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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實兒童權利公約第二次國家報告國際審查結論性意見之行動回應表」第1稿(書面徵詢意見至112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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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4_20230325175348_1697146.pdf
- 一、一般執行措施
- 一、行政院自 2022 年 5 月設「人權及轉型正義處」
- 二、院兒權小組性質與任務:院兒權小組係依《CRC 施行法》 式之精進方案,
- 三、院兒權小組組成與決策影響力:院兒權小組委員,除召
- 四、院兒權小組會議運作與討論情形:院兒權小組第 4 屆
- 五、院兒權小組人員與資源:
- (一) 依院兒權小組設置要點第 5 點、第 7 點及第 8 點規
- (二) 自《CRC 施行法》於 2013 年實施,衛生福利部每年
- 一、2019 年衛生福利部偕同行政院主計 一、精進兒少預算調查分
- 二、兒少預算調查結果顯示,雖兒少總預 供行政院主計總處、財 █長期 □解除
- 二、衛生福利部 2021 年陸續委託編製《兒少 指引,納入教育訓 引。 █中期 □自行
- 三、審理結果以兒少易懂的 及 受 理 過 程 案 件 之 辦 理 進
- 四、提供申訴程序圖像化解
- 五、有兒少專用申訴表件。 由,向公視董事會申請覆議,
- 六、建立受理兒少陳情案件 相關部門將於接到覆議申請
- 七、設有輔佐人,例如有兒
- 八、設置申訴受理中心,並
- 一、學生可透過電話、信件、信箱等管道, 一、學校設立申訴窗口,提 一、訂定相關保密措施,保 ■短期 □繼續
- 二、學生收到影響學籍管理與受教權之處 立完善申訴管道。 表達權益,以強化申訴 □長期 ■解除
- 二、向學生宣導申訴權利、 流程的獨立、保密及安
- 一、本署設有24小時公害陳情免費電話(0800-066666) ,另各縣市環保局亦設有公害陳情專線或公害陳
- 二、惟經進一步檢視,iWIN 於 2022 年為提
- 二、安置場域:
- (一)每年蒐整各地方政府安 每年調查各地方政府安置兒 ■短期 □繼續
- 二、兒少安置場域:為使安置兒少之權益
- 三、有關愛滋感染者權益保障,依《人類免
- 三、一般性原則
- 一、為建構系統性之人權監測機制,我國首 一、規劃建立人權統計 建立人權統計共通性 ■短期 □繼續 已於 2023 年 1
- 四、爰教育部透過書面審查瞭解各大專校院推
- 二、交通部持續辦理及檢討相關 一、加強向家長推廣兒童交通 □短期 □繼續 車禍5案
- 六、提升兒童居家安全,進行法規 一、為使建築物之欄桿設計不 ■短期 □繼續 1.高樓墜落 1
- 二、每年督導地方政府舉辦公 ■短期 □繼續 2. 業 於 2022
- (一) 玩具商品自1987年起即經公 且設有商品事故通報機制,玩 □中期 □自行 鈕扣電池 1
- (二) 依據玩具商品檢驗標準 CNS 吞水銀鈕扣電池等兒童死亡個 議解除列
- (三) 另依《商品檢驗法》及《應施
- (四) 查經濟部標準檢驗局於衛生
- (五)次查前揭報告第25頁已分析
- (一) 校安通報依事件類別蒐整數 件資料分析,並公布數據及結 □中期 ■自行 原則或規範
- (二) 學校填報「學生溺水事件記 依校安通報發函學校填報。 █短期 □繼續
- (三) 地方政府填報「發生學生溺 依 校 安 通 報 發 函 地 方 政 府 填 █短期 □繼續
- (四) 召開「水域安全會報」。 每年召開3-4次「水域安全會 █短期 □繼續
- (五) 依據「校園學生自我傷害三 針對自殺自傷案件較高之縣 ■短期 □繼續
- (六)提升教保人員專業知能: 需完成安全教育、基本救命術、 ■短期 □繼續
- 一、根據世界衛生組織統計,自殺已成為 一、引入澳洲心理急救(MHFA)訓 引 入 澳 洲 心 理 急 □短期 █繼續
- 三、邀請相關議題專家及共備教 每年度辦理6場次 █短期 □繼續
- 三、另依據 2021 年國家數位發展研究報
- 四、衛生福利部及教育部除持續推動自殺
- (二)2022 年 1 至 10 月死亡人數 67 人較上年度同期 問題…)相關會議。
- (一)校園周邊道路改善計畫與通學環境改善:有關 條例》或《道路交通安
- (三)防制兒少無照駕駛問題:有關無照駕駛所涉《道 用公共設施周邊之路
- 二、方案重點為:學生通學安全與交通安全推廣,其 予獎勵,並於年度交 校;國民中學組與
- 三、依據十二年國民基本課程綱要,安全教育已列入 交通安全教育訪
- 五、另教育部於 2022 年辦理「中小學教科書安全教
- 五、調查校園周邊交通相 一、每 學 期 開 學 前 調 □短期 □繼續
- 六、依據行政院「道路交通安全精進作為」,就「校 段(路口)需警察義交 署時間調查學校
- (三) 調查全國高級中等以
- 一、兒少參與政府決策機制與人權 一、回應建議(1): 2024年考核各地方政府特 □短期 █繼續
- (一) 《兒少法》及《CRC 施行法》規 督導各地方政府運用資 兒少、原住民族兒少、新住 □長期 □解除
- (二) 衛生福利部 2019 年起與各級 市兒少代表人數30%。未達
- (三) 為保障幼齡與身心障礙學生意 及中長程個案計畫影響 其他方式徵詢兒少意見。 □長期 □解除
- (四) 我國首部國家人權行動計畫已 「各人權公約國家報告 商結論性意見行動應邀集 □中期 □自行
- 二、學校及其他課後活動中確保尊 異學生鑑定辦法》第 2 幼兒鑑定安置及召開個別 ■中期 ■自行
- (一)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課程審議會 細則》第 9 條規定,辦
- (二) 2020 年 10 月 30 日臺教國署高 (教育部)
- (三) 依《兒童課後照顧服務班與中 教育部補助方政府推展
- 四、回應建議(4):(教育部)
- (一)修正《國民教育法》 ,增 《國民教育法》第19條修正 □短期 □繼續
- (二)輔導學生遴選學生代表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課程審 □短期 □繼續
- (三)學校實施課業輔導依規 學校實施課業輔導依規定 ■短期 □繼續
- (四)《國民體育法》規範學 學校執行「推動學生每週在 ■短期 □繼續
- (五)直轄市、縣(市)主管機 □繼續
- (六)運用相關會議及社群媒 每年參加與署長有約活動 □短期 □繼續
- 四、公民權與自由
- 二、針對在臺出生之非本國籍兒少身分,依實際情形 二、持續推動「辦理 二、持續推動「辦理
- 三、有關父母不具正常移民身分的子女在出生登記所
- 四、全民健康保險為強制性之社會保險,按《全民健
- 五、因應移工在臺生育子女所衍生之需求及問題,地
- 一、衛生福利部依據《兒少法》第21條之1規定已 強化被收養人尋親支 補助跨國收養事件被 ■短期 □繼續
- 二、現行收養資訊中心提供尋親服務,接受民眾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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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落實兒童權利公約第二次國家報告國際審查結論性意見之行動回應表初稿
目錄
一、一般執行措施 ......................................................................................................................................... 5
第 6、11 點:秘書單位(衛生福利部)/內政部、法務部、教育部、衛生福利部 ........................ 5
第 7 點:秘書單位(衛生福利部) ..................................................................................................... 7
第 8 點:秘書單位(衛生福利部)/行政院人權處 ........................................................................... 9
第 9 點:秘書單位(衛生福利部)/行政院主計總處、行政院各部會、四院 ............................. 11
第 10、19 點:秘書單位(衛生福利部)/行政院各部會、四院 ................................................... 13
第 14 點:教育部、法務部、勞動部、文化部、國防部、行政院環保署、通傳會、衛生福利部
............................................................................................................................................. 14
三、一般性原則 ........................................................................................................................................... 21
第 16 點:行政院人權處 ..................................................................................................................... 21
第 17 點:行政院人權處、行政院主計總處、秘書單位(衛生福利部) ..................................... 22
第 18 點:教育部 ................................................................................................................................. 24
第 20 點:司法院 ................................................................................................................................. 25
第 21 點:衛生福利部/內政部、交通部、教育部、法務部、經濟部、勞動部 ........................... 26
第 22 點:衛生福利部/教育部、通傳會 ........................................................................................... 32
第 23 點:交通部、教育部/內政部 ................................................................................................... 34
第 24 點:秘書單位(衛生福利部)/行政院人權處、教育部 ....................................................... 37
四、公民權與自由 ....................................................................................................................................... 42
第 25 點:內政部、衛生福利部/教育部、勞動部 ........................................................................... 42
第 26 點:衛生福利部 ......................................................................................................................... 45
第 27 點:內政部/衛生福利部 ........................................................................................................... 46
第 28 點:內政部/外交部 ................................................................................................................... 47
第 29 點:國發會、行政院性平處、通傳會、內政部、教育部、法務部、數位發展部、衛生福
利部 ..................................................................................................................................... 49
第 30 點:內政部 ................................................................................................................................. 57
五、保護兒少免受暴力侵害 ....................................................................................................................... 58
第 31 點:衛生福利部/教育部 ........................................................................................................... 58
第 32 點:教育部/衛生福利部 ........................................................................................................... 60
第 33 點:衛生福利部/教育部 ........................................................................................................... 64
第 34 點:衛生福利部/司法院、法務部、內政部 ........................................................................... 66
第 35 點:衛生福利部/司法院、法務部、內政部、教育部、勞動部 ........................................... 68
六、家庭環境與替代性照顧 ....................................................................................................................... 70
第 36 點:衛生福利部 ......................................................................................................................... 70
第 37-40 點:衛生福利部 ................................................................................................................... 71
第 41 點:衛生福利部 ......................................................................................................................... 74
1
第 42 點:司法院 ................................................................................................................................. 76
第 43 點:衛生福利部 ......................................................................................................................... 77
第 44 點:衛生福利部 ......................................................................................................................... 78
七、身心障礙兒少 ....................................................................................................................................... 79
第 45 點(1):秘書單位(衛生福利部)/教育部、衛生福利部 ..................................................... 79
第 45 點(2):秘書單位(衛生福利部)/司法院、教育部、文化部、衛生福利部 ..................... 80
第 45 點(3):衛生福利部 ................................................................................................................... 84
第 45 點(4):秘書單位(衛生福利部)/教育部、衛生福利部 ..................................................... 85
第 45 點(5):教育部 ........................................................................................................................... 86
第 45 點(6):衛生福利部 ................................................................................................................... 87
第 45 點(7):衛生福利部/內政部、教育部、文化部、經濟部、交通部、退輔會、故宮博物院
............................................................................................................................................. 88
第 45 點(8):司法院、法務部、教育部、內政部、勞動部、交通部、文化部、通傳會、數位發
展部、衛生福利部 ............................................................................................................. 89
八、基本健康與福利 ................................................................................................................................... 96
第 46 點:衛生福利部 ......................................................................................................................... 96
第 47 點:衛生福利部/教育部 ........................................................................................................... 97
第 48 點:衛生福利部/教育部 ........................................................................................................... 99
第 49-50 點:教育部/衛生福利部 ................................................................................................... 103
第 51 點:行政院環保署 ................................................................................................................... 107
第 52 點:行政院性平處/教育部、衛生福利部 ............................................................................. 109
九、教育休閒與文化活動 ......................................................................................................................... 112
第 53 點:教育部 ............................................................................................................................... 112
第 54 點:教育部 ............................................................................................................................... 114
第 55 點:教育部 ............................................................................................................................... 116
第 56 點:教育部 ............................................................................................................................... 118
第 57 點:教育部 ............................................................................................................................... 120
第 58 點:教育部 ............................................................................................................................... 121
第 59 點:內政部 ............................................................................................................................... 124
第 60 點:原民會/文化部、教育部 ................................................................................................. 125
十、特別保護措施 ..................................................................................................................................... 126
第 61 點:內政部 ............................................................................................................................... 126
第 62 點:勞動部 ............................................................................................................................... 127
第 63 點:司法院 ............................................................................................................................... 129
第 64 點:法務部/司法院 ................................................................................................................. 130
第 65 點:司法院 ............................................................................................................................... 131
第 66-67 點:法務部 ......................................................................................................................... 132
第 68 點:司法院 ............................................................................................................................... 134
十一、公約任擇議定書的通過及採納 ..................................................................................................... 135
第 69-70 點:衛生福利部、內政部、國防部 ................................................................................. 135
2
十二、追蹤 ................................................................................................................................................. 137
第 71 點:秘書單位(衛生福利部) ............................................................................................... 137
3
填表說明
一、 主辦機關(協辦機關) :主辦機關就權責事項協調、彙整相關協辦機關之意見者,於表格填列時,請以
括弧加註協辦機關名稱。
二、 背景/問題分析:說明結論性意見國際專家建議之背景、理由,並就國內兒權現況及問題進行分析。
三、 行動:指為改進該點次結論性意見所提人權缺失或落實該結論性意見之建議或擬達成之目標,而研擬訂
定或採取之計畫/措施等作為;主辦機關依各該點次或議題所欲達成之目標,分短、中、長程擬具相關
行動。
四、 關鍵績效指標:指依各該計畫/措施執行後,欲達到之兒權指標目標值,以評鑑計畫/措施之實施成效。
五、 時程:
(1) 短期:1 年內(至 112 年底前)可達到關鍵績效指標目標值者。
(2) 中期:2 年內(至 113 年底前)可達到關鍵績效指標目標值者。
(3) 長期:於下次國家報告前(至 115 年 10 月底前),可達成關鍵績效指標目標值者。
六、 管考情形:分為繼續追蹤、自行追蹤、解除追蹤
(1) 繼續追蹤:係指尚未達到關鍵績效指標目標值,應定期回報秘書單位追蹤管考該點次之相關辦理情
形者。
(2) 自行追蹤:係指已達到關鍵績效指標目標值,且依其性質為應持續辦理而列入例行性業務予以推動,
毋庸回報秘書單位追蹤管考該點次之辦理情形者。
(3) 解除追蹤:係指已達到關鍵績效指標目標值,毋庸回報秘書單位追蹤管考該點次之辦理情形者。
七、 備註:
(1) 所列行動與「國家人權行動計畫」(NAP)之行動相同者,請填具 NAP 行動之編號,例如「同 NAP 編
號○」。
(2) 所列行動與其他公約結論性意見第○點之行動相同者,請填具其他公約簡稱及該結論性意見之點
次,例如「同兩公約第○點」 、「同 CRPD 第○點、第○點」。
4
一、一般執行措施
第 6、11 點:秘書單位(衛生福利部)/內政部、法務部、教育部、衛生福利部
第 6 點、第 11 點
第6點
委員會讚賞政府啟動法規檢視的程序,期使國內法與《CRC》一致。惟部分法律、法規及其他法案的制定尚未完成法規檢視程序,仍有差距。
委員會建議政府儘速完成所有法規檢視,並開始討論及審查《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使其與《CRC》的內容及精神完全一致。
第 11 點
委員會欣見政府運用兒少權利影響評估機制持續監測的資訊。委員會建議政府持續評估其法律及相關措施是否符合國際標準。
主辦機關 管考
背景/問題分析 行動 關鍵績效指標 時程 備註
(協辦機關) 建議
一、 依《CRC 施行法》第 9 條規定,政府應於 一、督促各機關儘速完成法規修 院兒權小組會 ■短期 □繼續 同 NAP
2015 年底提出優先檢視清單、2017 年完 正2。法規主管機關於院兒權 議專案列管(按 □中期 ■自行 編號 4
成法規之增修或廢止及行政措施之改進, 小組會議提出專案報告。(內 季列管) □長期 □解除
並應於 2019 年完成其餘法規之制(訂) 政部、法務部、教育部、衛生
秘書單位 定、修正或廢止及行政措施之改進。另 福利部)
衛生福利 2020 年依行政院人權保障推動小組會議 二、落實兒權影響評估
部 決議,重行法規檢視。 (一)試辦期間各權責機關應辦理 提出兒權影響 □短期 □繼續
(內政部、 二、 依據上開檢視結果有 55 部、75 條法規須 兒權影響評估,並落實公民 評估報告 ■中期 ■自行
法務部、教 修正,截至 2022 年底止尚有 7 部、11 條 (兒少)參與機制。 □長期 □解除
育部、衛生 (包含優先檢視以及第 1 次全面檢視共 4 (二)檢討兒權影響評估機制之可 建 立 兒 權 影 響 □短期 □繼續
福利部) 條)未完成,目前由行政院兒童及少年福 行性、有效性。檢討兒權影響 評估機制 □中期 ▓自行
利與權益推動小組(下稱院兒權小組)專 評估工具與作業流程,或研議 ▓長期 □解除
案列管中,必要時進行專案報告;新制定
納入「行政院所屬各機關主管
(修正)法案如未及納入法規檢視程序, 法案報院審查應注意事項相
亦應於修法時踐行兒權影響評估程序。 關規定之修正」可行性。
2
《入出國及移民法》第 9 條、第 23 條、第 31 條及第 33 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建議新增條文;
《優生保健法》第 9 條及第 10 條;《民法》第 1085 條;《家
庭教育法》建議新增條文; 《心理師法》第 19 條以及《社會團體法》草案第 7 條等須修正之法規。
5
三、 為回應 CRC 首次結論性意見第 8 點建議, 三、研議修正《兒少法》 (衛生福
政府於法規檢視時應進行兒少權利影響 利部) 召開研商會議 ■短期 ■繼續
評估。2020 年推動 CRC 施行法第 36 次諮 (一)邀集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 (2023 年 3 月 □中期 □自行
詢會議決議,參考蘇格蘭模式訂定兒少權 地方政府、專家學者、民間團 起) □長期 □解除
利影響評估作業(下稱兒權影響評估) ,並 體、兒少代表召開研商會議。
1
擇定 64 部法案 先行試辦,2021 至 2024
年試辦期間遇有修法作業,應進行兒權影 (二)提出修正草案。 提出修正草案 □短期 ■繼續
響評估。目前計有《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 ■中期 □自行
治條例》 、《特殊教育法》 、
《學生輔導法》 、 □長期 □解除
《勞動基準法》等 4 部法案完成兒權影響
評估。
四、 查我國於 2022 年提出 NAP,建立人權影
響評估為重要行動之一(編號 22 至 26) 。
未來行政院人權及轉型正義處(下稱院人
權處)將擬定發展人權影響評估推動計
畫,建立人權影響評估機制研修小組,發
展法案及中長程個案計畫之人權影響評
估操作工具。
五、 另有關《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
(下稱《兒少法》),衛生福利部刻正依
CRC 精神建構法制架構,於《兒少法》草
擬健康權益、網際網路管理、個人資料保
護等權益保障規範並重新定義兒少暴力
態樣,擬俟草案完成後,邀請公民團體及
兒少共同討論。
1
64 部法案包括:衛生福利部(18 部)、教育部(17 部)、內政部(6 部)
、法務部(6 部)
、勞動部(6 部)、經濟部(3 部)
、通傳會(3 部)
、原民會(2 部)
、國發會(1
部)、環保署(1 部)、文化部(1 部)。
6
第 7 點:秘書單位(衛生福利部)
第7點
委員會注意到政府努力著手起草兒少國家行動計畫,但對該計畫尚未通過表示遺憾。委員會建議政府依據聯合國兒童權利委員會第 5 號一般
性意見制定及實施全面性行動計畫,以落實《CRC》,且納入地方政府、公民團體組織、專業人士、兒少及父母(監護人)的參與。
主辦機關 管考
背景/問題分析 行動 關鍵績效指標 時程 備註
(協辦機關) 建議
一、 CRC 首次結論性意見第 11 點建議政府制定並 一、依行政院訂定之「各機 確定人權指標 □短期 ■繼續 同 NAP
實 施 全 面 性 國 家 行 動 計 畫 ( National Action 關建立人權指標及人權 ■中期 □自行 編號 19
Plan,下稱 CRC-NAP) ,納入地方政府、公民組 統計共通性作業規範」 □長期 □解除
織、相關專家、兒少及家長之參與 ,以實踐 期程與分工,六大權利
CRC。 項目分由各公約主管機
二、 為落實上開意見,秘書單位於 2018 年函請各機 關 3 依前開 要素邀請國
關提列重大兒權議題;續於 2019 年調查地方政 家人權委員會、相關機
府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促進會關注議 關、民間團體及專家學
題,並召開諮詢會議確認 CRC-NAP 優先改善 者、兒少代表,召開會議
秘書單位
兒權項目擇定原則,爰以結論性意見為基礎, 確認結構、過程及結果
衛生福利
依急迫性、重要性、待協調以及特殊性等指標 指標(子指標)及各項指
部
擇定採以「家庭環境為主之替代性照顧」、「預 標之權責機關。
防兒少免受一切形式暴力」、「兒少性健康及生 二、檢視彙整六大權利項目
育保健」 、
「健全少年司法體系」等四議題,並以 中與 CRC 相涉指標,邀
2021 年至 2025 年為執行期程;於 2020 年召開 集各權責機關共同擬具
5 場次工作坊,促請各機關以 CRC 及其一般性 行動計畫。
意見提出前瞻性計畫。 (一) 各權責機關依據各權利 提出行動計畫 □短期 ■繼續
三、 經彙整並檢視各機關所提計畫,與 CRC 首次結 別 CRC 指標,提出 5 年 初稿 □中期 □自行
論性意見後續行動回應內容重疊性高、多屬持 期目標、行動計畫。 ■長期 □解除
續辦理或宣導事項、前瞻性與發展性不足。加
3
(1) 「自由與人身安全權」、「意見自由與言論自由權」由法務部(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ICCPR)、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ICESCR))主責。
(2) 「免於酷刑或其他殘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之待遇或處罰權」 、「適足居住權」由內政部(禁止酷刑及其他殘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之待遇或處罰公約(CAT)、消除一
切形式種族歧視國際公約(ICERD)
)主責。
(3) 「享有可達到之最高身心健康標準權」、 「社會保障權」由衛生福利部(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CRPD)及兒童權利公約(CRC)
)主責。
7
以同時期國家人權行動計畫(下稱 NAP) 、人權 (二) 辦理公聽會,徵詢各界 辦理公聽會 □短期 ■繼續
指標、兒童人權指標同步啟動規劃,各人權業 意見。 □中期 □自行
務間關聯有待釐清,又第 2 次國家報告作業啟 ■長期 □解除
動(併同對結論性意見檢討),爰延宕至今。 (三) 研訂行動計畫。 提出行動計畫 □短期 ■繼續
四、 查我國於 2022 年提出 NAP,業將各公約建立 □中期 □自行
人權指標列為重要行動之一。又院人權處於 ■長期 □解除
2022 年 9-11 月召開 3 次研商會議,並於 2023
年 1 月擬定「各機關建立人權指標及人權統計
共通性作業規範」略以,我國建立人權指標,應
參考聯合國 2012 年提出之 14 項示範指標之架
構(「人權指標:測量與執行指引」,Human
Rights Indicators: a guide to measurement and
implementation),並應將各國際人權公約之內
涵融入人權指標各項權利,另擇定「自由與人
身安全權」、「意見自由與言論自由權」、「免於
酷刑或其他殘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之待遇或
處罰權」、「適足居住權」、「享有可達到之最高
身心健康標準權」、「社會保障權」等六大權利
項目(下稱六大權利項目)優先辦理,續將進行
六大權利項目要素擇定討論(預定於 2023 年底
前確認要素)。
五、 考量前揭 NAP 優先發展之六大權利項目人權
指標亦屬 CRC 權利範疇,為與該指標方向一
致,並整合各權責機關資源,規劃以該人權指
標為指引擬訂 CRC-NAP。
8
第 8 點:秘書單位(衛生福利部)/行政院人權處
第8點
委員會讚賞行政院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推動小組(下稱院兒權小組)協調政府部門的努力,但委員會關注院兒權小組的性質及掌理範圍的
相關資訊,特別是其組織的能量及常規的功能。委員會建議充分賦予院兒權小組權力,使其成為一個人員及資源充足,且能持續協調政府部
門的常設政府機關。
主辦機關 管考
背景/問題分析 行動 關鍵績效指標 時程 備註
(協辦機關) 建議
,為我國 一、盤點行政院各人 院兒權小組研議 □短期 ■繼續
一、行政院自 2022 年 5 月設「人權及轉型正義處」
人權事務研議、發展之最高行政單位,掌理國際人權公 權任務編組組織 運作方式之精進 ■中期 □自行
約、國家人權報告、人權教育之統合規劃及指揮、督導 架 構 及 議 事 規 方案。 □長期 □解除
各部會推行人權業務,爰目前由該處督導衛生福利部落 定,提由院兒權
實院兒權小組之運作。 小組研議運作方
二、院兒權小組性質與任務:院兒權小組係依《CRC 施行法》 式之精進方案,
確保發揮協調政
第 6 條設立之任務編組,由行政院督導跨部會業務之
府部門之功能。
政務委員每 4 個月定期召開會議,必要時並得召開臨
秘書單位 (行政院人權處)
時會議,整合政府與民間資源、彙集兒少代表、專家學
衛生福利 二、落實院兒權小組 各部會就列管事 □短期 █繼續
者與實務工作者意見,審議政府推動 CRC 之重點工作。
部 決議,促進民間 項召開之專案會 □中期 □自行
三、院兒權小組組成與決策影響力:院兒權小組委員,除召
(行政院人 委員參與政府機 議,應有9成以上 ■長期 □解除
集人以外,包含 5 名兒少代表、5 名專家學者代表、7 關諮詢、研商與 會議納入本小組
權及轉型
名民間團體與機構代表及 9 名機關代表。前揭機關包 推動過程。(衛生 委員之參與。
正義處)
含司法院、內政部、教育部、法務部、交通部、衛生福 福利部)
利部、勞動部、原住民族委員會及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等與兒少權益密切關聯之部會,派任次長(副部長)以
上層級長官擔任委員,具有行政指導與決策權力,可督
導所管部會落實院兒權小組決議事項。
四、院兒權小組會議運作與討論情形:院兒權小組第 4 屆
委員任期間(2020 至 2022 年)總計召開 6 次例行會
議,2 次臨時會議,報告與討論事項共計 36 案,部分
9
議題並由權責部會召開專案會議推動。現行議事運作為
確保每項議案均能獲充分之討論,歷次例行會議安排報
告案與討論案合計以 6 案為原則(列管事項辦理情形
另計),未能排入會議議程之提案,則視議題之重大性
與時效性,另召開臨時會議討論之。
五、院兒權小組人員與資源:
(一) 依院兒權小組設置要點第 5 點、第 7 點及第 8 點規
定,委員為無給職,幕僚作業衍生之人員薪資及行政
庶務等支出,概由衛生福利部支應。
(二) 自《CRC 施行法》於 2013 年實施,衛生福利部每年
申請公益彩券回饋金支應專業人員聘用與院兒權小
組會議運作,經費充足。惟因業務繁重,專業人員招
募不易且流動率較高。
10
第 9 點:秘書單位(衛生福利部)/行政院主計總處、行政院各部會、四院
第9點
政府已編列大量預算用於社會保護、友善兒少司法、兒少優質輔導服務、與保護兒少免受暴力及有害做法4侵害。委員會建議政府遵循聯合國
兒童權利委員會第 19 號一般性意見,且持續增加各類攸關兒少權益的預算支出,並評估是類支出對兒少當中最弱勢群體的影響。
主辦機關 管考
背景/問題分析 行動 關鍵績效指標 時程 備註
(協辦機關) 建議
一、2019 年衛生福利部偕同行政院主計 一、精進兒少預算調查分
總處,建立中央各部會及地方政府兒 類,納入處境脆弱兒少
少預算的調查機制;界定兒少預算的 群體之分析。
類別及項目;辦理研究、針對填報兒 (一)召開研討會議,研議將 修正調查預算項目 □短期 █繼續
少預算的政府單位召開工作坊,說明 兒少預算調查(項目、 █中期 □自行
秘書單位
CRC 兒少預算的精神及內涵,確保完 年齡別、身分別)分類 □長期 □解除
衛生福利
整呈現其預算編列狀況;啟動兒少預 細緻化。
部
算定期調查,將每年調查分析結果公 (二)定期調查各級政府預 公布調查結果 □短期 █繼續
(行政院主
布於 CRC 資訊網。 算,進行預算分析,提 □中期 □自行
計總處、
二、兒少預算調查結果顯示,雖兒少總預 供行政院主計總處、財 █長期 □解除
行政院各
算逐年增加5,惟 GDP 占比與國際比較 政部及各權責機關作
部會、四
仍偏低6,且 NGO 及兒少代表特別關注 為預算編列精進參考,
院)
處境脆弱之兒少及其照顧者/工作人 預算分析重點:
員支持體系(如安置兒少、身心障礙 1.處境脆弱兒少預算配
兒少、司法程序中的兒少),依 CRC 置。
第 19 號一般性意見,兒少預算編列中 2.預算成長趨勢,確保兒
少權利水準無下滑。
4 有害做法,參閱 CRC 第 18 號一般性意見
5
2017 年至 2022 年各級政府兒少預算占各級政府歲出淨額約 14-15%,占 GDP 約 2%;惟兒少總預算從 2017 年 4,154 億元逐年提高至 2022 年 5,134 億元,增加 980 億元;
平均每位兒少可分配預算從 2017 年 10.6 萬元逐年提高至 2022 年 14.8 萬元,提高 4.2 萬元。
6
參考 2020 年「推動兒童權利公約施行法-兒少預算之研究」,近年 OECD 各國總兒少支出(包含家庭與兒童公共支出之現金給付及實物給付、早期兒童教育與照顧、學齡
教育、稅務減免)占 GDP 平均約 5-6%。
11
不應出現兒少權利水準下滑情形;政 二、檢討中央各主管機關 檢討中央各主管機關 □短期 □繼續
府應持續評估預算對不同兒少群體的 編製各年度概算應行 編製各年度概算應行 □中期 █自行
影響,確保預算盡可能為最多數的兒 注意辦理事項,具促進 注意辦理事項 █長期 □解除
少帶來最佳結果,並優先關注為處境 兒少權益目標及效果
脆弱之兒少配置預算;預算評核分析 之計畫,應優先編列預
可有助於瞭解預算和實際支出對不同 算辦理。(行政院主計
總處)
兒少群體,特別是處境脆弱兒少的影
響。俾以作為未來落實兒少預算編列
之指引。
12
第 10、19 點:秘書單位(衛生福利部)/行政院各部會、四院
第 10 點、第 19 點
第 10 點
委員會欣見政府努力宣導《CRC》
,特別是透過《CRC 教育訓練及成效評核實施計畫》
。然而,委員會關切:這些提高意識的活動並未有效
協調,尤其是政府官員、從事兒少相關工作的專業人員、媒體、父母(監護人)及兒少本身,仍然對《CRC》認識不足。委員會建議政府
與公民團體及媒體合作,並在兒少參與下,進一步加強其意識培訓方案。
第 19 點
委員會認可政府為實施最佳利益原則提供指導及案例研究所做的努力。委員會建議政府檢視所有相關的資訊及訓練,以確保其符合聯合國
兒童權利委員會第 14 號一般性意見中有關第 3 條第 1 項的全面性指導。
主辦機關 管考
背景/問題分析 行動 關鍵績效指標 時程 備註
(協辦機關) 建議
一、衛生福利部 2019 年研訂公告《CRC 教育 一、賡續依《CRC 教育訓 2020 至 2026 年間兒 □短期 □繼續
訓練及成效評核實施計畫》,各部會與民 練及成效評核實施 少事務相關專業人員 □中期 █自行
間團體合作,定期辦理 CRC 相關教育訓練 計畫》辦理,並邀請 累計受訓涵蓋率至少 █長期 □解除
課程,透過分組討論或工作坊等形式,加 兒少參與,加強對 達 60%。
強對兒少事務相關專業人員意識提升,截 兒少事務相關專業
秘書單位
至 2021 年兒少專業工作人員完成訓練人 人員意識提升。
衛生福利
數約 61 萬 3,000 人。 二、訂定兒童最佳利益 訂定兒童最佳利益指 □短期 █繼續
部
二、衛生福利部 2021 年陸續委託編製《兒少 指引,納入教育訓 引。 █中期 □自行
(行政院各
最佳利益案例彙編》 、
《兒少反歧視案例彙 練素材,提供專業 □長期 □解除
部會、四
編》及《保障兒少表意權之策略與注意事 人員業務執行之參
院)
項》,印製寄送相關公私部門,同時公告 考方向。
於 CRC 資訊網提供民眾下載使用,並納入
CRC 教育訓練教材,持續推廣,促進兒少
事務專業人員之最佳利益原則等意識提
升。
13
第 14 點:教育部、法務部、勞動部、文化部、國防部、行政院環保署、通傳會、衛生福利部
第 14 點
對於兒少在教育、衛生、社會或其他體系中權利遭受侵害之事件,政府已引進許多申訴程序,值得贊許。儘管如此,委員會仍然關注兒少會因
為各種障礙而不願通報自身權益遭受侵害的事件,例如對申訴程序缺乏信任、害怕被識別、對申訴結果的公正性缺乏信心。委員會建議政府持
續改進申訴機制,以確保其對兒少友善、保密及獨立,並提供適當的救濟措施。委員會並建議兒少可以在所有環境中近用申訴管道,包括教
育、衛生、兒少保護及司法體系。
主辦機關 管考
背景/問題分析 行動 關鍵績效指標 時程 備註
(協辦機關) 建議
一、 為持續改進學生申訴機制,提供兒少 一、修正《國民教育法》 、
《高 修正《國民教育法》第 20-1 □短期 □繼續
友善、保密及獨立之救濟措施,教育 級中等學校學生申訴及 條規定。 █中期 █自行
部業修正《高級中等教育法》 ,並訂定 再申訴評議委員會組織 □長期 □解除
《高級中等學校學生申訴及再申訴評 及運作辦法》 、組成學者 修正《高級中等學校學生申 □短期 □繼續
議委員會組織及運作辦法》 ,其中第 2 專家人才庫、推廣申訴 訴及再申訴評議委員會組織 █中期 █自行
條、第 15 條第 1、6 項、第 47 條、第 法規及辦理研習等。
及運作辦法》,並納入國中小 □長期 □解除
48 條規定規定略以:「高級中等學校 學生。
(以下簡稱學校)為處理學生或學生自 組成學者專家人才庫,並推 □短期 □繼續
治組織申訴案件,應設學生申訴評議 廣申訴法規。 □中期 █自行
教育部 委員會,置委員 7 人至 15 人」 、 「申評 █長期 □解除
會委員會議,以不公開為原則」、「申 辦理地方政府申訴業務學校 □短期 □繼續
評會委員會議之與會人員及其他工作 承辦人員、主管及國民中小 □中期 █自行
人員對於評議、表決及其他委員個別 學辦理研習。 █長期 □解除
意見,應嚴守秘密;涉及學生隱私之 二、製作身心障礙學生申訴 2023 年 12 月 31 日完成。 ▓短期 □繼續
申訴案及申訴人之基本資料,均應予 管道及機制易讀版。 □中期 █自行
以保密」、「學校應將學生申訴制度列 □長期 □解除
入學生手冊及學校網站,廣為宣導,
使學生了解申訴制度之功能」、「各該
主管機關應自行或委由各級學校、相
14
關專業團體或公益團體開設諮詢管
道,提供申訴及再申訴扶助服務」 。均
已確保高中學生提出救濟時之獨立、
保密及友善。
二、 惟國中、小學生部分,依據《國民教育
法》第 20-1 條第 3 項規定略以:「學
校及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應建立
學生申訴制度」 ,爰此,救濟程序未有
全國一致之規定,可能造成不同縣市
間兒少權利保障上的差異,確實有精
進空間。
三、 另為保障身心障礙學生權益,除建立
更完善之申訴機制外,更應讓身心障
礙學生了解自身權益及相關申訴管道
及救濟機制。
一、 法務部矯正署對於收容於少年矯正機 一、研訂《少年矯正機關收 2024 年陳報《少年矯正機關□短期 ■繼續 同兩公
關之少年不服機關所為處分或管理措 容處遇實施條例》。 收容處遇實施條例》草案予 ■中期 □自行 約第 81
施時,可提起申訴,惟現行少年矯正 行政院審查,並於提交立法 □長期 □解除 點、NAP
學校設置及教育實施通則對於申訴管 院三讀通過後半年內,修訂 編 號
道之程序保障較為不足,導致少年使 授權辦法。 102
用申訴管道之案件量偏少,可能使得
法務部 收容少年權益無法受到完整的保障。
二、 法務部依《家庭暴力防治法》第 50 條、 二、定期辦理教育訓練,以 每年辦理相關教育訓練至少 □短期 □繼續
《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 11 條、《兒 提升檢察官辦理是類案 1 場。 ■中期 ■自行
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第 7 條、 件之專業知能,以及訊 □長期 □解除
《兒少法》第 53 條規定,執行相關業 問被害兒少之專業能
務之人員得知兒少受有家庭暴力、疑 力。
似性侵害、性剝削或其他受害情事時,
15
應即通報主管機關。檢察機關一旦因
接獲通報或其他情事知有犯罪嫌疑
者,即依法進行偵查,並得於訊問過
程中,依法徵詢被害兒少之意見(包
含是否提出告訴)。
三、 再依《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 10 條、
《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第 5
條規定,是類兒少案件應由經專業訓
練之專責人員辦理,各地方檢察署均
設有婦幼專組檢察官專責辦理婦幼相
關案件。
四、 現行各地方檢察署均設有室內色調溫
和、布置溫馨、擺設有玩具、書籍等
物、空間獨立且保密之「溫馨談話室」
,
可供檢察官於偵查案件時,以近似「談
話」之模式訊問被害兒少;再者,案卷
內各項資料及偵結書類均依法進行個
資隱匿,以避免被害兒少遭識別,已
符合結論性意見所關切重點。
本部設有 24 小時之 1955 勞工申訴專線,勞工如認為其勞動權益受損時,可進行申訴;受理陳情案件
並無身分別限制,如陳情內容具體明確,依法均需受理,並實施勞動檢查。另《勞動基準法》第 74 條
□短期 □繼續
第 5 項、
《行政程序法》第 170 條第 2 項、
《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處理人民陳情案件要點》第 18 點及《勞
勞動部 □中期 □自行
動基準法檢舉案件保密及處理辦法》第 6 條第 1 項,皆訂有對申訴人身分資料嚴守秘密,不得瀍漏足
□長期 □解除
以識別其身分之資訊規範,已符合結論性意見所關切重點,爰無需訂行動與關鍵績效指標。
依兒少個案年齡、語言表達、閱讀理解或身 一、提供電話或面訪服務。 有關公共電視節目申訴機制 █短期 □繼續
文化部 心障礙類別不同,於申訴制度提供友善、親 二、尊 重 非 語 言 形 式 的 交 及相關資訊,均於公視網站 □中期 □自行
近之方式及措施。 流,包括遊戲、身體語
公告,並告知申訴人受理後 □長期 █解除
言、面部表情及繪畫。
16
三、審理結果以兒少易懂的 及 受 理 過 程 案 件 之 辦 理 進
文字及語言答復。 度,如申訴人對公視處理方
四、提供申訴程序圖像化解
式不滿意,得以書面敘明理
說。
五、有兒少專用申訴表件。 由,向公視董事會申請覆議,
六、建立受理兒少陳情案件 相關部門將於接到覆議申請
及兒童版網站友善功能 後一週內,彙整書面資料,
之機制,例如得以語音、 提報當月董事會,必要時,
照片、圖片等檔案上傳 公視將召開臨時董事會或專
為申訴方式,或網路介
案諮詢委員會討論申覆。
面設有線上繪圖功能幫
助兒少提出申訴。
七、設有輔佐人,例如有兒
童專家協助行政機關與
申訴兒少進行交流、溝
通及對話。
八、設置申訴受理中心,並
將空間營造為友善環
境,以舒緩申訴兒少之
不安情緒。
一、學生可透過電話、信件、信箱等管道, 一、學校設立申訴窗口,提 一、訂定相關保密措施,保 ■短期 □繼續
進行陳情或通報。 供家長及學生知悉,建 障兒少對於申訴內容的 □中期 □自行
二、學生收到影響學籍管理與受教權之處 立完善申訴管道。 表達權益,以強化申訴 □長期 ■解除
二、向學生宣導申訴權利、 流程的獨立、保密及安
分決議後,如有不服,可向學校申評會
制度、個人隱私與自身 全性。
提出申訴。
安全等保護措施。 二、透過分案、處理、列管,
國防部 三、學校編組申訴評議委員 持續追蹤管理。
會,於必要時聘請醫學、
法學、社會學或心理輔
導等領域之校外專家學
者與會,並由校內人員
擔任諮詢顧問,研處學
生事務相關案件。
17
一、本署設有24小時公害陳情免費電話(0800-066666) ,另各縣市環保局亦設有公害陳情專線或公害陳
情網路受理系統,民眾對於環境問題均可透過相關陳情管道進行陳情,並無身分別限制。
二、對於民眾陳情案件,申訴內容將登錄電腦進行管制追蹤,同時由各地環保局稽查單位通知責任區之 □短期 □繼續
行政院
稽查人員迅速前往現場進行查處,後續查處結果進行登載並接受市民查詢。 □中期 □自行
環保署
三、此外,對於陳情人身分等資料保密,本署訂有《環境保護機關處理民眾陳情案件保密要點》 ,於受 □長期 □解除
理或處理民眾陳家案件有保密之必要時,均依規定辦理,嚴防洩密並保障、維護人民權益,已符合
結論性意見委員會關切重點,毋須訂定相關行動或關鍵績效指標。
一、iWIN 網路內容防護機構(下稱 iWIN) 2023 年優化 iWIN 網站進入 於 iWIN 網站首頁提供明顯 ■短期 □繼續
所提供之申訴機制雖非專供兒少申訴 申訴系統之捷徑,在維持通 之申訴功能圖示或文字,並 □中期 ■自行
或處理個別兒少身心問題,惟為確保 過 網 站 無 障 礙 檢 測 的前 提 提供明確申訴程序圖像化解 □長期 □解除
對兒少申訴人友善、保密及獨立,已於 下,提高使用申訴功能之直 說。
2018 年重新架構申訴系統時作出相應 觀性,俾使兒少可於 iWIN 官
調整:在友善性方面,已於社群平臺 網首頁迅速進入申訴功能。
(iWIN 臉書粉絲團)提供訊息諮詢服
務,並設置電熱線電話,傾聽申訴人意
見。在保密性方面,申訴人進行線上申
訴時,僅需填寫可正常收發之電子郵
國家通訊 件信箱,其餘資訊可使用匿名或勾選
傳播委員 不透露選項,iWIN 並未保有申訴人個
會 資。在獨立性上,所有申訴案件皆由專
人依據 iWIN「網路有害兒少身心健康
內容防護例示框架」判斷處理,不受外
界或主觀判斷影響。此外,iWIN 亦持
續透過各類宣導活動,使兒少與大眾
了解與善用其申訴受理之功能。
二、惟經進一步檢視,iWIN 於 2022 年為提
高身障族群對其網站之近用性,推動
無障礙網頁設計,更動原有的「我要申
訴」圖示表現方式,以致目前 iWIN 官
網上的申訴功能,較無法直觀使用,降
18
低原有的使用友善程度,應再予調整。
一、醫療場域:兒少就醫時如需提出申訴, 一、於 醫 院 評 鑑 基 準 定 有 每年度申請醫院評鑑之醫院 ■短期 □繼續
可透過醫療機構內部申訴管道、地方 「對於病人或家屬的意 總數,符合評鑑基準相關規 □中期 ■自行
衛生局或衛生福利部之「首長信箱」、 見、抱怨、申訴設有專 定之達標比率為 80%。 □長期 □解除
「電話」等方式申訴,且無論是以書 責單位或人員處理,並
面、口頭或電子郵件等多元方式提出, 明訂處理流程」之規定。
皆無年齡限制,受理單位亦不得無故
二、安置場域:
拒絕。主管機關並督導醫療機構落實
(一)每年蒐整各地方政府安 每年調查各地方政府安置兒 ■短期 □繼續
申訴管道暢通,以保障兒少申訴權益。
置兒少申訴事件及處理 少申訴事件及處理結果。 □中期 ■自行
二、兒少安置場域:為使安置兒少之權益
結果,掌握安置兒少申 □長期 □解除
獲得保障,各安置單位設有內部申訴
訴實況。
管道與處理機制,如兒少不滿意安置
單位處理結果,各地方政府主管機關 (二)製 作 符 合 安 置 兒 少 年 2024 年製作完成後並提供 □短期 █繼續
及衛生福利部亦設有外部申訴專線與 齡、心智成熟度及理解 各安置單位運用。 █中期 □自行
衛生福利 能力之申訴機制範本或 □長期 □解除
信箱。此外,當兒少不方便透過上開方
部
式提出申訴,尚可向信任之親友、師長 宣導單張。
或主責社工等人反映,再由相關人員 三、每 年 蒐 整 愛 滋 感 染 者 每年調查愛滋感染者(含兒 █短期 □繼續
協助或代替兒少提出申訴。為確保兒 (含兒少)申訴事件及 少)申訴事件及處理結果。 □中期 █自行
少知曉自身申訴權益,及申訴後續處 處理結果,掌握其申訴 □長期 □解除
理流程,安置單位或主責社工會在安 實況。
置兒少時向其宣導與說明,地方政府
主管機關並透過平時輔導查核,了解
兒少對自身權益保障之認知情形。
三、有關愛滋感染者權益保障,依《人類免
疫缺乏病毒傳染防治及感染者權益保
障條例》及《人類免疫缺乏病毒感染者
權益保障辦法》辦理,服務愛滋感染者
(包含兒少)時,主動提供其相關申訴
19
資訊,且保障感染者隱私,並請地方政
府衛生局視其需要,結合社政與教育
體系提供兒少感染者所需支持及保護
措施。
20
三、一般性原則
第 16 點:行政院人權處
第 16 點
委員會欣見《2022-2024 年國家人權行動計畫》將重點放在制定綜合性的平等法。委員會建議政府考慮將年齡(不僅是保護老年人)列為
平等法歧視的具體理由,並就該法擬訂之草案徵詢兒少意見,尤其是關於友善兒少的申訴機制條款。
主辦機關 關鍵績效 管考
背景/問題分析 行動 時程 備註
(協辦機關) 指標 建議
一、我國陸續將兩公約等核心人權公約國內法化,各該公約 一、盤 點 及 調 查 現 完 成 法 規 ■短期 ■繼續 同 NAP 編
均揭櫫「平等與不歧視」之國家義務,現行雖已有部分 行 禁 止 歧 視 之 及 執 行 情 □中期 □自行 號 53:兩
性別平等立法及禁止歧視之規定散見於各法律中,但涵 法 規 及 其 執 行 形 盤 點 及 □長期 □解除 公約第 26
蓋範圍有所不足,未有完整針對禁止歧視或平等保障之 情形。 調查。 點、第 28
專法,而各公約國家報告國際審查專家均建議政府應制 點、第 29
定一部綜合性平等法(兩公約第 3 次國家報告結論性意 點前段:
見與建議第 26 點、第 28 點及第 29 點前段;CRPD 第 2 CRPD 第
次國家報告結論性意見與建議第 41 點參照)。 41 點
二、2018 年由法務部進行制定平等法之委託研究,2019 年 6 二、參 酌 國 際 審 查 草 案 送 請 □短期 ■繼續 同 NAP 編
行政院人 月完成研究報告,該委託研究雖提出立法建議,惟行政 委員相關建議, 立 法 院 審 ■中期 □自行 號 53:兩
權及轉型 院於 2019 年 11 月召開「研商制定綜合性反歧視法之立 擬具草案初稿, 議。 □長期 □解除 公約第 26
正義處 法建議」會議,經相關機關研提意見,會議結論認為該 召開公聽/研商 點、第 28
委託研究所提立法建議與現行法律(如《性別工作平等 會議,徵詢政府 點、第 29
法》、《性別平等教育法》等)之競合關係、申訴機制之 機關、國家人權 點前段:
設置及相關組織功能,尚須進一步研議及政策評估。 委員會、專家學 CRPD 第
三、行政院人權及轉型正義處於 2022 年 6 月 27 日正式揭牌 者、兒少等相關 41 點
運作,將就上述問題研議,及盤點目前不同部門處理歧 民間團體之意
視的方式、受理機關、案件量及執行成效等,進行立法 見。
政策評估,將研提草案初稿,並適時諮詢學者專家、民
間團體、中央及地方等相關機關意見,以 2024 年前將草
案送至立法院審議為目標。
21
第 17 點:行政院人權處、行政院主計總處、秘書單位(衛生福利部)
第 17 點
委員會認同政府努力蒐集有關兒少的數據,並按性別、身心障礙程度與類別、地區及原住民身分進行分類。委員會建議所有政府部門以統一的
方式蒐集及分類數據,並包括不同類別的身心障礙/損傷、被認定為 LGBTI 及低收入家庭兒少的資訊。
主辦機關 管考
背景/問題分析 行動 關鍵績效指標 時程 備註
(協辦機關) 建議
一、為建構系統性之人權監測機制,我國首 一、規劃建立人權統計 建立人權統計共通性 ■短期 □繼續 已於 2023 年 1
部國家人權行動計畫編號 19 及編號 28, 機制,督促各機關 作業規範。(已完成) □中期 □自行 月 5 日函頒「各
業將建立人權指標及人權統計列為重要 以具一致性之方式 □長期 ■解除 機 關 建 立 人 權
行動之一,各人權公約主管機關應於 進行人權相關統計 指標及人權統
2024 年前,就重要權利項目或特定群體 數 據 之 蒐 集 及 分 計共通性作業
行政院 發展 5 至 10 個指標,並應與行政院主計 類。 規範」。
人權及轉 總處共同研議、新增人權統計項目。 二、協調各人權公約主 就涉及處境不利群體 ■短期 ■繼續
型正義處 二、前述機制需立基於完善之人權統計,目 管機關與行政院主 統計之項目建立召開 □中期 □自行
前對於諸多人權落實情況欠缺統計資 計總處共同研議、 相關研商會議。 □長期 □解除
料,無法完整評估公約實踐情形,且現 發展重要人權統計
行之統計項目未與人權指標扣合,惟人 項目,並應包括各
權統計均係跨機關權責,有賴各機關共 類處境不利群體之
同推動。 資訊。
一、 為回應 CRC 首次結論性意見第 20 點, 一、盤點現有統計表分 提出統一分類建議 █短期 █繼續 1.同 NAP 編號
衛生福利部統整政府各機關與兒少有 類。 □中期 □自行 28
關之統計項目,2019 年於 CRC 資訊網 □長期 □解除 2. 併 參 本 結 論
秘書單位 建置「兒少統計專區」,分為公約執行 二、邀請行政院主計總 召開工作坊 □短期 █繼續 性意見第 45
衛生福利 概況及社會參與、家庭環境與替代性照 處、院人權處、院兒 █中期 □自行 點(4)
顧、保護及司法、身心障礙及基本健康 權小組委員、機關 □長期 □解除
部
推薦之專家學者,
與福利、教育休閒與文化活動等 5 大
組成專案小組,分
區,含 252 項統計表。
別就 5 大區召開工
二、 查各項統計表年齡別、性別、地區別及 作坊,進行檢討。
22
族群別分類不一,無法成為有效政策分 三、各權責機關依據檢 改善率50% □短期 █繼續
析工具或為國際比較。經衛生福利部召 討結果調整統計 □中期 □自行
開多次檢討會議請各權責機關配合提 表,並公告於兒少 █長期 □解除
統計專區。
供,仍有未盡完善之處,理由略以:資
料量少,分類後有個資識別疑慮;或經
機關評估蒐集分類資料將耗費系統或
行政資源甚鉅等,確有檢討空間。
我國政府統計採分散制,依《統計法》第 5 條 依院人權處及衛生福利 各一級主計機構均能 □短期 ■繼續
規定,政府統計由有直接關係之各機關辦理, 部共同研議之兒少人權 掌握兒少人權指標數 □中期 □自行
各機關依據「各級政府及中央各機關統計範 指標數據分類,協助通 據分類規範。 ■長期 □解除
知各一級主計機構按
行政院 圍劃分方案」之權責與分工辦理應辦統計業
「各級政府及中央各機
主計總處 務;惟各機關基於業務需要、人力資源、經費
關統計範圍劃分方案」
配置及調查樣本代表性等問題,部分資料尚 權責分工,編算具一致
無統一分類或未足產製兒少相關數據,有待 分類標準之兒少統計。
改善。
23
第 18 點:教育部
第 18 點
委員會讚揚政府不斷努力促進政府及學校的性別平等。委員會建議對執行及落實層面進行強而有力的監督,以確保該政策在學校得到一致及
有效的實施。
主辦機關 管考
背景/問題分析 行動 關鍵績效指標 時程 備註
(協辦機關) 建議
一、教育部透過學校推動性別平等教育實施檢 一、建置「高級中等學 完成建置「高級中等 □短期 □繼續
核表,每學年度檢視學校性別平等教育辦理 校推動性別平等教 學校推動性別平等教 ▓中期 ▓自行
情形,並依「行政組織與運作」、「學習環境 育實施情形」填報 育實施情形」填報系 □長期 □解除
與資源」、
「課程教材與教學」、
「校園性侵害 系統,以具體檢核 統。
性騷擾或性霸凌防治與處理」等 4 大面向檢 並督導學校性別平
視學校辦理性別平等教育推動情形。 等教育辦理情形。
二、查上開檢核表係以學校自評方式,提報學校 二、實地入校檢視主管 每年度辦理實地入校 ▓短期 □繼續
性平會檢視年度性別平等工作計畫實施情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 「性別平等教育諮詢 □中期 ▓自行
形及辦理成效,雖有利於學校依法自行檢 推動性別平等教育 輔導計畫」15 場次。 □長期 □解除
教育部 核,惟如何檢視及確保學校之辦理成效並形 之辦理情形。
成具體檢核機制仍有檢討空間。 三、辦理大專校院性別 每年完成30校以上大 ■短期 □繼續
三、大專校院方面,為促進推動性別平等教育工 平等教育業務辦理 專校院性別平等教育 □中期 ■自行
作,提升性別地位之實質平等,消除性別歧 情 形 書 面 審 查 工 業務辦理情形書面審 □長期 □解除
視,維護人格尊嚴,厚植並建立性別平等之 作。 查工作。
教育資源與環境,為教育部及大專校院之重
點政策及教育內容。
四、爰教育部透過書面審查瞭解各大專校院推
動性別平等教育工作執行情形,以建立安全
且無性別偏見之學習環境與校園空間。
24
第 20 點:司法院
第 20 點
委員會關注最佳利益原則在家事事件訴訟程序的適用。委員會建議政府確保各類家事事件所有程序階段皆須進行兒少最佳利益評估。
主辦機關 管考
背景/問題分析 行動 關鍵績效指標 時程 備註
(協辦機關) 建議
□短期 □繼續
□中期 □自行
□長期 □解除
司法院 待補
□短期 □繼續
□中期 □自行
□長期 □解除
25
第 21 點:衛生福利部/內政部、交通部、教育部、法務部、經濟部、勞動部
第 21 點
鑑於兒少的高死亡率,委員會建議政府考慮是否為所有兒少建立單一且健全的死因回溯分析機制。
主辦機關 管考
背景/問題分析 行動 關鍵績效指標 時程 備註
(協辦機關) 建議
一、 依據《兒少法》第 13 條 一、兒童死因回溯分析推動機制 一、已輔導 13 縣市推動,持續 □短期 □繼續
第 1 項,衛生福利部國 (衛生福利部) 擴大縣市參與。 ■中期 ■自行
民健康署推動辦理 6 歲 (一) 輔導 縣市推動兒童死因回 二、分析報告已於 2022 年 11 □長期 □解除
以下兒童死亡原因回溯 溯分析。 月公布,提供各部會參考,
分析,依地方政府以跨 (二) 公布6歲以下兒童死因回溯 依業管研議可行方案。
單位(衛政、社政、警政、 分析報告。
二、交通部持續辦理及檢討相關 一、加強向家長推廣兒童交通 □短期 □繼續 車禍5案
保護、消防、教育與檢
衛生福利 法規規定並加強法令宣導作 事故風險觀念(請衛生福 ■中期 ■自行
調)組成工作小組推動
部 為。(交通部) 利部定期提供參考六歲以 □長期 □解除
兒童死回溯分析結果,
(內政部、 公布六歲以下兒童死亡 下兒童死亡原因:例如:汽
交通部、 原因回溯分析報告。 (機)車附載、穿越道路
教 育 部 、 二、 分析報告納入討論數計 等)。
法務部、 二、交 通 部 配 合 兒 童 乘 坐 汽
90 案,歸納六歲以下兒
經濟部、 (機)車安全相關法規檢討
童死亡之可預防性屬高
勞動部) 修訂。
度與中度者,多數與事
故傷害相關,高度可預 三、不依規定附載幼童違規舉
防 19 案:車禍、窒息、 發件數。
兒虐、溺斃、墜樓、火災、 三、宣導嬰兒睡眠環境安全之重 兒童健康手冊中提供「嬰兒睡 ■短期 □繼續 窒息 14 案+
要性。(衛生福利部) 眠環境安全」衛教資訊,並持續 □中期 □自行 猝死 6 案,睡
誤吞水銀鈕扣電池。中
加強宣導,以增進家長相關健 □長期 ■解除 眠環境安全:
度可預防 18 案:窒息、
康識能。 家中
猝死。
26
三、 可預防及可避免之兒童 四、運用在職訓練提升托育人員 托育人員每年接受18小時在職 □短期 □繼續 窒息 14 案+
死亡議題涉及各部會, 照顧知能與危機意識,預防事 訓練且完訓率達95%。 ■中期 ■自行 猝死 6 案,睡
各單位應依據報告所揭 故傷害及加強因應處理能力。 □長期 □解除 眠環境安全:
櫫之兒童死亡原因,其 (衛生福利部) 保母家或托
中涉及權責單位業管 育場所
者,研議可預防兒童死 五、基於2021年6歲以下兒童死亡 推播家長因應嬰幼兒哭鬧之宣 █短期 □繼續 兒虐 4 案
亡問題之行動方案。 原因回溯分析報告之4件兒虐 導素材,相關素材閱覽數應達 □中期 █自行
案件,多為家長無法因應幼齡 10萬次。 □長期 □解除
孩童的哭鬧,而採取大力搖晃
或毆打等不當對待行為,導致
幼兒受虐致死;爰此,規劃辦
理家長因應嬰幼兒哭鬧之宣
導素材,並加強推播,以利家
長理解遭遇前開狀況時應如
何回應孩子的需求。(衛生福
利部)
六、提升兒童居家安全,進行法規 一、為使建築物之欄桿設計不 ■短期 □繼續 1.高樓墜落 1
研修及宣導工作。(內政部) 易為兒童攀爬及穿越,研 □中期 □自行 案、社區戲
修「建築物欄桿設計原 □長期 ■解除 水池溺斃 1
則」。 案。
二、每年督導地方政府舉辦公 ■短期 □繼續 2. 業 於 2022
寓大廈社區兒童防墜議題 □中期 ■自行 年 10 月 28
宣導講習活動計30場次。 □長期 □解除 日函頒「建
築物欄桿
設計原則」
至各地方
政府及相
關公會。
27
七、(經濟部) 玩具已公告為應施檢驗商品, ■短期 □繼續 1. 誤 吞 水 銀
(一) 玩具商品自1987年起即經公 且設有商品事故通報機制,玩 □中期 □自行 鈕扣電池 1
告為應施檢驗商品,並依國 具內含鈕扣電池亦已於檢驗標 □長期 ■解除 案,兒童安
家標準 CNS 4797系列標準等 準中明定安全性要求。經濟部 全玩具或
進行檢測,未符合檢驗規定 將持續辦理商品檢驗及商品事 其他
者,不得運出廠場、輸入或進 故通報之調查與處理,並適時 2. 經 濟 部 將
入市場,以確保玩具商品安 檢討相關檢驗標準,以確保玩 依規定持
全,保護兒少權益。 具等應施檢驗商品之安全。誤 續辦理,建
(二) 依據玩具商品檢驗標準 CNS 吞水銀鈕扣電池等兒童死亡個 議解除列
14276「電驅動玩具之安全要 案之場所安全措施及建立兒少 管。
求」第13.6節規定,倘玩具內 死因回溯分析機制,建請衛生
含鈕扣電池者,須使用工具 福利部主政。
或電池盒外殼需要兩個獨立
動作同時調整才能打開,以
避免兒童於玩耍過程中無預
期取得鈕扣電池,導致誤吞
等意外情形。
(三) 另依《商品檢驗法》及《應施
檢驗商品發生事故通報辦
法》,應施檢驗商品發生燃
燒、爆裂或燒熔,致損害消費
者生命、身體、健康或財產,
或確有損害之虞,或因使用
應施檢驗商品造成人員死亡
或須住院治療之傷害者,報
驗義務人應依規定向經濟部
標準檢驗局提出通報,該局
並於接獲通報後辦理事故調
28
查及研判商品事故原因,爰
應施檢驗商品發生事故之通
報案件涉及兒少死傷者,就
商品安全部分已設有因應及
分析機制。
(四) 查經濟部標準檢驗局於衛生
福利部國民健康署「六歲以
下兒童死亡原因回溯分析報
告-110年回溯個案」第16頁所
列誤吞水銀鈕扣電池致兒童
死亡案例之發生當年度2020
年及其前後年度(即2019年
至2021年),均未接獲造成兒
童死亡之商品事故通報案
件。
(五)次查前揭報告第25頁已分析
敘明,該個案尚無法得知兒
童是在幼稚園或家中誤吞,
照護者應要避免讓兒童可拿
到容易誤吞之物品,爰本案
之預防措施宜著重於加強照
護者監護兒童之責,建請衛
生福利部主政家中、保母家、
托育處所等兒少活動場所之
環境安全行動方案。
八、(教育部) 每年進行前一年度校安通報事 ■短期 □繼續 涉及共同性
(一) 校安通報依事件類別蒐整數 件資料分析,並公布數據及結 □中期 ■自行 原則或規範
據及統計。 果。 □長期 □解除 修正者
29
(二) 學校填報「學生溺水事件記 依校安通報發函學校填報。 █短期 □繼續
載表」。 □中期 █自行
□長期 □解除
(三) 地方政府填報「發生學生溺 依 校 安 通 報 發 函 地 方 政 府 填 █短期 □繼續
水事件開放水域安全管理檢 報。 □中期 █自行
核及檢討改善措施說明」。 □長期 □解除
(四) 召開「水域安全會報」。 每年召開3-4次「水域安全會 █短期 □繼續
報」。 □中期 █自行
□長期 □解除
(五) 依據「校園學生自我傷害三 針對自殺自傷案件較高之縣 ■短期 □繼續
級預防工作計畫」研究發展 市,加強重點督導地方政府召 □中期 ■自行
之推動策略,定期分析通報 開專案檢討會議,每半年定期 □長期 □解除
案例,探討校園自我傷害行 檢討1次。
為之成因。
(六)提升教保人員專業知能: 需完成安全教育、基本救命術、 ■短期 □繼續
1、 持續補助辦理教保服務人員 緊 急 救 護 情 境 演 練 等 相 關 訓 □中期 ■自行
安全教育相關研習,透過基本 練。 □長期 □解除
救命術訓練、緊急救護情境演
練等,提升教保人員危機處理
能力。
2、 透過教保服務人員教學活動
設計,使幼兒辨識環境中危險
因子,提升自我保護能力。
3、 持續對家長、托育及教保服務
人員等嬰幼兒照顧者加強宣
導,避免幼兒接觸熱燙物質導
致燒燙傷事件發生,增加教保
服務機構相關人員之健康識
30
能及健康行為。
無 無 □短期 □繼續 勞動部:兒童
□中期 □自行 死亡原因涉
□長期 □解除 及勞動或技
能規範修訂
者(涉及共同
性原則或規
範修正者)
無 無 □短期 □繼續 衛生福利部:
□中期 □自行 毒品及其他
□長期 □解除 物質成癮防
治、精神疾
病,以及家庭
暴力、性侵
害、身心障礙
者、兒童、少
年保護事件
之加害人處
遇及預防(案
母孕期毒品
使用終止妊
娠 1 案、家長
精神疾患 1
案)
31
第 22 點:衛生福利部/教育部、通傳會
第 22 點
委員會認同政府為解決兒少自殺問題做出最大努力,例如制定《自殺防治法》 (2019 年)
、《校園學生自我傷害三級預防工作計畫》,以及增加學
校輔導資源之可用性。然而,自殺率持續上升,且重點是:自殺率上升並非歸因於兒少個人議題,而是導致心理不健康更廣泛的結構性議題,
包括學業壓力、霸凌及不當對待。委員會強調這些其他兒少權利議題的重要性,應視為減少兒少自殺人數其整體性策略的一部分。
主辦機關 管考
背景/問題分析 行動 關鍵績效指標 時程 備註
(協辦機關) 建議
一、根據世界衛生組織統計,自殺已成為 一、引入澳洲心理急救(MHFA)訓 引 入 澳 洲 心 理 急 □短期 █繼續
全球青少年人口第二大死因。我國 練課程系統,結合教育部、學 救 (MHFA) 訓 練 課 █中期 □自行
2019 年至 2021 年未滿 18 歲自殺死亡 校或相關單位,提升教職員、 程系統。 □長期 □解除
人數及自殺粗死亡率微幅下降。惟自 專業工作者、家長(照顧者)或 每 年 度 辦 理 心 理 □短期 █繼續
殺於該年齡層內係屬罕見事件,其死 同儕之早期發現、早期介入知 急救(MHFA)教育 █中期 □自行
亡率易因死亡人數微幅增減及該年齡 能。(衛生福利部) 訓練 2 梯次。 □長期 □解除
層總人數之異動,而於各年度之間產 二、以「心理健康」為主題融入課 心 理 健 康 輔 導 議 □短期 □繼續
生明顯差異。 程,聚集一般導師、任課教師, 題融入課程,每年 █中期 █自行
衛生福利 二、衛生福利部自殺通報資料顯示,2019 以教師共備社群模式辦理,提 度發展1-2例教案 □長期 □解除
部 至 2021 年該年齡層自殺原因包含「家 供導師在班會討論題綱或週 示例。
(教育部、 庭成員問題」、「學校適應問題」、「憂 記主題運用,增加第一線導師
通傳會) 鬱傾向、罹患憂鬱症或其他精神疾病」 與學生之互動,陪伴學生認識
及「感情因素」。另教育部校園安全暨 自我價值,讓議題在教學現場
有效發展。(教育部)
災害防救通報資料顯示,2019 至 2021
三、邀請相關議題專家及共備教 每年度辦理6場次 █短期 □繼續
年校園安全維護或兒少保護事件(包
師,分享研發之自殺防治課程 自 殺 防 治 精 進 策 □中期 █自行
含如知悉疑似性侵害、性騷擾或家庭
地圖及課程模組,讓更多教師 略研習工作坊。 □長期 □解除
暴力)及管教事件(如知悉疑似師對生
掌握明確、便利及易操作的教
霸凌事件)均呈現增加趨勢。
材教法,提升教師覺察、介入、
三、另依據 2021 年國家數位發展研究報
解決及因應學生自殺問題之
告 , 12-19 歲 兒 童 及 少 年 上 網 率 達 策略。(教育部)
32
98.9%,網路應用模式較偏重於社交娛 四、強化大專校院自殺防治工作。 辦 理 大 專 校 院 校 █短期 □繼續
樂資訊應用層面。針對兒童及少年可 (教育部) 園 心 理 健 康 促 進 □中期 █自行
能受到社群媒體影響而產生輕生念頭 與 自 殺 防 治 手 冊 □長期 □解除
之問題,iWIN 網路內容防護機構受理 推廣行動方案1
網路上有害兒少身心內容之申訴。 案。
iWIN 如接獲民眾申訴有自我傷害或涉 五、執行「iWIN 網路內容防護機 每 年 輔 導 30 家 網 █短期 □繼續 同 NAP 編
及血腥、暴力等有害兒少身心健康之 制」,加強輔導網路平臺業者 路 平 臺 業 者 建 立 □中期 █自行 號 140
網路內容時,將請平臺業者依自律規 建立自律機制,並檢視其落實 自律機制。 □長期 □解除
範或社群守則移除,以維護兒少上網 情形。(通傳會)
安全。
四、衛生福利部及教育部除持續推動自殺
及自傷防治相關作為,須針對導致心
理不健康更廣泛之結構性議題(如學
業壓力、霸凌及不當對待)研議可介入
之行動方案,以期降低兒少自殺死亡
人數及自殺死亡率。
33
第 23 點:交通部、教育部/內政部
第 23 點
政府已經採取許多措施解決交通事故的死傷問題,包括交通安全教育及建立校園安全停車區。委員會建議中央政府採取行動,確保地方層級確
實執行相關法規,以及兒少對道路交通及運輸政策制定的實質參與。
主辦機關 管考
背景/問題分析 行動 關鍵績效指標 時程 備註
(協辦機關) 建議
一、兒少交通事故近 5 年趨勢說明 一、交通部持續督導縣市 各縣市政府每年度邀 短期 □繼續
(一)2021 年兒少事故死亡人數計 101 人,較 2017 年 政府邀請兒少代表出 請兒少代表出席道安 □中期 自行
(死亡 111 人)減少 10 人(-10%),受傷人數則為 席道安議題(校園周邊 議題之相關會議 1 場 □長期 □解除
24,460 人,較 2017 年(受傷 23,702 人)增加 758 道路改善、交通安全教 次以上。
人(增幅 3.2%)。 育、防制兒少無照駕駛
(二)2022 年 1 至 10 月死亡人數 67 人較上年度同期 問題…)相關會議。
減少 19 人(降幅 22.1%),受傷人數 21,272 人, 二、交通部擬適時規劃邀 每年 1 次。 短期 □繼續
較上年度同期增加 1,636 人(增幅 8.33%)。 請兒少方面之代表參 □中期 自行
二、重點措施 與《道路交通管理處罰 □長期 □解除
(一)校園周邊道路改善計畫與通學環境改善:有關 條例》或《道路交通安
「易肇事路口暨校園周邊道路改善計畫」業經行 全規則》等法令修法議
政院 2022 年 11 月 9 日院臺交字第 1110030727 題之法規研修會議。
交通部
號函核定,名稱修正為「校園周邊暨行車安全道 三、交通部公路總局奉行 內政部營建署及交通 短期 □繼續
路改善計畫」,由內政部營建署與交通部公路總 政院2022年11月9日核 部 公 路 總 局 預 計 於 □中期 自行
局共同推動,縣市政府與學校配合辦理。 定「校園周邊暨行車安 2022 至 2023 年間投入 □長期 □解除
(二)落實交通安全教育:交通部與教育部於 2021 年 全道路改善計畫」,於 50 億經費,補助地方政
合作製作完成高中以下各學習階段交通安全教 2022-2023年協助各地 府進行校園周邊道路
育教材,並於 2022 年起,推廣到校園內進行教 方政府辦理高齡人口、 改善,建置更安全友善
學,藉以從小強化交通安全的知能與正確用路態 身障團體、婦幼族群等 的人本交通環境,以守
度。 人口較高區域,經常使 護學童通行安全。
(三)防制兒少無照駕駛問題:有關無照駕駛所涉《道 用公共設施周邊之路
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部分條文草案業經行政院 口及全國各級學校周
2022 年 4 月 28 日函送立法院審議,立法院交通 邊道路辦理改善。
委員會 2022 年 12 月 22 日初審通過,後續俟立
34
法院三讀修正通過後,交通部將配合辦理相關事 四、交通部公路總局各監 原則各縣市每週排定 2 短期 □繼續
宜。 理機關配合各縣市政 班次,離島地區每月 4 □中期 自行
(四)有關確保兒少對道路交通及運輸政策制定的實 府教育局(處)辦理路 班次。統計 2022 年 1 □長期 □解除
質參與一節,目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或 檢聯稽幼童專用車稽 月 至 12 月 , 共 執 行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等法令修法時,係會就擬 查,稽查違規項目主要 1,968 班 勤 務 , 攔 查
修正內容或主題邀集相關車輛或駕駛人公(工) 為載運人數超過預定 1,025 輛幼童車,舉發
會、民間團體(如關切機車路權團體)或學者專 數、滅火器逾期及持普 49 件 , 違 規 比 例 為
家等利害關係人參與討論。為回應本項結論性意 通駕照駕車等行為。 4.78%。
見,相關法規研修會議可適時擴大邀請兒少方面
之代表與會。
一、教育部於111學年度起全面推動高級中等以下學 一、持續推動「111學年度 持續推動「111 學年度 ■短期 □繼續
校及幼兒園師安全教育,亦包含「交通安全」教 交通安全教育訪視輔 交通安全教育訪視輔 □中期 □自行
育透過教師增能、教材開發等配套措施,引導與 導計畫」: 導計畫」: □長期 ■解除
支持高中以下學校,以有效提升學生交通安全意 (一) 透過自我檢視與地方 一、獎勵優良學校,依
識,降低交通意外事故發生與傷害,並經第14期 政府輔導,促進學校 評選結果分為特
行政院頒「道路交通秩序與交通安全改進方案」 積極努力,提高交通 優、優、甲三等第,
辦理「交通安全教育」行動方案「111學年度交 安全教育成效。 特優等第高級中
通安全教育訪視輔導計畫」。 (二) 透過評選獎優學校給 等學校組至多3
二、方案重點為:學生通學安全與交通安全推廣,其 予獎勵,並於年度交 校;國民中學組與
教育部 方案實施要領為:對各級學校定期實施交通安全 通安全教育研討會進 國民小學組:直轄
教育訪視、獎勵輔導與舉辦研討觀摩交流活動, 行經驗分享,達到經 市組至多各3校,
又 CRC 第二次國家報告結論性意見建議政府評 驗推廣運用的目的。 縣(市)組至多各
估及處理兒少對道路交通及運輸政策制定的實 (三) 透過輔導精進學校的 3校。
質參與,瞭解學生交通安全事務之原因並加強降 措施,提升學校推動 二、聘 請 兒 少 交 通 安
低學生交通傷亡事件發生,亦確保地方政府確實 交通安全教育之效 全相關團體代表、
執行相關法規,為教育部重要之工作。 能。 學者與專家擔任
三、依據十二年國民基本課程綱要,安全教育已列入 交通安全教育訪
19 項重要議題,「交通安全教育」係屬安全教育 視委員會委員,實
際參與評鑑。
35
議題之一。經檢視中小學健康與體育、綜合活動、 二、製作中小學交通安全 自2022 年 起製 作交通 ■短期 □繼續
社會、生活、全民國防教育等部定課程教科書, 教材。 安全教學影片15部,發 □中期 □自行
已納入交通安全教育相關內容;並透過高中職優 展教學材料包8個。 □長期 ■解除
質化輔助計畫、國中小活化教學計畫等專案補 三、補助成立安全教育重 補助40所國民中小學 ■短期 □繼續
助,引導學校將交通安全列入校訂課程。 點學校實施交通安全 安全教育重點學校。 □中期 ■自行
四、教育部於 2021 年完成國小低、中、高年級、國 校訂課程,或以彈性學 □長期 □解除
中及高中等 5 階段課程模組,並自 111 學年度起 習時間實施交通安全
補助成立安全教育重點學校,將以 3 年為期,透 教育。
過教師學習社群辦理增能研習,發展相關課程及 四、與國教院合作,檢視目 啟動教科書檢核機制, ■短期 □繼續
教案,舉辦交流分享活動,全面實施高級中等以 前中小學教科書交通 確保內容正確性。 □中期 □自行
安全篇章,並將檢視結 □長期 ■解除
下學校交通安全課程。
果提供各教科書出版
五、另教育部於 2022 年辦理「中小學教科書安全教
公司修訂參考。
育工作坊」,引導教科書出版公司未來編修教科
五、調查校園周邊交通相 一、每 學 期 開 學 前 調 □短期 □繼續
書時,可參考交通安全課程模組知識結構,編寫
關需求,提供權責機關 查,函請內政部警 □中期 █自行
分齡適性的教科書內容,以利高級中等以下學校
協助: 政署協處。 █長期 □解除
於正式課程全面實施交通安全教育。 (一) 調查校園周邊危險路 二、配 合 內 政 部 營 建
六、依據行政院「道路交通安全精進作為」,就「校 段(路口)需警察義交 署時間調查學校
園周邊危險路口改善」 、
「警察義交協助學校交通 協助交通導護函請內 需求。
導護需求」及「公車進校園」等項,協助校園周 政部警政署協處。 三、每 學 期 開 學 前 調
邊交通狀況及危險路口改善工作,以維護學生通 (二) 配合內政部營建署盤 查,函請交通部公
學安全。 點校園周邊通學人行 路總局妥處。
步道需求。
(三) 調查全國高級中等以
上學校「公車進校園
需求」函請交通部公
路總局妥處。
36
第 24 點:秘書單位(衛生福利部)/行政院人權處、教育部
第 24 點
委員會讚揚政府落實兒少表意權的重大進展,尤其在公共決策方面。為能在這些成就基礎上再接再厲,委員會建議政府:
(1) 對於參與地方及中央政府決策之兒少,持續努力增加其多樣性,特別是鼓勵年紀較小的兒童參與;
(2) 發展一個透明的系統,以蒐集及報告兒少觀點對法律及政策的影響;
(3) 確保對父母(監護人)以及在家庭教育及兒少照顧設施中,促進兒少被聽見的權利;
(4) 確保在學校、體育、休閒及其他課後活動中,兒少有安全、保密及有效的機制提出與他們有關的議題。
主辦機關 管考
背景/問題分析 行動 關鍵績效指標 時程 備註
(協辦機關) 建議
一、兒少參與政府決策機制與人權 一、回應建議(1): 2024年考核各地方政府特 □短期 █繼續
行動情形與影響力: (一)藉由定期調查與考核, 殊處境兒少(包含身心障礙 ■中期 □自行
(一) 《兒少法》及《CRC 施行法》規 督導各地方政府運用資 兒少、原住民族兒少、新住 □長期 □解除
定,應聘一定比例兒少代表參 源與支持措施,促進性 民家庭、中輟或中離經驗、
與政府決策與協調過程。過去 別平等、多元族群兒少 家外安置兒少、經濟弱勢家
尚無系統性監測機制,未能充 參與公共事務。(衛生福 庭等六類處境)擔任兒少代
分呈現兒少意見及其對法案政 利部) 表情形,「特殊處境族群兒
秘書單位
策之影響。(衛生福利部) 少代表人數比率」應達該縣
衛生福利
(二) 衛生福利部 2019 年起與各級 市兒少代表人數30%。未達
部
政府、兒少及團體討論「培力 成目標值之縣市應研提改
(行政院人
兒少參與公共事務」策略,包 善策略與目標期程。
權及轉型
含:擴充兒少參與管道、法制 (二) 各人權公約主管機關依 兒少代表出席人權指標及 □短期 ■繼續
正義處、
保障兒少參與權利、營造社會 國家人權行動計畫之行 人權統計相關研商會議,或 ■中期 □自行
教育部)
尊重兒少意見意識、保障特殊 動 19 及行動 28 建立人 以其他方式徵詢兒少意見。 □長期 □解除
處境兒少表意及參與權、培養 權指標及人權統計時,
兒少參與能力、提供兒少參與 依「各機關建立人權指
支持措施等六大面向。另編寫 標及人權統計共通性作
「保障兒少表意權之策略與注 業規範」 ,徵詢兒少及其
意事項」供各機關(構)參考, 代表團體意見,並予以
並定期調查各地方政府兒少代 回饋。(行政院人權處)
37
(衛生 (三) 依國家人權行動計畫之 兒少代表出席人權影響評 ■短期
表機制與兒少關注議題。 ■繼續
福利部) 行動 22,檢討現行法案 估機制相關研商會議,或以 □中期 □自行
(三) 為保障幼齡與身心障礙學生意 及中長程個案計畫影響 其他方式徵詢兒少意見。 □長期 □解除
見,《特殊教育法施行細則》第 評估機制,於研擬人權
9 條規定,訂定個別化教育計 影響評估推動計畫時,
畫應邀請幼生家長及幼生本人 徵詢兒少及其代表團體
參與;必要時,得邀請相關專 意見,並予以回饋。
(行
業人員參與,幼生家長亦得邀 政院人權處)
請相關人員陪同。另於身心障 (四) 依國家人權行動計畫之 將兒少表意權之保障融入 □短期 ■繼續
礙及資賦優異學生鑑定辦法第 行動 22,檢討現行法案 人權影響評估機制。 ■中期 □自行
2 條規定,身心障礙幼兒之鑑 及中長程個案計畫影響 □長期 □解除
定,應採多元評量,依其個別 評估作法,強化民間參
狀況,採直接觀察、晤談等方 與、利害關係人意見徵
式,或參考身心障礙證明記載, 詢機制。(行政院人權
蒐集資料後綜合研判。(教育 處)
部) (五) 各人權公約主管機關依 各人權公約主管機關於研 ■短期 ■繼續
(四) 我國首部國家人權行動計畫已 「各人權公約國家報告 商結論性意見行動應邀集 □中期 □自行
於 2022 年 5 月公布,亦陸續完 國際審查結論性意見與 人權學者專家及受影響群 □長期 □解除
成《兩公約》 、
《CRPD》
、《CRC》 建議管考規劃共通性作 體(如兒少群體)或其團體
及《CEDAW》等五部核心人權 業規範」
,於研商結論性 代表陳述意見。
公約國際審查,並發表 意見行動回應表時,廣
《ICERD》首部國家報告。行 泛徵詢各界意見,包含
政院人權及轉型正義處為統籌 人權學者專家及受影響
各機關推動人權保障業務,特 群體(如兒少群體)或其
建立人權指標、人權統計及人 團體代表並予以回饋。
權影響評估等監測機制共通性 (行政院人權處)
作業規範,確立各機關應徵詢 (六)提供未滿 12 歲兒童參 2025年前,以全國未滿12歲 □短期 █繼續
兒少意見之依據,並建立「各 與公共事務平臺,活動 兒童為對象,辦理活動或建 □中期 □自行
38
人權公約國家報告國際審查結 形式或參與機制並透過 立機制,提供兒童表達對於 ■長期 □解除
論性意見與建議管考規劃共通 焦點團體預先徵詢兒少 公共議題想法的機會。
性作業規範」 ,且落實兒少參與 群體意見。(衛生福利
研訂「落實國家人權行動計畫 部)
管考規劃」。(行政院人權處) (七)依《身心障礙及資賦優 各縣市政府辦理身心障礙 □短期 □繼續
二、學校及其他課後活動中確保尊 異學生鑑定辦法》第 2 幼兒鑑定安置及召開個別 ■中期 ■自行
重兒少意見:(教育部) 條與《特殊教育法施行 化教育計畫會議。 □長期 □解除
(一)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課程審議會 細則》第 9 條規定,辦
非政府代 表委員納 入 學生代 理身心障礙幼兒鑑定安
表,藉由徵選資訊公開透明化 置,並邀請幼生家長、幼
與學生代表權利義務宣達,以 生本人與相關人員參與
利學生代表多元性。 訂定個別化教育計畫。
(二) 2020 年 10 月 30 日臺教國署高 (教育部)
字第 1090121708B 號令修正發 二、回應建議(2):定期調查 2024年以前彙整與首次公 □短期 █繼續
布,增訂「教育部主管高級中 與公布各縣市兒少關注 布各縣市兒少關注之公共 ■中期 □自行
等學校課業輔導實施正常化檢 之公共議題以及地方政 議題以及地方政府對於兒 □長期 □解除
核表」 ,學校辦理課業輔導依規 府對於兒少意見之參採 少意見之參採情形。後續每
定製發通知並取得同意書,確 情形。(衛生福利部) 年定期公布。
保學生自由選擇參加與否之意 三、回應建議(3):
見表示。學校於檢核表內,充 (一)持續將「家長管教態、方 地方政府辦理相關重點議 ■短期 □繼續
分揭露教育部國教署民意信箱 式與技巧」及「親子溝通 題之親職教育活動場次達 □中期 ■自行
及校內外陳情管道等方式,以 及其技巧」(包括 CRC 兒 全年度親職教育活動辦理 □長期 □解除
暢通意見反映。 童表意權之宣導)納入 場次之35%以上。
(三) 依《兒童課後照顧服務班與中 教育部補助方政府推展
心設立及管理辦法》第 8 條規 家庭教育實施計畫親職
定,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 教育推動之重點議題。
應設立課後照顧服務審議會, (教育部)
39
並邀請兒童及少年福利團體代 (二)製作 CRC 實務工作手冊 2024年完成兒少安置機構 □短期 ■繼續
表擔任委員。由前開團體代表 並辦理教育訓練,以引 人員 CRC 實務工作手冊並 ■中期 □自行
收集相關意見,並於審議會中 導兒少安置機構專業工 辦理教育訓練。 □長期 □解除
轉達,以聆聽兒少之意見。 作人員,將 CRC 之精神
(包含禁止歧視、尊重
兒少意見、協助及培力
兒少表意等)落實於日
常照顧工作中。(衛生福
利部)
四、回應建議(4):(教育部)
(一)修正《國民教育法》 ,增 《國民教育法》第19條修正 □短期 □繼續
訂國民中小學得邀請學 通過。 ■中期 ■自行
生列席校務會議。 □長期 □解除
(二)輔導學生遴選學生代表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課程審 □短期 □繼續
參與高級中等以下學校 議會學生代表徵選資訊公 ■中期 ■自行
課程審議會。 開透明。 □長期 □解除
(三)學校實施課業輔導依規 學校實施課業輔導依規定 ■短期 □繼續
定確保學生自由選擇參 製發通知並取得學生同意 □中期 ■自行
加與否。 書,並依「教育部主管高級 □長期 □解除
中等學校課業輔導實施正
常化檢核表」進行自我檢
核,公告於學校網站首頁。
(四)《國民體育法》規範學 學校執行「推動學生每週在 ■短期 □繼續
校 應 安 排 學 生 在 校 期 校運動150分鐘」達成率90% □中期 ■自行
間,除體育課程時數外, 以上。 □長期 □解除
每日均應參與體育活
動,其每星期合計應達
150 分 鐘 以 上 , 並 將
40
SH150 達成比率納入中
央對地方政府一般性教
育補助款考核之評鑑指
標。
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 █短期
(五)直轄市、縣(市)主管機 □繼續
關依《兒童課後照顧服訂立「兒童課後照顧服務審 □中期 □自行
務班與中心設立及管理議會設置要點」,且審議會 □長期 █解除
委員名單包含兒童及少年
辦法》第 8 條規定成立
「兒童課後照顧服務審 福利團體代表。
議會」
,邀請兒童及少年
福利團體代表擔任兒童
課後照顧服務審議會委
員,反映兒少意見。
(六)運用相關會議及社群媒 每年參加與署長有約活動 □短期 □繼續
體等平臺宣導與署長有 人數(2024年達190人;2026 □中期 ■自行
約活動,鼓勵學生踴躍 年達220人)。 ■長期 □解除
報名參加。
41
四、公民權與自由
第 25 點:內政部、衛生福利部/教育部、勞動部
第 25 點
委員會關注持續有報告呈現外籍人士(尤其是有關無居留證的移工)在臺灣產子所面臨身分證件、居留權及(或)基本服務取得等問題,有
時亦涉無國籍議題。委員會重申其 2017 年第 33 點結論性意見,建議政府應採取一切適當措施處理此類情況,以符合兒少最佳利益及其他權
利。
主辦機關 管考
背景/問題分析 行動 關鍵績效指標 時程 備註
(協辦機關) 建議
一、在臺出生之新生兒無論其生母為國人或外國人, 一、持續推動「在臺 一、持續推動「在臺 ■短期 □繼續
均有取得其國籍之權益。內政部於 2017 年 1 月 出生非本國籍兒 出生非本國籍兒 □中期 ■自行
9 日函頒「在臺出生非本國籍兒童少年申請認定 童少年申請認定 童少年申請認定 □長期 □解除
為無國籍人一覽表及流程」,辦理非本國籍兒少 為無國籍人一覽 為無國籍人一覽
之國籍認定及歸化事宜。 表及流程」。 表及流程」。
二、針對在臺出生之非本國籍兒少身分,依實際情形 二、持續推動「辦理 二、持續推動「辦理
可區分為 4 種樣態,分為:1.生母為外國人,生 非本國籍無依兒 非本國籍無依兒
父為國人者,該兒少即可認定具有我國國籍。2. 少外僑居留證核 少外僑居留證核
生母為外國人,生父為外國人或不詳者,該兒少 發標準作業流 發標準作業流
即與生父或生母具有相同之外國國籍。3.生父及 程」。 程」。
內政部
生母均無可考者,該兒少可依國籍法第 2 條第 1
項第 3 款規定認定具有我國國籍。4.生父不詳,
生母為外國人且行方不明者,如經本部協尋生母
未果且生母原屬國不認該兒少具有該國國籍或
無回應者,本部即依相關流程認定該兒少為無國
籍人,渠等得由國人養父、母或社會福利主管機
關代其申請歸化成為我國國人。爰在臺出生之非
本國籍兒少,皆可依其樣態取得身分及國籍。
三、有關父母不具正常移民身分的子女在出生登記所
遭遇之問題,主要情形為生父不詳,生母為外國
42
人且行方不明或已出境者,為維護該類兒少取得
國籍之權利,內政部於 2017 年 6 月 27 日函頒
「辦理非本國籍無依兒少外僑居留證核發標準
作業流程」,以保障該類兒少居留權,使其均可
接受安置就養、健保就醫及教育就學之生活照
顧。
關於非本國籍兒少教育權與基本福利服務,逐項說明 一、依《兒少法》第 22 有求助社政所列管可 □短期 □繼續
如下: 條規定,協助就 掌握之該類人口群提 █中期 █自行
一、對於非本國籍兒少未取得身分前,依《兒少法》 學、就醫、參加健 供個案輔導或福利服 □長期 □解除
第 22 條規定,由各地方主管機關協助處理就學、 保、預防保健、疫 務達85%。
就醫、參加健保、預防保健、疫苗接種事宜,並 苗接種事宜,並
視需要提供經濟補助、家庭寄養與機構安置、醫 視需要提供經濟 接獲轉介可掌握之非 □短期 □繼續
療補助等服務。(教育部、衛生福利部) 補助、家庭寄養 本國籍兒童在臺期間 □中期 ■自行
二、關於無國籍兒童就學權益:每學年調查各地方政 與機構安置、醫 可接種疫苗之接種率 ■長期 □解除
府教育局(處)協助此類學生就學情形。 (教育部) 療補助等服務。 達80%以上。
衛生福利 三、針對非本國籍兒少在臺期間之疫苗接種得由社 (衛生福利部)
部 政、警政、勞工、移民監管單位或收容機構,轉 二、研議將無國籍兒 無國籍學生採專案皆 □短期 □繼續
(教育部、 介衛生單位介入安排完成各項應接種疫苗,使其 少之就學權益納 能順利就學,並取得 █中期 █自行
勞動部) 獲得與本國籍兒童相同之健康權益及確保國內 入相關法規予以 與國人相同之升學進 □長期 □解除
防疫安全。衛生單位執行兒童常規疫苗接種作 保障之可行性。 路。
業,係依據兒童或其父母之戶籍資訊追蹤催種。 (教育部)
對於非屬轉介之非本國籍兒童(如失聯移工子 三、建置移工懷孕資 2023年受理諮詢服務 ■短期 □繼續
女)疫苗接種,由於其父母涉及非法居留問題, 源平臺-外國籍 100人次,辦理預防宣 □中期 ■自行
在臺期間幾為四處逃逸居無定所,因而對於是類 婦女諮詢服務中 導活動參加人500人 □長期 □解除
兒童之掌握追蹤具困難度,亦影響該等對象完成 心,提供移工懷 次。
所需疫苗接種之情形。2021 至 2022 年接獲社政 孕資源、法令諮
及移民安置單位轉介之 8 縣市共 85 名兒童中, 詢與轉換雇主協
已知有 26 名幼童已離境,其中除 1 名幼童於安 助。(勞動部)
43
排疫苗預定接種日前離境及 1 名幼童母親提出
返國再接種外,餘 24 名在臺期間皆有接種疫苗。
另 59 名幼童可掌握其在臺行蹤情形下,有 38 名
接種疫苗。(衛生福利部)
四、全民健康保險為強制性之社會保險,按《全民健
康保險法》第 9 條及同法施行細則第 8 條規定,
外籍人士在臺灣地區領有居留證明文件者,除在
臺出生之新生兒、有一定雇主之受僱者,自出生
日及受僱日起加保外,其餘應自在臺連續居留滿
6 個月之日起參加健保。經衛生福利部列管「在
臺出生非本國籍兒童及少年特殊個案」,於取得
居留證明文件後即可立即加保,免等待 6 個月,
已適度照顧特殊個案兒少。(衛生福利部)
五、因應移工在臺生育子女所衍生之需求及問題,地
方政府建置移工懷孕資源平臺-外國籍婦女諮
詢服務中心,提供移工懷孕資源、法令諮詢與轉
換雇主協助。(勞動部)
44
第 26 點:衛生福利部
第 26 點
委員會體認到兒童及少年收養資訊中心的任務,對於確定或重新確定被收養者的身分至關重要,敦促政府配置在地化的資源及程序,確保申
請人,特別是被收養者,在尋求資訊的過程中,接受所有必要及適當的協助與諮詢。
主辦機關 管考
背景/問題分析 行動 關鍵績效指標 時程 備註
(協辦機關) 建議
一、衛生福利部依據《兒少法》第21條之1規定已 強化被收養人尋親支 補助跨國收養事件被 ■短期 □繼續
於2005年設置「兒童及少年收養資訊中心(下 持服務機制。 收養人所需短期住 □中期 ■自行
稱收養資訊中心)」保存收養資訊與協助民眾 宿、交通、翻譯、親子 □長期 □解除
尋親。為精進服務,2018年建置「兒童及少年 關係鑑定等尋親支持
服務個案管理暨媒合資訊系統」由地方政府及 服務。
收出養媒合服務機構登錄建檔,以掌握與透過
數位化保存收出養個案資料,並介接司法院審
判資訊系統之兒少收養事件裁判書,以便於查
調及追蹤輔導。
二、現行收養資訊中心提供尋親服務,接受民眾主
衛生福利 動申請或由地方政府與收出養媒合服務機構
部 轉介,必要時可由本部函請戶政、警政及縣市
政府協助,另依當事人需求,提供心理、醫療、
法律等諮詢或轉介服務。截至2022年底已保存
7萬5,041筆資料,提供尋親與資料查詢481件。
三、為因應近年來尋親案件之需求增加,且考量跨
國尋親案件通常在語言、文化、住宿、心理、
身分查詢等有更多複雜性與特殊需求性,本部
除賡續協助尋親服務之外,將提供予跨國收養
事件被收養人更多支持協助,以維護其尋親權
益。
45
第 27 點:內政部/衛生福利部
第 27 點
有鑑於透過精卵捐贈者受孕出生的兒少,無法獲得出身相關資訊的嚴重負面後果,委員會敦促政府確保親等關聯紀錄能保存是類資訊,俾能於
當事人的請求下,提供相關資訊並給予適當支持。
主辦機關 管考
背景/問題分析 行動 關鍵績效指標 時程 備註
(協辦機關) 建議
一、現行戶政資訊系統有關親等關聯作業係以動態 一、 持續督導戶政 一、 持續督導戶政 □短期 □繼續 有關實際精
方式組合己身及 1 親等關係,其個人基本資料 事務所依醫療 事務所依醫療 □中期 □自行 卵捐贈者資
來源係全國個人基本資料檔,而全國個人基本 院所開立之出 院所開立之出 □長期 ■解除 料非屬戶政
資料檔之更新,係透過戶政事務所執行各項身 生證明書辦理 生證明書辦理 機關辦理戶
分登記作業。 出生登記。 出生登記。 籍登記之必
二、依《人工生殖法》第 23 條及第 24 條規定略以, 二、 持續推動《人 二、 持續推動《人 要資訊,基
於尊重及保
人工生殖子女如於受術夫妻婚姻關係存續中受 工生殖法》及 工生殖法》及
護民眾隱私
胎,視為婚生子女。其出生時,戶政事務所依 《人工生殖子 《人工生殖子
立場,不宜
醫療院所開立之出生證明書辦理出生登記,爰 女親屬關係查 女親屬關係查
內政部 過度蒐集民
其父母欄位係依出生證明書所載之資訊如實登 詢辦法》。 詢辦法》。
(衛生福利 眾非必要資
載。
部) 訊。
三、另依《人工生殖法》第 29 條規定及《人工生殖
子女親屬關係查詢辦法》,人工生殖子女擬結
婚、收養或被收養,得向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
署查詢其行為有無違反《民法》禁止近親結婚
或禁止近親收養等規定。
四、又依《人工生殖法》第 27 條規定,人工生殖機
構應向主管機關通報精卵捐贈者之身分證字號
等相關資料,主管機關應建立人工生殖資料庫
管理前開相關資料。
46
第 28 點:內政部/外交部
第 28 點
委員會理解代理孕母在臺灣是非法的,惟強烈建議政府確保任何透過代理孕母出生的孩子,無論在國內還是國外,如果預期的父母都居住在臺
灣,均不得因其出生狀況而遭受歧視,且享有所有權利,包括保證其身分確立及維持的權利(特別是姓名、國籍及家庭關係)。
主辦機關 管考
背景/問題分析 行動 關鍵績效指標 時程 備註
(協辦機關) 建議
一、有關在國內代孕所生子女之出生登記 一、 持續落實 國人 一、 持續落實國人 ▇短期 □繼續
按《戶籍法》第 6 條前段規定:「在國內出生未滿 12 赴海外由代理 赴海外由代理 □中期 ▇自行
歲之國民,應為出生登記。」同法施行細則第 13 條規 孕母產下之新 孕母產下之新 □長期 □解除
定略以,出生登記,申請人應於申請時提出出生證明 生兒,持當地 生兒,持當地
文件正本。查衛生福利部說明,代孕目前在國內並不 法院登載父母 法院登載父母
合法,故無國內代孕出生之子女,爰戶政機關無由辦 姓名資料之判 姓名資料之判
理是類個案之出生登記。 決書,並依《臺 決書,並依《臺
二、有關在國外代孕所生子女之初設戶籍登記 灣地區無戶籍 灣地區無戶籍
(一)國人與代孕所生子女法律上親子關係之審認: 國民申請入國 國民申請入國
1. 倘有外國法院判決,按法務部 2021 年 3 月 3 日法 居留定居許可 居留定居許可
內政部 律字第 11003502950 號函略以,該判決原則上與我 辦法》辦理該 辦法》辦理該
(外交部) 國法院確定判決有同一效力,僅於有《民事訴訟法》 新生兒定居事 新生兒定居事
第 402 條第 1 項所列各款情形之一者,始不認其效 宜。 宜。
力,至外國法院判決,有無應否承認其效力之情形, 二、 持續督導 戶政 二、 持續督導戶政
各機關均可依該條文,本於權責為形式審查。 機關依據定居 機關依據定居
2. 倘無外國法院判決,按法務部上開函示,依《涉外 證辦理初設籍 證辦理初設籍
民事法律適用法》第 51 條規定,子女之身分,如依 登記,並將定 登記,並將定
出生時該子女、其母或其母之夫之本國法為婚生子 居證上登載之 居證上登載之
女者,即為婚生子女。又子女身分涉及該國法律規 姓名記載於戶 姓名記載於戶
定,如有必要,得洽請外交部協查。 籍資料。 籍資料。
47
(二)在國外代孕所生子女之設籍:
按《國籍法》第 2 條第 1 項規定:「有下列各款情
形之一者,屬中華民國國籍:一、出生時父或母為
中華民國國民。……」所稱之父、母指法律上之父
母。次按《戶籍法》第 15 條規定:「在國內未曾設
有戶籍,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為初設戶籍登記:
一、中華民國國民入境後,經核准定居。……」是
以,倘經機關審認國人與代孕所生子女具法律上親
子關係,無庸由生父再為認領。依《國籍法》,該
子具有我國國籍,其在臺設籍,應向移民署申請在
臺定居,辦理初設戶籍登記。
48
第 29 點:國發會、行政院性平處、通傳會、內政部、教育部、法務部、數位發展部、衛生福利部
第 29 點
委員會欣見政府在《2022-2024 年國家人權行動計畫》中承諾在數位環境下保護人權,包括兒少權利。委員會亦欣見政府提出《媒體素養教育白
皮書》以及對偏鄉學校數位優先原則的承諾。委員會建議政府在實施有關數位人權的計畫時:
(1) 將聯合國兒童權利委員會第 25 號一般性意見關於數位環境中的兒少權利納入考量;及
(2) 促進有效的兒少參與以符合《CRC》第 12 條。
主辦機關 管考
背景/問題分析 行動 關鍵績效指標 時程 備註
(協辦機關) 建議
查「2022-2024 年國家人權行動計畫」之「七、數位人權」 涉及本會業務為「一、建立獨立的隱私 □短期 □繼續
國家發展 專責機關及隱私保護專員(個資保護官)機制」 ,係為通案性制度之建立,行動內容為推動設置個人 □中期 □自行
委員會 資料保護獨立專責機關及個人資料保護官,並非針對本點數位環境下保護兒少權利之意旨而特設,建 □長期 ■解除
議免列本會。
一、鑒於科技與媒體發展迅速,衍生之網路及其 督導推動相關部會積極 召開 5 場次行政院性別 □短期 ■繼續 同 NAP
他數位環境下之歧視或侵害案件層出不窮, 進行數位∕網路性別暴 平等會相關會議,督導 ■中期 □自行 編號 135
諸如對於女性或兒少之網路仇恨或歧視言 力調查(包含兒少及性 部會辦理數位/網路性 □長期 □解除
論、未經同意散布性影像行為及其他新型態 別統計)、法制化評估訂 別暴力防治相關工作。
數位/網路暴力,業已嚴重斲害人權。惟囿於 修及相關防治措施與宣
既有法令與措施未臻完備,如乏即時下架被 導。
害人性影像、全面性防治教育宣導及統計調
查等機制,爰有檢討建構跨部會防制體系之
行政院性
必要,以期整合行政量能,完善數位/網路暴
別平等處
力防治工作。
二、為此,行政院自2019年8月起透過性別平等會
相關會議,針對推動跨部會防治數位/網路性
別暴力工作議題進行研商,責請相關部會就
法規盤整、教育宣導及調查統計三面向進行
妥善規劃。
三、嗣於2022年3月,行政院第3793次會議通過性
暴力犯罪防制四法修正草案,其中《刑法》
49
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犯罪被害人保護法》
修正草案業經立法院2023年1月7日三讀通
過,除就未經同意散布他人性影像、散布不
實性影像等行為科處刑事處罰外,是類犯罪
案件並納入《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法》(原
名「犯罪被害人保護法」)之犯罪被害人保
護命令章中加以規範;《性侵害犯罪防治法》
修正草案、《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
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復於2023年1月10日甫由
立法院三讀通過,針對散布兒少性影像等行
為加重刑責,並課予網路平臺業者移除或限
制瀏覽犯罪有關網頁資料(含性影像)之義
務,及強化被害人身分隱私保護等規定。透
過包裹修正、四法聯防方式,架構更臻綿密
之數位/網路性別暴力防治網絡。
四、為持續推動相關防治工作,行政院並將「防
治數位∕網路性別暴力」列為2022至2025年
性別平等重要議題院層級議題之一,訂定3項
目標「一、完善法令與行政措施及其相關成
效;二、促進民眾及公部門對於數位/網路性
別暴力之認知;三、全面建構數位/網路性別
暴力調查統計」,範圍涵蓋法規盤整、教育
宣導與調查統計等3面向,並由相關部會研提
具體做法及績效指標,納入部會2022至2025
年性別平等推動計畫,自2022年3月起辦理。
期冀結合部會作為,由點到面,涓滴壘成綿
密防治網絡,強化女性及兒少之數位人權保
障。
50
近年由於 3C 產品普及,我國兒童及少年首次上 辦理校園網路內容安全 每年辦理校園網路內容 ■短期 □繼續 同 NAP
網年齡呈現下降趨勢,網路已成為兒童及少年生 教育宣導,宣導主題包 安全教育宣導至少 25 場 □中期 ■自行 編號 145
活重心,強化網路安全相關知識及教育宣導為首 括網路霸凌防治、網路 次。 □長期 □解除
國家通訊 要任務,規劃辦理校園網路內容安全教育宣導, 兒少隱私保護、網路交
傳播委員 強化與兒童及少年互動與參與。 友、法規教育、申訴檢舉
會 機制等,以提升兒少網
路素養,培養兒少正確
使用網路及網路上自我
保護觀念。
科技與媒體發展迅速,網路及其他數位環境之歧 加強培植警政科技犯罪 每年規劃辦理科技犯罪 ■短期 ■繼續 同 NAP
視及侵害案件層出不窮,如對於女性及兒少所衍 偵查專業人才,以因應 偵查教育訓練,調訓科 □中期 □自行 編號 139
生的新興犯罪態樣、網路仇恨、歧視言論、未經 新興網路犯罪偵查任 技犯罪偵查人員達 60 人 □長期 □解除
當事人同意而散布之性私密影像,已侵害人權, 務。 次以上。
內政部
惟囿於既有法律規範未臻完備(如即時下架被害
人之性私密影像等)、缺乏防治措施教育與宣導
及統計調查等,尚有檢討建構跨部會防制機制必
要,以期落實數位(網路)暴力防治工作。
一、因應數位時代及現今面臨不實、有害內容氾 一、2023 年發布數位時 發布數位時代媒體素養 ■短期 □繼續
濫流通所引發干擾生活、認知思維進而影響 代媒體素養教育白 教育白皮書。 □中期 ■自行
社會秩序等問題,媒體素養教育需與時並 皮書。 □長期 □解除
進,加強培養國人媒體素養知能。 二、透過「中小學媒體 核定補助高級中等學校 ■短期 □繼續
二、另因應上網成為學習及日常生活的重要活 素養教育基地學 4 校成立媒體素養基地 □中期 □自行
動,培養學生網路使用態度、技能和習慣, 校」計畫,補助高級 學校。 □長期 ■解除
教育部 具備資訊辨別及批判思考能力,並能運用資 中等學校成立媒體
訊科技於學習與生活,建立健康、合理與合 素養基地學校。
法的資訊科技使用態度與習慣,以增進網路 三、透過資訊學科中心 每學年辦理 10 場次推廣 □短期 □繼續
學習正向效益,及學會如何友善地運用資訊 推廣媒體素養教 媒體素養教學相關研 ■中期 ■自行
與社會環境的永續發展共存共好。 學。 習。 □長期 □解除
三、教育部業於 2002 年公告「媒體素養教育政 四、辦理中小學媒體素 每學年度辦理 3 場次, █短期 □繼續
51
策白皮書」
,並於 2019 年十二年國民基本教 養教師研習。 150 位教師參加。 □中期 █自行
育課程綱要,將「科技資訊與媒體素養」列 □長期 □解除
為 9 大核心素養之一,期培養學生善用科技、 五、辦理中小學媒體素 每學年度辦理 1 場次。 █短期 □繼續
資訊與各類媒體之能力,養成倫理及媒體識 養教案競賽。 □中期 █自行
讀之素養,能分析、思辨、批判人與科技、 □長期 □解除
資訊及媒體之關係。 六、補助地方政府成立 預計補助 20 所國民中小 █短期 □繼續
四、教育部為提升學校教師媒體素養知能與融 媒 體 素 養 基 地 學 學。 □中期 █自行
入策略,使學校教師具備相關教學及教材教 校。 □長期 □解除
案開發能力,透過「中小學媒體素養教育基 七、透過「高級中等學 持續優化偏遠鄉學校 57 □短期 □繼續
地學校」計畫的專業團隊帶領,以專業學習 校智慧網路環境暨 校網路環境暨學術網路 ■中期 ■自行
社群模式,將媒體素養教育融入中小學課程 學 術 網 路 提 升 計 提升。 □長期 □解除
與教學中實施並進行區域觀課分享,進而培 畫」持續優化偏鄉
養學生善用科技、資訊與各類媒體之能力, 學校數位環境。
理性思辨、識讀及批判不當內容。 八、2022 年 度 教 育 部 教育部主管高級中等學 ■短期 □繼續
五、此外為推廣媒體素養融入教學,辦理媒體素 「推動中小學數位 校屬偏 遠地 區者計 14 □中期 ■自行
養為主題之教師增能研習及優良教案甄選 學習精進方案」充 校,規劃優先補助每校 □長期 □解除
競賽活動,以強化不同學科間與媒體素養之 實偏遠地區學校載 師生 1 人 1 臺載具,並
鏈結,協助教師進行課程開發,提升教師教 具 及 數 位 教 學 軟 補助購置教學軟體。
學方法與思維。 體。
六、為完備偏鄉學校數位學習環境,教育部自 九、從教育部國民及學 定期召開諮詢會議。 □短期 □繼續
2017 年至 2022 年已透過前瞻基礎建設計畫 前教育署青少年諮 ■中期 ■自行
補助 57 所偏鄉學校辦理「建置校園智慧網 詢會名單中邀請兒 □長期 □解除
路計畫」 、「強化數位教學暨學習資訊應用環 少代表參與相關會
境計畫」及「高中職學術連網全面優化頻寬 議。
提升計畫」,提升網路頻寬( TANET) 至少 十、籌組「跨部會教育 每 6 個月召開 1 次會議, ■短期 □繼續 同 NAP
100Mbps 以上,及建置生活、科技領域教室 宣導資源推動數位 並提報工作報告表。 □中期 ■自行 編號 143
資訊及行動設備,全面推動順暢無礙的校園 ∕網路性別暴力防 □長期 □解除
智慧學習基礎建設。 治」專案諮詢會議,
52
七、2022 年度「推動中小學數位學習精進方案」 彙整各相關機關數
補助偏遠地區學校學生載具比率為 1:1,並 位∕網路性別暴力
補助學校採購數位教學軟體,藉由公私協力 防治宣導資源。
之方式,開發多元課程,豐富課程內涵。
一、我國有關數位網路性別暴力犯罪之刑事處 一、 提出《刑法》修正草 於 2022 年 3 月 10 日擬 ■短期 □繼續
罰規定,散見於刑法各罪章及其他法律規 案送請立法院審 具草案送請立法院審 □中期 □自行
定,且所適用之法條或有刑度較低之疑慮, 議。 議。 □長期 ■解除
為強化打擊此等犯罪,係有研修《刑法》之 二、 於《刑法》修正草案 於 2023 年 12 月 31 日前 □短期 □繼續
需要,並應辦理相關之教育訓練,以強化檢 經立法院審議通過 辦理新法說明會 3 場。 ■中期 □自行
察機關偵辦是類案件之專業知能。 後,對所屬檢察機 □長期 ■解除
關辦理新法說明
二、依《刑事訴訟法》第 248 條之 1 第 1 項、
《性
法務部 會。
侵害犯罪防治法》第 7 條第 2 項、第 3 項準
三、 對所屬檢察機關, 每年辦理相關教育訓練 □短期 □繼續
用第 18 條第 1 項及《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
定期辦理教育訓 至少 1 場。 ■中期 ■自行
制條例》第 10 條第 1 項規定,被害人於偵查
練。 □長期 □解除
中接受訊問時,得由特定親屬或相關專業人
員陪同在場並得陳述意見。是以,檢察官於
偵辦被害兒少之案件時,得於訊問過程中徵
詢被害兒少之意見。
一、依據聯合國兒童權利委員會第 25 號一般性 一、 善用跨部會溝通機 一、 透 過 跨 部 會 溝 通 □短期 □繼續
意見,關於數位環境中的兒少「文化、休閒 制,結合團體組織 機 制 , 持 續 支 持 □中期 ■自行
和遊戲權利」 ,應保障兒少有使用遊戲、發表 力量。 iWIN 網路防護機 ■長期 □解除
意見之權利等。 二、 輔導業界落實自律 構執行《兒少法》
二、另《CRC》第 12 條意旨闡明,締約國應確保 與他律機制。 相關任務,落實兒
數位發展
部 有形成其自己意見能力之兒童有權就影響 三、 辦理正確使用網路 少權利保護。
連線遊戲觀念宣導 二、 數 位 發 展 部 數 位
其本身之所有事物自由表示其意見,並特別
活動。 產業署依據《兒少
給予兒童在對自己有影響之司法及行政程
四、 針對兒少辦理網路 法》授權訂定《遊
序中,能夠依照國家法律之程序規定,由其
連線遊戲政策表意 戲軟體分級管理
本人直接或透過代表或適當之組織,表達意
活動。 辦法》,發行或代
53
見之機會。 理遊戲軟體之人
三、綜上,數位發展部將透過現有機制並結合跨 除應依《遊戲軟體
部會力量,輔導業者自律及宣導正確觀念, 分級管理辦法》標
確保兒童遊戲及表達意見之權利。 示分級資訊外,亦
應將分級資訊登
錄於數位發展部
數位產業署設立
之數位娛樂軟體
分級查詢網:
http://www.gamera
ting.org.tw/index.p
hp ,以供民眾查
詢各遊戲之分級
級別。
三、 透 過 數 位 遊 戲 產
業自律推動委員
會,持續輔導業者
自律並督促業者
遵循遊戲軟體分
級相關規範,以避
免兒少接觸不適
齡內容,保護其接
觸媒體相關資訊
之視聽權益保護。
四、 結 合 校 園 等 各 類
平台,辦理校園及
民眾宣導活動。
五、 每 年 度 辦 理 兒 少
對於遊戲政策表
意之活動,傾聽兒
54
少對於現行遊戲
法令規範及政策
之想法,並衡量其
觀點,考慮運用於
遊戲兒少保護之
決策中。
一、為防止兒少接觸有害其身心發展之網際網 一、iWIN 網 路 內 容 防 每年至少召開 2 場次, ■短期 ■繼續
路內容,由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召集各目的 護機構每年召開多 檢視兒少網路安全之相 □中期 □自行
事業主管機關成立「iWIN 網路內容防護機 方利害關係人諮詢 關議題。 □長期 □解除
構」 ,辦理兒少使用網際網路行為觀察、申訴 會議,檢視兒少網
機制之建立及執行、內容分級之推動及檢 路內容相關防護機
討、過濾軟體之建立及推動、兒少上網安全 制。
教育、推動網際網路提供者自律機制及其他
二、為加強兒少網路性 製作 1 則兒少數位性暴 ■短期 ■繼續
防護機制建立及推動等事項,並受理民眾對
剝削預防教育,將 力預防宣導素材,並推 □中期 □自行
不當網路內容之檢舉。2022 年接獲申訴案件
兒少網路性剝削常 播宣傳。 □長期 □解除
計 2,775 件,其中涉及違反兒少身心健康共
見誘騙性影像手法
衛生福利 1,662 件,包含業者自律改善 815 件、經通知
仍未改善(後續列入黑名單)409 件、移送主管 作為宣導方向。
部
機關 41 件、境外無從通知者(直接列入黑名 三、依據《兒少性剝削 2023 年 12 月 31 日完成 ■短期 ■繼續
單)397 件。 防制條例》修正條 委託民間團體辦理兒少 □中期 □自行
二、2023 年 2 月 15 日經總統公布之《兒童及少 文,為保護兒少免 性影像比對、移除下架 □長期 □解除
年性剝削防制條例》(下稱兒少性剝削防制 於性影像資料一再 處理機制。
條例)修正部分條文中,增訂境外犯罪之處 於網際網路中上
罰,不問犯罪地之法律,皆適用本條例,及 傳,造成二部傷害,
網際網路接取服務提供者之有兒少性剝削 委託民間團體辦理
犯罪嫌疑情事應先行限制瀏覽及移除,並提 兒少性影像比對、
供司法、警政機關保留資料 180 天之義務, 下架及移除機制,
並辦理教育訓練,
55
主管機關得協助被害人於偵查或審理中請 加強地方相關人員
求重製扣案之被害人性影像或電磁紀錄做 服務知能。
為比對、移除及下架之用途。
56
第 30 點:內政部
第 30 點
委員會關注到政府對兒少加入與組織社團以及參加公共集會能力的擔憂。委員會建議政府審查所有相關立法,包括《社會團體法》及《集會
遊行法》,以確保其符合《CRC》第 15 條有關兒少自由結社及和平集會的權利。
主辦機關 管考
背景/問題分析 行動 關鍵績效指標 時程 備註
(協辦機關) 建議
一、現行《人民團體法》規定團體發起人須 一、擴大民眾多元參與、保障 完成《社會團體法》立 □短期 ■繼續
為成年、且無相關消極資格者,其立法 兒少結社自由權益。 法。 ■中期 □自行
意旨在人民團體成立後,其負責人、選 □長期 □解除
任職員暨會員等,於參與執行會(業)
務時涉及一定之法律行為與責任之
故,爰未成年之兒童尚無法申請設立
內政部
人民團體,僅可依各該團體章程加入
為團體之會員。
二、國際審查委員會擔憂兒少參加公共集 二、依衛生福利部 2020 年 11 擬具《集會遊行法》修正 ■短期 ■繼續
會之能力,建議政府審查《集會遊行 月 18 日推動兒權影響評估 草案送請立法院審議。 □中期 □自行
法》時,須符合《CRC》第 15 條精神。 作業試辦案,辦理《集會遊 □長期 □解除
行法》修正草案研擬作業。
57
五、保護兒少免受暴力侵害
第 31 點:衛生福利部/教育部
第 31 點
委員會肯定政府以法律及解釋文件定義虐待及疏忽之努力。委員會建議參照聯合國兒童權利委員會第8號及第13號一般性意見檢視虐待及
疏忽的定義。委員會也建議將之運用在未來行動上,包含數據蒐集及影響評估。
主辦機關 管考
背景/問題分析 行動 關鍵績效指標 時程 備註
(協辦機關) 建議
一、現行《兒少法》第 49 條第 2 款規範任何 一、檢討修正《兒少法》,將 提出《兒少法》修正 □短期 ■繼續
人不得對兒少為「身心虐待」,惟參考過 CRC 第 8 號、第 13 號一 草案。 ■中期 □自行
往 2017 年 12 月 11 日臺中市政府法制局、 般性意見書所揭示之身 □長期 □解除
2018 年高雄高等行政法院 107 年訴字第 體暴力、精神暴力、疏忽
505 號行政判決等法律見解,多認定「身 照顧、性暴力等態樣及定
心虐待」之定義,須造成兒少身體上或精 義納入,以利兒少法。 (衛
神上的痛苦與傷害,並應持續一段時間、
生福利部)
超過兒少身心負荷、不利於其健全成長
二、通盤檢視現行兒少相關 完成檢討修正兒少 ■短期 ■繼續
等,也造成實務上許多單次過當管教或不
表單及統計項目,以符合 保護表單與統計項 □中期 □自行
衛生福利 當對待案件未能符合前開判準,致施虐者
《CRC》第 19 條禁止一 目。 □長期 □解除
部 未能得到相應之行政懲戒,有違社會期
待。 切對兒童等暴力型態。
(教育部)
二、爰此,衛生福利部為落實《CRC 施行法》 (衛生福利部)
之精神,前於 2021 年 1 月函頒「身心虐 三、修正《幼兒教育及照顧 兩法預計於 2023 年 ■短期 □繼續
待」之函釋,必須參照 CRC 第 8 號及第 13 法》及《教保服務人員條 3 月 1 日施行。 □中期 □自行
號意見書所揭示之暴力態樣與定義,並就 例》,於 2022 年 6 月 29 □長期 ■解除
具體個案綜合施虐者與兒少之關係、施虐 日經總統公布,施行日期
動機或意圖、施虐行為與結果等進行認 由行政院另定之,以強化
定。 教保服務機構不當對待
三、惟為進一步與 CRC 第 8 號及第 13 號一般 幼兒案件之管理機制。
性意見書所揭示之暴力態樣與定義接軌, (教育部)
58
實有必要透過《兒少法》修法來據以落實 四、教育部校安通報有關「知 每年進行前一年度 ■短期 □繼續
之。 悉兒少遭身心虐待」及 校安通報事件資料 □中期 ■自行
「知悉兒少未受適當養 分析,並公布數據及 □長期 □解除
育及照顧」之通報案件的 結果。
數據蒐集及統計。(教育 落實各校通報作業, ■短期 □繼續
部) 每年補助直轄市、縣 □中期 ■自行
(市)學生校外生活 □長期 □解除
輔導會辦理校安通
報知能研習。
五、落實「校園安全及災害通 將處理事件結案比 ■短期 □繼續
報系統」通報疑似校園霸 率,納入年度中央對 □中期 ■自行
凌及體罰案件,督導各級 直轄市及縣市政府 □長期 □解除
學校確依相關規定妥處。 一般教育補助款考
(教育部) 核項目實施評核。
六、定期辦理學校教師輔導 每年至少辦理 1 場, ■短期 □繼續
管教增能研習。(教育部) 並納入對各地方政 □中期 ■自行
府友善校園補助計 □長期 □解除
畫。
七、建立校園霸凌調查人才 要求各地方政府每 ■短期 □繼續
庫:包含行政人員、調查 年對所屬校園霸凌 □中期 ■自行
人員與輔導人員,各項研 因應小組成員辦理 □長期 □解除
習辦理、研習課程綱要建 至少 1 場次增能研
立,提升各類人員霸凌防 習。
制知能,並建立調查人才
庫。(教育部)
59
第 32 點:教育部/衛生福利部
第 32 點
委員會注意到政府對於全面預防暴力的努力,但關注暴力持續發生的現象,尤其是學校。委員會建議政府持續投入教師、社會工作人員及其他
處理兒少事務專業人員的教育訓練。委員會也建議政府鼓勵更多關於暴力根本原因分析之研究,以及暴力發生事件被通報的占比。
主辦機關 管考
背景/問題分析 行動 關鍵績效指標 時程 備註
(協辦機關) 建議
一、依據《兒少法》第 56 條第 1 項第 3 款 一、各類人員教育訓練。 每年至少辦理 1 場學校教師 ■短期 □繼續
規定,兒童及少年遭受遺棄、身心虐 輔導管教增能研習,並納入 □中期 ■自行
待、…或引誘從事不正當之行為或工 對各地方政府友善校園補助 □長期 □解除
作者,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應 計畫。
予保護、安置、或為其他處置;必要 一、每年度辦理 1 場主管高 ▓短期 □繼續
時得進行緊急安置。 級中等學校教師家庭教 □中期 ▓自行
二、教育部已於 2020 年修訂函頒《校園 育知能研習。 □長期 □解除
霸凌防制準則》 ,明訂「校園霸凌」之 二、督導主管高級中等學校
定義,並將相同或不同學校校長及教 依《家庭暴力防治法》
教育部 師、職員、工友、學生對學生,於校 第 60 條規定(略以),每
(衛生福利 園內、外所發生之霸凌行為,均納入 學年辦理四小時以上之
部) 準則規範,以維護兒少權益。 家庭暴力防治課程。
三、《教師法施行細則》第 8 條第 1 項規 三、督導地方政府針對所主
定:
「體罰,指教師於教育過程中,基 管學校依家庭暴力防治
於處罰之目的,親自、責令學生自己 法第 60 條規定,每學年
或責令第三者對學生身體施加強制 辦理四小時以上之家庭
力,或責令學生採取特定身體動作, 暴力防治課程。
使學生身體客觀上受到痛苦或身心 每年輔導 44 個亞奧運特定 ■短期 □繼續
受到侵害之行為」,並依據教師體罰 體育團體辦理兒少訓練相關 □中期 □自行
對學生造成傷害嚴重程度,而對教師 知能課程納入專業進修活動 □長期 ■解除
課程。
60
課予不同之法律效果。 在職及新進專任運動教練每 ■短期 □繼續
四、《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 26 條及《教 年至少完成參與1場兒少運 □中期 ■自行
保服務人員條例》第 15 條規定,教保 動課程之教育訓練。 □長期 □解除
服務機構之負責人、教保服務人員及 二、建立調查人才庫:包含行 要求各地方政府每年對所屬 ■短期 □繼續
其他服務人員知悉教保服務機構之 政人員、調查人員與輔導 校園霸凌因應小組成員辦理 □中期 ■自行
其他服務人員,疑似有不適任情形 人員,各項研習辦理、研 至少 1 場次增能研習。 □長期 □解除
時,應通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 習課程綱要建立,提升各
關;知悉未依通報規定者,將依《幼 類人員霸凌防制知能,並
兒教育及照顧法》及《教保服務人員 建立調查人才庫。
條例》規定裁罰。 三、將《兒少法》及《家庭暴 2023年增設教保相關人員兒 ■短期 □繼續
五、教育部依《校園安全及災害事件通報 力防治法》(責任通報及 少保護事件指定研習主題, □中期 ■自行
作業要點》第 10 點,每年進行前一年 輔導)及家暴防治相關知 採工作坊方式進行,預計增 □長期 □解除
度校安通報事件資料分析,並公布統 能研習,納入規定辦理項 辦22場次,共計300人次。
計數據及結果。 目。
六、惟學校(幼兒園)教師(教保服務人 四、教育部校安通報有關「暴 每年進行前一年度校安通報 ■短期 □繼續
員) 仍有 發生疑似 違 法對待兒 少案 力與偏差行為事件」之通 事件資料分析,並公布數據 □中期 ■自行
件,為降低前開事件之發生,教育部 報案件的數據蒐集及統 及結果。 □長期 □解除
將持續增進教師及教保服務人員兒 計。 落實各校通報作業,每年補 ■短期 □繼續
少保護相關專業知能,持續辦理兒少 助直轄市、縣(市)學生校 □中期 ■自行
保護相關研習主題,並督導各校案件 外生活輔導會辦理校安通報 □長期 □解除
處理情形,以確保兒少獲得妥善之照 知能研習。
顧,全面預防暴力於校園內發生。 五、落實「校園安全及災害通 將處理事件結案比率,納入 ■短期 □繼續
七、目前非亞奧運特定體育團體已完成 報系統」通報疑似校園霸 年度中央對直轄市及縣市政 □中期 ■自行
性騷擾、性侵害及性霸凌通報流程及 凌及體罰案件,督導各級 府一般教育補助款考核項目 □長期 □解除
處理機制。查非亞奧運特定體育團體 學校確依相關規定妥處。 實施評核。
尚未單獨針對暴力事件建置通報及 六、非亞奧運特定體育團體 完成27個非亞奧運特定體育 ■短期 ■繼續
處理流程,確有檢討空間。 建置暴力事件通報及處 團體。 □中期 □自行
八、有鑑於 2021 年臺中兒參與柔道運動 理流程。 □長期 □解除
61
訓練,教練不當行為,行政機關宜加 七、教育部業於 2018 年 6 月 鼓勵各師資培育之大學開設 ■短期 □繼續
強輔導亞奧運特定體育團體辦理教 29 日修正訂定《師資職前 人權教育(含兒童權利公約) □中期 ■自行
練講習會有關兒少參與運動訓練、兒 教育課程基準》,依據前 教育議題相關課程,教育議 □長期 □解除
童權利認知之意識培訓,強化教練未 開基準「3-4 掌握社會變 題專題課程每學年度提供至
來在職場具備兒少安全之相關意識, 遷趨勢與議題,以融入課 少1,500人次師資生修習;教
建構更安全運動環境。 程與教學」教師專業素養 育相關課程及一般選修課程
九、專任運動教練因訓練工作之需要,在 指標,作為各師資培育之 每學年度提供至少10,000人
不影響本職工作之推動下,經學校同 大學將各項教育議題(含 次師資生修習。
意,得參加各項專業訓練、研究及觀 人權教育、人權五公約-
摩等課程,在職期間,應積極進修研 兒童權利公約)納入課程
究與其訓練指導有關之知能;其進修 之參據,並函請師資培育
時數,每年至少 18 小時以上,並取得 之大學開設課程。
證明。為提升我國兒少參與體育運動 八、教育部每年核定師資培 教育部每年核定師資培育之 ■短期 □繼續
之權益,應持續透過教育訓練,以提 育之大學開設「人權教育 大學開設「人權教育(含兒 □中期 ■自行
升專任運動教練對於兒少運動訓練 (含兒童權利公約)」增 童權利公約)」增能學分班計 □長期 □解除
之專業知能。 能學分班,提供在職教師 2班次。
十、據衛生福利部統計 2021 年、2022 年 進修機會,以提升在職教
1-6 月兒少遭受不同場域之暴力個案 師人權相關知能。
數為:家內場域 6,995 件、3,452 件;
教育場域 235 件、144 件;幼教場域
26 件、42 件;托育場域 56 件、56 件;
安置場域 35 件、17 件,且各場域遭
受不當對待的類型以「身體不當對 九、建立不同場域兒少遭受 定期公布兒少遭受不當對待 □短期 ■繼續
待」佔過半數為最高。可見不同場域 不當對待之統計分析。 之統計數據。 □中期 □自行
均有兒少遭受暴力之情事,有必要了 (衛生福利部) ■長期 □解除
解其發生之原因。(衛生福利部)
十一、針對家內場域發生兒少保護個案
的情況,經分析 8 成施虐者分析為
62
照顧者缺乏親職知能或習於體罰
管教,其次始為家長經濟困難、親
密關係暴力、心理衛生或物質濫用
等因素。(衛生福利部)
十二、另我國自 2021 年起為了解幼教、
托育、安置場域發生施暴之原因,
已增列施虐者的工作條件及身心
壓力欄位,以利掌握是類場域專業
人員的工作情況,期從根本改善暴
力發生的原因。(衛生福利部)
63
第 33 點:衛生福利部/教育部
第 33 點
政府已開始處理性暴力各方面的立法及實際行動,包含數位環境。然而,委員會關心學校與安置機構兒少性虐待案件增加。委員會建議政府
為執行《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發展處理數位環境性暴力的機制,並投入人力與預算資源,以保護兒少權益。
主辦機關 管考
背景/問題分析 行動 關鍵績效指標 時程 備註
(協辦機關) 建議
一、《兒少性剝削防制條例》部分條 一、因應《兒少性剝削防制條例》 完成性剝削防制條例相 ■短期 □繼續
文修正於 2023 年 2 月 15 日經總 修正完竣,完成相關子法研修。 關子法研修。 □中期 ■自行
統公布,除提高刑責,及將無正 (衛生福利部) □長期 □解除
當理由持有性影像之處罰從行政 二、建置「性影像集中處理中心」 2023年12月31日建置完 ■短期 □繼續
法該改刑法,並增訂境外犯相關 提供被害人單一求助管道。
(衛 成,提供影像被害人申 □中期 ■自行
處罰,亦加重相關犯罪處罰。另 生福利部) 訴及處理管道。 □長期 □解除
為協助處理被害人數位性影像移 三、強化社工人員處理數位暴力個 辦理至少2場次教育訓 ■短期 □繼續
除及下架,明訂主管機關得協助 案之相關工作知能,規劃兒少 練及工作坊,及1場次研 □中期 ■自行
被害人於偵查或審理中請求重製 保護專業課程,以提升社工人 討會,提升專業人員知 □長期 □解除
扣案之被害人性影像或電磁紀錄 員服務品質。(衛生福利部) 能。
衛生福利
做為比對、移除及下架之用途, 四、辦理兒少性剝削防制,宣導提 製作至少1則兒少性剝 ■短期 □繼續
部
因應法律修正,將加強辦理專業 升兒少自我防護意識。
(衛生福 削防治相關懶人包或影 □中期 ■自行
(教育部)
人員教育訓練,建置性影像移除 利部) 片,並以網際網路平台 □長期 □解除
機制及大眾預防宣導教育工作, 進行宣導。
以維護兒少權益。 五、安置兒少自我保護課程納入預 每家兒少安置機構每年 ■短期 □繼續
二、另考量兒少安置機構兒少多數有 防兒少性虐待及遠離數位環境 完成至少 2 次輔導查核。 □中期 ■自行
生、心理創傷,在缺乏家庭情感 性暴力課題,並督導地方政府 □長期 □解除
支持,易轉向網路世界尋求認同 透過輔導查核掌握兒少安置機
及接納,惟其自我保護能力不足, 構辦理情形,未辦理者,應予
接觸「數位環境性暴力」之風險 以輔導改善及追蹤列管。
(衛生
高。社家署業訂定「兒童及少年 福利部)
安置及教養機構性侵害事件處理
64
原則」
,並於該原則中明定兒少安 六、數位環境性暴力納入教育宣導 請各級學校將數位環境 ■短期 ■繼續
置機構應強化其服務對象性侵害 內涵。(教育部) 性暴力納入教育宣導, □中期 □自行
之識別能力,定期或視服務對象 並發展有關數位環境性 □長期 □解除
需求狀況舉辦性侵害自我保護訓 暴力相關宣導教材教
練,惟課程內容須加強兒少對於 案。
「數位環境性暴力」風險辨識, 七、籌組「跨部會教育宣導資源推 每 6 個月召開 1 次會議, ■短期 □繼續
提升其自我保護能力,並透過定 動數位∕網路性別暴力防治」 並提報工作報告表。 □中期 ■自行
期輔導查核,確保兒少安置機構 專案諮詢會議,彙整各相關機 □長期 □解除
落實相關教育訓練。 關數位∕網路性別暴力防治宣
導資源。(教育部)
65
第 34 點:衛生福利部/司法院、法務部、內政部
第 34 點
為發展受害及目睹犯罪兒少之協調系統,政府已建立非常周延的合作機制: 《重大兒童及少年虐待司法早期介入三方合作流程》,然而,委員
會關切此機制的執行及成效。委員會建議針對此機制建立常規的定期評估。委員會建議政府思考建置 Barnahus(兒童之家) ,它是個專門晤
談受害及目睹犯罪兒少之機構,並配置適當合格的專業人員處理。
主辦機關 管考
背景/問題分析 行動 關鍵績效指標 時程 備註
(協辦機關) 建議
一、為建立嚴重受虐兒少之社政、醫療及司法單位 一、為定期評估「重 一、將「重大兒童及 ■短期 ■繼續
間的協調合作機制,衛生福利部於 2019 年 5 月 大兒童及少年虐 少年虐待司法早 □中期 □自行
22 日函頒「重大兒童及少年虐待司法早期介入 待司法早期介入 期介入三方合作 □長期 □解除
三方合作流程」,針對兒少疑似受虐造成重傷 三方合作流程」 流程」執行情形
或死亡之案件,第一時間啟動社政、檢調、醫 之成效,擬於保 欄位納入資訊系
療等三方跨網絡合作平臺,共同針對兒虐案件 護資訊系統建置 統登打與管理。
之證據保全、傷勢評估、司法流程、被害兒少 個案追蹤流程, 二、每半年檢視「重
大兒童及少年虐
保護等協力合作,並保障兒少於司法上的權 以掌握案件起
待司法早期介入
益。據統計,2020 年、2021 年透過前開三方合 訴、定罪情形。
三方合作流程」
作流程啟動的重大兒虐案件各為 71 件、82 件,
衛生福利 執行情形,並邀
並納入刑案偵辦者為 63 件、76 件,納入刑案
部 集跨網絡單位進
偵辦率高達 91%。
行討論。
二、另有關美國、瑞典「兒童之家(Barnahus)」機構, 二、定期檢視兒少性
每年定期辦理「兒少 ■短期 ■繼續
係針對兒少犯罪受害者或目睹犯罪之兒少,設 侵害被害人之減 性侵害被害人之減述 □中期 □自行
立兒少友善的多專業晤談空間與提供相關的 述作業流程與被 作業流程」與後續服 □長期 □解除
保護與服務措施。我國目前針對涉及刑事司法 害兒少之後續保 務措施之績效檢視會
的性侵害、重傷害案件,已訂頒「性侵害案件 護服務措施之執 議。
減少被害人重複陳述作業要點」 、
「重大兒童及 行情形。
少年虐待司法早期介入三方合作流程」,在處
理程序上藉由檢察、警察、社政及醫療等體系
共同合作,透過會同詢(訊)問方式,減低對
66
被害人詢(訊)問次數及二度傷害,並提升偵
查的時效與品質,並由社政單位提供被害兒少
後續所需的保護安置與服務,以保障被害兒少
的權益與福祉。
一、Barnahus(兒童之家)係提供刑事司法、執法人 三、成立兒少保護區 依強化社會安全網第 ■短期 □繼續
員、兒童保護、醫療及心理健康等專業人員共 域 醫 療 整 合 中 二期計畫,發展兒少 □中期 ■自行
同評估兒童情況並決定後續策略的場所。 心,強化醫療院 保護區域醫療整合中 □長期 □解除
二、警察機關職司犯罪案件受理偵辦,惟考量派出 所與社政、司法 心、兒保醫療小組及
所廳舍空間有限,出入人員複雜,恐不宜作為 等單位之合作, 基層醫療院所等3層
上開跨領域合作之工作場域。 完善兒虐個案驗 級 兒 保 醫 療 服 務 體
(內政部)
三、醫院為兒虐驗傷、治療之第一站,目睹兒童亦 傷診療及後續追 系,規劃擴充補助10
可能隨同家屬前往醫院探視或陪伴受害人,為 蹤。 家兒少保護區域醫療
利相關檢測、驗傷工作及專業照護人員(如醫 整合中心。
護)就近參與,似可從強化社會安全網第二期
計畫所布建之「兒少保護區域醫療整合中心」
著手,推動一站式服務。
67
第 35 點:衛生福利部/司法院、法務部、內政部、教育部、勞動部
第 35 點
政府已經在法律及實務方面為受害及目睹犯罪兒少提供很多復歸社會的措施,但尚未看到成果。委員會建議政府密切追蹤這些法律及行政措施
的成效,並進行資料分析,確保受害及目睹犯罪兒少能復歸社會。
主辦機關 管考
背景/問題分析 行動 關鍵績效指標 時程 備註
(協辦機關) 建議
一、為維護兒少之生命權、生存與發展權,避免兒少再度受虐, 一、辦理委託研究、 2024年底前完成 □短期 □繼續
衛生福利部業訂有《兒少法》 、
「社政機關兒童及少年保護 研發我國兒少保 我國兒少保護成 ■中期 ■自行
案件通報處理、調查及處遇服務作業程序」等相關法律及 護服務成效測量 效 測 量 指 標 研 □長期 □解除
行政措施,就通報、調查評估、處遇服務等均訂有服務流 指標,以呈現我 究。
程規範,期保障兒少的安全、福祉與永久性,並研訂相關 國兒少保護個案
考核指標,以稽核各地方政府之執行情形。 (衛生福利部) 服務成效。 (衛生
二、現行每年新受理之受虐兒少個案約為 1 萬 1 千餘件,服務 福利部)
過程中提供訪視、網絡資源連結、親職教育、聲請保護令、 二、強化受害及目睹 每年召開一次安 □短期 □繼續
衛生福利 家庭福利服務等措施共 40 萬餘次,並有 7 成案件為受虐 犯罪兒少心理輔 置機構兒少學籍 ■中期 ■自行
原因消失之積極性結案,前開結案案件一年內再通報率亦 導工作,以穩定 轉銜會議,達成 □長期 □解除
部
僅有 1 成。(衛生福利部) 其生活適應及就 就 學 零 拒 絕 原
(司法院、
三、以現行統計數據,多數案件經社工人員輸送服務後,能夠 學 權 益 。(教 育 則。
法務部、
積極結案,且一年內不會再被通報進案,然為完整地評估 部)
內政部、
兒少接受服務後身心發展與家庭功能是否已復原,實有必 三、各公立就業服務 受理網絡單位轉 ■短期 ■繼續
教育部、
要發展更完善的指標以測量兒少復歸社會之情形。(衛生 據點提供網絡單 介有就業需求之 □中期 □自行
勞動部) 福利部) 位轉介有就業需 受害及目睹犯罪 □長期 □解除
四、15 歲以上未滿 18 歲之受害及目睹犯罪少年應屬高中(職) 求之受害及目睹 少年,提供個別
就學階段,應以輔導就學為優先,惟少數少年因家庭經濟 犯罪少年個別化 化就業服務。
困頓、個人因素或支持度不足,致無法繼續升學或有就業 就業服務,運用 ( 本 項 係 由 網 絡
需求。(勞動部) 就業促進津貼等 單位轉介有就業
五、地方政府主管機關依《兒少法》第 56 條緊急安置兒童及 措施,協助少年 需求之少年,無
少年後,應即時通報法院,如有繼續安置、延長安置之必 提升就業技能及 法 估 計 服 務 人
要,應向法院聲請裁定並陳報執行監護事項之人(同法第 就業。(勞動部) 數)
57 條及第 60 條參照)。(司法院)
68
六、地方政府主管機關依《兒少性剝削防制條例》第 15 條緊
急安置兒童及少年後,如有繼續安置、延長安置之必要,
應向法院聲請裁定並提出報告(同條例第 16 條、第 18 條、
第 19 條及第 21 條參照)。(司法院)
七、依《家事事件法》第 184 條第 2 項準用同法第 106、108
條規定,法院處理兒童及少年之繼續安置事件及保護安置
事件,得徵詢相關單位意見,應予兒少表達意願或陳述意
見之機會,並得為其選任程序監理人。(司法院)
八、《家庭暴力防治法》第 50 條第 1、3 項規定,執行家庭暴
力防治人員,在執行職務時知有疑似家庭暴力,應立即通
報當地主管機關,俾利其為評估、訪視與調查等事宜。 (司
法院)
九、依《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法》第 2 條明定「犯罪被害人之
權益保障,依本法之規定。但其他法律有相同或更有利之
規定者,從其規定。」而依據《兒少法》等規定,相關被
害少年兒童之緊急救援、庇護安置及相關保護扶助措施及
就學協助事宜,係由衛生福利部督導之各縣市家庭暴力暨
性侵害防治中心辦理,且當發現或受理遭受性侵害或家庭
暴力侵害之兒童少年被害案件時,亦係通報當地家庭暴力
暨性侵害防治中心協助為主。法務部將配合衛生福利部於
本部權責範圍內依法辦理。(法務部)
69
六、家庭環境與替代性照顧
第 36 點:衛生福利部
第 36 點
委員會讚賞政府所提出的兒少替代性照顧政策,這份政策中所發現的問題、解決策略及目標都很重要。委員會格外欣見政策的重點有放在預
防替代性照顧所需要的資源上。委員會建議應特別關注身心障礙兒少的家庭,使其能給予身心障礙兒少適當的照顧,包括促成及協助這些父
母(監護人)的自助團體,必要時,應提供喘息服務。
主辦機關 管考
背景/問題分析 行動 關鍵績效指標 時程 備註
(協辦機關) 建議
一、依據內政部及衛生福利部統計,2022 年 9 月止未滿 6 歲 一、提供育有身 身 心 障 礙 家 庭 □短期 ■繼續
兒童計 102 萬 673 人,其中屬身心障礙者計 9,231 人。身 心障礙兒少 占「育兒指導服 □中期 □自行
心障礙兒童所占比率雖不高,惟父母(監護人)需運用不同 之家庭育兒 務方案」總服務 ■長期 □解除
之技巧、工具、資源,始得讓兒童獲得適當照顧。 指導服務。 家 庭 戶 數 達
二、衛生福利部為提升父母或主要照顧者之親職及技巧,以使 15%。
兒少獲得適當照顧,自 2019 年起推動「育兒指導服務方 二、提供育有身 每 年 身 心 障 礙 ■短期 □繼續
案」,依家庭問題與需求,提供育有 6 歲以下兒童且有需 心障礙兒少 兒 少 家 庭 接 受 □中期 ■自行
求之家庭育兒諮詢、到宅育兒指導等服務,並優先服務脆 之家庭臨時 臨 時 及 短 期 照 □長期 □解除
弱家庭、身心障礙家庭、新手父母家庭、未滿 20 歲父或 及短期照顧 顧 服 務 服 務 人
衛生福利
母。近三年每年提供約 3,500 戶家庭服務,其中身心障礙 服務。 數達 400 人。
部
家庭約 500 戶(占服務總家庭戶數 14%)。
三、基此,育有身心障礙兒少之家庭可連結前開服務,由育兒
指導員到宅提供指導,以增進父母(監護人)知能,讓身心
障礙兒少獲得適當照顧。
四、依《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 51 條規定,直轄市、縣
(市)主管機關應依需求評估結果提供身心障礙者家庭臨
時及短期照顧、照顧者支持、照顧者訓練及研習、家庭關
懷訪視及服務等服務措施,協助解決照顧問題,讓家庭照
顧者獲得喘息,提昇家庭照顧者能力及其生活品質。
70
第 37-40 點:衛生福利部
第 37 點至第 40 點
第 37 點
委員會欣見政府已規劃將團體家庭納入法定的替代性照顧資源,因此,當住宿式照顧被視為兒少最佳利益時,能優先考量安置在團體家庭的
照顧環境,而非大型的安置機構。委員會建議政府應配置適當的資源以執行這項目標。
第 38 點
政府的替代性照顧體系,尚待發展一個全面性去機構化的策略。委員會不僅關切占了大多數的私立安置機構,同時也注意到,機構評鑑結果
顯示有些私立安置機構需要立即及實質性的改善。因此,委員會強烈建議:
(1) 主管機關審核私立安置機構的設立許可時,應考量轄內是否有機構安置的需求,而且審核條件應更為嚴格;
(2) 為預防兒少不必要的安置,可透過有效的把關措施,降低對私立安置機構的依賴,政府始能獨立且有效地經常及定期監督(聯合國兒
童替代性照顧準則第 128 點),同時應確保機構能及時進行必要之改善。
第 39 點
委員會強烈敦促政府應確保私立住宿式照顧設施的品質,包括透過聘用及留任足夠數量的合格工作人員,且不因機構無法從政府以外的資源
獲得適當的資金而受到影響,並建議應對私立照顧提供者(私立安置機構)的財務狀況予以深入的審查。
第 40 點
委員會從可靠的報告中注意到有相當數量的安置機構對兒少採取不適當的監視及管教措施,甚至可能過度限制兒少的隱私及日常生活。委員
會強烈建議對此類報告進行調查,主管機關應要求其許可設立的私立安置機構系統性地遵守聯合國兒童替代照顧準則的相關規定,尤其是第
89、92、94 及 96 點規定。
主辦機關 管考
背景/問題分析 行動 關鍵績效指標 時程 備註
(協辦機關) 建議
一、 為 通 盤了 解 我國 兒 少安 置 現 一、 建立輔導團隊並提供經費 2024 年建置 35 處。 □短期 █繼續
況,社家署於 2019 年 6 月至 補助,協助各地方政府發 █中期 □自行
2021 年 2 月委託專家學者進行 展多元之團體家庭。 □長期 □解除
衛生福利 「家外安置需求推估及現行安 二、 預防非必要之安置
部 置模式執行成效評估計畫」 ,成 (一) 辦理 SDM 教育訓練及 兒少保護及社福中心社工到 □短期 □繼續
果報告公告於該署官網並函知 兒少委託安置實務教育 職後 1 年內接受 SDM 初階教 █中期 █自行
各地方政府,請各地方政府依 訓練。 育訓練及兒少委託安置實務 □長期 □解除
據 研 究報 告 所呈 現 之供 需 落 教育訓練完成率達 95%。
71
差,積極佈建其所需之兒少安 (二) 非保護性個案經委託安 每年依相關指引或流程,經 █短期 □繼續
置資源。 置時,落實安置決策之 團隊評估之安置兒少人數, □中期 █自行
二、 社家署以前開研究分析結果為 團隊評估機制,確保兒 占該年總安置兒少人數之 □長期 □解除
基礎,參照聯合國兒童權利公 少安置於最適處所。 95%以上。
約及兒童替代性照顧準則之精 三、 積極布建家庭式照顧資
神,研訂我國兒少替代性照顧 源: 於 2023 年安置機構業務聯 █短期 █繼續
政策,業於 2022 年 1 月函頒。 (一) 透過安置機構業務聯繫 繫會議檢視各縣市安置供需 □中期 □自行
三、 目前我國安置兒少仍以安置於 會議,督導各地方政府 落差,並研議布建資源類型, □長期 □解除
機構式照顧處所為多(約占六 應依轄內兒少安置需求 積極發展家庭式安置資源,
成),為促使各地方政府積極佈 布建適切照顧資源。 降低於機構安置比率。
建家庭式安置資源,使安置兒 (二) 增加兒少安置於親屬家 2024 年增加至 9.02%。 □短期 █繼續
庭之比率。 █中期 □自行
少盡可能於接近家庭之環境生
活,並落實兒少替代性照顧政 □長期 □解除
策之六項目標,社家署將研修 (三) 增加兒少安置於寄養家 2024 年增加至 36.6%。□短期 █繼續
相關法規並積極爭取經費,補 庭之比率。 █中期 □自行
助各地方政府、民間團體及兒 □長期 □解除
少安置機構,發展多元安置資 (四) 督導地方政府結合民間 2024 年辦理團體家庭之民 □短期 █繼續
源及提升安置照顧服務品質。 團體優先設置團體家 間團體單位數增加 25%。 █中期 □自行
四、 為減少非必要的家外安置: 庭。 □長期 □解除
(一)兒少保護個案:推動兒少保護 四、 確保兒少安置機構服務 一、每家安置機構每年完成 ■短期 □繼續
結 構 式 決 策 評 估 工 具 品質: 至少 2 次輔導查核。 □中期 ■自行
(SDM) ,督導兒少保護社工 (一) 透過輔導查核與機構評 □長期 □解除
鑑制度,確保安置機構 二、2023 年完成安置機構每 ■短期 □繼續
綜合評估兒少之保護因子及
服務品質,查有缺失或 3 年應辦理一次之評鑑。 □中期 ■自行
風險因子,周延全面評估兒少
損害安置兒少權益者,
留在家中的安全性及家外安 □長期 □解除
地方政府應予以輔導改
置的必要性。另訂定「兒少保 三、追蹤地方政府輔導查核 □短期 □繼續
善及追蹤列管。
護 SDM 評估工具教育訓練及 與評鑑結果改善情形。 □中期 ■自行
■長期 □解除
72
協作平台實施計畫」,以督導 (二) 定期辦理兒少安置機構 2024 年辦理兒少安置機構 □短期 □繼續
各直轄市、縣(市)政府兒少 財務查核,確保機構財 財務查核。 ■中期 ■自行
保護相關工作人員使用評估 務狀況穩定。 □長期 □解除
工具之知能。 (三) 每年辦理兒少安置機構 每年辦理兒少安置機構專業 ■短期 □繼續
(二)非兒少保護個案:訂定「各直 專業人員教育訓練,使 人員教育訓練。 □中期 ■自行
轄市、縣(市)政府受理兒童 其遵守聯合國兒童替代 □長期 □解除
及少年委託安置作業流程」及 性照顧準則相關規定。
「兒童及少年委託安置實務
手冊」,協助工作人員了解安
置個階段之調查評估重點及
指標、團體決策目的及運作方
式,使兒少獲得妥適之安置安
排。
73
第 41 點:衛生福利部
第 41 點
委員會鼓勵政府對現行的服務成效進行深度的評估,以達到:
(1) 確保在家庭式及機構式替代性照顧中的兒少成功回到原生家庭的照顧中;
(2) 協助離開安置系統卻無法返家者能轉銜至合適且安全的環境,包括在有督導及支持的環境下盡可能自立地生活。
主辦機關 管考
背景/問題分析 行動 關鍵績效指標 時程 備註
(協辦機關) 建議
一、 依據《CRC》第 9 條揭示兒童有不與父母分離之權 一、 運 用 兒 少 社 區 兒 少 社 區 服 務 方 ■短期 □繼續
利,為協助兒少返家適應、與原生家庭關係修復, 《兒 服務方案提升 案 數 每 年 增 加 □中期 ■自行
少法》第 62 條規定當家庭情況改善者,被安置兒少 脆弱家庭照顧 10%。 □長期 □解除
得返回其家庭,且同法第 23 條賦予各地方政府續予 功能,協助安置 協助結束安置兒 ■短期 □繼續
追蹤輔導並提供自立生活適應協助服務至少 1 年責 兒少重返原生 少返家追蹤輔導 □中期 ■自行
任,以穩定兒少返家後之生活,避免再度安置。 家庭,並在社區 至少1年後其能持 □長期 □解除
二、 為使兒少順利復歸家庭,衛生福利部制定「各直轄市、 中穩定成長。 續就學、就業達3
縣(市)政府受理兒童及少年委託安置作業流程」,賦 個月以上或未就
予地方政府定期評估兒少安置情形、兒少處遇計畫執 學、就業但能穩定
行情形責任,並明定聯繫及訪視頻率,以促進家庭功 生活之比率達
衛生福利 能提升與維繫親情;且透過團體決策機制,擬訂返家 75%。
部 後追蹤輔導計畫,俾使兒少得以成功回到原生家庭照 二、 補 助 安 置 單 位 2024 年 補 助 案 件 ■短期 □繼續
顧中。是類兒少倘屬脆弱家庭,尚會由社會福利服務 辦理自立生活 增加30%。 □中期 ■自行
中心結合家庭增能服務、兒少及家庭社區支持服務等 準備服務方案, □長期 □解除
方案,強化家庭照顧能力,協助兒少返家生活適應。 培力安置兒少
三、 又本部為確保各地方政府辦理結束安置返家服務有 自立能力。
一致指引與規範,制定「兒童及少年結束家外安置後 三、 運 用 資 訊 系 統 落實兒少安置個 □短期 □繼續
續追蹤輔導與自立生活服務作業規定」,明定各服務 定期檢核、評估 案與親屬、重要他 □中期 ■自行
階段工作項目及內容。並建置「全國兒童少年安置及 地 方 政 府 親 屬 人會面或連繫,每 ■長期 □解除
追蹤個案管理系統」,落實派案、服務流程管理、紀 會面執行。 月至少一次達成
錄,以協助社工落實作業規定所訂服務項目與工作期 90%。
程。另為利無法返家少年穩定就學、就業及生活,順
74
利復歸社會,補助各地方政府結合民間團體辦理「提
升少年自立生活適應協助服務量能計畫」,提供少年
生活費、租屋租金補助、教育費用、就業所需證照考
試及參加訓練津貼等經濟補助,並鼓勵設置自立宿
舍,配置專、兼職照顧人力及安全設備,使少年透過
轉銜宿舍服務順利賦歸社會,截至 2022 年底止全國
已設置 16 處自立宿舍、提供 98 個床位。
四、 本部為評估地方政府前開服務執行成效,2021 年已
透過社會福利績效考核瞭解個案結案情形。依據考核
結果,約 7 成個案可成功返家或穩定自立生活。
五、 為強化家外安置兒少之家庭處遇工作,本部已於
2022 年 9 月訂頒保護案件作業程序,其中增訂安置
及家庭重整的相關處理原則,以強化各地方政府積極
由家庭參與、團隊決策模式、會面交往及漸進式返家
等面向促使兒少及早返家。
75
第 42 點:司法院
第 42 點
委員會指出,雖然法院或執行刑後處分的檢察官對刑事案件被告得酌情採取替代監禁刑罰的措施,但對育有未成年子女者,缺乏量刑指南。
委員會敦促政府諮詢司法界代表及其他相關人士(包括兒少在內)
,制定專門針對此類案件的量刑指南。這些指南應謹記兒少在這種情況下的
權利及最佳利益,建議法院僅在少數例外情況下判處監禁,以避免兒少與其受刑的父母(監護人)分離以及可能被安置在替代性照顧的環境
中。
主辦機關 管考
背景/問題分析 行動 關鍵績效指標 時程 備註
(協辦機關) 建議
□短期 □繼續
□中期 □自行
□長期 □解除
司法院 待補
□短期 □繼續
□中期 □自行
□長期 □解除
76
第 43 點:衛生福利部
第 43 點
委員會瞭解,與許多其他國家一樣,國內都不太願意收養身心障礙兒少,因此許多身心障礙兒少都被國外收養。委員會相信,透過以家庭
為基礎的照顧,使這些兒少能夠留在台灣,才符合他們的權利及最佳利益。委員會建議政府向收養身心障礙兒少者提供適當的物資、實際
及其他形式的持續協助,包括推動養父母互助支持團體。
主辦機關 管考
背景/問題分析 行動 關鍵績效指標 時程 備註
(協辦機關) 建議
一、 據統計,2016 年至 2021 年 1,592 位出養兒少, 一、 研修《兒少法》 提出修正草案。 □短期 ■繼續 同 CRPD
僅 45 位(2.83%)有身心障礙狀況,身心障礙兒 強化國家對於 ■中期 □自行 第 94 點
少出養比率低,其中跨國際收養計有 39 位(87%), 兒童及少年出 □長期 □解除 (C)
並無逐年增加之趨勢。兒少出養原因包括家庭施 養必要性之評
虐、未婚生子、意外懷孕、子女數過多、單親扶 估審查機制。
養困難等,非僅因身心障礙單一因素而出養。且 二、 輔導收出養媒 配 合 2023 年 度 收 ■短期 □繼續
合服務機構發 出 養 媒 合 服 務 者 □中期 ■自行
按《民法》暨《兒少法》已載明出養前應進行出
展特殊需求兒 評鑑,將機構提供 □長期 □解除
養必要性評估,並應以兒少最佳利益為之,顯見
少服務。 特殊需求兒少服
國家政府已有把關機制。
衛生福利 務情形納入指標,
二、 為落實國內優先收養原則,衛生福利部持續強化
部 引導機構發展相
收出養服務資訊系統功能,提升收出養媒合服務
單位(下稱機構)跨機構收養媒合機會,並訂定 關服務。
「多元收養家庭及特殊需求兒少服務計畫」,已
透過補助機制引導機構提供特殊需求兒少及收
養家庭相關支持服務及推動收養家庭互助支持
團體,透過辦理相關團體工作、課程、活動促進
收養家庭認識與接納特殊需求兒少,或提供收養
特殊需求兒少之家庭心理諮商、輔導、親職教育
(指導)或連結喘息、早療等服務資源。
77
第 44 點:衛生福利部
第 44 點
委員會關切到國內終止收養比率很高。雖然理解部分終止收養案件可用社會文化因素解釋,但委員會建議政府改進現行措施,並檢視其能
減少這類問題的程度,尤其是選擇、準備、媒合及(或)收養後給予養父母的支持,以及確保在收養前後都聽取並適當考慮兒少的意見。
主辦機關 管考
背景/問題分析 行動 關鍵績效指標 時程 備註
(協辦機關) 建議
一、 收養關乎兒童身分權益重大,法院、政府及公 一、 研修《兒少法》 提出修正草案。 □短期 ■繼續
私立機構、團體處理未成年收養事件,均應以 強化國家對於 ■中期 □自行
兒少最佳利益為優先考量。我國法院與機構審 兒童及少年出 □長期 □解除
查收養人資格時,係整體綜合考量收養人之年 養必要性之評
齡、收養動機、身心狀況、人格特質、經濟能 估審查機制。
力、教養之態度及能力等,據以評估收養人之 二、 檢討國內相關 召開專案會議檢討 □短期 ■繼續
單位對於收養 政府對收養家庭(含 ■中期 □自行
適任性。因此,收養人能發揮照顧、保護、教
家 庭 支 持 措 收養人及其收養之 □長期 □解除
育及經濟等功能,即可滿足孩子成長與發展需
施。 兒童、少年)提供之
求,自能維護及保障孩子權益。經專業評估適
衛生福利 支持措施。
任,且經法院裁定認可始能完成收養。故現行
部
國家政府已有相當的把關機制,減少非必要的
收養,並強化收出養審查。
二、 現行政府提供一般家庭之育兒福利措施,收養
家庭與均一體適用。惟收養係藉由法律程序擬
制之親子關係,養父母與兒少建立依附關係、
協助兒少融入新家庭並不容易,育兒過程較一
般家庭面臨更多挑戰。近年來順應學者與民間
團體倡議,政府應可借鏡歐美國家作法,逐步
檢討現行機制及措施給予收養家庭更多支持。
78
七、身心障礙兒少
第 45 點(1):秘書單位(衛生福利部)/教育部、衛生福利部
第 45(1)點
委員會欣見政府對於《2022-2024 年國家人權行動計畫》的承諾,確保身心障礙者(包括兒少)的平等及不歧視。委員會建議行動計畫的執
行能與 CRPD 第二次國家報告國際審查的建議,以及聯合國兒童權利委員會第 9 號一般性意見(2007)身心障礙兒少的權利一致。政府應
採取所有必要的適當措施,包括:
(1)全面檢視相關立法,包括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與特殊教育法及其相關子法,以確保貴國的法律能符合身心障礙兒少的權利;
主辦機關 管考
背景/問題分析 行動 關鍵績效指標 時程 備註
(協辦機關) 建議
一、 查 CRPD 第二次國家報告國際審查的建議 45a 一、 配合《身心障礙者 提出兒權影響評估 □短期 ■繼續
確保法律規定(提供)服務(時)有責任尊 權益保障法》修 報告。 ■中期 □自行
重身心障礙兒童不斷發展的能力;第 9 號一 正, 將就施行細 □長期 □解除
般性意見第 17 點,除建議採取有關不歧視的 則進行兒權影響
立法措施以外,建議締約國對所有國內法和 評估。(衛生福利
相關條例進行全面審查,以確保《CRC》所有 部)
秘書單位
規定均可適用於一切兒童,包括適當時應當 二、 配合《特殊教育 已提出兒權影響評 ■短期 □繼續
衛生福利
明確提及身心障礙兒童。國家法律和法規中 法》修正, 辦理 估報告。 □中期 □自行
部
應當明確載有關於身心障礙兒童的特別權 兒權影響評估。 □長期 ■解除
(教育部、
利,尤其是《CRC》第 23 條所載列權利的保 (教育部)
衛生福利
護和行使的具體規定。 三、 檢討《國民教育 2024 年 12 月前完 □短期 □繼續
部)
二、 有關法規檢視辦理情形,參第 6 點結論性意 法》
、《高級中等教 成檢討法規作業。 ■中期 ■自行
見。前已納入法規檢視之法案,倘後續有新 育法》、
《幼兒教育 □長期 □解除
增或修正者,亦應依兒少權利影響評估試辦 及照顧法》等相關
計畫(2020 年 11 月建立,列管兒少相關法 法規納入融合教
案計 64 部)程序進行兒權影響評估,確保符 育規定。(教育部)
合《CRC》規定(併參第 11 點結論性意見)。
79
第 45 點(2):秘書單位(衛生福利部)/司法院、教育部、文化部、衛生福利部
第 45(2)點
委員會欣見政府對於《2022-2024 年國家人權行動計畫》的承諾,確保身心障礙者(包括兒少)的平等及不歧視。委員會建議行動計畫的執行能
與 CRPD 第二次國家報告國際審查的建議,以及聯合國兒童權利委員會第 9 號一般性意見(2007)身心障礙兒少的權利一致。政府應採取所有
必要的適當措施,包括:
(2)理解如何支持身心障礙兒少在所有環境中都能享有充分可能的社會融合、個人發展及參與,特別是在教育、替代性照顧、司法系統、休
閒及娛樂方面;
主辦機關 管考
背景/問題分析 行動 關鍵績效指標 時程 備註
(協辦機關) 建議
一、 關於身心障礙兒少之公共事 一、定期調查各地方政府兒少代 各地方政府身心障 □短期 □繼續 同 CRPD 第 45 點
務參與及協助措施:(衛生福 表機制、特殊處境兒少參與情 礙兒少代表符合該 □中期 ■自行
利部) 形與促進多元性策略,據以確 縣市身心障礙兒少 ■長期 □解除
(一) 依據《兒少法》第 10 條,中 保各地方政府身心障礙兒少 人口結構。
央與地方主管機關應邀兒少 代表符合該縣市身心障礙兒
代表參與兒少福利政策之協 少人口結構。(衛生福利部)
調、研究、審議、諮詢及推動。 二、督導及補助各地方政府推動 身心障礙兒少參與 □短期 ■繼續 同 CRPD 第 45 點
據調查 2021 年地方政府聘任 以下身心障礙兒少參與公共 中央與地方政府會 ■中期 □自行
秘書單位 兒少代表共 412 人,其中身心 事務之支持措施,並持續與兒 議(活動)運用各項 □長期 □解除
衛生福利 障 礙 兒 少 計 有 6 人, 約 占 少、身心障礙者團體、家長團 支持措施的使用率
部 1.5%。 體討論需求。(衛生福利部) 及滿意度。
(二) 衛生福利部定期調查各地方 (一) 會議(活動)資料易讀與議
政府兒少代表機制與特殊處 程調整。
境兒少參與情形,關注到身心 (二) 身心障礙兒少與其陪同人員
障礙兒少因其特殊狀況、家長 之交通費、住宿費補助。
及本人意願等因素,較少擔任 (三) 手語翻譯及同步聽打服務補
兒少代表參與政府會議表達 助。
意見。 (四) 無障礙空間規劃與輔 具支
二、 關於教育場域方面,辦理教師 持。
80
研習並依身心障礙兒少需求, 三、確保各地方政府與受委託辦 各地方政府與受委 □短期 ■繼續 同 CRPD 第 45 點
提供教育輔具、助理人員、特 理兒少意識提升、兒少參與公 託辦理兒少意識提 ■中期 □自行
教輔導等各項支持服務。(教 共事務之人員具有融合教育、 升、兒少參與公共事 □長期 □解除
育部) 尊重差異與多樣性、障礙認識 務之人員接受 CRPD
三、 關於替代性照顧方面,鑑於安 之認知。(衛生福利部) 教育訓練覆蓋率達
置兒少中具身心障礙者約佔 80%。
兩成,為保障其權益並使其獲 四、教育場域方面(教育部)
得妥適照顧,安置照顧工作人 (一)每年辦理普通班教師特殊教 參 加 研 習 人 數 達 ■短期 □繼續
員應具備相關照顧知能,並適 育及融合教育研習。 3,000 人以上。 □中期 ■自行
時連結相關專業資源,以利身 □長期 □解除
心障礙安置兒少發展與融合。 (二)辦理各縣市國教輔導團課程 完成 22 縣市國教輔 ■短期 □繼續
(衛生福利部) 調整增能研習並推廣至普通 導團增能研習。 □中期 ■自行
四、 關於休閒及娛樂方面,施政以 班教師。 □長期 □解除
「完善藝文支持體系,落實多 (三)持續依身心障礙兒少需求, 18 歲以下就讀專科 ■短期 □繼續
元文化理念」辦理,發揮美術 提供教育輔具、助理人員、特 學校身心障礙學生, □中期 ■自行
館的社會教育功能落實身心 教輔導等各項支持服務。 經申請及評估有教 □長期 □解除
障礙族群/多元弱勢群族的 育輔具及助理人員
文化公民權,保障多元文化及 需求者,100%提供
促進多樣性發展、落實文化平 之。
權。(文化部) 五、替代性照顧方面(衛生 福 利
部) 於 2024 年納入 CRPD □短期 ■繼續
(一)於安置照顧工作人員在職訓 相關課程。 ■中期 □自行
練中,納入 CRPD 相關課程。 □長期 □解除
(二)透過各地方政府組成之跨專 各地方政府每年至 ■短期 □繼續
業在地評估小組,為身心障 少召開 2 次在地評 □中期 ■自行
礙安置兒少評估需求並連結 估小組會議。 □長期 □解除
資源。
六、休閒及娛樂方面(文化部) ■短期 ■繼續
(一)2023 年青少年藝術關懷入校 2023年辦理相關課 □中期 □自行
(特殊教育學校)陪伴課程。 程6場次。 □長期 □解除
81
(二)持續辦理文化近用計畫,透 每年身障兒少之相 □短期 □繼續 本案為延續性計
過規劃適合身心障礙兒童之 關友善推廣活動辦 □中期 ■自行 畫,國美館自 2013
多元活動,發揮博物館應有 理 5 場次以上。 ■長期 □解除 年起即由辦理「非
之教育功能,亦讓其有更多 視覺控索計畫」視
元的休閒娛樂活動選擇。 障服務著手,並逐
年擴及不同障別
之友善服務,屬該
館常年推動之例
行業務,目標值均
已達成,建議自行
列管。
(三)文化部於 2018 至 2025 年推 完成藝文場館輔導 □短期 □繼續 本案為延續性計
動 「 藝 文 專 業 場 館 升 級 計 升級(無障礙相關設 □中期 ■自行 畫,文化部自 2018
畫」,補助全國各縣市之興建 施更新)20 案。 ■長期 □解除 年起辦理「藝文專
與整建,重視身心障礙者平 業場館升級計
權參與,落實文化平權。 畫」,補助全國各
縣市之興建與整
建,協助各縣市表
演及展覽空間進
行無障礙設施更
新(增設或改善無
障礙座位、路線及
廁所更新等),打
造友善無障礙場
館。目標值均已達
成,建議自行列
管。
82
七、司法系統方面(司法院) □短期 □繼續
待補 □中期 □自行
□長期 □解除
83
第 45 點(3):衛生福利部
第 45(3)點
委員會欣見政府對於《2022-2024 年國家人權行動計畫》的承諾,確保身心障礙者(包括兒少)的平等及不歧視。委員會建議行動計畫的執
行能與 CRPD 第二次國家報告國際審查的建議,以及聯合國兒童權利委員會第 9 號一般性意見(2007)身心障礙兒少的權利一致。政府應
採取所有必要的適當措施,包括:
(3)對於身心障礙者的理解,應避免侷限在狹義的生理醫學模式,而是優先從社會及以權利為本的角度加以理解;
主辦機關 管考
背景/問題分析 行動 關鍵績效指標 時程 備註
(協辦機關) 建議
我國 2012 年 7 月 11 日施行 ICF 新制身 一、於 2022 年蒐集實證 於 2022 年完成蒐集實證 ■短期 □繼續
心障礙鑑定與需求評估,身心障礙鑑定 個案活動參與及環 個案活動參與及環境因 □中期 ■自行
作業已包括身體功能及構造(BS 碼)鑑 境因素(DE 碼)評 素(DE 碼)評估資料 20 □長期 □解除
定、活動參與及環境因素(DE 碼)評估, 估資料。 萬筆以上。
而 BS 碼基準係參考美國醫學會之障礙 二、於 2023 年前辦理資 於 2023 年完成身心障礙 ■短期 ■繼續
評 估 指 南 之 全 人 損 傷 百 分 比 (Whole 訊系統增修、鑑定 等級規劃設計調整草案 □中期 □自行
Person Impairment,WPI)及其他國家標 人員教育訓練、草 及影響評估。 □長期 □解除
準。鑑於新舊制身心障礙鑑定基準不 案研擬。
同,為免影響原身心障礙者補助相關福 三、於 2024 年修正發布 於 2024 年完成活動參與 □短期 ■繼續
衛生福利部 身心障礙者鑑定作
利,故暫未將 DE 碼納入身心障礙者鑑 及環境因素(DE 碼)評估 ■中期 □自行
定等級之判定。經過 10 年資料蒐集, 業辦法。 分數納入身心障礙等級 □長期 □解除
又於 2022 年 1 月 1 日施行新的第 10 版 及身心障礙者鑑定作業
DE 碼評估量表,希望能更完整地納入 辦法修正發布。
障礙者的外部社會環境與障礙者個人
損傷層次互動的結果。衛生福利部將持
續蒐集評估資料,規劃將 DE 碼評估結
果納入身心障礙者等級之規劃設計調
整。
84
第 45 點(4):秘書單位(衛生福利部)/教育部、衛生福利部
第 45(4)點
委員會欣見政府對於《2022-2024 年國家人權行動計畫》的承諾,確保身心障礙者(包括兒少)的平等及不歧視。委員會建議行動計畫的執
行能與 CRPD 第二次國家報告國際審查的建議,以及聯合國兒童權利委員會第 9 號一般性意見(2007)身心障礙兒少的權利一致。政府應
採取所有必要的適當措施,包括:
(4)建議在較廣泛的身心障礙定義範圍內蒐集有關兒少的分類數據,包括隨著醫界對神經多樣性日漸增長的認識,蒐集兒少因此所經驗的
心理健康障礙數據;
主辦機關 管考
背景/問題分析 行動 關鍵績效指標 時程 備註
(協辦機關) 建議
一、第 17 點結論性意見,建議統一的方式蒐集及分類兒 一、針 對 兒 少 之 精 完成兒少精神、 ■短期 ■繼續
少統計數據,已採取相關行動,由各項統計資料權責 神、行為和神經 行 為 和 神 經 發 □中期 □自行
機關評估改善資料分類數據後,提供秘書單位更新 發 展 疾 患 之 健 展 疾 患 之 年 度 □長期 □解除
於 CRC 資訊網兒少統計專區。倘身心障礙者定義確 保就醫情形,進 統計。
認後,應配合修正各類調查並反映於各類統計報表 行較細微的分
內,以為政策分析參考(本點次行動計畫可併參第 17 類統計。(衛生
點)。 福利部)
秘書單位
二、有關我國兒童青少年罹患精神、行為和神經發展疾 二、蒐 集 並 彙 整 各 2024 年 12 月 31 □短期 ■繼續
衛生福利
患 ( Mental, behavioral and neurodevelopmental 級 學 校 不 同 類 日前完成。 ■中期 □自行
部
disorders, F01-F99)之就醫情形及人數,依衛生福利 別身心障礙學 □長期 □解除
(教育部、
部統計處公布之「全民健康保險醫療統計年報」雖有 生之教學輔導
衛生福利
提供相關資訊,惟其統計分類僅區分為「失智症」、 及支持策略。
部)
「酒精相關障礙症」、「其他精神作用物質相關障礙 (教育部)
症」 、「思覺失調、準思覺失調、妄想和其他非情緒精
神病症」 、 「情緒障礙症」 、
「焦慮、解離、壓力相關、
身體障礙和其他非精神病的精神疾患」 、「智能不足」
及「其他精神、行為和神經發展疾患」 ,尚難就兒少
好發或神經多樣性或發展性之特定病症趨勢有進一
步掌握,並據以推動相關服務資源布建。
85
第 45 點(5):教育部
第 45(5)點
委員會欣見政府對於《2022-2024 年國家人權行動計畫》的承諾,確保身心障礙者(包括兒少)的平等及不歧視。委員會建議行動計畫的執
行能與 CRPD 第二次國家報告國際審查的建議,以及聯合國兒童權利委員會第 9 號一般性意見(2007)身心障礙兒少的權利一致。政府應
採取所有必要的適當措施,包括:
(5)確保身心障礙兒少能獲致有效且有品質的融合教育,無論是在都會區或偏鄉,都能提供適當的資源及適格的工作人員,以滿足所有身
心障礙兒少的多元需求;
主辦機關 管考
背景/問題分析 行動 關鍵績效指標 時程 備註
(協辦機關) 建議
位於偏鄉之身心障礙學生,因區 一、請各縣市通盤檢討都會及 完成通盤檢討身心障礙資 ■短期 □繼續
位因素在資源及服務人力上可能 偏鄉地區身心障礙資源及 源及人力配置情形。 □中期 ■自行
較都會區不足,應予以檢討資源 人力配置情形。 □長期 □解除
之配置,並提供及滿足其需求。 二、修正特殊教育經費補助相 完成修正特殊教育經費補 □短期 □繼續
關規定,以提升偏鄉地區 助相關規定。 ■中期 ■自行
教育部 身心障礙教育經費。 □長期 □解除
三、中央及地方對都會、偏鄉 2023年12月前召開6次教育 □短期 □繼續
地 區 之 身 心 障 礙 教 育 資 部融合教育小組會議。 ■中期 ■自行
源、人力、經費及執行成效 □長期 □解除
等,定期提教育部融合教
育小組檢視。
86
第 45 點(6):衛生福利部
第 45(6)點
委員會欣見政府對於《2022-2024 年國家人權行動計畫》的承諾,確保身心障礙者(包括兒少)的平等及不歧視。委員會建議行動計畫的執行
能與 CRPD 第二次國家報告國際審查的建議,以及聯合國兒童權利委員會第 9 號一般性意見(2007)身心障礙兒少的權利一致。政府應採取
所有必要的適當措施,包括:
(6)持續提供身心障礙兒少及其家庭與照顧者足夠的支持性資源;
主辦機關 關鍵績效指 管考
背景/問題分析 行動 時程 備註
(協辦機關) 標 建議
一、依據衛生福利部統計,2022 年 9 月止未滿 18 歲身心障礙兒少計 5 依脆弱家庭 提供家庭支 ■短期 □繼續 同 CRPD
萬 1,771 人,是類家庭與照顧者除面臨各種歧視與挑戰,更有沉重 需求,提供 持資源,使 □中期 ■自行 第 94 點
照顧負荷,有必要提供相關喘息、支持、關懷訪視服務,以使照顧 或連結支持 特殊照顧需 □長期 □解除
者獲得支持,進而維護身心障礙兒少留在原生家庭中成長之權利。 資源,降低 求兒少留在
二、本部為提昇家庭照顧者能力及其生活品質,已於《身心障礙者權 家庭脆弱性 原生家庭成
益保障法》第 51 條規定,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應依需求評 程度,使身 長 比 率 達
估結果提供身心障礙者家庭臨時及短期照顧、照顧者支持、照顧 心障礙兒少 93%以上。
者訓練及研習、家庭關懷訪視及服務等服務措施。
留在原生家
三、又本部考量家庭有家庭照顧功能不足、有嚴重身心障礙兒童須照
庭中成長。
顧等易受傷害風險或多重問題時,恐造成物質、生理、心理、環境
衛生福利 之脆弱性,需多重支持與服務介入,自 2018 年 11 月 20 日起函頒
部 「社會福利服務中心辦理脆弱家庭服務指標」,明定有「兒少發展
不利處境需要接受協助」需求面向之「具有特殊照顧需求之兒少,
致主要照顧者難以負荷或照顧困難有疏忽之虞」脆弱性因子者
(如發展遲緩兒童、身心障礙兒少、罹患重大疾病兒少)為社會福利
中心提供脆弱家庭服務樣態之一。爰脆弱家庭之家中成員有身心
障礙兒少具有特殊照顧需求,致父母難以負荷或照顧困難時,社
會福利服務中心均會依家庭需求提供及連結身心障礙資源中心,
提供喘息服務或家庭照顧者支持等相關資源,減輕家庭照顧負擔,
進而降低家庭脆弱程度,提高兒少留在原生家庭成長之機會,2022
年協助 535 個是類兒少家庭,其中 497 個家庭經協助後留在原生
家庭,比例達 92.89%。
87
第 45 點(7):衛生福利部/內政部、教育部、文化部、經濟部、交通部、退輔會、故宮博物院
第 45(7)點
委員會欣見政府對於《2022-2024 年國家人權行動計畫》的承諾,確保身心障礙者(包括兒少)的平等及不歧視。委員會建議行動計畫的執
行能與 CRPD 第二次國家報告國際審查的建議,以及聯合國兒童權利委員會第 9 號一般性意見(2007)身心障礙兒少的權利一致。政府應
採取所有必要的適當措施,包括:
(7)促進身心障礙兒少獲得有意義的遊戲、休閒及娛樂的機會,並發展適合各種能力兒少的遊戲場;
主辦機關 管考
背景/問題分析 行動 關鍵績效指標 時程 備註
(協辦機關) 建議
依「兒童遊戲場設施安全管理規範」 一、辦理「兒童共融遊戲場設 辦理「兒童共融遊戲場 □短期 ■繼續 同 CRPD
第 16 點規定,自 2021 年 8 月 10 日 計參考手冊」教育訓練, 設計參考手冊」教育訓 ■中期 □自行 第 108 點
起設置之兒童遊戲場設施,得由各該 並邀請各場域主管機關 練。 □長期 □解除
衛生福利 場域之兒童遊戲場設施主管機關,就 及地方政府參訓,鼓勵各
部 其規劃與設計諮詢兒童、家長、身心 場域主管機關共同推廣
(內政部、 障礙、兒童發展相關專家及社區人士 設置兒童共融遊戲場。
教育部、 意見,以符合實際需求。截至 2022 年 二、各場域主管機關自辦或 每年公部門各場域附設 □短期 ■繼續
文化部、 6 月 30 日兒童遊戲場提供身心障礙兒 派員參加保障身心障礙 兒童遊戲場參加研習人 □中期 □自行
經濟部、 童使用之遊戲設施場數,計有 620 場。 兒童遊戲權相關研習,以 員占兒童遊戲場總家數 ■長期 □解除
交通部、 2022 年 12 月已完成「兒童共融遊戲 提升公部門各場域主管 10%。
退輔會、 場設計參考手冊」 ,提供地方政府公園 機關及兒童遊戲場設施
附設兒童遊戲場,在規劃設計時參考 管理單位之權利意識。
故宮博物
運用。 三、各場域主管機關督導所 各場域主管機關所轄公 □短期 █繼續
院)
屬公設兒童遊戲場逐步 設兒童遊戲場,可提供 □中期 □自行
增設可提供身心障礙兒 身心障礙兒童使用之遊 █長期 □解除
童使用之遊具。 戲場數逐年增加。
88
第 45 點(8):司法院、法務部、教育部、內政部、勞動部、交通部、文化部、通傳會、數位發展部、衛生福利部
第 45(8)點
委員會欣見政府對於《2022-2024 年國家人權行動計畫》的承諾,確保身心障礙者(包括兒少)的平等及不歧視。委員會建議行動計畫的執行
能與 CRPD 第二次國家報告國際審查的建議,以及聯合國兒童權利委員會第 9 號一般性意見(2007)身心障礙兒少的權利一致。政府應採取
所有必要的適當措施,包括:
(8)在執行協助身心障礙兒少的措施時,發展符合《CRC》第 12 條及《CRPD》第 7 條規定的適當做法,讓身心障礙兒少的聲音能被聽見。
主辦機關 管考
背景/問題分析 行動 關鍵績效指標 時程 備註
(協辦機關) 建議
□短期 □繼續
司法院 待補 □中期 □自行
□長期 □解除
一、法務部矯正署按《少年矯正學校設置及 一、強化機關職員有關 針對初任、在職之職員強 ■短期 □繼續
教育實施通則》第 7 條規定,學生對矯 兒童權利公約專業 化教育訓練。 □中期 ■自行
正學校所實施各項矯正教育措施,得陳 職能,了解保障兒 □長期 □解除
述意見,矯正學校對於學生陳述之意見 少表意權之策略與
未予採納者,應以書面告知。同實施通 注意事項,並向少
則第 8 條第 1 項規定,學生於其受不當 年宣導相關法規及
侵害或不服矯正學校之懲罰或對其生 程序。
活、管教之不當處置時,其本人或法定 二、身心障礙兒少接受 提供 入 校 身 心 障 礙 兒 少 ■短期 □繼續
代理人得以言詞或書面向矯正學校申 教輔小組人員晤談 個別 化 教 育 計 畫 及 個 別 □中期 ■自行
法務部 訴委員會申訴。 輔導,了解其生活 處遇。 □長期 □解除
二、矯正學校導師、輔導教師、特教老師等 適應及需求,並提
教輔小組人員,定期與每位學生一對一 供協助。
晤談,藉由抽離班級方式的溝通,使學
生更可充份表達意見及反映問題。
三、矯正學校依《特殊教育法施行細則》,
定期召集相關人員共同進行個案討論,
擬定計畫並落實計畫內容,提供特殊課
程、醫療、輔導、行政支援或轉銜服務
等,協助學生在校學習及生活適應。
89
四、對於兒少表意權,法規有明訂相關管
道,惟當事人可能因未諳相關法規或表
意程序,無法確實履行表意權。
五、另法務部依《刑事訴訟法》第 248 條之 三、定 期 辦 理 教 育 訓 每年 辦 理 相 關 教 育 訓 練 □短期 □繼續
1 第 1 項、《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 18 練,以提升檢察官 至少 1 場。 ■中期 ■自行
條第 1 項、《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 辦理是類案件之專 □長期 □解除
例》第 10 條第 1 項規定,被害人於偵 業知能,以及訊問
查中接受訊問時,得由特定親屬或相關 被害兒少之專業能
專業人員陪同在場並得陳述意見。是 力。
以,檢察官於偵辦身心障礙被害兒少之
案件時,得經被害兒少之同意,由其信
賴之人陪同在場,並得於訊問過程中徵
詢被害兒少之意見。
六、各地方檢察署均設有婦幼專組檢察官
專責辦理被害兒少之相關案件,且婦幼
專組檢察官亦均受有兒童或心智障礙
者性侵害案件詢(訊)問訓練課程。
七、現行各地方檢察署均設有室內色調溫
和、布置溫馨、擺設有玩具、書籍等物、
空間獨立且保密之「溫馨談話室」,可
供檢察官於偵查案件時,以近似「談話」
之模式訊問身心障礙被害兒少,且檢察
官於訊問時,亦依法由被害兒少信賴之
人陪同在場,亦可緩和氣氛,使被害兒
少勇於陳述;於必要時,尚由專業人士
在場協助訊問,已符合結論性意見所關
切重點。
身心障礙學生較不易表達自身之意見,除提 修法明定各級主管機關 2023 年 12 月完成《特殊 ■短期 □繼續
教育部 供身心障礙學生參與各項會議及活動機會 於 訂 定 特 教 相 關 法 規 教育法》修正。 □中期 ■自行
外,更應培養身心障礙學生表達意見之能 時,應邀身心障礙學生 □長期 □解除
90
力。 參與訂定,以彰顯兒少
表達意見權利。
編製身心障礙學生表達 完成 編 製 身 心 障 礙 學 生 □短期 □繼續
力課程及教學模組。 表達力課程及教學模組。 ▓中期 ■自行
□長期 □解除
我國已於 2018 年轉為高齡社會,為因應年持續聘請身心障礙團體 每 2 年為 1 期辦理「都市 □短期 □繼續
長者、兒童、行動不便者或身心障礙者外出 代表、專家及學者等擔 公園 綠 地 無 障 礙 環 境 督 ■中期 ■自行
之需,持續推動戶外活動場所之友善環境相 任考評委員,至公園現 導 計 畫 」, 於 下 期 計 畫 □長期 □解除
關措施,提供民眾無障礙生活空間。為落實 地查核,督導各地方政 (2024 年-2025 年)檢討評
《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 57 條及內政 府辦理各項公園無障礙 估聘 請 身 心 障 礙 兒 少 相
部 2015 年 10 月 22 日發布「內政部主管活
設施改善及兒童遊戲場 關領域委員;每期至各直
動場所無障礙設施設備設計標準」規定,並 備設置與備查,並召開 轄市、縣(市)抽查 3 座
內政部
延續 2014 年及 2015 年「都市公園綠地主要
會議針對各地方政府政 公園現地查核;每期辦理
出入口無障礙環境督導計畫」及 2016 年至策方向作為進行考評。 1 次政策考評會議並公布
2021 年「都市公園綠地無障礙環境督導計 考評結果。
畫」等實施成效,將以 2 年為 1 期,持續督
導各地方政府針對其所管公園綠地等戶外
活動場所,辦理路阻障礙排除及相關無障礙
環境改善工程。
為協助身心障礙者就業,各直轄市、縣(市) 職業重建個案管理員與 與 320 名身心障礙兒少共 ▓短期 □繼續
政府設置職業重建服務窗口,由職業重建個 有就業需求之身心障礙 同訂 定 個 別 化 職 業 重 建 □中期 ▓自行
案管理員評估其能力與需求,訂定適切之個 兒少共同訂定適切之個 服務計畫。 □長期 □解除
別化職業重建服務計畫,並結合相關資源, 別 化 職 業 重 建 服 務 計
提供職業重建服務。對於具就業需求之身心 畫,並據以執行。
勞動部
障礙兒少,由職業重建個案管理員以服務使
用者為中心,與其共同討論後擬訂個別化職
業重建服務計畫,計畫內容包括需求確認、
選擇服務方案與行動方式及追蹤評估等,並
視其需求提供職業輔導評量、職業訓練、就
91
業服務、職務再設計等服務。
一、交通部為保障身心障礙者(包含身心障 一、完善臺鐵各車站無 臺鐵客運車站共 241 站, ■短期 ■繼續
礙兒童)搭乘大眾運輸工具之平等權 障礙措施。 2023 年預計完成臺鐵 182 □中期 □自行
利,依據《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 站車 站 無 障 礙 電 梯 建 置 □長期 □解除
53 條及第 58 條規定,規範國內大眾運 改善主體工程,占臺鐵車
輸業者,應於所服務之路線、航線或區 站數 75.5%(服務對象占
域內提供無障礙運輸服務並規劃設置 全部旅客 98.5%)
便於各類身心障礙者使用之無障礙設 臺鐵月臺提高至 115 公 ■短期 ■繼續
施及設備;對於身心障礙者及必要陪伴 分,於 2018 年開始辦理, □中期 □自行
者一人,就其搭乘大眾運輸工具之票 已完成 126 站月臺與車廂 □長期 □解除
價,應予以半價優惠。 齊平至 115cm,9 站施工
二、為提供更友善之交通環境,交通部於 中,另臺北等 81 站,配合
2011 年 1 月 7 日成立「交通部無障礙 臺鐵 局 購 車 計 畫 交 車 期
交通環境推動小組」,並責成各部屬機 程,依列車調度情形滾動
交通部 關成立其推動小組,邀請身心障礙團體 檢討,預計於 2026 年完
代表擔任委員,共同檢視及改善所轄無 成。
障礙措施。 二、積極推廣低地板公 全國 市 區 客 運 低 地 板 公 □短期 ■繼續
車。 車比例,由 2009 年之 7.2 ■中期 □自行
%,2022 年大幅提高達 □長期 □解除
72.07%。
三、推動通用計程車。 為持 續 改 善 行 動 不 便 者 ■短期 □繼續
行之權益,提升計程車服 □中期 ■自行
務品質,交通部持續推動 □長期 □解除
辦理補助通用計程車,以
提升 通 用 設 計 之 準 大 眾
運輸服務,截至 2022 年
12 月底止,已有 1,225 輛
持續提供服務。
92
四、完善海空運無障礙 在空運部分,依據國際民 ■短期 □繼續
設施。 航組織(ICAO)國際民航 □中期 ■自行
公約等規定,於各航空站 □長期 □解除
及航 空 器 提 供 無 障 礙 設
施及服務。在海港及船舶
部分,航港局已成立「通
用無 障 礙 海 運 環 境 推 動
小組」,陸續至各商港進
行場 站 及 船 舶 之 無 障 礙
設施實地勘檢,並已規範
新建造或新購入之客船、
載客小船須依「客船管理
規則」及「小船管理規則」
之無 障 礙 設 施 相 關 規 定
辦理。
確保不同類型的身心障礙者,包括身心障礙 召 開 文 化 平 權 推 動 會 邀請 身 心 障 礙 或 其 代 表 █短期 □繼續 同 CRPD 第
兒童及其代表團體獲得資源,以積極地、定 報。 團體 擔 任 文 化 平 權 推 動 □中期 █自行 37 點(b)
文化部 □長期 □解除
期地參與公開程序,以尋求改善相關法律、 會報委員。
政策、方案和做法。
一、為提升身心障礙者利用網路、電信獲取 定 期 調 查 身 心 障 礙 者 每年至少召開 1 次諮詢會 □短期 □繼續
公共資訊近用性,適時督促並鼓勵電信 (含兒少)需求,與電信 議,並邀請電信事業及身 ■中期 ■自行
業者提供符合身心障礙者(含兒少)所 業者協商提供符合其需 心障礙者團體(代表)出 □長期 □解除
需之服務內容與特別優惠方案。 求之優惠方案。 席,了解身心障礙者(含
國家通訊
兒少)需求,並透過由身
傳播委員
心障礙者團體(代表)參
會
與討論、協商,以利電信
事業 提 供 符 合 身 心 障 礙
者(含兒少)需求之服務
內容與優惠方案。
93
二、身心障礙兒少因其特殊的口語和認知 辦理維護身心障礙兒少 每年 針 對 廣 電 媒 體 從 業 ■短期 □繼續
狀態,較少機會能於政府主辦之活動中 權益之媒體識讀座談會 人員辦理 1 場維護身心障 □中期 ■自行
表達意見,為使廣電媒體從業人員尊重 或研討會,確保廣電媒 礙兒 少 權 益 之 媒 體 識 讀 □長期 □解除
身心障礙兒少差異及提升意識,本會規 體從業人員具有尊重差 座談會或研討會,並於研
劃辦理研討座談。 異與多樣性、障礙認識 討內 容 中 分 享 身 心 障 礙
之認知。 兒少之需求及聲音。
【本部無涉執行協助身心障礙兒少的措施 □短期 □繼續
數位發展
之相關事項。】 □中期 □自行
部
□長期 □解除
一、為實現《CRC》第 12 條落實尊重兒少意 一、研修行政院與衛生 「行 政 院 兒童及少年 福 □短期 ■繼續
見,
《CRC 施行法》及《兒少法》明訂中 福利部兒少福利與 利與 權 益 推 動 小 組 設 置 □中期 □自行
央與地方主管機關應邀兒少代表參與 權益事務相關小組 要點」、「衛生福利部兒童 ■長期 □解除
推動 CRC 及兒少福利政策之協調、研 設置要點、「遴選兒 及少 年 福 利 與 權 益 推 動
究、審議、諮詢及推動。爰此,經院兒 童及少年代表參與 小組設置要點」 ,以及「遴
權小組 2019 年決議通過「遴選兒童及 中央兒童及少年福 選兒 童 及 少 年 代 表 參 與
少年代表參與中央兒童及少年福利與 利與權益事務相關 中央 兒 童 及 少 年 福 利 與
小組原則」規定,保 權益事務相關小組原則」
權益事務相關小組原則」,由各縣市兒
障身心障礙兒少擔 增訂 保 障 身心障礙兒 少
少代表推舉該縣市 1 至 3 名兒少共同
任委員席次。 擔任委員席次。
衛生福利 組成中央兒少代表團(上限 66 人),
二、召開有關兒少心理 每年至少 1 場次。 ■短期 □繼續
部 定期集會交流意見,於行政院與衛生福
健康或精神醫療之 □中期 ■自行
利部兒少福利與權益事務會議表達兒
政策議題之會議 □長期 □解除
少群體之觀點。實施至今,計聘任 4 名
時,邀集身心障礙
身心障礙兒少為中央兒少代表,曾聘任 兒少參與。
1 名身心障礙兒少擔任衛生福利部兒 三、開發適用身心障礙 2023 年 6 月底前公告 3 式 ■短期 ■繼續
少福利與權益推動小組委員。 者(含兒童)就醫相 適 用 身 心 障 礙 者 ( 含 兒 □中期 □自行
二、各地方政府兒少代表機制與弱勢處境 關之公用版無障礙 童)之易讀版教材。 □長期 □解除
兒少參與,併參本結論性意見第 45 點 資源。
(2)。
三、為協助各級政府發展符合《CRPD》第 7
94
條規定的適當做法,衛生福利部於
2019 年 6 月彙編完成「身心障礙者融
合式會議及活動參考指引」,該指引編
撰過程邀集身心障礙者及其代表團體
共同討論,提供政府部門在辦理會議或
活動前,自我檢視軟、硬體是否保障身
心障礙者之參與無礙。
四、考量兒少族群可透過政策參與及表達
意見,累積參與民主決策過程經驗,亦
有助於發展符合其實際需求之相關措
施,本部於規劃涉兒少心理健康議題之
政策時,邀集身心障礙兒少參與,以提
升其心理健康。
五、身心障礙兒少就醫時,囿於年齡、認知
發展或障礙限制,在國內民情偶會發生
法定代理人或陪病親屬代為決定醫療
處置情形,宜研發易讀易懂教材,以促
進身心障礙兒少本人與醫事人員有效
溝通。
95
八、基本健康與福利
第 46 點:衛生福利部
第 46 點
委員會仍然關心,在兒少有能力同意接受醫療的情況下,仍需徵得其父母(監護人)的同意,例如當兒少尋求墮胎時。委員會建議政府考慮
實施聯合國兒童權利委員會第 12 號一般性意見第 101 點的建議,透過立法確定一個將醫療同意權轉移給兒少的固定年齡。
主辦機關 管考
背景/問題分析 行動 關鍵績效指標 時程 備註
(協辦機關) 建議
依《病人自主權利法》第 4 條規定, 持續強化民眾對病人自主及 2023 年底前辦理相關宣導 █短期 □繼續
病人對於病情、醫療選項及各選項之 兒少醫療表意權之認知。 達 50 場以上。 □中期 █自行
可能成效與風險預後,有知情之權利。 □長期 □解除
對於醫師提供之醫療選項有選擇與決
定之權利。病人之法定代理人、配偶、
親屬、醫療委任代理人或與病人有特
衛生福利部
別密切關係之人,不得妨礙醫療機構
或醫師依病人就醫療選項決定之作
為。爰有關兒少對於病情的知情權及
醫療同意權,已訂有相關規範。惟各界
對於病人醫療自主權之認知尚需加
強。
96
第 47 點:衛生福利部/教育部
第 47 點
委員會欣見政府不斷努力為兒少提供有目標且適齡的心理健康服務。然而,委員會仍然關注兒少心理健康問題的發生率,尤其是高自殺率及
部分兒少在心理健康服務方面可近性上的落差。因此,委員會欣見政府在其《2022-2024 年國家人權行動計畫》中承諾加強資源,以因應年輕
人的心理健康疾病。委員會建議在實施本計畫時:
(1)額外配置充足的預算資源,以確保有效提供適當的心理健康服務;
(2)進行研究以解決影響兒少心理健康狀況的結構性問題;及
(3)發展協助有心理健康狀況兒少的實務,並在執行相關協助措施時納入兒少的觀點,以符合《CRC》第 12 條規定。
主辦機關 管考
背景/問題分析 行動 關鍵績效指標 時程 備註
(協辦機關) 建議
一、衛生福利部及教育部除持續 一、持續布建社區心理健康服 布建社區心理衛生中心,至114年 □短期 □繼續
推動心理健康促進、自殺及自 務資源,及加強衛生、教育 達71處。 □中期 ■自行
傷防治相關作為,亦須針對導 單位及民間機構之中央及 ■長期 □解除
致兒少心理不健康之結構性 地方政府跨部門橫向連
議題(如學業壓力、霸凌及不 結,提升心理健康服務可
當對待)研議可介入之行動方 近性、普及性及實效性,強
案,以期降低兒少自殺死亡人 化兒少心理健康服務。(衛
數及自殺死亡率。 生福利部)
衛生福利
二、為提供兒少適齡的心理健康 二、規劃推動兒少心理健康促 每年至少1場次。 █短期 □繼續
部
服務,以及提升心理健康服務 進措施時,納入兒少意見。 □中期 █自行
(教育部)
之可近性,衛生福利部自 (衛生福利部) □長期 □解除
2018 年起至 2022 年底已布建 三、檢討修正健康促進學校補 地方政府申請補助計畫,將正向 ■短期 □繼續
全 國 社 區心 理 衛生 中心 28 助計畫,將正向心理健康促 心理健康促進納入推動議題達8 □中期 ■自行
處,並補助聘用各中心心理衛 進列為主要推動議題,鼓勵 成(含)以上。 □長期 □解除
生人力。另衛生福利部亦督促 學校結合各處室及社區資 地方政府將正向心理健康促進納 □短期 □繼續
各縣市衛生局提供免費或優 源,提供適當心理健康服 入推動議題達9成(含)以上。 ■中期 ■自行
惠之心理諮商服務,並接受教 務。(教育部) □長期 □解除
育單位轉介。
97
四、透過「學生健康行為調查 透過「學生健康行為調查問卷」進 ■短期 □繼續
問卷」進行全國學生抽樣調 行全國學生抽樣調查,施測人數 □中期 ■自行
查,瞭解學生心理健康情 至少達3,000人。 □長期 □解除
形,並分析結果,據以修正 結合各縣市輔導回饋之成效評估 □短期 □繼續
正向心理健康促進議題之 情形及「學生健康行為調查問卷」 ■中期 ■自行
成效指標及執行策略。(教 進行全國學生抽樣調查,施測人 □長期 □解除
育部) 數至少達4,500人。
五、持續透過「學生健康行為 鼓勵各級學校落實「正向心理健 □短期 □繼續
調查問卷」分析結果,瞭解 康促進」推動模式,持續探討正向 □中期 ■自行
學生心理健康情形,滾動性 心理健康之內涵,滾動修正推動 ■長期 □解除
修正相關推動策略。(教育 策略。
部)
六、補助專科學校辦理校園心 2023年補助10所專科學校辦理校 ▓短期 □繼續
理健康促進計畫。
(教育部) 園心理健康促進計畫。 □中期 ▓自行
□長期 □解除
2024年補助10所專科學校辦理校 □短期 □繼續
園心理健康促進計畫。 ▓中期 ▓自行
□長期 □解除
2025年補助10所專科學校辦理校 □短期 □繼續
園心理健康促進計畫。 □中期 ▓自行
▓長期 □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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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48 點:衛生福利部/教育部
第 48 點
委員會欣見政府為解決兒少肥胖問題而採取的試辦措施。然而,委員會關注到肥胖率仍然很高,需要採取額外措施。因此,委員會建議政府:
(1)透過鼓勵兒少進行體能活動及健康的飲食選擇,擴大現有措施的實施範圍,以解決肥胖問題;
(2)檢查其他措施,例如食品標籤和廣告規定等,是否也有助於解決兒少肥胖問題;及
(3)在尋求制定有效的、非污名化的措施解決兒少肥胖問題時,確保兒少有被傾聽的權利,以符合《CRC》第 12 條規定。
主辦機關 管考
背景/問題分析 行動 關鍵績效指標 時程 備註
(協辦機關) 建議
一、我國倡議聯合國《CRC》 , 一、針對學齡前兒童,擴大辦理 依據教育部「學生健康檢查資料」, □短期 □繼續
其第24條提及「締約國確 健康體位推廣計畫,運用縣 以2010年為基準,控制我國國小學童 □中期 ■自行
認兒童有權享有最高可 市現有資源,結合轄內幼兒 過重及肥胖率為29.9%、國中學童過 ■長期 □解除
達水準之健康與促進疾 園所、家庭或社區基層醫療 重及肥胖率為30.1%不上升。(參照
病治療以及恢復健康之 院所等單位,因地制宜發展 WHO「2013-2020年非傳染病防治全
權利。」兒童健康權為一 兒童肥胖防治推動模式。 (衛 球行動計畫」)
種綜合性權利,不僅指預 生福利部)
防、健康促進、治療、康 二、結合幼兒園所,培訓或宣導 3至5個縣市參與,計培訓500人次。 ■短期 □繼續
相關人員,以提升學齡前兒 □中期 ■自行
復,而且亦指兒童有權利
童照顧者之健康體位及健康 □長期 □解除
衛生福利部 盡可能充分地成長和發
飲食識能。(衛生福利部)
(教育部) 展。 在2022年兒童權利公
三、檢討修正健康促進學校補助 一、地方政府申請補助計畫,將健康 ■短期 □繼續
約第二次國家報告國際
計畫,持續將健康體位列為 體位納入推動議題達8成(含)以 □中期 ■自行
審查會議中,委員更針對
主要推動議題,鼓勵學校辦 上。 □長期 □解除
兒童肥胖防治工作提出 理體重控制班、體位衛教、健 二、地方政府將健康體位納入推動 □短期 □繼續
擴大辦理兒童及青少年 康飲食宣導等活動,改善學 議題達9成(含)以上。 ■中期 ■自行
肥胖防治相關計畫之建 童過重及肥胖情形(教育部) □長期 □解除
議,期解決兒少肥胖問
四、透過「學生健康行為調查問 一、每學年透過「學生健康行為調查 ■短期 □繼續
題。
卷」進行全國學生抽樣調查, 問卷」進行全國學生抽樣調查, □中期 ■自行
二、根據教育部「學生健康檢
瞭解學生健康行為、態度、認 施測人數至少達3,000人。 □長期 □解除
查資料」,我國國小學童 知、自我效能等健康情形及
99
109學年度過重及肥胖盛 學校教育推動狀況,透過分 二、透過「學生健康行為調查問卷」 □短期 □繼續
行率為25.4%,110學年度 析結果,藉以瞭解學生健康 進行全國學生抽樣調查,施測人 ■中期 ■自行
為27.1%;國中學童109學 迷思,據以滾動修正推動策 數至少達4,500人,結合各縣市 □長期 □解除
年度過重及肥胖盛行率 略。(教育部) 輔導回饋之成效評估情形及問
為29.9%,110學年度為 卷分析結果,瞭解學生健康迷
31.2%。另查目前教育部 思,據以加強落實與滾動修正健
體育署已就兒少全面推 康體位推動策略。
廣 SH150政策,鼓勵兒少 五、辦理「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健 一、鼓勵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參與健 ■短期 □繼續
進行體能活動,未來將持 康體位績優學校遴選」活動 康體位績優學校遴選活動,至少 □中期 ■自行
續辦理。 及「校園健康主播」競賽。
(教 15縣市以上薦送辦理。 □長期 □解除
三、有關兒童肥胖之原因,除 育部) 二、每學年透過辦理「校園健康主
遺傳外,飲食、身體活動 播」競賽,以學生為主播進行校
及生活型態是造成肥胖 園健康促進推動情形專題報導,
的重要因素。學齡前是飲 鼓勵學生落實健康行動與培養
食生活習慣養成的重要 健康素養(包含健康體位)。
時期,因此,幼兒園是規 三、鼓勵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參與「健 □短期 □繼續
劃學齡前兒童預防肥胖 康體位績優學校遴選」活動及 ■中期 ■自行
策略的重要場域及時機。 「校園健康主播」競賽,並將至 □長期 □解除
其中家長及照護者必須 少10則成功推動案例分享於「臺
先有正確識能,才能落實 灣健康促進學校網站」。
在生活和學校教育中。 六、辦 理 校 園 販 售 食 品 輔 導 訪 一、抽查及輔導訪視國民中小學學 ■短期 □繼續
四、因為兒童及青少年大部 視,落實「校園飲品及點心販 校午餐及校園食品至少80所學 □中期 ■自行
分時間在學校生活,學校 售範圍」規範,且持續推動 校(園)及廠商。另輔導訪視國 □長期 □解除
是肥胖防治的最適當場 「校園販售食品輔導訪視計 私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校園食
所之一;學校結構性的環 畫」。(教育部) 品及餐飲衛生校數達100%。
境,有利於快速的改善學 二、抽查及輔導訪視國民中小學學 □短期 □繼續
生飲食及身體活動習慣。 校午餐及校園食品至少90所學 ■中期 ■自行
然而學生的致胖飲食行 校(園)及廠商。輔導訪視國私 □長期 □解除
100
為較其他年齡層嚴重,且 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校園食品
校園內仍存在致胖飲食 及餐飲衛生校數達100%。
環境,體育課與身體活動 七、張貼及推播「健康小常識」訊 三、每月張貼及推播「健康小常識」 ■短期 □繼續
時間不足等,皆可能造成 息或文章(包含食品營養、飲 訊息或文章(包含食品營養、飲 □中期 ■自行
兒童及青少年肥胖問題。 食教育、生活行為以及關於 食教育、生活行為以及關於學童 □長期 □解除
五、兒童或青少年時期的肥 學童肥胖等各種學童飲食相 肥胖等各種學童飲食相關議
胖會導致成年時期的肥 關議題)於教育部校園食材 題)。
胖,可能直接或間接的增 登錄平臺網頁及其 APP,以提 四、每月至少張貼及推播3則「健康 □短期 □繼續
加成年後肥胖相關慢性 升 家 長 營 養 及 衛 生 教 育 知 小常識」訊息或文章(包含食品 ■中期 ■自行
病的罹病率和死亡率,因 識。(教育部)
營養、飲食教育、生活行為以及 □長期 □解除
此肥胖防治應著重於從 關於學童肥胖等各種學童飲食
兒童時期做起,並延伸至 相關議題)於教育部校園食材登
整個生命周期。 錄平臺網頁及其 APP。
八、委託辦理「校園健康筆記」廣 五、每季至少製播1集與「健康飲食」 ■短期 □繼續
播節目,透過訪問了解校園 或「健康體位」相關議題節目, □中期 ■自行
健康促進實際執行情形,分 藉由廣播宣導健康識能,並透過 □長期 □解除
享包含飲食教育及健康體位 採訪兒少,確保兒少有被傾聽的
等健康議題資訊,建立正確 權利。
認知,避免污名化。
(教育部) 六、每季至少製播2集與「健康飲食」
□短期 □繼續
或「健康體位」相關議題節目, ■中期 ■自行
增進並普及大眾健康識能,避免 □長期 □解除
肥胖污名化。
九、(教育部) 督導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落實執行校 □短期 □繼續
(一) 持續透過教育部學生健康資 園販售食品相關規範及推動健康促 □中期 ■自行
訊系統監測學童過重及肥胖 進學校計畫,並滾動修正推動之策略 ■長期 □解除
情形,據以擬訂及修正相關 方向。
改善推動策略。
(二) 提升供應學生午餐品質及營
101
養衛生教育,協助學校建立
完善校園食品販售及餐飲衛
生管理機制,以維護校園師
生飲食健康。
(三) 持續推動「健康促進學校輔
導計畫」,蒐整學生健康體位
及其他健康行為活動等相關
數據,修正未來政策及計畫。
十、持續將健康體位納入教育部 全面推動大專院校健康促進計畫,並 ▓短期 □繼續
每年補助大專校院健康促進 將健康體位列為必選議題學校達 □中期 □自行
學校必選議題推動,透過學 100%。 □長期 ▓解除
校健康政策、健康飲食教育
及活動、運動教育及活動、健
康校園環境、學生體位個人
管理計畫、資訊工具、校外資
源、社區關係 8 大面向進行
議題推動。(教育部)
十一、 為 鼓 勵 兒 少 進 行 體 能 活 學校執行「推動學生每週在校運動 ■短期 □繼續
動,於《國民體育法》規範 150分鐘」達成率90%以上。 □中期 ■自行
學校應安排學生在校期 □長期 □解除
間,除體育課程時數外,每
日均應參與體育活動,其
每星期合計應達 150 分鐘
以上,並將 SH150 達成比
率納入中央對地方政府一
般性教育補助款考核之評
鑑指標。(教育部)
102
第 49-50 點:教育部/衛生福利部
第 49 點至第 50 點
第 49 點
委員會讚賞政府長期致力於為兒少提供有關性健康及生殖健康的有效教育。然而,許多兒少及非政府組織對該教育的可用性及內容表示關切;
性傳染疾病的發生率仍然很高,在某些情況下還在持續增加;且仍有相當數量的少女懷孕。
第 50 點
委員會重申其 2017 年建議政府對當前的性健康課程進行獨立審查的意見,以決定是否需要進行任何修改以提高其有效性。所指審查係為確保課
綱:
(1) 符合聯合國經濟、社會及文化權利委員會第 22 號一般性意見關於少年性健康與生殖健康的建議,以及聯合國兒童權利委員會關於少年健
康與發展的第 4 號一般性意見(GC 4)以及關於少年權利的第 20 號一般性意見(GC 20);
(2) 適齡且具實證基礎;
(3) 與兒少共同設計,符合《CRC》第 12 條規定,確保有效保護所有兒少性健康及生殖健康權,包括 LGBTI 及身心障礙兒少;
(4) 提供相關資訊,包括:相互尊重的關係、同意權、以及在兒少從事任何性活動之前的充權及保護措施;
(5) 對於懷孕兒少可使用的支持服務,提供適當資訊;及
(6) 考量父母(監護人)的意見,並教育他們有關兒少性健康及生殖健康權的意義及重要性。
主辦機關 管考
背景/問題分析 行動 關鍵績效指標 時程 備註
(協辦機關) 建議
一、學生階段是每個人一生中生長最快速的時 一、持續辦理性健康及生殖健 每學年至少辦理性健康 ■短期 □繼續
期,也是健康觀念、態度和行為建立的關 康教師增能研習及產出教 及生殖健康2場次相關 □中期 ■自行
鍵期,經由學校有系統地推展性教育,提 案。 研習(包含課程研發、活 □長期 □解除
供安全、健康的支持性環境,以養成性方 動宣導)。
面健康的生活習慣,然隨著社會環境之變 每學年至少研發性健康 ■短期 □繼續
教育部 遷,社會價值觀不斷的改變,影響青少年 及生殖健康3件教案。 □中期 ■自行
(衛生福利 性價值觀正常發展,導致性態度較為開放、 □長期 □解除
部) 非預期懷孕、性別暴力、性傳染病等問題。 二、發展系統化教學指引,以 完成 1 份「中等學校性 ■短期 □繼續
二、依據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健康 提供中學教育現場之教師 教育教學指引」。 □中期 ■自行
與體育領域、性別平等教育,各教育階段 參考使用。 □長期 □解除
學習內容已包含個人衛生及性教育,學校 三、調查各縣市月經貧窮之相 擬定高級中等以下學校 ■短期 □繼續
均依規定落實性健康及生殖健康有效教 關措施,並提出高級中等 提供多元生理用品及相 □中期 ■自行
103
育。另對於 LGBTI 的性教育,學習內容主 以下學校提供多元生理用 關 教 育 措 施 之 推 動 計 □長期 □解除
題業涵蓋「性教育」 ,其學習內涵已包括性 品及相關教育之可行推動 畫。
生理與心理的發展、性價值觀、關係建立、 策略。
性健康促進、性與社會文化等重要概念。 四、推動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提 補助高級中等以下學校 □短期 □繼續
三、為強化有關性健康及生殖健康的有效教 供多元生理用品及相關教 推動提供多元生理用品 ■中期 ■自行
育,教育部國教署將持續透過健康與護理 育措施,以照顧偏鄉與弱 及相關教育措施。 □長期 □解除
學科中心及健康與體育領域、性別平等教 勢學童,普及月經教育。
育議題中央輔導團辦理相關研習並研發相 五、持續推動提供多元生理用 落實高級中等以下學校 □短期 □繼續
品及相關教育措施、教師 推動多元生理用品及相 □中期 ■自行
關教案,強化教師教學知能,以推動性健
增能研習等活動,以精進 關教育措施,並辦理相 ■長期 □解除
康及生殖健康的有效教育。
教師健康教育教學專業能 關增能活動至少達 22 場
四、另依據《學校衛生法》第19條及其施行細
力,提供學生正確知能。 次。
則第14條規定(略以),辦理健康促進及建
立健康生活行為等活動,即包含性教育, 六、持續將性教育(含愛滋病 全面推動大專校院健康 ▓短期 □繼續
將持續提升教師針對性教育之專業知能。 防治 )納入教育部每年補 促進學校計畫,並將校 □中期 □自行
助大專校院健康促進學校 園性教育列為必選議題 □長期 ▓解除
五、對於懷孕兒少可使用的支持服務提供適當
必選議題推動,透過學校 學校達 100%。
資訊部分,將持續強化維護懷孕學生授教
衛生政策、健康教育與活
權利提供相關支持服務。
動、健康服務、健康物質環
六、另針對身心障礙學生性方面之知能予以加
境、健康社會環境、社區關
強。
係 6 大面向進行議題推動。
七、教育部於2003年將性教育列為大專校院健 七、落實學生懷孕受教權維護
每年度辦理 1 場次「學 □短期 □繼續
康促進計畫必選議題,並補助經費,於大 及輔導協助要點,保障懷 校學生懷孕受教權維護 ▓中期 ▓自行
專校院持續落實執行計畫,以增進教師性 孕、分娩及撫育三歲以下 及輔導協教師助增能研 □長期 □解除
教育相關課程教學成效,提高學生處理性 子女學生之權益,納入學 習」。
議題等相關問題之生活技能,並引導學校 生請假規定並彈性處理其
及教師推展校園性教育,培養學生正確性 成績考核。
態度與價值觀。 八、持續發展懷孕學生議題相 每 年 度 發 展1-2例懷 孕 □短期 □繼續
八、教育部國家教育研究院完成之健康與體育 關教學示例,提供教師教 學 生 議 題 相 關 教 學 示 □中期 ▓自行
學運用。 例。 ▓長期 □解除
104
領域課程綱要已審議通過,並由教育部發 九、國家教育研究院擬辦理相 一、盤點國中小階段健 □短期 □繼續
布,於108學年度正式實施。為進行課綱理 關研究案,進行資料蒐集 康與體育課綱中有 □中期 ■自行
念內涵之解析與實踐方向的指引,提供學 與分析。 關性健康教育的主 ■長期 □解除
校課程與教學設計、教師教學與學習評量 題內容。
實施、以及教材研發與選用之參考,確保 二、盤點國中小階段健
課程綱要能落實於教學現場,亦完成健康 康與體育教科書中
與體育領域課程手冊、議題融入說明手冊 有關性健康教育的
主題內容。
(含性別平等教育),同時公布於國家教育
三、以問卷或焦點座談
研究院網站,供各界參閱。
方式進行抽樣調
九、有關「性教育」之補充說明-「全面性教育
查,蒐集教學現場、
的意涵及教學實踐」包含: 《經濟社會文化
學生和家長的意
權利國際公約》第22號一般性意見-關於性
見。
健康和生育健康權利之主要內涵, 《國際性 四、完成資料統整與分
教育技術指導綱要》修訂版之主要內涵, 析報告,提出具有
2018年 UNESCO「全面性教育」的八個核心 實質效益之推動策
概念及其主題,其與十二年國教各領域/科 略建議,供下一波
目課程綱要學習重點之間的對應關係等內 課綱修正參考。
容,亦於2022年1月增列於健康與體育領域 十、與身心障礙學生共同製作 2024年12月31日完成。 □短期 □繼續
課程手冊,供學校、教師及教科書出版社 性健康及生殖健康權易讀 ▓中期 ▓自行
作為課程設計、教材編選及教學實施之參 版教材。 □長期 □解除
考。 十一、 於大專校院主管會議宣 每年於全國大專校院學 □短期 □繼續
十、我國2022年新增通報感染愛滋、梅毒及淋 導學生懷孕受教權維護 務長會議宣導 1 場次。 □中期 ■自行
病者分別為1,075人、9,631人及8,015人,其 及輔導協助要點。 ■長期 □解除
中未滿18歲感染人數分別為6人(0.6%)、 十二、 性傳染病防治衛教宣導 一、完成青少年衛教宣 ■短期 □繼續
86人(0.9%)及299人(3.7%),主要感染 (衛生福利部) 導至少 100 場次。 □中期 ■自行
風險因子為不安全性行為,其中每年新增 (一) 與教育單位、縣市衛生局 二、完成製作梅毒、淋 □長期 □解除
愛滋感染人數已連續5年呈下降趨勢,且觀 及民間團體等共同合作, 病等性傳染病宣導
辦理校園性傳染病防治, 衛教素材至少 1 式。
105
察到國際間歐美地區之國家近年亦同樣有 並透過新興社群媒體等多
梅毒及淋病病例數上升之情形。為使青少 元管道辦理青少年性傳染
年及早具備正確性傳染病防治知識,強化 病防治衛教宣導,如:
自我保護能力,爰加強性傳染病防治宣導, Facebook 、 Instagram 、
提升青少年性傳染病自我保護知能,以降 Youtube 及與網紅合作等。
低傳播風險。(衛生福利部) (二) 製作符合青少年(含兒少)
十一、 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業於健康九九 之梅毒、淋病等性傳染病
衛教宣導素材。
網站設置「青少年好漾館」,發布正確
十三、 製作相關性健康促進衛 製作性健康促進相關衛 █短期 □繼續
的性健康、懷孕、避孕及多元性別相關
教資源時,徵詢兒少意 教資源時,透過書面或 □中期 █自行
之衛教文章與素材,供青少年、家長及
見,並提供教育部參考 會 議 形 式 徵 詢 兒 少 意 □長期 □解除
教師運用,相關性健康促進衛教資源亦
運用。(衛生福利部) 見。
提供教育部納入相關課程參考運用。
十四、 透過多元方式加強宣導 辦理「全國性未成年懷 ■短期 □繼續
(衛生福利部)
「全國性未成年懷孕諮 孕諮詢專線」及「未成年 □中期 ■自行
十二、 依據內政部戶政司資料顯示,未滿20歲 詢專線」及「未成年懷孕 懷孕求助網站」多媒體 □長期 □解除
少女生育率近10年趨於穩定,惟未滿20 求助網站」 ,提供未滿 20 管道宣導,提供兒少諮
歲懷孕及未滿20歲父母面臨就學、就 歲懷孕少女及其重要他 詢及支持服務資訊,受
醫、就養、就業等身心壓力及生涯發展 人求助之近便性、即時 益對象達500萬人次。
等多元問題,甚值正視,社家署賡續推 性諮詢與求助管道。 (衛
動辦理「未滿20歲懷孕服務及後續追蹤 生福利部)
輔導服務方案」,2022年共計服務1,615
人,提供懷孕少女支持服務。為協助懷
孕少女及重要他人對於懷孕生養育抉
擇等相關議題之瞭解,獲得充足資訊,
妥善做好規劃,爰製作相關媒材,透過
多元媒體通路及管道推廣,加強宣導服
務對象,並提供相關機關參考運用。
(衛
生福利部)
106
第 51 點:行政院環保署
第 51 點
委員會指出,兒少對環境品質及氣候變遷,及其對其健康的潛在負面影響表示擔憂。因此,委員會欣見政府在其《2022-2024 年國家人權行動
計畫》中承諾處理氣候變遷對人權的影響。委員會也建議政府:
(1)採取特別措施以評估環境及氣候變遷對兒少權利的影響,包括檢視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的任務,以確保其有考量到這些影響;
(2)採取步驟以確保在制定因應氣候變遷影響的措施時,兒少能有效參與,以符合《CRC》第 12 條規定;及
(3)以待決的聯合國兒童權利委員會關於兒童權利及氣候變遷的第 26 號一般性意見為指引,制定此類措施。
主辦機關 管考
背景/問題分析 行動 關鍵績效指標 時程 備註
(協辦機關) 建議
一、氣候變遷已對自然環境及人類生 一、修正《溫室氣體減 《溫室氣體減量及管理法》修 □短期 □繼續 同 NAP
命健康造成潛在危害,為了減緩氣 量及管理法》,減 正過程中擴大公眾溝通,將跨 ■中期 ■自行 編號 123
候變遷對兒童的影響,環保署已於 緩 人 民 受 氣 候 變 世代衡平義務、性別平等、脆弱 □長期 □解除
2023 年 1 月 10 日修正通過《氣候 遷之負面衝擊。 群體、公民參與/訴訟等人權保
變遷因應法》,妥適減緩及因應氣 障規範納入政府相關法律與政
候變遷之影響,兼顧脆弱群體扶 策規劃管理原則,凝聚修法共
助,並強化兒少等脆弱群體因應氣 識。
候變遷衝擊之能力。另環保署亦有 二、持續推動「國家氣 一、研擬「國家氣候變遷調適 □短期 □繼續 同 NAP
人權工作小組,定期邀請民間委員 候變遷調適行動 行動方案」融入人權因素 ■中期 ■自行 編號 124
行政院 針對氣候變遷等環境保護政策及 方案」,建構整體 之操作指南(如:氣候難 □長期 □解除
環保署 措施檢視對人權的影響,並提出改 經濟社會環境韌 民、原住民族等特殊處遇
善建議,民間委員包含兒少委員, 性,並確保人民具 脆弱群體需求)。
以確保兒少參與氣候變遷政策及 備 因 應 氣 候 變 遷 二、公開八大領域調適行動階
措施的權利。 足夠之調適能力。 段做法與成果,提升政策
二、我國國家人權行動計畫已納入「氣 透明度。
候變遷與人權」專章,針對脆弱群 三、提升公眾參與,強 一、研擬強化原住民族、婦女、 □短期 □繼續 同 NAP
體(含兒少等)就氣候變遷減緩、 化全民氣候變遷 青少年與兒童對於氣候政 ■中期 ■自行 編號 127
調適、氣候人權教育宣導等,訂定 與人權議題教育 策之事前、自由、積極、有 □長期 □解除
相關行動及關鍵績效指標據以執 宣導及人才培育。 意義而知情的參與方式。
行,以達成保障兒少人權。 二、辦理中小學相關宣導。
107
三、當空氣品質明顯不佳的時候,本身 四、依《空氣污染防制 一、細 懸 浮 微 粒 (PM2.5) 全 國 ■短期 □繼續
有過敏、呼吸道疾病等特別敏感的 法》訂定空氣污染 年平均濃度由 108 年 16.2 □中期 ■自行
族群,或是老人、嬰幼兒等抵抗力 防制方案(109 年 微克 / 立 方 公 尺 , 改 善 至 □長期 □解除
較弱的群眾,會受到最明顯的衝 至 112 年),推動 112 年達成 15 微克/立方公
擊,而我國空氣品質的好壞,除了 空氣污染減量,改 尺為目標。
境外污染物的移入帶來外,也有六 善空氣品質,區分 二、提升空氣品質指標細懸浮
成是由境內的各種電力生產、工業 固定源、逸散源、 微 粒 (PM2.5) 良 好 及 普 通
製造與交通所衍生的污染造成的, 移動源及綜合策 比率由 108 年 93.6%增加
分為「固定污染源」、
「移動污染源」 略等 4 大面向共 至 112 年 97%。
與「逸散污染源」
,需推動空氣污染 推動 27 項措施。
管制措施,以提升空氣品質,保障
兒童呼吸健康空氣之權益。
108
第 52 點:行政院性平處/教育部、衛生福利部
第 52 點
委員會欣見政府在其《2022-2024年國家人權行動計畫》中承諾促進LGBTI族群(包括兒少在內)的平等與不歧視。委員會敦促政府徵詢LGBTI
兒少意見,確保他們能夠獲得所有必要與適當的醫療及其他支持服務,使他們能夠享受《CRC》規定的所有權利。
主辦機關 管考
背景/問題分析 行動 關鍵績效指標 時程 備註
(協辦機關) 建議
一、2021 年修正函頒「性別平等政策綱領」 ,參酌納 一、本院將「消除性別刻板 2022-2025 年 民 □短期 ■繼續
入《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CEDAW)及 印象、偏見與歧視」議 眾對多元性別及 □中期 □自行
其第 3 次國家報告審查委員會結論性意見與建 題列為 2022-2025 年行 多元家庭之認識 ■長期 □解除
議、聯合國永續發展目標(SDGs)、 《身心障礙者 政院層級性別平等重要 與 接 受 度 提 高
權利公約》(CRPD)及 APEC 婦女經濟論壇(WEF) 議題(策略:認識、尊重 4%。
宣言等國際公約、宣言及發展目標之精神,特 及保障多元性別),並推
別關注不利處境者,其中即強調關注同性戀、 動督導各部會納入機關
雙性戀、跨性別者與雙性人等多元性別者之權 性別平等推動計畫積極
行政院性 益保障。(行政院性平處) 辦理。(行政院性平處)
別 平 等 處 二、依據行政院 2022 年「性別平等觀念電話民意調 二、提升校長、教師、職員 每 年 度 辦 理 1 場 ▓短期 □繼續
(教育部、 查」調查顯示,民眾對於「同性戀」及「跨性別 工 及 學 生 性 別 平 等 意 次校長、教師、職 □中期 ▓自行
衛生福利 者」相關議題看法,多數民眾已具備尊重跨性 識,強化尊重多元性別、 員工及學生性別 □長期 □解除
部) 別者的意識,但在跨性別者權利制度化保障方 消除性別歧視與偏見的 平等教育知能研
面,民眾仍持保守態度。例如「在學校或職場 價值信念。(教育部) 習。
應尊重跨性別者的裝扮」7 成 6, 「讓跨性別者、 三、持續研發尊重多元性別 每 年 度 發 展 1-2 □短期 □繼續
雙性人身分證登記除了男性、女性之外,可以 議題教案示例,提供各 例多元性別議題 □中期 ▓自行
登記第三種性別選項」民眾同意度不到 5 成。 領域教師將性平意識融 教案示例,提供 ▓長期 □解除
(行政院性平處) 入課程教學,讓學生了 教師在多元性別
三、LGBTI 兒少在校園內屬性少數群體,惟因其弱 解跨性別議題,營造性 教學上參運用。
勢身分而有的脆弱處境與生存風險,爰政府須 別友善校園文化。
(教育
捍衛 LGBTI 兒少的最佳利益、生命與生存、免 部)
109
受歧視、表達意見與參與政策等兒童人權價值, 四、修正教育部性別平等教 完成修正教育部 ■短期 □繼續
積極推動性別平等教育並往上、往下紮根,讓 育委員會委員公開推薦 性別平等教育委 □中期 ■自行
LGBTI 兒少有安全、健康及免於歧視的教育環 作業須知,納入 LGBTI 員會委員公開推 □長期 □解除
境,爰教育部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除徵詢性別 兒少推薦資格。(教育 薦作業須知。
平等教育相關領域之專家學者、民間團體代表 部)
及實務工作者意見,亦可徵詢 LGBTQI 兒少意 五、辦 理 「 LGBTI 交 流 會 每 年 辦 理 1 場 次 ■短期 □繼續
見。(教育部) 議」,邀請 LGBTI 兒少參 LGBTI 交流會。 □中期 ■自行
四、教育部國教署高級中學性別平等教育資源中心 與,以滾動調整 LGBTI □長期 □解除
研發多元性別議題融入各領域/科目課程地圖 心理健康促進計畫。 (衛
及教學教案示例計 9 件,包含雙性人議題認識 生福利部)
及宣導、多元性別(LGBTI)禁止歧視、認識多元 六、製作性健康促進相關衛 製作性健康促進 ■短期 □繼續
型態家庭等,提供教師教學運用,以建立學生 教資源時,徵詢兒少意 相 關 衛 教 資 源 □中期 ■自行
性別平等的價值信念,落實尊重與包容多元性 見,並提供教育部參考 時,透過書面或 □長期 □解除
別差異並付諸行動消除性別偏見與歧視,維護 運用。(衛生福利部) 會議形式徵詢兒
人格尊嚴與性別地位實質平等。(教育部)。 少意見。
五、LGBTI 族群常面臨一般民眾的排擠、邊緣化、歧 七、透 過 醫 事 人 員 繼 續 教 各類醫事人員繼 □短期 □繼續
視、騷擾或侵犯,影響其身心健康,及增加自 育,持續強化醫療專業 續教育訓練內容 ■中期 ■自行
殺風險,為促進渠等心理健康,衛生福利部自 人員性平意識。 (衛生福 納入 LGBTI 健康 □長期 □解除
2018 年起,補助民間團體辦理 LGBTI 心理健康 利部) 照護相關課程。
促進計畫,2020 年復針對心理諮詢及救援服務
專線之承辦團體、接線人員辦理多元性別議題
教育訓練,提升渠等性別敏感度,期提升服務
品質。2021 年再補助民間團體編製 LGBTI 友善
心理健康資源手冊,以利 LGBTI 族群查詢運用。
為使民間團體辦理之活動更符合 LGBTI 兒少需
求,未來將依本點次邀請 LGBTI 兒少提供意見,
俾精進相關補助計畫內容。(衛生福利部)
110
六、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於健康九九網站設置
「青少年好漾館」,提供青少年正確性健康相關
衛教文章及素材,供瀏灠及下載運用。 (衛生福
利部)
七、醫事人員於執行其業務,在向 LGBTI 族群(包
括兒少在內)提供醫療及其他支持服務時,應
提供更為友善之醫療環境,促進平等與不歧視。
(衛生福利部)
111
九、教育休閒與文化活動
第 53 點:教育部
第 53 點
委員會認知到政府付出相當大的努力增加幼兒接受學前教育機會。委員會建議政府擴大努力,確保兒童接受優質的幼兒教育,特別是確保所
有幼兒教育工作者接受兒童權利方面的訓練,並檢視及降低目前的工作人員與兒童的比例。
主辦機關 管考
背景/問題分析 行動 關鍵績效指標 時程 備註
(協辦機關) 建議
一、我國少子女化對策計畫為 一、依據《教保服務人員條例》第 一、2023 年預計辦理 20 場次 ■短期 □繼續
增加家長選擇平價教保服 34 條規定,在職教保服務人員 1,500 人次。 □中期 ■自行
務機會,教育部除持續與 每年應接受 18 小時以上之教 二、業於教育部磨課師平台 □長期 □解除
地方政府增加公共化教保 保研習時數。 上架 「兒童及少年保護
服務供應量外,自 2019 年 辨識、通報暨輔導知能研
起全國推動準公共機制, 習」及「情緒管理:教保
提供符合 6 項要件之私立 服務人員情緒管理及正
幼兒園與政府合作機會, 向管教課室經營」等 2 門
並訂定相關作業要點,以 數位課程。
為地方政府辦理依據,並 二、教育部將透過循序漸進方式, 教育部為引導幼兒園調降生 □短期 □繼續
教育部 視實際執行情形滾動修 以引導幼兒園調降生師比,並 師比,將採循序漸進方式辦 ■中期 ■自行
正,以達源頭管控目標。 由公共化幼兒園先行試辦,預 理,並由公共化幼兒園先行試 □長期 □解除
二、為協助各公私立幼兒園提 計於 112 學年度起分階段逐年 辦,朝生師比調降至1:12為目
升品質,教育部持續透由 調降。 標。
輔導計畫、教保服務人員 三、教育部於 2020 年 3 月 6 日修 教育部認可培育教保服務人 ■短期 □繼續
專業發社群、教保研習等 正訂定《國內專科以上學校教 員之專科以上學校將兒童權 □中期 ■自行
專案性計畫經費補助,協 保相關系科認可辦法》 ,將兒童 利相關內容納入教保專業課 □長期 □解除
助現場教保服務人員增能 權利公約、兒童權利公約施行 程達100%,以確保所有教保服
及改善幼兒園課程與教學 法及兒童權利公約之一般性原 務人員皆修習兒童權利相關
品質,健全教保服務機構 則等(包括禁止歧視原則、兒 內容。
品質。 少最佳利益原則、生命、生存
112
及發展權、尊重兒少表達意見
原則)納入教保課程融入核心
內容,各教保服務人員培育學
校規劃其教保專業課程時,皆
須符應該項專業素養指標及課
程核心內容,並經教育部審查
核可通過後始可實施。
四、教育部持續透過教保專業課程
融入兒童權利方面素養指標之
方式,各校倘有教保專業課程
之異動,教育部將檢視所規劃
課程是否符合兒童權利公約相
關素養指標及核心內容,以確
保教保服務人員具備相關知能
及專業態度。
113
第 54 點:教育部
第 54 點
委員會讚賞政府實現課程多樣化的目標,包括引入《108 課綱》 (以下簡稱新課綱)。委員會關切的是,兒少報告提到許多學校繼續在狹隘的科
目範圍內優先考慮學業成績,且不全然遵守新課綱的要求。委員會建議:
(1) 政府檢視其監督及查核新課綱實施狀況的系統,特別是確保蒐集及處理兒少對新課綱的體驗與看法;及
(2) 研究有關國家考試對兒少享有《CRC》第 29 條及聯合國兒童權利委員會第 1 號一般性意見教育權利的影響,且這項研究應有兒少參與
其中。
主辦機關 管考
背景/問題分析 行動 關鍵績效指標 時程 備註
(協辦機關) 建議
一、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以 一、教育部國家教育研究院擬辦理 一、辦理三場焦點座 □短期 □繼續
下簡稱 108 課綱)經國家教育研究 相關研究案,進行資料蒐集與分 談。 □中期 ■自行
院研議,教育部高級中等以下學校 析: 二、完成相關研究報 ■長期 □解除
課程審議會審議通過後,於 108 學 (一) 掌握新課綱落實情形及學習成 告,將適合進行
年度起逐年執行;後依據《國家語 果的上傳狀況,瞭解學生之非 政策溝通之實證
言發展法》規定,啟動因應國家語 應試實作能力是否獲得鍛鍊機 成果內容,以供
言發展法修訂課綱之相關審議工 會。同時透過後期中等教育長 決策參考。
作,秉持原 108 課綱不予調整之最 期追蹤資料庫(高中生調查資
小修訂原則,於 2021 年 12 月完成 料)之分析(待國教署提供資
修訂與發布。 料)並搭配質性研究,瞭解兒少
教育部
二、108 課綱係以「成就每一個孩子— 對新課綱的體驗與看法。
適性揚才、終身學習」為願景,德、 (二) 瞭解新課綱及考招制度改革之
智、體、群、美五育並重,加強學 後,是否降低傳統筆試型態之
生核心素養之養成,激發學生學習 入學考試對入學機會的影響。
動機並引導其開展與自我、與他 同時納入兒少意見,透過焦點
人、與社會、與自然的各種互動能 團體訪談來瞭解新課綱實際落
力,謀求彼此的互惠與共好,奠定 實狀況。
學習基礎,以成為終身學習者。 二、配合國家教育研究院,定期針對 每年彙整高中教育階 ■短期 □繼續
三、108課綱施行迄今已逾4年,針對課 108 課綱實施成效進行調查。 段課綱實施成效。 □中期 ■自行
程實施成效,應確實追蹤、分析, □長期 □解除
114
尤其針對第一線接觸課綱之教師 三、透過定期兒少聯繫會議,進行課 每年至少辦理 1 場宣 □短期 □繼續
與兒少,應建置完備的回饋機制, 綱政令宣導。 導。 ■中期 ■自行
以作為2029年課綱研修規劃之參 □長期 □解除
考。 四、藉由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課程審 每年開放申請,並辦 □短期 □繼續
四、目前「監督及查核新課綱實施狀況 議會學生代表委員,蒐集教育現 理北中南至少各1場 ■中期 ■自行
的系統」係委辦國立暨南國際大學 場兒少對於 108 課綱之建議。 說明會。 □長期 □解除
「全國高級中等學校學生基本資 五、透過大學招生專業化發展-學習 2023年辦理審議會議 ■短期 □繼續
料庫」、
「高級中等教育階段學生學 歷程檔案審議計畫邀請高中生 25場。 □中期 □自行
習歷程資料庫」及委辦國立臺灣師 參與,蒐集相關看法。 □長期 ■解除
範大學「臺灣後期中等教育長期追 六、透過審議民主會議邀請高中職 2023年辦理審議民主 ■短期 □繼續
蹤資料庫」,已有針對學生調查相 學生針對升讀技專校院之考試 會議20場。 □中期 □自行
關意見,然因資料由不同單位掌 及招生事務提出建議。 □長期 ■解除
管,故有賴於資料串接、清理、分
析,以利檢視新課綱落實情形之相
關規劃。
五、另新課綱著重探索、自主學習及高
中三年完整教學,透過考招制度的
調整及學習歷程檔案的推動,讓學
能夠真正地進行完整學習,更能適
性發展和選擇。技專校院考試及招
生更加著重務實致用之選才,以及
重視高中職學生就學時,對於專業
實務技能、創造思考及適應社會變
遷能力等能力的培養。
115
第 55 點:教育部
第 55 點
委員會欣見政府目前為確保所有兒少在學校認識人權所做的努力。委員會建議這些努力要特別聚焦在兒少權利上,讓兒少能將這些權利運用
在他們的日常生活,同時檢視學校的政策及措施,確保其符合兒少權利。
主辦機關 管考
背景/問題分析 行動 關鍵績效指標 時程 備註
(協辦機關) 建議
一、 為促進學校發展人權教育,深耕教 一、 成立人權教育中央輔導群, 每 年 規 劃 辦 理人權教 育 ■短期 □繼續
育現場之人權保障機制。自《兩公 透過「中央-地方-學校」三 議 題 至 少10 場教師增 能 □中期 ■自行
約》、
《CRC》
、《CEDAW》
、《CRPD》等 級輔導體系,以協助地方政 活動。 □長期 □解除
五大國際人權公約及其施行法陸 府推動人權教育課程。
續公布以來,在教育的部分,主要 二、 依高級中等教育法第 25 條 檢視全國公、私立高級中 ■短期 □繼續
落實於生存及發展權、平等權、受 規定符合學生代表 8%比率 等 學 校 校 務 會 議 學 生 代 □中期 ■自行
保護權、受教育權及表意權等面 規定。 表,依法符合本法 25 條 □長期 □解除
向,除依據公約施行法檢視相關法 學生代表 8%比率規定。
規命令和行政規則外,也積極透過 三、 持續推動學生自治培力,並 申 請 補 助 辦 理 知 能 工 作 █短期 □繼續
各項教育措施,保障各項基本權 鼓勵學校申請補助經費辦 坊之學校數達 15 所。 □中期 █自行
利,實現校園人權友善環境。 理知能工作坊。 □長期 □解除
二、 為協助學校認識人權,並能據以檢
教育部 申 請 補 助 辦 理 知 能 工 作 □短期 □繼續
視學校的政策及措施,確保符合學
坊之學校數達 20 所。 █中期 █自行
生/兒少權利,教育部研訂「教育部
推動國際人權公約實踐方案」,務 □長期 □解除
實推動人權教育推廣與落實,提出 申 請 補 助 辦 理 知 能 工 作 □短期 □繼續
可行解決作為,建立定期管考機 坊之學校數達 25 所。 □中期 █自行
制,確保國家的永續發展及人權標 █長期 □解除
準的不斷提升。 四、 研訂「教育部推動國際人權 完成「教育部推動國際人 □短期 ■繼續
三、 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已 公約實踐方案」 , 協助學校 權公約實踐方案」,整合 ■中期 □自行
將人權教育列為重要議題,學校課 理解國際人權公約,持續實 各項國際人權公約,賡續 □長期 □解除
程設計應適切融入人權教育,必由 施課程融入、教材研發及師 推展人權教育,落實深化
時由學校於校訂課程中規劃實施。 資發展等相關工作,促進校 校園人權保障。
人權教育分為「人權的基本概念、 園人權意識提升。
116
人權與責任、人權與民主法治、人
權與生活實踐、人權違反與救濟、
人權重要主題」等 6 個學習主題,
並融入相關領域教科書,以利教師
實施課程及教學,引導學生於日常
生活中實踐人權教育。
四、 教育部為落實兒少表意權利能具
體反映學校校務推動上,於 2021 年
修正通過「高級中等教育法」第 25
條,明訂「校務會議學生代表不得
少於校務會議成員數百分之八」之
規定。
五、 另教育部亦以 2021 年訂定函送「高
級中等學校校務會組成及運作注
意事項」(以下簡稱本注意事項)予
全國公、私立高級中等學校,據以
參考辦理。
六、 教育部國教署辦理「全國高級中等
學校學生自治及參與之培力研習
營」及「補助全國高級中等學校學
生自治組織暨法人或團體辦理相
關知能工作坊,宣導及推動學生自
治培力。
117
第 56 點:教育部
第 56 點
委員會認知到政府已將霸凌的定義擴及包括教師霸凌學生。然而,委員會深感關切:兒少仍然持續報告他們在學校與課後活動中遭受身體、
情緒及心理虐待,包括言語虐待。現有制度不符合《CRC》 ,其中教師的懲處與個別兒少受到影響的嚴重程度關連,並且需要兒少及其家人自
行舉證。委員會強烈敦促政府將其替換為提供明確指導的法規,指出何為構成暴力、殘忍及有辱人格的待遇,並符合聯合國兒童權利委員會
第 8 號與第 13 號一般性意見中之定義。從事兒少工作的教師與其他人如有是類行為,無論對個別兒少的後果為何,都應受到懲處,並在適當
情況下受到刑事起訴。
主辦機關 管考
背景/問題分析 行動 關鍵績效指標 時程 備註
(協辦機關) 建議
一、依據《兒少法》第 56 條第 1 項第 3 款規 一、教育部校安通報有關 每年進行前一年度校安 ■短期 □繼續
定,兒童及少年遭受遺棄、身心虐待、… 「知悉兒少遭身心虐 通報事件資料分析,並 □中期 ■自行
或引誘從事不正當之行為或工作者,直轄 待」之通報案件的數據 公布數據及結果。 □長期 □解除
市、縣(市)主管機關應予保護、安置、 蒐集及統計。 落實各校通報作業,每 ■短期 □繼續
或為其他處置;必要時得進行緊急安置。 年補助直轄市、縣(市) □中期 ■自行
二、教育部已於 2020 年修訂函頒《校園霸凌 學生校外生活輔導會辦 □長期 □解除
防制準則》
,明訂「校園霸凌」之定義,並 理校安通報知能研習。
將相同或不同學校校長及教師、職員、工 二、落實「校園安全及災害 將處理事件結案比率, ■短期 □繼續
友、學生對學生,於校園內、外所發生之 通報系統」通報疑似校 納入年度中央對直轄市 □中期 ■自行
教育部 霸凌行為,均納入準則規範,以維護兒少 園霸凌及體罰案件,督 及縣市政府一般教育補 □長期 □解除
權益。2021 年修正《學校訂定教師輔導與 導各級學校確依相關 助款考核項目實施評
管教學生辦法注意事項》揭示管教學生之 規定妥處。 核。
目的、原則、應審酌情狀及基本考量。 三、定期辦理學校教師輔 每年至少辦理1場,並納 ■短期 □繼續
三、《教師法施行細則》第 8 條第 1 項規定: 導管教增能研習。 入對各地方政府友善校 □中期 ■自行
「體罰,指教師於教育過程中,基於處罰 園補助計畫。 □長期 □解除
之目的,親自、責令學生自己或責令第三 四、建立調查人才庫:包含 要求各地方政府每年對 ■短期 □繼續
者對學生身體施加強制力,或責令學生採 行政人員、調查人員與 所屬校園霸凌因應小組 □中期 ■自行
取特定身體動作,使學生身體客觀上受到 輔導人員,各項研習辦 成員辦理至少 1 場次增 □長期 □解除
痛苦或身心受到侵害之行為」,並依據教 理、研習課程綱要建 能研習。
118
師體罰對學生造成傷害嚴重程度,而對教 立,提升各類人員霸凌
師課予不同之法律效果。 防制知能,並建立調查
四、另教育部參酌 CRC、《教師法施行細則》、 人才庫。
《校園霸凌防制準則》、《性別平等教育 五、將兒少保護知能納入 2023年增設教保相關人 ■短期 □繼續
法》
、《學校訂定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辦法 本部國教署補助各直 員兒少保護事件指定研 □中期 ■自行
注意事項》等規定,修正《幼兒教育及照 轄市、縣(市)政府辦理 習主題,將幼兒輔導管 □長期 □解除
顧法》及《教保服務人員條例》相關規定, 教保研習規劃,將《兒 教相關法令與管教措施
並於 2022 年 6 月 29 日經總統公布,施行 少法》及《家庭暴力防 納入規定辦理項目,採
日期由行政院另定之。針對不當對待幼兒 治法》(責任通報及輔 工作坊方式進行,預計
行為態樣,將有明確定義,包含霸凌,並 導)納入規定辦理之政 增辦22場次,共計300人
依情節輕重訂定罰則,以確實阻卻教保服 策與法令類別,並將家 次。
務機構違法事件發生。 暴防治納入規定辦理
五、為協助各級學校確實依前開法令規定執 之重要議題融入課程
行,教育部將持續增進教師及教保服務人 類別。
員相關專業知能,辦理相關研習主題,並
督導各校案件處理情形,以確保兒少獲得
妥善之照顧,全面預防暴力於校園內發
生。
六、另教育部依《校園安全及災害事件通報作
業要點》第 10 點,每年進行前一年度校
安通報事件資料分析,並公布統計數據及
結果。
119
第 57 點:教育部
第 57 點
委員會注意到兒少對學校服儀規定的擔憂。委員會建議,法律應要求學校徵詢兒少意見,並確保服儀規定及其實施是無歧視性的,並符合
他們享有之所有兒少權利。
主辦機關 管考
背景/問題分析 行動 關鍵績效指標 時程 備註
(協辦機關) 建議
一、查「高級中等學校訂定學生服裝儀 建立機制督導學校服 各主管機關建立督導機制檢 ■短期 □繼續
容規定之原則」、「國民中學訂定學 裝儀容規定符合相關 視各校學生服儀落實情形。 □中期 ■自行
生服裝儀容規定之原則」及「國民小 規範。 □長期 □解除
學訂定學生服裝儀容規定之原則」, 針 對 未 落 實 服 儀 規 範 之 學 ■短期 □繼續
均明定學校應設常設或任務編組之 校,視情形列入相關人員成 □中期 ■自行
服裝儀容委員會,且以舉辦校內公 績考核或經費補助參據。 □長期 □解除
聽會、說明會、進行全校性問卷調查 各縣市整體督導情形列入中 ■短期 □繼續
或其他民主參與方式,廣納學生及 央對地方政府一般教育補助 □中期 ■自行
教育部 家長意見,訂定學生服裝儀容之規 款考核指標。 □長期 □解除
定。
二、前開服裝儀容委員會成員應包含經
學生自行選舉產生、學生自治組織
推派或校務會議選出之學生代表。
三、為檢視學校服儀規定制定過程已納
入兒少意見,並確保服儀規定及其
實施是無歧視性的,將透過相關機
制進行督導。
120
第 58 點:教育部
第 58 點
委員會對於兒少缺乏休息、遊戲及休閒活動的時間仍然深感關切,這是由於兒少長時間在學校及課後教育中度過。委員會建議:
(1) 上學時間的規定應強制執行並受監督;
(2) 政府應考慮針對所謂的「補習班」,規範其上課時間與教學方法;及
(3) 持續努力告知父母(監護人),當休息與遊戲的時間有限時,會對孩子的發育及健康產生負面影響。
主辦機關 管考
背景/問題分析 行動 關鍵績效指標 時程 備註
(協辦機關) 建議
一、依據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 一、組成專案小組入校查訪,必 入校訪視校數每年 30 校。 ■短期 □繼續
要,有關學生在校作息及各項非學 要時視學校情形,以問卷調 □中期 ■自行
習節數之活動,由學校依各該主管 查方式隨機抽訪學生,了解 □長期 □解除
機關訂定之高級中等學校及國民中 學校教務運作情形。
小學、國民小學學生在校作息時間 二、每年辦理教學正常化訪視, 每年規劃辦理教學正常化 ■短期 □繼續
相關規定自行安排。 納入學生訪談,實地蒐集教 訪視 90 場,瞭解學校相關 □中期 □自行
二、復依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 學現場之真實情境,據以瞭 辦理情形。 □長期 ■解除
規定,各教育階段之學習總節數及 解學校課程安排,並督導教
課程皆須依課綱規定安排,且需具 師依課程計畫及課表實施課
備明確學校課程計畫,俾利教師就 程、辦理課後輔導等作息,維
教育部 其教學重點、評量方式及進度安排 護學生學習權益及休閒權。
課程進行,以符合學生學習需求。 三、建立機制督導學校學生在校 各主管機關建立督導機制 ■短期 □繼續
三、再依「國民中小學教學正常化實施 作息規定符合相關規範。 檢視各校學生在校作息落 □中期 ■自行
要點」及「高級中等學校課業輔導實 實情形。 □長期 □解除
施要點」規定,課後輔導及寒暑假學 針對未落實學生在校作息 ■短期 □繼續
藝活動應以自由參加為原則,課後
規範之學校,視情形列入相 □中期 ■自行
輔導每日不超過下午5時30分,且不
關人員成績考核或經費補 □長期 □解除
得於週末或節日辦理。
助參據。
四、另教育部為保障學生休息及休閒
各縣市整體督導情形列入 ■短期 □繼續
權,於2022年發布修正「教育部主管
中央對地方政府一般教育 □中期 ■自行
高級中等學校學生在校作息時間規
補助款考核指標。 □長期 □解除
121
劃注意事項」 ,並自2022年8月1日起 四、訂 定 「 2022-2024 年 度 直 轄 各地方政府每年總計查核 □短期 □繼續
生效。修正重點包括:調降每週全校 市、縣(市)政府短期補習班 4,000 家短期補習班定型 █中期 █自行
集合活動日數、調升每週第一節課 公共安全管理訪視(實地交 化契約。 □長期 □解除
前學生自主規劃運用的日數、第一 流座談)實施計畫」,規劃每
節開始上課以前不得對學生實施任 年度訪視7至8個直轄市、縣
何學業成績評量、課業輔導時間不 (市)之短期補習班,並以3
能上新進度及實施列入學業成績計 年為周期走訪完22個地方政
算之評量、明定針對學生非學習節 府,實地抽查短期補習班是
數活動參與情形可執行的管教措施 否與消費者簽訂最新版定型
及各地方政府得準用此規定。 化契約,以及查核定型化契
五、兒少長時間在學校及課後教育中度 約內容是否符合規定。
過。委員會建議政府應考慮針對所 五、持續將「子女不同年齡階段 地方政府辦理相關重點議 ■短期 □繼續
謂的「補習班」 ,規範其上課時間與 之發展特徵與教養需求」(包 題之親職教育活動場次達 □中期 ■自行
教學方法: 括瞭解導休息、遊戲、休閒對 全年度親職教育活動辦理 □長期 □解除
(一)按「補習及進修教育法」第3條後段 子女身心發展的重要性 )及 場次之 35%以上。
之規定,短期補習教育是國民志願 「數位時代的親職角色」納
增進生活知能所為之行為。 入教育部補助地方政府推展
(二)另按「短期補習班補習服務契約書 家庭教育實施計畫親職教育
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第4點之規 推動之重點議題。
定,雙方應於合約中約定課程科目
內容與授課時數。
(三)基上,短期補習教育為民眾志願參
與之行為,非法定義務教育,教育部
僅能針對是否簽訂定型化契約及契
約約定內容是否符合法規規定進行
查核。
六、根據衛生福利部2018年兒童及少年
生活狀況調查報告(衛生福利部,
2019.10)結果顯示:
(一)6成5學齡兒童每天休閒活動時間未
122
滿2小時,最常參與的休閒活動型態
是「看電視」(占53.3%);少年每天
參與休閒活動的時數不足2小時者
占30.5%,較常參與的休閒活動型態
則以「玩手機/平板」為最多,每日
平均上網時間以1-4小時為最多(占
51.8%),35.4%少年每日平均上網時
間甚至超過4小時。
(二)學齡兒童課餘參加校內外課後照顧
服務、補習班、才藝班或安親班占
67.3% ; 少 年 參 加 校 外 補 習 者 占
44.7%,平均每週補習天數為3.1天,
時數為8.3小時。
(三)有鑑於兒少缺乏休息、遊戲及休閒
活動的時間,會對孩子的身心健康
產生負面影響,委員會建議應持續
向家長進行宣導。
123
第 59 點:內政部
第 59 點
為確保兒少享有遊戲與休閒的權利,且能安全地進行,委員會建議引進立法,要求中央及地方政府確保兒少遊戲與休閒的權利得到解決,並
在城鄉發展政策及規劃過程中徵求兒少意見。
主辦機關 管考
背景/問題分析 行動 關鍵績效指標 時程 備註
(協辦機關) 建議
一、查《都市計畫法》對於都市計畫發展規劃有意見者,皆可提出 加強都市計畫 完成研擬加強 □短期 ■繼續
意見,無限制參與民眾之性別、年齡、職業及居住地點等身分 規劃之兒童少 都市計畫通盤 ■中期 □自行
條件,爰包含兒少之所有公民及團體均可參與相關規劃過程, 年參與機制。 檢討規劃階段 □長期 □解除
並表達意見,兒少的意見得由家長或教師代為表達。 之兒童少年參
內政部
二、現行《都市計畫定期通盤檢討實施辦法》第45條規定,公共設 與機制。
施用地之檢討,主辦機關協調各使用機關或管理機關,是以,
倘有涉及兒少所需用地,亦依前開規定兒少主管機關得提出檢
討意見。
124
第 60 點:原民會/文化部、教育部
第 60 點
委員會承認政府付出相當大的努力促進原住民兒少的文化權,及其說母語的機會。委員會建議政府與原住民兒少互動,納入他們的觀點,以
有效支持原住民兒少享有他們的文化。
主辦機關 管考
背景/問題分析 行動 關鍵績效指標 時程 備註
(協辦機關) 建議
一、原民會目前增進有關原住 一、表揚原住民族語言認證績優兒 每年各一場次。 ▓短期 □繼續
民兒少文化及母語的機制 少及表揚全國語文競賽績優原 □中期 □自行
為何?執行上有何需要調 住民兒少選手。(原民會) □長期 ▓解除
整或困難之處?是否設有 二、原民會與教育部共同分攤設置 教育部與原民會、地方政府 ▓短期 □繼續
學童/家長回饋機制?可以 教保服務中心營運。(原民會) 及教保服務中心每年召開 □中期 □自行
即時反饋第一線問題及需 2 次工作圈會議。 □長期 ▓解除
求 ? 以 利 後 續 推 進 時 調 三、全國語文競賽增加辧理原住民 全國語文競賽決賽參賽人 ▓短期 □繼續
整?(原民會) 族語情境式演說項目,提供原 數達 100 人。 □中期 □自行
二、委員會建議政府與原住民 住民兒少說母語及表達觀點的 □長期 ▓解除
原民會
兒少互動,納入他們的觀 機會。(教育部)
(文化部、
點,以有效支持原住民兒少 四、依據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 原住民重點學校均依課綱 ▓短期 □繼續
教育部)
享有他們的文化。 (教育部) 綱要總綱規定,本土語文的實 規定尊重學生選填意願規 □中期 □自行
三、為保障公眾平等之文化參 施,學生選擇其中一項語別進 劃開設族語課程,達 431 校 □長期 ▓解除
與及文化近用權,且不因特 行學習,並由學校調查學生實 以上。
定身分、身心狀況、族群及 際需求與意願開課。(教育部)
其他條件等原因產生差異, 五、持續補助並鼓勵各附屬機 關 每年至少補助或辦理1案適 □短期 □繼續
文化部持續推動辦理文化 (構)以多元文化形式辦理相關 合原住民兒少參與之活動。 □中期 ▓自行
平權相關事宜,以有效支持 藝文活動,促進不同兒少參與 ▓長期 □解除
各類型兒少得享有他們的 文化生活和藝術活動的機會與
文化。(文化部) 權利。(文化部)
125
十、特別保護措施
第 61 點:內政部
第 61 點
考慮到臺灣特殊情形,以及缺乏對於難民與尋求庇護者支持的共識,難以成功通過難民法,儘管如此,委員會仍關心被以個案處理的是類兒
少情形。因此委員會鼓勵政府積極嘗試建立對待這些個案的具體規則,並符合國際協議與程序標準。
主辦機關 管考
背景/問題分析 行動 關鍵績效指標 時程 備註
(協辦機關) 建議
於《難民法》尚未完成立法前,針對難民兒少,建 制定《難民法》。 《難民法》草案送立 □短期 ■繼續 同 NAP 第
內政部 立個案處理具體規則,並符合國際協議與程序標 法院審議。 □中期 □自行 152 點
準,以落實不遣返原則。 ■長期 □解除
126
第 62 點:勞動部
第 62 點
委員會讚賞童工最低年齡符合《國際勞工組織第 138 號公約》。然而,委員會關注到有一些未滿 6 歲、6 歲至 11 歲、6 歲至 15 歲兒少有從
事工作,且不清楚現行 15 歲以上童工的勞動標準是否適用這些未滿 15 歲卻在工作的兒少。地方主管機關目前實務上係依據《勞動基準法
第四十五條無礙身心健康認定基準及審查辦法》辦理。但委員會建議政府採取必要措施,確保未滿 15 歲兒少從事工作完全符合《國際勞工
組織第 138 號公約》。
主辦機關 管考
背景/問題分析 行動 關鍵績效指標 時程 備註
(協辦機關) 建議
一、 依據《勞動基準法》童工章規定,15 歲以上未滿 本 部 每 年 與 地 方 本部每年與各地 █短期 □繼續
16 歲受僱從事工作者為童工;雇主不得僱用未滿 勞 工 行 政 主 管 機 方勞工行政主管 □中期 □自行
15 歲之人從事工作,但國民中學畢業或經主管機 關合作,共同辦理 機關合作,共同 □長期 █解除
關許可者,不在此限;未滿 15 歲之人透過他人取 「 勞 動 基 準 法 令 辦理「勞動基準
得工作為第三人提供勞務,或直接為他人提供勞 研習會」,加強兒 法令研習會」 ,至
務取得報酬未具勞僱關係者,準用童工保護規定。 少 從 事 工 作 相 關 少 20 場次。
二、 未滿 18 歲之人受僱從事工作,雇主應依《勞動基 法令宣導,增進雇
準法》第 46 條置備其法定代理人同意書及其年齡 主 與 兒 少 工 作 者
證明文件。 對相關法令之認
三、 針對未滿 15 歲工作者,本部訂有《勞動基準法第 知,督促事業單位
勞動部 四十五條無礙身心健康認定基準及審查辦法》 ,雇 落實法令規定。
主或受領勞務者須先經地方主管機關審核,認定
其工作性質及環境無妨礙其身心健康之情形,始
能工作。
四、 前揭辦法明確規範未滿 15 歲之工作者每日工作時
間上限、休息時間、例假日、許可期限、不得從事
之工作,以及地方主管機關之審核程序等事項。該
辦法第 4 條並就不同年齡工作者之每日工作時間
予以細緻化規範:未滿 6 歲者不得超過 2 小時,6
歲以上未滿 12 歲者不得超過 3 小時,12 歲以上未
滿 15 歲者不得超過 4 小時。
127
五、 違反童工章及準用童工保護規定,得依《勞動基準
法》第 77 條規定,處 6 個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
或科或併科新臺幣 30 萬元以下罰金。
六、 另《職業安全衛生法》係課予雇主不分年齡的工作
者安全徤康及預防職業災害之責任。又《職業安全
衛生法》第 29 條規定略以,雇主不得使未滿 18 歲
者從事危險性或有害性工作;上揭規定之危險性
或有害性工作之各款工作別之場所或作業,明定
妊娠與分娩後女性及未滿 18 歲勞工禁止從事危險
性或有害性工作認定標準。若未滿 15 歲兒少依據
《勞動基準法第四十五條無礙身心健康認定基準
及審查辦法》認定准予工作,在適用《職業安全衛
生法》之情形下即可保障其職場安全健康。
128
第 63 點:司法院
第 63 點
委員會欣見兒少使用毒品不被視為違法者對待,而是視為曝險兒少,並且提供適當指引與協助。然而,因處理施用毒品兒少的少年法庭可以
決定採行保護或少年司法措施,可能會使少年進入矯正機關接受感化教育。委員會建議對所有施用毒品的兒少皆採行保護措施,包含被認為
藥物成癮的兒少。
主辦機關 管考
背景/問題分析 行動 關鍵績效指標 時程 備註
(協辦機關) 建議
□短期 □繼續
□中期 □自行
□長期 □解除
司法院 待補
□短期 □繼續
□中期 □自行
□長期 □解除
129
第 64 點:法務部/司法院
第 64 點
製造、販賣或運輸非法毒品的兒少被起訴,如果罪名成立,最高可判處 4 年有期徒刑。委員會建議政府採取一切適當措施,包括在必要時
修法,以確保對於從事製造、販賣或運輸非法毒品的兒少,改以罰金刑及轉向處遇等替代處分,剝奪自由應為最後手段。
主辦機關 管考
背景/問題分析 行動 關鍵績效指標 時程 備註
(協辦機關) 建議
一、 毒品戕害人體健康,並衍生許多犯罪問 邀集司法院、專家學 彙整相關意見,凝聚共 □短期 ■繼續
題,造成國家治安之危害,各毒品犯罪為 者、兒少代表,開會討 識。 ■中期 □自行
萬國公罪,尤其涉及製造、運輸、販賣毒 論,進行檢討。 □長期 □解除
品之行為,各國莫不採重罰之刑事政策,
因此少年若觸犯《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
4 條之罪,最低法定刑為五年以上有期徒
刑,再依其他少年身分減刑之規定,仍將
會受有期徒刑宣告。
法務部 二、 我國刑事法律法定刑在五年以上有期徒
(司法院) 刑之重罪不勝枚舉,例如:殺人、強盜、
製造、運輸、販賣槍砲等,若欲解決少年
觸法不受有期徒刑宣告之問題,應非從
修改《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等實體法上處
理,否則,其他刑事法律是否亦應一併研
議修正?故此部分應從少年之處遇方式
著手,少年處遇非本部主責,應由司法院
研議從《少年事件處理法》尋求解決方
案。
130
第 65 點:司法院
第 65 點
委員會欣見政府依據首次結論性意見修正《少年事件處理法》,意指廢除少年虞犯(身分罪),且未滿 12 歲兒童犯罪不會被起訴。依據《少
年事件處理法》 ,未滿 18 歲少年觸法行為得以少年保護事件或少年刑事案件處理。然而,委員會關切的是,這可能意指依據《少年事件處理
法》判刑的 12 歲或 13 歲兒少會被收容在少年觀護所。委員會建議政府修正《少年事件處理法》,確保不起訴未滿 14 歲的兒少。
主辦機關 管考
背景/問題分析 行動 關鍵績效指標 時程 備註
(協辦機關) 建議
□短期 □繼續
□中期 □自行
□長期 □解除
司法院 待補
□短期 □繼續
□中期 □自行
□長期 □解除
131
第 66-67 點:法務部
第 66 點至第 67 點
第 66 點
委員會注意到政府機關在會議過程中所提供的資訊,對於父母(監護人)探視矯正機關的兒少是沒有任何限制的。然而,委員會關切的是,這些
機關自己設置的規定,可能導致家人探視的限制或歧視。關於家人探視兒少與透過電話及(或)社群媒體(social media)連絡的政策,委員會
鼓勵政府提供矯正機關一套相關規定。對於入監服刑的少年也應有類似規定。
第 67 點
委員會建議,收容兒少使其與父母(監護人)分離均能採取《CRC》第 25 條的定期評估,特別注意兒少與父母(監護人)團聚的可能性。
主辦機關 管考
背景/問題分析 行動 關鍵績效指標 時程 備註
(協辦機關) 建議
一、按《少年矯正學校設置及教育實施 一、強化矯正機關職員 針對初任、在職之職員強化教 ■短期 □繼續
通則》第 73 條第 1 項、
《少年觀護 接見相關法規之專 育訓練。 □中期 ■自行
所設置及實施通則》第 28 條第 1 業職能。 □長期 □解除
項等法律規定,兒少收容人接見對 二、矯正機關開辦通訊 一、矯正機關業已開放辦理 ■短期 □繼續
象,原則不予限制,僅於個別兒少 設備接見,並訂定 使用通訊設備接見(包含 □中期 □自行
經法院依法裁定限制接見、妨害教 全國統一之法規。 電話、遠距、行動接見 3 □長期 ■解除
育之實施或學生之學習或學生利 種方式)。
益等法定情形時,始得依法限制個 二、按《監獄及看守所辦理使
案之接見。於法定事由消失後,立 用通訊設備接見辦法》第
法務部
21 條規定,少年矯正機關
即解除個案相關限制,以符法制並
辦理少年與其親(家)屬
保障兒少及家人探視權利。
使用電話、遠距或行動電
二、對於兒少接見,矯正機關不得自行
話等設備辦理接見之條
增加法規所無之限制,並於該框架
件、對象、次數之限制、
下,以照顧、保護或治療兒少身體
通訊方式、通訊申請程
或心理健康,及強化其家庭支持力 序、時間、監看、聽聞、
量之目的,儘量協助其家人進行探 收費及其他應遵行事項,
視。 準用該辦法之規定。
132
三、除上述親自至機關現場探視之方式 三、針對收容兒少及家 辦理三節電話懇親、面對面懇 ■短期 □繼續
以外,為便利兒少之家人,亦應研 長,定期辦理家庭 親,及電子家庭聯絡簿等措 □中期 ■自行
議使用通訊設備之方式,並統一相 支持相關活動。 施。 □長期 □解除
關規範,以提升探視之便利性,進
而強化兒少家庭鍵。
133
第 68 點:司法院
第 68 點
《少年事件處理法》提供少年法庭為兒少尋求外部組織提供修復式司法的可能性。委員會鼓勵政府儘快實施,成為少年法庭選項之一,並使
修復式司法能整合為兒少司法的一部分。
主辦機關 管考
背景/問題分析 行動 關鍵績效指標 時程 備註
(協辦機關) 建議
□短期 □繼續
□中期 □自行
□長期 □解除
司法院 待補
□短期 □繼續
□中期 □自行
□長期 □解除
134
十一、公約任擇議定書的通過及採納
第 69-70 點:衛生福利部、內政部、國防部
第 69 點至第 70 點
第 69 點
委員會注意到,政府採取措施處理網路散播性虐待影像問題的過程中,已融入 OPSC 任擇議定書及 CRC 對兒童賣淫及色情相關規定。委
員會建議政府制定一個綜合性的政策,包括《CRC》一般性原則的執行,以防止對兒少的買賣及性剝削,該政策應符合聯合國兒童權利委
員會在其 OPSC 實施指南中提出的所有建議。
第 70 點
委員會注意到政府已努力將 OPSC 融入現行相關法令及措施。然而,委員會建議政府對所有法規進行檢視,以確保完全遵守 OPSC 及 OPAC
規定的義務。
主辦機關 管考
背景/問題分析 行動 關鍵績效指標 時程 備註
(協辦機關) 建議
為呼應聯合國 CRC 及《關於買賣兒童、兒童賣淫和兒童色 一、因應《兒少性剝削 《 兒 少 性 剝 削 ■短期 □繼續
情問題之 CRC 任擇議定書》保護兒少免遭性剝削,衛生福 防制條例》 及《性 防 制 條 例 》 及 □中期 ■自行
利部於 2015 年修正《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時即已 侵 害 犯 罪 防 治 《性 侵 害 犯 罪 □長期 □解除
參採 OPSC 任擇議定書之規範及內涵,並配合修正法規名 法 》修法完竣, 防 治 法 》之 相
稱為《兒少性剝削防制條例》 ,以彰顯兒少為被害人之身分 將修正子法以符 關 子 法 研 修 完
處境,以擴大保護對象,包括重新定義兒少應為保護的權 合現行規定。 竣。
利主體、被害人是否需要安置應經專業評估、強化主管機 二、定期召開兒少性 每年至少召開2 ■短期 □繼續
衛生福利
關協助性剝削兒少的職責及加強違法行為處罰,2017 年並 剝削防制諮詢會 次,研議兒少相 □中期 ■自行
部
再次修正《兒少性剝削防制條例》 ,防止再次強調兒少被害 議,研議討論兒 關保護措施,滾 □長期 □解除
人地位及完備網路犯罪防制程序、強化被害人多元處遇服 少性剝削相關措 動 式 修 正 相 關
務,隨著科技網路發展下,國內、外發生多起網路數位性 施並檢視各部會 規定。
暴力事件,針對性暴力新興犯罪,只能依刑法妨害秘密或 宣導成果。
散布猥褻物品罪論斷,保護力道顯有所不足,故為完善民 三、因應兒少網路性 2023 年 12 月 31 ■短期 □繼續
眾的人格權、名譽權及性隱私權之保障,2021 年行政院將 剝削犯罪增加, 日建置完竣。 □中期 ■自行
同步增修《刑法》 、
《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法》、
《性侵害犯 兒少性影像一再 □長期 □解除
135
罪防治法》與《兒少性剝削防制條例》等四部重要法律的 散佈,建置「性影
相關規定,透過專章保護、加重罪責、配套措施及強化保 像集中處理中
障等方向進行同步研修,亦將 OPSC 及 CRC 精神檢視並融 心」
,提供兒少被
入修正條文中,爰 2023 年 2 月 15 日經總統公布,惟法規 害人單一求助窗
之施行俟各行政單位,建立網絡合作,以落實法規保護兒 口及協助被害人
少之精神。 影像下架。
一、內政部於「兒童權利公約首次國家報告國際審查結論 - - □短期 □繼續
性意見各權責機關落實結論性意見後續行動回應表 □中期 □自行
第 5 稿」中,業表示經逐條檢視《人口販運防制法》 □長期 █解除
與《關於買賣兒童、兒童賣淫和兒童色情問題之兒童
權利公約任擇議定書》 (OPSC)條文內容,
《人口販運
防制法》規定已符合該議定書規定。
二、
《人口販運防制法》之核心為防制人口販運行為及保護
內政部 被害人權益,對於兒童所遭受或涉犯人口販運行為涵
蓋範圍之可能性極低。實務上,大多指涉犯《兒少性
剝削防制條例》而從事人口販運來定義所謂人口販運
罪,且 2022 年 11 月第 2 次國家報告國際審查會議
中,委員會係建議政府對所有法規進行檢視;另查衛
生福利部於 2014 年 8 月 4 日、8 月 11 日及 9 月 9 日
召開相關會議決議,議定書內容尚涉及勞動部、外交
部、法務部、司法院、教育部等相關機關權責。
本部業管法令是否符合關於兒童捲入武裝衝突之任擇議 本部 2022 年 12 月 16 本 部 各 單 位 已 ■短期 □繼續
定書(OPAC)規定。 日令各單位檢視業管 於2023年1月31 □中期 □自行
法 令 是 否 符 合 OPAC 日 前 完 成 檢 視 □長期 ■解除
國防部
規定,如有牴觸、不符 業 管 法 令 均 符
合 或 規 範 不 足 等 情 合 OPAC 規定。
事,即啟動修正作業。
136
十二、追蹤
第 71 點:秘書單位(衛生福利部)
第 71 點
委員會建議政府採取一切適當措施,確保結論性意見完全落實,並向兒少,包括不利處境兒少都能廣泛宣傳。並建議以國家語言廣泛宣傳
第二次定期報告、問題清單的答復及本結論性意見。
主辦機關 管考
背景/問題分析 行動 關鍵績效指標 時程 備註
(協辦機關) 建議
衛生福利部已於 2022 年製作 CRC 一、以 國 家 語 言 廣 泛 宣 傳 完成 CRC 第二次國家報告結 █短期 █繼續
第二次國家報告中英文版及無障 CRC 第二次國家報告結 論性意見無障礙版本寄送相 □中期 □自行
礙版(點字版、手語版及有聲書) , 論性意見,並製作無障 關公私部門,並公告於網站 □長期 □解除
問題清單的答復及結論性意見中 礙版本提供身心障礙者 提供民眾下載使用。
秘書單位
英文版,並公告於 CRC 資訊網或函 瞭解 CRC 相關權益。
衛生福利
送各大圖書館,提供民眾、兒少及 二、針對兒少廣泛宣傳 CRC 完成 CRC 第二次國家報告結 □短期 █繼續
部
身心障礙者瞭解我國落實 CRC 之概 第二次國家報告結論性 論性意見兒少版寄送相關公 █中期 □自行
況。 意見,促進兒少了解並 私部門、各大圖書館,並公告 □長期 □解除
提升與自身相關之 CRC 於網站提供民眾下載使用。
權益。
137
資料來源:CRC 兒童權利公約資訊網 · 轉換工具:pdftotext -layout -enc UTF-8 · doc_id: news_99ae3341-ccb3-46b2-a029-8c238d5702c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