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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I-03 · E 暴力

體罰禁止(家庭與所有場域)

嚴重度 高 持續追蹤 2 倡議 2 CO 條 2 法規

一、議題摘要(成人版)

校園體罰早已禁止,但家庭體罰仍合法 — 民法第 1085 條「父母得於必要範圍內懲戒其子女」未修正。CRC 委員會於第一次審查 CRC1-CO81 點名「校園禁止體罰之規定未獲徹底執行,亦未經妥適監督」,要求教育部採取必要措施;但 CRC2 全文 72 條無任何段落直接提到「體罰」(本平台檢索確認),委員會可能默認 CRC1-CO81 已被處理 — 實際上家庭體罰仍合法、學校體罰仍偶發。本議題的待釐清事項正是「跨週期未落實 + 第二次審查未繼續點名 = 制度失憶」。GC8 明確要求禁止「所有場域」的體罰,包括家庭。台灣是少數已將 CRC 內國法化、卻仍未禁止家庭體罰的國家。

二、兒少版

「為了你好」不能成為打你的理由。任何人,包括家人、老師、機構照顧者,都不可以打你或用會讓你害怕的方式對待你。如果發生了,可以打 113。

三、CRC 對應與進度

條文 重點 進度
CRC-19 免於各種暴力(含家庭) 🔴 民法 1085 未修
CRC-28(2) 校園尊嚴 🟡 法規禁止但執行不一
GC8 體罰禁止之一般性意見 🔴
CRC1-CO78 → CRC2-CO29 跨週期未落實 ⚠️ 跨兩個審查週期未動

四、現況數據

五、政府回應(待標註)

重點關注:法務部、司法院、教育部在第三次國家報告中是否提出 1085 修正時程?

5.1 NHRC 監督(2025-07)— 兒少生活狀況調查未涵蓋體罰

NHRC §4.2(原始檔在內部 source 倉):衛福部 2022 兒少生活狀況調查中,未滿 12 歲兒童的調查未設計體罰題項。意味政府連「體罰盛行率」之基本數據都付之闕如,自然無從追蹤跨週期未落實之嚴重性。

→ 本議題在影子報告中可與 PI-01、PI-08 併列為「兒少生活狀況調查的方法學黑洞」之共同證據。

5.2 民法 1085 修法進度(待補)

六、民間觀察

  1. 跨週期未落實是治理失靈的指標:第一次 CO 第 78 點、第二次 CO 第 29 點同議題,反映立法部門與行政部門推諉。
  2. 「文化論」是脫責話術:GC8 已預先處理此論點。
  3. 現行兒少權法第 49 條雖禁止「身心虐待」,但與「管教」之分界由地方社政個案認定,標準不一。

七、案例

八、政策建議

rec_id 建議 對象 期程
R-PI03-1 立即修正民法 1085,刪除「懲戒」字樣 法務部、司法院 短期
R-PI03-2 修訂兒少權法,明文禁止所有場域體罰 衛福部 短期
R-PI03-3 公部門育兒支持資源納入「非暴力管教」訓練 衛福部社家署 中期
R-PI03-4 校園體罰的調查獨立性提升(避免校內息事化) 教育部 中期

九、相關法規

AABE 政策站相關文章(自動同步,2026-04-26 共 0 篇)

docs/naaes_policy_to_issue_mapping.md#pi-03-體罰禁止 之對應區塊。(本議題目前無對應文章 — 平台應邀國教盟撰寫;見映射檔「缺口分析」段)

📜 政府 / 官網文件原文證據(共 25 段)

由本平台從官網爬取(evidence_pipeline)+ FTS5 全文比對。每段標註關鍵詞、機構、年份、出處。

軌跡可查 → PI-03 完整追溯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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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7 附件 9-19(第 361 點)地方法院少年及兒童保護事件調查終結情形 單位:人 移送檢察署 不付審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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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 附件 9-16(第 383 點)地方法院少年及兒童保護事件調查終結情形 單位:人 移送檢察署 不付審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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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身心暴 年別 總計 身心虐待 體罰 霸凌 不當管教 性騷擾 力或不當對 待行為 2023 90 0 27 0 44 3 16 2024 177 2 33 1 106 4 31 2025 262 3 38 0 175 2 44 資料來源:教育部 說明: 1. 2021-2022 年:《幼照法》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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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爰 2018 年 6 月 27 日起至 2022 年統計對 象為負責人及其他服務人員之體罰、不當管教及性騷擾事件。 2. 2023-2025 年:2023 年 3 月 1 日修正施行之《幼照法》第 30 條第 1 項及《教保條例》第 33 條第 1 項規定略以,負責人、其他服務人員及教保服務人員不得對幼兒有身心虐待、 體罰、霸凌、性騷擾、不當管教,或其他對幼兒之身心暴力或不當對待之行為,違反前開 規定者,依《幼照法》第 50 條、第 58 條及《教保條例》第 40 條、第 46 條規定,視違法 行為之情節輕重,處行為人 6,000 元至 60 萬元之罰鍰,並公布行為人之姓名及機構名稱。 爰 2023 年、2024 年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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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體罰 · 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 CRC 資訊網 · 2026
或學校經大眾傳播媒體、警政機關、醫療或衛生福利機關(構)等之報 導、通知或陳情而知悉者,視同檢舉。」相關疑似校園霸凌事件經檢舉,學校即依前開準 則進行通報列管,並啟動處理程序,惟經調查統整後,仍以非屬校園霸凌事件(如師對生 體罰、不當管教、師生衝突等)居多,因而產生通報及確認案件數之差異。 2. 2024 年 4 月 17 日修正公布《校園霸凌防制準則》,新增調和機制;性霸凌事件依校園性 別事件處理與彙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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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 附件 5-20(第 142 點)違反《幼照法》及《教保條例》違法對待幼兒事件之裁罰統計 單位:人 年別 總計 體罰 不當管教 性騷擾 2021 11 8 3 0 2022 1 1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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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身心暴 年別 總計 身心虐待 體罰 霸凌 不當管教 性騷擾 力或不當對 待行為 2023 90 0 27 0 44 3 16 2024 177 2 33 1 106 4 31 資料來源:教育部 說明: 1. 2021-2022 年:《幼照法》於 2018 年 6 月 27 日總統公布全文修正,新增第 46 條規定略 以,「教保服務機構之負責人或其他服務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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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 附件 5-22(第 149 點)違反《幼照法》及《教保條例》違法對待幼兒事件之裁罰統計 單位:人 年別 總計 體罰 不當管教 性騷擾 2021 11 8 3 0 2022 1 1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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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2023-2024 年:2023 年 3 月 1 日修正施行之《幼照法》第 30 條第 1 項及《教保條例》第 33 條第 1 項規定略以,負責人、其他服務人員及教保服務人員不得對幼兒有身心虐待、 體罰、霸凌、性騷擾、不當管教,或其他對幼兒之身心暴力或不當對待之行為,違反前開 規定者,依《幼照法》第 50 條、第 58 條及《教保條例》第 40 條、第 46 條規定,視違法 行為之情節輕重,處行為人 6,000 元至 60 萬元之罰鍰,並公布行為人之姓名及機構名稱。 爰 2023 年、2024 年統計對象為負責人、其他服務人員及教保服務人員之身心虐待、體罰、 霸凌、不當管教、性騷擾及其他對幼兒之身心暴力或不當對待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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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管教 · 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 CRC 資訊網 · 2026
知悉兒少年有上開情形者, 應予以勸導制止,並酌情通知兒童及少 年之父母、監護人或實際照顧之人加強 管教;另有關購買菸酒、檳榔應有年齡查 驗,各直轄市、縣(市)政府如接獲檢舉或 申訴會按上開規定進行裁罰。
出處:source_pdf: 34_20260421151950_2750927.pdf
🔍 體罰 · 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 CRC 資訊網 · 2026
或學校經大眾傳播媒體、警政機關、醫療或衛生福利機關(構)等之報 導、通知或陳情而知悉者,視同檢舉。」相關疑似校園霸凌事件經檢舉,學校即依前開準 則進行通報列管,並啟動處理程序,惟經調查統整後,仍以非屬校園霸凌事件(如師對生 體罰、不當管教、師生衝突等)居多,因而產生通報及確認案件數之差異。 2. 2024 年 4 月 17 日修正公布《校園霸凌防制準則》,新增調和機制;性霸凌事件依校園性 別事件處理與彙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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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管教 · 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 CRC 資訊網 · 2025
三、至有關本條及修正條文 第四十六條第二項所定 行為態樣之操作型定 義,包括身心虐待、體 罰、霸凌、性騷擾、不當 管教、其他身心暴力或不 當對待之行為,及其裁罰 基準由中央主管機關另 …
出處:source_pdf: 80_20250513083439_2184099.pdf
🔍 體罰 · 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 CRC 資訊網 · 2025
這些做法包括但不限於:忽視女童(涉及對 男童的優先照顧和待遇)、極端飲食限制(強迫進食、飲食禁忌,包括妊娠期間)、 貞操測試及相關做法、纏足、疤痕刺青、烙印/部落標記、體罰、扔石塊、暴力入會 儀式、寡居做法、巫術、弑嬰和亂倫。有害做法還包括以美貌和嫁人為目的對女童 和婦女身體的改造,如增肥、隔離、使用唇盤和使用項圈拉長脖頸,或試圖防止女 童早孕或使其免受性騷擾和暴力而進行的身體改造,如熨胸。此外,世界各地越來 越多的婦女和兒童為了符合關於身體的社會規範,而非出於醫療或健康的目的接受 醫療或整形手術,很多人迫於壓力為時尚而瘦身,因而導致飲食和健康問題氾濫。 17. 有害做法的原因是多…
出處:source_pdf: 34_20250715173435_3047738.pdf
🔍 體罰 · 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 CRC 資訊網 · 2024
11.2 宗旨 11.2.1 保護所有兒童不遭受忽視、虐待、傷害、 販運、性虐待和身體虐待、色情片製品、 體罰、酷刑、剝削、暴力和有辱人格的待 遇。 30
出處:source_pdf: 34_20240703162702_8111239.pdf
🔍 管教 · 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 CRC 資訊網 · 2023
將《公約》或其原則融入了國內法。所有國家都列有保護公民免遭暴行的 刑法。許多國家憲法和(或)法律維護“人人”得到保護免遭酷刑和殘忍、不 人道或有辱人格待遇或懲罰的權利,體現了國際人權標準和《兒童權利公 約》第 37 條。許多國家還制定了特別的兒童保護法,規定 “虐待”或“淩辱” 或“殘暴” 行為為罪行。但是,委員會在審查各國的報告中得悉,此類法 律的規定一般無法保障兒童在家庭和其他情況下得到保護,免遭所有體罰 或其他殘忍或有辱人 格形式的懲罰。 31. 委員會在審查報告時注意到,許多國家在刑法和 (或)民法(家庭法)中列有 明確法律條款,為家長和其他照管人在“管教”兒童時採用某種程度暴力提 供了辯護或理由。例如,“合法”、“合理”或“輕微”…
出處:source_pdf: 35_20230517114534_3351331.pdf
🔍 體罰 · 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 CRC 資訊網 · 2023
21. 一旦認清了這種情況,這種體罰行為顯然與尊重兒童的人 格尊嚴和人身安 全的平等和不宜的權利直接相衝突。兒童的天然特性、兒童最初的依賴性 和發育狀況、他們特殊的人的潛力以及兒童的脆弱性,都需要獲得更多, 而不是更少的法律和其他方面的保護,以免遭受一切形式的暴力侵害。 22. 委員會強調通過法律改革和其他必要措施,消除對兒童的暴力和污辱性 懲 罰是各締約國直接和無條件的義務。委員會指出,其他條約機構,包括人 權事務委員會、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委員會和禁止酷刑委員會都在就締 約國依相關文書規定提交的報告作出的結論性意見中發表了同樣的觀 …
出處:source_pdf: 35_20230517114534_3351331.pdf
🔍 體罰 · 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 CRC 資訊網 · 2023
院兒權小組召集人林萬億政務委員: 麻煩教育部再補充一下,教評會的組成跟他進行,教評會在開會進行判斷什麼 叫做重大情節,這些過程跟委員說明比較容易理解。 教育部代表: 好,在學校裡面,當學校要判定一個老師是否被解聘或是不續聘或是停聘的時 候,會有一個教師評審委員會的組織,這個組織會有比如說校長、家長代表 1 人,然後其他是非兼行政的教師代表,以及經選舉產生的代表這樣的組成,如 果學校的老師有涉及性平、體罰、霸凌事件的時候,當要評議這些事件的時 候,依新修訂的《教師法》規定,必須要增加外聘的兒童心理還有教育、法 律、兒少專業背景這樣的人員,到不兼行政的教師或者是董事,私立學校的話 就是董事,一定要低於二分之一,這樣的組成對…
出處:source_pdf: 35_20230620083735_9593369.pdf
🔍 管教 · 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 CRC 資訊網 · 2023
62 照顧者缺乏親職知能或習於體罰 管教,其次始為家長經濟困難、親 密關係暴力、心理衛生或物質濫用 等因素。(衛生福利部) 十二、另我國自 2021 年起為了解幼教、 托育、安置場域發生施暴之原因, 已增列施虐者的工作條件及身心 壓力欄位,以利掌握是類場域專業 人員的工作情況,期從根本改善暴 力發生的原因。(衛生福利部)
出處:source_pdf: 34_20230325175348_1697146.pdf
🔍 體罰 · 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 CRC 資訊網 · 2023
另外有提 到教學正常化的部分,學校有的時候會借課,把就是非考試的科目,我們所說 的藝才的課程借給數學、國文等等這樣的老師來上課,這違反教育部教學正常 化的相關規定,可能有一些縣市在督學要到校的時候會事先得到消息,會通知 學校預作準備,我想這是以往的狀況,教育部在今年已經大大的去強化這個部 分,就是也組了教學正常化的訪視委員,特別強調到學校去訪視的時候,完全 必須採取保密的行動,不能事先告知學校,這其實是整個校園文化必須要改 變,我想透過行政的督導,對於違反教學正常化的學校師長,如果確實查有違 反規定的話,我們會依成績考核辦法給予校長跟學校師長處分,這是現在法規 的規定。有關學生的體罰跟霸凌,在 2019 年《教師法》修法之後,其實已經把…
出處:source_pdf: 35_20230620083735_9593369.pdf
🔍 體罰 · 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 CRC 資訊網 · 2023
三、定期辦理學校教師輔 每年至少辦理1場,並納 ■短期 □繼續 三、《教師法施行細則》第 8 條第 1 項規定: 導管教增能研習。 入對各地方政府友善校 □中期 ■自行 「體罰,指教師於教育過程中,基於處罰 園補助計畫。 □長期 □解除 之目的,親自、責令學生自己或責令第三 四、建立調查人才庫:包含 要求各地方政府每年對 ■短期 □繼續 者對學生身體施加強制力,或責令學生採 行政人員、調查人員與 所屬校園霸凌因應小組 □中期 ■自行 …
出處:source_pdf: 34_20230325175348_1697146.pdf
🔍 體罰 · 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 CRC 資訊網 · 2023
3. Laura Lundy 委員(追問教育領域):教師懲戒兒少,不管是情緒、身體,如 果造成重大虐待應該都受到懲罰,但重大的定義為何?要達到什麼樣的條 件,教師才會受到懲罰?重點是老師有做這個行為,如果孩子外表看不出 來,是否也算重大? 教育部代表:會看學生受到傷害的情況,舉例來說如果學生因為老師不當對 待或不當管教,造成他日常生活行為表現失序,如睡不著、驚恐、憂鬱、突 然大叫、飲食不正常或不願意上學,鄰近師長或同學發現,或家長提出證據 陳情或申訴,學校會立即召開校事會議,組成小組進行調查,調查小組依證 據判斷受傷害程度,嚴重程度的話,教師可能會遭到解聘、不續聘、停聘等 等,有時候會是終生不得再當教師,有時候會是 1 年到 4 年不得為教師…
出處:source_pdf: 35_20230620083735_9593369.pdf
🔍 體罰 · 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 CRC 資訊網 · 2023
三、《教師法施行細則》第 8 條第 1 項規 三、督導地方政府針對所主 定: 「體罰,指教師於教育過程中,基 管學校依家庭暴力防治 於處罰之目的,親自、責令學生自己 法第 60 條規定,每學年 或責令第三者對學生身體施加強制 辦理四小時以上之家庭 力,或責令學生採取特定身體動作, 暴力防治課程。
出處:source_pdf: 34_20230325175348_1697146.pdf
🔍 體罰 · 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 CRC 資訊網 · 2023
51 情,被老師毆打或命令做有害身體的行為,但最後教育主管機關卻不認為它是 體罰,我們目前認定為體罰的結果其實少之又少。舉幾個例子為例,第一有國 小桌球隊教練要求學生鴨子走路開合跳,導致學生腳痛難耐;第二國小游泳隊 教練向學生投擲浮板,傷及學生的眼睛,差點導致失明,這個案件已經有監視 器畫面、也有驗傷報告,但是以這兩者為例,其實調查結果都認為老師沒有處 罰的意圖,只是訓練或情緒的失控,而這些行為都不是基於處罰的目的,所以 他就不是體罰,我認為這顯示了臺灣目前對體罰定義的謬誤。再來是幼兒園當 中的兒少虐待的狀況,首先教育部沒有規範兒少不當對待的調查程序,而是在 我們今年《幼教法》的修法要求之下,教育部必須在子法中完備調…
出處:source_pdf: 35_20230620083735_9593369.pdf
🔍 體罰 · 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 CRC 資訊網 · 2022
附件 5-24(第 129 點)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因違法處罰(體罰)事件受行政處分情形 單位:人次 學制 國小 國中 高級中等學校 年度 2016 133 70 30 2017 111 55 31 2018 104 56 …
出處:source_pdf: 34_20221111105142_9956896.pdf
🔍 管教 · 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 CRC 資訊網 · 2022
三、呂委員立: (一)第 1 案: 1. 「111 年全面檢視法規清單」-序號 1-9,關於民 法第 1085 條(父母得於必要範圍內懲戒其子女), 對於懲戒之方式、程度均未規定,建議刪除本條 或改「懲戒」為「管教」 。 2. 延續梁(朝勛)委員意見,關於「111 年全面檢 視法規清單」-序號 1-14(家庭教育法)、序號 1-15(心理師法第 19 條),建議予以列管。 (二)第 9 案:重申前次會議決議,為因應校方與學生 (及其家長)對於「校園健康照護」爭議,仍有請 教育部研議設置調解管道之必要。
出處:source_pdf: 39_20220530140102_396691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