案,
以在個案中決定何為最適合之方案。
本項進一步規範了安排替代性照顧時應有的考量,包括替代性照顧之持續性以及兒童之
種族、宗教、文化與語言背景。除了這些通用於各種情況的考量外,兒童權利委員會第 6 號
一般性意見中指出,締約國為其安排替代性照顧時,須考量其「喪失與家庭環境的聯繫,同時
又身在原籍國以外所處的特別脆弱的處境, 同時也要考量到兒童的年齡和性別」。
參、案例介紹
一、2009 年立陶宛最高法院跨國境收養案
本案 V. R. 和 S. R. 兩姊妹於其母親入獄服刑後被政府安排住進育幼機構,並於 1996
年搬到美國參與由美國私人機構辦理的兩年期教育計畫。計畫期間兩姊妹與 H 家同住。兩年
結束後, 雖然該私人機構或計畫在法律上均無安置兩姊妹的權利,但兩姊妹仍繼續與 H 家同
住,雖然 H 家希望收養兩姊妹,但由於沒有得到兩姊妹母親的同意而未果。立陶宛政府於 2006
年得知兩姊妹的所在地之後,將其送回立陶宛並安排他們與出生後即沒有接觸的母親同住。臨
時被迫遷移使兩姊妹受重大打擊,因此決定控告負責照顧他們的政府單位,要求金錢賠償。
法院認為,本案中雖然兩姊妹母親的親權並未被正式終止, 但是由於母親入獄服刑,事
實上兩姊妹的確屬「剝奪其家庭環境之兒童」,因此有公約第 20 條的適用,國家應該提供特
別保護與協助。兩姊妹在沒有法定監護人的情況下接受私人機構安排前往美國,且立陶宛政府
於 2006 年之前皆不知兩姊妹的所在地, 顯然嚴重違反公約第 20 條及第 21 條。法院認為,
根據第 20 條, 國家應該提供剝奪其家庭環境之兒童以下照顧選項:親戚照顧應為首選,若
無法由親戚照顧始可考慮監護人照顧或收養,如果上述方式均不成功,始可安排其進入兒童照
顧機構。
法院強調,兒童權利及利益應作為最優先的考量,政府人員在進行與兒童相關的行為或
處理法律未規定的事項時,首要義務在於評估欲採取的行動是否符合兒童的最佳利益,並須確
保兒童的權利及利益不會遭侵犯或危害,而本案中相關政府人員顯然沒有遵循此項義務,政府
應就兩姊妹所遭受之權利侵害及所受之傷害負賠償責任。
203
二、2013 年巴布亞紐幾內亞國家法院母親量刑案:
一名 3 歲兒童的母親被控謀殺其男友(兒童的生父)並定罪, 於判刑之前已羈押約 3
年,羈押期間該名兒童由母親照顧並與母親同住在監獄,本案涉及這位母親遭定罪後的量刑判
決。
法院於量刑的過程中,除了考慮一般的減刑情節(未有前科、配合警方調查、犯後悔意
等)外,亦考量了母親服刑對該名兒童的影響。法院指出,雖然這名母親現在的處境是自己招
致, 但該名兒童是無辜的,且其權利應該受到尊重,母親刑期若過長則可能侵犯兒童的權利。
法院引用了公約第 20 條,並強調法院身為國家機關的一部,必須符合國家批准公約時的承
諾,應確保剝奪其家庭環境的兒童能受到特殊的保護。最後,這位母親遭判處 10 年徒刑,其
中 3 年以羈押期間扣抵,剩餘 7 年則為緩刑。
肆、綜合分析
從本條、公約其他條文和其他相關國際文件中可看出家庭對兒童的重要性,以及家庭為最適
合養育兒童之單位的共識,若兒童因為特殊狀況而需脫離家庭環境時,締約國應有義務依照
個人狀況提供特殊的保護及協助並安排最適當的替代性照顧。在相關決策過程中,締約國亦
應考量何種安排方式對兒童的侵擾最少,且安排後應定期評估其必要性及適當性,以達成本
條之規範目的。
關鍵詞:替代性照顧、兒童最佳利益、伊斯蘭
204
教案 6:不要讓我受傷害
兒童權利公約(CRC)影片及課程設計
教學領域 社會 教學單元 不要讓我受傷害
適用年級 4-6 年級 教材來源 CRC 影片第( 6 )集
教學時間 80 分鐘 ()兒童權利公約逐條釋義
( )宣導簡報與講義
其他媒材
教案設計者 楊澤恩 ( )兒童版手冊《小於 18》及有
聲書等
教 每個人的身體、心靈上都不應該受到任何形式的不當對待。然而對於
學 兒童而言,因為身心尚在成長,認知、行動和判斷等能力仍待發展,較容
研 易遭受到疏忽、傷害、不當對待或剝削等,因而需要維護、保障兒童權利。
究 根據兒童權利公約 19 條的規定,締約國家可以透過公共衛生、教育、
社會服務和其他政策實施保障這些權利。不受任何人傷害兒童能自主生活
設計理念 以及成長,不被奴役、虐待或限制人身自由。
本教學設計也搜尋社會新聞中,兒童受到不當對待的事件。本教學設
計希望透過教育的方式,積極引導並教導孩子學習人權知識、態度以及行
動的人權素養學習,積極主動面對生活中可能會受到傷害的情境,學習自
我保護並且能進一步保護他人,也就是「兒童幫助兒童」的行動學習概念
和生活素養。
205
人權教育 人 E7 認識生活中不公平、不合理、違反規則和健康受到傷害等經驗,
教
實質內涵 並知道如何尋求救助的管道。
學
研 E-C1 具備個人生活道德的知識與是非判斷的能力,理解並遵守社會道
究 德規範,培養公民意識,關懷生態環境。
對應總綱 E-B1 具備「聽、說、讀、寫、作」的基本語文素養,並具有生活所需
核心素養 的基礎數理、肢體及藝術等符號知能,能以同理心應用在生活與人際
溝通。
C2 人際關係與團隊合作
理解兒童權利公約第 19 條的相關內容,並了解自身的權利。
學習目標
覺察生活發生的不當對待事件,並學習保護自己的權利。
時
教學活動 教學資源 評 量
間
一、 活動:兒童不受任何形式的不當對待:
(一) 提問與思考
1. 引起動機:老師跟孩子們打招呼,並向學生們說今天 5 參與討論
要上課的內容是有關「有關兒童不受任何形式的不當
對待」。
提問:「為何要特別強調『兒童』呢?」難道大人就不用
受到權利保護嗎?(可能的回答:「因為兒童比較弱勢,
很多的行動或決定要讓大人決定,要看大人的臉色」。
206
2. 小結:兒童在還沒有成人之前,行動力和判斷力較
弱,須由大人來監護或協助判斷,但大人有的時候也
不是都說得對或做得對,這時候需要有個機制來避免
大人做出對小孩不利的事,這就是我們今天要討論的
主題,兒童權利公約其中的一條條文:兒童應該被尊
重、被保護,不受任何不當對待」。
(二) 影片觀賞:CRC 影片第 6 集(有關兒童不受任何形式
的不當對待)。
1. 影片討論:
(1) CRC 是什麼?為什麼說「誰都不可以傷害兒童」?(可能
回答:CRC 是兒童權利公約的簡稱。兒童因為年紀較小、
還沒長大、需要被照顧、被保護…、所以 CRC 說這是兒童
被保護的權利)
(2) 想一想,你們平常受到什麼樣的照顧和保護?(可能回
答:有飯吃、有衣服穿、有玩具玩、可以上學、家人每天
接送…)
(3) 影片中提到哪些是兒童不應該受到的傷害?(可能回答:
疏於照顧、言語暴力、霸凌….),你們覺得哪些傷害最
嚴重?為什麼?
(4) 影片中提到言語暴力,為什麼說話也會傷害人?會有什麼
感覺?(可能回答:可能會讓人很難過、損害人的精神或
造成心理壓力)
207
(5) 有哪些行動可以讓兒童不受傷害,保障兒童的人身安全? CRC 影片 6 10 專心欣賞與
(可能回答:撥打 113 專線尋求保護,不要惡意言語傷 討論
害、遠離暴力…)
2. 小結:了解那些情境或是兒童受到不當對待的事件,
可以透過保護兒童的機構或資源,例如:113 專線尋
求保護。如果知道自己的朋友或是同學受到傷害,也
應該要互相幫助。
同理心的態
二、 活動:關懷身邊的同學
相關報導請 15
度
(三) 新聞閱讀與討論:
連結下列網
1. 新聞故事大意:「日本神戶市一名高二女學生,因為不堪
址或搜尋其
遭受同儕霸凌,自殺未遂住院 3 個多月…」
他替代新聞
問題與回答:「哪位同學可以說看看這篇文章的故事大
http://www
意?(可能的回應:「有個日本女孩在學校被全班同學欺
.storm.mg/
負想不開,後來想不開,還好沒有自殺成功」…)
article/36
問題與回答:請大家想想這個女學生受到什麼樣的傷害?
8837
這是前面看過的 CRC 影片第 6 集(有關兒童不受任何形式
的不當對待)中提到什麼樣的不當對待?換成是你呢?你
會有什麼樣的反應?(可能的回應:「霸凌,大家都排擠
她,不跟他作朋友」。「如果我是她,我也會很難過,不 解決策略
曉得要怎麼辦」、「同學排擠,也不能自殺啊」…) 思考
5
2. 小組討論活動:
208
(1) 用同理心寫下這位女學生可能的心理或想法?(可能的回
應:這位女學生曾經被某些同學聯合起來不理睬……)
(重
要說明:進行說明並引導孩子說出這位日本女學生可能被
同學精神虐待的情形,並以同理心這位日本女學生的感
受。)
(2) 想想看,這個日本女孩的同學為什麼會欺負她?他們的想
法可能是什麼?如果你是她的同學,你覺得可以怎麼做比
較好?(可能的回應:「我曾經被某某人欺負過,所以也
想找機會報復……)(重要說明:進行說明並引導孩子們
去瞭解人是有喜怒哀樂的情緒反應,但這不代表能夠自由
的將這些情緒反應加諸在別人身上,應該覺察、理解自己
的情緒,並學習合理、適當的情緒表達)
(3) 這個女學生如何回應同學的霸凌及排擠的傷害?如果你
是她的好朋友,請你幫她想出可行的解決方法?(可能的
回應:「她選擇自殘,這樣做反而不能解決問題,應該要
去讓大人、師長、或是好友知道自己的感受,也可以去輔
導室尋求協助……」
3. 小結:統整同學們的討論共識,並引導孩子們理解:每個
人都不應該受到不同形式的不當對待。霸凌同學妨害兒童 5
重要的權利,也可能會造成無法彌補的嚴重傷害。我們應
該在在不傷害別人的前提下,能夠自主的去交朋友,去遊
戲,去享受生活。若有遭遇不平等對待應尋求合法理性的
209
途徑來面對與解決。
---------------------第一節結束---------------------
三、 活動:支援前線
(一) 看圖討論: 同理心的態
1. 老師在黑板上貼上一張從網路新聞報導擷取的圖片,請學 5 度
生仔細觀察後討論:
問題與回答:「哪位同學說說看這張圖片裡面的人發生了
什麼事?(可能的回應:「這兩個大人自己在玩電腦,旁
邊的小孩好像生病了…」;「這兩個大人沒有盡到責任,
沈迷於網路遊戲,小孩沒有受到好的照顧,瘦到不成人形
了。」)
(1) 小結:兒童需要被照顧,不受到傷害才會健康長大。我們
大多數的家庭都會提供各種資源,家人會照顧生活起居讓
小孩健康成長。但也有像圖片的孩子,因為大人疏於照顧
而受到傷害。所以,我們自己要學習尋求協助,也要幫助
受傷害的孩子;國家也有責任維護、保障孩子基本權利,
之前討論的 CRC 兒童權利公約就是世界各國加入保障兒
童的國際公約。
2. 老師在黑板上貼上一張小孩子的圖畫作品,請學生仔細觀
察後討論:
210
問題與回答:「大家請觀察一下這張圖片裡面的小孩怎麼
了?(可能的回應:「這個男的狠狠的揍他,打到屁股都
流血了…」;「這個爸爸看起來應該是喝了酒,心情不好
回家打孩子出氣,媽媽在旁想要阻止。」;「他好暴力,
球棒都打斷了,東西到處換摔…」。)
問題與回答:你們覺得這個喝了酒的男人為什麼下手那麼
5 同理心的態
重?(可能的回應:「小孩太皮了討打。」;「爸爸喝了
度
酒發酒瘋,小孩頑皮不會看臉色,所以才會被打得那麼嚴
重。」;「我覺得他只是比較倒楣,發酒瘋的人精神失控,
什麼人都可能打。」)
(1) 你們覺得大人可以隨便打小孩嗎? (可能的回應:「不
可以,沒有人可以隨便打人。」;「我的家人對我們很好,
才不會這樣對待我們。」;「小孩難免會不聽話不懂事,
但大人處罰也該有個限度,這個人太超過了。」)
(2) 小結:小孩子雖然要聽從家人的管教,但並不代表家長擁
有一切決定權,家長還是要在合情合理的範圍進行管教。
像圖畫裡酗酒的男人,他的舉動很明顯的是在傷害孩子,
我們必須要伸出援手,保障孩子不會受到不當的對待。
3. 老師在黑板上貼上一張小孩子的圖畫作品,請學生仔細觀
同理心的態
察後討論:
度
問題與回答:「大家觀察一下,這個在地上的孩子為什麼
在哭?(可能的回應:「他的同學欺負他,讓他頭上戴著
211
垃圾桶。」;「這幾個同學一起嘲笑他。」)
問題與回答:「你們試著用不同的立場,想想圖片裡人的
想法或感受?假如你是地上的學生,你會怎麼想?會有什
麼感受?假如你是那三個同學之一,會有什麼想法和感
覺?你認為應該怎麼做比較好?(可能的回應:「這個在
地上的學生應該覺得非常的不舒服。」;「這幾個同學很
5
不應該,怎麼可以這樣對待同學。」)
(1) 小結:霸凌也是一種不當的對待,可能會造成嚴重的傷
害。任何人都不能傷害別人,因為每個人都是獨一無二
的,都很寶貴,值得尊重、珍惜,也就是說,人本身就應
該有尊嚴、受到尊重。而且,每個人都喜歡受到好的對待,
沒有人願意被人欺侮、霸凌和傷害。所以,希望大家能用
同理心,站在別人角度,理解他人的想法和感受,也要讓
對方了解你的想法,相互尊重、和諧相處。如果有類似的
情形,不知道怎麼辦,一定要先說出來,尋求幫助,避免
不當對待的傷害。
4. 老師在黑板上貼上一張漫畫作品,請學生仔細觀察後進行
討論:
問題與回答:「這個場景發生在什麼地方?」(可能的回
應:「在公車上,這個男生摸了女乘客的屁股。」)
問題與回答:「你們覺得別人可以碰觸你的身體嗎?不管
男生或女生,可以這樣做嗎?」(可能的回應:「我是男
212
生,所以只可以讓男生摸我。」;「不行,不管男生或女
生摸我,我都覺得不舒服。」)
(1) 小結:之前曾經提到身體自主權,就是指自己的身體不容 5
許別人侵犯,即便只是被碰觸產生不舒服的感覺都算。當
然,同學間難免有不小心的身體觸碰,或只是同學之間鬧
著玩,但無論如何應該避免隨便碰觸別人的身體,也不容
許他人侵犯、傷害自己。
5. 老師在黑板上貼上一張漫畫作品,請學生觀察後進行討 同理心的態
論: 度
問題與回答:「這幅圖片是關於網路霸凌的問題?為什麼
網路可以霸凌人?」(可能的回應:「有人透過網路攻擊 5
別人,讓人受到傷害。」;「網路上的批評或惡意言詞就
像出拳打人一樣。」;「雖然不是當面的羞辱,但傳得很
快,朋友都知道,傷害也很強」。)
問題與回答:「想一想,如果受到網路霸凌,你會有什麼
感覺?你覺得受到什麼樣的傷害?」(可能的回應:「我
覺得網路霸凌雖然不是直接對身體傷害,但是心情受到影
響很大」;「最讓人不舒服的是有些是惡意的攻擊,或是
根本沒有的事,完全是捏造出來的」;「網路訊息很快,
發佈之後,很難去澄清」;「全部認識的人都會看到,簡
直沒辦法見人了。」;「我有過類似的經驗,看了那些網
路的內容後,心情跌到谷底,好像背後被人插了一刀。」)
213
(1) 小結:現在 3C 產品愈來愈普遍,使用年齡有往下的趨勢,
網路霸凌的情形也愈來愈常見。就像前面的討論,網路霸 15
凌雖然不是直接對身體的傷害,但是,有時造成心理的傷
害可能更甚於身體,甚至,因為覺得「無法見人」而自殺。
所以,我們要注意網路上的言論、訊息,避免自己或他人
受到傷害。思考網路發布、轉傳的訊息是否適當?會不會
造成他人的傷害?學習分辨網路資訊是否正確、合理?故
意或惡意攻擊的網路言論、不當散佈資訊也會觸犯法律。 同理心的態
(2) 小結:統整同學們的討論,並引導孩子們理解:每個兒童 度
都應該受到尊重。兒童能自主生活以及成長,不被奴役、
虐待或限制人身自由,不受疏忽、傷害或任何不當對待或
剝削等行為,若有遭遇不平等對待應尋求合法理性的途徑
解決。根據兒童權利公約 19 條的規定,國家可以透過公
共衛生、教育、社會服務和其他政策保障兒童權利。
解決策略思
(二) 支援前線(評估活動) 空白海報紙
考
1. 課程操作說明:先將全班分組 5 組,每組先派一位同學抽
籤決定各組所要處理的問題情境(先前課程大家討論過的
五個圖片故事),各組組員在抽籤階段並不會知道抽到哪
個主題,待老師發出”支援前線”口令時,各組組長才會
將圖片呈現給組員看,此時各組就要開始討論要用甚麼策
略幫圖片中的受害者脫困。
214
2. 海報參考內容如下(格式如附件一):
(1) 選一張張貼在黑板的圖片為題,為圖畫內容下一個適合的
主題。
(2) 說明這圖片中的兒童遇到甚麼危機?
(3) 根據兒童權利公約,聰明的你們,請幫圖片中的孩子想出
幾個比較好的解決策略?
3. 各組發表:由各組派一位同學進行報告,老師和同學給予
回饋。
---------------------第二節結束--------------------
教
學 本次教學最能吸引學生目光及參與的部分分別為 CRC 影片觀賞及支援前線活動。CRC
省 影片以卡通呈現方式,頗能迎合四年級孩子的心智及興趣;支援前線活動則因符合素養
思 導向的精神 - 學生為學習主體,故整體課程運作尚稱流暢。
及 在進行本次課程之前,因學生缺乏 CRC 的概念,故一開始上課程時,學生反應較為
學 冷淡,恐是因欠缺背景知識所致,未來若在別的班級進行教學,宜先對於 CRC 的知識架
生 構進行引導及鋪陳。
學 本次教學未帶入獎勵制度,若能有適當的獎賞作為誘因,應可再提升學生的參與感。
習 CRC 包含的人權範疇相當廣泛,一次性的授課恐難讓學生窺其全貌,如果時間許可,
評 需有更多的時間(不論是縱向或橫向的課程連結)來進行更多議題的討論及授課。
估
215
參考資料與附件:
1. 兒童權利公約影片
2. 父母迷電玩圖片
https://tw.appledaily.com/headline/daily/20120615/34301712
3. 網路霸凌圖片
http://moziru.com/explore/Computer%20clipart%20cyber%20bullying/
4. 家暴圖片
https://www.nownews.com/news/20150108/1567827 及台灣世界展望會
5. 猥褻圖片
https://society.dbw.cn/system/2011/07/18/053287203.shtml
6. 校園霸凌圖片
https://m.v4.cc/News-3105442.html
216
《附件一》海報格式範例
組別: 組員:
支援前線主題: 解救瘦弱兒
迫切的危機 支援前線
父母只顧玩電動 鄰居報警
年紀小,無人照料 一直按電鈴問小孩為何一直
營養不良,已快餓死 哭
小孩一直哭鬧爸媽完全不理 社工師協同警察進入了解狀
會 況
評分評語:
217
《教學資訊站》兒童權利公約逐條釋義第 19 條 不受任何形式之不當對待
【參閱自高玉泉、蔡沛倫(2016)。兒童權利公約逐條釋義。衛生福利部。】
壹、 規範宗旨
本條之規範精神主要在於強調兒童的人格應受到全面的尊重。第 1 項所禁止的行
為除身體、心靈上之虐待外,更將疏忽、傷害、受到不當對待或剝削等行為納入;第 2
項則列舉出可能的保護措施,並特別強調針對此等暴力行為採取預防對策之重要性。
禁止對兒童施加任何形式之暴力是兒童權利委員會持續關切的議題,兒童權利委員會
於 2007 年公布的第 8 號一般性意見,及 2011 年公布的第 13 號一般性意見,皆對
本條之解釋及落實有詳盡之著墨,可見其重視程度。
貳、 條文要義
兒童權利委員會對於本條所採行之基本理念包括:
1. 「任何針對兒童的暴力行為均不可原諒;所有對兒童施暴的現象都可預防」;
2. 以兒童權利為基礎的照顧和保護兒童的方針需要做規範式的轉變,尊重和促進兒童的
人格尊嚴及身心健全,將兒童作為擁有權利的個人,不再只是被保護的「客體」;
3. 以尊嚴的概念內涵,要求每個兒童成為權利擁有者及具有獨立人格、特殊需要、利益
和隱私的權利持有者;
4. 無論成人或兒童,接應受法治原則的完整保障;
5. 應尊重兒童表示意見的權利,而在擬定兒童照顧與兒童保護措施的策略及方案時,兒
童的實際參與應為核心;
6. 兒童應受其最佳利益為優先考量的保障,特別當兒童是受暴力之被害人時;
218
7. 基本的措施對一切暴力行為之預防至關重要,可透過公共衛生、教育、社會服務和其
他政策實施;
8. 儘管家庭對於照護和保護兒童及預防暴力方面居首要地位,但確實大多數暴力行為發
生在家庭範圍內。因此,當兒童成為家庭所施加或源於家庭的苦難和痛苦的受害者
時,國家應進行介入或給予支持性措施;
9. 兒童權利委員會也意識到,在國家機構及國家行為者包括學校、照看中心、寄宿之家、
警方拘留所和司法機構等亦廣泛存在嚴重的針對兒童的暴力行為,有可能構成酷刑和
殺害兒童的犯行。另外,武裝群體和國家軍事力量亦經常對兒童採取暴力行為。
一、 第 19 條第 1 項
兒童權利委員會於第 13 號相關一般性意見中特別針對本項暴力之形式提出以下
說明。
(一) 疏忽或疏失之對待
此部分係指未能提供兒童的生理和心理之照顧,未能保護兒童免於危險,負責照
料兒童之父母或照顧者有能力、智識及管道使其於相關部門獲得醫療、出生登記或其
他照料時,卻未顧及之,其態樣包括:
1. 身體照顧上之忽視:未能提供兒童基本食、衣、住、行及醫療上之基本生活照護。
2. 心理或情感上忽視:長期缺少應給予兒童之任何情感及支持和愛心,或使兒童暴
露於家庭暴力之恐懼或風險中。
3. 忽視兒童的生理或精神健康:未使兒童受到基本醫療照顧;
4. 教育之忽略:未使兒童通過入學或其他方式依法接受教育;
219
5. 遺棄:此種行為曾引發大量關切,有些社會更容易發生在非婚生兒童和身障兒童
身上。
(二) 精神暴力
精神暴力往往被描述為心理虐待、精神凌辱、辱罵、情感凌辱或忽視,它可包括
各種形式對兒童的長期損害性接觸:
1. 如告訴兒童他們沒有用、沒人愛、惹人嫌、有危險,或者說他們唯一的價值就是
符合成人的需求;
2. 嚇唬、恐嚇、威脅、剝削、蔑視、排斥、孤立、忽視和偏心等行為;
3. 拒絕情感回應;忽視心理健康、醫療和教育需要;
4. 侮辱、責罵、羞辱、輕視、取笑和傷害兒童的情感;
5. 使兒童暴露於家庭暴力下;
6. 單獨禁閉、隔離或羞辱性或有辱人格的拘禁;
7. 來自成人和其他兒童的心理欺凌和霸凌,包括「網路霸凌」。
(三) 身體暴力
包括致命和非致命性人身暴力。兒童權利委員會認為,人身暴力包括:所有體罰
和所有其他形式的酷刑,殘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處罰;來自成人和其他兒
童的人身霸凌。
(四) 身心障礙兒童可能遭受特殊形式的人身暴力
如強迫絕育,特別是女童;以「治療」為名義掩飾暴力行為; 或故意傷害兒童,
使他們身體殘缺,以便利用他們沿街或在其他地方行乞等。
(五) 體罰
220
兒童權利委員會將「體罰」或「身體上之懲罰」定義為:「任何用於人身的大小
暴力行為,並指在讓人感到某種程度疼痛或不適的處罰」。兒童權利委員會認為體罰
是有辱兒童人格的行為, 包括以肢體或工具執行,另亦包括強迫兒童維持不舒服的姿
勢, 強迫她們吞食,或燒燙兒童。
(六) 性暴力和剝削
略誘兒童從事任何非法或具有心理傷害性的性活動,或利用兒童進行商業性剝
削,如:利用兒童製作兒童色情製品、兒童賣淫、性奴役、兒童性伴遊等。
(七) 酷刑、羞辱性之處罰或對待
此等行為通常由具有權利之人,如警察和執法官員、寄宿機構和其他機構人員以
及對兒童擁有權利者實施。受害兒童往往是被邊緣化的弱勢兒童,處於不利地位並遭
受歧視,且通常缺乏可捍衛或保護這些兒童的成人。此類行為往往導致被害兒童終生
的生理和心理傷害及社會壓力。
(八) 兒童之間的暴力
這類暴力行為是由兒童施加於彼此的霸凌行為,常以群體施暴的形式出現,這些
行為包括生、心理暴力及性暴力,將長久影響受害者的教育和社會融入情形。而且,
無論是作為受害者還是參與者均受重大影響。雖然行為人是兒童,但對這些兒童負有
責任的成年人,亦應努力且適當地反對和防止此類暴力,但不得採取以暴制暴的措施。
(九) 自我傷害
這包括使用毒品、厭食症及暴食症等異常狀況,特別是少年的自殺狀況,特別受
到委員會的關注。
221
(十) 有害兒童之宗教、國家及部落習俗
如強迫婚姻和早婚、割禮、「榮譽」犯罪、「報復性」暴力行為等等。
(十一) 傳播媒體暴力
此部分係指媒體對兒童的影響,媒體往往影響著大眾的觀點,並可能形成兒童的
偏見和成見,特別是弱勢兒童和少年,往往被描繪成暴力或違法者,而原因僅僅是他
們有著不同的行為或生活形態而遭污名化,進而影響到國家對於兒童偏差行為處遇政
策的影響。
(十二) 使用資訊和通信技術的暴力
網路的發達及方便性所帶來的性暴力、兒童色情照片的傳播、暴力電子遊戲等等,
均可能對兒童心理造成負面影響。
(十三) 機構與兒童權利
此部份的問題包括機構人員是否忽略兒童最佳利益及兒童表意權,相關法律規範
的執行是否確實、國家監督及糾正機構管理措施機制是否足夠,國家能否提供足夠的
人力及資源,用以預防、發現並回應機構內之暴力行為。
所謂照顧者的定義,兒童權利委員會認為,未滿 18 歲之兒童皆可被認為是處於
「他人照顧的階段」,而所謂的照顧者係指「父母、法定監護人或其他任何負責照顧
兒童的人。」,其中涵蓋那些對兒童的安全、健康、發展和幸福具有明確、獲得承認
的法律、職業、道德和 / 或文化責任者,主要是:父母、養父母、收養父母、伊斯蘭
法之監護 (kafala) 中的照料者、監護人、大家庭和社區成員;教育、學校和幼兒機
構工作人員;父母雇用的托育人員;休閒和運動教練,包括少年管教者;工作場所雇
222
主或監管人,及從事照顧工作的機構工作人員,如在保健、少年司法處置及寄宿照顧
機構負有責任的成人等。
二、 第 19 條第 2 項
兒童權利委員會強調,兒童保護必須從積極預防及明令禁止一切形式的暴力做
起。締約國有義務實行一切必要措施,確保負責照顧、教導和扶養兒童的成人尊重並
保護兒童的權利。例如透過健康教育及其他措施宣導父母及兒童的其他照顧者,皆應
尊重並維護兒童的權利。預防之手段則包括但不限於以下措施:
(一) 針對所有利益攸關之人及機構
1. 反對一切縱容對兒童施暴的態度或觀念,包括關於性別、種族、膚色、宗教、民
族或社會出身、身心障礙或其他不平等的觀念;
2. 透過媒體傳播資訊的力量,向大眾傳達公約的理念;
3. 藉由非政府組織、媒體,或包括與兒童本身合作的方式達成目標。
(二) 針對兒童
1. 確保所有兒童獲得身分登記,便於他們利用及接受各種國家福利措施及進行救濟
的管道;
2. 使兒童能充分認識符合其年齡能保護自身權利之策略、增強其對自身權利的意識
與認知,從而使兒童具備保護自己及其同伴的能力;
3. 就有需要特殊照護的兒童,發展「輔導」方案,使他們除了父母外,還有其他可
信賴的成人持續的參與其成長過程。
(三) 針對家庭和社區
223
1. 協助父母和照顧者理解、認同並基於對兒童權利、兒童發展及積極的管教方法,
實施扶養方式。
2. 提供產前產後服務、家庭訪視服務並協助弱勢家庭,提供其增加收入之方案;
3. 加強醫療方面之服務、毒品治療和兒童保護服務之間的聯繫;
4. 為處境特別困難的家庭提供臨時方案和家庭支援中心服務;
5. 為受暴之家長及其子女安排安置或保護地點;
6. 採取適當措施促進家庭凝聚力,確保兒童在私領域行使其權利,並避免不當干涉。
(四) 針對專業人員和機構(政府和民間社會)
1. 以研究結果與數據資料做為政策及事物之參考;
2. 實施兒童保護政策、及專業倫理規範;
3. 防止機構內及司法程序中之暴力。安置應為最後之手段,且只有在符合兒童最佳
利益時始得採用。
除前述的預防性措施外,兒童權利委員會亦針對「辨識處於高風險之兒童及族
群」、「通報」、「轉介」、「調查」、「治療」、「後續追蹤」、「司法參與」等
流程提供說明。
辨識處於高風險之兒童及族群:包括查明特定個人、兒童群體或照料者的風險因素,
以便啟動專門預防措施;以及查明實際虐待行為的跡
象,以便儘早啟動適當干預措施。
通報:委員會強烈建議所有締約國建立安全、公眾瞭解、保密、可利用的支持機制,
讓兒童、其代表及其他人能夠報告侵害兒童的暴力行為,包括通過開設 24 小
時免費專線及使用其他資訊通信技術等。
224
轉介:應為接收報告的人員提供明確的指導和培訓,使其瞭解何時及如何將有關問題
轉介負責協調應對的機構。
調查:無論是兒童、其代表還是外部某一當事方報告的暴力事件,都必須由接受過全
面專門培訓的合格專業人員開展調查, 且工作方式嚴格且兒童著想的調查程
式有助於確保及查明暴力事件,並為行政、民事、兒童保護及刑事程序等提供
證據。
治療:遭受暴力的兒童「身心得以康復並重返社會」需要多種服務,「治療」是其中
之一。
後續追蹤:必須於上述步驟結束後,進行後續行動。
司法參與:無論何時,處理所有案件都必須尊重正當程序。具體而言,決策的首要目
的應為保護涉案兒童、擴展其最佳利益,同時更應考慮視具體情況選擇影響最小的干
預手段。
參、 案例介紹
一、 2014 年歐洲人權法院教師性侵案:O’Keeffe v. Irelands 本案當事人
Louise O'Keeffe 為愛爾蘭國民,於 1973 年其 9 歲時在其就讀的天主教學校遭到教
師性侵害。O'Keeffe 的父母向學校舉發,該名教師因此辭職並至另一所學校擔任教職
直到退休。1996 年,該名教師因侵犯 21 名學生被控 386 件刑事犯罪,嗣後他承認
其中 21 項指控並被判處徒刑。
O'Keeffe 其後在愛爾蘭法院對犯罪行為人提起的民事訴訟獲得勝訴,但愛爾蘭政
府否認其必須為這件性侵犯罪負轉承責任 (vicarious liability)。此項主張也被愛
爾蘭的最高法院所支持。
225
O'Keeffe 因此向歐洲人權法院提起訴訟,主張愛爾蘭政府未保護她在學校免受性侵,
且嗣後也沒有任何有效的補救措施,這些行為已經違反了《歐洲人權公約》。
歐洲人權法院認為《歐洲人權公約》第 3 條關於酷刑或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
的實體面所保障的權利是基本人權,且兒童的地位特別脆弱,通過採取特殊措施和保
障措施確保他們免受虐待,尤其是在小學教育方面,是政府的固有義務。愛爾蘭政府
通過該類犯罪的起訴,理應知道成人所犯下的兒童性侵害案件正在顯著增加。儘管如
此,愛爾蘭政府繼續將絕大多數孩童的小學教育的管理委託給非政府組織,而未成立
任何由政府控管的有效機制以預防這樣的性侵害案件繼續發生。原告被直接導向非官
方的學校管理者,而非國家的主管機關。因此,法院判決愛爾蘭政府未能滿足其積極
義務而違反第 3 條的規定。
至於《歐洲人權公約》第 3 條的程序面要求主管機關必須對涉嫌性侵的個人進行
官方調查,該調查必須迅速並獨立進行,且受害者應能有效地參與。法院認為本件愛
爾蘭政府並未違反第 3 條的程序性義務,因為在 1995 年有人向警方報案時,政府已
經就案件進行了有效的調查。
二、 2012 年 英 國 最 高 法 院 兒 童 虐 待 案 : Catholic Child Welfare Society v.
Institute of the Brothers of the Christian Schools
本案有 170 名男子聲稱自 1958 到 1992 年間,於一所男子特殊教育學校遭到數
名老師身體及性虐待。老師們是天主教學校兄弟會的成員(下稱協會)。該協會係一
個宗教組織,成員的工作是教導孩童,尤其是貧困兒童,讓他們有一個好的、基督徒
的生活。這些老師也是該學校的正式僱員。本案,法院要處理的是該協會是否應基於
轉承責任而必須對會員所犯下的罪行負責。學校主張協會必須為兄弟會成員的行為分
226
擔部分責任,該協會則抗辯只有管理學校及僱傭這些成員的主體才必須對成員的行為
負轉承責任。
最高法院認為學校對協會的主張成立與否取決於兩個部分:(1) 協會與其成員間的關
係是否能適用轉承責任;及 (2) 成員的性虐待行為與該成員與協會間的關係是否能產生轉
承責任等。
鑒於轉承責任法正在發展中,法院認為轉承責任可以基於一種非由僱傭契約,而
係相似於僱主與僱員之間的關係而成立。
法院解釋協會與其成員間的關係已構成類似於協會的其他僱員,基於該協會的等
級制度,該協會有能力指導其成員至何處教學、決定教學活動,在組織任務裡的重要
性以及要求其成員的舉止符合協會的規定。
此外,法院認為協會與其成員間的關係,及成員在完成教學任務期間對住宿的學
生性虐待具有密切關聯。因此,法院認為該協會必須為其成員涉嫌性虐待的行為負責。
肆、 綜合分析
本條規定在歐洲各國引發的相關案例非常多,其所涉及者往往是責任的歸屬問
題,即加害人所屬之兒童機構,無論係公營或民營,應否負擔轉承責任。此項民事責
任的建立對被害兒童而言,極具意義,蓋加害人通常無資力賠償鉅額之金錢。歐洲人
權法院及各國法院歷年來的見解也漸趨一致,認為轉承責任有成立的空間。這其實是
給公約本條規定裝上了牙齒,使國家不得不警惕及嚴格監督其所設置或委託的兒童機
構的健全性及適妥性。
關鍵詞:保護措施、身心暴力、剝削、虐待
227
教案 7:聽聽兒童怎麼說
兒童權利公約(CRC)影片及課程設計
教學領域 綜合 教學單元 聽聽兒童怎麼說
適用年級 1-3 年級 教材來源 CRC 影片第(4)集
教學時間 80 分鐘 ()兒童權利公約逐條釋義
( )宣導簡報與講義
其他媒材
教案設計者 翁麗淑 ( )兒童版手冊《小於 18》及有
聲書等
教 傳統文化總是說「囝仔人有耳無嘴」,因此聽聽孩子的聲音,讓孩子
學 學會自我的表達,合理的說明,在教育過程中格外重要。
研 尤其是教育的目的在幫助孩子實現夢想,而在自我實現的過程中,能
究 充分表達自己的想法、意願與各項決定是極重要的一步。孩子在建構自我
的想法時,需要足夠的知識與多方的資訊作為判斷的依據,因此,應確保
孩子得到知識的管道暢通,也能確保孩子能在無恐懼不被威脅利誘的環境
設計理念 下發展自由的意志。除此之外,孩子也要知道除了自己之外,其他人也有
表達意見的權利。因此,除了清楚表達自己的意見之外,也應傾聽其他人
的意見,而當意見不同,能以清楚符合邏輯的理性思考陳述自己的理由,
也要能尊重其他人的理性決定。
基於上面的理念,在教學設計上希望以孩子為表意權的主體,期望孩
子能從自己的生活經驗作為表意權的實踐。並從覺察自己作決定時的思
考,與可能影響自己決定的各種面向,充實自己的資訊並學會與其他人(包
228
括權力較大的父母家人或師長)溝通表達自己的意見,也在不同的意見中
教 找到彼此共容的可能。
學
研 C1 具備人權實踐之素養,從個人小我到社會公民,循序漸進,養成
究 社會責任感及人權意識,主動關注人權議題並積極參與人權行動,而
展現自尊尊人的品德。
人權教育
E24 了解兒童權利宣言的內涵及兒童權利公約對兒童基本需求的維護
實質內涵
與支持
E17 表達自己對一個美好世界的想法,並能聆聽他人的想法。
E6 覺察個人的偏見並避免歧視行為的產生。
E-A2 具備探索問題的思考能力,並透過體驗與實踐處理日常生活問
題。
對應總綱
E-C1 具備個人生活道德的知識與是非判斷的能力,理解並遵守社會
核心素養
道德規範,培養公民意識,關懷生態環境。
E6 覺察個人的偏見並避免歧視行為的產生。
知道表達意見是兒童的權利。
明白要有足夠的資訊作為思考與表意的依據。
尊重其他人的表意權,當意見不同時能陳述自己的理由也能傾聽別人
學習目標
的意見。
認識 CRC 兒童權利公約的表意權
229
時
教學活動 教學資源 評 量
間
一、 閱讀與理解:街道是大家的
(一) 先共同閱讀「街道是大家的」這本書。並完成閱讀理
解學習單(附件 1)
1. 《街道是大家的》,繪本內容簡介如下:一個發生在南美 繪本《街道
20
洲委內瑞拉的真實故事。有一群小朋友居住的地方,房子 是大家的》 能充分閱讀
越蓋越多,空間越來越密集,小朋友連個遊戲、活動的區 並理解繪本
域都沒有,於是大家決定聯合起來,喚起大人們的注意, 內容
讓營造一個遊戲場,變成所有人共同的事。即使是小朋
友,對於自己的生活環境也可以有自己的主張,只有自己
才能真正代表自己、爭取自己參與公共空間決定的權力,
和大家一起建立「新家園」。 積極參與繪
附件一:閱 20
2. 針對繪本內容進行問題討論,並揭示在兒童公約中簽約國 本問題討
讀理解學習
應尊重、促進兒童全力參與文化與藝術生活之權利,並應 論,發表自
單
鼓勵提供適當之文化、藝術、娛樂以及休閒活動之「平等」 己的想法從
機會。 繪本中看到
這群小朋友一開始發生了什麼問題?(沒有可以玩的 表意的歷程
地方) 和平等的可
故事裡的這個社區有什麼變化呢?(S 自由回答) 貴與解決方
他們決定怎麼做?(整理大家的意見並跟市長表達) 式
聖荷西的孩子們拿著布條到市政府前,你覺得他們在爭取
230
什麼?跟平等有什麼關係?(S 自由回答)
這時,他們遇到了什麼阻礙?(被警察阻擋)有人幫忙他
們嗎?(他們的媽媽們)
市長雖然答應了,但大家發現那只是個空的承諾,於是大
家怎麼繼續下去?(S 自由回答)
你覺得是什麼原因,讓社區中的大人們開始動手蓋起自己
的遊戲場?(S 自由回答)
在這個真實故事中,哪個部份最讓你印象深刻?為什麼?
(S 自由回答)
如果你是聖荷西故事中的主角,你希望故事的結局是什
麼?(S 自由回答)
3. 生活經驗連結與討論:你有過那些孩子類似的經驗嗎?
(例如沒有地方玩?或有什麼重要的問題很想什麼解決?或
是有些事大人雖然承諾了,但你知道那只是敷衍而已…)
------------------第一節結束-------------------------
(二) 主題活動:兒童有表達意見的權利 知道表達意
1. 請小朋友想一下,今天你做了哪些決定? 5 見是一項自
我們來談談『作決定』這件事,從早上起床開始,到現在, 己重要的權
妳做了哪些決定呢?」(可能的回答:決定穿什麼衣服? 利,能從自
決定吃什麼早餐?決定怎麼到學校?決定要帶哪些東西 己的經驗中
到學校?玩具、書…) 體認到自己
有沒有人什麼都沒辦法決定?(可能有人會說自己無法決 15 決定的意義
231
定,什麼都是爸媽決定了…)(可能有人會覺得沒差,反
正爸媽決定也很好)(可能有人會說自己的經驗,像進入
冬天後,每天都要穿很厚來學校,結果有時候玩得很熱也
沒辦法脫掉,因為會被罵…如果有孩子提到這樣的經驗,
就用這個經驗來接下面的活動,若沒有,老師可以舉自己
小時候曾經發生過的經驗。)
2. 引導語:沒錯,我們會希望在很多時候能自己決定一些事 能踴躍發表
情,有時候大人可能為了保護我們,卻忽略了我們真正的 個人的想法
需求,所以,今天要介紹一個給孩子很重要的禮物【兒童 和意見
權利公約】,這裡面有一個很重要的權利,就是要保障孩
子的『表意權』,也就是『表達意見的權利』。」
CRC 影片第
(1) 影片欣賞與討論:播放【CRC 影片第 4 集: 兒童有 5 能專心觀看
4 集: 兒童
表達意見的權利】,討論影片 4「表達意見的權利」 影片並理解
有表達意見
大家看到影片中提到的 CRC,知道是什麼嗎?(可能回 影片的內容
的權利
答:就是剛剛老師提到的兒童權利公約。)
你覺得為什麼要保障孩子表達意見的權利?(可能回答: 能思考自己
因為大人常常不聽小孩的意見。囝仔人有耳無嘴……) 的情況並踴
為什麼大人會不聽小孩的意見呢?(可能回答:因為大人 躍表達自己
可能認為小孩還小,什麼都不懂,也無法判斷各種狀況, 的想法參與
所以都很想幫小孩決定事情。) 討論
你們覺得小孩真的什麼都不懂嗎?(可能回答:不會,不
懂我們可以問可以學。很多大人也不一定都懂,大家不是
232
都應該要學習嗎?!)
但你們知道自己做了決定就要自己承擔後果,像如果天氣
有點冷,但你們覺得只要短袖就好,如果後來覺得很冷或
感冒了,怎麼辦?(可能回答:如果是我們自己決定穿短
袖,變冷了就要自己想辦法,可以跟學校借二手衣來穿,
也可以多運動讓自己不冷,就算感冒了,就趕快看醫生多
休息多喝水好起來,大人還不是會感冒,這應該沒有什
麼。)
那如果你的意見和別人不一樣怎麼辦?(可能回答:想辦
法溝通討論,不一定都要別人聽我的)
所以對於 CRC 保障兒童有表達意見的權利這部分,你們覺
得如何?(可能回答:這個做得很好,但應該要教大人知
道小孩有這個權利,不要什麼都要幫我們做決定。)
附件二:
(三) 發展活動: 15 專注參與討
CRC 小記者
1. 對於目前的生活,你有什麼意見或想要改變的事情?(請訪 論
任務單
問五位同學,寫下大家的意見)
2. 對於同學們的意見,哪些你也有同樣的想法? 哪些你覺得
不行?
3. 找到跟你的問題很類似的同學 5 個,成為一個小組蹲下來 擬定行動策
(盡可能類似,都找不到類似的也沒關係,有五個人一小 略
組即可。)
233
4. 從小組裡找到一個問題進行策略討論
你們覺得對於這件事,大人會有什麼想法?
如果想表達這件事,會有什麼阻礙? 解決方式可能是什
麼?
如何行動?(擬訂表達意見的方式—寫信、投意見箱、多
人一起找總務處或教務處或校長)
擬定策略後,利用時間發展行動實踐。
--------------------第二節結束-----------------------
(四) 後續統整活動:在行動後一週,老師找機會關心討論
1. 大家都有順利表達意見了嗎?
2. 請大家分享一下表達意見的方式及結果
3. 如果其中有發生阻礙,要如何解決? 有沒有需要老師一
起幫忙的地方? 或學校有提出困難,我們怎麼因應?
教 1. 在事先與孩子的接觸中發現三年級的孩子在獨立完成閱讀單這部分可能有困難,
學 所以決定在前導的第一節課時多一些閱讀上的標示與指引,因此拉長了閱讀理解
省 的上課時間,希望學生能真正理解繪本的內容。
思 2. 第二節是主要的課程設計,希望藉由孩子對表意權的理解,真正說出自己期待改
及 變的事情。但在分組討論的過程中,發生了一些狀況。(1)學生原本並沒有特定的
學 分組,原本希望他們能找到與自己意見相近的同學一組,但實際的情況是,大家
生 還是找好朋友一組,有一些人緣較差的孩子落單了。(2)既是好朋友一起,很多自
學 己希望要改變的事就可能因為朋友而有所改變,有的是怕被笑,有的期待與眾不
234
習 同,所以有些願望變得一致,也有些不知所云。(3)分組討論變得很熱鬧而收不回
評 來,本來希望他們能分享一下各自討論出來的策略,但討論太熱烈了,停不下
估 來…..
3. 看了孩子們想表達的意見之後,覺得這些意見更值得討論,所以又增加一節課來
討論大家的願望和可行性,以及思考與意見表達必須注意的事項。
4. 綜合來說,要在一節課傳達公約的一個概念是很難的。如果期待能完整的進行,
表意權的地方我覺得需要 3 節課。
235
附件一:《街道是大家的》閱讀理解學習單
_______年_____班 姓名:___________
1. 這群小朋友一開始發生了什麼問題?
2. 面對問題,他們決定怎麼做?
3. 去找市長的時候,他們遇到了什麼阻礙?
4. 市長雖然答應了,但大家發現那只是個空的承
諾,於是大家怎麼繼續下去?
5. 你覺得是什麼原因,讓社區中的大人們開始動手
蓋起自己的遊戲場?
6. 你有過那些孩子類似的經驗嗎? (例如沒有地方
玩?或有什麼重要的問題很想什麼解決?或是有些
事大人雖然承諾了,但你知道那只是敷衍而已…)
236
《附件二》 CRC 小記者任務單
_____年____班 姓名:___________
1. 對於目前的生活,你有什麼意見或想要改變的事
情?(請訪問五位同學,寫下大家的意見)
姓名: 我想改變的事情
2. 我的小組成員:
3. 我們想要表達的事情是:
4. 想一下可能會遇到的困難是什麼?我們決定要怎麼
做?
我覺得我們可以順利表達嗎?
237
《教學資訊站》兒童權利公約逐條釋義第 13 條 表意權
【參閱自高玉泉、蔡沛倫(2016)。兒童權利公約逐條釋義。衛生福利部。】
壹、 規範宗旨
本條保障兒童普遍的表意權,其中包括表達意見以及獲取資訊的兩個不同面向。
表意權的保障於《世界人權宣言》 以及《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 中均有規範。
此項權利雖非絕對權, 但締約國所採限制此項權利之措施應符合本條第 2 項規定的
要件。
本條文字與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第 19 條幾乎完全相同,最大的不同之處,
除了本條保護主體限於兒童(《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第 19 條保護所有個人)
之外,即是本條欠缺「保持意見不受干預之權利」一語,但這並不表示兒童不享有這
項權利。聯合國增進和保護見解和言論自由權問題特別報告員(Special Rapporteur on
the Promotion and Protection of the Right to Freedom of Opinion and Expression)
表示這項權利解釋上得屬於第 13 條第 1 項規定,或涵蓋於公約第 12 條或第 14 條
的範圍。
本條應被視為輔助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第 19 條的加強規定, 而非取代該條
的規範。
貳、 條文要義
一、 第 13 條第 1 項
表意權的內涵包括積極取得資訊的面向、相對而言較被動的接收資訊面向,以及
主動傳達意見的面向。資訊的取得為促進表意權落實的重要一環,透過資訊的取得兒
童得以對各項事物形成意見。聯合國人權事務委員會強調締約國有義務提供管道讓民
238
眾(包括兒童)取得國家掌握的資訊,兒童權利委員會採取同樣的見解,認為尤其在
涉及兒童出身及背景相關的資訊時,締約國更應提供兒童取得資訊的機會,並應特別
確保偏遠地區兒童等擁有較少資源的兒童,亦享有這項權利 7。
表意權的第二個層面為接收各種資訊與思想的權利,這項權利與兒童的受教權息
息相關。兒童權利委員會於這方面所作的解釋雖有限,但委員會曾表示締約國有義務
讓兒童知悉各種不同的文化。雖然兒童享有取得及接收資訊的權利,締約國應盡力避
免兒童接觸到有害的資訊,兒童權利委員會曾多次強調締約國有義務管制各類媒體及
訊息管道,以避免提供兒童含有暴力或色情等有害資訊。
最後一個層面為傳達各種資訊與思想的權利。由於傳統家庭與社會的觀念以及對
兒童角色的解讀,使得兒童在表達意見的過程中常遭局限及困難,兒童權利委員會除
要求締約國提倡兒童表達意見的權利外,並要求採取一切措施確保包括父母、老師、
維安人員等各方均尊重兒童表意權的行使,更曾明確建議締約國增加預算分配,提升
兒童表達意見的權利及鼓勵其與各類媒體的互動,以強化其身為權利主體的地位。
二、 第 13 條第 2 項
根據本項,締約國若欲限制兒童行使表意權,應以法律規定之,且該限制目的僅
限於條文明列之目的,但兒童權利委員會並未對上揭要件多做著墨。有鑑於本條與《公
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第 19 條之密切關係,聯合國人權委員會對該條所做出的解
釋應可參考。
首先,締約國有義務將表意權的限制明定於法律中,雖然本條與《公民與政治權
利國際公約》第 19 條第 3 項均未就此「法律」之位階及形式有所要求,實踐上認為
此類法律的訂定必須精準, 以使個人能夠瞭解如何約束自己的行為。兒童權利委員會
亦曾表示限制表意權的法律不應使用模糊不清的用語,而應訂定明確的規範。
239
第二,表意權的限制應符合第 13 條第 2 項 (a) 及 (b) 款明列的目的之一,(a) 款
中「為尊重他人之權利與名譽」所指的「他人」包括個人及社群(例如有共同宗教信
仰或族裔的團體)中的成員,而「權利」範圍並不僅限於公約規範的權利,尚應包括
所有國際人權法下的權利;(b) 款中明列的限制目的則包括「國家安全、公共秩序、
公共衛生與道德」,這些目的並沒有普遍接受的定義,人權委員會在做成與《公民與
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第 19 條相關的第 34 號一般性意見時,亦選擇不做明確定義,
應依個案狀況判斷是否符合本款。
最後,對表意權的限制必須通過嚴格的必要性及比例原則的檢驗。換言之,即使
有合法的目的,對表意權的限制不能無限上綱,而應以為實現保護功能的必要範圍為
限。
參、 案例介紹
一、 1969 年美國聯邦最高法院抗議臂章案:
Tinkerv. Des Moines Independent Community School Dist. 20 本案 5 名於愛荷華州
就讀公立學校的兒童(分別為 8 歲、11 歲、13 歲、15 歲及 16 歲)由於不滿政府對越南
的政策,決定穿戴黑色臂章上學以示抗議。校長得知此情形後,
召開教育委員會,決定禁止學童穿戴臂章,若有違反情事則會要求學童立即脫下臂章,另
處以休學的懲罰,且須待其同意遵守規定後始可復學。
上述 5 名兒童中較年長的 3 位遭到教育委員會的處罰,因此其父母向法院指控
教育委員會,要求象徵性的損害賠償,並要求法院禁止教育委員會的此項決定。地方
法院認為教育委員會此項禁止臂章的禁令並不逾越其職權,上訴法院亦維持原判。
聯邦最高法院與前兩審法院意見相左,認為教育委員會為了避免抗議行為帶來的
爭議,而處罰穿戴臂章的學童,但受處罰的學童僅靜默且被動的表達其意見,並沒有
240
從事任何擾亂學校秩序或是侵害其他兒童權利的行為。聯邦最高法院認為此項臂章禁
令不具合法性。地方法院認為教育委員會的行為乃是為了避免穿戴臂章靜默抗議所可
能引發的秩序危害,但是這樣的疑慮並不足以作為限制兒童表意權的合法基礎,亦無
證據顯示這些兒童的行為嚴重危害到維持學校運作所需之適當紀律。在這樣的狀況
下,這些兒童的表意權應被尊重。
本案判決做成後,後續判決逐漸發展出針對兒童表意權限制更詳細的要件及判斷
標準。由於本案為早期保護兒童表意權的重要案件,至今仍屬有效,且經常被引用,
極具代表性。
二、 1987 年印度最高法院學童拒唱國歌案:Bijoe v. State of Kerala 21
本案涉及 3 名於印度西南部喀拉拉邦內小鎮的兒童(分別為 10 歲、13 歲、15
歲)。1985 年 7 月 8 日,該校校長開始要求所有學童起立唱國歌。這 3 名兒童為耶和
華見證人 (Jehovah's Witness) 之信徒,他們相信唱國歌為崇拜偶像的行為,屬於對其
所信仰的上帝不忠的行為,因此拒絕唱國歌。雖然兒童的父親、老師及校長均同意他們可
以不唱國歌,但後來此問題被一名議員關注,該名議員認為拒絕唱國歌乃不愛國的行為,
並將此爭議提交議會。之後一位資深學區督導要求校方將不願意唱國歌的學生退學。這三
名學童的父親向管理學校的機構以及法院申訴,但皆未成功,最後上訴到印度最高法院。
最高法院指出印度憲法訂有表意自由及宗教信仰自由相關規定,雖然憲法同時允許國家為
特定目的(例如國家安全、公共秩序等)透過立法限制表意自由,但法院檢視了憲法、教
育法等規定後認為,上開處分沒有合法的規範基礎。本案中的兒童雖拒絕唱國歌,但同意
起立 , 且 並無干擾 秩序的行 為 ,因此 並沒有違 反與國家 尊嚴相關 的法律 (1971 年
Prevention of Insults to National Honour Act),學童應享有表意自由,選擇是否唱
241
國歌的權利。本案並無合法及必要理由要求學童一定要唱國歌,否則勒令退學,因此,違
反了學童的表意自由及宗教信仰自由。
肆、 綜合分析
公約第 12 條及第 13 條雖均規範兒童的表意權,但其實兩條文所規定的範圍及
義務的內容有所不同。就兒童表意內容範圍而言,第 12 條保障的是兒童就與影響其
本身之事物的表意權,而第 13 條保障的則是兒童擁有及表達對任何事物的意見,以
及透過所有媒介尋求及接收資訊的權利;就締約國義務內涵而言,第 13 條禁止國家
介入兒童行使條文規範的權利,而第 12 條則明確課予締約國較積極的義務,也就是
透過法律架構等機制建立,並維持促成落實條文規範權利的制度,並要求會員國在採
取影響兒童的措施或政策前,酌情考量兒童表達的意見。當然這兩項條文在實踐上相
輔相成,落實第 12 條所定之義務更是協助培養兒童行使第 13 條權利的能力之基
礎 。
關鍵詞:表意自由、司法程序、行政程序
242
教案 8:公平對待每一位兒童
兒童權利公約(CRC)影片及課程設計
教學領域 綜合、社會 教學單元 公平對待每一位兒童
適用年級 1-3 年級 教材來源 CRC 影片第(3)集
教學時間 80 分鐘 (✓ )兒童權利公約逐條釋義
(✓ )宣導簡報與講義
其他媒材
教案設計者 陳姵宇、鄭美珠 ( )兒童版手冊《小於 18》及有
聲書等
教 本教案旨在引導學童認識兒童權利公約(CRC)內涵之公平對待每一
學 位兒童,兒童有被公平對待的權利,而聆聽兒童的聲音,以及鼓勵孩子表
研 達出自己的想法,則是達成平等對待的方法。
究 教育的目的在幫助孩子實現夢想,而在自我實現的過程中,能充分表
達自己的想法、意願與各項決定是極重要的一步。孩子在建構自我的想法
時,需要足夠的知識與多方的資訊作為判斷的依據,因此,應確保孩子得
設計理念 到知識的管道暢通,也能確保孩子能在無恐懼不被威脅利誘的環境下發展
自由的意志。除此,孩子也要知道除了自己,其他人也有表達意見的權利。
因此,在清楚表達自己的意見之時,也應傾聽其他人的意見,但當意見不
同,能以清楚、符合邏輯的理性思考陳述自己的理由,同時也要尊重其他
人的決定。
教學者在教學設計上希望以兒童生活經驗為主,了解「公平的定義」,
以兩個影片讓孩子理解公平正義,並討論生活中必須平等對待的事物。再
243
透過 CRC 的影片,讓學童了解 CRC 影片第(3)集中「公平對待每一位兒
童」,所有兒童在兒童權利公約下,都被保護、被照顧。
教
學
研
究
E1認識人權是與生俱有的、普遍的、不容剝奪的。
E2關心周遭不公平的事件,並提出改善的想法。
E5欣賞、包容個別差異並尊重自己與他人的權利。
人權教育
E6覺察個人的偏見並避免歧視行為的產生。
實質內涵
E11了解兒童權利宣言的內涵及兒童權利公約對兒童基本需求的維
護與支持。
E-A2 具備探索問題的思考能力,並透過體驗與實踐處理日常生活問
對應總綱 題。
核心素養 E-C1 具備個人生活道德的知識與是非判斷的能力,理解並遵守社會
道德規範,培養公民意識,關懷生態環境。
知道公平的定義。
了解 CRC 兒童權利公約的平等權。
學習目標 察覺生活周遭不公平的事件,並能提出改善的想法。
願意在日常生活中,以公平的方式對待每個人。
244
時
教學活動 教學資源 評 量
間
--------------------第一節開始--------------------
一、 引起動機:主題:兒童權利公約―公平對待每一位兒
童 簡報 1-2 2
(一) 主題的提問
T 請學童根據主題,找出今天所要講的主題。
預測:權利、兒童、公平對待
踴躍發表個
(二) 教師提問,學生兩兩分享。
人的意見
在日常生活中,你曾有哪些不公平的經驗?你認為不 3
公平的原因是什麼呢?
專注參與討
教師隨意抽點同學分享伙伴的經驗。
論與自由回
(三) 播放影片:
Youtube 頻 答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36xIkzug2Ss
道影片
1. 問題與討論: (ppt)
簡報 3
Q1:Rebbca 發現一個盒子,奇奇打開看見是蛋糕,
Rebbca 要帶回去,奇奇不肯,這時光頭強來了,他主
5 能踴躍發表
持正義要幫他們切蛋糕,切著切著,最後剩下很小的
個人的想法
2 塊蛋糕,其他全部被光頭強吃了,請問要怎麼做才
和意見
能做到公平?
二、 發展活動:
245
(一) 公平的發想
5
Q1:教師以 PPT 問「何謂公平」兩個字,讓學童 簡報 4 能踴躍表達
發想及自由發表。 自己的想法
1. 老師根據學童發表,另外再整理說明如下;
(1) 公平就是大家都可以說出自己的想法。
(2) 公平就是打掃工作平均分配。
(3) 公平就是打球的時候,輪流使用場地。
(4) 公平就是如果我想做一件事,大家也都可以做
那件事、大家都一樣、很平等、大家都有機會。
(二) 分組討論 5
簡報 5
在什麼情況下,我們會給予不同的人,不一樣的資
源或協助?例如,學業成就落後的同學,學校會提
供補救教學課輔來為他們加強。
1. 小組推派代表彙整討論結果與全班同學分享。如下:
(1) 吃飯時,每個人可以根據自己的食量添飯菜。
(2) 安排座位時,根據視力情況作調整。
(3) 上體育課時,身體不舒服、受傷、生病疾患的小朋友可以
有不一樣的安排。
(4) 無障礙空間,可以讓行動不方便的人也可以到學校上學。
246
2. 小結:
(1) 公平並不等於每個人都一樣。
(2) 公平是要看每個人的不同狀況,而給予適當的對待。 簡報 6
(3) 尤其對於弱勢的人,更要給予合理的不同對待。
5
播放影片: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JP0eoElx_78&t=117s 能專心觀看
簡報 7
1. 熊星人與地球人 === 影片問題與教師提問: 影片
Q1: 如果你是猴子,你會選「先 3 後 4」或「先 4 後 3」,
為什麼?
5
----學童回答後,師統整。---
師小結: 其實同樣是 7,因為分配順序不同而有不同反
應,可見我們平常說的「公平」,有時和個人主觀的 能踴躍表達
感受有關。 自己的想法
Q2: 如果你有操控火車的權利,你要開往哪條路線?
是開往廢棄鐵軌,犧牲一位小朋友,還是開往
正常運作的鐵軌,犧牲 4 位小朋友?
---學童回答後,師統整。---
師小結:這種情況會與你所做的決定是否公平合理有關,開往 5
哪條路線的理由與後果是否符公平正義?為何要犧
牲那一位小朋友?或是犧牲 4 位小朋友?這些都是
讓我們進一步思考什麼是公平的重要問題。(教師可
適時補充:公平並不是讓每個人都得到一樣的東西,
247
或只是犧牲少數成全多數,而更涉及分配、程序和社
會正義的複雜問題。)
2. 教師提問
Q3:以營養午餐為例
(1) 大家繳相同的錢,因為要平均分配,公平對待每一個人 簡報 8
,所以種類、份量都要一樣,但卻發現有人吃完,有人沒 自由選擇與
吃完,怎麼做比較好呢? 發表感想
(2) 每個人都拿一樣的量就是公平嗎?
(3) 你認為怎麼分才公平?
(4) 為什麼我吃比較少,還要相同的處罰?
三、 統整活動:
問題: 兩個題目讓學童選擇,會如何選擇?
簡報 9 5
提示:選 1、選 2、都可以
題目 1:每個人都受到一樣的對待
題目 2:要看每個人的不同狀況。
澄清: 每個人都應受到一樣的對待,不能因種族膚色、
性別、語言、身心障礙、出生或其他身分地位等
不同而有所差別或歧視。但是,每個人有不同需
求,所以要給予適當的對待,尤其,有些人需要
特別的照顧,就要藉由特別措施及資源的投入,
以避免差別待遇或歧視。
248
1. 教師結論:
簡報 10
從大家討論的公平和『熊星人和地球人』的影片中所討論
的公平的定義:
(1) 公平分配並不等於平均分配。
(2) 在分配時,要將每個人的「需要」列入考慮。
(3) 我們在判斷應給予相同對待或不同對待時,經常會發生意
見不同的情形,必須經過不斷地討論、比較,才能符合
公平分配的原則。
---------------------第一節結束---------------------
一、 引起動機: 簡報 11
(一)播放影片 CRC 第 3 集「平等對待每一位兒童」
3
影片 CRC 第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NvVVWqJfkek
T 提示 S 注意影片中對於那些特徵的人需平等對待 3集 能專心觀看
1. 教師提問
影片
5
影片中提到對於哪些孩童,我們都需要平等對待?
學生根據影片自由回答
2. 教師串聯歸納
自由選擇與
影片中說兒童要認識,大人要了解,兒童不能因種 簡報 12 發表
族膚色、性別、語言、身心障礙、出生或其他身分
地位等不同而有所差別或歧視。
249
二、 發展活動:問題與回答 5
能踴躍表達
提問後,學童自由回答,老師再做詮釋補充。
自己的想法
請一位男學童和一位女學童出來
覺得他們除了五官、外表、內在個性以外,他們有什麼不 簡報 13
一樣的地方?(性別、膚色)
在這個世界上,你有看過和我們不一樣的兒童嗎?
他們有什麼特別的地方嗎?(國籍、種族、膚色)
大家有沒有看過雙胞胎?他們真的完全一樣嗎?
(出生)
你聽過哪些不同的語言?在捷運、車站、廣播的時
候,為什麼要用很多語言呢?對哪些人有幫助?(語言) 簡報 14
5
三、 分組討論
能踴躍表達
學校裡有哪些無障礙設施?這些無障礙設施是為了
自己的想法
讓誰能自由的生活與學習?
小組推派代表彙整討論結果與全班同學分享。
(就是讓每一位身心障礙者都能公平地生活與學習)
1. 教師串聯歸納:
(1) 每個人都是獨特的,都應該受到珍惜和尊重,不能 簡報 15
因兒童膚色、性別、語言、身心障礙、出生或其他
身分地位等不同而有所差別或歧視。
(2) 在 CRC 兒童權利公約之下,所有的兒童都應享有適合其
250
需求的對待,國家應藉由特別措施及資源的投入,避免差
別待遇或歧視。 能踴躍表達
自己的想法
四、 教師播放圖片
(一) 什麼是公平? 作者:哈利菠菜
https://home.gamer.com.tw/creationDetail.php?sn=2002305 圖片
10
簡報 16
能踴躍表達
自己的想法
1. 教師提問:
從第一幅圖上,你觀察到了什麽?
從第二幅圖上,你觀察到了什麽?
想一想,是不是每個人都一樣就是公平呢?
2. 教師串聯歸納:
(1) 在 CRC 兒童權利公約之下,所有的兒童都應該平等對 簡報 17
待,沒有差別待遇或歧視,都受到 CRC 的保護。
(2) 對於弱勢的孩童,我們應該給予他們足夠的資源與協
助。
(3) 公平並不等於給予每個人都一樣待遇,而是要看每個人的
不同狀況,給予適當的對待。CRC 強調國家應藉由特別措
施及資源的投入,公平對待每個兒童,避免歧視發生。
251
五、 統整活動 :
(一) 澄清:CRC 兒童人權公約與生活中的「公平」差異
CRC 兒童人權公約:所有的兒童都應該平等對
待,沒有差別待遇或歧視。
生活中的「公平」:可以找出差異性,隨時調 簡報 18
整,修正公平原則,滿足不同需求。
(二) 教師發下「公平特搜隊」學習單
(三) 分組討論 簡報 19
為了身心障礙的小朋友,學校裡或社區設置了哪些 附件一 公 12
無障礙設施呢?身心障礙的小朋友如何使用?把發 平特搜隊學 分組討論
現畫在方格裡。 習單 完成學習單
小組推派代表彙整討論結果與全班同學分享。
1. 教師串聯歸納:
(1) 我們要平等對待每一位孩童,而且以其最佳利益為優先考
量。
(2) 至於對弱勢兒童的保障更需要國家的積極作為,讓 簡報 20
每一位小孩都能自由的在校園中遊戲、學習。
---------------------第二節結束---------------------
教 用第一份陳姵宇老師寫的教案教學時,總覺得在抽象的「公平」兩字下,該如何
學 詮釋,該如何讓中年級學童了解,基於尊重原著及不修改教案原則下,自己做 PPT,嘗
省 試在 PPT 中加入影片及公視動畫,企圖藉由圖像加深學童對公平的學習。畢竟中年級
252
思 的學生,對完全抽象的文字概念尚不足,如果只給「公平」兩字,可能很難達成教學
及 目標,所以加上影片教學,藉由影片提問,並與學童日常生活情境結合,以達到「何
學 謂公平」的教學目標。
生 第一次教學完,得知可修改教案,於是將教案做大幅度的修正,再對原來班級進
學 行修正教學,發現大部分的學生,可以了解 CRC 兒童權利公約中「公平對待每一位兒
習 童」中的公平,是保護所有兒童,而日常生活中的公平,會因人而異,大家會選擇對
評 自己有利的才叫公平,所以兩者之間是有些許差異性的,在第二次上課時,有針對這
估 點再做澄清。
但我相信其實在學童心目中,已經了解也會力求均衡及公平,可以讓公平做到最
大值,可以正當方式,自己努力來求取對自己最公平之待遇,同時也尊重公平對待每
一位兒童。
學習單的討論是利用導師時間,請該班班導協助,但效果不彰,於是再借課請小
組將所蒐尋到的畫清楚,再詳細說明這個無障礙設施的功用,經過引導及互相討論之
後,孩子們漸入佳境,完成學習單。
253
公平特搜隊
班級: 年 班 姓名:________
各位小偵探們,請你一起來找一找,為了身心障
礙的小朋友,學校裡或社區設置了哪些無障礙設施
呢?身心障礙的小朋友如何使用?把發現畫在下面的
方格裡,再說一說畫了些什麼。
我們畫的是﹍﹍﹍﹍﹍﹍﹍﹍﹍﹍﹍﹍﹍﹍﹍﹍﹍﹍﹍﹍﹍﹍﹍﹍﹍﹍﹍
﹍﹍﹍﹍﹍﹍﹍﹍﹍﹍﹍﹍﹍﹍﹍﹍﹍﹍﹍﹍﹍﹍﹍﹍﹍﹍﹍﹍﹍﹍﹍﹍﹍﹍
﹍﹍﹍﹍﹍﹍﹍﹍﹍﹍﹍﹍﹍﹍﹍﹍﹍﹍﹍﹍﹍﹍﹍﹍﹍﹍﹍﹍﹍﹍﹍﹍﹍﹍
﹍﹍﹍﹍﹍﹍﹍﹍﹍﹍﹍﹍﹍﹍﹍
254
《教學資訊站》兒童權利公約逐條釋義第 2 條 禁止歧視
【參閱自高玉泉、蔡沛倫(2016)。兒童權利公約逐條釋義。衛生福利部。】
壹、規範宗旨
本條所規範之兒童不受歧視的權利(「禁止歧視」)與「兒童最佳利益」
(第 3 條第 1 項)、
「生存及發展權」(第 6 條) 以及「尊重兒童意見」(第 12 條)並列為公約四項一般性原
則, 貫穿所有公約所列之各種權利,具支配性的地位。
雖然不受歧視之權利已為國際法上發展成熟的人權法原則, 惟對於兒童不受歧視之面向
較少受到重視,因此公約特別確認兒童應享有之基本權利及自由等固有權利。本條所設立之原
則更是為落實兒童之保障,因歧視係兒童權利遭受侵犯的主要原因之一。由於兒童通常須仰賴
父母的照顧,因此本條特別擴大不得歧視的範圍,禁止因為兒童父母(或其監護人)的因素(如
種族、身分等)而對兒童造成歧視。
1949 年聯合國秘書長之「歧視之主要樣態與肇因備忘錄」中即指出平等的基礎在於「尊
嚴的平等、權利的形式平等以及機 會 的 平 等 」 (equality in dignity, formal equality
in rights, and equality of opportunity),而非物質的平等 (material equality)3,意謂
國家應對每個人民有「同等的尊重」(equal respect),但不意味著在任何情況下皆須給予所
有人「一致待遇」或達到「同等結果」(equal results)4。至於個案中平等權的落實,則往往
必須仰賴司法做最後定奪。
貳、條文要義
一、 第 2 條第 1 項
(一) 歧視:
公約雖未就「歧視」的概念提出具體定義,然「歧視」之禁止,實與公約各規範之落實密
不可分,受教權即為一例。任何本條第 1 項所禁止之歧視行為皆有損於兒童的人格尊嚴並可
能侵害兒童接受均等教育的機會。例如,患有愛滋病以及身心障礙的兒童特別容易因教育環境
255
的不友善而遭受歧視,進而影響該等兒童各方面的發展及自我實現。而國家落實兒童不受歧視
的措施可能包括法律的修訂、資源適當的分配以及透過教育改變人民的思維與觀感等。
(二) 國家「尊重」及「確保」之義務
就國際公約之解釋而言,國家「尊重」各項權利的義務係指國家不得採取任何侵害人民權
利的行為;而「確保」則意味著國家應積極主動地促使該項權利獲得落實。對此,兒童權利委
員會曾於一般性意見及結論性意見中提出如下說明:
1. 締約國應就其國內法進行完整之檢視,以確保法規範的層面不會對兒童造成歧
視。除保障兒童之專法應就禁止歧視有所規定外,其他各個領域之法律規範(如
教育、健康、司法等)亦應確實反映公約之精神及標準。
2. 加強宣導與透過人權教育以降低對特定族群之歧視。例如,對身心障礙兒童固
有歧視的問題依然存在的社會現象應如何改善及投入改善歧視的資源是否足夠等。
3. 本條與第 3 條「兒童最佳利益」之落實應列為政府之優先工作, 而兒童權利
委員會希望各國能確保國家於進行預算及資源分配時,兒童不會遭受不利之待
遇且其最佳利益能獲得優先考量。至於對弱勢兒童的保障更需要國家的積極作
為。
(三) 「管轄範圍內的每一兒童」
本條第 1 項之涵蓋範圍為國家境內之「每個兒童」,故包括難民兒童、移工之未成年子
女以及非依合法程序入境之外國籍兒童等。
(四) 「不因兒童、父母或法定監護人之種族、膚色、性別、語言、宗教、政治或其他主張、
國籍、族裔或社會背景、財 產、身心障礙、出生或其他身分地位之不同而有所歧視」 本
條第 1 項所禁止之歧視態樣與《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及《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
公約》之項目類似,惟本條之保護範圍並不僅止於列舉項目,其他本條第 1 項未明文規
256
定的類別亦曾為兒童權利委員會特別注意之歧視態樣。兒童權利委員會於 2003 年第 5
號一般性意見中,將患愛滋病之兒童或其父母納入「其他身分地位之不同」之範圍,其他
例如原住民、性傾向、懷孕少女、對男童之性暴力與性剝削等亦是。
二、 第 2 條第 2 項
相對於本條第 1 項之規範目的在於確保兒童不因遭受歧視而損及其於公約下所應享有之權
利,第 2 項之規範重點則是確保兒童不遭受任何歧視之對待,且不限於公約所涉及之議題。
舉例而言,未成年子女是否因父母的因素(如未合法結婚)而遭受法律上之不利對待,包括遺
產繼承權是否與婚生子女有所差異等皆屬之。
參、案例介紹
一、 2012 年美洲國家間人權法院 (Inter-American Court on Human Rights) 親權案:
Atala Riffo and Daughters v. Chile
本案智利人 Atala 女士與其配偶於 2002 年離婚,3 名女兒之親權合意由 Atala 行使。
後來 Atala 與其同性伴侶與 3 名女兒同住。2003 年,原配偶(亦為 3 名女童生父)向少年
法院提起親權訴訟,並獲得暫時性親權。2004 年 5 月,智利最高法院基於 Atala 的性傾向
及其與同性伴侶將對三名女兒造成傷害為由,判定由原配偶獲得親權。2004 年 11 月,Atala
向美洲人權委員會提出申請,由美洲人權委員會向美洲國家間人權法院提起對智利之訴訟。
本案爭點在於父母之性傾向得否成為決定兒童親權歸屬之因素。美洲國家間人權法院認為智利
少年法院及最高法院意在保護子女之最佳利益,惟其並無法證明父母之性傾向與同性伴侶之同
居事實對子女之最佳利益,甚至是未來發展有負面影響,從而違反美洲人權公約關於家庭權及
平等保護的規定。美洲國家間人權法院認為智利最高法院以母親之性傾向為判決基礎是對女兒
的歧視,因親權判定程序應考量父母雙方及子女之最佳利益,不得僅針對母親之性傾向。
257
二、 2006 年日本最高法院請求承認國籍案:2006 (Gyo-Tsu) 135
2003 年,某日籍男子認領其與菲律賓籍女子未婚所生之子女,並向日本法務省申請取得
日本國籍。法務省據國籍法之規定拒絕其申請。依照國籍法第 3 條第 1 項規定,僅有由日籍
父親及非日籍母親之非婚生子女於生父認領後,生父母已結婚之「正當化要件」(legitimation
requirement) 始取得日本籍。但國籍法並不容許生父母未婚之子女得以取得日本籍。本案之
兒童提起訴訟, 宣稱此種差別待遇係屬違憲且請求宣告其具有日本籍。
本案的爭點在於生父母未婚且僅由生父認領之兒童得否為日本國籍法第 3 條第 1 項
所定「正當化要件」之範圍。日本最高法院認為,對於未婚之日籍生父與非日籍生母的子女,
縱其已受其生父之認領,國籍法以生父母是否結婚為區隔,決定兒童是否得以取得日本國籍之
規定應屬違憲。該區隔構成無足夠理由之歧視且違反日本憲法第 14 條平等權之規定,因其限
制與日本社會具有密切關係之兒童取得日本國籍,在政策及立法目的上,並未有合理的關聯。
法院考量當前社會觀點下之家庭型態及父母子女關係已與國籍法公布時不同,且日本已成為國
際化的社會,其他國家ㄧ般認為以兒童為生父母未婚所生之子女為由而拒絕賦予國籍乃屬歧
視,法院並肯認《兒童權利公約》禁止因為出生造成之歧視。本案的後續發展為日本政府於 2008
年修正國籍法,將「正當化要件」刪除,並使所有日籍生父認領之子女得以取得日本國籍。
肆、綜合分析
禁止歧視原則具有消極的防禦及積極的作為兩個面向。兒童權利委員會曾呼籲締約國針對
弱勢兒童提供特別協助,並透過積極手段協助該等兒童脫離其弱勢處境。此外,本條之適用並
不表示應給予所有兒童無差別性之一致待遇;而是強調國家應藉由特別措施及資源的投入,消
弭導致歧視的肇因。第一是透過立法方式禁止所有形式之歧視,並給予任何違反規定之個案有
效的救濟。兒童權利委員會經常呼籲締約國將禁令納入憲法中,以顯示其必要性及一般適用性
258
(general applicability)。第二是採取社會及其他適當之措施以預防任何事實上的歧視,委
員會認為應對於少數族群的偏見或負面意見採取教育措施。
關鍵詞:不受歧視、平等權、公平、正義
259
《附件》簡報 簡報 ○
1 ○
2
260
簡報 ○
3 ○
4
261
簡報 ○
5 ○
6
262
簡報 ○
7 ○
8
263
簡報 ○
9 ○
10
264
簡報 ○
11 ○
12
265
簡報 ○
13 ○
14
266
簡報 ○
15 ○
16
267
簡報 ○
17 ○
18
268
簡報 ○
19 ○
20
269
教案 9:一起玩遊戲
兒童權利公約(CRC)影片及課程設計
綜合活動學習領域/彈
教學領域 教學單元 一起玩遊戲
性課程
適用年級 1-3 年級 教材來源 CRC 影片第(8)集
教學時間 80 分鐘 (✓ )兒童權利公約逐條釋義
(✓ )宣導簡報與講義
其他媒材
教案設計者 高梅瑄 ( )兒童版手冊《小於 18》及有
聲書等
根據兒童權利公約第三十一條規定:第一,確認兒童享有休息及休閒
教
之權利;有從事適合其年齡之遊戲和娛樂活動之權利,以及自由參加文化
學
生活與藝術活動之權利。第二,尊重並促進兒童充分參加文化與藝術生活
研 之權利,並應鼓勵提供適當之文化、藝術、娛樂以及休閒活動之平等機會。
兒童不僅擁有與其切身相關的權利,成人、乃至於國家更必須維護兒
究
童應有的權利。在兒童的成長過程中,遊戲佔據了他們生活的大部分時間,
設計理念
兒童透過玩遊戲鍛煉肢體的靈活度、刺激大腦的發育、促進身體各個機能
的發展、完善健全的人格,通過遊戲還可以讓兒童模仿並進行人際溝通等
等,因此遊戲不僅是兒童的學習方式,也是身體成長的方式,更是生活交
流的方式。
本教案設計兩個主要活動首先透過《兒童權利公約 CRC-08 兒童的遊
戲權》的影片讓學生認識遊戲權,再以敘說《黑仔的工作人生》故事,藉
270
由師生或小組討論、小遊戲和學習單等方式,讓學生理解遊戲之價值與目
的,藉以認識「遊戲權」之內涵與重要性,並能在日常生活中覺察、維護
與保障自身權利。
教
人權教育 E1 認識人權是與生俱有的、普遍的、不容剝奪的。
學
實質內涵 E8 了解兒童對遊戲權利的需求。
研
A2 系統思考與解決問題
究 E-A2 具備探索問題的思考能力,並透過體驗與實踐處理日常生活問
題。
B1 符號運用與溝通表達
E-B1 具備「聽、說、讀、寫、作」的基本語文素養,並具有生活所需
對應總綱 的基礎數理、肢體及藝術等符號知能,能以同理心應用在生活與人際
核心素養 溝通。
C1 道德實踐與公民意識
E-C1 具備個人生活道德的知識與是非判斷的能力,理解並遵守社會道
德規範,培養公民意識,關懷生態環境。
C2 人際關係與團隊合作
E-C2 具備理解他人感受,樂與人互動,並與團隊成員合作之素養。
能認識並了解「遊戲權」之重要性與內涵。
學習目標 能理解「共融遊戲」之意義與內容。
藉由遊戲了解自身之權利,並以正確的方法表達意見。
271
教學活動 教學資源 時間 評 量
一、 活動:童心協力 遊戲權利
(一) 課前準備
1. 製作兒童權利教學簡報
2. 影片《兒童權利公約 CRC-08 兒童的遊戲權》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bLU3xJvX4Fc)
3. 準備彩繪 CRC 學習單、色鉛筆
4. 編寫故事《黑仔的工作人生》
5. 製作《黑仔的工作人生》與遊戲權教學簡報
(二) 引起動機 教學簡報檔 3 用心聆聽
1. 引導語:小朋友,我們上課囉!今天的課程主題是和「遊 -遊戲權利 積極參與
戲權」有關呵,遊戲權不是一直玩一直玩,而兒童應該擁 ,附件一 舉手發言
有的東西或事情! 簡報 1-2
2. 問題與回答
想想看,一個小朋友如果不能玩,那他會有什麼感覺?(不
開心、寫功課會很累…根據問題自由回答)
有沒有那些小朋友,想要玩,卻沒辦法玩的?
(例如;行動不方便的小朋友沒有辦法玩盪鞦韆)
3. 小結:有了遊戲權,可以讓兒童身心發展更健康。但是有
些身心障礙的孩子,想要玩,卻沒有辦法跟我們一起玩。
我們也要想法讓他們可以一起和我們一起遊玩。
272
(三) 影片欣賞與討論: 兒童權利影 12 專心觀賞
1. 引導語:我們來了解什麼是「遊戲權」?我們先觀賞一段 片 參與討論
有關於兒童權利的介紹影片。教師播放《CRC 兒童權利公
約第 8 集遊戲權》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4lCgvRWPC3k&list=
PLf_BEQW_EN9pCKL3Lmdb5Y0kglERetG4h&index=7
2. 影片提問:
大家平常會玩什麼遊戲呢?會和誰一起玩?玩多久呢? 簡報 3-4
在學校裡,哪些地方可以玩?在住家附近有哪些可以玩的
地方?
你最喜歡玩什麼遊戲?為什麼喜歡?
你覺得遊戲的時候,讓你覺得高興、好玩的是什麼?
如果只能一直玩,你覺得好不好?為什麼?
你覺得玩遊戲重要嗎?為什麼重要?
3. 小結:遊戲也是一種學習和教育的方式,兒童可以透過遊 簡報 5
戲來表達自己,也是學習與人溝通的方式;要注意有些活
動兒童不宜,選擇的遊戲和娛樂活動需適合自己年齡,而
且工作與遊戲休息要取得平衡。
273
(四) 閱讀與討論:
1. 閱讀相關閱讀單,並且討論問題,故事大綱如下; 故事單,附 20
用心聆聽
在中南美洲有一個國家,叫做尼加拉瓜,在尼加拉瓜北部 件二
積極參與
的撒 姆拉里是個有很多動物和植物的地方。但是這個國家常
ˇ
ㄙㄚ 簡報 6-9
舉手發言
常發生地震和火山爆發;下雨下太大的時候,又會有淹水和土
石流的危險,七至十月還會有颱風。由於天然災害,再加上缺
少工作機會,使得鄉村的居民大多過著貧困的生活。
黑仔出生於撒 姆拉里,因為家裡相當貧窮,在他六、七
ˇ
ㄙㄚ
歲的時候就開始工作了,尼加拉瓜盛產咖啡,所以黑仔每天都
必須要在咖啡園工作,如果咖啡園的工作告一個段落,他就會
下田幫忙,或者是在家裡幫忙,黑仔就在這樣每天忙綠工作中
漸漸長大。
黑仔曾經去學校上學,讀過一陣子的書,可是後來因為黑
仔的爸媽需要他工作賺錢來幫忙家裡,讓家裡能夠多一點錢,
所以黑仔很快就離開學校了。每天辛勤工作的黑仔,不僅無法
繼續念書,更沒有玩耍的時間,他的人生從很小很小開始就被
工作全都佔滿了。
有一次,黑仔實在是受不了了,他想要停下來,不要再一
直工作了,他想去找鄰居一起玩耍,可能上山爬樹掏鳥蛋、到
河邊玩水抓小魚。可是黑仔的爸媽卻拒絕了並告訴他:「你必
須先做完你的工作。」或「照顧弟弟妹妹是你的工作」;當他
好不容易完成所有的工作回到家時已經累壞了,只能趕快上床
274
睡覺,根本沒機會去玩耍。
黑仔的人生就一直重複工作,工作完了還有下一樣工作等
待著他,每天永遠都有做不完的工作。多年以後,黑仔結婚生
小孩了,他的孩子到了六、七歲的時候,也跟他一樣開始工作
了……
2. 提問:聽完黑仔的故事之後,大家有什麼想法呢?
黑仔這樣的生活,你覺得好不好?為什麼?
如果你是黑仔,你會怎麼做? 可以做什麼改變?
只有工作為什麼不好?遊戲或休息為什麼重要?
只有小孩才需要玩遊戲嗎?大人也有類似遊戲的基本需
求嗎?
3. 小結:人不是機器,每個人都需要遊戲、娛樂和休閒活動。
相對於黑仔只有工作的人生,我們要學習在工作和休息中
找到平衡;安排遊戲、休閒和娛樂的時間,享受休閒的樂
參與討論
趣,並且能在其中學習、成長。
4. 評量活動:延伸活動回家作業: 黑仔的工作 創意統整
5
教師給各小組發下<黑仔的工作人生遊戲紙軸>,學生 人生遊戲紙 就遊戲紙
小組討論黑仔會面臨哪些阻礙他遊戲的困難,填入空格 軸,附件三 軸的製作
後,由各組隨機抽取紙軸玩,只要選擇的路線遇到困難關 評分
卡,遊戲就結束,闖關次數最少者即為本次遊戲的冠軍。 彩色筆或色
275
------------------第一節結束----------------- 鉛筆
二、 活動:攜手同行 共融遊戲 簡報 10
(一) 課前準備
1. 教育部人權教育資訊網有關兒童權利與兒童權利公約的
小遊戲 http://hre.pro.edu.tw/zh.php?m=10&c=102
2. 準備小白板、白板筆與遊戲圖片五組
3. 製作黑仔的工作人生故事大書及遊戲紙捲
4. 台北圓山花博公園(舞蝶共融遊戲場)
http://may1215may.pixnet.net/blog/post/402622892
5. 【我們一起玩 共融遊戲場】華視新聞雜誌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gcQqgmUWEUQ
(二) 引起動機
1. 引導語:等一下每一組會拿到一張圖片討論卡,從圖片上 圖片討論卡 10 分組討論
的活動,你們看到什麼?請你們討論下面的問題,然後在 (附件四) 積極參與
小白板上寫下小組的討論結果。 課堂發表
小白板
(1) 你的生活周遭,例如:學校或是社區,有哪些和遊戲權有
白板筆
關的設施?
(2) 你做過哪些事情和遊戲權有關?
276
(3) 說說看,遊戲之後讓你有什麼感覺?
2. 教師發給各組圖片討論卡。學生進行小組討論並寫下討論
結果,討論結束後,請各小組上台報告討論內容,並由教
師補充學生報告,強調遊戲權是保障兒童獲得充分的休
閒、娛樂,以及在合乎正當與健康的情況下,快樂且安全
的享有遊戲、休閒活動的樂趣。
3. 小結:讓學生觀察生活周遭的遊戲設施與設計,了解遊戲
所能獲得的益處。
【我們一起玩
(三) 影片放映與討論:我們一起玩 共融遊戲場 30 專心觀賞
共融遊戲場】
華視新聞雜誌
所謂共融遊戲,是誰和誰一起玩?
https://www.
youtube.com/
(可能回答:一般孩子和行動不方便的孩子) 參與討論
watch?v=gcQq
gmUWEUQ
為什麼行動不方便的孩子需要共融遊戲?
http://may12
(可能回答:特殊孩子也需要遊戲,總不能讓他們只能站
15may.pixnet
.net/blog/po
在遊戲場看一般小孩子玩,所以要設計讓他們也能一起
st/402622892
玩)
http://may12
15may.pixnet
如何讓坐輪椅的孩子玩沙坑?
.net/blog/po
st/398454811
(可能回答:將沙坑做的跟輪椅一樣高,這樣就可以坐著
玩沙坑,而不用蹲到地上…..)
http://211.7
9.137.116/pl
如果你的行動不方便,你會希望有哪些設計可以幫助你可
ayground/abo
ut#/-1/
以一起遊戲?
277
(可能回答:比較大的鞦韆,讓行動不方便的人可以坐上
去,甚至於需要安全裝置,這樣才不會掉下來……還有,
到遊戲場也要改成無障礙設施,要不然如果到遊戲場沒有
無障礙坡道,路上都是小石頭,沙子,這樣行動不方便的
人,也沒辦法一起玩)
(四) 教學補充參考內容:介紹共融遊戲場
1. 共融式遊樂設施的目的是提供所有兒童一同玩樂、遊戲、
發展能力的遊樂設施,這裡指的兒童包括一般兒童以及具
有特殊需求之兒童(例如自閉症、心智障礙、肢體障礙、
視覺或聽覺障礙者等)。
2. 身心障礙兒童及一般兒童皆能使用的遊戲環境,包括無障
礙環境、適合不同障別、多元刺激、寬敞、安全、具互動
性、有趣及舒適等特色。
3. 臺北市全面推動「Play for All」,讓「玩」變成所有人
的權利!身障孩子、甚至成人,都能和其他孩子共同玩
耍,簡單、安全、無障礙,並且可以互動。例如特殊設計
的盪鞦韆,讓家長跟缺少身體支撐能力的孩子能夠一起乘
風破浪,享受遊戲的快樂,因此積極推廣共融式遊樂設施。
4. 共融式遊樂設施的設計應遵循下列 7 項原則:
(1) 公平(be Fair):遊戲場應能促進所有人(含失能者)
公平使用。
278
(2) 融合(be Inclusive):排除空間障礙,使空間可供不同
人使用。
(3) 聰明(be Smart):創造簡單、直覺性的空間,幫助人們
從遊戲獲得成長。
(4) 獨立(be Independent):設計一個促進獨立探索和參與
的環境。
(5) 安全(be Safe):遵循安全規範,並保障參與者情感與
精神安全。
(6) 積極(be Active):提供促進社會互動、合作與身體能
力的活動。
(7) 舒適(be comfortable):符合社群與使用者的多樣需求。
5. 設施地點:大安國小、建安國小、大佳河濱公園、兒童新
樂園、台北圓山花博公園(舞蝶共融遊戲場)等等。
---------------------第二節結束------------------
教 一、 教學省思
學 第一次參與這種大型聯合性的教案編寫及試教,其實心裡相當緊張,再加上教學
省 的內容和進行的方式都是初次嘗試,就更擔心在教學上有什麼遺漏或是不夠完善,因此
思 教學前不斷跟湯梅英教授及李章瑋學長反覆討論,最後定案的那一刻,心裡也鬆了一口
及 氣,不過到了正式試教時,心中的大石頭還是提了上來。
學 首先是教學時間的長度部分,這個議題對學校裡的孩子們來說算是比較新奇、與其
生 他課程都截然不同,甚至有些學生是還沒有接觸過,因此學生們一聽到要上不一樣社會
學 課都很感興趣,再加上教學影片及教學活動的穿插,大多能樂在學習,不過因為兒童權
279
習 利公約畢竟是一個專業性和學習難度比較高的議題,所以一口氣就將教學時間實施至八
評 十分鐘,對中年級的孩子來說,負擔還是比較大一些。到了第二節課的時候,小部分學
估 生的精神就有些不集中、比較容易分心等等。如果之後還有機會,我想嘗試看看將兩節
課分成兩天,中間隔幾天至一週,一天只進行一節課的教學,除了可以提高學生的專注
度之外,也有時間可以在中間觀察學生們在上完課之後是否有真的學習並吸收,也可以
看看學生們是否能將之實踐在日常生活中;甚至於可以改成每週上一個教學活動,除了
可以讓學生們有更多學習的時間之外,更重要的是讓學生們有可以將其落實在生活中的
機會,畢竟三年級的孩子在學習過程中,不管學習內容是什麼,都需要教師慢慢引導、
長時間去累積,才能夠確認學生們是否真的有學習到教師想要傳遞的內容。
再來是課程內容的安排,在課程內容的安排上,我覺得教師要抓住每個教學活動的
主要目標,要很明確的讓孩子們知道當下的活動是為了學習到什麼內容,當教師有明確
清晰的概念,才能夠順利引導學生們認識何謂遊戲權,然後每個教學活動結束前,要完
整的做一下總結,學生們也能再複習一次,並且在學習的過程中要反覆確認學生們認知
到的部分是否正確,如果有所偏差就要立即引導,最後這一項也就回應到了教學時間的
安排是相當重要的。
接著是教學活動進行的模式,試教過後發現,其實有些活動在教師引導的部分可以
再略為縮減一些,應該把時間空出來,再多給學生們一些討論的時間與空間,學生們透
過自己的討論,才更能激盪出自己對於遊戲權有什麼樣的認識與學習到的部分,在討論
的模式上也可以多一點變化,從教師引導討論、小組模式討論到兩兩相互討論中去做變
化,學生們比較不會疲乏,也能改善舉手發言的多為其中某幾位學生,也能增進一些對
於發言比較害羞或是擔心會說錯的學生也能一起進入到課程的學習之中。
另外,還有一點是在學生們回答問題後的加分制度上,或許可以再積極一些,也可
280
以更多元一點,透過一些小獎勵除了能增強他們的學習動機與專注度之外,更能加深學
教 生們對於新議題的記憶。
學 最後,非常感謝湯梅英教授的邀請,在這次的教案編寫與試教過程中,給予了我許
省 多協助與鼓勵,讓我獲益良多,無論是在教案編寫的技巧上或是課程安排的過程中,還
思 有教具製作、試教前後的教學建議等等,這也讓我對於之後參加教師甄試有著諸多幫
及 助。另外還要感謝章瑋學長和團隊裡所有夥伴的幫忙,雖然礙於時間關係,無法親臨現
學 場,實際觀摩其他夥伴試教時的過程,不過大家的教案都能相互觀摩,也可以在群組上
生 或是在會議中一起討論,在相互討論的過程中讓我成長好多啊!
學 二、 學生學習評估
習 在學生學習評估上,我將之區分為學習中與學習後兩個部分。
評 在學習中的部份上,可以發現孩子們對於不熟悉或是新奇的議題有比較高的專注
估 性,在課堂上,不少孩子都能根據自己的生活經驗、所見所聞而積極發言,甚至有部粉
的孩子能夠進行反思,也因為這個教案的主題――遊戲權,對學生們來說是相當貼近他
們生活的一個議題,所以學生們的學習效果也比較良好。
在學習後的部分上,透過學習單和問卷可以發現,學生們開始有比較清楚的遊戲權
概念,再加上生活上的觀察,有些孩子也會運用上課所學習到的內容來提想同學要注意
的事項,因此我認為學生們在學習的效果上還蠻不錯。
比較重要的是,如果這類的課程能夠長期經營,將之落實在生活中,多鼓勵學生們
去落實,對於學生們在理解與學習上將會有更大的幫助!
281
《附件一》 簡報 ○
1 ○
2
282
簡報 ○
3 ○
4
283
簡報 ○
5 ○
6
284
簡報 ○
7 ○
8
285
簡報 ○
9 ○
10
286
《附件二》改編故事「黑仔的工作人生」
在中南美洲有一個國家,叫做尼加拉瓜,在尼加拉瓜
北部的撒姆拉里是個有很多動物和植物的地方。但是這
個國家常常發生地震和火山爆發;下雨下太大的時候,
又會有淹水和土石流的危險,七至十月還會有颱風。由
於天然災害,再加上缺少工作機會,使得鄉村的居民大
多過著貧困的生活。
黑仔出生於撒姆拉里,因為家裡相當貧窮,在他六、
七歲的時候就開始工作了,尼加拉瓜盛產咖啡,所以黑
仔每天都必須要在咖啡園工作,如果咖啡園的工作告一
個段落,他就會下田幫忙,或者是在家裡幫忙,黑仔就
在這樣每天忙祿工作中漸漸長大。
黑仔曾經去學校上學,讀過一陣子的書,可是後來因
為黑仔的爸媽需要他工作賺錢來幫忙家裡,讓家裡能夠
多一點錢,所以黑仔很快就離開學校了。每天辛勤工作
的黑仔,不僅無法繼續念書,更沒有玩耍的時間,他的
人生從很小很小開始就被工作全都佔滿了。
有一次,黑仔實在是受不了了,他想要停下來,不要
再一直工作了,他想去找鄰居一起玩耍,到上山爬樹掏
鳥蛋、到河邊玩水抓小魚。可是黑仔的爸媽卻拒絕了並
告訴他:「你必須先做完你的工作。」或「照顧弟弟妹
妹是你的工作」;當他好不容易完成所有的工作回到家
287
時已經累壞了,只能趕快上床睡覺,根本沒機會去玩耍。
黑仔的人生就一直重複工作,工作完了還有下一樣工
作等待著他,每天永遠都有做不完的工作。多年以後,
黑仔結婚生小孩了,他的孩子到了六、七歲的時候,也
跟他一樣開始工作了……
288
《附件三》黑仔的遊戲紙捲舉例
遊戲迷宮玩法:
(1) 聆聽老師說故事,或是閱讀相關黑仔的故事單。
(2) 在紙捲迷宮的紅色方格中,填入黑仔遇到的困難。
(3) 在遊戲的最後,寫上或畫上黑仔玩遊戲權的勝利畫面。
(4) 一起和同學玩一玩,看誰做的很有趣呢?
289
290
《教學資訊站》兒童權利公約逐條釋義第 31 條 遊戲權
【參閱自高玉泉、蔡沛倫(2016)。兒童權利公約逐條釋義。衛生福利部。】
壹、規範宗旨
本條簡稱遊戲權,確保兒童享有休息及休閒等相關權利。與其他相關國際文件如
《世界人權宣言》第 24 條、《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第 7 條第 4 項及《消
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第 13 條等不同之處是,相關國際文件所明文保障的雖
亦係在「休息」及「休閒」上,然而其係根基於保障「工作條件」不得過於嚴苛,人
人應享有休息及休閒之權利;而本條則係對尚在塑型、探索、感知階段,沒有工作之
兒童,就其探知社會之媒介, 及遊戲權做廣泛之保障。
貳、條文要義
一、 第 31 條第 1 項
(一) 休息、休閒、遊戲和娛樂活動
休息、休閒、遊戲和娛樂活動看似同義詞,因為它們都指向不工作這個共同點,
但這四個名詞其實包含了各種不同的意義:
1. 休息:確保兒童能在從事任何種類的工作、教育或消耗體力的活動中,充分的放鬆及
有足夠的睡眠機會,並確保其能恢復體力。即包含生理及心理上最本質必須之需求。
2. 休閒:休閒的定義更加廣泛,其定義為兒童得自由的運用時間, 在這段時間中不進行
教育、不工作、不從事家庭義務或負擔家庭生計之維持,或參與他人主導之活動,全
由兒童自己之意願參與自己喜好的活動。
291
3. 遊戲:係指兒童本身所發起、控制或組織的任何行為或活動及過程。遊戲本身不具強
迫性,為可在任何時間任何地點進行的自發行為,型態亦無強制,特徵為具趣味性、
不確定性、具挑戰性、靈活性和非生產性等等。
4. 娛樂:指各種形式的活動,包括音樂、藝術、手工活動、社區活動、俱樂部、運動、
遊戲、健行與露營或培養愛好等。娛樂應指兒童自願選擇參與及體驗之活動,或兒童
得藉由這些活動而得到滿足感,或體會到現實中一些個人及社會的價值。
(二) 與兒童年齡相宜:
本條強調活動與兒童年齡相宜的重要性,就遊戲和娛樂而言,在提供時間、空間
和環境時,成人應確保安全,同時亦須考慮兒童的年齡,循序漸進,從提供遊戲機會
的場所到提供社交性的遊戲機會,和同儕相處或獨處。在這些過程中,兒童會逐漸探
索更多需要承擔風險和應對挑戰的機會,這些體驗有利於他們找到認同及歸屬感。
(三) 文化生活和藝術活動
兒童可透過文化和藝術來展現其個人身分特質並對其自我存在賦予意義,並藉此
方式影響其外在生活,建立其世界觀。文化和藝術的表現形式可在家庭、學校、街頭
和公共場所進行,更可透過如舞蹈、文學、音樂、電影、戲劇、慶祝活動等方式表現。
(四) 自由參加
國家應基於保護兒童及促進其最佳利益的前提下,尊重兒童選擇和參與文化生活
和藝術活動的權利,並不得限制其自由,同時更應確保他人不得限制該項權利。
二、 第 31 條第 2 項
充分參與文化和藝術生活:國家尊重及促進兒童充分參加文化和藝術生活的權利
時,應注意以下幾種方式,以相輔相成:
292
1. 接觸管道:即提供兒童得以體驗文化和藝術生活的機會,並使其學習各式各樣的
表達方式的機會。
2. 確保兒童的參與:保障兒童能確實的參與文化及藝術生活的機會,並能使兒童有
以個人或團體的形式,自由的表達其自我、溝通、表現和參加創造性的活動,從
而促進其人格發展。
3. 對文化生活的貢獻:兒童有權利對文化與藝術之精神、物質與情感的表達做出貢
獻,從而推動其所屬的社會的發展與轉型。
4. 鼓勵提供適當的機會:雖然規範中,具體列舉了應鼓勵並提供適當之文化、藝術、
娛樂和休閒活動,但根據公約第 4 條對本條做出的解釋,也同樣納入了遊戲權。
締約國應在必要性及適當性的先決條件下,確保兒童的參與,以促進和增加實現
這項權利的機會。只有在必要的立法、政策、預算、環境和服務的框架下,兒童
才能實現其權利。
5. 平等機會:在本條規範下,每個兒童都應該享有均等的權利, 不應有種族、性別、
大小等的分別。
參、案例介紹
一、 尼加拉瓜原住民社區兒童爭取遊戲權案
北尼加拉瓜 Samulalí 是個豐饒且多產的區域,但這個國家備受折磨的歷史、脆弱的基礎
建設,以及大量的天然災害都一再的阻撓鄉村人民脫貧。極度的貧窮和對咖啡生產的過度依
賴,意味著年僅六、七歲的兒童都必須投入工作之中,有時是在咖啡園內、有時是一個小農地,
有時是在家裡,有時甚至是三者皆具。儘管大多數的兒童會上學,但在尼加拉瓜,幾乎所有人
都很快的輟學,有些甚至還沒有機會去上學。他們的父母期望他們能從年幼時就開始幫助支持
家庭經濟,這使他們減少能參與高等教育以及擁有生活轉機的機會。同樣的,這也讓他們很難
293
有機會參與遊戲。Samulalí 是個原住民社區,這裡的居民都是馬塔加爾帕部落的後裔,他們
居住在這裡已幾千年。2011 年 2 月,14 歲女童 Yenderling González 向當地的非政府組織
CESESMA 敘述她的故事。她表示阻止她和小朋友們遊玩的是社區裡的大人。他們總是說:『妳
必須先做完妳的工作。』或『照顧小的兄弟姊妹是妳的工作』;同時,還有很多農務及咖啡種
植的工作,當他們回到家時已經累壞了,根本沒機會去玩耍。
在 CESESMA 的協助下,Yenderling 因此組成了一個研究小組。她的研究小組在
Samulalí 的社區集會上第一次發表了他們的研究成果,建議:
1. 捍衛遊戲權,希望所有的兒童,包括女童和男童,都能夠享有遊戲自由;
2. 應該有更多對兒童遊戲的研究主題;
3. 父母應尊重兒童的遊戲權;及
4. 應該要有更多的宣傳和談論去捍衛兒童的遊戲權等。
經過多方的努力,Yenderling 和她的研究小組被邀請在尼加拉瓜的兒童權利雜誌
上撰寫他們的改革運動。在該篇文章內,小組簡述兒童遊戲權的重要性:
1. 能休息、放鬆及娛樂;
2. 能令人興奮及愉快的去享有樂趣,及感覺良好;
3. 能促進健康的身心發展;
4. 能發展創造力及想像力,實現創造、發明和夢想;
5. 能使自己有自信的去溝通及分享;
6. 能體驗、學習和發展新的技能;
7. 能用友情與他人有所連結,互相尊重,無論是男童或女童,也不論年齡大小。
8. 能擁有表達自己意見的空間。
294
此項促進和捍衛兒童遊戲權的運動在尼加拉瓜仍方興未艾。較令人沮喪的是,在
尼加拉瓜,健康、教育、食物、免於性暴力及對抗愛滋等計畫及援助政策始終是第一
優先,很少有人會將注意力放在兒童的遊戲權上。
肆、綜合分析
學者指出,12 歲以下的兒童由於語言能力以及認知能力的發展有限,無法如同成
人般運用口語來表達抽象的想法或是生活中的情緒困擾。因此,對於這些兒童而言,
玩具是他們的語言, 遊戲則是他們與世界溝通的方式。這些兒童生活在遊戲中,「遊
戲」有代替語言的功能,也因此在心理治療中,心理師常運用玩具、繪畫、布偶、黏
土、故事書或是其他好玩的材料,幫助這些兒童透過遊戲「說出」兒童的語言,也就
是運用「遊戲」來和兒童溝通。
另外,遊戲可促進兒童對創造性、想像力、自信、自我效能以及身體、社會、認
知、情感力量和技能的培養。遊戲和娛樂對於兒童在各方面的學習也有所貢獻,因為
它們是兒童參與日常生活的一種媒介,為兒童提供了享受和快樂,所以具有其獨特的
內在價值。
再者,遊戲對兒童自發產生發展動力至關重要。對嬰幼兒來說,幼兒的生活就是
遊戲的生活,且年齡愈小,花在遊戲上面的時間愈多,遊戲的功能也愈加重要,而「玩
具」則是遊戲過程中重要的輔助工具,透過它兒童能獲得適當的身心發展及生活體驗。
因此,不能輕忽玩具對兒童的重要性,因為幼兒藉著遊戲操弄玩具的過程當中來探索
環境,增進對事物的認識與瞭解,發揮想像力、創造力、解決問題的能力,以及提供
兒童學習待人接物之道 及增進兒童社會能力的發展。
295
對不同年齡層的兒童而言,遊戲權是一項常被成人忽略的權利,因為對成人來說
遊戲通常被視為一種奢侈,然而遊戲卻是兒童去體驗及促進他們的能力的一種必要因
素,藉由遊戲兒童可以發展他們的溝通能力、社交能力等等。可惜國家往往因預算有
限等的阻礙,使兒童的遊戲環境和設施被削減,加上成人對於兒童工作和學習的需要
不斷增加,兒童的遊戲權被過度忽視。因此, 如何保障兒童的遊戲權,使兒童得以經
由遊戲建構自我成長,為國家應認真省思的嚴肅議題。在臺灣,學校及公園皆可見兒
童遊戲設施,惟兒童因設施的不當設計或欠缺維護往往造成兒童不幸傷亡。遊戲設施
的安全在我國有必要予以特別關注,以落實本條的遊戲權。
關鍵詞:遊戲權、休息、休閒、文化與藝術生活
296
第四章 研究成果與討論
本研究工作目標主要為編製 CRC 教學宣導教案,使任課於國中、小學之教師,依據不同
年級學生之能力與經驗,在教學場域引導學習者理解 CRC 精神及內涵。本研究報告前三章說明
研究概要、試教實施及教案成果。本章研究成果,主要包含:CRC 內涵於現行國民中小學課程
綱要之適用性;現行以 CRC 為主題教學之普及性;以及教案試教評估等內容。茲分述如後:
壹、CRC 內涵於現行國民中小學課程綱要之適用性
一、 現行國民中小學課程綱要說明
教育部 103 年 11 月 28 日公佈「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總綱,描繪未來課程發展
以「自發」、「互動」及「共好」為理念;強調學生是自發主動的學習者,學校教育應善誘學
生的學習動機與熱情,引導學生妥善開展與自我、與他人、與社會、與自然的各種互動能力,
協助學生應用及實踐所學、體驗生命意義,願意致力社會、自然與文化的永續發展,共同謀求
彼此的互惠與共好1。
依據十二年國民教育課程綱要內容,揭示核心素養教育目標與議題融入領域/科目為重要
特色;並敘明議題融入可經由學習主題的認知、議題情境的理解、議題討論的互動及議題處理
的實踐,連結領域/科目的內容,達成核心素養的目標。也就是說,藉由議題教育,可引導學
生覺知生活中的議題,並從不同領域/學科角度對議題加以探究、分析與思考,從而培養學生
1
教育部「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總綱內容,取自
https://www.naer.edu.tw/files/15-1000-7944,c639-1.php?Lang=zh-tw
297
對生活情境問題的分析與解決能力,使學生更能統整各領域的學習內容,進而習得所需技能、
建立開放與追求共好的價值,並展現具體的行動。因此,議題教育是學生統合各領域教育內容,
以及應用各領域所學的重要樞紐。
課程綱要所列融入議題計有十九項;其中,人權教育議題既為全球關注及國家當前重要政
策,亦是培養現代國民與世界公民之關鍵內涵,並依據九年一貫課程重大議題之架構及內涵,
延伸擴充至十二年國民教育的完整體系。
依據課程綱要之「議題融入課程研修說明」,議題係配合綱要各領域/科目課程訂定,同
步發展「基本理念、學習目標、核心素養、學習主題與實質內涵」,以期各領域/科目課程能
適時統整、融入議題內容,並彰顯議題所倡議之「尊重多元」、「同理關懷」、「公平正義」
及「永續發展」等核心價值,提供各領域/科目融入之依據或參考。其中,人權教育議題的學
習目標在於:了解人權存在的事實、基本概念與價值等相關知識;發展對人權的價值信念,增
強對人權的感受與評價;培養尊重人權的行為及參與實踐人權的行動。學習主題包含:人權的
基本概念、人權與責任、人權與民主法治、人權與生活實踐、人權違反與救濟及人權重要主題
等。茲以適切的人權教育學習主題、實質內涵對照教育階段為例,如表 8 所示,說明 CRC 內涵
於課程綱要各階段之適用性。
表 8 人權教育學習主題、實質內涵與教育階段對照表
教育階段 議題實質內涵
議題/學習主
國民小學 國民中學 高級中等學校
題
人權基 E1 認識人權是與生俱 J1 認識基本人權的意涵,並 U1 理解普世人權意涵 的 時
人
本概念 有的、普遍的、不容 能了解憲法對人權保障的意 代性及聯合國人權公
剝奪的。 義。 約 對 人權保障的意義。
人權與 E2 關心周遭不公平的 J2 關懷國內人權議題,並 U2 探討國際人權議題,並能
298
責任 事件,並提出改善的 提出一個符合正義的社 負起全球公 民 的 和 平 與 永
想法。 會藍圖,並能進行社會改 續發展責任。
權 進與行動。
人權與 E3 了解每個人需求的 J3 探索各種利益可能發生 U3 認識我國重要的人 權 立
民主法 不同,並能討論與遵 的衝突,並了解如何運用 法 及 其 意 義,理解保障人權
治 守團體的規則。 民主審議方式及正當的程 之 憲 政 原 理 與 原 則。
序,以形成公共規則,落
教
實平等自由之保障。
人權與 E4 表達自己對一個美 J4 了解平等、正義的原則,並 U4 理解人權與世界和平的關
生 活實 好世界的想法,並能 能在生活中實踐。 係,並能在社會中實踐。
踐 聆聽他人的想法。
J5 了解社會上有不同的群體 U5 理解世界上有不同的國
育
E5 欣賞、包容個別差異 和文化,能尊重並欣賞其差 家、族群、和文化,並能尊
並尊重自己與他人的 異。 重其文化權。
權利。
J6 正視社會中的各種歧視, U6 探討歧視少數民族、排除異
E6 覺察個人的偏見並 並能採取行動來關懷與保 類、污名化等現象,理解其經
避免歧視行為的產生。 護。 常和政治經濟不平等、種族
主義等互為因果,並提出相
關的公民行動方案。
人權違 E7 認識生活中不公 J7 探討違反人權的事件對個 U7 體悟公民不服從的人權
反與救 平、不合理、違反規則 人、社區(部落)、社會的影 法治意涵,並 倡 議 當 今 我
濟 和健康受到傷害等經 響,並提出改善策略或行動方 國 或 全 球 人 權 相 關 之議
驗,並知道如何尋求救 案。 題。
助的管道。
人權重 E8 了解兒童對遊戲權 J8 了解人身自由權並具有自 U8 說明言論自由或新 聞 自
要主題 利的需求。 我保護的知能。 由對於民主社會運作
的 重 要性。
E9 認識生存權、身分權 J9 認識教育權、工作權與個人
的剝奪與個人尊嚴的關 生涯發展的關係。 U9 理解法律對社會上的弱
係。 勢,所提供各種平權措施,旨
J10 了解人權的起源與歷史發 在 促 進 其 能 擁 有 實 質
E10 認識隱私權與日常 展對人權維護的意義。 平 等 的 社 會 地位。
生活的關係。
J11 運用資訊網絡了解人權相 U10 認識聯合國及其他 人
E11 了解兒童權利宣言 關組織與活動。 權相關組織對人權保
的內涵及兒童權利公約 障 的 功 能。
對兒童基本需求的維護 J12 理解貧窮、階級剝削的相互
與支持。 關係。 U11 理解人類歷史上發 生
大 屠 殺 的 原 因,思考如何避
J13 理解戰爭、和平對人類生活 免其再發生。
的影響。
U12 認識聯合國的各種 重
J14 了解世界人權宣言對人權 要 國 際 人 權 公約。
的維護與保障。
299
二、 CRC 內涵於課程綱要之適用性
由於近年國家課程編修爭議不斷,新舊課程銜接問題困擾教學現場,為使本教案順利推廣
應用 CRC 動畫影片作為學習資源,首要理解現行國中小學課程綱要並無特定學習領域與時數可
提供兒童權利公約之教學,必須從課程綱要中尋找與 CRC 直接或間接相關的內涵,作為教案設
計之基礎。如此,教案不僅符合課程綱要之適用性,更能鼓勵現場教師實際教學應用與推廣。
依據「國民中小學九年一貫課程綱要」與「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CRC 的主題可以
在人權教育議題內涵中互相結合;尤其,從「人權重要主題」可看出國小階段議題實質內涵係
以兒童權利為主,以此可知 CRC 動畫影片教案設計與課程綱要直接相關之適用性。其次,國小
生活、社會科及國中公民等學習領域有關權利議題的內涵,亦可為 CRC 教案設計符合課程綱要
之適用性。再者,各校自主發展的彈性課程及校訂課程,可為 CRC 教案安排適當融入的學習機
會。
以建置於衛福部社家署網站的「兒童權利公約 CRC 宣導動畫」為例,教學者或課程開發者
可依據「12 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綱」相關規範,發展從國小到高中各階段課程與教學設計;並
且,此學習階段學生正符合兒童權利公約定義:兒童是 18 歲以下的年齡階段。因此,課綱人
權教育議題應以學生最相關的兒童權利公約為主,適當融入相關課程的主題教學設計。茲將
CRC 宣導動畫與 12 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綱人權教育議題,整理對照如下表所示:
表 9 CRC 宣導動畫與 12 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綱參考對照表
序 內容/CRC
集名 12 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綱人權教育議題
號 條文
1 什麼是兒童 介紹 CRC;兒 E11 了解兒童權利宣言的內涵及兒童權利公約對兒童基本需求的
300
序 內容/CRC
集名 12 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綱人權教育議題
號 條文
權利公約 童的定義 維護與支持。
CRC (§1) J10 了解人權的起源與歷史發展對人權維護的意義。
U12 認識聯合國的各種 重 要 國 際 人 權 公約。
E9 認識生存權、身分權的剝奪與個人尊嚴的關係。
兒童有生存 生命、生存 E11 了解兒童權利宣言的內涵及兒童權利公約對兒童基本需求的
2 和成長的權 及發展權 維護與支持。
利 (§6) J1 認識基本人權的意涵,並能了解憲法對人權保障的意義。
U11 理解人類歷史上發 生 大 屠 殺 的 原 因,思考如何避免其再發生。
E6 覺察個人的偏見並避免歧視行為的產生。
J4 了解平等、正義的原則,並能在生活中實踐。
平等對待每 禁止差別待 J5 了解社會上有不同的群體和文化,能尊重並欣賞其差異。
3
一位兒童 遇(§2) U5 理解世界上有不同的國家、族群、和文化,並能尊重其文化權。
U6 探討歧視少數民族、排除異類、污名化等現象,理解其經常和政治
經濟不平等、種族主義等互為因果,並提出相關的公民行動方案。
E3 了解每個人需求的不同,並能討論與遵守團體的規則。
E4 表達自己對一個美好世界的想法,並能聆聽他人的想法。
兒童有表達 尊重兒童表
4 J3 探索各種利益可能發生的衝突,並了解如何運用民主審議方式
意見的權利 意權(§12)
及正當的程序,以形成公共規則,落實平等自由之保障。
U8 說明言論自由或新 聞 自 由 對 於 民 主 社 會 運 作 的 重 要性。
喪失家庭環 E2 關心周遭不公平的事件,並提出改善的想法。
給兒童一個
5 境之兒童 J7 探討違反人權的事件對個人、社區(部落)、社會的影響,並提
安全的家
(§20) 出改善策略或行動方案。
不受任何形 E7 認識生活中不公平、不合理、違反規則和健康受到傷害等經驗,
誰都不可以
6 式之不當對 並知道如何尋求救助的管道。
傷害兒童
待(§19) J8 了解人身自由權並具有自我保護的知能。
兒童有接受 教育權
7 J9 認識教育權、工作權與個人生涯發展的關係。
教育的權利 (§28)
兒童的遊戲 遊戲權
8 E8 了解兒童對遊戲權利的需求。
權 (§31)
兒童的事 兒童最佳利 E11 了解兒童權利宣言的內涵及兒童權利公約對兒童基本需求的
9
大家的事 益原則(§3) 維護與支持。
註 E:1-6年級 J:7-9年級 U:10-12年級
301
除前述CRC內涵於課程綱要之適用性外,依據12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綱對於議題教學的說明;
為促進議題教育功能之發揮,各領域/科目「課程綱要」已進行《總綱》所列議題之適
切轉化與統整融入。學校、教師及教材研發、出版與審查等相關教育人員應依循各領域/科目
「課程綱要」內容,並參考本說明,落實議題融入課程與教學之責任。學校亦可於彈性學習課
程/時間及校訂課程中據以規劃相關議題,將議題的精神與價值適切融入學校組織規章、獎懲
制度及相關活動,以形塑校園文化,提升學生學習成果。
議題教育的實施包含正式與非正式課程,學校課程的發展與教材編選應以學生經驗為
中心,選取生活化教材。在掌握議題之基本理念與不同教育階段之實質內涵下,連結領域/科
目內容,以問題覺知、知識理解、技能習得及實踐行動等不同層次循序引導學生學習,發展教
材並編輯教學手冊。教師教學時,除涵蓋於領域/科目之教材內容外,可透過領域/科目內容之
連結、延伸、統整與轉化,進行議題之融入,亦可將人物、典範、習俗或節慶等加入教材,或
採隨機教學,並於作業、作品、展演、參觀、社團與團體活動中,以多元方式融入議題。經由
討論、對話、批判與反思,使教室成為知識建構與發展的學習社群,增進議題學習之品質。
從上面的說明可以看出,要把CRC動畫教學內容融入課程實施;有兩種類型可以融入實施;
其一為「部定課程」,其二為「校訂課程」。前者由國家統一規劃,以養成學生的基本學力,
並奠定適性發展的基礎,必須透過教科書廠商與編輯進行課本及課程編制。後者則由學校安排,
以形塑學校願景及強化學生適性發展。
302
尤其在校訂課程的規劃時,在「彈性學習課程」以跨領域/科目或結合各項議題,發展「統
整性主題/專題/ 議題探究課程」,強化知能整合與生活運用能力的形式,非常適合以CRC為主
題做為課程的彈性規劃,甚至於融入「領域學習課程」,發展成為校訂課程的特色。例如:不
論是國小、國中或是高中階段的學校,都可以11月20日(國際兒童節)、4月4日(本國兒童節)
或是12月10日(世界人權日)等紀念日活動,規劃進入學校行事曆,安排一日、或是一周彈性課
程,這樣的學習型態,應該都是不錯的安排與課程規畫思考方向。
貳、現行以 CRC 為主題教學之普及性
為理解 CRC 兒童權利公約在教學現場實施之情形,研究團隊透過多次工作會議及學者專家
諮詢會議,廣泛蒐集意見並分析相關資訊。茲就以下三方面,說明現行以 CRC 為主題教學之普
及性:現行課程內容與 CRC 主題對應、人權教育議題中央團與地方團教材發展與推廣、結合社
區特性與學校行事曆的主題教學。
一、現行課程內容與 CRC 主題對應
目前國中、小學實施的課程是以九年一貫課程綱要為主,如前節所述人權教育是課綱所列
之重大議題。由於國小到高中學生均為 CRC 所界定與保障的年齡層,因此,研究團隊依據課綱
所揭櫫「以學習者為中心」理念,檢視人權議題課綱內涵,尋譯可與 CRC 主題連結的課程與教
學相關內容,以理解 CRC 為主題教學之普及性。茲將九年一貫課綱人權教育議題與 CRC 主題以
香相關配合動畫製作對應整理如表 10 所示。
303
表 10 九年一貫課綱人權教育議題與 CRC 主題與相關動畫對應表
編碼 內容 可對應公約內容 CRC 動畫集數
討論、分享生活中不公平、不合理、違 喪失家庭環境之兒童
動畫○
5
1-1-3 反規則、健康受到傷害等經驗,並知道 (§20)
動畫○
4
尊重兒童表意權(§12)
如何尋求救助的資訊與管道
1-1-4 說出自己對一個美好世界的想法 尊重兒童表意權(§12) 動畫○
4
察覺個人偏見與歧視態度,並避免偏見
1-2-5 禁止差別待遇(§2) 動畫○
3
與歧視之產生
了解平等、正義的原則,並能在生活中
1-3-3 禁止差別待遇(§2) 動畫○
3
實踐
2-1-1 瞭解遊戲權對兒童需求的重要。 遊戲權(§31) 動畫○
8
認識生存權、身份權與個人尊嚴的關
2-2-1 生命、生存及發展權(§6) 動畫 2 ○
係。
2-2-2 認識休閒權與日常生活的關係。 遊戲權(§31) 動畫○
8
瞭解人身自由權並具有自我保護的知 不受任何形式之不當對
2-3-1 動畫○
6
能。 待(§19)
了解兒童權利宣言的內涵及兒童權利 兒童的定義(§1) 動畫○
1
2-3-2
公約對兒童基本需求的維護與支持 兒童最佳利益原則(§3)
○
9
認識教育權、工作權與個人生涯發展的
2-3-5 教育權(§28) 動畫○
7
關係。
<編號說明>下列「a-b-c」的編號中,a 代表課程核心內容序號,b 代表學習階段序號,c 代表流
水號。第一學習階段為一至二年級,第二學習階段為三至四年級,第三學習階段為五至六年級,
第四學習階段為七至九年級。
304
此外,檢視現行教科書可能連結 C R C 內涵的教學內容,亦可說明現行以 C R C 為主題教學
之普及性。惟因市售教科書版本眾多,且教科書檢視並非本研究專案重點,無法詳盡討論、深
入探究,宜另案進行系統性研究。在此,僅以教師及研究團隊所知,列舉國小、國中教科書連
結 C R C 之實例。以社會科翰林版五下(圖 6)與六下課本(圖 7)為例,在「法治你我他」與「全
球問題大追擊」教學單元內容,包含平等與自由、武裝衝突、貧窮對於兒童的危害等相關議題
討論,這些主題教學可對應 CRC 兒童權利公約中「關於兒童捲入武裝衝突問題」,以及兒童是
弱勢必須受照顧、「兒童最佳利益」等內容。其次,三年級社會科課本,包括翰林、康軒及南
一等版本,亦包含「兒童自治」、「兒童權利」的學習內容;從圖 10 三年級社會科翰林版教
師教學指引所列概念圖可知,兒童權利相關主題教學內涵與教學重點。
以校訂課程或特色課程為例:學校可運用全校性活動或班週會時間,引進志工或結合民間
公民團體,介紹法律常識,宣導尊重兒童人權的觀念及作法;或者在彈性課程時間,融入兒童
人權的理念和作法,安排適合學生程度,富有彈性多元及各學年特色的兒童人權教育。例如:
藉由 11 月 20 日(國際兒童人權日)、4 月 4 日(兒童節)或是 12 月 10 日(世界人權日)等紀念日,
規劃兒童人權日、人權週或人權月活動,並列入學校行事曆。這些教學或活動方式皆是 CRC
主題內涵於課程綱要適用性的實例。
國中社會教科書亦有對應之內容,茲以南一課本為例(圖 8),提及對於身心障礙學生的福
利照料,可對應 C R C 兒童權利公約「平等」主題。翰林社會科課本 (如圖 9),亦有探討關於
「童工」剝削、「受教權」等 C R C 相關內容之討論。
305
圖 6 國小高年級社會科課本實例一 圖 7 國小高年級社會科課本實例二
306
圖 8 國中社會科課本(南一)實例之三 圖 9 國中社會科課本(翰林)實例之四
圖 10 三年級社會科翰林版教師教學指引概念圖
307
108 年即將實施的「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係延續、擴展課程綱要內涵與架構,
茲將十二年課綱人權教育議題與 CRC 主題之對應整理如表 11 所示。因此,依據新課綱規劃、
設計學校課程與教學,以及據此編審通過的教科書,在九年一貫課程加深加廣的基礎上,預期
有更多 CRC 主題探究與學習的內容,增加以 CRC 為主題教學之普及性。
表 11 十二年課綱人權教育議題與 CRC 主題對應表
編碼 內容
E8 了解兒童對遊戲權利的需求。
E9 認識生存權、身分權的剝奪與個人尊嚴的關係。
E10 認識隱私權與日常生活的關係。
E11 了解兒童權利宣言的內涵及兒童權利公約對兒童基本需求的維護與支持。
探討違反人權的事件對個人、社區(部落)、社會的影響,並提出改善策略
J7
或行動方案。
J8 了解人身自由權並具有自我保護的知能。
J9 認識教育權、工作權與個人生涯發展的關係。
探討歧視少數民族、排除異類、污名化等現象,理解其經常和政治經濟不平
U6
等、種族主義等互為因果,並提出相關的公民行動方案。
U8 說明言論自由或新 聞 自 由 對 於 民 主 社 會 運 作 的 重 要性。
U12 認識聯合國的各種 重 要 國 際 人 權 公約。
備註 E:1-6年級 J:7-9年級 U:10-12年級
308
二、人權教育議題輔導群教材發展與推廣
為順利推動九年一貫課綱人權教育議題課程與教學工作,教育部學前與國教署結合專業教
師團隊與教授成立中央層級「課程與教學輔導組•人權教育議題輔導群」,並於各縣市陸續成
立屬於地方人權教育輔導團,而逐漸形成由中央到地方人權教育課程與教學輔導與推動體系。
且為提供、連結人權教育課程與教學輔導相關訊息交流,特設置「人權小樹」網路平台
(http://hre-tw.blogspot.com/)。因此,以「人權小樹」網路平台為例,可知人權教育議題
輔導群對於教材發展與推廣工作,理解 CRC 為主題教學之普及性。
另外,為因應 12 國教高中階段之需求,教育部特於員林高中設置「學校人權教育資源中
心」 ,以整合高中階段人權教育議題課程相關資源,有利於推動 12 國教人權教育與 C R C 為
主題教學之普及性。
檢視「人權小樹」網路平台內容,人權教育議題輔導團除推廣「民主基礎系列課程」外,
自 2011 年即配合世界人權日活動,發展「世界人權日之推廣教材包」,以 40 分鐘的主題式教
學課程為主。歷年發展與推廣的教材包與 CRC 主題相關內容,包括:「尊重差異,包容不同」、
「兒童表意權」、「童工」、「兒童幫助兒童」、「零歧視」等議題。每一個教材包設計不同
學習階段的教案,以符合國小、國中階段差異化教學之需求。例如:2017 年世界人權日教材
包「尊重還是限制―我的隱私如何決定?」,係以「隱私權」為主題,發展 1-3 年級和 4-9 年
級不同教材包,學習目標詳如下圖示。
309
4-9 年級→「尊重還是限制―――我的隱私怎麼決定?」
學習目標:
1.認識保護隱私的重要性與其限制
2.能尊重自己與他人的隱私
3.能在生活中採取保護隱私的行動
1-3 年級→「什麼是隱私?」
學習目標:
1.認識隱私
2.能尊重自己與他人的隱私
3.了解隱私與安全的關係
人權教育議題群中央團與地方團進行的教材開發與推廣,不僅提供各地國小和國中教師方
便取用的教學資源,並協助學校教師依據地區學校特色和需求進行主題教學活動,有助於人權
教育議題及 CRC 主題教學之普及性。
三、結合社區特性與學校行事曆的特色課程
未來 12 課程綱要中,關於校訂課程與彈性課程的實施,勢必成為重要的課程規劃趨勢,
每一所學校也會重視依其所處社區的特色或區位環境作為特色課程的規劃思維。例如:學校社
區中有較多新住民家長,如果以推動多元文化做為課程的焦點與願景,可能會更有意義並能獲
310
得更多的資源。學校如果存在地處偏鄉、人口流失及隔代教養等不利的社區環境因素,對於兒
童的成長與發展、兒童最佳利益、健康權等議題,就更須加以關注與學習。
因此,學校可以討論未來的教學願景,以便結合社區特性與學校行事曆活動,進行人權教
育的 CRC 主題教學。例如,利用 4 月 4 日兒童節、11 月 20 日的世界兒童節、或是 12 月 10 日
的國際人權日等活動,設計以 CRC 為主題的教學活動。此外,亦可藉由校慶系列或是母親節的
家長參觀日教學觀摩活動、親職教育講座、性平教育、多元文化教育等既有的學校行事曆活動,
並以兒童為中心的教學設計理念,結合人權教育或 CRC 主題融入各科目學習內容及相關議題討
論,以增加 CRC 主題教學的普及性與豐富性。
參、教案試教評估
本研究教案試教評估係採取多元方式進行,包括,學生學習評估、觀課教師教學觀察及試
教教師教學省思等三方面。據此,了解學生接受宣導內涵情況,蒐集相關意見與資訊,進行分
析、統整,以精進教學、改善教案,並作為後續相關宣導策略之參考。茲以兒童權利公約教學
評估表、教學觀察表、教學觀察後會談內容大綱及教學省思等回饋意見,進行整理分析,分別
說明如後。
一、兒童權利公約教學評估表
兒童權利公約教學宣導評估表(如下圖 11 所示),係由研究團隊設計,內容包括:1-3 題
為學生基本資料、4-10 題為 CRC 學習評估,除最後兩題為開放式填答,其餘皆由為學生勾選。
評估表於試教結束後,請試教班級學生填答,以統整並分析受教學生接收 CRC 教學宣導之情況。
311
312
圖 11 兒童權利公約教學評估表
兒童權利公約教學評估表由試教班級 352 名學生填答,回收有效問卷共計 235 份,回收率
達 68%。其中,1-3 年級學生計 70 份,4-6 年級計 74 份,國小學生共計 144 份;國中 7-9 年
級學生計 91 份。男生計 194 人,女生計 141 人。分布區域包含新北市 70 人、臺北市 55 人、
苗栗縣 18 人、嘉義縣 18 人、高雄市 51 人以及澎湖縣 23 人。依據學生勾選 4-8 題選項資料進
313
行描述統計分析,第 9、10 題則依學生自由填答之資料彙整分析。茲就教學評估表內容依序說
明,包括:對於 CRC 概念覺知情形、學習行為自我評估、學習興趣分析、CRC 重要性評價、兒
童權利學習、自覺應有的權利以及兒童權利保護。
(一)對於 CRC 概念覺知情形
對於 CRC 教學而言,能夠正確填答 CRC 英文簡寫代表兒童權利公約,可以說是覺察兒童權
利公約的開始。由表 12 可知,各年級學生正確勾選「CRC 英文簡寫代表兒童權利公約」的比
率皆超出九成以上,均達到精熟學習的程度。學生在接受 CRC 教案教學之後,大多能正確勾選
CRC 英文簡寫所代表的中文意義,由此可知,各年齡階段學生確實對 CRC 概念有所覺察。
表 12 不同年級勾選 CRC 代表的中文意義
選項
兒童及青少年
(人數) 兒童福利法 兒童權利公約 正確反應
福利法
年級
1-3 年級(N=69) 2 3 64 93%
4-6 年級(N=74) 2 1 71 96%
7-9 年級(N=91) 2 3 86 95%
合計(N=234) 6 7 221 94%
(二)學習行為自我評估
學習者是 CRC 教學的主體,從學生在學習過程的自我評估,可看出教案設計及教師教學所
引發學生自覺的學習行為,以作為教案成效評估依據。從表 13 可知,學生學習行為的自我評
估,以「專心聽講」的比率最高,高達 77%;「參與討論」達到 68%;「回答問題」及「主動
314
學習」均超過五成。然而,學生學習行為中「說出自己的想法」比率最低,僅四成左右(43%)。
此結果或許突顯 CRC 相關概念的特性,學生不易在短時間即能理解並轉化、說出自己的想法,
尤其,低年級學生更加困難,需要較長期的學習,才可能表現出較多「說出想法」等高層次的
學習行為。此外,從圖 12 不同年級組學生學習行為可知,高年齡組學生自我評估「參與討論」
及「主動學習」的比率高於低年齡組,此趨勢顯示,年齡較大的學生可能較樂意進行高層次的
學習行為,而有較高比率的參與討論及主動學習。
由此可知,大多數學生接受 CRC 主題教學多有正向的學習行為,能專心聽講、參與討論、
回答問題及主動學習。然而,如何讓學生有更多討論、參與的教學活動和提供充裕的教學時間,
以及如何引導、鼓勵學生說出自己的想法,這些都是 CRC 主題教學和人權教育議題融入教學需
要克服的困難點。
表 13 不同年級組學生學習行為的自我評估
選項
N (%)
專心聽講 回答問題 說出想法 參與討論 主動學習
年級
1-3 年級(N=69) 50(72%) 43(62%) 30(43%) 33(48%) 34(49%)
4-6 年級(N=75) 64(85%) 40(53%) 32(43%) 55(73%) 37(49%)
7-9 年級(N=91) 68(75%) 47(52%) 38(42%) 71(78%) 54(59%)
合計(N=235) 173(77%) 130(55%) 100(43%) 159(68%) 125(53%)
315
圖 12 不同年級組學生對「說出想法」「參與討論」「主動學習」的自我評估
(三)CRC 學習興趣分析
本研究教師團隊進行 CRC 教案試教,在教學環節中設計不同教學活動與策略,例如:課程
說明、影片欣賞、小組討論、發表與分享等。因此,教學評估表第六題:「下面哪些活動讓你
覺得上課很有趣?」,係藉由學生勾選上課覺得有趣的活動,理解學生對於不同教學活動的學
習興趣,尤其,學生對於 CRC 動畫影片的興趣。
表 14 不同年級學生學習興趣分析表
選項
N (%)
老師講解 CRC 動畫影片 小組討論 可自由發表 學習單 其他
年級
1-3 年級(N=69) 20(29%) 48(70%) 46(67%) 21(30%) 20(29%) 11(16%)
4-6 年級(N=75) 28(37%) 51(68%) 54(72%) 25(33%) 13(17%) 0(0%)
7-9 年級(N=91) 44(48%) 51(56%) 56(62%) 31(34%) 23(25%) 2(3%)
合計(N=235) 92(39%) 150(64%) 156(66%) 77(33%) 56(24%) 13(6%)
316
從上面回饋意見可以看出:超過六成以上學生,對於「CRC 動畫影片」及「小組討論」等
活動,自覺有高度學習興趣;「老師講解」近四成及「自由發表」約三成學生顯示高度興趣,
而勾選對「學習單」有興趣的學生比例較少(24%)。由此可知,多數學生對於具有聲光效果的
視聽媒材和同儕互動的小組討論活動,表現出較高的學習興趣,但也因年級階段而略有差異。
其中,大約七成的國小學生對於「CRC 動畫影片」覺得很有趣,明顯高過國中學生(56%),可
見「CRC 動畫影片」較能引發國小階段學童的學習興趣。相對地,大多數的國小與國中學生都
覺得「小組討論」是很有趣的活動,可知學生們較喜歡同儕互動的討論學習活動。4-6 年級組
學生,在「CRC 動畫影片」及「小組討論」活動,皆有七成左右自覺有高度學習興趣,高過其
他的學習活動選項;以年齡組而言,4-6 年級組學生在多數學習活動所顯示的興趣都位居中
間,似乎符應其所處年齡的轉型階段。
圖 13 不同年齡組對於 「CRC 動畫」與「小組討論」的學習興趣
此外,有少數學生勾選「其他」選項,並進一步說明。國小 1-3 年級組學生提到:「可以
玩遊戲」以及國中 7-9 年級組學生提到:「正式課程無聊」、「老師口頭禪」等引發學習興趣
317
的理由。由此可知,類似遊戲、活動性質的教學設計,以及教師教學的個人魅力等都足以引起
學生對課程的學習興趣。儘管填答比例不多,但從學生願意積極表達觀點的角度來看,這些意
見實彌足珍貴,可供參考。
(四) CRC 重要性評價
從下表 15 可以看出,學生認為 CRC 很重要、重要的百分比分別為 76%、14%,若將兩者合
計,則有九成以上學生認為 CRC 具重要性。此外,不同年級組學生在上過課後,對於 CRC 都呈
現相當高比率的重要性評價。
表 15 不同年級組對於 CRC 重要性的評價
選項
N (%) 很重要 重要 普通 不重要
年級
1-3 年級(N=69) 56(81%) 8(12%) 5(7%) 0(0%)
4-6 年級(N=75) 61(81%) 10(13%) 3(4%) 0(0%)
7-9 年級(N=91) 62(68%) 16(18%) 10(11%) 3(3%)
合計(N=235) 179(76%) 34(14%) 18(8%) 3(1%)
(五)兒童權利學習
兒童權利公約教學評估表第 8 題:「上過課之後,你學到哪些兒童的權利?」從學生的填
答反應,可知學生自覺習得的兒童權利內涵。整體而言,如表 16 所示,高達八成五的學生自
認學到「有一些權利是屬於兒童的」及「兒童不應該受到暴力或不好的對待」;也有近八成學
生自覺學到「每個兒童都要受到公平的對待」。其次,七成以上學生認為學到的兒童權利,包
括;有接受教育的權利、尊重兒童說出自己的想法、兒童要受到家庭的保障、兒童有成長和發
318
展的權利、要考慮兒童的最佳利益原則。僅「兒童有遊戲的權利」一項,學生自覺學到的比率
不及七成(66%),可能因「遊戲權」是 1-3 年級組教案,其他年級階段教學活動設計較少觸及。
由此可知,教案試教雖以某項兒童權利為教學重點,但因各種權利相互關聯的特性,無論教師
的教學或學生學習皆可能有舉一反三、觸類旁通和環環相扣等反應。所以,雖未列入教學重點,
學生也可能產生潛在學習,而一併勾選相關的兒童權利。
表 16 學習兒童權利內涵百分比
有一些權利 兒童有成長 每個兒童都 尊重兒童說 兒童不應該 要考慮兒童
選 兒童要受到 兒童有接受教 兒童有遊戲
是屬於兒童 和發展的權 要受到公平 出自己的想 受到暴力或 的最佳利益
項 家庭的保障 育的權利 的權利
的 利 的對待 法 不好的對待 原則
人
數
(%)
200(85%) 174(74%) 186(79%) 178(76%) 176(75%) 199(85%) 179(76%) 154(66%) 167(71%)
(N=235)
圖 14 學習兒童權利內涵百分比
319
(六)自覺應有的權利
兒童權利公約教學評估第 9 題:「上過課之後,你覺得自己應該有哪些權利?」,學生
可自由填答自覺應享有的權利。從學生對開放式問題的回應可知,學生多以上課主題作為自覺
應有權利的回應。例如:1-3 年級的學生會回答「有遊戲的權利」、「有遊戲和接受教育的權
利」。4-6 年級則可能受益於老師所提供的閱讀材料,大多填答:「生存、自由、發展、平等
權」或是「兒童要受到家庭的保護」。7-9 年級國中學生則寫下課本內容的「生存、自由、發
展、平等權」或是自身相關的「受教權」作為應享權利的回應。
(七)保護兒童權利
從教學評估第 10 題:「你知道怎麼保護兒童的權利嗎?」的回應可知,學生對於兒童權
利保障的理解,各年級有所不同,也反映上課學習主題的相關性。例如:1-3 年級學生知道填
答「兒童受國家保護」,了解國家有責任保障兒童的權利;4-6 年級則具體填答:「社工人員」
「警察」的公權力角色,或是「打 113 婦幼專線」的實際方式;7-9 年級學生多訴諸「法律」
以保障兒童權利。
二、CRC 教學觀察
本研究試教工作除由教案設計教師負責實施外,每場試教至少安排 1 名觀察人員,依「CRC
教學觀察表」進行教學觀察,並請觀課教師針對指標項目評估教學,勾選「非常符合」、「符
合」、「有成長空間」及「不適切」四點量表,計分方式從 4 到 1 分,觀察重點包括:精熟兒
童權利概念、運用有效教學技巧、善於運用學習評量及學生學習成效等四方面。整體來看,觀
課教師對 CRC 試教給予相當高的評價,大多肯定教師教學「非常符合」或「符合」各項指標,
320
四個向度平均分數都在 3.5 以上,如表 17 所示;其中,「精熟兒童權利概念」方面評價,平
均分數最高,包括:教學設計正確掌握兒童權利概念、有效連結學生的新舊知識及結合學生的
生活經驗三項指標,教師都獲得正向評價。
表 17 CRC 教學觀察表統計
評量
非
常 有
分量表平均分
評鑑指標與參考檢核重點 符 符 成 NA 數
合 合 長 或
空 NP
間
CRC-1 精熟兒童權利概念
1 教學設計正確掌握兒童權利概念 13 7 0 0
3.67
2 有效連結學生的新舊知識 14 6 0 0
3 結合學生的生活經驗 13 7 0 0
CRC-2 運用有效教學技巧
1 引發並維持學生學習動機 10 10 0 0
2 多元的教學策略 12 7 1 0
3 教學活動順暢進行 12 8 0 0 3.62
4 善用問答技巧(如提問、候答、傾聽、澄清、提示、轉
問、深究、回應、兼顧不同層次問題、兼顧高低成就學生的 15 5 0 0
反應等)
5 使用電腦網路或教學媒體有助於學生學習 14 6 0 0
CRC-3 善於運用學習評量
1 適時檢視學生的學習情形(包括口頭或紙筆方式) 14 4 2 0 3.53
2 依據實際需要適時檢視學生的學習情形 11 7 2 0
CRC-4 學生學習成效
1 學生專心聽教師講課,並適時回應 10 6 4 0
2 學生主動參與學習過程 11 7 2 0
3.51
3 學生自由表達自己的意見和思想 15 5 0 0
4 學生掌握兒童權利教學內容重點 12 5 3 0
5 學生表現樂於接受挑戰的學習態度 12 8 0 0
N=20
321
圖 15 「CRC 教學觀察表」各向度平均數
三、教學觀察回饋意見
本研究教學觀察除前述觀課教師依「CRC 教學觀察表」進行現場教學觀察外;並經試教後
的「議課」程序,請觀課教師依據「教學觀察後會談內容大綱」進行教師專業對話,以提供教
學回饋意見,作為教案修正及教學成效評估之參考。茲彙整相關結果如下:
(一)教學流程的回饋與說明
教學過程是由許多教學環節所組成,也是「教師」、「學生」與「教學設計」三者互動
的歷程。在每個教學環節之間,教師必須搭建舊經驗與新知識概念的橋樑;並在學生習得新概
念後,藉由教學設計繼續鞏固和深化學習。此外,在動態活動與靜態活動間,必須顧及不同年
322
齡的注意力與專注程度,以及活動轉換之際時間、空間和教學資源的配合。茲就觀課教師對教
學流程的正向回饋與檢討改進意見,分項說明如下:
1. 對於教師教學的正向回饋:觀課教師肯定教師教學的技能,包括,活動很精彩、教學
流程十分流暢、視學生反應酌予調整、態度溫和、耐心引導、鼓勵學生發言、照顧到
想舉手發言學生之需要及讓學生有發表和創作的機會等。其中,有觀課教師特別指
出:「以小朋友熟悉的卡通人物說明政府扮演的角色部份,更能引起共鳴,並加深他
們的概念」。由此可知,觀課教師肯定教師的教學,尤其,能顧及學生的需求而作適
當的調整,並鼓勵發表和創作。
2. 對於學生學習過程的正向回饋:觀課教師讚許學生的學習,包括,學生參與度高;課
堂互動多,動態不死板;小朋友秩序很好;在老師引導、鼓勵下漸能踴躍發言。
3. 對於教學設計的正向回饋:觀課教師多認為教學設計順暢、充實,包括,以影片說明
教學流程簡明扼要;安排 CRC 影片、小組討論、分享回饋及故事文章,內容充實,銜
接順暢;活動設計流暢且環環相扣,學生有機會上臺發表,在分組討論的發表也都暢
談意見;整體流程富邏輯性,學生容易掌握概念的發展;運用許多問題來做引導,連
結學生生活經驗;善用多媒體資源,引起學生學習動機;引導學生後設思考,將所學
實際運用,並讓學生學習分工,共同學習。此外,觀課教師指出:「說課採影片方式
很特別,另有現場互動可交流。活動讓學生有興趣參與和表現」。觀課教師認為,學
生均能參與學習活動,並深入了解兒童權利公約與自身的相關。
4. 對於教學流程檢討改進意見:整體而言,觀課教師的意見大多與教學時間掌控有關,
包括,引起動機若減少五分鐘,可使結尾較不那麼倉卒;教學過程流暢,但學生回答
踴躍,因此多花了時間,導致統整活動時間稍嫌不足;課程活動比較多,建議增為二
節來實施。
323
(二)需要澄清或溝通的教學現象與問題
觀課教師依據「教學觀察後會談內容大綱」,指出需要與試教教師澄清或溝通的教學現象
與問題,包括:時間不足及概念澄清兩方面,詳述於後。
1. 時間不足的問題:觀察教師提到,教師對於權利的概念採用開放式的提問,在學生回
答後,會再予以重述,統整,但對於學生的迷思概念或問題,也許因時間不足,致使
無法充份討論或澄清。例如:「關於童兵,難道成年人可以擔任軍人,代表成年人可
以殺人嗎?還是允許成年軍人殺敵是基於心智成熟的程度?」此外,觀察教師也提
到:「孩子多半來自快樂安全的家庭,對某些社會問題較有距離感,若時間允許…讓
學生更能感同身受。」
2. 概念澄清教學的困難:觀察教師指出,教學中出現的概念可能與日常經驗有所差異,
需要加以澄清,但卻限於教學目標、教學重點、時間和資源,而產生實際教學的困難。
例如:
「CRC 的兒童定義在 18 歲以下皆受保障,如果各地認定成年的年齡低於 18 歲,…
但無法在教學時間或是解釋設定年齡界線的考量」;「兒童與成人的差異,需要強調
責任能力。…國際公約與國內法的關係要強調」;「建議可讓學生充分表達,並進行
迷思概念的澄清,將本節最後一個活動安排至下節課」。
(三)建議調整的教學策略
良好的教學策略安排不僅有助於學習目標的達成,也可藉擬真或文本的形式將真實事件
與經驗提供再現於課堂的學習機會。本研究試教觀課教師僅有少數教學策略調整的建議,主要
是獎勵與提問,例如:多使用獎勵措施、增加課堂提問的鷹架。觀課教師也建議一些教學策略,
324
包括:提供課後活動的範本;事先發下教材讓學生閱讀,可擴充先備知識;說明 CRC 與學生自
身的關係。此外,有位觀課教師特別重視童兵議題,認為「應強調戰火下的兒童不宜擔任童兵」
。
(四)對學校或同儕提供協助與資源的建議
成功的教學,並非教師單打獨鬥的歷程,還需要同儕專業社群的支持,以及學校提供適切
充足的資源。依據觀課教師所填寫之「教學觀察後會談內容大綱」,對學校或同儕提供協助與
資源的建議,包括:整合歷史、公民和綜合活動(輔導活動)課程,是良好的協同教學題材;
教學觀摩或是成為班會討論的議題;購買本次教學使用之繪本圖書;加強教室電腦網路或教學
媒體設備;多加製作倡議行動的影片範本。
(五)對 CRC 教師專業成長學習活動的建議
雖然,現行課程綱要人權教育議題已列有「兒童權利宣言」與「兒童權利公約」等主題內
容,但在教學實務上,教師仍需具備人權相關概念與知識,並轉化為適當的教學活動。因此,
觀課教師對於 CRC 教師專業成長學習活動的建議,可供日後辦理教師專業成長相關活動之參
考。茲歸納觀課教師的建議,包括:了解 CRC 的平等權、遊戲權與家庭的責任和角色;兒童權
利公約對我國兒童福利制度的影響,CRC 在哪些層面發揮約束與保障的力量;兒童權利公約施
行法與國內既有兒少法在法律上的應用。觀課教師並建議透過兒少組織的實務經驗,說明 CRC
對我國現有法令的影響與執行的限制。
(六)對 CRC 教學活動設計及日後推廣的建議
觀課教師對於 CRC 教學活動設計及日後推廣的建議,茲分述於後:
1. 全校性活動及教師研習:規劃大型宣導活動版本(如用於朝會、週會)的教學設計;
從培養種子教師研習著手,讓種子老師帶回各校推廣。
325
2. 教學資源:開發 CRC 教材與學習單套件,與學生生活具體結合;視聽影片製作;提供
國中版繪本;教案、投影片與教師指導用書放在網路上讓老師參考。
四、教學省思回饋意見
為精進 CRC 教學、改善教案,除由試教觀課教師提供教學觀察回饋外;並請試教教師自我
評估教學成效,紀錄於教案設計內容之「教學省思」部分,詳如第三章教案成果。茲整理、歸
納教學省思回饋意見,以供 CRC 教學及教師兒童權利議題專業成長之參考。
(一)採取分組學習策略
分組學習不僅反映在前述「兒童權利公約教學評估表」,多數學生肯定參與分組引發學習
興趣,也自覺是重要的學習行為,尤其是國中組學生較喜歡同儕互動的小組討論;在教學省思
回饋意見也顯示,教師認為採取分組學習方式是有效的教學策略。例如:國中組秀英老師認為:
「小組協作,孩子們都能積極參與討論」;筱玲老師也說:「利用小隊制度與分組合作學習,
帶出不同經典照片中的兒童故事,讓學生同理照片中的兒童並轉化為行動力量」。河開老師指
出:「分組討論以 4-5 人一組的方式進行,二節課共 3 次的小組討論時間,學童參與討論的情
形熱絡且融洽…」。
1-3 年級組的麗淑老師則對分組學習有所省思、檢討:「(1)原本並沒有特定的分組,…
但實際的情況是,大家還是找好朋友一組,有一些人緣較差的孩子落單了。(2)很多自己希望
要改變的事就可能因為朋友而有所改變,有的是怕被笑,有的期待與眾不同,所以有些願望變
得一致…。(3)分組討論變得很熱鬧而收不回來,本來希望他們能分享一下各自討論出來的策
略,但討論太熱烈了,停不下來…」。
326
由此可知,分組學習是師生共同肯定的有效學習策略,然而,如何分組?如何引導學生進
行分組學習?仍考驗教師掌握教學流程、師生互動及班級經營的應變能力和技巧。
(二)善用 CRC 影片引發學習興趣
前面分析學生學習行為時發現,CRC 影片頗能引發學生學習興趣,尤其,國小階段學生。
在教師教學省思中也再次印證,CRC 影片引發學生的學習興趣。4-6 年級組的澤恩老師提到:
「CRC 影片以卡通呈現方式,頗能迎合四年級孩子的心智及興趣」;美珠老師也認為:「畢竟
中年級的學生,對完全抽象的文字概念尚不足,…所以加上影片教學,藉由影片提問,並與學
童日常生活情境結合…」。兒童權利議題涉及許多抽象概念的學習,藉助聲光效果豐富的影片
可引發學習興趣、提供討論素材的教學活動,以有效達成教學目標。
(三)鼓勵學生參與及發表
雖然,大多數學生在試教過程多能專心聽講、參與討論、回答問題及主動學習,但是,
如何引導、鼓勵學生參與及發表,仍是教師關注的重點,也是尊重兒童表達意見的具體實踐。
例如:麗淑老師以「表意權」為 CRC 教案主題,認為:「藉由孩子對表意權的理解,真正說出
自己期待改變的事情」。河開老師則指出:「學童參與討論的情形熱絡且融洽」。秀英老師也
說:「希望引導學生對『教育權』有多一些思考。…………播放聯合國兒童基金會製作之『小
孩子大夢想』影片作為引起動機,促發孩子們回憶並說出自己的夢想」,這些都是教師教學省
思中,鼓勵學生參與及發表的例證。
(四)搭建舊經驗與新概念的學習鷹架
327
由於 CRC 內涵涉及許多抽象概念與原則,因此,本研究教案規劃之初,研究團隊即已顧及
學生先備知識,考慮學生經驗與學習活動的轉換銜接,或是從生活具體事件引導抽象概念思考
等教案設計原則。在實際試教後,對於搭建舊經驗與新概念的學習鷹架,以及在日常生活落實
CRC 概念等思考,仍是教師對 CRC 教學省思的重點。澤恩老師提到:「在進行本次課程之前,
因學生缺乏 CRC 的概念,故一開始上課程時,學生反應較為冷淡,恐是因欠缺背景知識所致」。
麗淑老師對於搭建舊經驗與新概念學習鷹架,相關的教學省思指出:「在事先與孩子的接觸中
發現三年級的孩子在獨立完成閱讀單這部分可能有困難,所以決定在前導的第一節課時多一些
閱讀上的標示與指引,因此拉長了閱讀理解的上課時間」。梅瑄老師也關注 CRC 在學生生活的
實踐,提到:「可以看看學生們是否能將之實踐在日常生活中」。
(五)顧及教學評量的教學設計
對於完整的教學設計而言,教學評量不僅評估學生的學習成效,也是檢視學習目標的達
成,是教學設計不可或缺的一環。教學設計中,可以採用「形成性評量」與「總結性評量」兩
種方式,評估學生學習成效,並據以修正、調整教學。從教學省思的回饋意見可知,教師的教
學重視教學評量,以提升學習成效。例如:梅瑄老師提到:「在學生們回答問題後的加分制度…
可以更多元一點,…能增強他們的學習動機與專注度之外,更能加深學生們對於新議題的記
憶」
。澤恩老師的教學省思提到:
「…若能有適當的獎賞作為誘因,應可再提升學生的參與感」。
4-6 年級組河開老師提到:「分析課後作業單的填寫情形後發現,班上學童皆能夠正確辨認禁
止規定的益處與代價」。國中組瑞元老師則強調「本次教學學生於學習單表現出非常契合學習
目標的學習表現」。4-6 年級組勝發老師明確指出:「學生的學習成效,經由學生回饋統計資
料顯示,學生在知識、態度以及行動都能夠有很好的表現」。
如果學習評量(如學習單),無法順利完成或達到預期效果,教師則會據此修正、調整教學
328
完成評量。例如,美珠老師提到:「學習單的討論是利用導師時間,請該班班導協助,但效果
不彰,於是再借課請小組將所蒐尋到的畫清楚,再詳細說明這個無障礙設施的功用,經過引導
及互相討論之後,孩子們漸入佳境,完成學習單。」
(六)注重學習主體的教師信念
學生是學習的主體,教師則是確保「以兒童為中心」的教學關鍵。教師的表述方式、上課
風格、人格特質以及師生互動和關係等,都可能影響 CRC 教學在日常生活的實踐及推廣。因此,
從教師教學省思回饋意見可知,以學生為學習主體的想法與教學的具體作為。
例如,勝發老師的省思提到:「不要把老師或大人的思維視為一種理所當然,學生的視野、
思維以及文化語言可能跟我們會有隔閡和落差,教學上要盡量以學生為本位,而非教師本身」。
瑞元老師的具體作為是:「教師亦親自製作教具並示範短片模式。另也邀約學生拍攝互動式的
節目模式,…第二節學生更專注於創作,在文稿中教師亦有機會根據拍攝企劃、圖卡或口白文
稿予以確認學生的觀念」。河開老師認為以學生為主體建立良好的師生關係,有助於提升學習
成效,他指出:「試教班級即為授課教師平時上課班級,與學童關係熟絡密切,授課過程出現
許多有趣互動,學童在教師面前也能坦誠說出內心看法,…」。
329
肆、CRC 教學宣導之建議
對於 CRC 教學宣導之建議,研究團隊除由前述試教過程透過教師專業對話蒐集相關資訊
外,並於 107 年 7 月 2 日於臺北市立大學舉辦專家諮詢會議,邀請學者專家與教師團隊交流討
論,提供具體建議如下:
1. 結合教育部及地方教育行政機構,建構中央部會橫向整合及縱向連結各地方機構的網
絡,以有效推動 CRC 教學宣導工作。
2. 針對教育部學前與國教署人權教育議題中央輔導團及地方輔導團教師,比照目前輔導
團三階段培訓方式(初階、進階及領導人員),辦理兒童權利公約師資培訓課程,邀請
具理論與實務經驗的講師授課;或以 CRC 相關主題與概念為主,開辦師資培育專門課
程。
3. 有關 CRC 概念與內涵於目前課程綱要及教科書內容之相關研究,有助於教師實施 CRC
教學及推廣,建議另案進行適用性與普及性之系統研究。
4. 比照教育部輔導團模式,建立輔導教師到校服務系統,並發展 CRC 教學評估檢核表。
5. 利用 108 新課綱實施的契機,發展從 1-12 年級相關 CRC 主題教學課程。
6. 對於目前人權教育議題輔導團教師進行 CRC 主題相關之專業成長培訓。
除前述 CRC 教學宣導建議外,本研究依據教案發展、試教過程及諮詢會議等資料彙整相關
建議,詳如第五章所述,以供機關作為擬定後續相關宣導策略之參考。
330
第五章 結論與建議
本研究案工作目標主要為編製 CRC 教學宣導教案,提供國中小教師引導學生理解 CRC 精神
及內涵。CRC 動畫影片共計 9 集,研究團隊規畫國中、小三個學習階段,每階段各有 3 份教案
設計,共計 9 份教案,以 CRC 內涵統攝各集影片與各學習階段教案設計,加強彼此之連結與統
整;並經由研究團隊討論、學者專家檢視及試教評估等教案研發、編製及修改之程序,完成教
案成果。本研究案除編製 CRC 教學宣導教案外,為了解學生接受宣導內涵情況,研究團隊透過
學生學習評估、教學觀察及教師教學省思等多元方式,評估 CRC 教案教學成效,並於第四章討
論相關研究成果。本章總結本案研究成果並提出 CRC 教學宣導策略之建議,以供後續相關宣導
策略之參考。茲分述如後:
壹、研究成果
一、CRC 內涵於現行國民中小學課程綱要之適用性
依據「國民中小學九年一貫課程綱要」與「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CRC 係包含
在人權教育議題內涵;尤其,從課綱的「人權重要主題」可看出,國小階段議題實質內涵係以
兒童權利為主。由此可知,CRC 動畫影片教案設計與課程綱要直接相關之適用性。為順利推廣
應用 CRC 動畫影片作為學習資源,本研究團隊從課程綱要尋找與 CRC 直接或間接相關的內涵,
作為教案設計之基礎,並將 CRC 宣導動畫與 12 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綱人權教育議題,整理對照。
據此,教案不僅符合課程綱要之適用性,更可提供各校自主發展彈性課程及校訂課程之參考,
為 CRC 教案安排適當融入的學習機會,以利兒童權利公約概念與內涵之推廣。
331
二、現行以 CRC 為主題教學之普及性
為理解 CRC 為主題教學之普及性,研究團隊透過多次工作會議及學者專家諮詢會議,廣泛
蒐集相關資訊。針對現行課程內容與 CRC 主題教學對應、人權教育議題中央團與地方團教材發
展與推廣、以及結合社區特性與學校行事的主題教學等三方面,進行檢視並說明現行 CRC 主題
教學之普及性。由於 108 年即將實施的「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係延續、擴展現有課
程綱要內涵與架構,因此,研究團隊亦將十二年課綱人權教育議題與 CRC 主題之對應,整理列
表,以期在九年一貫課程加深加廣的基礎上,有更多 CRC 主題探究與學習的內容,增加 CRC
主題教學的普及性。
三、CRC 宣導教案編制及成果
研究團隊於 CRC 教案編制準備階段,即針對 CRC 相關教學資源及影片內容,討論教案設計
取向。1 月中旬提出教案初步架構及構想,透過工作會議研商以及網路線上交換意見,共同討
論、交換意見。教師團隊於 3 月初完成各階段教案設計初稿,並經教案設計諮詢會議檢視教案,
提供具體修改建議。4 月 3 日期中審查會議提交教案草案及試教計劃書,經由衛生福利部社會
及家庭署審定後,於 4 月到 6 月初陸續進行試教,觀察、評估教學成效,並拍攝試教影片,
提供教案修正之參考。其後,研究團隊於暑假期間持續透過多次會議及教師省思回饋過程,逐
步調整、修改教案,以增進教案設計品質。
教案設計係以 CRC 課程架構整合,涵蓋 CRC 動畫影片共 9 集所有相關內涵。經由研究團隊
討論、學者專家檢視及試教意見等研發、編製及修改程序,完成教案成果。具體教案成果包括,
國中 7-9 學年階段:活出生命力及人人都有受教權、關於兒童與兒童權利;國小 1-3 學年階段:
聽聽兒童怎麼說及公平對待每一位兒童、一起玩遊戲;以及 4-6 學年階段:兒童的事大家的事、
給兒童一個安全的家及不要讓我受傷害。每階段各有 2 份教案,共計 6 份教案。本研究 CRC
332
教案成果可供各國中、小學校規畫課程統整之參考,並考慮各校、各學習階段不同資源與需求,
適切發展與選擇教案,據以發展學校特色課程,以利日後 CRC 教學之推廣與普及。
四、CRC 教案試教成效評估
本研究教案試教工作於 4 月到 6 月初陸續進行,分別由 9 名教師實施 CRC 教案試教;計
有國小 8 場次,學生 214 名,以及國中 5 場次,學生 138 名,總計 352 名學生參與學習;每場
試教安排至少 1 名觀察人員觀察教學,以提供教案修正與回饋意見,作為教案修正及教學成效
評估之參考。
CRC 教案試教成效評估係採取多元方式進行,包括,學生學習評估、觀課教師教學觀察及
試教教師教學省思等三方面。研究團隊依據 CRC 教學特性,從學生、觀課教師及試教教師三方
觀點,設計「兒童權利公約教學宣導評估表」、「CRC 教學觀察表」和「教學觀察後會談內容
大綱」以及教案設計之「教學省思」,了解學生接受 CRC 教學情況,以精進教學、改善教案,
並提供後續相關宣導策略之參考。
從學生觀點來看,各年級學生在「兒童權利公約教學宣導評估表」各項目多表現出正向反
應,包括:CRC 概念覺知情形、學習行為自我評估、學習興趣、CRC 重要性評價、兒童權利學
習、自覺應有的權利以及兒童權利保護。CRC 教案試教後,超出九成以上學生能正確勾選「CRC
英文簡寫代表兒童權利公約」,已達到精熟學習的程度。整體來看,多數學生上課能專心聽講、
參與討論、回答問題及主動學習;對於具有聲光效果的視聽媒材和同儕互動的小組討論活動,
表現出較高的學習興趣;對於應有的權利及兒童權利保障的理解,則多與上課學習主題相關。
由此可知,大多數學生對於兒童權利公約教學表現出積極、正向的學習行為與興趣,並從 CRC
教學主題學習到應有的權利及兒童權利的保障。
333
觀課教師對 CRC 試教給予相當高的評價,大多肯定試教教師在「CRC 教學觀察表」各項指
標的表現,包括:精熟兒童權利概念、運用有效教學技巧、善於運用學習評量及學生學習成效
四個向度。其中,有關學生學習成效部分,都獲得觀課教師正向的評價,認為學生能專心聽教
師講課,並適時回應;自由表達自己的意見和思想;學生掌握兒童權利教學內容重點;表現樂
於接受挑戰的學習態度。此外,觀課教師依據「教學觀察後會談內容大綱」,所提改進意見大
多與教學時間掌控有關。由於 CRC 教學出現的概念可能與日常經驗有所差異,且教學多採開放
式討論,對於概念迷思或問題,需要充份討論或澄清,但限於教學目標、教學重點、時間和資
源,而產生實際教學時間掌控的不足。
從教師教學省思回饋意見可知,兒童權利議題涉及許多抽象概念的學習,藉助分組學習、
善用 CRC 影片引發學習興趣、鼓勵學生參與及發表、搭建舊經驗與新概念的學習鷹架、顧及教
學評量的教學設計,以及注重學習主體的教師信念,皆是試教教師認為達成教學目標,提升
CRC 教學成效的重要因素,可供 CRC 教學及教師兒童權利議題專業成長之參考。
整體而言,CRC 教案試教教學成效受到學生、觀課教師及試教教師的肯定,有利於日後
CRC 教案推廣與運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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貳、CRC 教學宣導策略之建議
本研究透過 CRC 教案編制、試教過程教師專業對話及諮詢專家會議討論及相關資料蒐集,
提出以下建議,以供後續 CRC 教學宣導策略之參考。
一、建構 CRC 課程與教學宣導網絡
結合教育部及地方教育行政機構,建構中央部會橫向整合及縱向連結各地方機構的 CRC
課程與教學宣導網絡,逐步規劃中、長期年度計畫,以系統性、長期推動 CRC 教學宣導工作。
對於各級學校實際推動 CRC 主題教學方面,則建議比照教育部人權教育議題輔導團模式,建立
中央及地方 CRC 教學宣導團,並藉由 CRC 教學宣導教師到校服務及示範教學等方式,協助各級
學校及教師推動 CRC 為主題的課程與教學,以提升 CRC 主題教學的普及性。
二、辦理 CRC 專業成長研習
現行課程綱要人權教育議題雖已列有「兒童權利宣言」與「兒童權利公約」等主題內容,
但在教學實務上,教師仍需具備 CRC 相關概念與知識,並轉化為適當融入各學習領域或科目的
教學活動。因此,建議辦理 CRC 專業成長相關研習活動,包括:種子教師研習活動,以培養種
子教師至各校推廣 CRC 主題教學;兒童權利公約師資培訓課程,比照目前教育部學前與國教署
人權教育議題中央輔導團及地方輔導團三階段培訓方式(初階、進階及領導人員),邀請具理論
與實務經驗的講師授課;或以 CRC 相關內涵與概念為主,辦理師資培育專門課程,邀請具備國
際法專業人員以深入淺出的方式,針對 CRC 相關概念與現場教師交流、對話,以協助學校教師
發展並推動 CRC 主題教學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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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研發 CRC 主題相關教學資源
對於 CRC 主題相關教學資源的建議,包括:發展從 1-12 年級相關 CRC 主題教學課程,以
配合 108 年新課綱實施;整合歷史、公民和綜合活動(輔導活動)課程,發展以 CRC 為主題的
協同教學活動;結合學生生活經驗,研發 CRC 教材與學習單;製作配合國中以上學生興趣與需
求的視聽教學資源,以及 CRC 倡議行動影片;補助學校購置 CRC 主題相關繪本及圖書,加強教
室電腦網路或教學媒體設備等教學資源,以有助於學校教師研發 CRC 主題相關教學活動。此
外,建議配合 11 月 20 日國際兒童人權日,開發 CRC 主題相關教材包或套裝課程,以利 CRC
主題教學之推廣。
四、建置 CRC 主題教學相關資源網路平台
建置 CRC 主題教學相關資源網路平台,將 CRC 概念與內涵相關視聽媒材及 CRC 主題教學教
案、教材包或套裝課程、教學投影片及學習單等教學相關資源放置於網路平台;並可連結教育
部所建立的人權教育議題網路資源,以及各地方教育行政機構或相關民間組織網路資源,以利
教師搜尋、檢索 CRC 主題教學相關資源。
五、對於 CRC 概念與內涵於課程綱要適用性與普及性之系統研究
由於本研究案主要目標為編製 CRC 教學宣導教案,以供國中小教師引導學生理解 CRC 精神
及內涵,因此,對於 CRC 概念與內涵於目前課程綱要及教科書內容之檢視,僅限於彙整教師團
隊、諮詢委員會議討論意見及課程綱要與教科書相關資料,建議另案進行適用性與普及性之系
統研究,以有助於學校及教師進行 CRC 主題教學課程及相關推廣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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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CRC 兒童權利公約資訊網 · 轉換工具:pdftotext -layout -enc UTF-8 · doc_id: news_7a49d8d2-79a8-4e96-930a-dd56e84144c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