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已經是社會運動可以發聲的主角。台灣自 2014 年通過 CRC 施行法以來,18 歲以下的人有 4 項基本權利。但根據國家人權委員會 2025 年 7 月發布的監督報告,很多權利還沒兌現。
本平台正在準備 CRC 第三次國家報告之民間影子報告(2026-11 提出,2027 國際審查)。你的真實經驗就是最有力的證據。
→ 我想說一件事(匿名)⚠ 24 小時免費求助專線:
‧ 113:家暴、性暴力、兒虐
‧ 1925:自殺防治、心理諮詢
‧ 1980:張老師,任何問題都可以聊
‧ https://www.taiwannocii.org/ — 婦援會「私 ME」平台,協助下架未經同意的私密影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