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I-1 特別保護措施(Special Protection Measures)— 跨議題補強

**對應 CRC 條文**:CRC-22(難民兒少)、CRC-32(經濟剝削)、CRC-37(司法處遇)、CRC-39(復健支持)、CRC-40(少年司法)
**對應 GC**:GC10(少年司法)、GC24(2019 修訂版)
**追蹤 CO**:CRC2-CO25(無國籍兒少)、CRC2-CO61(難民法)、CRC2-CO64-67(少年司法復歸)
**對應 PI**:PI-05(少年司法行政先行)、PI-13(移民無國籍與失聯兒少)

### 現況

#### 1. 兒家署組織法草案規模不足(2025-12-11 行政院通過)

行政院於 2025-12-11 院會通過《衛生福利部兒少及家庭支持署組織法》草案,將兒家署定調為**衛福部三級機關、員額預估 200 人、無對其他部會勸告權**。對照:
- 日本こども家庭庁(2023):**直屬首相、約 300 人、設專任內閣特命大臣、對其他省廳擁有勸告權**
- 南韓兒少政策辦公室(2023):國務總理直屬、250 人
- 英國 DfE 兒少司:部級司、180 人、有跨部會協調機制

CRC GC5 §39 要求:「**獨立的、層級夠高的**兒少權利協調機制,具備跨部會協調職權」。台灣兒家署設定明顯不符。

#### 2. 國民轉介教育條例立法空白

少年事件處理法 2019 大修後,曝險少年由「司法為先」改為「**行政先行**」。但配套**過渡性教育措施(中介教育)學位嚴重不足**,多數縣市少輔會人力嚴重不足:
- 全國中介教育學位估僅 800-1,000 個,實際需求估 3,000+
- 少輔會員額補實率約 60-70%(各縣市差異大)

AABE 於 2026-03-17 提交《少事法修正建議書 — 過渡性教育措施》,主張立法《國民轉介教育條例》填補空白。但二稿全文「中介教育」「國民轉介教育」**零次提及**。

#### 3. 死因回溯制度年齡門檻矛盾

衛福部《重大兒少虐待、兒童及少年死亡案件通報及檢討作業規定》之適用範圍**僅 6 歲以下**,但兒少定義為 18 歲以下。此矛盾導致:
- 12-17 歲少年自殺、自傷、事故死亡資料**永遠進不到系統性回溯**
- 衛福部 2024 自殺通報統計:15-24 歲女性 10 年增 142%

對照國際:
- 英國 Serious Case Review(1988-,**法律位階**)
- 美國 National Center for Fatality Review(各郡 CDR,**法律位階**)
- The Lancet 2013 跨國研究:約三分之一到五分之一兒童死亡可預防

#### 4. 失聯移工子女與難民法 21 年未通過

- 《難民法》草案自 2005 送立法院,**21 年仍未通過**(CRC2-CO61 連續兩屆點名)
- 失聯移工生育兒少:無出生通報、無預防接種紀錄、無就學紀錄
- 二稿第 172 點僅交代「2020 年起設立 3 地臨時安置處所,2021-2025/6 共安置 757 人(含 378 名子女)」— 但這是**送返導向**,沒有交代留台兒少之身分取得專案路徑

### 對國家報告之評論

二稿對 CRC2-CO25(無國籍兒少身分權)+ CO61(難民法)之回應僅「**諮詢專家學者意見並於現行法規框架下視況予以妥處**」— 連續兩屆同義回應,進度為零。對 CO64-67(少年司法復歸社會)之處置細項(轉向處遇實際比例、剝奪自由作為最後手段之具體執行)無具體交代。兒家署層級設定明顯違反 GC5 §39 之「層級夠高」要求,但二稿全文不提兒家署。

### 政策建議

| rec_id | 建議 | 對象 | 期程 |
|---|---|---|---|
| R-I-1 | 兒家署**升至二級機關**並賦予跨部會勸告權(對齊日本こども家庭庁) | 行政院、衛福部 | 短期(送行政院前) |
| R-I-2 | **《國民轉介教育條例》立法**,中介教育學位倍增 | 教育部、衛福部 | 中期 |
| R-I-3 | 死因回溯制度**延伸至 18 歲**,重大兒少事件檢討**升格至法律位階** | 衛福部 | 中期 |
| R-I-4 | 《難民法》**確定立法時程**,並建立失聯移工生育兒少之**身分取得專案路徑** | 內政部、外交部、衛福部 | 中期 |
| R-I-5 | **就學資訊與移民執法防火牆**法制化(避免兒少就學觸發父母遣返) | 內政部、教育部 | 短期 |
| R-I-6 | 少輔會**員額補實率全國公開儀表板**(對接 NHRC 239 指標集) | 衛福部 | 短期 |

### 國際對照

| 國家 | 跨部會兒少機關 | 死因回溯年齡 | 難民法/庇護機制 | 國民轉介教育 |
|---|---|---|---|---|
| **日本** | こども家庭庁(直屬首相,300 人,有勸告權) | 18 歲以下 | 已通過 | 適応指導教室全國覆蓋 |
| **南韓** | 兒少政策辦公室(總理直屬,250 人) | 18 歲以下 | 已通過 | Wee 中心 + 替代教育 |
| **英國** | DfE 兒少司 + 跨部會 | 18 歲以下(Serious Case Review,法律位階) | 已通過 | Pupil Referral Units |
| **台灣** | **兒家署(衛福部三級,200 人,無勸告權)** | **僅 6 歲以下(行政命令)** | **21 年未通過** | **無《國民轉介教育條例》**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