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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部底稿

AABE 自我問責 · +3 年回溯評估

本平台主張「不公審」原則,對其他倡議者要求責任追溯;同樣標準也適用於 AABE 自身。每筆 AABE 倡議須於 +3 年後接受回溯評估,4 人簽名(主編、DPO、法律顧問、外部 dissenter),如有 dissenter 簽名必填。

2026-05 平台立場:候選 4+5 整合 — 神經多樣性兒少校園 + 醫療化

當期立場:支持早期識別 + 適當校園支持 + 神經多樣性權利尊重,反對診斷工具化以削弱家長教養權。

+3 年回溯預定:2029-05

2026-05 軸四 5 旗艦 PI 立場(待覆核)

PI-12 §24 採「品質融合 + 家長選擇權」立場座標 +30 / PI-13 特教學校保留 +30 / PI-14 多元支持 / PI-15 §12 混合派 +30 / PI-16 平衡診斷 +20

對外發布前須覆核:外部審查 SOP(governance/external_review_sop.md)

未完成項目(BLOCKING)

以下項目未完成前,軸四 5 PI 不得對外發布(BETA 標記不解):

  1. 主編、DPO、法律顧問三方任命
  2. 身障當事人顧問小組組成(8 人含主辦聯盟代表)
  3. 身障女性聯盟 / 智總 / 多障家長協會等之軸四 PI 對話紀錄
  4. 21/22 NGO 個別影子報告補爬取
  5. cold read 第二輪外部審查

本表使用 SOP

  1. 每筆 AABE 立場入庫時,自動排程 +3 年回溯評估提醒
  2. 到期時主編召集 4 人會議,逐筆檢視當期立場與當前實際結果
  3. 若 outcome 標記為「非預期後果」,自動觸發本表 dissenter 必填
  4. 4 人簽名 PDF 留存於 internal/self_audit/YYYY-MM/
  5. 對外公布之自我問責摘要由主編另行撰寫