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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I-13 · I 特別保護

移民、無國籍與失聯兒少

嚴重度 高 持續追蹤 8 倡議 3 CO 條 0 法規

一、議題摘要(成人版)

台灣現行法制對「在台灣出生、卻無法取得身分證件之兒少」(無證移工子女、無國籍兒少、跨國婚姻未認領兒少、失聯移工子女)之保障,長期落在《入出國及移民法》《國籍法》《兒少權法》三法縫隙之中。CRC 第二次審查結論性意見第 25 點明確點名:「外籍人士(尤其是有關無居留證的移工)在臺灣產子所面臨身分證件、居留權及(或)基本服務取得等問題,有時亦涉無國籍議題」,並重申其 2017 年第 33 點 CO 之建議。第 61 點再針對難民與尋求庇護兒少缺乏制度依據(難民法仍未通過)表達關切。實務面:衛福部與內政部對此族群兒少之人數、就學率、健保涵蓋率、保護案件數皆無公開統計;教育部「無國籍人士子女就學辦法」雖開放就學,但戶籍、健保、補助、考試身分等仍存在斷點。本平台立場:此族群是 CRC 三大核心(不歧視、最佳利益、生命/生存/發展)的試紙,缺乏分項數據即缺乏監督正當性。

二、兒少版

不管你怎麼來、有沒有身分證,你都該能上學、看病、被保護

遇到「沒身分證所以不能……」的情況,可以告訴老師、社工,或打: - 113(保護專線) - 1955(勞工 24 小時諮詢)

三、CRC 對應與上次 CO 進度

條文 / GC 對應重點 第二次 CO 進度評估
CRC-2 不歧視(含出身、國籍、父母身分) CRC2-CO17 🔴 未達成(統計未分項)
CRC-7 出生登記、姓名、國籍、知悉父母權 CRC2-CO25 🔴 未達成(無證移工子女斷點)
CRC-8 身分維護 CRC2-CO25 🟡 部分達成
CRC-22 難民與尋求庇護兒少之保護 CRC2-CO61 🔴 未達成(難民法未通過)
CRC-30 少數族群兒少之文化與母語權 🟡 部分達成
GC6 無人陪伴與分離兒少在原籍國境外之處遇 🔴
GC22 國際遷徙脈絡下兒少權利的一般原則 🔴
GC23 出發、過境、目的、回返國之國家義務 🔴

四、現況與制度缺口

4.1 三法縫隙(身分取得斷點)

法律 主管機關 對本族群之缺口
《入出國及移民法》 內政部移民署 無證移工本人之收容、遣返機制完備,但對其在台所生兒少之身分認定無專條
《國籍法》 內政部戶政司 出生地主義(jus soli)不採;父母無合法居留時,兒少難以取得中華民國國籍,亦不易回母國取得國籍,形成事實無國籍
《兒少權法》 衛福部社家署 第 53 條保護通報義務適用於「兒少」,不限國籍;但緊急安置、家庭重整、轉介機制是否實際運作於無證兒少,缺乏統計

4.2 教育斷點(教育部就學辦法存在,但配套未補齊)

4.3 難民法缺位(CRC2-CO61 直接點名)

CRC 委員會「鼓勵政府積極嘗試建立對待這些個案的具體規則,並符合國際協議與程序標準」。現況: - 難民法草案自 2005 年送立法院,逾 20 年未通過 - 個案處理依《入出國及移民法》第 18 條第 1 項第 11 款「有事實足認為有妨害公共秩序或善良風俗之虞」反向解釋 - 對未成年尋求庇護者無年齡敏感審查程序(age-sensitive procedure) - 無監護人指派機制(對應 GC6 第 33-38 段)

4.4 失聯移工子女(高風險不可見族群)

依勞動部歷年統計,失聯移工人數已達8 萬人以上(具體數字以官方公告為準,本平台引用時應加註查核日)。其中: - 失聯期間在台所生兒少:無出生通報、無預防接種紀錄、無就學紀錄 - 遭剝削風險:非法雇主、人口販運、性剝削(交叉 PI-07) - 衛福部與勞動部資料未串接:113 通報、新生兒篩檢、入學系統皆無此族群之被動發現機制

4.5 數據缺位(本議題之根本問題)

依 CRC2-CO17:「委員會建議所有政府部門以統一的方式蒐集及分類數據,並包括不同類別的身心障礙/損傷、被認定為 LGBTI 及低收入家庭兒少的資訊。」目前: - 教育部「無國籍人士子女就學辦法」適用學生人數 — [待補,須查教育統計處] - 衛福部對移工子女、無國籍兒少之保護案件數 — [未公開] - 移民署對未成年尋求庇護個案之收案、處置結果 — [未公開] - 勞動部對失聯移工在台生育兒少之估計 — [無]

五、政府回應(以第三次國家報告二稿為對象)

5.1 編輯任務(待標註)

重點關注內政部、衛福部、教育部、勞動部於第三次國家報告中是否回應: - CRC2-CO25(無居留證移工在台產子兒少之身分、居留權、基本服務) - CRC2-CO61(難民與尋求庇護兒少之具體規則) - CRC2-CO17(LGBTI、低收入及其他處境不利兒少之分項統計) - 是否提出無國籍兒少身分取得之專案路徑? - 難民法草案進度、是否有兒少專章?

5.2 NHRC 監督(2025-07)— 難民法與反歧視法均列為 NAP 重點

NHRC 監督報告 §12 綜整建議第四項(原始檔在內部 source 倉):「積極推動關鍵法案進程與配套措施 — 反歧視法、難民法。」並於議題八「難民權利保障」標註「(尋求庇護兒少)」。

未落實事項:NHRC 已將難民法立法明列為 NAP 第二期建議,本平台應追蹤行政院、內政部、外交部之具體進度,並要求草案中明定兒少最佳利益、年齡敏感審查、監護人指派等專條

六、民間觀察與制度缺口

  1. 身分隱形化是其他兒少權利失靈的放大器:沒有身分證,113、就醫、就學、社福皆斷鏈
  2. 跨部會權責分散:內政部(身分)、衛福部(保護)、教育部(就學)、勞動部(失聯)、外交部(母國協調),無單一窗口
  3. NGO 端負荷集中於少數團體:賽珍珠基金會、TIWA、人約盟、台灣國際醫學聯盟長期承接,人力與經費皆不足
  4. 個資與舉報的緊張:就學登記是否會觸發父母遣返,影響家長隱匿兒少不送學
  5. 新住民子女(已有國籍)不在本議題範圍:應與 PI-11 家庭功能政策中之新住民家庭支持區分,避免議題稀釋
  6. 失聯兒少之被動發現機制缺位:現行制度仰賴自行通報或意外揭露(如就醫、警察查察)

七、案例(去識別化)

八、政策建議(送 recommendation 表)

rec_id 建議 對象 期程 法理依據
R-PI13-1 修訂《國籍法》或制定專法,確立在台出生且無從取得他國國籍兒少之身分取得路徑(避免事實無國籍) 立法院、內政部 中期 CRC-7 + 1961 減少無國籍狀態公約精神
R-PI13-2 儘速通過《難民法》,並於草案中明定兒少最佳利益、年齡敏感審查、監護人指派、不遣返原則 立法院、內政部、外交部 短期 CRC-22 + GC6 + CRC2-CO61
R-PI13-3 建立「兒少身分專責窗口」(單一聯絡點),整合內政部、衛福部、教育部、勞動部、外交部 行政院、移民署 短期 CRC-3 最佳利益
R-PI13-4 公告移工子女、無國籍兒少、尋求庇護未成年人之分項統計(就學、健保、保護案件) 衛福部、內政部、教育部 短期 CRC2-CO17
R-PI13-5 建立就學資訊與移民執法防火牆(firewall),確保兒少就學不會直接觸發父母遣返程序 內政部、教育部 短期 CRC-2 + GC23 §17
R-PI13-6 擴大健保納保至長期居住事實兒少(不限合法居留),或建立兒少專案醫療補助 衛福部健保署、社家署 中期 CRC-24
R-PI13-7 失聯移工生育兒少之被動發現機制:醫療、教育、社福端通報路徑(以兒少福祉為核心,非以執法為目的) 衛福部、勞動部 中期 CRC-19 + CRC-39
R-PI13-8 對所有政府部門承辦人員辦理移民/無國籍兒少權利訓練(對接 GC22、GC23)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短期 CRC2-CO10(教育訓練)
R-PI13-9 與母國(印尼、越南、菲律賓、泰國)領事館建立未成年身分認領協處機制 外交部、移民署 中期 GC22 §32

國教盟短期行動訴求

  1. 要求衛福部於 2026 年公告:無國籍/移工子女保護案件分項統計
  2. 要求教育部公告:無國籍人士子女就學辦法歷年適用學生人數、升學去向
  3. 支持《難民法》草案重啟並監督草案中兒少專章之納入

九、國際比較(對接國際審查語境)

國家 / 框架 機制 與台灣對照
韓國 2018 年起逐步開放在韓出生無國籍兒少之特別居留 較台灣積極
日本 仍以血統主義為主,但 2023 年最高法院判決放寬無國籍認定 與台灣類似,司法漸進
德國 《居留法》§25b 給予長期事實居住者居留路徑,含兒少 法制完整
加拿大 兒少獨立庇護程序、最佳利益官(Best Interests Officer) 高度兒少友善
CRC GC22 + GC23 共同建議 (a) 不歧視、(b) 最佳利益、(c) 兒少表意、(d) 兒少非經分離評估不得遣返 台灣現行制度未制度化

通則:CRC 委員會在 2017 年 GC22 + GC23 後,已將「移民脈絡下的兒少」明確定位為所有兒少權利的優先試紙;台灣若於第三次審查仍以「人數少、政治複雜」迴避,將被點名為與一般性意見之共同立場相去甚遠

十、相關法規與來源

國內法規(部分尚無 L 卡片,後續補建)

國際資源

監督引用

十一、給孩子的求助電話(顯示於兒少版頁尾)

AABE 政策站相關文章(自動同步,2026-04-26 共 1 篇)

docs/naaes_policy_to_issue_mapping.md#pi-13-移民-無國籍與失聯兒少 之對應區塊。

🌐 跨公約觀點 — 此議題與其他公約的交集

本議題在三公約共構分析中被識別為跨公約交織議題,建議參照其他公約的政府論述以避免單一視角盲點:

資料來源:三公約交織議題完整對照

📜 政府 / 官網文件原文證據(共 19 段)

由本平台從官網爬取(evidence_pipeline)+ FTS5 全文比對。每段標註關鍵詞、機構、年份、出處。

軌跡可查 → PI-13 完整追溯鏈

🔍 新住民子女 · 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 CRC 資訊網 · 2026
B.教育目標 結論性意見第 54 點/課綱實施成效及納入兒少意見(290 至 293) 290. 《兒少法》明定課綱設計應有兒少參與。學校課程發展委員會應納入學生代表43。 291. 配合《108 課綱》,大學考招制度最大變革為學習歷程檔案的參採,旨在降低傳統筆試成 績對入學機會的影響,同時鍛鍊學生非應試之實作能力。為瞭解《108 課綱》落實狀況, 透過研究計畫進行資料分析與學生座談,瞭解高中生對《108 課綱》和學習歷程檔案的體 驗與看法。亦取得 8 所公私立大學校務研究資料,探討上傳學習成果(申請入學)與透 過考試成績分發入學之高中畢業生,兩群體在大學學習適應情況之差異。續回饋研究成 果,作為大學招生專業化發展之參考。…
出處:source_pdf: 34_20260114172534_53469.pdf
🔍 新住民子女 · 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 CRC 資訊網 · 2026
B.教育目標 結論性意見第 54 點 課綱實施成效及納入兒少意見(317 至 320) 317. 《兒少法》明定課綱設計應有兒少參與。學校課程發展委員會應納入學生代表52。 318. 配合《108 課綱》,大學考招制度最大變革為學習歷程檔案的參採,旨在降低傳統筆試成 績對入學機會的影響,同時鍛鍊學生非應試之實作能力。為瞭解《108 課綱》落實狀況, 透過研究計畫進行資料分析與學生座談,瞭解高中生對《108 課綱》和學習歷程檔案的體 驗與看法。亦取得 8 所公私立大學校務研究資料,探討上傳學習成果(申請入學)與透 過考試成績分發入學之高中畢業生,兩群體在大學學習適應情況之差異。續回饋研究成 果,作為大學招生專業化發展之參考。…
出處:source_pdf: 34_20260421151908_5601431.pdf
🔍 新住民子女 · 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 CRC 資訊網 · 2022
16 提出學生自治組織、學生參與及校園資源分配、學生權利及學生申訴等 122 件議題進行討論及溝通。 17 2019 年第 1 屆委員共計召開 4 次定期會及 3 次會前會,提案 34 件,目前解除列管 6 件,剩餘案件持續於 2020 年第 2 屆青少年諮詢會持續列管。截至第 2 屆共計總提案數 90 件,其中進入定期會議共計 37 件,提 出有關高級中等教育法第 25 條校務會議之規定,明定經選舉產生之學生代表之法定人數比例、課綱審議與 學習歷程檔案之研究創新宣導、落實三級輔導機制以降低學生自殺率等議題。 13 結論性意見第 77 點/學生參與課…
出處:source_pdf: 34_20220107091427_4399156.pdf
🔍 新住民子女 · 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 CRC 資訊網 · 2021
(教育部) 家事調查官、專業家事調解委員、委託主 管機關或社會福利機構、兒少心理專家 司法程序中兒少表意 101.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課程審議會組成及 或其他專業人士協助、裁判書個人資料 運作辦法》規定公開學生登記,辦理學 87. 《少事法》規定,少年察覺有危害自身 …
出處:source_pdf: 37_20211021120853_8171026.pdf
🔍 新住民子女 · 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 CRC 資訊網 · 2021
(教育部) 學生辦法注意事項》第 2 條規定,學校 訂定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辦法,宜經合 84.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課程審議會組成及 98. 2019 年訂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理比率的學生代表參與會議,即高級中 運作辦法》規定公開學生登記,辦理學 青少年諮詢會設置要點》成立青少年諮 …
出處:source_pdf: 37_20211021120853_8171026.pdf
🔍 新住民子女 · 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 CRC 資訊網 · 2021
179. 更生人之權益:更生保護會實施入監輔導、收容輔導、技能訓練、輔導就業、就 學、就醫、安置、急難救助、訪視關懷、資助旅費、資助醫藥費用、護送返家或 其他處所及小額創業貸款等保護服務。2010年起陸續推動更生人家庭支持服務方 案及援助家庭方案,將保護服務範圍擴及家庭,協助更生人重新為家庭接納,提 升支持力量。 180. 《國民教育法》及《強迫入學條例》保障國民皆有接受國民教育之權利。為降低 受教權之落差,國民教育,以由政府辦理為原則,並鼓勵私人興辦。公立國民小 學及國民中學,學區劃分原則及分發入學規定,由直轄市、縣(市)政府定之; 高級中等教育,依《高級中等教育法》之規定,採免試入學為主,並依一定條件 採免學費方式辦理。大學採多元入學方…
出處:source_pdf: 33_20211119085401_5461294.pdf
🔍 新住民子女 · 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 CRC 資訊網 · 2021
《家事事件法》規定,親子事件之 100. 2019 年修正《兒少法》明定課綱設計應 審理,應使兒少有表達意願或陳述意見 有兒少參與。學校課程發展委員會應納 之機會;復設有不公開法庭、友善法院環 入學生代表,全國高級中等學校課程發 境、社工陪同、隔別訊問、程序監理人、 展委員會成員納入學生代表比率達 家事調查官、專業家事調解委員、委託主 100%。(教育部) 管機關或社會福利機構、兒少心理專家 或其他專業人士協助、裁判書個人資料 101.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課程審議會組成及 …
出處:source_pdf: 36_20211006081832_9901961.pdf
🔍 新住民子女 · 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 CRC 資訊網 · 2021
《家事事件法》規定,親子事件之 有兒少參與。學校課程發展委員會應納 審理,應使兒少有表達意願或陳述意見 入學生代表,全國高級中等學校課程發 之機會;復設有不公開法庭、友善法院 展委員會成員納入學生代表比率達 環境、社工陪同、隔別訊問、程序監理 100%。 人、家事調查官、專業家事調解委員、 101.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課程審議會組成 委託主管機關或社會福…
出處:source_pdf: 37_20211021115223_5727616.pdf
🔍 新住民子女 · 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 CRC 資訊網 · 2021
《家事事件法》規定, 辦理學生代表委員遴選17 ,並訂有 親子事件之審理,應使兒少有表達 性別、原住民、新住民子女、身心 意願或陳述意見之機會;復設有不 障礙身分保障名額規定。 公開法庭、友善法院環境、社工陪 結論性意見第 76 點/學生參與校務(93、 同、隔別訊問、程序監理人、家事調 94) 查官、專業家事調解委員、委託主管 …
出處:source_pdf: 1_20210310160326_5286012.pdf
🔍 新住民子女 · 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 CRC 資訊網 · 2021
16 提出學生自治組織、學生參與及校園資源分配、學生權利及學生申訴等 122 件議題進行討論及溝通。 17 2019 年第 1 屆委員共計召開 4 次定期會及 3 次會前會,提案 34 件,目前解除列管 6 件,剩餘案件持續於 2020 年第 2 屆青少年諮詢會持續列管。截至第 2 屆共計總提案數 90 件,其中進入定期會議共計 37 件,提 出有關高級中等教育法第 25 條校務會議之規定,明定經選舉產生之學生代表之法定人數比例、課綱審議與 學習歷程檔案之研究創新宣導、落實三級輔導機制以降低學生自殺率等議題。 13 結論性意見第 77 點/學生參與課…
出處:source_pdf: 33_20211119085443_832964.pdf
🔍 新住民子女 · 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 CRC 資訊網 · 2021
員的年齡分佈(未滿16歲、16~18 2.教育部國教署青少年諮詢委員會現任委員為第3 社團法人台北市 歲、19~20歲、超過20歲)、正在就讀 屆,任期自110年4月1日至111年3月31日,委員背 68 3/D 98 基督教教會聯合 學籍(國民中學、高級中等學校、大 教育部 景資訊如下: 會乘風少年學園 學、碩士班、博士班)、性別、原住 (1)年齡:未滿16歲1名、16~18歲7名、19~20歲6 民、…
出處:source_pdf: 36_20211006082325_6668447.pdf
🔍 無國籍 · 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 CRC 資訊網 · 2026
215  無國籍 18.Nigel Cantwell 委員:有關無國籍兒少的歸化問題,外籍母親在台生下孩 子之後,父不詳,請問這類兒童是否也適用內政部所提可由社福機構代為 提出歸化申請?另 John Tobin 委員提問無國籍兒少之人數以及認定無國 籍之程序為何? (1) 內政部(戶政司):依我國《國籍法》規定以血統主義為主,屬地主義 為輔,因此父母親具有我國國籍者、父母親不詳但於我國出生者、無國 籍者但被我國國民收養、滿 20 歲或由社福機構代為申請歸化者,皆可 取得我國國籍。續可分為四種類型,一為生母為外籍,生父為本國人, 則由生父認領後即取得國籍;二為生母為外籍,生父為外籍或不詳,則 其子女不具本國籍;三…
出處:source_pdf: 4744-CRC首次國報告審查會議實錄.pdf
🔍 無國籍 · 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 CRC 資訊網 · 2025
此外,各締約國應考慮收集質量數據,使 他們對一些未能充分得到解決的問題加以分析,如無人陪伴或無父母陪伴兒童的失蹤 人數以及販賣造成的影響等等。 第23號一般性意見 國家在國際遷徙下的兒童人權義務 39. 具國際移民背景的兒童,尤其是無證件、無國籍、孤身兒童或與家人離散的兒童,在 整個移民過程中特別容易遭受各種形式的暴力,包括在原籍國、過境國、目的地國和 返回國遭受忽視、虐待、綁架、誘拐和勒索、販運、性剝削、經濟剝削、童工勞動、 乞討或捲入犯罪和非法活動。這些兒童有可能遭受國家或非國家行為方實施的暴力或 目睹父母或其他人遭受暴力,特別是在非正常旅行或居留時。兩委員會提請各國注意 1996年10月1…
出處:source_pdf: 34_20250715173435_3047738.pdf
🔍 無國籍 · 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 CRC 資訊網 · 2021
(2) 社會福利服務: 如該兒少生母(父)行方不明,無適當照顧者可給予照顧時,得依《無依兒童及 少年安置處理辦法》安置於寄養家庭或兒少安置及教養機構,給予生活照顧、 托育服務及協助就學。 該兒少有適當之照顧者(如生父為國人或有保母願意協助照顧者),得視個案需 求依規定給予各項福利服務,例如弱勢兒少緊急生活扶助、弱勢兒少生活扶助 等。 (3) 安置服務:母子同時查獲之個案,由內政部移民署暫予收容,並儘速辦理遣返作 業。暫時無法尋獲父母、監護人之個案、生父母不詳或無法/不願認領者,由各 直轄市、縣(市)政府社政主管機關進行安置於寄養家庭、兒少福利機構。 (4) 就學協助措施:直…
出處:source_pdf: 34_20210426150646_1145248.pdf
🔍 無國籍 · 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 CRC 資訊網 · 2021
消弭經濟弱勢兒少不利處境措施 37. 新北市愛芽護兒協會 (1) 本章節經濟弱勢、無國籍、身心障礙、少 數族群兒少篇幅共 2 頁,和多元性別篇 幅相當,前述幾類兒少權益相對受歧視。 (2) 政府應重視在風險的兒少有多少?有那 些風險需要關注?國家政策資源分配應 有科學及統計根據。 (3) 身心障礙兒少特別弱勢,如鳳山霸凌事 …
出處:source_pdf: 34_20210421152555_2949909.pdf
🔍 無國籍 · 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 CRC 資訊網 · 2021
(a) 2017 年起補助非本國籍無依兒 少安置費用13,提供妥善照顧。 (b) 2017 年修正《全民健康保險法》 , 原臺灣地區出生之非本國籍(含 無國籍)新生嬰兒,應自領有居 留證明文件,在臺灣居留滿 6 個 月之日起參加健保之規定,修正 為自出生之日起參加健保,不受 等待期之限制14 。另提供與我國 幼童相同之常規疫苗預防接種服 務。 (c) 政府以專案核准發放外僑居留證
出處:source_pdf: 1_20210310160326_5286012.pdf
🔍 無國籍 · 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 CRC 資訊網 · —
(衛 無國籍)新生嬰兒,與在臺 表及流程」及「非本國籍無依兒少外僑居留證核發標準作業流程」協助非本 福部社家罫) 灣地區出生之我國籍新生 國籍無依兒少協尋生父母、申辦居留證,並視個案情況協助隨親屬返國或認 三、成果指標(O): 嬰兒,參加健保時點一致, 定為無國籍人、申請社會福利機關首長監護、申請歸化為本國人、辦理收出 (一)每半年函請各地方政府 以儘早取得健保加保資 社政單位填報個案處理 養等輔導事宜。 格,以保障其醫療照護權 …
出處:source_pdf: 5471-CRC結論性意見行動回應表2稿(草案).pdf
🔍 無國籍 · 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 CRC 資訊網 · —
(2) 社會福利服務: 如該兒少生母(父)行方不明,無適當照顧者可給予照顧時,得依《無依兒童及 少年安置處理辦法》安置於寄養家庭或兒少安置及教養機構,給予生活照顧、 托育服務及協助就學。 該兒少有適當之照顧者(如生父為國人或有保母願意協助照顧者),得視個案需 求依規定給予各項福利服務,例如弱勢兒少緊急生活扶助、弱勢兒少生活扶助 等。 (3) 安置服務:母子同時查獲之個案,由內政部移民署暫予收容,並儘速辦理遣返作 業。暫時無法尋獲父母、監護人之個案、生父母不詳或無法/不願認領者,由各 直轄市、縣(市)政府社政主管機關進行安置於寄養家庭、兒少福利機構。 (4) 就學協助措施:直…
出處:source_pdf: 2294-政府對問題清單書面回應-中英對照版.pdf
🔍 無國籍 · 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 CRC 資訊網 · —
(4) 就學協助措施:直轄市、縣(市)政府基於人道考量,「無國籍」兒少皆順利輔 導進入國民中、小學就讀。
出處:source_pdf: 1357-政府對問題清單書面回應-中文版.pdf.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