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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少人權監督與倡議作業系統 — 替代報告草稿(Alternative Report)

版本:v0.4 草稿 / 產製日:2026-04-27 / 受眾:kid

提交機構:國教行動聯盟(AABE)+ 合作 NGO 平台

對應審查:CRC 第三次國家報告審查(2026-11 提出預估)


提交說明

本報告由國教行動聯盟兒少人權監督平台(scripts/compile.py + 14 個議題卡片)自動匯流產出,經編輯潤飾後提交。所有引用之 CO 段落號(CRC1/CRC2)、NHRC 監督報告(2025-07)、NHRC 師對生暴力專案報告(2024,委託臺北大學)、政府統計皆可回溯到 data/sources/ 之原始 PDF。

體例:Child Rights Connect 2024 新對話結構之 11+1 cluster,每章三段式(現況 → 對國家報告之評論 → 政策建議)。

字數限制:CRC 委員會綜合性報告 ≤10,000 字、主題式 ≤3,000 字 — 中文版本草稿可超出,提交前由編輯濃縮至上限。


目錄


Cluster A:一般執行措施

簡單說

本段為成人代擬,待兒少審稿小組重寫

政府裡有一個專門照顧小孩的單位(兒家署)正在被設計中。

我們希望它夠大、夠有力,可以跟教育部、警察、社會局好好合作——不要事情發生了才找人負責。

如果你有看到不對勁的事,可以打 113(24 小時保護專線)。


Cluster B:兒童之定義

簡單說

本段為成人代擬,待兒少審稿小組重寫

公約說:18 歲以下都是兒童,都該被保護。

但是台灣的法律有一些地方還沒對齊——我們在做的事是讓所有 18 歲以下的人都被同樣對待。

不管你今年幾歲,你都有公約的這些權利。


Cluster C:一般原則

C-1 兒少表意權與校園民主(PI-10)

對應 CRC 條文:CRC-12, CRC-13, CRC-15

追蹤 CO:無前次 CO

簡單說

你有權說你的想法。這寫在公約裡,叫第 12 條。

學校裡可以選學生代表、提校規意見。家裡、法院、安置機構,大人決定跟你有關的事之前,要問你的想法。

平台有「我想說一件事」表單,可以匿名告訴我們你想改的事——我們會認真讀。

C-2 LGBTQI+ 兒少(PI-14)

對應 CRC 條文:CRC-2, CRC-3, CRC-12, CRC-19, CRC-24

追蹤 CO:CRC2-CO17, CRC2-CO50, CRC2-CO52

簡單說

不管你是男生、女生、兩個都不是、還在想自己是誰,不管你喜歡誰——你都該被當完整的人對待。

不被取笑、不被欺負、能被聽見、能看醫生。

學校有人因為這個欺負你 → 頁尾有可以打的電話。


Cluster D:公民權利與自由

簡單說

本段為成人代擬,待兒少審稿小組重寫

你有權說你的想法(這寫在公約第 12 條)。

家裡、學校、法院,大人決定跟你有關的事之前,要問你。

你有自己的身分證明、姓名、隱私——這些不能被亂公開。

如果你或朋友因為「沒有身分證」遇到困難,可以告訴老師、社工,或打 113


Cluster E:暴力侵害兒童

E-1 校園霸凌(PI-01)

對應 CRC 條文:CRC-19, CRC-28, CRC-39

追蹤 CO:CRC2-CO31, CRC2-CO32, CRC2-CO34, CRC2-CO35

簡單說

在學校被欺負不是你的錯。我們在做兩件事:讓被欺負的事件能真的被處理(不是只記個過了事),也讓欺負人的同學有機會學會不再傷害別人。如果你正在被欺負,翻到這頁底部有可以打的電話。

E-2 體罰禁止(家庭與所有場域)(PI-03)

對應 CRC 條文:CRC-19, CRC-28, CRC-37

追蹤 CO:CRC1-CO81, CRC2-CO29

簡單說

「為了你好」不能成為打你的理由。任何人,包括家人、老師、機構照顧者,都不可以打你或用會讓你害怕的方式對待你。如果發生了,可以打 113。


Cluster F:家庭環境與替代照顧

F-1 家庭功能與依 CRC 第 5 條的父母指導角色(PI-11)

對應 CRC 條文:CRC-5, CRC-18, CRC-27

追蹤 CO:無前次 CO

簡單說

家庭是你最重要的支持。如果家裡正在辛苦(經濟、感情、照顧),那不是你要扛的責任,但你也有權知道家裡的狀況、有權對影響你的事情表達意見。爸媽在學「怎麼當爸媽」的路上,他們也需要支持。

F-2 替代照顧與機構安置(剴剴案後)(PI-12)

對應 CRC 條文:CRC-9, CRC-19, CRC-20, CRC-21, CRC-25, CRC-39

追蹤 CO:CRC2-CO36, CRC2-CO37, CRC2-CO38, CRC2-CO39, CRC2-CO40, CRC2-CO41, CRC2-CO42

簡單說

如果你不能跟原本的家人住,政府有責任安排「像家一樣」的地方照顧你 — 寄養家庭、機構、或被收養。大人要定期來看你過得好不好,要尊重你的文化和語言,要聽你的感受。任何讓你害怕、受傷的事,都可以打 113。


F-1 家庭環境與替代照顧 — 兒少版

簡單說

如果你被爸爸媽媽帶不好,法律規定政府要把你送到一個安全的地方。可能是親戚家、寄養家庭、或機構。

但是,這些地方有沒有真的照顧你?有人在看嗎?

真實的事件

2023 年有一個 1 歲的小孩,我們叫他「剴剴」(這不是真名)。他被送到別人家照顧,但被打,後來死了。

法院說:「負責的社工沒有好好做家訪,而且機構沒有監督社工。」

這件事讓我們發現:政府的安全網有 3 個破洞: 1. 機構評鑑太鬆 2. 政府沒有定期檢查 3. 社工的責任沒有寫得很清楚

我們希望大人怎麼做

  1. 機構要被嚴格檢查(不是自己檢查自己)
  2. 重大事件要由獨立的人調查
  3. 社工要有明確的「什麼時候要警覺、什麼時候要通報」的規則
  4. 把這些寫進法律裡(不是只寫在政府內部規定裡)

如果你身邊有小朋友被欺負,記得: - 打 113(免費,24 小時) - 跟學校老師、輔導老師說


Cluster G:身心障礙、健康與福利

G-1 青少年心理健康與自殺防治(PI-02)

對應 CRC 條文:CRC-6, CRC-24

追蹤 CO:CRC2-CO22, CRC2-CO47

簡單說

心情低落、想消失,不是「想太多」,是值得被認真對待的事。我們在做的事是讓你在學校與校外都能找到願意聽你說話、且真的會幫你的人。底部有 24 小時電話,任何時間都可以打。

G-2 學生輔導體制(WISER 三級輔導 + 神經多樣性支持)(PI-04)

對應 CRC 條文:CRC-2, CRC-3, CRC-12, CRC-23, CRC-24, CRC-28

追蹤 CO:CRC2-CO45, CRC2-CO46, CRC2-CO47, CRC2-CO48

簡單說

輔導老師是來陪你的,不是來管你的。

很累、被欺負、家裡有事,都可以去找他們。你說的話會被保護,只有極少數很危險的事才會通知大人。

如果你或你朋友的腦袋運作方式跟別人不一樣(像自閉、ADHD、學習有困難),那不是錯,是不同。我們在做的,是讓學校真的能接住你。


Cluster H:教育、休閒與文化

H-1 性別平等教育(PI-08)

對應 CRC 條文:CRC-2, CRC-3, CRC-12, CRC-19, CRC-28, CRC-29, CRC-34

追蹤 CO:CRC2-CO16, CRC2-CO17, CRC2-CO18

簡單說

不管你是男生、女生、或還在想自己是誰,你都該被尊重、不被欺負。

學校感覺被不公平對待 → 找信任的老師、輔導老師,或匿名告訴學校。

任何人要你的私密照、要約見面 → 拒絕,馬上告訴信任的大人。

H-2 課業壓力、學習權與教育選擇權(PI-09)

對應 CRC 條文:CRC-2, CRC-23, CRC-28, CRC-29, CRC-31

追蹤 CO:CRC2-CO57, CRC2-CO58, CRC2-CO59

簡單說

考好是好事,但如果你被壓得睡不夠、玩不到、覺得人生只剩讀書,那就有問題。

每個人學習的方式不一樣,沒有絕對對的方式。

你有權休息、有權玩、有權問「我為什麼要學這個」。住偏鄉、需要特殊支持的孩子,也該享有跟別人一樣的學習資源。


H-1 教育、休閒與文化 — 兒少版

簡單說

學校是你每天去的地方,你有 4 個權利: - 學到對你有用的東西 - 不被霸凌、不被體罰 - 可以講自己的想法 - 有時間玩、有時間休息

但是現在有些事還沒做好

性教育

補習班

聯合國說:台灣的補習班應該管理它的時間,不要讓你太累。但政府從 2017 年到現在還沒做。

8,743 個學生問卷: - 第 14 名:時間管理與課業平衡 - 第 25 名:補習文化要檢討

我們希望大人怎麼做

  1. 性教育課要重新檢查,先問現場的健康教育老師
  2. 補習班的時間要管,不能補太晚
  3. 學校要保留你休息和玩的時間

如果你覺得壓力太大,1980 是免費的(任何事都可以聊)。


Cluster I:特別保護措施

I-1 少年司法與行政先行(PI-05)

對應 CRC 條文:CRC-3, CRC-12, CRC-37, CRC-40

追蹤 CO:CRC2-CO64, CRC2-CO65, CRC2-CO66, CRC2-CO67

簡單說

就算你犯錯,警察跟法官不能虐待你、不能跟大人關在一起

如果你被叫去「少輔會」,那是要陪你想辦法,不是處罰。你可以找律師、可以說自己的想法、不服判決可以申訴。

你以前的紀錄,符合條件會被塗銷,不會跟你一輩子。

I-2 性剝削防制(PI-07)

對應 CRC 條文:CRC-19, CRC-34, CRC-35, CRC-36, CRC-39

追蹤 CO:無前次 CO

簡單說

如果有人要你的私密照片、要約你出去做奇怪的事、用照片威脅你 — 這不是你的錯,而且馬上告訴你信任的大人或打 113。我們在做的事是讓壞人更難找到你、讓被傷害過的孩子能有人陪、能讓照片真的被刪掉。

I-3 移民、無國籍與失聯兒少(PI-13)

對應 CRC 條文:CRC-2, CRC-7, CRC-8, CRC-22, CRC-30

追蹤 CO:CRC2-CO17, CRC2-CO25, CRC2-CO61

簡單說

不管你怎麼來、有沒有身分證,你都該能上學、看病、被保護

遇到「沒身分證所以不能……」的情況,可以告訴老師、社工,或打: - 113(保護專線) - 1955(勞工 24 小時諮詢)


I-1 特別保護措施 — 兒少版

簡單說

如果你是這幾種小朋友,法律應該特別保護你: - 父母失聯的移工小孩 - 在台灣出生但沒身分證的小孩 - 觸法的少年(被警察處理過) - 從別國逃到台灣的兒少

但是現在做得不夠

沒身分證的小孩

如果你的爸媽是移工但失聯了,你出生後可能拿不到身分證、沒辦法去學校、沒辦法看醫生

聯合國 2017 年和 2022 年都跟台灣說:「請改善這個」,但政府還在用舊的法律處理,沒有專屬的辦法。

違規的少年

如果你 12-18 歲做了不對的事,2019 年起改成「先教育、再考慮處罰」,這是好事。但是: - 需要轉到「中介教育」的學位不夠 - 各縣市差很多

我們希望立一個《國民轉介教育條例》,讓所有觸法的少年都有地方可以好好學習。

死亡資料

如果一個 14 歲的人死了,法律規定政府要分析「為什麼會這樣?能不能避免?」— 但是只到 6 歲以下

12-17 歲的少年死亡(包括自殺、意外),政府目前沒有系統性檢討

我們希望大人怎麼做

  1. 沒身分證的小孩,給他們專屬的辦法拿到身分
  2. 立法保障違規少年的學習機會
  3. 死亡資料分析延伸到 18 歲以下

如果你或你身邊有人需要幫忙: - 113(免費) - 1980(任何事都可以聊)


Cluster J:任擇議定書

簡單說

本段為成人代擬,待兒少審稿小組重寫

世界上有更多保護小孩的「特別公約」(叫做任擇議定書):

台灣還沒完全跟上這些公約。我們在做的事是讓你的保護跟國際一樣完整

遇到不對勁,可以打 113(保護專線)。


Cluster K:兒少權利與環境(GC26)

簡單說

本段為成人代擬,待兒少審稿小組重寫

地球暖化、極端天氣會影響你的未來——這也是大人的事,但更是你的事。

聯合國在 2023 年寫了一份新規定(GC26),說:做氣候政策的時候要問小孩的意見

你有權知道學校外面空氣好不好、極端天氣來了學校怎麼準備。

如果你對這些事有想法,可以告訴大人,或用平台的「我想說一件事」表單告訴我們。


Cluster L:數位環境(GC25)

L-1 兒少網路安全與新興物質(PI-06)

對應 CRC 條文:CRC-16, CRC-17, CRC-19, CRC-24, CRC-33, CRC-34

追蹤 CO:無前次 CO

簡單說

網路上有壞東西想騙你、想傷害你。

有人要你的私密照、要約見面 → 拒絕,馬上告訴信任的大人。

電子煙、喪屍煙彈 → 絕對不碰,沾上很難擺脫。

看到不對勁的事,可以告訴爸媽、老師,或匿名檢舉(頁尾有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