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蹤騷擾防制法
條文 (12)
第 第1條 條
為實施聯合國二○○六年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The Convention on the Rights of Persons with Disabilities)(以下簡稱公約),維護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其平等參與社會、政治、經濟、文化等之機會,促進其自立及發展,特制定本法。
第 第2條 條
公約所揭示保障身心障礙者人權之規定,具有國內法律之效力。
第 第3條 條
適用公約規定之法規及行政措施,應參照公約意旨及聯合國身心障礙者權利委員會對公約之解釋。
第 第4條 條
各級政府機關行使職權,應符合公約有關身心障礙者權利保障之規定,避免侵害身心障礙者權利,保護身心障礙者不受他人侵害,並應積極促進各項身心障礙者權利之實現。
第 第5條 條
各級政府機關應確實依現行法規規定之業務職掌,負責籌劃、推動及執行公約規定事項;其涉及不同機關業務職掌者,相互間應協調連繫辦理。 政府應與各國政府、國內外非政府組織及人權機構共同合作,以保護及促進公約所保障各項身心障礙者人權之實現。 政府應徵詢身心障礙團體之意見,建立評估公約落實與影響之人權指標、基準及政策、法案之影響評估及監測機制。
第 第6條 條
行政院為推動本公約相關工作,應邀集學者專家、身心障礙團體(機構)及各政府機關代表,成立身心障礙者權益推動小組,定期召開會議,協調、研究、審議、諮詢並辦理下列事項: 一、公約之宣導及教育訓練。 二、各級政府機關落實公約之督導。 三、國內身心障礙者權益現況之研究及調查。 四、國家報告之提出。 五、接受涉及違反公約之申訴。 六、其他與公約相關之事項。 前項學者專家、身心障礙團體(機構)之人數不得少於總數二分之一;任一性別不得少於三分之一。
第 第7條 條
政府應依公約規定建立身心障礙者權利報告制度,於本法施行後二年提出初次國家報告;之後每四年提出國家報告,並邀請相關專家學者及民間團體代表審閱。 前項之專家學者,應包含熟悉聯合國身心障礙者權利事務經驗者。 政府應依審閱意見檢討及研擬後續施政方針,並定期追蹤管考實施成效。
第 第8條 條
身心障礙者受公約及其有關法規保障之權益遭受侵害、無法或難以實施者,得依法提起訴願、訴訟或其他救濟管道主張權利;侵害之權益係屬其他我國已批准或加入之國際公約及其有關法規保障者,亦同。 身心障礙者委任律師依前項規定行使權利者,政府應依法提供法律扶助;其扶助業務,得委託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或其他民間團體辦理。 為維護身心障礙者人權,政府應對司法人員辦理相關訓練。
第 第9條 條
各級政府機關執行公約保障各項身心障礙者人權規定所需之經費,應優先編列,逐步實施。
第 第10條 條
各級政府機關應依公約規定之內容,就其所主管之法規及行政措施於本法施行後二年內提出優先檢視清單,有不符公約規定者,應於本法施行後三年內完成法規之增修、廢止及行政措施之改進,並應於本法施行後五年內,完成其餘法規之制(訂)定、修正或廢止及行政措施之改進。 未依前項規定完成法規之制(訂)定、修正或廢止及行政措施之改進前,應優先適用公約之規定。 第一項法規增修、廢止及行政措施之改進,應徵詢身心障礙團體意見。
第 第11條 條
本法未規定之事項,政府得視其性質,參照公約、聯合國身心障礙者權利委員會之解釋辦理。
第 第12條 條
本法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三年十二月三日起施行。 ::: 最新訊息 中央法規 司法解釋 條約協定 兩岸協議 綜合查詢 跨機關檢索 法治宣導專區 智慧查找 法律扶助 創意教案 法律時事漫談 網站使用說明 網站使用手冊 會員服務介紹 網站單元簡介 法規資料檢索範圍 資料更新頻率說明 資訊服務 全國法規連結圖示 全國法規作業要點 法規名稱英譯標準表 相關網站 訂閱電子報 瀏覽人次總計 1,562,206,694人 本月瀏覽人次 322,567人 目前使用人次 1,184人 電子報訂閱人數 222,005人 本網站係提供法規之最新動態資訊及資料檢索,並不提供法規及法律諮詢之服務。 若有任何法律上的疑義,建議您可逕向發布法規之主管機關洽詢。 本網站法規資料係由政府各機關提供之電子檔或書面文字登打製作,若與各法規主管機關之公布文字有所不同,仍以各法規主管機關之公布資料為準。 部分資料內容,使用特殊文字或符號,如欲詳閱內容,請連結至 司法院網站 下載造字檔。 全國法規資料庫之內容每週五定期更新,當週發布之法律、命令資料,將於完成法規整編作業後,於下週五更新上線。 法規整編資料截止日:民國 115 年 04 月 24 日 瀏覽人次總計:1,562,206,694人 本月瀏覽人次:322,567人 目前使用人次:1,184人 電子報訂閱:222,005人 │ 政府網站資料開放宣告 │ 隱私權保護宣告 │ 資訊安全政策 │ Q & A │ 意見回饋 │ API文件 │ 本網站由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工作小組維運管理... 法務部地址:100204 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130號 電話:(02)2191-0189 第二辦公室地址:100006 台北市貴陽街1段235號 電話:(02)2191-0189 回上方 $(function () { var b = 'ONEBAR'; $("#btnSubscribe,#btnUnsubscribe").on("click", function (event) { //var email = $.trim($("#txtEMail").val()); //if (email == "") { // event.preventDefault(); // alert('請您輸入電子郵件地址。'); // $("#txtEMail").focus(); //} //else if (false == IsEMail(email)) { // event.preventDefault(); // alert('請您輸入正確電子郵件地址。'); // $("#txtEMail").focus(); //} //else { // GoogleAnanlytice('中文', '訂閱電子報', '', ''); //} var email = $.trim($("#txtEMail").val()); //if (!validateEmail(email)) { // alert('請您輸入正確電子郵件地址。'); // return false; //} }); $('#btnQall').on("click", function () { if ($.trim($("#keyword").val()) == "") { alert("請輸入關鍵字"); return false; } else { GoogleAnanlytice("中文", "整合查詢-首頁", "", ""); return true; } }); $('#btnDeepSearch').on("click", function () { var keyword = ''; //20210315 加上判斷,取QueryString(KW),若輸入關鍵字已搜尋過,則跳出提示訊息,避免重複搜尋 Request = GetRequest(); if ($.trim($("#keyword").val()) == "") { alert("請輸入關鍵字"); return false; } else if (keyword.indexOf($.trim($("#keyword").val())) >= 0) { alert("此關鍵字已包含至檢索字詞中,請重新輸入"); return false; } else { GoogleAnanlytice("中文", "整合查詢-首頁", "", ""); return true; } }); $('#btnMsQall').on("click", function () { if ($.trim($("#msKeyword").val()) == "") { alert("請輸入關鍵字"); return false;
修法歷程 (1)
AM-L07-2022 · 2022-06-01 · passed
跟蹤騷擾防制法 制定通過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